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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法律文书

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法律文书
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法律文书

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法律文书

篇一: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示范)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

庆阳市鹏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法律文书说明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时使用的文书。具体要求如下:

1、标题观点要明确。表明同意或者不同意所申报的消防设计。如:“关于同意××单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或者“关于不同意××单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

2、主送单位应使用法定名称。主送单位应为建设单位。

3、意见书正文应当明确审核范围,明确建设工程的详细地址、工程类别(高层、多层、人防等)、每层的使用功能、建筑耐火等级、建设规模(高度、建筑面积、层数等,有多个单体或部位的逐一写明),汽车库、修车库必须注明停车、修车数量,属几类汽车库、修车库,厂房、仓库必须明确火灾危险性。

4、注明消防设计文件的设计单位及消防设计文件号。

5、存在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不得出具同意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不同意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必须

逐条引用所依据法规、规范的名称及条文号,指出设计的问题,并明确要求修改设计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最后要明确以下内容:(1)你单位选用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

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装修过程中应根据《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第2.0.5条的规定,对装修材料现场取样后,送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2)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消防产品应选用具备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要求的合格产品。(3)经此次审核同意的消防设计如需变更、内部装修,应重新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4)该工程竣工后,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消防验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XX)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最后要明确以下内容:如不服本意见,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安局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8、如果在意见书中要使用规范简称的,必须在第一次出现规范时写明全称和版本号,然后注明“以下简称《××》”,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XX年版)(以下简称《高规》)。9、建设工程消防设审核意见书一般应抄送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视情抄送政府相关部门及单位主管部

门、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抄送单位应使用法定名称,且必须写明全称,抄送应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己实施,不得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代送。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违法通知书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违法通知书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发现备案抽查的消防设计不合格,通知建设单位改正时使用的文书。具体要求如下:1、可以不写标题,但在通知书正文必须明确指出“检查结果为不合格”,要求建设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应当停止施工,组织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复查,未经复查合格,不得施工。”

2、主送单位应使用法定名称。主送单位应为建设单位。

3、通知书正文应当明确备案检查范围,明确建设工程的详细地址、工程类别(高层、多层、人防等)、每层的使用功能、建筑耐火等级、建设规模(高度、建筑面积、层数等,有多个单体或部位的逐一写明),汽车库、修车库必须注明停车、修车数量,属几类汽车库、修车库,厂房、仓库必须明确火灾危险性。

4、注明消防设计文件的设计单位及消防设计文件号。

5、存在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必须出具消防设计违法通知书,对存在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问题,必须逐条引用所依据法规、规范的名称及条文号,指出设计的问题,并明确要求修改设计后重新申报。

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违法通知书》最后要明确以下内容:如不服本通知书,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

向××公安局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8、如果在通知书中要使用规范简称的,必须在第一次出现规范时写明全称和版本号,然后注明“以下简称《××》”,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XX年版)(以下简称《高规》)。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违反通知书一般应抄送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视情抄送政府相关部门及单位主管部门、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抄送单位应使用法定名称,且必须写明全称,抄送应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己实施,不得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代送。

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复查意见书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复查意见书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违法通知书》所指建设工程修改后的消防设计情况进行检查合格,告知建设单位复查意见时使用的文书。对于复查不合格的,不出具文书。具体要求如下:

1、可以不写标题,但在通知书正文必须明确指出“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违法通知书》(×公消设[××]第×号)进行了复查,认为复查合格”,并告知建设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可以恢复施工,工程竣工后,应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2、主送单位应使用法定名称。主送单位应为建设单位。

3、意见书正文应当明确消防设计复查范围,明确建设

篇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办事程序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程序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办事程序

(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窗口受理资料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抽查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竣工验收备案抽查项目可不收取);(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补正

上述1、2、5、6项为申请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的关键项材料,第3、4、7项缺少部分资料的,可以先受理并填发《受理资料补正通知书》。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后,一年内再次申请内部装修、改造的,如不改动自动消防设施或供配电设施并提供建筑

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和相关施工单位书面证明的,申请人可以不重新进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或电气防火技术检测,窗口可不收取上述检测报告,受理时应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注明已合格项目的名称、法律文书编号等具体情况。

2、建设工程验收或竣工备案抽查合格后,再次申请建筑内部区域的内部装修验收或竣工备案抽查的,窗口是否需要收取消防产品的相关资料?

建筑工程验收或竣工备案抽查合格后,对于申请内部装修验收或竣工备案抽查的项目,如果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证明并该项目未新增或撤换消防产品的,窗口可不收取消防产品的相关资料,受理时应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注明已合格项目的名称、法律文书编号等具体情况。

3、建设工程消防局部验收

对于大型建设工程需要局部投入使用的部分,窗口根据建设单位的书面申请,可受理建设工程局部消防验收。申请人除提供第二条第(二)项的资料外,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与非使用区域有完整的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防火、防烟分隔;

(2)、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消防水源、消防电源均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4)、取得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各项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并

保证其独立运行;

(5)、消防安全布局合理,消防车通道能够正常使用。

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提出的需要变更或另报的事项能否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同时受理?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的合格意见原则上不得提出另报审核的事宜;确需另报审核的事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应明确申请人一个月内申报审核。

窗口在受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时如发现申请人尚未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提出的变更或另报事项,可以根据变更或另报事项的具体情况,同时受理消防设计变更、审核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流转时注明。

5、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验收是否可以同时受理?

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办事程序,申请人在具备开业的条件下可向支队窗口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然后根据支队《受理单》向大队窗口申请开业检查,支队、大队消防监督员同时组织验收和检查,并分别制发验收和开业检查的法律文书。

(五)说明

1、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消防产品检测报告包括监督检验、型式检验和发证检验三种。委托检验、安全性能检验不符合受理要求。

窗口在收取产品检测报告时,应在“消防产品信息网”上复核报告的真实性,检测报告与网上信息一致的,窗口可直接收取检测报告的复印

件。

2、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是指国家或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检验站发出的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具备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站发出的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可以直接收取;

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封面应同时具有cma和caL 标记。

3、见证取样批次

对铝塑板、泡沫塑料、橡塑等高分子装修材料和窗帘、地毯、软包等阻燃制品必须实施见证检验。

对于大型公众聚集场所装修材料顶棚、墙面、隔断、织物必检,其鉴证取样批次不得少于4个批次;对于小型公众聚集场所可适当减少鉴证取样批次,重点检查顶棚、墙面材料。对于不使用易燃材料、高分子材料,装修简单的100㎡以下美容、美发、足浴、健身、棋牌等场所、200㎡以下饭店、旅馆、300㎡以下的办公以及一般工业厂房可不实施装修材料见证取样。(见附件1、2)

4、自动消防设施检测

根据《苏州市消防条例》的规定,自动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委托具备资格的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检测。

自动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系统(包括水幕系统、消防冷却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表格1.doc

附件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附件6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5.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汇报资料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 o mme r c i a l u s e 袂玉环绿地财富大厦1#~3#及地下室 蕿消防工程 蒃峻 蚇收

膃报 薆浙江赋安安全设备责任有限公司羃2016 年 蒈

膈消防支队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羅市场消防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以来,在各级领导、工程 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各兄弟单位的关心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工程顺利推进已接近尾声。 蚃一、工程概况 薀本工程为现浇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八层(其中地下一层、六层为车库),建筑高度49.9 米,建筑面积42 万平方米。本工程由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xx市建筑设计总院有限公司设计,XXXX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土建工程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由x 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二标段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市场改建消防安装工程由A区、B区、C 区、D区组成。其中A区、B 区由xxxx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施工,C区、D 区由xxxx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消防主要施工内容为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炮系统、室外消防工程、防火卷帘、漏电保护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现在我 代表本工程的消防施工单位向各位领导、专家汇报消防工程概况。 芆1、消火栓系统 蒅本工程按50 米以下商业楼进行消防给水设计,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按3 小时计,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 ,室外消防用水量为40L/S 。本工程地下室设置620M 3消防水池,消火栓泵,自喷泵及消防炮泵各二台。8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月日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5.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化成一座山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办事程序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程序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办事程序

(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窗口受理资料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抽查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竣工验收备案抽查项目可不收取);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补正 上述1、2、5、6项为申请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的关键项材料,第3、4、7项缺少部分资料的,可以先受理并填发《受理资料补正通知书》。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后,一年内再次申请内部装修、改造的,如不改动自动消防设施或供配电设施并提供建筑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和相关施工单位书面证明的,申请人可以不重新进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或电气防火技术检测,窗口可不收取上述检测报告,受理时应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注明已合格项目的名称、法律文书编号等具体情况。 2、建设工程验收或竣工备案抽查合格后,再次申请建筑内部区域的内部装修验收或竣工备案抽查的,窗口是否需要收取消防产品的相关资料? 建筑工程验收或竣工备案抽查合格后,对于申请内部装修验收或竣工备案抽查的项目,如果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证明并该项目未新增或撤换消防产品的,窗口可不收取消防产品的相关资料,受理时应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注明已合格项目的名称、法律文书编号等具体情况。 3、建设工程消防局部验收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表格(式样)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文本) (由建设单位负责并盖章,具体内容可由设计、施工单位协助编写) 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设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质量跟踪监督, 并委 托**********消防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现场监督,并由 成本工程消防工程消防设施检测,确认检测结果为合格。 工程于****年****月****日通过了五方主体预验收工作, 并 完成了有关问题的质量整改闭合,现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工程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工程概况(建筑类别、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 1、 该工程位于XX 路与XX 路交叉口,南邻广场路,北邻 飞鹏巷,西朝信河街,东邻居民区。属居民集中区域,为 消防重点控制单位,本工程建筑物为地下一层、地上十八 ?二十二层,独立裙房二层组成。 总建筑面积为40192m2, 地下部分 5252.34m2。总建筑高度分别为: 64.3m 、 70.30m 、80.90m 、9.30m 。一层层高为 高为4.80m ,三层层高为4.50m ;地下室一层高度分别为: 机动车库 5.60m ;设备房 4.80m 非机动车库 3.80m 。地 下事室主要有两个消防通道口,设计容量为 400m3的消 防水池及设计容量为18m3的喷淋专用水池、消防排烟风 机房、自备 我单位集资建设的 ********************* 工程,由 ************** 工程公司承建, ********************* 设计院负责 ********************* 消防设施检测单位于 **** /年 **** **** 口宀 4.50m 、一层层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范本)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2012年12月5日 建设单位名城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李勇 联系 电话 13******** * 工程名称滨海大酒店有限公司 联系 人 陈新 联系 电话 13******** * 工程地址滨海市九一路88号 竣工验收完成日 期 2012.12.3 (在填表日7个工作 日前) 类别√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建筑保温□改变用途) 使用 性质 客房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机构 滨海市建筑工程质监 站 消防设计备案凭证 文号 350000WYS1000125 06 单位类别单位名称 资质 等级 法定代表 人/ 主要负 责人 联系 人 联系 电话 设计单位滨海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甲级张三邱二 81234 56 施工单位滨海建设集团公司一级李四林星 81234 65 监理单位滨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甲级王五张强 81236 45 单体建筑名称结构类 型 耐火 等级 层数 建筑 高度(m) 占地 面积(m2) 建筑面积(m2) 地 上 地 下 地上地下 滨海大酒店框架二级6123.11500 8286. 2 800 储罐 设置 位置 总容量(m3) 设置 型式 浮顶罐(□外□内)□固定顶罐□卧式罐 球形罐(□液体□气体)可燃气体储罐(□干式□湿式)□其他储存 形式□地上□半地下□地 下 储存物质 名称 堆场 储 量 储存物质 名称 □建筑保温 材料 类别 □A □B1 □B2 保温层 数使用 性质 原有用 途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 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5.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 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准备的资料有什么 防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准备的资料有什么 1、消防监督部门的建审意见书; 2、图纸会审记录; 3、设计变更; 4、施工图;施工图批复原件;竣工图纸; 5、系统竣工表; 6、主要消防设备的型式检验报告; 7、主要设备及材料的合格证; 主要设备有: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②、室内消火栓;③、各种喷头、报警阀、水流指示器等;④、气压稳压设备;⑤、消防水泵;⑥、防火门、防火卷帘门;⑦、防火阀;⑧、水泵结合器;⑨、疏散指示灯;⑩、其他灭火设备(如二氧化碳等)。 除上述设备外、各种管材、电线、电缆等;难燃、不燃材料应有有关检测报告,钢材应有材质化验单。 8、隐蔽工程记录;主要隐蔽工程记录如下: ①、自动报警系统管路敷设隐蔽工程记录; ②、消防供电、消防通讯管路隐蔽工程记录; ③、消防管网隐蔽工程记录(包括水系统、气体、泡沫等系统); ④、接地装置隐蔽工程记录; 9、系统调试报告(包括自动报警系统、水系统、气体、二氧化碳、泡沫等系统); 10、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11、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2、消防管网水冲洗记录(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 氧化碳、泡沫系 统等); 13、管道系统试压记录(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二氧化碳、泡沫系统等); 14、接地装置安装记录 15、电动门及防火卷帘门安装记录;

16、电动门及防火卷帘门调试记录; 17、消防广播系统调试记录; 18、风机安装记录; 19、水泵安装记录; 20、风机、水泵运行记录; 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试验记录; 22、消防电梯安装记录; 23、防排烟系统调试及联动试验、试运行记录 24、气体灭火联动试验记录; 25、气体灭火管网冲洗、试压记录; 26、泡沫液储罐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27、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消防报验资料表 1消防验收申请书 2消防验收申报表 3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4监理资质证书 5消防及装修施工资质证书 6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钢门、防火门安装检验批验收记录 8吊顶天花的隐蔽记录 9吊顶、暗龙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安徽版)

式样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60—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5.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61—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新乡大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地址新乡市和平路与纺织路 工程基本情况建筑物名称结构 耐火 等级 高度 (m) 层数 建筑面积 (储量) 火灾危险性类别地下车库框剪一级 3.8 地下车库丙类 1#楼框剪一级 地下1层 地上18层 丙类2#楼框剪一级 地下2层 地上18层 丙类3#楼框剪一级 地下2层 地上18层 丙类竣工验收情况 验收内容 验收结论 (合格|不合格) 存在问题 设计单位验收内容工程是否按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是否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在设计中是否选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施工单位验收内容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或检测报告; 施工中是否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是否落实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动火用电和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监理单位验收内容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是否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明确撤换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是否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是否未投入使用、营业;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附件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由其负责人签名),填

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5.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施工许可文件; (3)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4)建设、施工、设计、监理、检测等单位自验意见书; (5)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6)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数量:份(大写); (7)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8)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9)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文本)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文本) (由建设单位负责并盖章) 宁国市公安消防大队: 我单位集资建设的宁国市仙霞初级中学教师宿舍工程,由宁国市东南兴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浙江华越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设计,宁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质量跟踪监督,并委托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消防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现场监督。 工程于2018年06月21日通过了五方主体预验收工作,并完成了有关问题的质量整改闭合,现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工程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建筑类别、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1、该工程位于宁国市仙霞镇仙霞初中校园内。属学生集中区域,为消防重点控制单位,本工程建筑物为 地上四层。总建筑面积为1055.12m2。总建筑高度分别为:12.85m。一层层高为3.00m、二层层高为3.00m,三层层高为3.00m,四层层高为3.85m; 2、建筑类别及耐火等级:二类多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设有两个安全出口。 3、主体结构采用全现浇钢筋砼框架结构,。一-四层为教师宿舍住宅。 二、建筑内部装修情况:无 三、安全疏散与消防电梯情况:设有两个安全出口 四、消防水源、消防电源情况: 五、消防工程设施情况:本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由楼层疏散指示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系统组成。 六、工程施工过程: 我公司建立了各部门及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制,明确各自的质量责任,建立完善的工程自检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整个工程施工程序进行严格的控制,在每个分项施工前,进行严格的技术交底,并依据技术交底要求和验评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做到跟踪同步,各项技术复核项目,自行复核合格后,报请质监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平行验收,在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规定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材料均要求具备合格条件,对不合格,杂乱产品拒之门外(主要消防材料生产厂家及采购数量见附表1)。 七、工程存在问题 建设单位名称(盖章)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5、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6、通过网上申报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全部电子申报材料。请注意领取备案文书。 7、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建设单位(印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二、办事条件 (一)除审核范围外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应报项目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二)对重大市政管线工程中涉及易燃易爆的管线工程应到市消防局窗口进行备案。 三、备案程序 (一)建设工程消防备案采用两种方式: 1、建设单位将备案所需的相关材料,报工程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窗口,由窗口受理人员录入网上“消防办事大厅系统”,出具备案凭证; 2、建设单位可通过上海市消防局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f417523498.html,)的“消防办事大厅系统”(http://210.52.214.153)进行消防竣工验收网上备案,自行打印备案凭证。 (二)申请单位(建设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经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的验收项目: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复印件。 2、未办理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手续的改建工程项目(含用途变更和室内装修):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2)《改建建设工程消防备案确认单》(主要是为确认其属于备案范围,应加盖建筑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单位公章);

(3)所在建筑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备案受理凭证。 (4)属于文化娱乐场所的项目,提供《上海市设立文化娱乐场所预先通知书》。 (三)如该工程被确定为抽查对象,请于5个工作日内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所需提供的下列材料到所管辖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窗口进行申报,窗口人员应当场审核建设单位送审资料,若所送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应当场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材料受理凭证》。 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抽中后所需提供资料: 1、新建、扩建工程需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证书》复印件;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消防产品清单; 填写内容包括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等使用信息,由建设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盖章,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具体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装订成册,在消防验收现场备查。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属消防设施检测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实施内部装修或改建,如未对原消防设施作系统调整、未增加联动功能且系统整体功能未受影响的,竣工验收前可不进行消防设施检测,但应由物业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物业公章。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其他因项目特殊性需要增加的其他报审材料。 (1)《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结果通知单》; 符合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范围的建设工程,应提交上海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结果通知单》。 需要进行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的工程范围: ①地上建筑面积大于3000 m2的建设工程(除室内装修工程);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本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本 快来看下别人是怎样写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吧!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了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本。 由我公司承建的XX工程,由XX开发有限公司集资建设,XX设计院负责设计,XX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质量跟踪监督,并委托XX消防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现场监督,并由XX消防设施检测单位于2007年11月245日完成本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及消防设施检测,确认检测结果为合格。 本工程,自开工以来,在上级领导、质监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体参建员工的努力和辛勤劳动,工程于XX年XX月XX日通过了五方主体预验收工作,并完成了有关问题的质量整改闭合,现消防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下面就工程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 1、XX与广场路交叉口,南邻广场路,北邻飞鹏巷,西朝信河街,东邻居民区。属居民集中区域,为消防重点控制单位,本工程建筑物为地下一层、地上十八~二十二层,独立裙房二层组成。总建筑面积为40192m2,地下部分。总建筑高度分别为:、、、。一层层高为、二层层高为,三层层高为;地下室一层高度分别为:机动车库;设备房非机动车库。地下事室主要有两个消防通道口,设计容量为400m3的消防水池及设计容量为18m3的喷淋专用水池、消防排烟风机房、

自备发电房等设备房,地上二层~三层商场部分设置有两座消防楼梯。屋顶设有电梯机房,正压送风机房及消防水池设计容量18m3等设施。 2、建筑类别及耐火等级:一类高层建筑及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北侧商业部分为二类多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3、主体结构采用全现浇钢筋砼框架—框支剪力墙结构,地下室连体,地下室设有汽车库,非机动车库。一、二层设有商场、办公区等公共场所,三层设为架空层(技术层)、露天部分设屋顶花园等休闲场所;四层及以上为住宅。 二、工程使用功能: 1、本工程消防报警系统采用消防中心控制系统,由自动报警系统、楼层疏散指示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消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等系统组成。消防中心设在D1栋一层,消防中心采用集中报警控制器控制。 2、本工程联动系统为集中控制,联动控制台设在一层消防控制中心内,联动功能主要有:火灾报警后停止送排风机,打开排烟口和正压送风口,启动排烟风机和正压送风机,火灾确认后接通警报装置,10~15秒后接通紧急广播,组织疏散,同时启动消防水泵、喷淋泵,电梯迫降至底层。 3、消防控制室的联动逻辑和手动功能:a、手动按钮动作时,立即联动消防设备。b、消防栓按钮动作时,立即启动消防泵和喷淋泵。C、烟感、温感、水流指示器等报警时,应确认后方可联动消防设备。d、消防紧急广播扬声器、排烟口及暂停空调机等功能应联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等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一)申报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建设工程范围:除属于消防验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如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但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二)属于消防验收范围的建设工程: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 (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用车站候车室,客用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

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 (1)设有第1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国有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4)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5)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6)生间、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三、工作流程 1、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7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者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2、对于资料齐全、符合受理范围的,未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工程,出具备案凭证;对于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工程,自被确定为备案检查对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检查结果通过互联网予以公告。 四、申报材料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消防工程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北京市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工程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 三、工程简要内容及施工合同履行执行情况: (3) 四、调试运行情况和重要使用功能情况: (6) 五、工程质量的控制情况: (6) 六、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情况: (8) 七、工程材料情况: (7) 八、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 (9) 九、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评定情况: (9) 十、观感质量情况: (8) 十一、单位工程评定: (10)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综合楼消防工程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 5、施工单位:北京市工程有限公司 6、结构形式:框剪、框架结构 7、建筑面积:建筑面积47960平方米,檐高44.9米 8、工程合同质量目标:合格 9、本工程与2011年2月10日开工,与2012年12月28日竣工 (除附楼二层学术报告厅、主楼11层)。 二、工程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在施工过程中,我司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及验收,主要执行标准如下: 1、施工依据: 施工合同及《综合楼消防工程施工图纸》、 2、主要执行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98-94; 9.《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10.《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11.《办公建筑设计规范》GBJ67-89; 三、工程简要内容及施工合同履行执行情况: (一)、工程简要内容: 本工程由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消防防排烟及送风系统组成。 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消防中控室设置在附楼一层,中控室内设置消防报警主机,报警主机为集中报警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采用二总线制传输方式。报警主机由自动报警主机、消防电话主机、应急消防电源装置、多线控制盘等组成。消防报警系统在楼内每个房间内设置了感烟探测器。在楼层公共

消防备案、验收的流程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审核范围: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一)设有第一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审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专家评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三)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审核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应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审批对象备注 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类别详见附页。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修订)第13条; 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第24条; 3.《福建省消防条例》; 4.《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第6条; 5.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福建省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办理条件 1. 消防设施经检测合格; 2.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出具《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办理方式 登录福建消防信息网消防办事大厅系统进行备案抽查(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f417523498.html,),或者到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号消防大队窗口申报。 申请材料 (一)建设单位在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不论建设工程是否被抽中,均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 《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发,并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和涉及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指建筑平面布置图,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的竣工图纸); 3. 涉及消防产品的,应提供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指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证明文件和出厂合格证)或《消防产品供货证明》; 4. 涉及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的,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 涉及消防设施检测的,应提供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指依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依法取得资质证书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合格结论文件); 6. 施工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证明文件,涉及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应提供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名称预核准证明文件); 7.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名称预核准证明文件); 8.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注明日期); 注: 1. 上述申请材料(纸质)均需一式一份,以上表格及范文均可在”厦门消防网”下载。 2. 上述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请携带原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填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一)适用范围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出具凭证时所使用的文书。 (二)程序要求 公安部119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对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二十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检查不合格的,还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三)制作要求 本文书属单联式填充性文书,包括申报表和填表说明两部分。 1、申报表。由工程项目基本信息和工程项目申报内容基本信息组成。此联由建设单位根据申报工程的设计情况如实填写。 (1)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工程名称”按照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填写;“建设单位”填写负责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的单位名称并加盖行政公章,建设单位为个人时(未取得营业执照或只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则填写个人姓名;申报日期以建设单位将申报资料收集并送达受理窗口当日日期;法定代表人:按照开发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法定代表人名称填写;工程名称和工程地址:按照项目立项批准单位出具的有效文件如实填写,或按照工商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实填写;计划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由建设单位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填写;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内容要按照各单位营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法定名称填

写;工程使用性质部分则按照实际施工的类型和量勾选;消防设计备案凭证文号如实填写。 (2)单体建筑基本情况一栏,项目涉及的建筑如果有多栋则需分别填写,如果其中部分建筑结构、层数、高度、面积等信息一致,则可按一栏填报,如“XX 区1-5栋”,该栏基本信息需按照设计单位设计图纸如实填写。储罐、堆场、建筑保温和装修工程涉及的表内内容必须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图如实填写,消防设施同样按照工程涉及的部分勾选,材料提交勾选栏按照建设单位自己提交的材料进行勾选,因工程类别不同则部分材料不需要提供。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可以在尾栏进行填报。 2、填表说明。该部分规定了填表的注意事项、申报材料,以及采用的墨印和报表规格等。 (四)注意事项 1、对不属于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范围的申报项目移送消防验收,受理窗口在对申报材料进行检查时,如发现申报项目不属于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项目,则应将建设项目移交至消防支队进行消防验收,进入验收流程; 2、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涉及多个施工、设计、监理方的,则一并填写申报,并提供相关资质和执照。如:某单位土建、消防设施施工、外墙保温施工和装修施工均为不同单位,则均需填报; 3、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过程中,如遇申报项目内容参照地方规章和公安部119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相矛盾冲突的,参照后者执行; 4、申报局部验收的,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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