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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管理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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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招聘流程图编号:RS-2016-X001

招聘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章招聘计划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需招聘员工,应事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招聘申请,填写《招聘人员申请表》(附表1),注明需要招聘人员的原因,提出招聘的职位、人数及要求。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各部门人员编制情况和部门招聘申请,与各部门充分沟通后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招聘。

第二章招聘原则和招聘方式

第三条:招聘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第四条:招聘方式:分为外聘和内聘。

外聘:内部员工推荐、面向社会登报招聘、到学校招聘、参加人才交流会及劳务市场现场招聘、委托专业猎头公司及行业协会、网络招聘等形式。内聘:公司内部员工都可以根据所需岗位要求并结合自身能力参与竞聘,但需要参与公司组织的面试和考核;

第三章应聘

第五条: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附表2),并提交学历、简历、身份证、各类职称证书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在收齐应聘者材料后,会同用人部门管理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

第七条:应聘者书面材料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或当场面试。

第四章面试

第八条:招聘小组一般由人力资源部门与用人部门领导等人员组成。

第九条:面试内容及招聘小组职责:

A.审核应聘者是否具备专业素质及资格。

B.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正式录用资格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C.对小组成员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后,做出初步决定。

第十条:面试评价:

A.面试小组成员应对面试结果做出评价并表明意见。

B.评价标准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岗位业务需要。

第十一条:面试结果审核:

面试(加试)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合格者将拟录用者的材料,并报人力资源总监批准。

第五章录用

第十二条:录用名单确定后,及时确定并通知;对招聘未入选面试及面试不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将其资料整理入公司人才库。

第十三条:对于确定录用人员由人资部进行系统的岗前培训。

第十四条:对培训合格人员,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协商其进入公司日期,并确定其职级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五条:被录用者须办理的进入公司的相关手续:

1.按要求提供个人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经历证明等。

2.提供正式、有效的人事手续,如辞职证明或其他相关资料等。

3.对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或弄虚作假者,应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报主管领导。

第六章员工加入公司当日手续

第十六条:员工本人填写详细的《员工档案登记表》(附表3),考勤机录入指纹开始考勤。

第十七条:办理相应手续或签订相关协议(视岗位需要)。

第十八条:公司基本情况介绍、部门人员引见、申领相关办公用品和设备等。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组织入职引导,然后由部门组织业务技能培训。

第二十条:因录用发生的被录用人与以前相关单位的一切经济问题应自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应聘应届毕业生与原学校产生的任何问题,由被聘者自行解决。

第七章不适用性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不适用于公司招聘的临时工、钟点工和实习生。

第八章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

人事部门及经办人员在人员招聘中,必须克服个人好恶以客观的态度及眼光去甄选人员,做到不偏不倚、客观公正。

2、德才兼备原则

人才招聘中必须注重应聘人员的品德修养,在此基础上考察应聘者的才能,做到以德为先、德才兼备。

3、先内后外原则

人事部门及用人部门在人才招聘中,应先从公司内部选聘合适人才,在此基础上进行对外招聘,从而充分运用和整合公司现有人力资源。

4、回避原则

德才兼备、唯才是举是公司用人的基本方针,因此对公司现有员工介绍的亲朋,公司将在充分考察的基础上予以选用,但与之有关联的相关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主动予以回避,同时不能对招聘过程或人员施加压力影响招聘的客观性公正性。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招聘需求申请表(附表1)应聘登记表(附表2)

员工档案信息表(附表3)入职日期年月日人员定岗: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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