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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常见问题

岩土工程勘察常见问题
岩土工程勘察常见问题

岩土工程勘察常见问题

分析探讨

提纲

一、房建工程

1、图表部分

2、文本部分

二、市政工程

1、图表部分

2、文本部分

三、动态设计与动态勘察

岩土工程勘察常见问题分析探讨

总体评价:通过这几年的审查发现的问题,除少数是执行新规范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外,大多是一些老生常谈的问题,这种现象一再发生,抛开市场无序竞争、勘察价格过低、以及时间紧、任务重等因素外,表明勘察工程师对标准、规范本身的某些要求和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困惑或误解。

岩土工程勘察的目的是为设计、施工提供地质勘察成果及各项岩土工程参数。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勘察成果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建设项目的工程安全和工程造价。一份高质量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在满足相应规范的基础上,不仅要真实客观地反映勘察场地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地下水、岩土性质和不良地质现象等问题,更重要的是应该进行正确合理的岩土工程分析评价,提供合理可信的岩土工程参数和建议。我们首先来看《岩规》对勘察报告是如何规定的,再看实际的一些做法是否符合勘察规范的要求,有哪些背离了工程勘察的目的。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勘察阶段、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编写,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2 拟建工程概况;

3 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

4 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

性;

5 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

6 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7 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8 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

9 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

以上是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基本要求,是必须具备的内容,但是对于怎么写、写什么、规范的规定非常精炼。为什么规范不做具体规定呢?因为实际情况是千差万别的,尤其自然环境和地质条件,这就要根据实际情况由岩土工程师确定具体的内容,因此规范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在执行这些条文和施工图审查时,应很好的领会《岩规》作出这些规定的本意,不能机械地或主观地加以延伸和发挥。近年来通过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发现岩土工程勘察存在一些对规范理解的偏差和不足,下边就一些常见的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解决办法做一分析、探讨,达到抛砖引玉的效果,希望能对提高我省的岩土工程勘察起一点点作用。(按照勘察报告的一般构成和顺序来分析)

一、房屋建筑工程

一)图表

1、平面图常见问题:

①拟建物周边道路、既有建筑及界址不标注;

②拟建物位置不确定;地下车库轮廓线不清楚、无法界定范围。

③缺地形图或地面整平标高。缺高程引测点或引测点地物标志不明显等、缺指北针、县城不搜集地形图,随意假定标高等。

④缺拟建物的名称、层数等。

⑤缺湿陷等级、类型分区的内容。

⑥光板图现象依然存在(个别设计院)

⑦平面图勘探点仅有孔号、孔深,没有标高和水位、平面图上的孔深、标高、水位与剖面图不符⑧勘探点编号混乱;剖面连线不清楚,连线方向搞错,剖面连线不突出重点;

⑨拟建建筑物不用粗线;

⑩建设场地有不同的地貌单元,但在平面图中没有画出分界线来;(以上现象在新参加工作的勘察工程师报告中出现得多)

问题分析:

①对规范的强条不熟悉,也不重视;

②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

③各单位一审、二审不仔细。

2、剖面图常见问题:

①剖面线方向不符合《标准》的要求;缺少编号

②原位测试曲线缺失

③取样类型标注与土工试验报告不符(原状、扰动)

④水位线缺埋深或标高,甚至有些单位地层线缺失。

⑤、缺勘探点间距。

问题分析:

①对《标准》规定的内容不掌握;

②嫌麻烦、随意省略;

③、使用的制图软件不统一,做出来的图件内容不一样

3、柱状图常见问题:

①千篇一律,没有起到补充剖面图的作用

②原位测试曲线缺失

③取样类型标注与土工试验报告不符

④水位线缺埋深或标高,甚至有些单位地层线缺失。问题分析:

①对《标准》规定的内容不掌握;

②嫌麻烦、复制了之;

4、土的物理力学性质统计表常见问题

①样本数量少于6个也进行统计修正;

②标准值不按《岩规》规定进行修正(正负号取错)问题分析:

①对规范的不熟悉,不理解;

5、湿陷性计算表常见问题

①缺孔(井)号、缺湿陷深度、厚度、修正系数、自重修正系数、分级湿陷量、累计湿陷量等中一项或多项。

②修正系数取值有误(6.5-11.5之间仍然取1.5)

③累计湿陷量写成总湿陷量等不规范用语

④湿陷等级II或III判定有误等。

⑤地基湿陷量的计算值小于或等于50mm的仍按I(轻微)非自重湿陷场地对待等。

⑥湿陷计算条件没有交代。

问题分析:

①湿陷类型、等级表不熟悉

6、土工试验报告常见问题

①缺项:湿陷起始压力、抗剪强度指标、中压缩数据(高层)

②缺钻孔(探井)编号、取样深度等

③缺e-p曲线、缺颗分曲线。

④缺剪切试验曲线及表格

问题分析:

①对《土工规程》规定的内容掌握不全面;

②没有按照里正软件规定的内容录入数据;

7、易溶盐分析报告常见问题

①量纲没有按评价的要求采用,如土中SO4-2提供的是g/kg,未提供mg/kg等

问题分析:

①各单位实验室对量纲问题不重视、习惯不同;

二)文字部分

1、勘察依据编写常见问题:

①版本已废止(往往出现在新旧规范交接时段)

②引用规范不全面

③部分规范与本项目无关,罗列太多不具针对性

④当同一规范多处出现时版本号写错。

问题分析:

①规范更新不急时;

②报告复制模板,又疏于检查;

1、工程概括描述常见问题

①缺少工程概括一览表,一些基础数据缺失。

②建筑物使用群体不清楚

③无任务书、无勘察技术要求;

④建筑物没有基础埋深、没有标高、没有基底压力等,勘察工作缺少依据,影响湿陷性计算及报告书有关章节的分析评价。

⑤缺少勘察阶段

⑥钻孔取样未交代取样的规格、类型、工作量统计与图表不对应。

问题分析:

①对《标准》规定不清楚;

②搜资不齐全;

③与建设方、设计单位沟通不够;

④设计单位未定或项目未经规划审批的情况下委托勘察

4、区域地质介绍常见的问题

①往往缺少针对性,介绍大量篇幅,却没有对本工程影响评述。

②缺少项目位置图

问题分析:

盲目复制报告,意图不明显。

5、水文条件介绍常见问题

①往往缺少针对性,介绍大量篇幅,需要的数据没有,洪水对本工程有无影响?无结论。

②一些处于河漫滩、I级阶地上的工程缺少历年最高洪水位标高。

③有些场地内或周边临近的地表水系却没有介绍。

问题分析:

盲目复制报告,意图不明显。

6、工程地质条件章节常见问题

1)地形、地貌单元及地理位置介绍常见问题:

①地理位置介绍过于简单。

②和平面图反应内容不统一。

③有些干脆缺失。

④地貌单元介绍不全面

⑤地形介绍缺场地标高范围、相对高差等基础数据,不能正确反常场地的高差变化。

问题分析:

①编制报告的工程师和下现场的不是同一人,又缺乏沟通。

②平面图截图后范围小,不能反应一些路名或周边相邻关系。

③没有搜集地形图

2)地层结构描述常见问题:

①地层时代、成因未描述或与地貌单元不一致。

②地层岩性描述不规范。

③密实度描述与试验数据不吻合或缺失等。

④岩土定名不够准确

问题分析:

①相互关系不清楚。

②概念不清楚、规范掌握不准确

3)工作量布设方面常见问题

(1)勘探点间距(地基的复杂程度),这个方面我省勘察单位掌握的都比较好,基本上都符合规范规定。部分单位在桩基工程上有偏差,勘探点深度(由压缩层厚度确定(施工图)、粗略确定时由工程重要性等级控制(初设)《岩规》)存在的

问题还是比较多。

①设计方案调整(如增设地下室或地基原因基础埋深加大,勘察不了解)。

②勘察单位估算错误。

③高层建筑勘察单位没有按规定计算。

④场地地震勘探孔深度不符合规范规定

问题分析:

①目前岩土工程体制所致,设计、勘察联系不密切。

②建设方图省事,桥梁作用不够

③勘察工程师概念不清楚、规范理解不透彻

4)原位测试及取样:

①取样数量、原位测试数量不够(甚至不够统计的需要)。

②分布代表性差、不能反应全部(集中在一个部位)。

③取样、测试孔(井)数量。

④黄土地区没有一定数量的探井取样。

问题分析:

①勘察工程师概念不清楚、规范理解不透彻

7、水文地质条件方面常见问题

①剖面图中只有一条水位线,并未标准稳定水位深度和水位标高。

②文字中只提供地下水稳定水位,而不提供稳定水位标高。设计人员使用不方便。

③缺变化幅度或提供数据错误、缺水位量测季节(枯水、平水、丰水)。

④缺丰水年、枯水年的调查。缺抗浮水位标高。

⑤缺含水层、补、排、径流的条件介绍。

⑥对于水位埋深浅需要降水的工程缺乏水文地质参数,或提供的参数不全面。

问题分析:缺乏基本的水文地质知识。对水文地质作用与工程的联系不清楚。

8、水土腐蚀性评价方面常见问题

①水、土取样数量不符合规范的要求。

②腐蚀环境类别划分错误。

③相关系数未乘,把水土对混凝土的综合判断,扩大为整个腐蚀性的判断。

④防腐措施未提供。

⑤地下水中取土进行易溶盐分析。

问题分析:对规范规定的内容理解不够全面。

9、冻胀性评价方面常见问题

①标准冻深有误,偏远山区冻深仍然采用所在县城的。

②冻胀评价往往只有表层的评价,缺少冻深范围其它层的评价或超出冻深范围的岩层也进行评价。

③hw冻结期间地下水位距冻结面的最小距离取值有误。冻胀评价有误。

问题分析:①概念不清楚

②规范把握不准确

10、地基均匀性评价方面常见问题

①多层地基一般很少进行均匀性评价。

②计算坡度时采用埋深而没有采用标高计算结果错误,导致判定错误。

③高层建筑给定的参数过于简单,没有对单孔原位测试很好的分层,而是简单的平均,导致结论错误。

④压缩性有差异未计算当量模量

问题原因:规范没有很好的理解

11、地震效应评价方面常见问题

①抗震设防丙类建筑(>10F且h>24m)未实测波速;

②波速测试孔深度不符合规范深度;

③初勘阶段未测波速。

④高层建筑群,波速试验偏少,达不到每栋1个的要求。

⑤不按实测剪切波速测定的覆盖层厚度(小于20米)计算等效剪切波速。不提供水平地震加速度最大系数

⑥液化评定错误、漏项(不是逐孔评价)、缺试验数据或土工数据

⑦判定饱和砂土和粉土地震液化时,地下水位深度未按最高水位采用,而是采用勘察时的实测水位。标贯试验数据不用实测值而是修正值。

⑧抗震地段划分有误

⑨液化判定没有进行初判。初判有液化的土没有逐孔进行判定。重点设防的建筑物需按提高一度的参数进行评价。

问题分析:

①对规范的规定不理解;

②不注意学习,忽略了规范规定;

③为省钱故意不作此试验项目。

12、场地的稳定性与适宜性评价方面常见问题

①没有针对性,千篇一律。

②缺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

③地基范围内存在防空洞或其他空洞没有查清

问题原因:工作不到位。

13、地基方案建议方面常见问题

①地基方案罗列了数种,没有倾向性意见;

②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性等级Ⅱ-Ⅳ级)采用CFG桩方案;

③大面积回填土问题。

④土中含盐量超过0.3%,地基方案用灰土挤密桩或灰土垫层。

⑤有扩大头超过8米的仍然采用人工挖孔桩。

⑥没有采取防渗措施情况下湿陷性黄土采用粗颗粒回填的方案

⑦同一结构单元,当地层结构明显差异或不均匀,也没有

提出合理的建议措施。

14、其他方面

①进行复合地基和桩基评价时,混淆了“特征值”和“极限值”

②桩侧阻力特征值qsia与桩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qsik混淆不清、桩端阻力特征值qpa与桩的极限端阻力标准值qpk混淆不清、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与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Quk混淆不清。

③地基土物理力学指标统计值与提出的承载力特征值相互矛盾,物理力学指标值好的,承载力值反而低,差的反到承载力特征值高:

④对处理后的地基进行承载力深寛修正时,宽度、深度修正系数未分别采用0和1.0 。

⑤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湿陷性土层的桩基参数不按饱和状态进行修正。(见GB50025-2004第5.7.5条计入按饱和状态下的正侧阻力)

⑥未对接入建筑物的室外管道如上下水管道、热力管道埋深的湿陷性进行评价(湿陷性黄土场地对室外管道也必须按GB50025-

2004规范进行评价及相应的处理)

⑦未对原位测试按照厚度加权平均值进行统计等。

⑧当量模量计算时所用的变形模量取值换算问题等

⑨动力基础所需参数提供不全面的情况

15 综合能力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部分勘察技术人员缺乏对勘察各专业的野外和室内原始资料的整理、分析、利用的能力,缺乏如何辨别真伪、去伪存真、补充印证、归纳总结的能力,缺乏建筑、结构设计方面的知识,常造成勘察的目的性不明确,所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设计的需要。

16技术素质问题:

主要是勘察技术人员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问题,勘察各专业缺乏内部沟通、技术交流,对各自技术服务的对象和技术发展状况不了解,导致碰到重大项目和复杂工程时束手无策,不知应采用何种技术方法和手段去解决所碰到的技术问题

二、市政工程

一)图表

1、平面图常见问题:

①缺失城市道路规划示意图(标注新建道路或管网与原有的关系)

②往往不清楚道路或管网走向和里程的。埋深、道路的类型(主路、干路、支路)

③桥涵位置不清楚。

④缺干湿类型分区。

⑤缺湿陷等级、类型分区的内容。

⑥不良路段图上没有反映出来。(地质调查做得不够仔细)

⑦平面图勘探点仅有孔号、孔深,没有标高和水位平面图上的孔深、标高、水位与剖面图不符

⑧勘探点编号混乱;剖面连线不清楚,连线方向搞错,剖面连线不突出重点;

⑨拟建建筑物不用粗线;

⑩建设场地有不同的地貌单元,但在平面图中没有画出分界线来;

问题分析:

①往往设计滞后与勘察,勘察时没有搜集到

②勘察工程师在现场地调时没有仔细划分一些不良路段。

2剖面图常见问题

《深度规定》:①要有线路和里程等要素②路基设计标高③管道工程设计的顶底标高。

问题分析:实际上由于先勘察后设计很难搜集到以上资料。

二)文字部分

1、市政工程概况需叙述以下内容:①城市道路工程包括道路的起止位置(坐标、里程)、与其他路网的连接关系,道路长度、宽度、道路类型、等级、路面设计标高、沿线桥涵穿(跨越)形式和主要支挡构筑物形式。

常见问题:由于变更,勘察路线走向、长度与设计不一致,道路等级划分有误,勘察等级有误、路面设计标高未提供导致

干湿类型计算错误。

②桥涵工程包括拟定的桥梁长度、宽度、等级、跨径、荷载情况、结构形式以及墩台拟采取的基础形式、埋深等。

常见问题:勘察时往往没有确定下来桥涵位置、规模等级。勘察和设计两张皮,没有紧密结合。导致工作量布设不到位。

③管道工程常遇问题:

《规范》规定:管道工程包括管线的起止位置(坐标、里程)、与其他路网的连接关系,管网长度、宽度、管道类型、管材、管径以及穿越公路、铁路、河谷的位置、埋设深度及方式。

通常问题:河谷水文条件没有调查清楚、冲刷深度无法提供,冲沟两侧稳定性未评价,穿越公路、铁路地层没有查清,造成施工无法顺利进行等

2、市政道路的干湿类型计算

总的原则填方路段不做干湿类型计算和评价、原路面及挖方路段根据设计地面线及《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规定计算。

3、污水处理处理厂勘察需要注意的问题

①抗震设防分类:

②池类构筑物的防渗措施、需提供地层的渗透系数

③地下水位埋深浅的地段的抗浮设计、提供合理的抗浮水位标高。

④粗细格栅、提升泵房往往基础埋深大(8-10米)勘探点深度要满足规范要求。还要提供基坑支护的方案及岩土参数。

4、冻胀性评价:

5、桥梁抗震设计参数及重要性修正系数问题:

6、承载力提供基本容许值[fao]与承载力特征值完全不同

7、湿陷性黄土路段地基处理:

8、垃圾填埋场工程:

9、垃圾填埋场勘察稳定性与适宜性评价应注意的问题:

三动态设计与动态勘察

尤其是市政工程随着设计阶段的深入,图纸在不断修改调整、需要勘察配合一些工作,如填充剖面图、提供桥涵位置柱状图、重新计算干湿类型等工作,同时勘察报告也不断的需丰富完善等。从某种意义上说勘察和设计是不分家的,要不断的沟通和交流、不断的补充和完善,现在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给审查的岩土工程师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可以了解设计的真正意图和要求,我们勘察岩土工程师们也得不断努力关注工程的进展情况、不断补充和完善自身的工作,才能提交出完美的勘察报告。即所谓的动态勘察、动态设计(目前对于水利水电上大型项目做得较好,民建类的项目规模小目前普遍做的不够好,作为方向以后改进)。

最后再强调一下供审查的勘察报告试验资料必须提供加盖公章、计量认证章的报告(审查中发现一些单位提供的复印件实验报告有作假行为),平面图和剖面图各报告责任栏签字要完善并加盖单位资质章;报告书封页也要完善签字制度、

并加盖注册岩土师章。加强本单位的审核签字制度。这些都得引起各单位高度重视。

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要求

第二章各类岩土工程勘察基本技术要求 §2-3边坡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基本技术要求 §2-3-1概述 边坡是指建(构)筑物近旁的天然斜坡或经人工开挖后形成的斜坡。边坡工程与滑坡的主要区别在于,边坡工程强调与工程建设的关系,着重于评价边坡与工程建设场地、地基的相互作用与影响;滑坡侧重于地质环境,着重研究各种自然斜坡滑动的成因机制,分析评价其稳定性。当然,两者并非截然分开,例如,当滑坡发生于建筑场地之内或附近、并对建筑场地与地基稳定性产生影响时,则既是滑坡的问题,也是边坡的问题。 边坡根据其岩土成分的不同,可分为岩质边坡和土质边坡两大类。岩质边坡的主要控制因素一般是岩体的结构面,土质边坡的主要控制因素是土的强度。但无论何种边坡,地下水的活动都是影响其稳定性的重要因素。进行边坡工程勘察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侧重。 边坡的破坏变形形式主要有崩塌、滑动(平面型、弧面型、楔形体)蠕动(倾倒、溃屈、侧向张裂)与剥落。其特征见教材P.128表2-6-1。影响边坡稳定性的因素主要有:(1)岩土的性质;(2)岩层结构与构造;(3)水文地质条件;(4)风化作用;(5)气候条件;(6)地震作用;(7)地形地貌;(8)应力状态与应力历史;(9)人类工程活动等。 边坡岩土工程勘察的目的是:查明对建(构)筑物可能有影响的边坡地段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地下水条件,提出边坡稳定性计算参数;评价边坡稳定性(即根据其工程地质条件,确定合理的边坡断面尺寸或验算已拟定的断面尺寸是否稳定合理),预测因工程活动引起边坡稳定性的变化;提出潜在不稳定边坡的整治与加固措施。 边坡岩土工程勘察的方法主要有:工程地质测绘,勘探与测试等。 边坡岩土工程勘察应查明如下主要内容: (1)地形地貌条件与不良地质作用(如滑坡、崩塌、危岩、泥石流等)条件; (2)岩土的类型、成因、工程特性,覆盖层厚度,基岩面的形态和坡度; (3)岩体主要结构面的类型、产状、延展情况、闭合程度、充填状况、充水状况、力学属性和组合关系,主要结构面与临空面的关系,是否存在外倾结构面; (4)地下水的类型、水位、水压、水量、补给与动态变化,岩土的透水性和地下水的出露情况; (5)地区气象条件(特别是雨期、暴雨强度),汇水面积、坡面植被,地表水对坡面、坡脚的冲刷情况; (6)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和软弱结构面的抗剪强度。

12岩土工程勘察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2岩土工程勘察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版次/修改码 xx/0 岩土工程勘察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编号 YBG-KCX12-xx 岩土工程勘察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1.1 为规范岩土工程勘察现场作业,规避安全风险,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由项目负责人及现场工程师监督执行。 2.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与考核2.1 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部门的条例,各特殊工程的各项要求,以及保障.应急措施的演练等。 2.2 项目中心负责组织员工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对特殊工程则进行前期专项培训工作,由专人负责传授,必要时外聘专家讲授,考核合格者方可开工。应保留培训记录。 2.3 新员工上岗前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4 员工必须参加培训,工作原因缺席者要进行补课,无故不参加培训者按旷工处理。 2.5 在勘察项目开始前,对与重大危险因素相关的运行与活动进行重点控制,以的形式明确控制要求。各钻探组应按要求逐一落实,未能落实安全措施,不得进场施工,由钻探组负全责。

3. 钻探施工安全工作细则3.1 基本要求3.1.1 钻探工人上 岗工作须戴安全帽.工作手套.穿工作鞋.着工作服。登高系挂物件时须系安全带。在海上.湖泊.水库.河流上作业时应穿着浮水救生衣,工作平台上配置救生圈。 3.1.2 无论在平地.坡地.海上.河流.沼泽地上作业,钻机应 保证垂直.稳固竖立,开钻前应对其稳定性进行反复检查.试验, 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钻机作业场地(平台)应平整,坡地.海上.河流等场地上搭建施工平台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3.1.3 每台钻机一个班组,至少应有三名钻探工,记录员记 录时应离开钻机至少6米距离。 3.1.4 钻机钻进时钻机操作工不可离机自由钻进,应随时调 整钻机给进压力,注意泥浆稠度.循环情况及其它机械运转状况。 3.1.5 钻机作业施工时,不可在附近嬉戏打闹或围坐玩耍, 上班前.工作中不准喝酒。 3.1.6 每次上.下钻杆时,三人要密切配合,卡座.吊轮要使 用得心应手,使用统一口令。上紧.拆卸钻杆需用加长扳手时,要二人一起操作,防止误伤。 3.1.7 进行标贯试验.动力触探试验.打击套管等前,应首先 检查相关器具的完好性,试验过程中严禁手扶钻杆.套管等易造成手指受伤的操作,若吊锤下落受阻,应将设备调离钻机进行检 修,不得在钻机塔架上检修。 3.1.8 起拨套管时,不得野蛮硬拉,防止钢丝绳拉断伤人。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GB 50021-2001)(2009年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强制性条文 1.0.3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4.1.11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 1 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图,场地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 2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3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4 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5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6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 7 在季节性冻土区,提供场地的标准冻结深度; 8 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1.17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个;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 4.1.18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倍,且不应小于5m; 2 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验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5-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 3 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 4 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 5 在上述规定深度内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可适当调整。 4.1.20详细勘察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应满足岩土工程评价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 1 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 2 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当采用连续记录的静力触探或动力触探为主要勘察手段时,每个场地不应少于3个孔; 3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m的夹层或透镜体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 4 当土层性质不均匀时,应增加取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量。 4.8.5当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在基坑开挖过程中需要对地下水进行控制(降水或隔渗),且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 4.9.1桩基岩土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岩土工程勘察钻探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岩土工程勘察钻探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998-66 岩土工程勘察钻探安全操作规程(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安装、拆卸和搬迁钻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安装、拆卸钻塔前,应对钻塔构件、工具、绳索和起落架等进行严格检查。 2.安、拆钻塔工作应在机长的指挥下进行;安装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在塔上工作时必须要穿平底的橡胶鞋;必要的工具、螺栓要放在工具袋内;不得在安、拆钻塔的同时在塔下进行工作。 3.竖立钻架时,应先将钻架顶部架起一定高度;架顶要栓好安全绷绳,两腿底端暂时固定,另一腿(四角架则是两腿)底部绑上钢丝绳或粗麻绳,由专人统一指挥,用绞车或人力均匀牵引。工作人员必须离开钻架起落范围,并要有专人掌握绷绳,随时注意观察绷绳松紧程度和钻架起落过程中的动向。

4.拆卸各种机器时,禁止用大锤猛力敲打或盲目乱拆。由机器上拆下的小零件、仪表、油管等,应专人妥善保存。气孔、油眼必须堵严。各连接螺栓、螺帽、轴座、销子等,卸除后仍应装回原处。 5.严禁抛掷、滚放器材、工具。 6.用汽车搬运机械时,要放稳绑牢。由有经验的人指挥,并应互相配合好。人工装卸时,应有足够强度的跳板;用吊车或葫芦起吊时,钢丝绳、绳卡、挂钩及吊架腿应牢固。多人抬动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相互配合。钻机整体迁移时,应在平坦短距离地面上进行,应采取防倾斜措施;禁止在高压电线下和坡度超过15°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软地面整体迁移钻机。 7.在地形平缓、钻孔相互间距离较近、又具有牵引设备时,可采用整体迁移和半整体迁移的方法搬运设备。迁移前要详细了解通过地段的地面及空中状况,迁移过程中要有专人指挥。在有高压电网的地区不得在高压线下作整体迁移。 第二条升降钻具应遵守下列规定

岩土工程勘察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岩土工程勘察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0.1 为了使院属各勘察处广大岩土工程勘察技术人员深入地准确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94)和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 15-31-200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GBJ 15-38-2005)等强制性标准以及其中的强制性条文,紧密结合具体的岩土勘察工程,提高专 业技术水平及勘察工作成果质量。使院属各勘察处提交的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尽量做到与市 建委规定一致、与国家规范规程一致、院属各勘察处一致。保障勘察成果质量的经济效益、社 会效益。为资质晋升及培养跨世纪高水平、高技术人才,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0.2 本实施细则包括基本规定、岩芯钻探、取样、原位试验、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整理及报告编写。 1.0.3 本实施细则只针对一般的房屋建筑和构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未涉及的其它有关岩土工程勘察内容及要求和其他专业性强的岩土工程勘察(如水利、铁路、公路和桥梁等),尚应符 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行业勘察标准、规范的规定或ISO的有关规定。 2 基本规定 2.1 岩土层分类 2.1.1 岩石分类,按成因、强度、风化程度进行分类,划分出残积土、强风化、中风化、微风化。对于硬质岩类(主要指花岗岩类、饱和单轴极限抗压强度≥30MPa)的风化程度应按标准 贯入试验击数(不校正)N′≥50击为强风化,N′=30~50击为全风化,N′<30击为残积土;其它岩类N′≤50击为残积土,N′≥50击为强风化。各风化带分类的野外特征及其它参数指标 详见《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附录A的表A.0.1~A.0.6。 2.1.2 土层分类,应按成因、颗粒级配和塑性指数进行分类。分为碎石土、砂土、粉土和粘性土。碎石土类和砂土类还可根据颗粒含量、颗粒形状进一步细分,详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 15-31-2003)P17~20的4.1.7~4.1.14的有关规定。对于特殊性土如广东地区的淤泥、淤泥质土、花岗岩残积土、膨胀土、红粘土和人工填土的准确细分详见《建筑地基 基础设计规范》(GBJ 15-31-2003)P21~22的4.1.15~4.1.20的有关规定。 2.1.3 建筑石料分类与等级及其用途分类与确定应执行相应的规范划分标准和参照《工程地质手册》(第三版)。 2.2 岩土层定名 2.2.1 岩石根据习贯使用风化程度及颗粒综合定名,例如强风化花岗或强风化细粒砂岩,矿物特征较为明显,可定名为强风化细粒石英砂岩等。 2.2.2 土层综合定名可考虑成因、年代及颗粒级配或塑性指数及其状态,可将野外定名结合土工试验给予更正,如第四系残、坡积粉质粘土或将成因、年代作为代号直接定名为粉质粘土。2.3 岩土层描述 2.3.1 岩石主要描述成因或年代、名称、颜色、颗粒,岩石的主要矿物(以云母为主或含量为75%,其它次之),结构、构造及风化程度(岩心破碎程度指碎块、饼状、柱状及长度)、裂隙(风化、构造),亲水特征(遇水崩解、软化现象呈粉粒或粘粒),风化性(半岩半土状或 风化岩为主、均匀或连续)。 2.3.2 土层重点描述成因(冲积、洪积、淤积、残积、坡积),矿物组成、颗粒形状(粘、粉、砂粒等)及含量。对砂土应描述密实度,按标准贯入试验实际击数N′划分为松散(N′≤10)、稍密(1030);湿度按饱和度Sr(%)划分为 稍湿(Sr≤50)、湿(Sr=50~80)、饱和(Sr>80)。粉土应描述密实度,按标准贯入试

岩土工程勘察常见的问题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常见的问题(岩土工程勘察专业) 一.图件 1.钻孔平面图常出现以下问题,不符合GB50021-2001规范4.1.11条(B)。(1)平面图上拟建物位置及层数不清、孔位、孔性、孔深等内容不全;(2)平面图上无坐标或参照物(明显的标志性建筑或地形)。无指北方向;(3)无比例尺或比例不对; (4)平面图中拟建物的位置与规划审批的总图位置不相符、部分工程未见规划部门批准的施工图总平面图; (5)平面图上无水准点位置或未在文字报告中作出说明。 2.静力触探曲线图,未分层或无各力学分层土的相关参数,部分工程力学分层(特别是人工填土层)不合理,不符合DB29-20-2000规范 3.7.5条的规定。 3.钻孔柱状图,无室内物理力学性质指标,无标贯试验位置、取样深度及水位标注,不符合“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第 4.2.5条的规定。 4. 标贯曲线图,无各试验段的标贯击数,对于需判断液化的试验段,未给出粘粒含量。不符合GB50011-2001规范4.3.4条的规定。 5.剖面图,剖面线与平面图不符,无纵、横比例尺,无地下水位线,不符合“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4.2.4条的规定。 6.所有图件,缺少签字或签署不全,不符合“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4.1.2条的规定。 二.工作量的布置 1.钻孔的布置:钻孔间距过大、布置不合理。不符合GB50021-2001规范4.1.6、4.1.15及4.1.17条(B);JGJ 94-94规范3.1. 2.1条、DB29-20-2000规范 3. 4.2条、GB50021-2001规范4.9.2条的规定。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应作沉降检算的勘察项目未按GB50007-2002规范3.0.2、8.5.10条(B)布置控制性钻孔。控制性钻孔孔数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新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新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2 年3 月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2]7 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21 2001,自2002 年3月1 日起施行。其中、、、、、、、、、、、、、、、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94 于2002 年12 月31 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 号文的要求,对1994 年发布的《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修订。在修订过程中,主编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会 同有关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单位组成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重点修改的部分编写了专题报告,并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基本上保持了1994 年发布的《规范》的适用范围、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作了局部调整。现分为14 章: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4.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5.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6.特殊性岩土;7.地下水;8.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9.勘探和取样;10.原位测试;11.室内试验;12.水和土腐蚀性的评价;13.现场检验和监测;14.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适用范围增加了“核电厂”的勘察;2.增加了“术 语和 符号”章;3.增加了岩石坚硬程度分类、完整程度分类和岩体基本质量分级;4.修订了“房屋建筑和构筑物”以及“桩基础”勘察的要求5.修订了“地下洞室”、“岸边工程”、“基坑工程”和“地基处理”勘察的规定;6.将“尾矿坝和贮灰坝”节改为“废弃物处理工程”的勘察;7.将“场地稳定性”章名改为“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8.将“强震区的场地和地基”、“地震液化”合为一节,取名“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9.对特殊性土中的“湿陷性土”和“红粘土”作了修订;10.加强了对“地下水”勘察的要求;11.增加了“深层载荷试验”和“扁铲侧

岩土工程勘察实践中常见问题疑析

岩土工程勘察实践中常见问题疑析 RSS 打印复制链接大中小发布时间:2011-05-05 16:54:47 摘要:工程实践中在确定一些相关设计参数时常常感到无所适从,本文通过两个工程就岩土工程勘察中承载力特征值及压缩模量等常用参数的确定方法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常见问题供大家研讨. 关键词:地基承载力;压缩模量;经验值 地基承载力、压缩模量是工程设计的关键参数,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确定相对准确的承载力及压缩指标等参数,是岩土勘察工作的首要目的。对此,规范中仅有原则上的确定方法,而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不同的确定方法会得出不同的结果这一现象。以下用实例就这一问题进行分析,供探讨. 1承载力的确定 1.1承载力的确定方法 关于地基承载力的确定方法,89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规定主要有3种:载荷试验法、理论公式法、规范查表法。而在2002版中仅有原则性的规定:由载荷试验或其它原位测试、公式计算、并结合工程实践经验等方法综合确定. 用载荷试验确定承载力是最直接最准确的,但经常会受到场地、工期、造价等种种限制,在实际工作中很少应用,仅用于较重要的甲级建筑物;理论公式法确定承载力,关键是土的抗剪强度指标c、ψ值的确定,c、ψ值由于在现场取样及测试过程中受到人为因素等的影响,往往存在一定的误差,求得的承载力值差别较大,仅供参考;工程经验法实际上应用的还是查表法,因为许多地区并无成熟的地区经验值,对粘性土而言,用土工试验数据和标贯击数查表得出的承载力值往往不一致,为安全起见,取低值. 在工程实践中还存在这种现象,在上部荷载较轻的情况下,承载力特征值取值偏小,理由是够用就行,此时的承载力其意义已背离了承载力特征值的含义,实践中虽然可行但理论上是不科学的. 1.2承载力确定实例 文登市界石镇商住楼工程,拟采用天然地基、浅基础方案,勘察选定第2层粘土作持力层,层顶平均埋深为0.6m,无地下水,有关工程特性指标. 2压缩模量的确定 2.1压缩模量的确定方法 粘性土的压缩模量较易确定,通过室内压缩试验即可得到;而砂土的压缩模量,其确定方法就含糊不清,规范中也无具体规定。实践中大体上有三种方法:一是通过标贯击数计算得出;二是直接给出经验值,经验值都是通过查工具书得到,且往往是一个大致范围,很难得到一个准确的数值;三是通过变形模量换算得出。工程实践中由以上三种方法确定的压缩模量值往往有较大差异. 2.2压缩模量确定实例

2019年注册岩土工程师专业考试规范

2019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 所使用的标准和法律法规 一、标准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 2.《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2012) 3.《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 50218-2014) 4.《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2013) 5.《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 6.《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GB/T 50269-2015) 7.《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487-2008) 8.《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 133-2013) 9.《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2011) 10.《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 10012-2007 J124-2007) 11.《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307-2012) 12.《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 1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1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15.《水运工程地基设计规范》(JTS 147-2017) 16.《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17.《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 10093-2017 J464-2017) 1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1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 20.《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DL/T 5395-2007) 21.《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 22.《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2016 J447-2016) 23.《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290-2014) 2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869-2013) 25.《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 10025-2006) 2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 2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 28.《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 10003-2016 J449-2016) 29.《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 30.《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31.《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 50112-2013) 32.《盐渍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T 50942-2014) 33.《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 10027-2012 J1407-2012) 34.《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 10038-2012 J1408-2012) 3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 0286-2015) 36.《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 3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 38.《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NB 35047-2015)

岩土工程勘察管理规定样本

岩土工程勘察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明确岩土工程勘察各管理环节的职责, 完善过程控制, 为业主提供合格产品, 制定本规定。 1.2 岩土工程技术公司( 以下简称岩土公司) 是公司岩土工程勘察的主体生产部门, 实施勘察全过程的管理, 并承担相应责任。 1.3 岩土工程勘察实施注册工程师执业制度, 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必须加盖注册工程师章。 1.4 勘察劳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主体生产部门的生产调度、业务指导, 严格按外业操作规程实施, 提供真实、可靠的原始资料。 1.5 公司外埠分院( 浙江分院、苏州分院) 参照执行。 1.6 公司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同之处, 以本规定为准。 2 方案 2.1 方案洽谈 2.1.1 经营人员洽谈任务时应争取合理工期, 为合同履约创造条件。 2.1.2 经营人员应向设计、业主详细了解建筑物性质和勘察技术要求, 并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电子文档。 2.1.3 经营人员对即将实施的方案应向业主询问施工条件和踏勘施工现场。

2.2 方案编制 2.2.1 方案含报价、议标书、正式招投标。 2.2.2 方案由部门按类别分派相关部门及人员, 正式招投标一般交岩土公司标书组。 2.2.3 方案、标书应按有关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 2.2.4 方案必须经审核后方可提交。 3 前期准备 3.1 接到勘察工程项目委托书, 须根据公司项目等级划分规定、技术责任人资格条件规定, 对Ⅱ、Ⅲ类工程由生产技术室确定工程负责人、岩土公司生产管理部和总工认可, 总工确定相应的审核人、审定人; 对Ⅰ类工程由公司总工或专业总工确定工程负责人。 3.2 勘探班组进场前, 岩土公司生产管理部组织经营、测量、施工人员和工程负责人进行现场踏勘, 落实施工条件。 3.3 工程负责人应按”工作大纲编制办法”及审核、审定的指导意见编制勘察纲要, 若为中标工程可将标书结合优化意见改编为勘察纲要并经审核、审定, 当标书内容和实际工作有不同时应有补充说明。 3.4 纲要编制完成后, 须经审核、审定人审查同意后方可申请工程编号, 进行野外作业。 3.5 工程项目实施前, 由岩土公司生产管理部根据纲要的技

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标

- -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勘察招标投标文件 项目报建编号:42011520150331001 项目名称:奇一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投标文件内容:技术部分 投标人:湖北省神龙地质工程勘察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5 年 5 月22 日 目录 一、前言 (3) (一)工程概况 (3) (二)勘察技术要求 (3) (三)勘察设计编制依据 (4) 二、工程地质概况 (5) (一)场地位置及地形地貌(详见工程概况) (5) (二)水文地质条件 (5) 三、岩土工程勘察方案 (5) (一)勘察布孔及工作量预估 (5) (二)取样 (6) (三)现场原位测试 (6) (四)室内试验 (7) 四、勘察施工组织 (7) (一)人员组织 (7) (二)设备组织 (10) (三)工期计划 (10) (四)技术管理 (12) (五)安全生产管理 (16) 五、勘察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 (17) (一)质量保证体系 (17) (二)优质服务保证 (17) (三)质量管理组织措施 (17)

六、提供优质服务的保证措施及承诺 (18) 七、岩土工程勘察成果及检查验收 (19) (一)成果整理 (19) (二)检查验收 (19) 八、对本工程合理化的建议及后继服务 (19) 一、前言 (一)工程概况 奇一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位于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5705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786.9平方米。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 -8#主厂房及辅助厂房、门房和设备用房。(二)勘察技术要求 本场区拟建物安全等级为二级,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勘察阶段为详勘,根据国家现行有关勘察规程、规范,提出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①查明建筑场地内有无不良地质现象,若存在不良地质现象,还应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②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如遇不利地段或起伏较大的复杂地段,宜适当增加钻孔数量; ③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④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补给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⑤场地地震效应(地震液化)评价,划分场地土类型及建筑场地类别; ⑥对场地岩土工程条件进行分析、评价,提供合理的基础型式供设计参考使用; ⑦提供桩基设计参数,评价成桩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

(完整版)岩土工程勘察试题

岩土工程师岩土工程勘察试题 一、勘察工作布置 1、岩土工程勘察阶段的划分? (A)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设计勘察、详细勘察; (B)规划勘察、可行性勘察、初步设计勘察、详细勘察; (C)初步设计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 (D)根据工程规模和场地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由勘察单位决定; 答案:A 2、某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拟建在对抗震不利地段、地形地貌简单、地基为湿陷性黄土。应按那种等级布置勘察工作? (A)二级; (B)一级; (C)三级; (D)视场地复杂程度确定; 答案:B 3、岩土工程勘察中,岩石按强度分类可分为几个亚类? (A)两个; (B)三个; (C)四个; (D)六个; 答案:C 4、某种岩石,其新鲜岩块的饱和单轴极限抗压强度为20MPa、压缩波速为3500m/s,据此判定岩体的风化等级为: (A)强风化; (B)微风化; (C)中等风化; (D)未风化; 答案:B 5、按岩块的湿抗压与干抗压的比值判定岩石的软化性,其值应为: (A)0.90; (B)0.80; (C)0.75; (D)0.50; 答案:C 6、土按有机质含量可分为: (A)有机质土、泥炭; (B)有机质土、泥炭质土、泥炭; (C)无机土、有机质土、泥炭质土、泥炭;

(D)有机质土、无机质土; 答案:C 7、老堆积土的时代界限为: (A)Q3及以前; (B)Q4及以前; (C)100年以前; (D)在50-100年之内视压密情况而定; 答案:A 8、砂土的标准贯入锤击数为25击,该砂土应为: (A)松散; (B)密实; (C)稍密; (D)中密; 答案:D 9、粉土的密实度可用那种方式判别: (A)孔隙比; (B)标准贯入击数; (C)相对密度; (D)含水量; 答案:A 10、粘性土的液性指数为0.2,判定土的状态为: (A)坚硬; (B)硬塑; (C)可塑; (D)软塑; 答案:B 11、花岗岩的风化岩与残积土的划分应依据: (A)动力触探击数; (B)标准贯入击数; (C)静力触探侧摩阻力; (D)金刚石钻进速度; 答案:B 12、在海滨地区、8度地震区修建六层砖混住宅,基础宽15米,长80米,拟定采用筏板基础。地下2米为杂填土、2-7米为粘土、7-11米为粉质粘土、11-15米为粉砂、15-20米为粉质粘土、20-23米为粘土、23-28米为粉砂。请据此布置勘察工作? 答案:(考虑孔深、孔数、标贯、剪切波、室内实验等) 13、同一土层呈韵律沉积,当薄层与厚层的厚度比小于1/10时,应描述为:

岩土工程勘察的常见问题及策略

岩土工程勘察的常见问题及策略 发表时间:2018-06-08T15:06:12.21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36期作者:闫旭 [导读] 岩土勘察工程作为地基设计的根本基础,想要为建筑施工提供基础性帮助。 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 132000 摘要: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能够为建筑工程设计及施工阶段提供强有力的地质数据,可以最大程度的保证设计方案、图纸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从而有效提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岩土工程勘察涵盖的内容较多,并且实际勘察过程容易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果未做好预防及管控工作勘察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可能将会增多,对勘察结果准确性产生不利影响。下面笔者对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见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分析,希望为勘察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有所帮助。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问题;对策 岩土勘察工程作为地基设计的根本基础,想要为建筑施工提供基础性帮助,就要格外重视岩土勘察的过程。岩土的参数以及相关数据会成为关乎建筑工程项目可靠性,安全性以及经济性的重要因素。从现实来说,目前的发展中,实际勘察工作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存在许多各种的微观宏观的行业发展问题。我国目前对于岩土工程勘察的相关论述以及经验还是存在许多的不足,需要我们更多的努力,以此来保证相关地基基础的设计处理与施工,能够有充足的工程地质资料以及技术参数准备。 1现阶段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问题 1.1未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具有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做好事前准备工作是保证勘察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事前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各类材料设备以及明确测绘方式等等。但是当前事前准备工作不充分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相关资料缺乏完整性以及未做好材料分析工作等等,无法为勘察工作提供更多的依据和支持,在实际勘察过程中会出现混乱的情况,对勘察结果准确性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1.2缺少专业性人才 在我国当前的建筑行业中,岩土工程勘察方面的专业性人才数量较少,并且薪资较高,大部分施工单位处于成本因素考虑,就会聘请具有一定实践经验但综合素质相对较低的农民工进行非专业的勘察,这些人员绝大部分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岩土工程勘察培训,造成岩土工程勘察结果不可靠的情况,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1.3勘察技术问题 在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时,需要对勘察对象的实际位置和具体深度进行判定,但是目前的勘察技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使部分信息的精确性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在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需要对粗颗粒土和残积土进行试样检测,但是对原状岩石的获取过程较为烦琐,具有一定的难度。此外,有的勘察人员专业能力不够,实际跨学科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无法保证勘察工作的质量。 2岩土工程勘察常见问题针对性解决措施 2.1对事前准备工作产生足够的重视 为了保证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有条不紊的展开,相关人员需要充分重视事前准备工作,主要从如下几方面入手:其一,通过不同渠道对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资料进行收集,在实际收集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现有资料进行不断的完善,进而提升其完整性,能够为方案制定及实际勘察工作提供更多的支持。其二,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待勘察区域的实际情况对测绘方式进行合理选择,保证选用的测绘方式能够对岩土工程的情况进行如实反映,工作人员在观看后便可获知具体情况。其三,待资料收集和实地考察工作结束后,设计人员需要将两者作为依据,对详细的勘察方案进行合理制定,在制定过程中需要对自然因素,环境因素以及人为因素等进行充分考虑,对勘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进行合理推测,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在勘察方案制定完成后需要上交技术部门进行综合审查,通过审查过程对其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判断,如果存有异议之处需要让设计人员尽快进行调整,保证勘察方案满足实际勘察要求。其四,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勘察方案对勘察工作中使用的材料及设备等进行准备,在准备时需要做好两者检查工作,保证质量及各方面性能均符合规定要求,均能正常使用。 2.2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 在勘察工作中,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能够对岩土工程勘察工作造成直接影响,技术人员专业能力越高,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进展就会越顺利。所以,想要保证岩土工程勘察的顺利开展,我们必须重视技术人员专业能力的培养,保证他们能够在勘察工作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培养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的过程中,必须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保证所有技术人员都能够定期接受技术能力培训,提高他们对先进勘察技术的掌握程度,确保能够在工作中熟练使用这些技术。与此同时,在工作中实行岗位轮换机制,通过开展专家讲座等活动来实现资源共享,规范勘察工作。 2.3进一步提高岩土工程勘察技术 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时,技术人员在实际勘察过程中,要对建设区域的地质形态以及物理性质等要素进行全面的探究,以掌握更多的综合性数据,并且需要运用钻探、坑探、测绘等技术,再配合新时期地理信息系统和遥感技术,使岩土工程勘察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另外,在勘察过程中,需要对岩土进行取样分析,还要对建筑区域周边环境的地层条件和岩石体进行分析,因此,需要运用地质钻探技术,对钻孔的流程以及具体方案进行设计,确定各环节的施工技术。例如,要建造一个小区,建设区域周边有山脉,工程施工现场呈长条状,与山脊走向保持一致,其中长轴与短轴的实际长度分别为2.1km和0.8km,实际占地面积为1700km2。建设单位要在此区域修建多个建筑单体。由于此工程占地面积较大,加上施工区域周边的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因此,在施工前要对岩土进行勘察。首先,需要明确建筑物的特点,在勘察过程中,对影响建筑物的各影响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对边坡稳定性进行计算。此外,还要展开大量的探究对比试验,对坑探和井探获取的数据进行分析,采取综合性勘察措施后进行对比试验,保证勘察资源的准确性。 2.4加强岩土工程勘测体制规范化建设 就目前来说,我们都能发现岩土工程勘测体制化中存在许多问题,不仅与先进的体制存在差距,甚至对于我国的要求都难以满足,这

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质量技术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质量、技术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浙江省地矿勘察院技术质量及项目勘察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确保岩土工程勘察项目的工程质量,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本细则所称工程质量是指对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地方和浙江省地矿勘察院的工程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文本、范本、作业规程以及设计文件和合同对工程的可靠性、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的综合要求。 2.本细则适用地勘院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地勘院及所属分院的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执行。3.浙江省地矿勘察院奉行“诚信立业、质量第一,规范管理、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地勘院的质量目标是:“工程质量达到: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岩土勘查优良率85%以上。全面履行合同,满足顾客要求,顾客满意率达95%以上”。 第二章岩土工程勘察纲要编制 1.岩土工程勘察纲要(或称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书)的编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编写,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勘察合同文本和技术委托书、国家、行业和勘察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拟建场地的地质、地形、周边环境条件及邻近场地的资料收集,以及当地政府和建设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勘察纲要应由项目负责人亲自编制完成,因为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制订计划与实施计划之间不易产生矛盾、协调一致;勘察纲要必须由分院主任工程师或所在分院具有相应资格的高级工程师审核并签字确认后实施(如有必要也可提请总工程师或总工办专家审核确认),实施前在总工办办理好备案登记,确保纲要技术、经济和管理要求的符合性、针对性和可行性。3.勘察工作的布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充分利用已有的勘察资料、突出重点、要具有针对性,并尽可能采用先进设备和先进技术,同时兼顾经济合理性;勘察纲要一旦确定,应严格按照纲要内容实施勘察作业,不得违反;当勘察过程中调整内容与工作量,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并形成记录,经总工办同意确认后实施下一步工作。 4.勘察纲要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标《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和省标《DB33/T1065-2009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进行编制,勘察方案应突出重点内容: ①勘察目的及任务由来。②勘探点、线布置原则及勘探点、线平面布置图。③勘探、并体现勘察手段的综合性。,(按不同的勘探手段用表格形式表示)测试的技术要求及工作量 ④室内试验项目工作量及特殊技术要求。⑤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5.对未编制勘察纲要进行勘察作业的项目和未按勘察纲要进行作业的项目一经发现依据大队质量管理制度予以处罚;对重复出现的类似问题二次以上的勘察分院,一经发现予以双倍以上罚。 6.每个勘察项目的勘察纲要必须随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合同及委托书、成果报告等进行按项目归档,对违反本条款的勘察项目一经发现予以处罚。 第三章岩土工程勘察野外作业技术要求 一、勘探点放样及高程测量 1.明确勘探点位放样依据,以及将各点位放样反映在放样草图上;明确高程引测依据及系统,同时做好各勘探点司测原始记录及计算,建设单位(或委托方)提供的测量定位资料及测量放样原始记录应保存归档;测量仪器每年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第三方校验,确保其精度有效。

岩土工程勘察分析

岩土工程勘察分析 摘要:水文地质问题在地质勘察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本文首先分析水文地质的勘察要求,随后说明了地下水引起的岩土工程危害,最后以具体工程为例,论述了岩土工程中水文勘察的具体内容。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 abstract: the problem of hydrogeology plays a role can not be ignored in geological exploration. this paper analysis on hydrogeological investigation requirements, then illustrates the geotechnical hazards caused by groundwater, the specific project as an example, discusses the concrete content of hydrologic survey in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keywords: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surveying, hydrology geology 中图分类号:p641.7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工程概况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受广州市建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委托,对其拟建的广州珠光路综合楼场地进行详细岩土工程勘察,目的主要是查明场地内岩土层的分布结构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查明不良地质现象的发育分布状况,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透水层的渗透性及地下水的腐蚀性情况,以及地下水对基础施工、基坑开挖的影响,并提出预防措施;对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及地基岩土的承载力作出评价,为基础、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提供适用、可靠

岩土工程勘察常见问题剖析

岩土工程勘察常见问题剖析 彭柏兴1、2 (1.中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湖南长沙 410083;2.长沙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湖南长沙 410007) 摘 要:岩土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先导,其地位和重要性已日益为人重视。文章综合归纳了当前岩土工程勘察中的常见问题,对其产生的根源进行了分析探讨,提出了提高勘察技术水平,应对国际接轨的建议措施。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图审查;问题剖析 1 引 言 岩土工程勘察的目的在于解决和处理建设工程中与岩土介质有关的问题,是建设工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的重要性和其质量的可靠性越来越为各级政府所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监督规定》、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此都有规定。并于2000年开始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对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在各级检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勘察问题仍旧突出。当前,施工图审查主要集中于房屋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对为城市建设服务的勘察单位来说,既是促进更是考验。因此,将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见问题加以归纳、分析,对其产生的根源进行了深层次的探讨,对提高勘察技术水平、保证勘察成果质量、减少勘察过程中的错误不无裨益。 2 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见问题 2.1 勘察依据不充分、目的不明确 设计意图明确,才能有的放矢地合理布置工作量,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岩土工程问题。《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 B50021-2001)明确规定详勘时应“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建筑物的性质、规 收稿日期:2004-07-05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型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但不少勘察报告前期资料收集不全,拟建工程的结构形式、规划地坪标高、勘探点坐标等情况不清,设计单位的勘察技术要求缺乏。 对涉及公众利益方面的安全、环境环节不够重视,忽视对工程场地原有地形地貌、不良地质作用及地质灾害调查。如某勘察报告在工程场地内有多个钻孔遇到防空洞,防空洞距地下室底板仅3m,可勘察文件在平面布置图上不标示,在报告中不予以查明、评价,又不提请注意。又如某住宅小区,原为丘陵地带的山间盆地,人工渔塘较多,堆填后用于住宅开发。某勘察单位没有搜集原有地形资料,也不向附近居民访问,仅根据钻探成果推荐了天然地基,施工开挖发现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大相径庭,原来建筑物的所有钻孔均布置在塘堤上,致使业主不得不进行基础变更。 2.2 勘探工作量及测试取样分布不合理 G B50021-2001对不同建、构筑物的勘察间距、勘探点的数量、位置及深度布置都有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不按规范要求布设计勘察点的情况十分普遍,甚至于在建筑物周边、角点没有勘察点,孔距超规范、孔深不合要求。如桩基勘察达不到G B50021-2001第4.9.2和4.9.4的规定;对需要进行建筑场地和液化判别的勘探孔孔深达不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 B50011-2001)的深度要求;测试、取样孔小于勘探孔的1/3;测试取样达不到强制性条文规定。一些勘察企业在承担业务时,不按《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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