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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压铸铝合金标准对比

各国压铸铝合金标准对比
各国压铸铝合金标准对比

铝合金成分和压铸标准

国内外主要压铸AI合金化学成分表 铝合金压铸标准---美国标准三.美国标准ASTM B85-96 美国压铸铝合金化学成分表

铝合金压铸标准---欧盟标准四.欧盟标准EN1706:1998 欧盟压铸铝合金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表 铝合金压铸标准---日本标准 二.日本工业标准JIS H5302:2000日本压铸铝合金化学成分表

铝合金压铸标准---中国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铝合金压铸标准 压铸铝合金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表

. 铝合金压铸件GB/T 15114-9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压铸件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和交货条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铝合金压铸件. 2.引用标准 GB1182 形状和位置公差代号及其标准 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的检查) GB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6060.1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 GB6060.4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光加工表面 GB6060.5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喷)丸,喷砂加工表面 GB6414 铸件尺寸公差 GB/T11350 铸件机械加工余量 GB/T15115 压铸铝合金 3.技术要求 3.1化学成分 合金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 3.2力学性能 3.2.1当采用压铸试样检验时,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 3.2.2当采用压铸件本体试验时,其指定部位切取度样的力学性能不得低于单铸试样的75%,若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3.3压铸件尺寸 3.3.1压铸件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铸件图样的规定 3.3.2压铸件尺寸公差应按GB6414的规定执行,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须在图样上注明. 3.3.3压铸件有形位公差要求时,其标注方法按GB1182的规定. 3.3.4压铸件的尺寸公差不包括铸造斜度,其不加工表面:包容面以小端为基准,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须在图样上注明. 3.4压铸件需要机械加工时,其加工余量按GB/T11350的规定执行.若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其加工作量须在图样上注明. 3.5表面质量 3.5.1铸件表面粗糙度应符合GB6060.1的规定 3.5.2铸件不允许有裂纹,欠铸,疏松,气泡和任何穿透性缺陷. 3.5.3铸件不允许有擦伤,凹陷,缺肉和网状毛刺等腰三角形缺陷,但其缺陷的程度和数量应该与供需双方同意的标准相一致. 3.5.4铸件的浇口,飞边,溢流口,隔皮,顶杆痕迹等腰三角形应清理干净,但允许留有痕迹. 3.5.5若图样无特别规定,有关压铸工艺部分的设置,如顶杆位置,分型线的位置,浇口和溢流口的位置等由生产厂自行规定;否则图样上应注明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3.5.6压铸件需要特殊加工的表面,如抛光,喷丸,镀铬,涂覆,阳极氧化,化学氧化等须在图样上注明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3.6内部质量 3.6.1压铸件若能满足其使用要求,则压铸件本质缺陷不作为报废的依据. 3.6.2对压铸件的气压密封性,液压密封性,热处理,高温涂覆,内部缺陷(气孔,疏孔,冷隔,夹杂)及本标准未列项目有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铝合金压铸技术要求

1、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压铸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货条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发电机铝合金端盖压铸件。 2、引用标准 GB6414铸件尺寸公差 GB6987.1-GB6987.16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288-87金属拉力试验法 GB/T13822-92 压铸有色合金试样 GB6060.5 表面粗造度比较样块抛(喷)丸、喷吵加工表面 3、技术要求 3.1 压铸铝合金的牌号 压铸铝合金采用UNS-A03800(美国A380.0,日本ADC10) 可选用材料UNS-A03830 (美国383.0,日本ADC12) 化学成份见表1 表1

供应商可选择上述四种牌号的任何一种,如在生产过程中更换其它牌号, 文档Word 需重新进行样件鉴定。回炉料使用规定 3.1.1回炉料分类 3.1.1.1 一级回炉料:浇道、化学成份合格的废铸件,后加工次品等不含水分和 油污。10二级回炉料:集渣包、坩埚底部剩料、退货废品、存放时间长(超过 天)的一级回炉料。三级回炉料:飞边、溅屑、细小的碎料、带有油污的渣料、因化学成份 报废的铸件、从铝渣中捡出的铝粒。 3.1.1.2回炉料使用比例 使用单一某级回炉料:,二级回炉料最大使用量40%。一级回炉料最大使用量50% 一级、二级回炉料混合使用:20%。,其中二级回炉料最

大使用量回炉料总量不超过40% 三级回炉料:必须经过重熔、精炼且化学成份分析合格后才能使用,其最不能直接使用,10%,仅与铝锭混合使用。大使用量 3.1.1.3加料循序 大块回炉料铝锭,如此循环。小颗粒回炉料 3.2 力学性能 采用单铸拉力试样检验,其力学性能应满足抗拉强度≥240Mpa,伸长率≥ 1%,HB85(5/250/30)。 试样尺寸及形状应符合GB/T 13822-92《压铸有色合金试样》的规定。 3.3 压铸件尺寸 压铸件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铸件图的规定。 3.4 待加工表面用符号“”标明,尖头指向被加工面。 例:0.5 表示该表面留有加工余量0.5mm 3.5 表面质量 3.5.1 铸件清理后的表面质量 铸件的浇口、飞边、溢流口、隔皮等应清理干净,但允许留有清理痕迹。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因去除浇口、溢流口时所形成的缺肉或高出均不得超过壁厚的四分之一,并且不得超过1.5 mm。 文档Word 3.5.2 铸件不加工表面的质量 3.5.2.1 不允许有裂纹,欠铸和任何穿透性缺陷。 3.5.2.2 由于模具组合镶拼或受分型面影响而形成铸件表面高低不平的

各国压铸铝合金的化学成份及要求

压铸铝合金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表 序号合金牌号合金代号 化学成份 力学性能 (不低于) 硅铜锰镁铁镍钛锌铅锡铝 抗拉强度伸长度 布氏硬度 HB5 /250 /30 1 YZA1Sil 2 YL102 10.0 13.0 ≤0.6≤0.6≤0.05≤1.2≤0.3余 220 2 60 2 YZA1Si10Mg YL104 8.0 10.5 ≤0.3 0.2 0.5 0.17 0.30 ≤1.0≤0.3≤0.05≤0.01余220 2 70 3 YZA1Si12Cu2 YL108 11.0 13.0 1.0 2.0 0.3 0.9 0.4 1.0 ≤1.0≤0.05≤1.0≤0.05≤0.01余240 1 90 4 YZA1Si9Cu4 YL112 7.5 9.5 3.0 4.0 ≤0.5≤0.3≤1.2≤0.5≤1.2≤0.1≤0.1余240 1 85 5 YZA1Si11Cu3 YL113 9.6 12.0 1.5 3.5 ≤0.5≤0.3≤1.2≤0.5≤1.0≤0.1≤0.1余230 1 80 6 YZA1Si17Cu5Mg YL11 7 16.0 18.0 4.0 5.0 ≤0.5 0.45 0.65 ≤1.2≤0.1≤0.1≤1.2余220 <1 7 YZA1Mg5Sil YL302 0.8 1.3 ≤0.1 0.1 0.4 4.5 5.5 ≤1.2≤0.2≤0.2余220 2 70 二.日本工业标准JIS H5302:2000日本压铸铝合金化学成分表 JIS牌号ISO牌号Cu Si Mg Zn Fe Mn Ni Sn Pb Ti Al ADC1 1.0以下11.0-13.0 0.3以下0.5以下 1.3以下0.3以下0.5以下0.1以下余量ADC1C A1-Sil2CuFe 1.2以下11.0-13.5 0.3以下0.5以下 1.3以下0.5以下0.30以下0.1以下0.20以下0.2以下余量ADC2 A1-Si12Fe 0.10以下11.0-13.5 0.10以下0.1以下 1.3以下0.5以下0.1以下0.05以下0.1以下0.2以下余量ADC3 0.6以下9.0-10.0 0.4-0.6 0.5以下 1.3以下0.3以下0.5以下0.1以下余量ADC5 0.2以下0.3以下 4.0-8.5 0.1以下 1.8以下0.3以下0.1以下0.1以下余量ADC6 0.1以下 1.0以下 2.5-4.0 0.4以下0.8以下0.4-0.6 0.1以下0.1以下余量ADC7 A1-Si5Fe 0.10以下 4.5-6.0 0.1以下0.1以下 1.3以下0.5以下0.1以下0.1以下0.1以下0.20以下余量ADC8 A1-Si6Cu4Fe 3.0-5.0 5.0-7.0 0.3以下 2.0以下 1.3以下0.2-0.6 0.3以下0.1以下0.2以下0.2以下余量ADC10 2.0-4.0 7.5-9.5 0.3以下 1.0以下 1.3以下0.5以下0.5以下0.2以下余量ADC10Z 2.0-4.0 7.5-9.5 0.3以下 3.0以下 1.3以下0.5以下0.5以下0.2以下余量ADC11 A1-Si8Cu3Fe 2.5-4.0 7.5-9.5 0.3以下 1.2以下 1.3以下0.6以下0.5以下0.2以下0.3以下0.2以下余量ADC12 1.5-3.5 9.6-12.0 0.3以下 1.0以下 1.3以下0.5以下0.5以下0.2以下余量ADC12Z 1.5-3.5 9.6-12.0 0.3以下 3.0以下 1.3以下0.5以下0.5以下0.2以下余量 牌号 抗拉试验硬度试验 抗拉强度MPa 耐力MPa 延伸率% HB HRB

铝合金压铸件的标准

铝合金压铸件的标准 2010-01-25 10:08 铝合金压铸件 GB/T 15114-9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压铸件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和交货条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铝合金压铸件. 2.引用标准 GB1182 形状和位置公差代号及其标准 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的检查) GB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6060.1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 GB6060.4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光加工表面 GB6060.5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喷)丸,喷砂加工表面 GB6414 铸件尺寸公差 GB/T11350 铸件机械加工余量 GB/T15115 压铸铝合金 3.技术要求 3.1化学成分 合金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 3.2力学性能 3.2.1当采用压铸试样检验时,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 3.2.2当采用压铸件本体试验时,其指定部位切取度样的力学性能不得低于单铸试样的75%,若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3.3压铸件尺寸

3.3.1压铸件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铸件图样的规定 3.3.2压铸件尺寸公差应按GB6414的规定执行,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须在图样上注明. 3.3.3压铸件有形位公差要求时,其标注方法按GB1182的规定. 3.3.4压铸件的尺寸公差不包括铸造斜度,其不加工表面:包容面以小端为基准,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须在图样上注明. 3.4压铸件需要机械加工时,其加工余量按GB/T11350的规定执行.若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其加工作量须在图样上注明. 3.5表面质量 3.5.1铸件表面粗糙度应符合GB6060.1的规定 3.5.2铸件不允许有裂纹,欠铸,疏松,气泡和任何穿透性缺陷. 3.5.3铸件不允许有擦伤,凹陷,缺肉和网状毛刺等腰三角形缺陷,但其缺陷的程度和数量应该与供需双方同意的标准相一致. 3.5.4铸件的浇口,飞边,溢流口,隔皮,顶杆痕迹等腰三角形应清理干净,但允许留有痕迹. 3.5.5若图样无特别规定,有关压铸工艺部分的设置,如顶杆位置,分型线的位置,浇口和溢流口的位置等由生产厂自行规定;否则图样上应注明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3.5.6压铸件需要特殊加工的表面,如抛光,喷丸,镀铬,涂覆,阳极氧化,化学氧化等须在图样上注明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3.6内部质量 3.6.1压铸件若能满足其使用要求,则压铸件本质缺陷不作为报废的依据. 3.6.2对压铸件的气压密封性,液压密封性,热处理,高温涂覆,内部缺陷(气孔,疏孔,冷隔,夹杂)及本标准未列项目有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3.6.3在不影响压铸件使用的条件下,当征得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对压铸件进行浸渗和修补(如焊补,变形校整等)处理. 4质量保证 4.1当供需双方合同或协议中有规定时,供方对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试验或检验负责.合同或协议中无规定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用自已适宜的手段执

各国铝合金牌号对照

表1?各国Al-Si(Mg)系铸造铝合金牌号近似对照? S 33 3 3 - - - - 表2?各国Al-Si-Cu-(Mg ,Ni)系铸造铝合金牌号近似对照

。 表3?各国Al-Si-Cu-(Mg,Ni)系铸造铝合金牌号近似对照 表4?各国Al-Cu-(Mn,Mg)系铸造铝合金牌号近似对照

表5?各国Al-Mg-(Si,Mn)系铸造铝合金牌号近似对照 表6?各国Al-Zn-Mg和Al-Sn-(Cu,Ni)系铸造铝合金牌号近似对照 表7?各国Al-Zn-Mg和Al-Sn-(Cu,Ni)系铸造铝合金牌号近似对照 注:1.括号内仅表示合金类型,非标准牌号。 2.德国牌号开头冠以“G”或“GK_”(表中省略):括号内为德国的材料号。

压铸铝合金的牌号及化学成分(GB/T15115—1994) 牌号代号主要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Si(硅) Cu(铜) Mn(锰) Mg(镁) Fe(铁) Zn(锌) Al(铝) YZAlSi12 YL102 10.0~ 13.0 ≤0.6≤0.6≤0.05≤1.2≤0.3余量 YZAlSi10Mg YL104 8.0~ 10.5 ≤0.30.2~0.5 0.17~ 0.30 ≤1.0≤0.3余量 YZAlSi12Cu2 YL108 11.0~ 13.0 1.0~ 2.0 0.3~0.9 0.4~1.0 ≤1.0≤1.0余量 YZAlSi9Cu4 YL112 7.5~9.5 3.0~4.0 ≤0.5≤0.3≤1.2≤1.2余量 YZAlSi11Cu3 YL113 9.6~ 12.0 1.5~3.5 ≤0.5≤0.3≤1.2≤1.0余量 YZAlSi17Cu5Mg YL117 16.0~ 18.0 4.0~ 5.0 ≤0.5 0.45~ 0.65 ≤1.2≤1.2余量 YZAlMg5Si1 YL302 0.8~1.3 ≤0.10.1~0.4 4.5~5.5 ≤1.2≤0.2余量

铝合金压铸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压铸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货条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发电机铝合金端盖压铸件。 2、引用标准 GB6414铸件尺寸公差 GB6987.1-GB6987.16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288-87金属拉力试验法 GB/T13822-92 压铸有色合金试样 GB6060.5 表面粗造度比较样块抛(喷)丸、喷吵加工表面 3、技术要求 3.1 压铸铝合金的牌号 压铸铝合金采用UNS-A03800(美国A380.0,日本ADC10) 可选用材料 UNS-A03830 (美国383.0,日本ADC12) 化学成份见表1 表1 供应商可选择上述四种牌号的任何一种,如在生产过程中更换其它牌号,需重新进行样件鉴定。

3.1.1回炉料使用规定 3.1.1.1回炉料分类 一级回炉料:浇道、化学成份合格的废铸件,后加工次品等不含水分和 油污。 二级回炉料:集渣包、坩埚底部剩料、退货废品、存放时间长(超过10天)的一级回炉料。 三级回炉料:飞边、溅屑、细小的碎料、带有油污的渣料、因化学成份 报废的铸件、从铝渣中捡出的铝粒。 3.1.1.2回炉料使用比例 使用单一某级回炉料: 一级回炉料最大使用量50%,二级回炉料最大使用量40%。 一级、二级回炉料混合使用: 回炉料总量不超过40%,其中二级回炉料最大使用量20%。 三级回炉料: 不能直接使用,必须经过重熔、精炼且化学成份分析合格后才能使用,其最大使用量10%,仅与铝锭混合使用。 3.1.1.3加料循序 3.2 力学性能 采用单铸拉力试样检验,其力学性能应满足抗拉强度≥240Mpa,伸长率≥1%,HB85(5/250/30)。 试样尺寸及形状应符合GB/T 13822-92《压铸有色合金试样》的规定。 3.3 压铸件尺寸 压铸件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铸件图的规定。 3.4 待加工表面用符号“”标明,尖头指向被加工面。 例: 0.5 表示该表面留有加工余量0.5mm 3.5 表面质量 3.5.1 铸件清理后的表面质量 铸件的浇口、飞边、溢流口、隔皮等应清理干净,但允许留有清理痕迹。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因去除浇口、溢流口时所形成的缺肉或高出均不得超过壁厚的四分之一,并且不得超过1.5 mm。 3.5.2 铸件不加工表面的质量

铝和铝合金知识,国内外牌号对照表

1,国外压铸铝合金的成分及特征: JIS ALCOA 主要化学成分 规格规格Si(硅) Cu(铜) Mg(镁) Zn(锌) Mn(锰) Fe(铁) Ti(钛) Ni(镍) Sn(锡) Al(铝) ADC1 A13 11/13 0.6↓0.3↓0.5↓0.3↓ 1.3↓-- 0.5↓0.1↓余量ADC3 A360 9/10 0.6↓0.4/0.6 0.5↓0.3↓ 1.3↓-- 0.5↓0.1↓余量ADC4 360 9/10 0.6↓0.4/0.6 0.5↓0.3↓ 2.0↓0.5↓0.1↓余量ADC5 218 0.3↓0.2↓4/11 0.1↓0.3↓ 1.8↓-- 0.5↓0.1↓余量ADC6 214 1.0↓0.12↓ 2.5/4 0.4↓0.4/0.5 0.8↓-- 0.1↓0.1↓余量ADC7 43 4.5/9.5 0.6↓0.3↓0.5↓0.3↓ 1.3↓-- 0.5↓0.1↓余量ADC8 85 4.5/7.5 2.0-4.5 0.3↓ 1.0↓0.3↓ 1.3↓0.5↓0.3↓余量ADC9 85 4.5/7.5 2.0-4.0 0.3↓ 1.0↓0.5↓ 2.0↓0.5↓0.3↓余量ADC10 A380 7.5/9.5 2/4 3/4 0.3↓ 1.0↓3.0↓0.5↓ 1.3↓-- 0.5↓0.3↓余量ADC12 384 10.5/12 1.5/3.5 0.3↓ 1.0↓0.5↓ 1.3↓-- 0.5↓0.3↓余量Al-Si 母合金20.1 0.04 0.03↓0.04↓0.03↓0.3↓5↓余量380 7.5/9.5 3/4 0.3↓ 3.0↓0.5↓ 1.3↓-- 0.5↓0.3↓余量 铝合金机械属性 机械性能 合金代号合金状态 抗拉强度伸长率 ADC1 压铸热处理296 2.5 ADC3 压铸热处理317 5.0 ADC4 压铸热处理324 3.0 ADC5 压铸热处理310 8.0 ADC6 压铸热处理-- -- ADC7 压铸热处理-- -- ADC8 压铸热处理-- -- ADC9 压铸热处理-- -- ADC10 压铸热处理330 3.0 ADC12 压铸热处理325 1.0 AC1A 铸态157 5 AC2A 铸态177 2 AC3B 铸态157 1 AC3A 铸态177 5 AC4A 铸态177 3

铝合金铸件气孔标准修订稿

铝合金铸件气孔标准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铝合金铸件气孔、针孔检验标准 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铸件气孔、针孔允许存在的范围、大小、数量等技术要求。本标准规定了铸造铝合金低倍针孔度的分级原则和评级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铝合金的砂型铸造。适用于评定铸件外表面及需要加工面经加工后的表面气孔、针孔。 二. 引用标准 GB1173-86铸造铝合金技术条件 GB9438-88铝合金铸件技术条件 GB10851-89铸造铝合金针孔 三. 气孔、针孔等孔洞类特征 1. 位于铸件内部而不延伸到铸件外部的气眼。 (1)气孔、针孔内壁光滑,大小不等的圆形孔眼,单个或成组无规则的分布在铸件的各个部位。 (2)气渣孔其特征同气孔、针孔相似,但伴随有渣子。 2. 表面或近表面的孔眼,大部分暴露或与外表面相连。 (1)表面或皮下气孔大小不等的单个或成组的孔眼,位于铸件表面或近表面的部位,其内壁光滑。

(2)表面针孔铸件表面上细小的孔洞,呈现在较大的区域上。 四. 具体条件 1. 砂型、金属型铸件的非加工表面和加工表面,在清整干净后允许存在下列孔洞: (1) 单个孔洞的最大直径不大于3mm,深度不超过壁厚1/3,在安装边上不超过壁厚的1/4,且不大于1.5mm,在上述缺陷的同一截面的反面对称部位不得有类似的缺陷。 (2)成组孔洞最大直径不大于2mm,深度不超过壁厚的1/3,且不大于 1.5mm。 (3) 上述缺陷的数量及边距应符合表一规定 表一 非加工表面或加工表面总面积小于1000cm2 单个孔洞成组孔洞 在 10cm×10cm 单位面积上 孔洞数不多 于4个 孔洞边 距不小 于10mm 一个铸件的非加 工表面或加工面 上孔洞总数不多 于6个,孔洞边 缘距铸件或距内 孔边缘的距离不 小于孔洞最大直 径的2倍 以 3cm×3cm 单位面积 为一组, 其孔洞数 不多于3 个 在一个铸 件上组的 数量不多 于2组 孔洞边缘 距铸件边 缘或距内 孔边缘的 距离不小 于孔洞最 大直径的 2倍 2.液压、气压件的加工表面上,铸件以3级针孔作为验收基础,要求2级针孔占受检面积的25%以上,局部允许4级针孔,但一般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

压铸铝合金各国牌号

铝合金 GB/T 15115-94 压铸铝合金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表 2. 铝合金压铸件 GB/T 15114-9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压铸件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和交货条件等.本标准适用于铝合金压铸件. 2.引用标准 GB1182 形状和位置公差代号及其标准 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的检查) GB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6060.1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 GB6060.4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光加工表面 GB6060.5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喷)丸,喷砂加工表面 GB6414 铸件尺寸公差 GB/T11350 铸件机械加工余量 GB/T15115 压铸铝合金 3.技术要求 3.1化学成分 合金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 3.2力学性能 3.2.1当采用压铸试样检验时,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

3.2.2当采用压铸件本体试验时,其指定部位切取度样的力学性能不得低于单铸试样的75%,若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3.3压铸件尺寸 3.3.1压铸件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铸件图样的规定 3.3.2压铸件尺寸公差应按GB6414的规定执行,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须在图样上注明. 3.3.3压铸件有形位公差要求时,其标注方法按GB1182的规定. 3.3.4压铸件的尺寸公差不包括铸造斜度,其不加工表面:包容面以小端为基准,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须在图样上注明. 3.4压铸件需要机械加工时,其加工余量按GB/T11350的规定执行.若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其加工作量须在图样上注明. 3.5表面质量 3.5.1铸件表面粗糙度应符合GB6060.1的规定 3.5.2铸件不允许有裂纹,欠铸,疏松,气泡和任何穿透性缺陷. 3.5.3铸件不允许有擦伤,凹陷,缺肉和网状毛刺等腰三角形缺陷,但其缺陷的程度和数量应该与供需双方同意的标准相一致. 3.5.4铸件的浇口,飞边,溢流口,隔皮,顶杆痕迹等腰三角形应清理干净,但允许留有痕迹. 3.5.5若图样无特别规定,有关压铸工艺部分的设置,如顶杆位置,分型线的位置,浇口和溢流口的位置等由生产厂自行规定;否则图样上应注明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3.5.6压铸件需要特殊加工的表面,如抛光,喷丸,镀铬,涂覆,阳极氧化,化学氧化等须在图样上注明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3.6内部质量 3.6.1压铸件若能满足其使用要求,则压铸件本质缺陷不作为报废的依据. 3.6.2对压铸件的气压密封性,液压密封性,热处理,高温涂覆,内部缺陷(气孔,疏孔,冷隔,夹杂)及本标准未列项目有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3.6.3在不影响压铸件使用的条件下,当征得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对压铸件进行浸渗和修补(如焊补,变形校整等)处理. 4质量保证 4.1当供需双方合同或协议中有规定时,供方对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试验或检验负责.合同或协议中无规定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用自已适宜的手段执行本标准所规定的试验和要求,需方有权对标准中的任何试验和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其质量保证标准应根据供需双方之间的协议而定. 4.2根据压铸生产特点,规定一个检验批量是指每台压铸设备在正常操作情况下一个班次的生产量,设备,化学成分,铸型和操作连续性的任何重大变化都应被认为是新是一个批量开始. 供方对每批压铸件都要随机或统计地抽样检验,确定是否符合全部技术要求和合同或铸件图样的规定要求,检验结果应予以记录. 5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5.1化学成分 5.1.1合金化学成分的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复检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 5.1.2化学成分的试样也可取自压铸件,但必须符合GB/T15115的规定 5.2力学性能 5.2.1力学性能的检验方法,检验频率和检验规则就符合GB/T15115的规定. 5.2.2采用压铸件本体为试样时,切取部位尺寸,测试形式由供需双方商定. 5.3压铸件几何尺寸的检验可按检验批量抽验或按GB2828,GB2829的规定进行,抽检结果必须符合标准3.3的规定. 5.4压铸件表面质量就逐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本标准3.5的规定.

铝型材标准gb5237-2004

铝及铝合金检验标准 来源:中国铝材信息网,更新时间:2006-10-3 20:03:53,阅读:385次 1、目的 发现、控制不合格品,采取相应措施处置,以防不合格品误用。 2、范围 适用于外协制品、成品及顾客退货各过程中涉及到的工序名称。 3、定义(无) 4、职责 4.1 品质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标识及隔离,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2 制造部参与不合格品的处理。 4.3 供应部负责进料中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4.4 管理者代表负责不合格品处理的批准。 5.氧化类型: B3-002 胚料 B3-003 黑色阳极氧化 B3-004 银白阳极氧化 B3-005 雾银阳极氧化 B3-006 磨砂阳极氧化 B3-007 古铜阳极氧化 B3-008 金黄色阳极氧化 B3-009 香槟色阳极氧化 B3-010 光亮阳极氧化 B3-011 黑色化学氧化 B3-012 银白化学氧化 B3-013 雾银化学氧化 B3-014 磨砂化学氧化 B3-015 古铜化学氧化 B3-016 金黄色化学氧化 B3-017 香槟色化学氧化 B3-018 光亮化学氧化 5、检验 5.1抽检标准 检验员按照按照《GB/T 2828。1-2003/ISO 259-1:1999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对来料进行抽检。抽检水平一般为Ⅱ级,AQL=1.5。检验合格,真写检验记录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检验不合格,填写《填写检验不合格通知单》,交主管进行判定。 5.2检验内容: 5.2.1检验来料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出厂标识是否清楚、完整。 5.2.2 对照验收单检验来料的材料、型号、代码是否符合要求。 5.2.4表面外观检验:表面如要求拉丝则要求纹路粗细均匀,表面清洁,不得有明显的划痕、磕碰伤、斑点及污疵等缺陷;要求膜层均匀、连续、完整,不允许有膜层疏松;表面不得有挂灰; 表面不允许有由于合金表面不均匀,用细砂纸打磨后重新氧化带来的长条纹。 5.2.6 测厚仪检验膜厚,不允许没有氧化膜或氧化膜偏薄。一般要求氧化膜不得小于4μm。

铝合金压铸件质量检验规范

铝合金压铸件质量检验规范 (ISO9001-2015)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压铸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主机厂和供应商双方确认的其他发动机及其附件支架可以参照执行此标准。 本标准仅适用于铝合金压铸件以及主机厂和供应商双方确认的其他发动机及其附件支架。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182形状和位置公差.通则.定义.符号.和图样表示法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T6060.1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 GB/T6060.4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光加工表面 GB/T6060.5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喷)丸,喷沙加工表面 GB6414铸件尺寸公差 GB/T11350铸件机械加工余量 GB/T15114铝合金压铸件 GB/T15115压铸铝合金 3.技术要求 3.1化学成分 铝合金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 3.2力学性能 3.2.1当采用压铸试样检验时,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 3.2.2当采用压铸件本体检验时,其指定部位切取试样的力学性能不得低于单铸试样的75%。 3.2.33.3压铸件尺寸 3.3.1压铸件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零件图样的规定。 3.3.2压铸件的尺寸公差应按GB6414的规定执行。 3.3.3压铸件有形位公差要求时,可参照GB/T15114;其标注方法按GB/T1182的规定。 3.3.4压铸件的尺寸公差不包括铸造斜度,其不加工表面:包容面以小端为基准,被包容面以大端为基准;待加工表面:包容面以大端为基准,被包容面以小端为基准。 3.3.5压铸件需要机械加工时,其加工余量按GB/T11350的规定执行。 3.4压铸件质量要求 3.4.1压铸件应符合零件图样的规定。 3.4.2表面质量

铝合金型材漆膜国标

《铝合金建筑型材》国标草案编制说明 第五部分:《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静电喷漆型材》国家标准草案编制说明 1任务来源 随着我国铝合金建筑型材的快速发展,铝合金建筑型材的表面处理技术也层出不穷。对于静电喷漆型材,目前除了氟碳漆静电喷涂型材外,还有丙烯酸漆静电喷涂型材和聚脂漆静电喷涂型材。原国家标准GB5237.5-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 氟碳漆喷涂型材》已不能完全覆盖现有产品。为规范市场,保证铝合金建筑型材的产品质量,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对GB5237.5-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 氟碳漆喷涂型材》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主要是在原标准GB5237.5-2004的基础上,参考美国标准AAMA2605-2005《铝挤压材和板材的超高性能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和AAMA2603-2002《铝挤压材和板材的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制订的,其中第I类涂层(聚偏二氟乙烯漆涂层)的性能指标是参考AAMA2605-2005制订的,与GB5237.5-2004的技术要求一致,第II类涂层(丙烯酸漆或聚脂漆涂层)的性能指标是参考AAMA2603-2002制订的,是增加的内容。为使标准能覆盖三类油漆喷涂型材,标准名称改为“静电喷漆型材”。 2 工作简况 (1)2004年10月13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金都酒店,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了《铝合金建筑型材》试验工作会议,来自全国质检、生产及相关单位共11家22位代表对铝合金建筑型材表面处理的性能及试验方案进行了具体和详细的讨论,确定了铝合金静电喷漆型材的试验方案和专题试验大纲,确定了试验进度和试验分工。 (2)在《铝合金建筑型材》试验工作会议的基础上,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有色标委(2004)第38号发文“关于开展《铝合金建筑型材》试验工作的通知”,确定由国家质检中心、华南质检中心、广东兴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福建闽发铝业有限公司、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佛山市罗南铝业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对铝合金静电喷漆型材按试验方案和专题试验大纲的要求分别进行全面试验。 (3)2005年7月,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铝合金建筑型材》试验的小结会议,相关试验单位对铝合金静电喷漆型材专题试验进行了阶段性总结,明确未完成的试验进度及需完善的试验内容。 (4)2005年11月8日至10日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海南组织召开了《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 静电喷漆型材》任务落实会,会议确定了静电喷漆型材的修订思路。 (5)2006年4月6日至10日在广州市华燕宾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了《铝合金建筑型材》试验研究报告会和《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 静电喷漆型材》草案稿讨论会,来自全国65个单位的12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对标准草案稿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确定了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并明确了标准的修订方向。 3.标准的制定原则、标准的主要内容说明与试验结果 3.1 标准制定原则 (1)本次修订主要是在原标准GB5237.5-2004的基础上,参考美国标准AAMA2605-2005《铝挤压材和板材的超高性能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和AAMA2603-2002《铝挤压材和板材的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制订的,将丙烯酸漆静电喷涂型材和聚脂漆静电喷涂型材纳入本标准。 (2)本标准中的I类涂层(聚偏二氟乙烯漆涂层)性能和试验方法与美国标准AAMA2605-2005《铝挤压材和板材的超高性能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基本一致。 (3)本标准中的II类涂层(丙烯酸漆或聚脂漆涂层)性能和试验方法与美国标AAMA2603-2002《铝挤压材和板材的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基本一致。 3.2 标准的主要内容说明 3.2.1 牌号、状态、规格和涂层种类 由于本标准增加了II类涂层(丙烯酸漆或聚脂漆涂层)性能,所以在表1的涂层种类中增加了II类涂层(丙烯酸漆或聚脂漆涂层),如表1。根据AAMA2603-2002《铝挤压材和板材的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及目前国内丙烯酸漆或聚脂漆涂层的生产的实际情况,将丙烯酸漆或聚脂漆涂层规定为单涂层。 本标准规定了基材预处理的质量要求。为提高铝合金型材基体与涂层的附着力,基材在喷涂前必

1压铸件质量要求

压铸件的分级 1.1铸件表面分级 压铸件表面使用围分为三级,见表1: 表1压铸件表面分级表 华为公司的产品一般为Y2、Y3级要求的表面。 1.2压铸件缺陷特征定义 压铸件常见缺陷特征定义如表2所示: 表2压铸件压铸件常见缺陷特征定义

1.3表面质量 1.压铸件表面粗糙度应符合GB 6060.1-1985的规定。 2.压铸件不允许有裂纹、欠铸等任何穿透性缺陷。 3.压铸件允许有拉伤、凹陷、网状毛刺等缺陷。但其缺陷的程度和数量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 4.铸件的浇口、飞边、溢流口、隔皮、顶杆痕迹等应清理干净、平齐,但允许留有不刮手的痕迹。 5.若图样无特别规定,有关压铸工艺部分的设置,如顶杆位置、分型线的位置、浇口和溢流口的位置等可由生产厂自行规定。 6.压铸件需要特殊加工的表面,如抛光、喷丸、镀铬、涂覆、阳极氧化、化学氧化等以图样上的标注或供需双方商定的容、样件为准。 部质量 对压铸件的气密性、液压密封性、热处理、高温涂覆、部缺陷(气孔、疏松等)及本标准未列项目有要求时,以华为公司图样标注的技术要求为准。 后处理: 由于压铸件的残余应力分布不均匀会使有些零件产生变形,当华为公司有要求时,供应商必须进行相应的后处理(如:校形后时效处理等)以达到华为公司的要求。 1.4压铸件尺寸公差 表3压铸件尺寸公差数值

注:1、对铝合金压铸件选取围: CT5~CT7,一般情况取CT6级; 2、对锌合金压铸件选取围: CT4~CT6,一般情况取CT5级。 1.5平面度公差(形状公差) 压铸件的表面形状公差值(平面度和拔模斜度除外)应在有关尺寸公差值围: 表4平面度公差(mm) 1.6位置公差 表5位置公差平行度、垂直度、端面跳动公差(mm)

压铸铝合金各国牌号

铝合金GB/T 15115-94 2. 铝合金压铸件GB/T 15114-9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压铸件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和交货条件等.本标准适用于铝合金压铸件. 2.引用标准 GB1182 形状和位置公差代号及其标准 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的检查) GB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6060.1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 GB6060.4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光加工表面 GB6060.5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抛(喷)丸,喷砂加工表面 GB6414 铸件尺寸公差 GB/T11350 铸件机械加工余量 GB/T15115 压铸铝合金 3.技术要求 3.1化学成分 合金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

3.2力学性能 3.2.1当采用压铸试样检验时,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 3.2.2当采用压铸件本体试验时,其指定部位切取度样的力学性能不得低于单铸试样的75%,若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3.3压铸件尺寸 3.3.1压铸件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铸件图样的规定 3.3.2压铸件尺寸公差应按GB6414的规定执行,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须在图样上注明. 3.3.3压铸件有形位公差要求时,其标注方法按GB1182的规定. 3.3.4压铸件的尺寸公差不包括铸造斜度,其不加工表面:包容面以小端为基准,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须在图样上注明. 3.4压铸件需要机械加工时,其加工余量按GB/T11350的规定执行.若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时,其加工作量须在图样上注明. 3.5表面质量 3.5.1铸件表面粗糙度应符合GB6060.1的规定 3.5.2铸件不允许有裂纹,欠铸,疏松,气泡和任何穿透性缺陷. 3.5.3铸件不允许有擦伤,凹陷,缺肉和网状毛刺等腰三角形缺陷,但其缺陷的程度和数量应该与供需双方同意的标准相一致. 3.5.4铸件的浇口,飞边,溢流口,隔皮,顶杆痕迹等腰三角形应清理干净,但允许留有痕迹. 3.5.5若图样无特别规定,有关压铸工艺部分的设置,如顶杆位置,分型线的位置,浇口和溢流口的位置等由生产厂自行规定;否则图样上应注明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3.5.6压铸件需要特殊加工的表面,如抛光,喷丸,镀铬,涂覆,阳极氧化,化学氧化等须在图样上注明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3.6内部质量 3.6.1压铸件若能满足其使用要求,则压铸件本质缺陷不作为报废的依据. 3.6.2对压铸件的气压密封性,液压密封性,热处理,高温涂覆,内部缺陷(气孔,疏孔,冷隔,夹杂)及本标准未列项目有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3.6.3在不影响压铸件使用的条件下,当征得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对压铸件进行浸渗和修补(如焊补,变形校整等)处理. 4质量保证 4.1当供需双方合同或协议中有规定时,供方对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试验或检验负责.合同或协议中无规定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用自已适宜的手段执行本标准所规定的试验和要求,需方有权对标准中的任何试验和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其质量保证标准应根据供需双方之间的协议而定. 4.2根据压铸生产特点,规定一个检验批量是指每台压铸设备在正常操作情况下一个班次的生产量,设备,化学成分,铸型和操作连续性的任何重大变化都应被认为是新是一个批量开始. 供方对每批压铸件都要随机或统计地抽样检验,确定是否符合全部技术要求和合同或铸件图样的规定要求,检验结果应予以记录. 5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5.1化学成分 5.1.1合金化学成分的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复检应符合GB/T15115的规定. 5.1.2化学成分的试样也可取自压铸件,但必须符合GB/T15115的规定 5.2力学性能 5.2.1力学性能的检验方法,检验频率和检验规则就符合GB/T15115的规定. 5.2.2采用压铸件本体为试样时,切取部位尺寸,测试形式由供需双方商定.

铝合金桥架执行标准及规范

规范说明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光伏发电项目屋顶电缆桥架。它提出了电缆桥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如有请在差异表中体现),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卖方所提供的产品应在相应工程或条件下有1至2个项目运行并已超过两年,以证明安全可靠。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规范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铝合金槽式桥架效果图: 铝合金梯式桥架效果图: 铝合金托盘式桥架效果图:

2 环境条件 1) 主厂房零米海拔高度: <1000 2) 多年平均气压: 963.6hpa 3) 多年平均气温: 25.4℃ 4) 极端最高气温: 45℃ 5) 极端最低气温: -5℃ 6) 污秽等级 IV级(爬距:3.1cm/kV,按最高工作电压计)

7)地震烈度7度 水平加速度0.15g 垂直加速度 0.1g 3 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书为电缆桥架及相关附件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书包括以下几种型式:铝合金电缆桥架及其附件(包括盖板、链接片、螺栓等); 电缆桥架的类型:分为托盘式和梯式。 加工材料主要为铝合金材料;支吊架加工材料均为铝合金。 厚度要求: 宽度<400mm的料厚要求2mm及以上 宽度为400~600mm的料厚要求2.5mm及以上 宽度>800mm的料厚要求3.0mm 及以上 标准及规范 铝合金桥架生产应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生产规范和标准如下: GB/T5237-93 铝合金建筑型材 GB/T6892 工业用铝合金热挤压型材

铝合金压铸件外观质量标准(2012.5)

编号: 克拉克过滤器(中 国)有限公司 铝合金铸件 外观质量标准(暂行) 共2 页 第1 页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为克拉克过滤器(中国)有限公司配套的铝合金铸件(以下简称铸件)的外观检验,包括低压、高压铸造毛坯、成品滤座(完成铸造后机械加工的滤座)。 2.质量要求: 2.1总体要求 2.1.1整体外观:铸件外表面必须经过抛丸处理;颜色为白亮的银灰色,色泽均匀无色斑;各部位表面粗糙度的观感均衡。 2.1.2欠铸、气孔的封堵:铸件允许采用浸渗工艺封堵微孔,但不允许使用堵漏剂对大的孔穴进行人工封堵;特殊品种确需人工封堵时需要对堵漏剂的颜色、可靠性进行充分评价,并经我公司技术部、质量部书面批准。 2.1.3镶嵌件的锈蚀:铸件带有的任何嵌件不允许存在色斑、锈点等缺陷。 2.1.4隔皮、夹渣:铸件不允许存在隔皮、夹渣; 2.2非加工外表面 2.2.1表面修磨:对铸件外表面的任何修磨必须在抛丸前进行,修磨面与相邻表面应良好过渡; 2.2.2浇冒口:浇冒口应予以修磨,修磨后表面高出、凹陷不能超过0.5mm; 2.2.3顶杆痕迹:铸件顶杆痕迹高出、凹陷不能超过0.5mm,其表面形态(弧面或平面)应与所处位置一致; 2.2.4气孔或缩孔:气孔或缩孔的深度不能超过1mm,直径不能超过2mm,每50cm 2范围内存在的缺陷不能超过一处; 2.2.5飞边:铸件分型面飞边高度不能超过0.5mm; 2.2.6边角残缺:铸件因磕碰导致的边角残缺深度不超过0.5mm,宽度不超过2mm,任意100mm 长度范围内缺陷不得超过1处; 2.2.7线状凸起、凸瘤:铸件外表面因任何原因导致的线状凸起高度不允许超过0.3mm、长度不超过5mm;凸瘤高度、直径不能超过0.5mm,每个表面存在的缺陷数不得超过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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