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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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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据法学的概念:P1是专门研究诉讼法律中有关证据的规定和诉讼过程中运用证据实践的学科。

二.证据法学的学科特点:是专门研究诉讼证明问题的具有高度专门性和高度应用性的法学学科。

三.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1.与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关的法律规范 2.与证据和证据运用有关的司法实践 3.诉讼证明的方法、规律、规则 4有关证据法和证据法学交叉或边缘问题。

四.神示证据制度:P16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即它是凭借神的各种启示来判断案件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神示证据制度的基础是人们对神灵的信仰和崇拜。

五.神示证据制度的证明方法:P17(一)对神宣誓,是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即控告人、被告人以及证人都要对神盟誓以证明自己的陈述是真实的。(二)水审,是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当事人接受水的考验,显示神意,并以此判定当事人对案情的陈述是否真实,或者被控人是否有罪。水审又分为冷水审和沸水审两种方式。(1)冷水审是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或被告人一方投入河水,看其是否沉没,以检验其陈述的真伪及是否有罪。(2)沸水审是指令受审人用手从沸水油锅中取出放置水底的某种物品,然后包扎好其烫伤手臂,同时向神祈祷。经过一段时间后再根据其烫伤是否愈合来判定其陈述是否真实或有罪。(三)火审,是让被告人接受火或烧红的铁器的考验,显示神意,借以判定当事人的陈述是否真实或被控人是否有罪。(四)决斗,是以当事人在决斗的胜败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凡是在决斗中获胜的一方,便认为是神使得他取胜,因而他是陈述是真实的,或者他本人是无罪的;如果一方不敢决斗或者决斗中失败,则认定他败诉,或者他是有罪的。

六.神示制度的评价:P19神示证据制度是以宗教信仰为其思想基础,法律把审查判断证据的权力,不是赋予法官,而是赋予神灵,因此,它所采用的各种证明方法都是唯心主义的,当然难以查明案情的真相,对案件做出正确的结论。但是,神示证据制度的产生不是偶然的,而是与当时的历史条件相适应的。在生产力低下、科学文化落后的奴隶社会,在人们的头脑中神灵是万能的,无所不知的,最能公正判断人间难以辩明的是非曲折,而神作为虚构的抽象物,要表现神意,必须通过人所确定的具体方式来实现,当时的统治阶级就巧妙地利用人们这种信奉神灵的心理,运用神示证据制度来断狱息讼,以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人们信奉神灵,在神灵面前人们心理受到极大的强制,唯恐作不真实的陈述会遭到神的惩罚,从而不敢不如实陈述事件真相,因此,神示证据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正确断狱息讼也存在一定的价值。

七.法定证据制度:P20亦称形式证据制度,是指法律根据各种证据的不同形式,对其证明力的大小以及如何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预先明文规定,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据此作出判决,而不得自由判断和取舍。

八.法定证据制度特点:P21(1)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这是最主要的特点。(2)法律对于证据证明力和判断证据规则的规定,主要是根据证据的形式,而不是根据证据的具体内容。(3)刑讯逼供是取得被告人自白——“证据之王”所普遍采用的合法方式。(4)在法定证据制度下,封建等级特权盛行(5)法律对证据证明力和判断证据规则的规定是审查判断证据绝对性的依据。

九、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规则P23:1、被告人的自白。对于被告人的自白,不管是自己主动供认的,还是刑讯逼供的,都认为是最完全的证据,是“证据之王”。 2证人证言。两个典型证人的证言可以认为是完全可靠的证据,一个可靠证人的证言只能算半个完全的证据。3书证,认为书证的副本没有原本的证明力大,公文书没有私文书的证明力大。

十、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P24:与神明裁判和司法决斗相比法定证据制度本身并不科学,但它是社会进步的体现:1.它要求法官必须按照法律判断证据规则的预先规定审理案件,有利于消除在运用证据中的混乱状态,2.它是对神示证据制度的否定,是人类文化科学发展的结果。虽然法定证据制度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它忽视了法官在审查判断证据中的主观能动性,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必须遵守的证据规则,使法官难以从客观实际出发,揭露和查明案件事实真相。

十一、自由心证证据制度:P25指一切证据证明力的大小及证据的取舍和运用,法律不预先作出规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并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制度。1808年法国颁布的世界上第一步《刑事诉讼法典》第342条对自由心证制度做了详尽的规定自由心证的特点:1.审查判断证据的权力在于法官,即法官凭借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证据和运用证据;2.法官必须根据自己的内心确认认定案情。

十二、书证:P80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物品。书证应具备的条件:1.必须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或表达了人的一定思想的物品,并且这种为一定方式所记载和表达的思想内容,应当按照通常标准为人们所认识和理解,可借以发现信息。2.该项材料所记载的内容或者所表达的思想,必须与待证明案件事实有关联,能借以证明案件事实。

十三、书证特征P81:1.具有直接证明性。通常情况下能依据书证内容直接判明与案件事实的联系,可以直接进入认证过程。2.具有稳定性,形式上相对固定,稳定性强,一般不受时间影响,易于长期保存。3.具有物质性,书证的物质载体多为纸张。4.具有思想性,书证是人的有意识的思想的反映。

二书证与物证的联系与差异P82

1.书证以客观物质材料作为其载体,借助文字,符号或图画等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而物证则以其存在方式,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来证明案件事实。

2.书证是以其内容反映和表达人的主观思想及其行为的物质材料,而物证则并不反映人的主观思想。

3.书证所表达,记载的内容和形式,一般都能为常人所理解,其反映的内容一般都较为明确清楚;而物证在表现形式上则会受客观存在的特殊状态所决定,有些必须借助专门的技术手段进行鉴定才能揭示其与案件事实的联系。

4.书证在许多情况下可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或案件中的某一部分事实,其证明的案件事实情节一般较为完整,而物证往往只能证明案件事实的个别片段

5.书证和物证在保存和固定的方法上存在差别,一般而言,书证常以纸张,布帛等物质材料作为载体,所以,对书证通常可采用复印等方式予以保存,固定,而物证的保存与固定则不尽相同。

十四、书证分类P83:1.按照是否系国家职能部门等行使职权制作划分:公文性书证(法院判决书)和非公文性书证(民事活动中的经济合同);2.按照书证的形成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格式和要件划分:一般书证(借据)和特别书证(结婚证、公证的合同);3.按照书证内容的性质不同划分:处分性书证(法院判决书)和报道性书证(财务账本、医院病例);4.按照书证制作方法不同划分:原本、正本、副本、节录本和译本,适用“最近证据原则”其中原本具有证据能力;按照表现书证内容的方式在外形特征上的不同划分:文字书证(信函、合同)、符号书证(路标)、图形书证(地图、设计图纸)。

书证的分类P83

1.公文性书证与非公文性书证

(依照书证是否系国家职能部门等行使职权制作划分的)

A公文性书证---凡国家职能部门和单位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依职权所制作的文书,包括有关命令,决议,决定,通告,指示,信函证明文书等。

B非公文性书证----指国家职能部门或其他享有法定职权的单位在其职权范围以外基于正常的功能性运作所需或基于某些民事行为的目的所制作的,以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制作的有关文书。

2.一般书证与特别书证

(按照书证的形成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格式和要件划分的)

A一般书证---凡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格式或须履行的特定程序,而只是具有明确的意思并由当事人签名,填写日期而形成的书证。

B特别书证---凡是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格式或必须履行特定程序的文件。

3.处分性书证和报道性书证

(依照书证内容的性质不同划分)

A处分性书证-----凡是制作书证的目的是基于设定,变更或消灭一定法律关系的,称为处分性书证。

B报道性书证------凡是根据记载或表达的内容,制作者仅用以记录或报道,记载已经发生的或认知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的书证。

4.原本,正本,副本,节录本,影印本与译本

(这是依照书证制作方法的不同划分的)

A 原本---是指文书制作人将有关的内容加以记载而作成的原始文本,又称原件或底本。

B 正本---是依照原本采用全文抄录,印制等方法而作成的内容与原本完全相同,对外与原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书

C 副本---是依照原本全文抄录,印制但不具有正本效力的文本

D 节录本---是指从原本或正本文书中摘抄其主要内容而形成的文本

E 影印本---是指采用影印技术,将原本或正本通过摄影或复制而形成的文书

F 译本-----是指采用原本或正本通过摄影或复制而形成的文书

5 文字书证,符号书证与图形书证

(这是按照表现书证内容的方式在外形特征上的不同划分的)

A 文字书证---是指文字所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证

B 符号书证---是指以符号所表达的特定意思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证,如,标记,标识,记号,路标,音符等。

C 图形书证---是指以图形,图案所表现得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证。

十五.证据分类P190:是指在理论上按照一定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对证据所做的不同划分。根据法学界的普遍看法和立法实践最新发展将证据分为:言语证据与实物证据、本证与反证、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主要证据和补强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十六.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区别P195: 原始证据概念:凡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叫原始证据,也即第一手证据。传来证据概念:凡不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叫传来证据,也即经过转述或者转抄、复制的第二手或第

二手以上的证据。两者的区别:内容、特点不同。原始证据的内容:当事人(包括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自述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证人关于案件事实的亲身所为、亲自感受、亲见亲闻的陈述,物证的原物和书证、视听资料的原件以及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现场笔录等;也包括司法人员采用科学方法提取的证据(如指纹、脚印、照片等)。传来证据的内容:当事人、证人从其他人那里得知案件事实的陈述,物证、视听资料的复制品以及书证的副本、复印本等。原始证据的特点:①与案件事实有直接关系②证明价值一般大于传来证据③证明价值不是固定不变的。传来证据的特点:①与案件事实没有直接联系②必须有确切的出处或者经过查证属实③某些情况下传来证据的证明价值大于原始证据

十七.本证与反证的区别P198:本证: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用以证明他所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反证:一方当事人为了推翻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而提出相反的事实存在的证据。两者的区别:1.举证人不同:本证的举证人是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反证的举证人是一方当事人。2.目的不同:本证为了证明他所主张的事实存在,反证为了推翻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3. 时间先后不同:本证提出在前,反证在后。

*刑事案件中控方具举本证责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中由被控方具反证责任。

划分本证和反证的意义P199:1.有利于具体的落实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2.有利于人民法院审查判断证据

本证反证的运用规则P200:1.除对方当事人承认外,当事人都必须提出或为本证或为反证的证据 2.在通常情况下,本证和反证不能并存 3.在只有本证或只有反证,或者本证和反证两者中已有一种被证明为虚假的情况下,审批人员仍要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

十八.当事人陈述的分类P114:

1.确认性陈述、否定性陈述与承认性陈述

这是根据当事人陈述性质的不同划分的

a确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主动地提出一定事实作根据,以证明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存在的陈述。在这里,原告向法院的“讲述”即为确认性陈述。确认性陈述具有主动性、独立性和利己性的特点。

b否定性陈述,则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列举事实,否认争议中某种事实或认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法律关系根本不存在的陈述。否定性陈述具有被动性、依附性和利己性的特点,是针对另一方当事人作出的不利于他的陈述而作出的一种反应,以否定对方,保护自己。

c承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明确地承认对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或请求的陈述。

2.书面陈述与口头陈述

这是根据当事人陈述形式的不同划分的

a.书面陈述,是指当事人运用文字或书面的形式,将有关案件事实的情况加以表达出来。典型的如起诉状、答辩书等。

b.口头陈述,是指在询问当事人、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往往直接用口头方式。

十九.自认概念P119: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所主张的不利于己的事实承认其为真实或者对他方的诉讼请求加以认诺的意思表示。

二十.构成自认的条件:P1191.自认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2.自认的内容是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己的事实为真实或者对对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加以认诺;3.自认必须为明确意思表示。

二十一.自认的特征:P119 1.不可分性,是指自认不得加以分割而作不利的认定;2.不可任意撤销性,是指自认一经作出,就产生效力,不得随意加以撤销,自认的不可撤销性也有例外,即在证明了自认不仅违反了真实的情况,而且当事人是基于错误才作出自认的,可以撤销自认。

二十二、自认的分类P120:1诉讼上的自认与诉讼外的自认。这是根据自认作出的时间和场合的不同划分的。2对事实的自认与对诉讼请求的自认,这是根据自认客体的不同划分的。①对事实的自认,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所主张的不利于己的事实承认其为真实的意思表示。②对诉讼请求的自认,是指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即某种实体权利义务关系之主张予以承认的意思表示。3完全的自认与限制的自认,这是根据当事人的自认是否附加限制划分的。4明示的自认与默认自认,这是根据当事人是否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划分的。①明示的自认是指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所主张的事实,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明确表示承认的意思表示;②默示的自认是指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所主张的事实,即未明确表示承认,也未作否认的表示。

二十三、自认的效力P122: 1具有毋庸举证的效力;2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作出自认的一方当事人应受其自认的约束,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得任意地予以撤销,对方当事人也应受自认的拘束。3对法院具有拘束力。a.双方无争议的事实法官不能做出相反的认定 b.未经双方主张的事实不可作为判案的依据。

二十四、自认的撤销P122:是指自认所生之效力被当事人所撤销。当事人可主张撤销自认的情形:①自认的当事人,证明其所作的自认系出于错误而不符合事实真相的;②对方当事人同意撤销的;③自认系被欺诈、胁迫或者因他人具有刑事上应受惩罚的行为而不得已作出的;④诉讼代理人代为自认,本人知悉后立即撤销的;⑤自认与法院知悉的情况正好相反的

当事人陈述:1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2自认(承认):对方讲出对我不利的事实

自认分为:事实自认和权力自认

A借给B5万元,B说已经还了,但双方都没有证据,A起诉B,法院如何判决?

B说已还了,但不能构成自认,因为A主张的事实与B承认的事实不一致。

A说借给B5万元,B说已经还了,B承认的事实不一致,应判A败诉

有些案件绝对不允许自认:如离婚案件,双方自己承认也不允许自认,必须有结婚证。①身份问题,不允许自认,涉及到社会公共次序;②明显违反客观事实的,不可自认。③虚假诉讼,侵害第三方利益的。

二十五:证据的属性:P59

我国证据法学本来使用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法律性”来阐述证据的属性,现在“证据能力”“证明力”以及证据的“关联性”“可采性”作为证据的属性被接受。

(一)证据能力(证据资格),是某一材料能够用于严格的证明的能力或资格,亦即能够被允许作为证据加以调查并得以采纳的能力或资格。英美国家对证据能力的限制较为严格,证据的关联性、可采性是证据能力的两项重要的判明标准。A.证据的关联性。指作为证据内容的事实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某种客观的联系,因此具有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的实际能力。证据的关联性可做如下理解:a.证据的关联性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主观想象的 b.关联性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因果联系、时间联系、空间联系等c.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能够为人们所认识。B.证据的可采性:英美法系国家按照证据可采性理论对可以采纳为证据的材料的范围加以限制性规定,为此设立了严格的规则。证据的可采性以证据的关联性为前提,同诉讼中的待证事实没有关联的证据不可采纳为定案的根据,也就是说,具有可采性的证据都具有关联性,不过,具有关联性的证据不都具有可采性。

在我国,证据应当具有法律性,包括四方面的内容:a.证据必须具有合法的形式 b.提供收集证据的主体必须合法 c.证据的内容必须合法 d.证据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违反法律程序收集的证据不具有合法性。

(二)证明力(证据效力):又称证据力指的是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用如何。证据的证明力是证据本身固有的属性。在以证据作为判断案件事实存在与否的手段的诉讼中,存在法定证据制度和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两者都是围绕证据证明力的判断和法官运用证据盘人案件事实的认识方式而确立的制度。“法定证据制度”是法律预先明文规定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以及对它们的取舍、运用而不允许法官自由加以判断和取舍的制度。这种规定有利于约束法官,防止法官专权,但也会窒息法官对案件的理想判断,难以作出符合案件真实的裁决。“自由心证制度”是法律对证据的证明力预先不作规定,允许法官在审理案件中自由加以判断的证据制度。它顺应了诉讼证据本身的复杂性,可以使法官对证据进行理性的自由判断,所以成为现代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证据制度。二十六.证据的基本属性:1.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2.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客观的联系。3.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

二十六.证据的客观性与主观性P63:所谓证据的客观性指的是作为证据内容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即证据事实必须真实可靠,而不是主观想象、猜测和杜撰的,而且作为证据内容的事实与案件的待证事实间的联系也是客观的。对于证据的客观性可作如下理解:1.证据都表现为客观存在的实体,无论证据的形式表现为人还是物,都是客观存在物 2.证据的内容是对与案件有关的事实的反映,而与案件有关的事实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种事实不是主观想象的,不能以主观臆断来代替客观事实。3.作为证据内容的事实与案件的待证事实间的联系是客观的。证据学中,如果“主观性”是指属于自我意识方面的,则并非所有的证据丢绝对的不具有主观性。按照诉讼中收集的证据与客观性的关系划分,可以将证据分为三类:1.客观性的证据,如物证书证。2.客观性与主观性间杂的证据,这种证据主要体现为人证,如证人证言、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中既含有对鉴定对象的客观描述,也含有鉴定人的主观判断。3.主观性证据,例如鉴定人对待证事实单纯提供的专家意见,这是专家个人的自主判断。

一项证据能否实际上发挥其证明作用,取决于其所具有的正确反映与案件有关的事实的客观性,某些证据虽然具有主观性,但主观判断是在实质上发挥了证明案件真实情况作用的,主观判断与客观实际情况是相符合的。

二十七.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的分配P265:证明责任的分配,是指按一定的标准,将不同法律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在双方当事人之间预先进行分配,使原告对其中的一部分事实负证明责任,被告对另一部分事实负证明责任。民事诉讼需要分配证明责任的原因在于:(一)民事诉讼证明的复杂性。民事诉讼不同于刑事诉讼。刑事诉讼中,基于无罪推定原则,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由控诉方承担,因此一般不存在证明责任在对立双方分配的问题。民事诉讼形式多样,关系复杂交错。如果把证明责任都加于原告,也是不公平的。这是因为①将导致原被告的诉讼地位严重失衡。原告不仅需要承担所有举证责任,还要承担全部败诉风险,而被告会因事件真伪不明而获得好处和利益,这对原告来说是不公平的。②这种做法会使证明活动复杂化,导致诉讼不经济,增加诉讼成本,降低诉讼效率。(二)对诉讼证明活动的指引作用。证明责任的负担,关系到诉讼初始阶段双方当事人对要件事实的主张和证据的收集和提供,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事先分配于原告、被告。原被告按照证明责任的指引,收集和提供有关要件事实的证据。

二十八、我国关于证明责任分配的理论P271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对举证责任的分配作出了较全面的规定。内容包括:①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七条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

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民事诉讼证据规定》

二十九.司法认知的特征P255: 1.司法认知的主体限于法院; 2.司法认知的客体是特定的事实; 3.司法认知同时包括事实认定的过程和认定结果。

三十.免证事实与司法认知的区别P251:

免证事实:免除当事人的举证的事实。免证事实的内容:①当事人承认的事实,包括a.自认,即对事实的承认b.认诺,即对诉讼请求的承认。②预决的事实,预决的事实包括:为生效民事判决、刑事判决、行政判决所预决的事实。③众所周知的事实,其条件为:a.诉讼发生时大多数人所知晓 b.审理案件的审批人员也知道。④自然规律及定律⑤经公证证明的事实。

司法认知:也称审判上的认知或审判上的知悉,是指对于应适用的法律或某一待定的事实,法官依申请或依职权初步认定其为真实的一种诉讼证明方式。内容:在性质上为法官的认证行为,即法官根据证明对象事实的性质,或基于一定理由,在法院显然可以认定而无证明的必要时,而加以认定的事实。

免证事实与司法认知的区别P255:1.认识角度不同:免证事实以当事人为视角,将某一特定事实排除出证明对象,同时免除了当事人就该事实提出证据的责任。司法认知以法院为视角,强调是法院的行为,即法院对于某一特定事实应当如何认证。2. 范围不同:某些事实,即使免于当事人举证,法院也可以调查取证。司法认知中法院认定的事实无需再调查取证。3. 性质不同:免证事实静态描述与证明对象有关的事实,通常不涉及法院的行为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司法认知动态地体现了与双方当事人的关系。

三十一.司法认知的程序P258:1.法院自动认知或接受当事人申请 2.告知当事人 3.法官应告诉或指示陪审团对认知事实加以采纳 4.上诉中上级法院可重新考虑有关资料,加以认知 5.认知界限的辨别 6.裁判前的反驳,法院在裁判前应将认知事实告知当事人,并允许其反驳。

定义包括内容区别

认识角度上范围上性质上

免证事实免除当事人的举证

的事实

①当事人承认的事实

②预决的事实

③众所周知的事实

④自然规律及定律

⑤经公证证明的事实

以当事人为视角,将

某一特定事实排除

出证明对象,同时免

除了当事人就该事

实提出证据的责任

某些事实,

即使免于当

事人举证,

法院也可以

调查取证

免征事实静态描述与

证明对象有关的事实,

通常不涉及法院的行

为以及双方当事人的

行为

司法认知

也称审判上的认知

或审判上的知悉,是

指对于应适用的法

律或某一待定的事

实,法官依申请或依

职权初步认定其为

真实的一种诉讼证

明方式

在性质上为法官的认

证行为,即法官根据证

明对象事实的性质,或

基于一定理由,在法院

显然可以认定而无证

明的必要时,而加以认

定的事实

以法院为视角,强调

是法院的行为,即法

院对于某一特定事

实应当如何认证

法院认定的

事实无需再

调查取证

司法认知动态地体现

了与双方当事人的关

概念

不同

举证人目的提出时间

本证

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用以

证明他所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负有举证责任的当

事人

证明他所主张的事

实存在

-

反证

一方当事人为了推翻对方当事人

所主张的事实而提出相反的事实

存在的证据

一方当事人

为推翻对方当事人

所主张的事实

在本证之后

*刑事案件中控方具举本证责任。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中由被控方具反证责任。

定义

不同

内容特点

原始证据凡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

的证据叫原始证据,也

即第一手证据

当事人(包括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被

告、第三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自述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证人关于案件事

实的亲身所为、亲自感受、亲见亲闻的陈

述,物证的原物和书证、视听资料的原件

以及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现

场笔录等;也包括司法人员采用科学方法

提取的证据(如指纹、脚印、照片等)

①与案件事实有直接关系

②证明价值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③证明价值不是固定不变的

传来证据凡不直接来源于案件事

实的证据叫传来证据,

也即经过转述或者转

抄、复制的第二手或第

二手以上的证据

当事人、证人从其他人那里得知案件事实

的陈述,物证、视听资料的复制品以及书

证的副本、复印本等

①与案件事实没有直接联系

②必须有确切的出处或者经过查

证属实

③某些情况下传来证据的证明价

值大于原始证据

11刑事证据学(名词解释)

11 刑事证据学(名词解释) 1. 勘验,检查笔录: 是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和审判人员,对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的实际状态进行勘检,检查所制作的实况记录。 2. 勘验,检查: 是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和审判人员根据报案和有关线索,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观察,勘验或检查,从中发现,提取和固定与犯罪有关的各种痕迹和物品的一种诉讼活动。 是指以录音,录像或电子计算机存储的资料以及其他科技设备与手段所提供的有关案3.视听资料: 件的信息。 是指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其遭受侵害的情况及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被害人陈述:4. 法机关所作的叙述和控诉。 控诉证据: 是指那些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罪重或者应当对其加重处罚的证据。5. 原始证据: 是指从直接来源或最初来源获得的第一手证明材料。6. 传来证据: 是指离开了第一来源,从其他方面获取的经过了转手,传抄的第二手或第二手以上的7. 证明材料。 鉴定结论: 是由有关专家对诉讼中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进行检查测定8. 以后,所出具的结论性书面意见,又称“鉴定人的意见”。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是指受刑事迫诉的人,就有关案件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9.

的供认,辩解和陈述。 凡不是以人的言词,意见为其表现形式,而是以各种实物,痕迹,图形,符号等载体实物证据:10. 和客观上存在的自然状况为表现形式的证据,都是实物证据。 法律推定: 是指对某些情况不明或者确实不可能查清的事项,由法律规定某种程序,来推断该事11. 项的“有”或“无”,即由立法者根据事物间的常态联系通过立法明文规定的推定。 证据保全: 是指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为了使已经发现和收集到的证据材料,不致由于自然或者人12. 为的原因而发生变形,变质,混合,调换或者灭失,而采取适当的方法加以提存,固定并妥为保存的诉讼活动。 诉讼证据的排列组合: 就是将已经收集到的各种证据材料,根据办案的实际需要,按照一定13. 的顺序,把它们排列起来,形成对所要证明的每一个问题,都有一组相应的证据。 刑事诉讼证据: 刑事诉讼证据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收集的,或者由辩14. 护律师,自诉人等依法提出的,用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有关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刑事证据: 15. 补强证据; 是指用以增强另一证据证明力的证据。16. 证据能力: 又称为证据资格,是指哪些事实和材料则不能成为证据,也就是要解决证据是否可以17. 采信的问题。 推定: 是指在司法证明中,以已知的事实为基础,根据事物之间客观联系的规律,推导

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作用

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作用 ——对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过程剖析众所周知,在工程施工中存在着诸多的风险因素,虽然在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项目单位往往会邀请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要求出具详细的施工设计方案,但这并不能完全避免潜在风险的发生,可谓“百密必有一疏”。虽然双方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了较为详尽的约定,但出现变更(洽商)的几率还是非常大的。那么,在出现变更(洽商)时,如何应对?如何变更合同既有约定?如何确保权益不受损失?是合同当事人都应重视的问题。下面结合新近发生的一起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对其过程进行必要的剖析和解读,以供各位同仁参考借鉴。 一、案情简介 某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原告***装饰有限公司诉被告***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原告诉称:20**年**月**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地面修缮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工程范围:铺装水磨石地面****平方米;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合同价款为******元;合同签订后,由于被告机组不能停机,产生振动很大,导致水磨石不能按原设计方案施工,经双方协商后改用大理石胶粘剂施工,并顺利按质全面完成工程项目,20**年**月经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由于在施工中改用大理石胶剂后产生的费用******元被告至今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元。证据及来源:1、双方签订***合同;2、技术协议;3、被告提供的《施工过程情况说明》;4、被告提供的《工程洽商申请表》。 被告答辩称:……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任何变更、洽商等事项,双方也没有签署任何补充协议,且该项工程早已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款依照合同约定已全部付清,至此,该合同除保修期外全部履行完毕,双方并无任何争议和索赔。原告在起诉状中主张的因改用大理石胶粘剂后

电子厂工作总结

电子厂工作总结 篇一:电子厂工作总结光阴如梭,一年的工作转瞬又将成为历史,20xx年即将过去,20xx年即将来临。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一定努力打开一个工作新局面。在20xx年,更好地完成工作,扬长避短,现作工作总结如下: 1)学习。这一年来,我认真完成工作,努力学习,积极思考,个人能力逐步提高。把自己的所有精力都投入到了质检工作的学习当中。基本功,苦练,基本知识,恶补。所以,我在实际工作中,时时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谨小慎微,有疑则问。 此外,火车跑的快还靠车头带,由于刚参加工作不久,无论从业务能力,还是从思想上都存在许多的不足。在这些方面我都得到了部门领导和当班班长的正确引导。 2)工作。今年我先后在油田公司、分公司的安全文化推进会、安全交流会上担任解说工作;参加了部门的安全定级工作;为部门的目视化工作献计献策,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 作为质检部的一名新员工,可以担任部门解说这一重要的工作,无疑是对我能力的一种肯定和提高。在这次工作当中,我不光是收获了一份参与感和自我实现感,更重要的是在过程中学习到了所有书本上没有的知识。提高了与人交往

的能力,强化了我在工作当中的安全意识。 安全定级工作,从筹备到迎审,我都参与其中。准备期间需要记忆的知识无形当中又成了一次充电的好机会,我就想吸水的海绵一样,吸收着知识的养分。 日子在弹指一挥间就毫无声息的流逝,就在此时需要回头总结之际才猛然间意识到日子的匆匆。今年13月,我来到质检部工作已经两年,在领导及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成熟了很多,退去了些许焦躁和青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 1) 在行业学习上远远不足。学而时习之,要想把工作做得好,就必须要在业务学习上再下苦工。 2)对于崭新的20xx,我充满了信心和期待回顾这一年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成长了不少。 篇二:电子厂工作总结20xx年,我厂时刻紧盯全年目标任力不放松,按照制定的各项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广大干部职工积极配合,进一步明确目标,找准方向,强化管理,全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质量宣传月活动,顺利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20xx年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20xx年工作开展的主要做法:

村环境卫生工作总结篇

村环境卫生工作总结篇 一季度工作检查进行总结和梳理 一、分管1、2组保洁员徐学良再进一步强化保洁工作,村委会有针对性随时 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督促整改,思想有些放松。二、分管3、8组保洁员李绍华,生活垃圾需加大力度做到日产日清,组长配合做好自己的保洁员。三、分管4、5、11、12、19、21组保洁员张学良对工作求真务实,希望以后继续保持,但注意什么是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垃圾。四、7、10、15组保洁员吕仕忠,加大整治力度,1.2.3月份分别出现7、10组存在卫生死角,白色垃圾,生活垃圾,目前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转变工作。五、6、9、13、14、22组保洁员罗淑华__年1-3月中旬,发现14组牛皮癣,结存垃圾、白色垃圾,希望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转变工作态度,检查绩效考核,强化工作管理,细化责任源头治理,做好垃圾分类,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希望立即整改。六、全兴村对暴露出的问题反映迟缓,保洁员和组长不力,不及时,影响我村城乡环境治理成效,同样的问题发生,要举一反三,要做好完善管理机制,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同步管理,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和同步考核目标考核与奖惩挂钩,实施以奖代补,奖惩分明。 村环境卫生工作总结(2):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农村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广大村民对环境、生活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我村在市市容局的关心支持下,在县市容局、镇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农村环卫清洁工程,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经村两委多次研究,从全局考虑,我村下定了创建市级农村环境示范村的决心。在创建过程中,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2018年10月自考00370刑事证据学试题和答案

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刑事证据学试卷和答案 (课程代码00370) 本试卷共4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l分,共10分。在每小J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法定证据制度产生于 A.原始社会 B.奴隶社会 C.封建社会 D.资本主义社会 2.从立法上来看,最早确立自由心证的国家是 A.德国 B.日本 C.法国 D.意大利 3.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 A.由检察院重新收集证据 B.不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C.由法院裁量是否作为定案依据 D.视案件而定是否作为定案依据 4.检查的对象是 A.案件现场 B.犯罪嫌疑人 C.物品 D.尸体 5.如果缺少刑事证明,审判将失去 A.原则和方向 B.标准和动力 C.依据和根基 D.准则和目的 6.传统广义的“大证明”观,将当事人承担的责任称之为 A.证明责任 B. 举证责任 C.收集责任 D.鉴定责任 7.无可争议的、审判人员履行职务都应当知晓的事实是 A.司法认知 B.预决的事实 C.程序事实 D. 众所周知事实 8.被告人能够承担证明责任的案件是

A.自诉案件 B.公诉案件 C.反诉案件 D.追诉案件 9.当没有相反证据出现时,法律推定推出的事实就成为 A.已知爵实 B.基础事实 C.案件事实 D.法律事实 10.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须通过一系列 A.事实 B.政策 C.判例 D.制度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l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 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11.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正确的有 A,结果无科学性、可靠性 B.以“神灵显示”作为标志 C.与古代实行的弹劾式诉讼制度相适应 D.与古代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带有一定的科学性 E.适应了奴隶主阶级借助神威巩固其统治地位的需要 12.在证据法的价值体系中,最基本的价值包括 A.自由 B.法治 C.秩序 D.公正 E.效率 13.广义证明观的刑事证明主体包括 A.公安机关 B.检察院 C.法院 D.当事人 E.证人 14.刑事证明对象的客观方面主要包括 A.时间 B.地点 C.手段 D. 行为 E.后果 15.“谁主张、谁负责”规则的基本要求包括 A. 主张方举出证据 B. 证明后的实证 C. 证据符合证明程度要求 D.承担责任方承担败诉责任 E.举证责任在于举 16.逮捕需具备的条件包括 A.立案条件 B.证据条件 C.罪贲条件 D.供述条件 E.社会危险条件 17.我国原始证据优先规则适用于 A.物证 B.人证 C.鉴定意见 D.勘验笔录 E.书证 18.非法证据排除的作用有 A.保障宪法性权利 B.阻吓违法取证 C.维护司法纯洁 D.维护司法程序正义 E.避免冤假错案

证据法期末考试重点内容

证据法 一、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证据裁判原则 程序法定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 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二、证据概述 1、含义: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 (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或凭据)。 2、特点: (1)证据具有一定的存在形式: (2)证据应该具有能够证明待证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内容,否则便不是证据: (3) 证据在证明过程中具有证明作用,这种作用的实现,取决与证据本身是否真实并于待证事实之间是否有联系。 3、证据的基本属性: (1)证据的客观性: (2)证据的关联性:指证据对其所要求证明的事实具有必要的最小限度的证明能力。证据的关联性是客观存在的;关联性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能够为人们所认识。 (3)证据的可采性(合法性),即具有被采纳为定案依据的资格。证据必须具有合法的形式、提供收集的主体必须合法、证据内容必须合法、证据必须依据法定程序收集。 4、证据能力:指某材料能够用于严格的证明的能力或资格。 5、证明力:指证据价值的大小,涉及证据对于要证明的对象是否有证明作用以及以及证明到什么程度。 6、意义:1.证据是诉讼活动的基本条件2.证据是司法公正的基础3.证据具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功能4.证据是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材料。 三、证据种类 (一)物证与书证 1、物证: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物证属性和存在状况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 2、特征意义: (1) 物证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及存在状况证明案件真实情况。 (2)物证真实性大和客观性强。(3)物证一般为间接证据。(4)物证更直观,更容易把握。 3、刑事诉讼中物证的具体表现形式1、实施犯罪行为留下的痕迹2、实施犯罪的工具3、犯罪嫌疑人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的各个场所遗留的物品。 4、犯罪行为侵害的客体物 5、犯罪行为所产生的物品和痕迹 6、表现犯罪社会危害性后果的物品 7、在犯罪过程中或者犯罪后,犯罪嫌疑人为掩盖罪行、对抗侦查而伪造的各种物品或痕迹 8、能够表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的各种物品或痕迹 9、其他可供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或痕迹 4、书证与物证的联系与区别: (1)联系:1书证的外形载体是种客观的物质材料。因此,书证也属于戊义上实物 证据的范畴2、具有书面形式的材料既可能是书证,也可能是物证。(2)区别:1、书证以客观物质材料作为载体,借助有关的文字、符号或图画来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而物证则以其存在的方式、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来证明案件事实。

电子厂年终工作总结

( 工作总结)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67461 电子厂年终工作总结Year end work summary of Electronic Factory

电子厂年终工作总结 电子厂年终工作总结:前段时间工作中不尽如人意,这段时间深刻反省,在这里既对自己前段时间工作批评,也是反省,总结如何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亡羊补牢争取在日后的工作中能有好的表现。 以下是鄙人工作中总结的拙见,这里总结出来希望能对日后工作有所帮助。 一、树立全局观念,做好本职工作 不管从事什么工作,树立全局意识是首要的问题,现场技术服务也不例外。我认为售后服务工作的全局就是,“树立企业形象,使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最大化。”最大限度的保护客户的利益,是提高我们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同时也是对公司产品的宣传,以及对公司产品性能的情报收集,以便作出及时改进,使产品更好的满足现场的使用要求。 二、善于沟通交流,强于协助协调 现场技术服务人员不仅要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知识,还应该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一种产品很多时候是由于使用操作不当才出现了问题,而往往不是如客户反映的质量不行,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找出症结所在,和客户进行交流,

规范操作,从而避免对产品的不信任乃至对企业形象的损害。在日常的工作中做做到较好跟客户的沟通,做到令客户满意就是对公司品牌形象的有力宣传。 三、精于专业技能,勤于现场观察 随着电子行业的不断发展,竞争不断强化,如何做好电脑销后服务,也是加强公司品牌竞争的强力底牌。作为一个技术服务人员,要在现场勤于观察、独立思考、多与同事交流, 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每次优秀的售后服务,代表了客户对本公司产品进一步的信任。 四、技术知识水平与实际操作熟练 在过去的工作中得到了一些体会,在工作中心态很重要,工作要有激情,保持阳光的微笑,可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便于与客户的沟通。尤其是对售后服务的工作,积极的思想和平和的心态才能促进工作进步和工作的顺利,在售后工资中要有好的方法技术与判断力才能使工作顺利。 可以在这输入你的名字 You Can Enter Your Name Here.

医院环境卫生工作总结

开县安康医院2013年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小结 今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抓整治、强管理、重实效、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扎实深入开展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彻底治理医院环境卫生的脏、乱、差,有力地促进了环境卫生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了医院发展进程。全院环境卫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卫生整治工作,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为员工及患者服务的实事办理,切实加强对医院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领导。一是调整和充实了环境卫生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二是成立了由院长兼任的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配备了2名工作扎实、任劳任怨、责任心强的同志为专职人员,负责抓好日常具体工作。三是建立了以分管院长为组长,各科护士长、主任为成员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同时成立了卫生整治督查组,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形成了层层有领导主管,干部主抓医院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营造环境卫生人人管的浓厚氛围 2013工作总结范文工作总结格式周工作总结范文月工作总结范文季度工作总结.我院提出“医院是我家,卫生靠大

家”的口号。通过利用广播召开大会,办专栏,书写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增加了员工及患者文明卫生意识,统一了思想。形成了人人参与,个个动手,大家出力做贡献的新局面。用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加大力度对医院环境卫生大排查,大清查,彻底改变脏、乱、差同时建立保持卫生的长效机制,提高文明言行,卫生习惯的形成率,掀起“讲文明树新风“的浓厚氛围,促进了文明之风和卫生观念的形成。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卫生工作可操作的持续性 我院在医院环境卫生整治的过程中,制定《卫生检查评比制度》规章制度,增强了行政约束力和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使全体员工及患者养成讲卫生、遵守卫生公约的良好现象。一是卫生考核经常化。把全院环境卫生区块分片包干,把责任落实到科室到个人,签定目标责任书,对号入座,不留死角,并实行百分考核。二是卫生检查经常化。认真组织好集中卫生大扫除,督查组人员定时进行检查,并当场打分,对卫生好、并保持良好的科室给予奖励。对清理不彻底,留有死角的给予通报批评。使环境卫生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整治环境,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卫生工作内外达标

《刑事证据学》历年真题全套试题

2.1 00370刑事证据学真题及答案(2004年4月份) 一、单项选择题 1.刑事证据的基本属性是[ D ] A.客观性、关联性、直接性B.主观性、直接性、合法性 C.主观性、关联性、合法性D.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2.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证人的是[ B] A.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B.承办本案的司法人员 C.年幼的人D.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 3.以下关于被害人陈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被害人陈述都是直接证据 B.被害人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他提供被窖人陈述 C.被害人陈述作为诉讼证据,可以包括严惩犯罪分子的要求 D.被害人陈述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4.有权指定医院对精神病进行医学鉴定的是[ ] A.省级人民政府B.省级公安机关C.省级人民检察院D.省级人民法院 5.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进行侦查实验。有权批准侦查实验的是[ ] A.公安局长B.刑警队长C.派出所所长D.检察长 6.在侦查阶段,有权依法主持勘验、检查工作的人员应当是[ ] A.鉴定人B.侦查人员C.法医D.侦查机关聘请的专家 7.依法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侦查机关将其退还邮电部门的时限是[ ] A.7天以内B.5天以内C.3天以内D.24小时以内 8.某项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或不具有作案的条件,该项证据属于[ ] A.“法定减免型”辩护证据B.“酌情减免型”辩护证据 C.“直接否定式”辩护证据D.“釜底抽薪式”辩护证据 9.在以下关于言词原则的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言词原则即直接原则 B.言词原则的实质是要求定案时必须具有言词证据 C.言词原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诉讼原则 D.言词原则要求诉讼必须以言词方式进行 10.下列各事项中,属于刑事诉讼中无须证明的事项的是[ ] A.证据材料B.程序法方面的事实 C.预决的事实D.实体法方面的事实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1.英美证据法中的证据可采性规则包括[ ] A.相似事件或类似事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B.当事人的品格通常不得作为认定案情的证据 C.以非法方法获取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可采性 D.传闻证据不具有可采性 E.证人对案情所发表的“意见”,一般不得采用为证据 12.下列各项证据中属于物证的有[ ]

电子厂实习报告总结五

范文:________ 电子厂实习报告总结五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10 页

电子厂实习报告总结五 一、实习目的 实习对我们本质上就是一种锻炼,一座到达社会的小桥。毕业实习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比较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训练,同时也是学生毕业设计选题及设计工作原始资料的来源,为学生进行毕业设计打下扎实基础。认真抓好毕业实习的教学工作,提高毕业实习教学质量,是提高学生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的重要环节。 1、训练学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管理工作所必须的各种基本技能和实践动手能力 2、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将学生所学知识系统化 3、培养学生热爱劳动、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作风 4、熟悉手工焊锡的常用工具的使用及其维护与修理 5、基本掌握手工电烙铁的焊接技术,能够独立的完成简单电子产品的安装与焊接。熟悉电子产品的安装工艺的生产流程 6、了解电子产品的焊接、调试与维修方法 7、了解和体验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辛酸 二、实习任务 第 2 页共 10 页

通过实际操作,一方面检验了课堂理论教学中基本知识掌握的程度;另一方面扩大了知识面;再者是锻炼和增强了实际动手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培养了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 三、实习内容 1、实习时间:xx年x月xx日至xx年x月xx日 2、实习地点:xx有限公司 3、实习内容: xx年xx月xx日我申请出去实习,自己找到电子厂实习。在这里我看到了我没有看到过的,学到了我不会的,这是在我以前的生活中所没有的。 我刚来公司的时候,公司业务正常运行的时候,公司内部管理有条,工作量分配均衡,而且变动也频繁。因此,这项工作除了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还需要我们的及力配合。 (一)、学会遵从上级及公司制度。 工厂中有许多的车间,各车间有各自不同的事情。所以在工作中必须做到: 1、服从班、组长的安排; 2、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操作; 3、严格遵守工厂各项规章制度; 第 3 页共 10 页

乡镇环境卫生工作总结(通用3篇)

乡镇环境卫生工作总结(通用3篇) 乡镇环境卫生工作总结(通用3篇) 时光飞逝,如梭之日,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这是一段珍贵的工作时光,我们收获良多,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工作总结了。可是怎样写工作总结才能出彩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镇环境卫生工作总结(通用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环境卫生工作总结1 20xx年,我村积极响应上级号召,严格按照县乡两级要求,采用书记包村、干部包片、村民自觉参与的办法,积极组织卫生保洁员,对我村的环境进行了全面的整治。现将我村的卫生整治工作小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组织,周密安排部署 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做到了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到位。成立了以村党总支书记吴永胜为组长,副书记曹贤俊、佘德顺为副组长,两委干部为成员的领导班子,把全村划分为六个责任区,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二、制定规划目标,逐项分布落实 我村根据村内的实际情况,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村庄整治工作。我村共聘请了6名保洁员,并聘请专人负责垃圾清运。目前为止我村共建立了13个垃圾池,并且正在紧锣密鼓的继续在有需要的地方新建,宣传发动共书写标语3条,悬挂横幅2条。20xx年4月份,组织卫生保洁员和村民对石山村民组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村主干道沿线配备了24个垃圾箱,并派专人管理。同时正在逐步对各自然村合理配备垃圾箱。 三、利用自身特色,搞活环境整治 五峰村的.特色是“镇村衔接”,卫生整治区域交叉围绕。我们向全村的卫生保洁员严格要求,要求他们像中心街区卫生保洁员学习,严格参照中心街区卫生标准,并由各个自然村内的老党员、老干部做群众督察员,督促他们做好环境整治工作。

四、宣传号召并举,加大整治力度工作总结 五峰村全民总动员,大力宣传,广泛号召,逐家逐户发放环境整治一封信。各户自家实行“门前三包”,由村内专职人员集体清运,集中处理(目前的处理方式是送至垃圾焚烧池统一焚烧)。在集中整治阶段,村委下大力气,安排专人负责,开展环境整治大清洁,在我村桃山自然村开展试点,清理卫生死角,共清除石瓦煤堆、粪堆、柴草杂物堆70余个,动用大型机具10余台/次,投入人工110余个。 五、建立各项制度,落实长效机制 我村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如保洁员的管理制度、保洁制度等。村两委包片责任到人,组建了检查小组,保证每月两次检查,对检查中成绩明显的保洁员当即给予适当奖励,对检查中未尽到保洁职责的保洁员依照天门镇保洁员管理制度进行惩罚,并对不合格地点进行整改,特别差的要在村内广播点名批评。 经过不断的努力,村内垃圾遍地、杂物随意堆放、牲畜粪便随处可见、污水溢流等农村恶习已经根除,你可以看见的是一个“四化四美”的新农村。但我们自知差距很大,仍需进一步努力。 乡镇环境卫生工作总结2 按上一级部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通过整治,我镇的环境卫生得到了较大的改观,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有了进一步的变化。现就具体情况做如下总结: 一、镇政府制定了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实施步骤、具体内容、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等。成立了镇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加强宣传,致力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规范其行为。我镇通过广播录音磁带,固定性宣传标语、公告等有效形式,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良好氛围。 三、强化组织领导,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开展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以来,我镇先后召开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村干部参会,会议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及工作要求等;召开了环境优美示范村创建活动启动仪式。全体机关

2018年自考《刑事证据学》试题及答案

2018年自考《刑事证据学》试题及答案 1.证据规则的特点 1)适用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 2)对刑事诉讼活动具有指导作用 3)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 4)是程序性准则 2.确立证据规则的意义 1)有利于司法公正 2)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3)有利于推进庭审方式的改革 4)有利于规范和监督执法行为5是履行国际公约的需要 3、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由 1)是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维护法制统一的需要 2)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和保障人权的需要 3)有利于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 4)有利于防止冤假错案 4、确立传闻证据排除的理由 1)传闻证据有可能失真 2)对传闻证据无法在法庭上当面质证,违背了交叉询问规则和直接言词原则 5、确立意见证据排除的理由

1)证人的职责应是将其感知和感觉到的客观事实提供法庭,以便法官对具体案情进行审查和判断 2)一般证人的推断意见其可靠程度低,无助于查明案件真相 6、确立补强证据排除的理由 1)需要补强的证据虚假可能性较大的证据 2)确立补强证据规则有利于克服口供至上的错误观念,也有利于防止刑讯逼供 7、证人证言的意义 1)可能成为指认证据的直接证据 2)证人提供的许多情况有助于侦查破案和证实犯罪 3)可用于验证其他证据的真伪 8、被害人陈述的意义 1)指认犯罪嫌疑人,证实犯罪 2)提供线索,证实犯罪 3)核实案情排除伪证 9、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意义 1)口供在侦查阶段的意义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自首、坦白、交代其罪行的供述,有助于缩小侦查范围,迅速查明案情也有助于及时发现错、漏现象,从中发现新的线索 2)口供在审判阶段的意义在审判阶段,可用被告人的口供同其他证据比对,互相印证,有助于司法机关客观地分析案情,作出正确的结论。被告人的口供经查证属实的,可以用作案情的直接证据

证据的意义

证据的意义 证据的意义,是指证据在进行诉讼活动、完成诉讼任务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证据是诉讼的前提和基础。离开证据,不仅诉讼活动将无法进行,而且案件事实将无法认定,进而诉讼任务也将无法完成。具体地说,证据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证据是进行诉讼活动的前提或基础 从一般意义上讲,无证据便无诉讼。例如,在刑事诉讼中,无论是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还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各项诉讼程序的启动和各项诉讼活动的进行都离不开证据的运用。从刑事案件的立案开始,就需要根据证据确定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足够的证据,人民法院就不予受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就不能逮捕犯罪嫌疑人。不具备确实充分的证据,就不能对被告人提起公诉,更不能对其定罪判刑。又如,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无论是当事人起诉、应诉,申请回避、诉讼保全等,还是法院受理案件,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对妨碍诉讼活动的当事人进行拘留、罚款,都必须要有一定或充分的证据。同时,在某些情况下,由于证明不当,致使证据失实、虚假或不合法,就可能导致业已进行的诉讼活动归于无效或需要重新进行。因此,证据是进行诉讼活动的前提或基础。离开证据,不仅诉讼程序无法启动,就是已经进行的诉讼活动也不能正常进行。 二、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唯一手段。 人们确定事实的目的就是为了以它作为论证的证据:事实是一切理论、思想、计划、方案得以产生的根据,也是鉴别一切理论、思想、计划、方案是否正确的可靠标准。事实之所以能作为证据,是因为第一,事实来源于证据载体,不是人们主观想象的,它具有真实可靠性、不可更改性、特殊性。第二,从证据载体中截取出来的证据事实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着一种只有它才会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而其他任何事实都不会与其具有的惟一确定的关联性,正是因为它们之间存在着这种惟一可靠的关联性,所以用证据事实来证明待证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其结论当然是可靠的。因此,只要确定了证据事实与待证事实之间的相关关系的性质,就可以确定证据事实能否证明待证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以及前者对后者证明力的大小。事实天生就是为了作为证明的证据的,世界上不存在所谓“纯粹的事实”。 案件事实由证据事实和待证事实两个部分构成,证据事实是从证据载体中截取出来的,是关于证据载体具有什么性质、证据载体与案件的其他构成要素之间具有何种关系(如同一条件或因果等关系)的断定和陈述,是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存在的证据。待证事实是从证据事实推知的。凡案件都是已经发生过的,不可能重演的,但可以通过人们对事实的把握而“重现”。“七W 要素”所断定或陈述的内容(证据载体所具有的性质或关系,即证据事实) 就是用来重现已经成为“历史”的、“存而不在”的案件事实的,证据事实和待证事实之和就是人们认识到的案件事实。人们是否能够客观、全面地再现案件真实情况,一方面,要看搜集到的证据载体与案件是否关联,人们是否真实地感知了案件事实,记忆能力如何,是否愿意或是否能够客观地对案件情况做出描述等等。因为只有当证据载体是从案件本身分离出来的,人们才能由此做出正确的判断,才能从中截取真正可以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事实,才能根据证据事实推导出与证据事实有着内在联系的待证事实,从而反映出案件的真实情况。如果证据载体不是从案件本身分离出来的,证据载体与案件本身没有内在的关联,由此得出的判断就是虚假的。拿一个不是以事实为内容的虚假判断作为证据,显然无法确定案件的真实情况。另一方面,要看证据载体及人们从中所截取的事实(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否则即使是事实也是无

电子公司个人工作总结

电子有限公司个人工作总结 ????自己从2009年1月入职开始从事销售工作,一个月来在石油事业部领导的带领和帮助下,加之同事的鼎力协助,自己立足本职工作,尽可能快熟悉公司销售业务的工作流程。整理公司客户资料,尽快实现拥有客户资源。现将一个月来从事销售工作的心得和感受总结,并同2月工作计划如下: ????一、切实落实岗位职责,认真履行本职工作。 ????作为一名销售业务员,自己的岗位职责是:1、千方百计完成区域销售任务;2、努力完成销售过程中客户的各项要求;3、了解并严格执行产品的出库手续;4、积极广泛收集市场信息并及时整理上报领导;5、严格遵守厂规厂纪及各项规章制度;6、对工作具有较高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岗位职责是职工的工作要求,也是衡量职工工作好坏的标准,自己在从事业务工作以来,始终以岗位职责为行动标准,从工作中的一点一滴做起,严格按照职责要求自己的行为,一个月来,在业务工作中,首先自己能从产品知识入手,在公司的安排下,首先在生产车间实习,了解公司产品的工作原理和产品内部接线,车间实习结束以后的考核中,基本达到了公司所要求的实习目的。其次自己经常同其他同事勤沟通、勤交流,分析市场情况、存在问题及应对方案,以求共同提高。在日常的事务工作中,自己在接到领导安排的任务后,积极着手,确保完成任务。 ????总之,通过一个月的实践证明作为业务员业务技能至关重要,是检验业务员工作得失的标准。由于自己刚开始业务知识欠缺、业务技能不高、第一次跟客户交流时候很紧张,产品性能描述不到位,语言组织混乱,有时说完上句就不知道下句该怎么样表达,后领导鼓励我勤给客户打电话,并多和客户交流就可尽量减少这样的情况发生。。 ????二、明确任务,主动积极,力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工作中自己时刻明白只存在上下级关系,无论是份内、份外工作都一视同仁,对领导安排的工作丝毫不能马虎、怠慢,在接受任务时,一方面积极了解领导意图及需要达到的标准。力争在

2020年4月全国自考刑事证据学真题

全国2018年4月自考刑事证据学真题 课程代码:0037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刑事诉讼证据区别于一般证据的最显著标志是() A.客观性B.关联性 C.合法性D.可采性 2.与弹劾式诉讼相适应的证据制度是() A.神示证据制度B.法定证据制度 C.自由心证证据制度D.罪从供定证据制度 3.英美证据规则规定的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 A.盖然性占优势B.有合理根据 C.无合理怀疑D.证据确实充分 4.书证的特征主要有() A.物质性、思想性、确定性B.客观性、思想性、确定性 C.物质性、思想性、间接性D.客观性、思想性、特定性 5.公诉案件的被害人不享有 ...的诉讼权利是() A.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C.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D.上诉的权利 6.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法定程序表述正确的是() A.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B.讯问应一律在侦查机关进行 C.对于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在其被拘留后的48小时内进行第一次讯问 D.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应当派员在场 7.属于办案人员对证据在诉讼中证明作用的一种判断,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原来的判断可能得到证实也可能被推翻的证据可分为() A.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B.控诉证据和辩护证据 C.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D.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8.属于言词证据的是() 1

A.鉴定结论B.勘验、检查笔录 C.视听资料D.书证 9.不属于 ...刑事诉讼中证明对象的是() A.有关犯罪事实B.被告人的一贯表现 C.程序法事实D.推定的事实 10.首次在立法中体现无罪推定原则的法律是() A.意大利《宪法》 B.《世界人权宣言》 C.《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刑事诉讼纲要》 D.法国《人权宣言》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1.刑事证据定义的核心内容是主要强调刑事证据() A.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B.是确信争议事实是否存在的原因 C.必须依法收集和依法提出 D.应当是事实内容与表现形式的统一 E.是认定某一待证事实的方法 12.关于证据证明力的规则主要有() A.非法证据排除规则B.传闻证据排除规则 C.意见证据排除规则D.最佳证据规则 E.补强证据规则 13.英美法系国家关于证人能力或证人资格的证据规则有() A.证人必须按照严格的形式宣誓 B.证人不能与本案的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 C.当事人有权要求法庭传唤其认为必要的证人出庭作证 D.法庭必要时可以强制证人出庭 E.反对强迫自我归罪 14.鉴定结论的特点包括() 2

电子厂员工工作总结范文

电子厂员工工作总结范文 以下三篇电子厂员工工作总结范文,由风林网络整理提供,欢迎阅读。 电子厂员工工作总结范文篇一 从今年3月初入职到现在快有一个年头了,虽然总以农历年为一单位,在外浪迹那么多年终要习惯阳历年和阴历年的说法。20xx年转眼即逝,由衷感到又长大一岁的苦恼,而我怎么还像个长不大的孩子,长的娃娃脸这个不说,只是说话快言快语,大大咧咧从来不会考虑后果的严重性,这个直肠子是不经大脑的一根神经,很厉害,我想这是我最大的毛病,也是我一直想改而改不掉的毛病。 工作是一个随时反省,随时更新修改的过程,平日里日复一日,重复不停地机械工作,说不烦那是假的。工作总是不能规律一致,或许跟我性格有很多关联,相信一起工作的同事都知道,我就是拥有南方人的模样,北方人的性子。因为归属性情中人一类,所以在做事方面很多都欠妥。虽然经常回头看,做总结,但还是难免因当时想的不周而引发的病根。 说话是一门学问,更是一门艺术。有时同样从我口中说出的一句话得到的效果往往适得其反。很多时候即使说的真言也未必会得到认可,很伤心。中国人都有以年为计量单位,我也是。我希望在来年改掉所有孩子气,说话方面底气一点,给人感觉信任一点,办事方面更牢靠一点。 像我的工作接触面就比较广,面对不同的人群,不同的性格,要做好内外衔接这个工作确实不易,有时好不容易安抚好客户,公司内部又来个面红耳赤,或者内部平息而客户又起争端,这内忧可治,外患也可疗,而内忧+外患就会是战争的开端。所以有时会冒出一些生气的火花在所难免,其实事后都觉得真没那必要。有这么一句话我准备做为我的座右铭:再烦,也别忘微笑;再急,也要注意语气。战争从来都是甲方和乙方的厮打,如果一方握手力求和平,谁又还会唯恐天下不乱呢?我想微笑是最好的战争武器。 我是一个对自己要求完美的人,做事比较雷厉风行,工作的每一步力求精细化,在平时的工作中不管大小都能全力以赴,能够积极自信地行动起来,每件事总要做到让自己满意为止。

2017年环境卫生工作总结

2017年环境卫生工作总结 篇一:2016—2017年环保教育工作总结合集二:2016年—2017年工作总结合集三:2017年安全环保会工作报告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富县采油厂 2017年安全环保工作会议材料 加强依法治安适应安全发展新常态 继续推动富县采油厂安全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富县采油厂2017年安全环保工作报告 (2017年2 月日) 马金华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富县采油厂向大会作安全环保工作报告,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在集团、油田公司和厂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县各级安全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环保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源头控制、强化监督、服务基层、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环保风险管控,积极开展油区环境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及HSE体系建设,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全体员工生命财产

安全,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环保事件,为油田生产安全平稳运行提供了保障。回顾过去一年,我们在安全、环保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安全管理方面 1、全面推进依法治安,适应安全发展新常态 ①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一是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工作的机制。二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和“三个必须”原则及“五位一体”工作方案。三是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与各部门签订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29份,修订完善考核细则,突出重点工作和基础工作,把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提升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坚决做到“严考核、硬兑现”;加强施工作业队伍管理,与施工作业队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53份。 ②狠抓安全基础管理。一是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对照新《安全生产法》和新《环保法》,对现有安全环保制度进行合规性评价,制定了《富县采油厂安全生产制度汇编》、《富县采油厂环境保护制度》等。二是坚持从严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活动,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三是完善安全经费管理机制。制定了安全经费使用计划,严格执行安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和应急物资储备的投入力度,抓好安全环保项目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00370刑事证据学真题及答案(2006年7月份)

2006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刑事证据学试卷 (课程代码037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刑事诉讼证据区别于一般证据的最显著标志是【】 A.客观性B.关联性 C.时间性D.合法性 2.与纠问式诉讼相适应的证据制度是【】 A.法定证据制度B.神示证据制度 C.罪从供定的证据制度D.察言观色的证据制度 3.下列规则中,不属于规范采证程序规则的是【】 A.意见证据排除规则B.交叉询问规则 C.当庭认证规则D.疑罪从无规则 4.物证的基本特征是【】 A.客观性、思想性、确定性B.客观性、思想性、间接性 C.客观性、特定性、间接性D.客观性、特定性、思想性 5.下列询问证人的程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询问证人一般应当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B.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C.对拒不作证的人可以强制其作证 D.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6.以下关于勘验、检查笔录的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A.勘验、检查笔录属于言词证据 B.勘验、检查笔录不是独立的诉讼证据 C.勘验、检查笔录是对物证的一种固定方式 D.勘验、检查笔录是指文字记录 7.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进行人身检查的对象是【】A.被害人 B. 犯罪嫌疑人 C.证人D.被告人 8.以下关于实物证据的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A.实物证据即物证 B.实物证据一般只能从“静态”上反映案件某一局部的事实 C.实物证据包括鉴定结论 D.实物证据都是间接证据 9.侦查终结时的证明标准是【】 A.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B.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C.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之间没有矛盾D.主要犯罪事实基本查清 10.下列关于收集证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收集证据是法律赋予司法机关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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