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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第四章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第四章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第四章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或进行淸洁、消毒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和护理工作制度,避免发生职业暴露。

(二)护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采取最基本的防护措施,穿工作服和工作鞋,戴口罩、帽子, 洗手。

(三)以下情况应戴手套,脱去手套后应认真洗手:

1、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苴污染物品时。

2、解除患者粘膜和非完整皮肤时。

3、淸理传染性患者用过的物品及进行淸洁消毒时。

(四)当恵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当穿隔离衣,戴眼罩、而罩,穿鞋套等,以防感染。

(五)在护理传染性疾病患者时,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隔离和防护措施,必要时采取双向防护。

(六)及时淸理被污染的被服及各种污染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及微生物传播。

(七)及时处理被污染的医疗用品及设备,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消毒。(八)正确处理医用垃圾,避免造成交叉感染。

(九)若发生职业疑露,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描施,并及时上报,按照医院规泄进行相应的身体检查和预防治疗。

二、医疗锐器伤的防护措施

(一)加强对临床护理人员教育,对医疗锐器伤的认识及重视,掌握预防医疗锐器伤的措施。

(二)正确处理医疗锐器,避免发生锐器伤:

1、及时将用过的针头与注射器分离:若针头带有血液或体液连同注射器一并弃入锐器盒中。

2、针头、安甑等锐器应放在固泄的坚硬的锐器盒内,禁止将针头遗弃在不耐刺的容器中。

3、禁止将针帽套回用过的针头。

三、发生医疗锐器伤的应急处理

(一)护理人员如不慎被乙肝病毒(HBV)、丙肝病毒(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等传染病污染的尖锐物体划伤或刺破皮肤时,按照以下步骤立即进行处理:

1、立即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伤口,切忌只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岀损伤处的血液。

2、立即用肥皂水和流动水淸洗。

3、污染眼部黏膜时,应用大量生理盐水反复冲洗黏膜。

4、用0.概碘伏或75%洒精对伤口局部进行消毒,必要时到外科进行伤口处理。

(二)发生锐器伤后,上报院感办、填写锐器伤登记表。

(三)当無露源为乙肝病毒(HBV)、丙肝病毒(HCY)、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时,参考以下建议进行访视:

1、乙肝病毒(HBV)無露后,于集需后即刻、2周、8周、12周、24周检测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2、丙肝病毒(HCV)眾履后,于暴壺后即刻、2周、8周、12周、24周检测丙肝病毒(HCV)抗体,丙肝病毒(HCV)阳性者需要检测丙肝病毒(HCV) -RNA证实。

3、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暴露后,于址露后即刻。2周、8周、12周、24周检测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丙肝病毒(HCV)混合暴谿者,延长访视至暴露后12个月。

(四)以上衆露也可根据感染科专家建议,制左个体访视计划和暴露后免疫防护方案。

四、艾滋病(AIDS)防护管理

1、加强护理人员有关预防知识的学习,掌握有效防护措施。

2、进行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护理和治疗工作时必须戴手套。接触被想者血液、体液污染的器具或物体表面时也必须戴手套。接触每一个患者后要更换手套。

3、脱手套后必须立即洗手,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洗手。

4、医务人员的手部皮肤存在破损时,应先采取措施保护破损伤口,再戴双层手套。

5、在进行可能岀现血液或体液飞溅的操作时要带口罩、眼罩或而罩,避免口、鼻、眼粘膜接触污染的血液体液。当可能有大面积飞溅时,还应穿具有防渗功能的隔离衣。

6、建议使用真空采血。禁止对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复帽。

7、使用后的空针、针头、输液器等单独存放在密闭、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外套黄色垃圾袋。

8、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禁止用手接触使用过的针头等锐器。

9、对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渍,须用1 OOOMg/L含氯消毒液或0.5%过氧乙酸溶液将血渍全部覆盖,浸泡消毒30分钟,然后进行淸洁处理,不能直接用抹布或拖把擦拭。

10、对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化验标本应放在带盖试管内,再放入密闭容器内送化验室,防止标本在运送过程中溅洒。标本运送遵循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泄。

11、在运送阳性标本途中应携带消毒剂,以备意外。

12、如果不慎被污染的针头刺破皮肤,应按照医疗锐器伤处理措施进行紧急处理。

13、请感染科专家对伤口进行评估、处理及预防用药。

五、化疗防护工作规范

(一)总体要求:

1、护理人员到岗前进行岗前教冇,并左期接受防护知识培训,增强化疗科室护理人员的防护意识和防护知识。

2、接触化疗药品及做好相关处理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如穿防护衣或使用一次性I羽裙,戴好口罩、帽子、眼罩、手套等,摘掉手套后应认真洗手。

(二)化疗药液的配置及临床应用:

1、配置化疗药须穿隔离衣,戴双层手套、口罩。

2、掰女甑时用纱布包裹防止药液外溅,融粉剂时,溶酶沿安甑壁缓慢注入瓶底,待药粉浸透后再搅动,注入药瓶中的负压不宜过高,以免拔针时药液外溅。

3、使用较大注射器抽取药液,药液不宜超过注射器容量的3/4,防止药液外溅。

4、操作时应确保空针及输液管接头处衔接紧密,以免药液外漏。

5、不要将抽吸化疗药空针内的空气直接排到空气中。

6、在配制化疗药、输入化疗药物时,如药液接触皮肤或溅到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淸水冲洗,为患者更换输液时戴手套。

7、化疗药物应专人、专柜保管。药瓶有损坏时应及时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三)废弃物处理:

1、废弃化疗安竈、小瓶。用完后立即放入带盖密闭的桶内,并及时处理。

2、安甑中如有剩余药液,不可直接丢弃,应放入密闭容器后丢弃。

3、配制化疗药物后的垃圾应按有毒垃圾处理,装入黄色垃圾袋,盛垃圾容器要加盖并及时处理,防止化疗药物蒸发到空气中污染环境。

(四)环境保护:

1、加强病房通风换气次数。

2、对洒在桌面或地而的药液,应及时用纱布吸附并用淸水冲洗。工作台而、治疗车(盘)等用后及时用淸水擦拭,防止残留药物挥发到空气中。

3、加强宣教,患者呕吐物、排泄物要宜于带盖容器中,如有遗洒应及时淸理,并用淸水反复擦洗。

4、处理化疗患者的尿液、粪便.呕吐物或分泌物时必须戴口罩、手套。

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制度及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制度及防护措施 一、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隔离技术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制订以下内容: 1、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符合要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隔离裤、隔离鞋、防护镜、防护面罩)。 2、工作人员发生感染事件以及锐器伤、化学烧伤及时报告医院感控办。 3、在进行消毒工作时工作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4、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环境的保护,完成操作或离开工作区域应及时摘手套,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宿舍和医院外环境。 二、医务人员防护的原则 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在工作时接触疑似传染病病人或临床确诊传染病病人和导致感染的危险性程度采取分级防护,防护措施应当适宜。 (一)医院内所有区域应当采取标准预防。标准预防的核心内容包括: 1、所有的病人均被视为具有潜在感染性病人,即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要防止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又要防止非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 3、强调双向防护。既要预防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给病人。 (二)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 1、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应当戴手套; 2、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3、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 4、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到时,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者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围裙; 5、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 6、对病人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 三、医务人员的分级防护 (一)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护士岗位职业防护制度

护士岗位职业防护制度 1、护理人员职业防护措施 (1)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或进行清洁、消毒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和护理工作制度,避免发生职业暴露。 (2)护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采取最基本的防护措施,穿工作服和工作鞋,戴口罩、帽子,洗手。 (3)以下情况应戴手套,脱去手套后应认真洗手: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患者粘膜和非完整皮肤时;清理传染性患者用过的物品及进行清洁消毒时。 (4)当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当穿隔离衣,戴眼罩、面罩,穿鞋套等,以防感染。 (5)在护理传染性疾病患者时,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隔离和防护措施,必要时采取双向防护。(6)及时清理被污染的被服及各种污染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及微生物传播。 (7)及时处理被污染的医疗用品及设备,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消毒。 (8)正确处理医用垃圾,避免造成交叉感染。 (9)若发生职业暴露,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

时上报,按照医院规定进行相应的身体检查和预防治疗。 2、医疗锐器伤的防护措施 (1)加强对临床护理人员教育,对医疗锐器伤的认识及重视,掌握预防医疗锐器伤的措施。 (2)正确处理医疗锐器,避免发生锐器伤:及时将用过的针头与注射器分离;若针头带有血液或体液连同注射器一并弃入锐器盒中。针头、安瓿等锐器应放在固定的坚硬的锐器盒内,禁止将针头遗弃在不耐刺的容器中。禁止将针帽套回用过的针头。 3、发生医疗锐器伤的应急处理 (1)护理人员如不慎被乙肝病毒(HBV)、丙肝病毒(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等传染病污染的尖锐物体划伤或刺破皮肤时,按照以下步骤立即进行处理:立即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伤口,切忌只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立即用肥皂水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眼部黏膜时,应用大量生理盐水反复冲洗黏膜。用0.5%碘伏或75%酒精对伤口局部进行消毒,必要时到外科进行伤口处理。 (2)发生锐器伤后,上报院感办、填写锐器伤登记表。 4、化疗药液的配置及临床应用: (1)、配置化疗药须穿隔离衣,戴双层手套、口罩。(2)、掰安瓿时用纱布包裹防止药液外溅,融粉剂时,

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与保健措施

一、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或进行清洁、消毒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和护理工作制度,避免发生职业暴露。 (二)护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采取最基本的防护措施,穿工作服和工作鞋,戴口罩、帽子,洗手。 (三)以下情况应戴手套,脱去手套后应认真洗手 1、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 2、接触患者粘膜和非完整皮肤时。 3、清理传染性患者用过的物品及进行清洁消毒时。 (四)当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能发生喷溅或为隔离患者治疗护理时,应当穿隔离衣,戴眼罩、面罩穿鞋套等以防感染。 (五)及时清理被污染的被服及各种污染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及微生物传播。 (六)及时处理被污染的医疗用品及设备,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消毒。 (七)正确处理医用垃圾,避免造成交叉感染。 (八)若发生职业暴露,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按照医院规定进行相应的身体检查和预防治疗。 二、医疗锐器伤的防护措施 (一)加强对临床护理人员教育,对医疗锐器伤的认识及重视,掌握 预防医疗锐器伤的措施。

(二)正确处理医疗锐器,避免发生锐器伤 1、锐器及用后的针头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中; 2、禁止手持锐器随意走动; 3、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帽,如果必须套回一定要单手操作; 4、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5、禁止将针等锐器随手传递; 6、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7、丢弃的损伤性废物无论是否使用均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三)发生利器伤后,立即上报护理部、院感科并填写利器伤及职业暴露报告卡,并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三、化疗防护工作规范 (一)总体要求 1、护理人员到岗前进行岗前教育,并定期接受防护知识培训,增强化疗科室护理人员的防护意识和防护知识。 2、接触化疗药品及做好相关处理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如穿防护衣,戴好口罩、帽子、眼罩、手套等,摘掉手套后应认真洗手。 (二) 化疗药液的配置及临床应用 1、配置化疗药须穿隔离衣,戴双层手套、口罩。 2、掰安瓿时用纱布包裹防止药液外溅,融粉剂时,溶酶沿安瓿壁缓慢注入瓶底,待药粉浸透后再搅动,注入药瓶中的负压不宜过高,以免拔针时药液外溅。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标准预防 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l、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二)标准预防的措施 l、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 2、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前均应戴手套;对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 3、上述物质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止医护人员皮肤、黏膜和衣服的污染。 4、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和适当消毒。

5、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与黏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6、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处理,以防刺伤。 7、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 操作规程。 8、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隔离。 (三)医护人员的防护要求 1、基本防护: 防护对象;在医疗中从事诊疗活动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2.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护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的工作人 员;转运疑似或临床诊断传染病的医护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 防护镜:有体液或其他污染物喷溅的操作时; 外科口罩:进入传染病区时; 手套:操作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或破损皮肤黏膜的操作时;

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的制度及措施

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的制度及措施 一、医务人员防护的原则 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在工作时接触疑似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临床确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导致感染的危险性程度采取分级防护,防护措施应当适宜。 (一)医院内所有区域应当采取标准预防。标准预防的核心内容包括: 1、所有的病人均被视为具有潜在感染性病人,即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要防止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又要防止非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 3、强调双向防护。既要预防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给病人。 (二)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 1、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应当戴手套; 2、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3、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 4、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

等物质喷溅到时,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者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围裙; 5、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 6、对病人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 二、防护用品的标准及使用 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医用级标准。 (一)防护服:应当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GB19082-2003,可为联体式或者分体式结构,穿脱方便,结合部严密。袖口、脚踝口应当为弹性收口,具有良好的防水性、抗静电性、过滤效率和无皮肤刺激性。 (二)防护口罩:应当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3-2003,口罩可分为长方型和密合型,应当配有鼻夹,具有良好的表面抗湿性,对皮肤无刺激,气流阻力在空气流量为85L/min的情况下,吸气阻力不得超过35mmH 2 0,滤料的颗粒过滤效率应当不小于95%。也可以选用符合N95或者FFP2标准的防护口罩。 (四)防护眼镜或面罩:使用弹性佩戴法,视野宽阔、透亮度好, 有较好的防溅性能。 (五)隔离衣:材料易于清洗和消毒,长袖、拉链或者钮扣位于 背部。 (六)手套:为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 (七)鞋套:为防水、防污染鞋套。 三、医务人员的分级防护

_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与保健措施 一、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或进行清洁、消毒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和护理工作制度,避免发生职业暴露。 (二)护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采取最基本的防护措施,穿工作服和工作鞋, 戴口罩、帽子,洗手。 (三)以下情况应戴手套,脱去手套后应认真洗手 1 、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 2 、接触患者粘膜和非完整皮肤时。 3 、清理传染性患者用过的物品及进行清洁消毒时。 (四)当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能发生喷溅或为隔离患者治疗 护理时,应当穿隔离衣,戴眼罩、面罩穿鞋套等以防感染。 (五)及时清理被污染的被服及各种污染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及微生物传播(六)及时处理被污染的医疗用品及设备,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消毒。 (七)正确处理医用垃圾,避免造成交叉感染。 (八)若发生职业暴露,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按照医院规定进行相应的身体检查和预防治疗。 二、医疗锐器伤的防护措施(一)加强对临床护理人员教育,对医疗锐器伤的认识及重视,掌握预防医疗锐器伤的措施。 (二)正确处理医疗锐器,避免发生锐器伤 1 、锐器及用后的针头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中;禁止手持锐器随意走 动;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帽:如果必须套回一定要单手操作;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禁止将针等锐器随手传递;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7、丢弃的损伤性废物无论是否使用均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三)发生锐器伤后,上报院感办、填写锐器伤登记表。 三、化疗防护工作规范 (一)总体要求 1、护理人员到岗前进行岗前教育,并定期接受防护知识培训,增强化疗科室护理人员的防护意识和防护知识。 2、接触化疗药品及做好相关处理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如穿防护衣,戴好口罩、帽子、眼罩、手套等,摘掉手套后应认真洗手。 (二)化疗药液的配置及临床应用 1、配置化疗药须穿隔离衣,戴双层手套、口罩。 2、掰安瓿时用纱布包裹防止药液外溅,融粉剂时,溶酶沿安瓿壁缓慢注入瓶底,待药粉浸透后再搅动,注入药瓶中的负压不宜过高,以免拔针时药液外溅。 3、使用较大注射器抽取药液,药液不宜超过注射器容量的3/4 ,防止药液外溅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358-95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标准预防的概念: 1. 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 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二、标准预防的隔离措施包括: 1.接触隔离:预防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而传播的疾病。如痢疾、甲肝、轮状病毒感染、副流感病毒、婴儿的肠道病毒感染等。

2.空气隔离:预防因空气(微粒或漂浮的尘埃)而传播的疾病。如水痘、麻疹、肺结核等。 3.微粒隔离(飞沫隔离):预防经气溶胶微粒而传播的疾病。微粒可通过咳嗽、打喷嚏、近距离讲话、某些医疗操作如支气管镜检查、吸引、使用通气设备等。因其颗粒直径大, 传播距离近, 所以不需通风, 许多细菌性疾病可通过微粒传播,如B型流感杆菌、脑膜炎双球菌、链球菌、腺病毒感染;流感、百日咳、小儿腥红热等。 三、具体措施包括: 1.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污染的物品时应当戴手套; 2.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3.一旦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 4.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到时,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围裙;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要求 1.建立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制度和相关措施 , 发现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务处。一旦发生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本科室主任和医务或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2.重点科室医务人员应定期体检,进行必要免疫接种。工作人员患传染性疾病或感染性疾病期间应暂时离开直接触病人和无菌物品的工作岗位。 进行消毒工作的相关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1) 热力灭菌:干热灭菌时应防止燃烧;压力蒸汽灭菌应防止发生爆炸事故及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的灼伤事故。 (2) 紫外线、微波消毒时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 (3) 气体化学消毒剂:应防止有毒有害消毒气体的泄露 , 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检测消毒环境中该类气体的浓度 ,确保在国家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使用。对环氧乙烷灭菌及低温等离子灭菌

还应严防发生燃烧和爆炸事故及操作不当造成的伤害事故。 (4) 液体化学消毒剂 : 应防止过敏和可能对皮肤、粘膜的损伤。 (5) 使用和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时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避免人体的刺、割等伤害。 3.医院应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 严禁工作时间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和外环境。 4.放射性防护要求: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应该具备放射性防护有关知识,按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防护。一旦发生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科室主任,按照医院关于“放射事故医学相关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置。 5.生物安全防护要求:按照医院关于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坚持按需防护的原则 1.基本防护基本要求:适用对象:在医院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如:白大衣、工作裤、隔离衣、工作鞋、工作帽和医用口罩等。 防护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2.加强防护基本要求:防护对象:进行接触血液、体液、排

病区护士岗位职业防护制度

病区护士岗位职业防护制度 护士在执行医疗护理活动过程中存在诸多的不安全因素,是发生职业损伤的高危群体。危害护士执业安全的因素有机械性,物理性,化学性,心理性,工作环境,这些相关损伤因素严重威胁护士的身心健康。护理管理者要建立适当的职业安全与防护制度,以减少护士职业病的发生,增强护士职业安全性。 一、职业损伤的危险因素 1、机械性因素 护理职业感染的重要途径是通过被污染的医疗锐器如头皮针、缝针、刀片等刺伤(统称针刺伤),其他途径为黏膜,皮肤伤口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尤其是手在破损的情况下。通过接触传染媒介被传播疾病,最常见和危险的是乙肝(HBV),丙肝(HCV)和艾滋病(HIV),它们通过血液传播的效率很高,一次即可感染。 2、物理性因素 放射也是护士职业损伤危险因素之一,在治疗子宫癌、直肠癌行腔内放射治疗所采用的放射性核素为钴60,而释放出的射线,是一种波长很短的电磁波,其穿透能力很强,如果放疗护士在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接触放射线,会造成机体损伤,如白细胞减少、不孕不育、放射病、致癌、致畸等。 3、化学性因素 主要为抗肿瘤药物(Ads)的危害,护士尤其是肿瘤科护士长期处于治疗环境,在药物配制及操作过程中会出现药物的逸出,形成含有毒

性微粒的气溶胶或气雾,通过皮肤、呼吸道、消化道被动吸收Ads,形成潜在的身体危害,经常接触者可能引起白细胞减少,自然流产率增高,而且有致畸、致突变的潜在危险。 4、生物性因素 经血液传播疾病种类有20多种,最常见的为主要包括HBV、HCV、HIV等。据研究,含病毒浓度最高的血液和体液依次为:血液、伤口分泌物、精液、阴道分泌物、羊水等。 5、心理性因素 在护士工作的压力中有:心理压力,工作负荷及工作危险等。6、工作环境对护士造成的损伤 工作环境所带来的许多强刺激既影响患者又影响工作者,如细菌病毒的威胁、令人不愉快的气味、长期接触化疗药物造成的身体危害、复杂多样的心理反应的肿瘤患者、生离死别的场景等。 二、防护对策 1、强化职业安全教育 要定期加强护士的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健康防护意识是减少职业损伤的关键。护理管理者首先应该建立安全护理观和职业安全观,树立以人为本,促进健康的管理理念,加强对接触化疗药物护士的化疗专科理论培训、自我防护意识的教育,以及化疗防护技能培训,强化预防观念,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应用多种方法宣传职业安全与防护的重要性与重要意义,如;制作宣传册、制作宣传板、举办“职业防护”、“预防针刺伤”、“如何预防艾滋病”、“搬运

1.护士岗位职业防护制度

护士岗位职业防护制度 护士在执行医疗护理活动过程中存在诸多的不安全因素,是发生职业损伤的高危群体。危害护士执业安全的因素有机械性、物理性、化学性、心理性、工作环境等,这些相关损伤因素严重威胁护士的身心健康。护理管理者要建立适当的职业安全与防护制度,以减少护士职业病的发生,增强护士职业安全性。 一、职业损伤的危险因素 1.机械性因素 护理职业感染的重要途径是通过被污染酌医疗锐器如头皮针、缝针、刀片等刺伤(统称针刺伤),其他途径为黏膜,皮肤伤口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尤其是手在破损的情况下。通过接触传染媒介被传播疾病,最常见和危险的是乙肝(HBV),丙肝(HCV)和艾滋病(HIV),它们通过血液传播的效率很高,一次即可能感染。 2.物理性因素 放射也是护士职业损伤危险因素之一,在治疗子宫癌、直肠癌行腔内放射治疗所采用的放射性核素为钻60,而释放出的射线,是一种波长很短的电磁波,其穿透能力很强,如果放疗护士在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接触放射线,会造成机体损伤,如白细胞减少、不孕不育、放射病、致癌、致畸等。 3、化学性因素。: 主要为抗肿瘤药物(Ads)的危害,护士尤其是肿瘤科护士长期处于治疗环境,在药物配制及操作过程中会出现药物的逸出,形成合有毒性微粒的气溶胶或气雾,通过皮肤、呼吸道、消化道被动吸收Ads,形成潜在的身体危害,经常接触者可能引起自细胞减少,自然流产率增高,而且有致畸、致突变的潜在危险。 4.生物性因素 经血液传播疾病种类有20多种,最常见的主要包括HBV、HCV、HIV等。据研究,含病毒浓度最高的血液和体液依次为:血液、伤口分泌物、精液、阴道分泌物、羊水等。

在护士工作的压力中有:心理压力,工作负荷及工作危险等。 6.工作环境对护士造成的损伤 工作环境所带来的许多强刺激既影响患者又影响工作者,如细菌病毒的威胁、令人不愉快的气味、长期接触化疗药物造成的身体危害、复杂多样的心理反应的肿瘤患者、生离死别的场景等。 二、防护对策 1.强化职业安全教育 要定期加强护士的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健康防护意识是减少职业损伤的关键。护理管理者首先应该建立安全护理观和职业安全观,树立以人为本,促进健康的管理理念,加强对接触化疗药物护士的化疗专科理论培训、自我防护意识的教育,以及化疗防护技能培训,强化预防观念,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应用多种方法宣传职业安全与防护的重要性与重要意义,如:制作宣传册、制作宣传板、举办“职业防护”、“预防针刺伤”、“如何预防艾滋病”、“搬运患者及提重物的正确方法”等专题讲座,提高防护能力。 2.加强规范化管理 管理者从决策上重视安全防护,有相应的监督机制,组织和制定严格的防护方案,定期为护士进行体检,合理安排休假,保护护士合法权益。 3.完善防护设施 为有化疗药的病区设中心配药站,增加百级层流生物安全柜,提供防护用品和设备,如用简易隔离箱,保持空气流通、减少人员流动,尽可能减少护士在操作时与化疗药物的接触机会,为病房配置锐器盒,安全留置针、无汞电子血压计及体温计、过床易、防护眼镜、口罩、帽子、脱敏手套、隔离衣等保护性器具,把对护士的损害减少到最小。 4.实行人性化管理 合理配置护理人员,体谅护士工作的繁重及不规律性,减少护士工作超负荷现象,设法改善工作环境,妥善处理人际关系,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从而减轻护士压力。 医院为全体在职、在岗护理人员提供免费体检。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一)标准防护 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其基本特点为: l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二)标准预防的措施 l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 2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前均应戴手套;对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 3上述物质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止医护人员皮肤、黏膜和衣服的污染。 4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和适当消毒。 5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与黏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6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处理,以防刺伤。 7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8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隔离。 (三)医护人员的防护要求 1.基本防护: 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2.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护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的工作人员;SARS病区的工作人员;转运疑似或临床诊断传染病的医护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使用以防护用品; 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 防护镜:有体液或其他污染物喷溅的操作时: 外科口罩:进入传染病区时: 手套;操作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或破损皮肤黏膜的操作时:面罩:有可能被病人的体液喷溅时: 鞋套:进入传染病区时。 3.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要给SARS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做传染病尸解的医务人员。 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应使用面罩 (四)基本防护要求 规范洗手内容: “六步法”洗手 摆式洗手龙头 抗菌洗手液 取缔公用毛巾 加盖污物桶 手套 当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及破损的皮肤黏膜时应戴手套;手套可防止医务人员把自身手上的菌群转移给病人的可能性;手套可预防医务人员变成传播微生物的媒介,即防止医务人员将从病人或环境中获得的病原微生物在人群中传播;在两个病人之间一定更换手套;手套不能代替洗手。 手套的屏障 ◆戴手套是为了避免与任何可能引起感染的物质接触,其目的是双重性的,既保护医护人员,也保护病人; 应用操作控制 ◆应用操作控制是指以将潜在的刺伤事故发生的可能降至最低的一种操作模式。 ◆用过的针应立即丢入到适当的防刺、防渗漏的利器收集箱内。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48981

.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一、医院为医务人员提供有针对性、必要的防护用品,为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提供相关健康检查和预防治疗费用,以保障医务人员职业安全。 二、院感办对全院职工进行职业暴露与防护知识培训及相关技术指导。 三、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工作时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原则。进行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和分泌物的诊疗和护理工作时要佩戴手套。若手部皮肤存在破损时,戴双层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四、在进行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排泄物和分泌物飞溅的诊疗和护理操作过程中,医务人员除需佩戴手套和口罩外,需带防护眼镜;在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排泄物和分泌物大面积飞溅,有污染操作者身体的可能时,还需穿上有防渗透功能的隔离服或围裙。 五、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耐穿刺、防渗漏的利器盒内进行安全处置;抽血时使用真空采血器,并使用蝶形采血针。 六、严禁对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复帽;禁止徒手分离使用过的针头、刀片等锐器,防止锐器刺伤或划伤。 七、严禁共用个人防护用品。避免使用过的个人防护用品与物体表面、衣物或病房以外的人员接触。 八、为不同的病人进行诊疗或开始另一个诊疗操作时,每次均更换个人防护用品并洗手。 九、使用过的个人防护用品放入相应的废物袋中,并根据医院相关制度进行处置。 十、对血透室、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等高危部门的医务人员及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进行免疫接种。 十一、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立即实施相应处理,并报告院感办。院感办针对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并分析查找原因,组织对暴露级别进行评估,并对暴露人员进行观察和相关治疗。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精品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病房护士长负责护士的职业安全监管工作,在医院现有条件下提供防护设备。 2、护士在执业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严格按照化疗药物使用说明书配制药物,配药时带手套。 4、严格执行接触放射线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 5、操作前后按“七步洗手法”认真洗手。 6、操作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气管、粘膜或破损的皮肤时带手套。当估计操作会有血液、体液可能溅到眼睛、鼻腔、口腔或者皮肤时,采用适当的保护用具(戴口、面罩、围裙等)来防止感染。 7、一副手套只能用于一位病人或一项操作,操作完后立即丢弃用过的手套。 8、一旦手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或每次摘下手套均对手进行彻底清洗。 9、使用针具进行消毒时,带手套,用过的针具立即扔到废物桶内,严格执行普及性预防措施:回套针帽(必要时用单手法)不摆弄针头、不徒手分开针头与注射器。 10、用过的针具、刀片或其他锐器置于不易被刺破的专用容器内。 11、操作后及时料理污染场地,不留给他人料理,禁止用污染的手接触开关、清洁区和清洁物品。

12、受到(甲类传染病中非典型肺炎,乙类传染病艾滋病、乙肝、丙肝)病人用过的尖锐器械损伤后,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被刺或损害的伤口。 用清水冲洗被血液或体液溅到的鼻腔、口腔和皮肤。 用清水、生理盐水或其他特定清洗消毒液冲洗被血溅到的眼睛。 13、报告程序和时限:一旦受到乙类传染病艾滋病、乙肝、丙肝)病人用过的尖锐器械损伤后或带伤接触艾滋病病人的血液,立即逐级报告,当事人伤后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护理部、感染办汇报。 14、用过的污染物品或被传染病源污染的物品,严格按照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关规定处理。 15、其他处理程序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6、护士受到职业暴露后有义务接受医院有关部门追踪,对当事人做好保密工作。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标准预防措施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标准预防措施 (一)标准预防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其基本特点为: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二)标准预防措施 1、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①摘除手套后;②接触病人前后;③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 2、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粘膜和非完整皮肤前均应戴手套;对同一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 3、上述物质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止医护人员皮肤、粘膜和衣服的污染。 4、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用于下一病人前应进行清洁和适当消毒。 5、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与粘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6、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处理,以防刺伤。 7、医护人员进行各种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8、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隔离。

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医务人员要树立无菌观念,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原 则,进入人体组织和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完整皮肤黏膜的 器械和用品必须消毒。 1.消毒灭菌原则 ; ⑴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物品使用后皆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 ⑵手术器械及其它诊疗器械灭菌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等离子灭菌。 ⑶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 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 ⑷使用的消毒产品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符合相应标准技术规范,遵循使用的 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 2、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两前三后”(接触患者前、进行无菌操作前、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的体液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需洗手。 3、患者使用的吸氧装置、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管路和婴儿暖箱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并干燥保存于消毒柜内。湿化瓶及婴儿暖箱用水为无菌水,每日更换。呼吸机的螺纹管、湿化瓶、接头等可拆卸部分定期消毒。 4、保持室内清洁,治疗车、诊疗工作台、仪器设备台面、床头柜、新生儿暖箱等物体表面使用清洁或消毒布巾擦拭。擦拭不同患者单元的物品之间应更换布巾。 5、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如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室、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科等的病房及其它部位的地面、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液擦拭,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 6、病区治疗室应每天1—2次用紫外线灯进行消毒,消毒时间每次不少于30分钟;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清洁,每周用75%的酒精擦拭一次,发现灯管有灰尘、油渍应随时擦拭。体温表每次用后用75%的酒精浸泡消毒(传染病患者使用 500m g∕L84消毒液消毒);注射器一人一针一管。 7、随时控制交叉感染。发现传染病及多重耐药菌感染者,应隔离治疗(酌情单间隔离或床旁隔离),相同疾病或感染者可同居一室。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一、职责 1.感染管理科、预防保健科共同负责青医附院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管理工作。 2.医院应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配置完整、充足。 3.医院有关科室与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配置完整、充足、便于工作人员获取和使用。 4.医务人员应掌握相应的职业安全防护知识与技能、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实施预防控制措施、避免和减少职业暴露的发生。 5.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后勤保障部等负责相应人员与部门的职业安全防护的培训与督查工作。 二、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的概念及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置规定 1.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是指预防针刺伤、血液体液暴露等导致感染性疾病发生的相关防护措施。 2.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涵盖的人群包括:青医附院工作人员、在青医附院工作的实习学生、进修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3.上述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锐器伤、血液体液暴露时按照“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及流程”立即采取适宜的处置措施,并按照要求及时报告,并到相应的业务科室或机构就诊、随访。感染管理科按要求将职业暴露的相关信息进行报告。 4.节假日及夜间发生职业暴露时报总值班室。 5.上述人员发生针刺伤等可能导致感染性疾病的职业暴露后,在初诊及随访期间产生的检查费、预防性治疗费由相关人员持有效证明材料,经预防保健科及分管院长签字后到规划财务部报销。 三、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

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⑴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⑵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⑶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3.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5.使用紫外线消毒时,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6.干热灭菌时勿与烤箱底部及四壁接触,灭菌后要待温度降到40℃以下再开箱,以防炸裂。 7.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的具体操作步骤、常规保养和检查措施应按厂方说明书的要求严格执行。 8.接触戊二醛等消毒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入眼内、吸入体内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应及时用清水清洗。

护士职业防护

护士职业防护护士主要的工作场所是医院,而医院是病人集中、病原体聚集的地方,护士在履行救死扶伤的职责时,潜在的职业危害日渐突出,对护士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同程度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因此,护士应能辨别职业损伤的危险因素,并采取积极、科学的防范措施,自觉做好职业防护,保障自身职业安全。 一、概念 1.护士职业防护是指在护理工作中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保护护士免受职业损伤因素的侵袭,或将其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护士职业暴露是指护士在为病人提供护理服务过程中,经常处于感染病人的血液、体液及排泄物等的环境中,有感染某种疾病的危险,称为护士职业暴露。如接触污染的注射器、针头、各种导管等,以及光、热、电磁辐射等各种理化损伤因子的影响。 3.标准防护是指假定所有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等体内物质都有潜在的传染性,接触时均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因职业感染传播疾病的策略。 二、职业损伤危险因素 (一)生物性因素护士职业损伤的生物性因素主要是指细菌、病毒、支原体等微生物对机体的伤害。护士在护理工作中,每天与感染这些微生物的各种分泌物、排泄物,及患者用过的各种器具、衣物等密切接触,因而容易受到病原微生物的侵袭。常见的是细菌和病毒。具体为:①细菌:常见的致病菌为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和大肠杆菌等,主要通过呼吸道、消化道、血液、皮肤等途径感染护士。②病毒:常见的为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冠状病毒等,主要通过呼吸道和血液感染护士。其中最危险的、最常见的是艾

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和丙型肝炎病毒。 (二)化学性因素 1.化学消毒剂护士在日常护理工作中,经常接触到的化学消毒剂(如甲醛、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可通过皮肤、眼及呼吸道等途径对护士造成损伤。轻者可引起皮肤过敏、流泪、恶心、呕吐、气喘等症状,严重的可引起眼结膜灼伤、上呼吸道炎症、喉头水肿、肺炎等,甚至造成肝脏和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 2.化疗药物化疗药物不仅会使病人出现毒性反应,对经常接触化疗药物的护士,如果防护不当也会造成潜在危害。护士在进行药物的准备、注射及废弃物丢弃过程中,化疗药物均有可能通过皮肤、呼吸道、消化道等途径入侵护士体内。长期接触化疗药物的护士更有可能受到伤害,常表现为:白细胞数量减少、流产率增高,甚至导致畸形、肿瘤及脏器损伤等。 (三)物理性因素 1.机械性损伤常见的有跌倒、扭伤、撞伤等,特别是负重伤对护士造成的危害不容忽视。护士由于职业关系,在护理工作中常常会搬动病人或较重物品,如身体负重过大或用力不合理,易导致不同程度的身体损伤。负重伤比较常见的是腰椎间盘突出症。引发主要原因包括:①工作强度大:临床护士长期处于工作压力大、工作强度高、工作节奏快、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中,身体承受力下降;在搬运病人、协助病人翻身时,腰部负荷过大,如用力不均衡或弯腰姿势不当,很容易造成腰部损伤。②外界温差的刺激:较大的温差刺激会阻碍腰部的血液循环,减少营养的供给,加快椎间盘的退变,引发腰肌劳损,使腰椎间盘突出症发生的危险大大增加。③长期的积累损伤:临

医务人员医院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医院防护管理制度 一、医院为医务人员提高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可靠的防护用品。 二、采用多种形式定期对全院职工进行职业安全防护培训,将职业暴露防护纳入新员工、实习生、进修生岗前培训内容,将有效控制医院感染和防止职业暴露作为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落实。 三、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操作常规、服务流程和防护措施,防止因违规操作或防护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医院感染的发生。科主任护士长认真进行日常安全工作督导,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规现象。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职业暴露者,给予处罚。 四、院感办制定严格、规范和可行性强的职业暴露保护制度以及处理流程。 五、院感办负责职工职业暴露登记表的汇总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报告院领导和各级质量控制中心。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一、工作人员发现职业伤害和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办公室。 二、医务人员应定期体检,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 三、在进行消毒工作时工作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1)热力灭菌、干热灭菌时应防止烧伤或灼伤。压力蒸汽灭菌应防止发生爆炸事故及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的灼伤事故。 (2)采用紫外线、微波消毒时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 (3)采用气体化学消毒时应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泄露,经常检测消毒环境中该类气体的浓度,确保在国家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 (4)使用液体化学消毒剂时应防止过敏和可能对皮肤、黏膜的损伤。 (5)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以避免可能对人体的刺、割伤害。 四、各科为医务人员备齐并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 五、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环境的保护,完成操作或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摘手套,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进入食堂。 六、医护人员预防艾滋病等经血传播性疾病的职业防护见流程。 七、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理见流程。

2021年护士职业防护制度与保健措施

护士职业防护制度与保健办法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1、应严格执行护理操纵规程和护理工作制度,避免产生职业流露。 2、穿工作服和工作鞋,戴口罩、帽子,洗手。 3、①、接触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②、 接触患者粘膜和非完整皮肤时。③、清理沾染性患者用过的物品及进行清洁消毒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二、医疗锐器伤的防护办法 1、对医疗锐器伤的认识及重视,掌握预防医疗锐器伤的办法。 2、①、锐器及用后的针头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中;②、 禁止手持锐器随意走动;③、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帽;如果必须套回一定要单手操纵;④、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⑤、禁止将针等锐器随手传递; ⑥、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纵中,要包管充分的光线,避免被 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⑦、抛弃的损伤性废料无论是否使用均按损伤性废料处理。 三、化疗防护工作规范 1、①、护理人员到岗前进行岗前教育,并按期接受防护知识培训, 增强化疗科室护理人员的防护意识和防护知识。②、接触化疗药品及做好相关处理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如穿防护衣,戴好口

罩、帽子、眼罩、手套等,摘失落手套后应认真洗手。 2、①、配置化疗药须穿隔离衣,戴双层手套、口罩。②、掰安瓿时 用纱布包裹避免药液外溅,融粉剂时,溶酶沿安瓿壁缓慢注入瓶底,待药粉浸透后再搅动,注入药瓶中的负压不宜过高,以免拔针时药液外溅。③、使用较年夜注射器抽取药液,药液不宜超出注射器容量的3/4,避免药液外溅。④、操纵时应确保空针及输液管接头处衔接紧密,以免药液外漏。⑤、在配制化疗药、输入化疗药物时,如药液接触皮肤或溅到眼内应立即用年夜量清水冲刷。⑥、化疗药物应专人、专柜保管。药瓶有损坏时应及时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3、①、放弃化疗安瓿、小瓶。用完后立即放入带盖密闭的桶内,并 及时处理。②、安瓿中如有剩余药液不成直接抛弃,应放入密闭容器后抛弃。③、配制化疗药物后的垃圾应按有毒垃圾处理装入黄色垃圾袋,盛垃圾容器要加盖并及时处理,避免化疗药物蒸发到空气中污染环境。 4、①、加强病房通风换气次数。②、对洒在桌面或空中的药液,应 及时用纱布吸附并用清水冲刷。工作台面、治疗车,盘等用后及时用清水擦拭,避免残留药物挥发到空气中。③、加强宣教患者呕吐物、排泄物要置于带盖容器中,如有遗洒应及时清理,并用清水频频擦洗。④、处理化疗患者的尿液、粪便、呕吐物或排泄物时必须戴口罩、手套。 四、护士医疗保健办事相关规定 ①、护士享有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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