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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考试习题培训-第15讲_个人所得税法(1)

税法考试习题培训-第15讲_个人所得税法(1)
税法考试习题培训-第15讲_个人所得税法(1)

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

【例题1·单选题】

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企业职工李某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

B.王某在单位任职表现突出获得5万元总裁特别奖金

C.徐某因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该上市公司年度分红

D.退休教授张某受聘任另一高校兼职教授每月取得4000元工资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企业和个人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2·单选题】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A.用于家庭的支出

B.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

C.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D.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财产转让损失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体工商户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个人所得税税款;(2)税收滞纳金;(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4)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5)赞助支出(选项B);(6)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选项A);(7)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8)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例题3·单选题】

下列关于税款扣缴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代扣税款手续费可以由税务所统一办理退库手续

B.个人收到的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应计征个人所得税

C.对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的,可处以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D.扣缴义务人履行扣缴义务时,可从所扣缴的税款中减除扣缴手续费后再上交税务机关

【答案】C

【解析】选项AD:代扣、代收税款手续费只能由县(市)以上税务机关统一办理退库手续,不得在征收税款过程中坐支;选项B: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4·单选题】

杨某2019年5月因身体原因提前30个月退休,企业按照统一标准发放给杨某一次性补贴220000元。杨某应就该项一次性补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A.2100元

B.4895元

C.9900元

D.11895元

【答案】A

【解析】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杨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20000/2.5-60000)×3%-0]×2.5=2100(元)。

【例题5·单选题】

某高校教师2019年8月所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国债利息收入

B.任职高校发放的误餐补助

C.为某企业开设讲座取得的酬金

D.任职高校为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

【答案】C

【解析】选项A: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B: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选项C: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企业和个人按照规定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6·多选题】

张某在足球世界杯期间参加下列活动所获得收益中,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参加某电商的秒杀活动,以100元购得原价2000元的足球鞋一双

B.为赴巴西看球,开通手机全球漫游套餐,获赠价值1500元的手机一部

C.参加某电台举办世界杯竞猜活动,获得价值6000元的赴巴西机票一张

D.作为某航空公司金卡会员被邀请参加世界杯抽奖活动,抽得市价2500元球衣一套

【答案】CD

【解析】选项A: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B: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D: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7·多选题】

某外籍个人受某外国公司委派于2019年8月开始赴中国担任其驻华代表处首席代表,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未离开中国。该外籍个人2019年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有()。

A.9月出席境内某经济论坛做主题发言取得的收入

B.因在中国任职而取得的由境外总公司发放的工资收入

C.10月将其拥有的境外房产出租给中国一公司驻该国常设机构取得的租金收入

D.11月将其拥有的专利技术许可一境外公司在大陆的分支机构使用取得的收入

【答案】ABD

【解析】选项A: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选项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超过90天不满183天的个人,无论境内支付还是境外支付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C:转让境外的不动产取得的所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选项D: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计算题1】

(2018年第一套改编)1.王某为某企业员工,2019年发生了如下经济行为:

(1)单位依照国家标准为王某办理了企业年金并缴费800元。

(2)年初取得该企业年金计划分配的上年投资收益2000元,王某将该部分收益存入年金个人账户。

(3)购买福利彩票中奖100万元,在领取奖金时当场通过民政部门向某希望小学捐款10万元。

(4)取得持有期满两年的某A股股票分红6000元,另取得持股期6个月的另一A股股票分红8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回答单位为王某缴纳的企业年金是否应在当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2)回答王某取得上年企业年金投资收益时是否应在当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3)判断王某的捐款是否允许税前全额扣除并说明理由。

(4)计算王某取得的彩票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王某取得的股票分红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

(1)单位为王某缴纳的企业年金不需要在当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1】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规定(P291)

(2)王某取得上年企业年金投资收益时不需要在当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2】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规定(P291)

(3)王某的捐款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本题应纳税所得额的30%=100×30%=30(万元),大于捐款支出10万元,所以王某的捐款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

【知识点3】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P262)

(4)王某取得的彩票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10)×20%= 18(万元)。

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知识点4】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P280)

(5)王某取得的股票分红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50%×20%=800(元)。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5】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P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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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00:33:56##

【计算题2】

(2018年第二套改编)2.张某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19年发生以下经济行为:

(1)取得境外某企业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10万元,该项收入境外纳税1万元并取得境

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已知该国与我国之间尚未签订税收协定。

(2)以市场价200万元转让2008年购入的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原值60万元,转让

过程中缴纳税费0.6万元。

(3)拍卖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取得收入8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判断张某取得的专利权使用费境外所纳税款是否能在本纳税年度足额抵扣并说明理

由。

(2)计算张某从境外取得的专利权使用费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判断张某转让住房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4)说明张某取得的拍卖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所得项目和预扣率。

(5)计算张某取得的拍卖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

(1)可以足额抵扣。

理由:抵免限额=10×(1-20%)×20%=1.6(万元)>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

万元,所以张某取得的专利权使用费境外所纳税款可以在本纳税年度足额抵扣。

(2)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6-1=0.6(万元)。

(3)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理由: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

税。

(4)张某取得的拍卖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所得项目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预扣率为20%。

(5)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8000×(1-20%)×20%=1280(元)。

【知识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P266、264、295-296)

##knowlegePointIds:(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规定)##

个人所得税培训

个人所得税讲义 一、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 是指个人因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包括设计、装潢、安装、制图、法律、医疗、会计、讲学、演出、介绍、审稿、翻译等 所得界定:独立从事、非任职受雇(一次性,非经常性的)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包括股票转让所得、量化资产股份转让、个人出售自有住房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二、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方法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按规定扣除项目(社保、住房公积金)-3500或4800 三、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国税发[2005]9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

最新个人所得税教案

个人所得税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分项计算 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分项计算 第一步:计算每项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步:计算每项收入的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每项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般情况计算两步:

1、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每月应计税收入额-扣除项目 -2000-2800 2、计算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九级) (一)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应注意: 1、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应计税收入额 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受雇或任职有关的所得。 (一)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2、可扣除的项目包括: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按实际误餐次数和标准领取的误餐补助。 (一)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5)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规定标准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超标准的应加上 例1工资 A2009年5月取得工资薪金总额为12000;应扣除个人负担的公积金为2400元,扣除养老保险800元,总额中包括实际误餐次数计算发放的误餐补贴共计900元.该省规定公积金扣除比例最高为10%。应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2000-1200-800-900+800-2000=7900 例2工资 2009年5月取得工资薪金总额为12000;企业扣除个人负担的公积金为1200元,扣除养老保险800元,总额中包括按天计算发放的误餐补贴共

个人所得税法练习题含答案

第十三章个人所得税法(答案分离版)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属于个人所得税中非居民纳税人的是()。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间满1个纳税年度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目前未居住 2.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应按()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C.财产租赁所得 D.工资、薪金所得 3.下列各项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方法中,正确的是()。 A.如果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分别按不同项目所得定额或定率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 B.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取得的稿酬,应合并为一次征收所得税 C.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征税;连载以后又出书的,应视同一次稿酬所得征税 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计税时,允许扣除的必要费用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成本、费用 4.某工程师(中国公民)2009年5月被派遣到某外资企业提供业务指导,当月外资企业支付其工资7000元(需上交派遣单位40%,有合同证明),原派遣单位支付其工资880

元,已知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均扣缴了个人所得税,则当月该工程师应补缴个人所得税是()元。 A.337 B.205 C.69 D.63 5.中国公民丁先生2009年1~12月份取得每月工薪收入4000元,同时12月份取得年终奖金36000元。丁先生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元。 A.2100 B.7375 C.7495 D.7939 6.2009年2月,某企业支付甲某退职费18000元,该退职费符合规定条件与标准;同时当月还支付乙某退职费20000元,该退职费不符合规定条件与标准。已知甲某、乙某每月工资均为2500元。则甲乙两人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是()元。 A.600 B.700 C.675 D.650 7.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 A.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 B.提供非专利技术取得的报酬 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并出版取得的报酬

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8(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4、个税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比现行政策延长了8天,进一步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 三、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改革最新消息 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税收征管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关于建立自然人纳税识别号、第三方向税务机关提交涉税信息的相关条款,也从征管条件上为个税改革亮起绿灯。个税改革终于要走出不断上调“起征点”的死胡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今年将启动。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我国个税实行分类征收。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类,分别对应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额(免征额)。 目前工薪所得税代扣代缴,征管比较到位,其他收入尤其是偶然发生的财产性收入征管相对薄弱,客观上造成了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的问题,个税因此常常被诟病为工资税。 举例说,如果你一个月月薪是10万,个税税率高达45%,由企业代扣一分钱不能少,而一些上市公司高管减持股票,收入动辄上亿元,却可以通过税收筹划做到5%-10%的税率,包括一些炒房者,获益不菲,也只有20%的税率。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2018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希望对您有帮助。要计算个人所得税就得按照计算方法套入数字就好;还有一些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修改,详细阅读理解避免不必出现误解。想要了解更多有关个人所得税的信息,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个人所得税教学设计

个人所得税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09-11-25 17:55:29 《个人所得税》教学设计 所用教材、版本:《财政与税务基础(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蔡少优主编 一、教学目标设计 1、知识目标:理解个人所得税的含义、纳税人、征税对象及税率,掌握个人所得税中偶然所得的计税方法。 2、技能目标:能判断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对生活中的各种偶然所得情形知道该不该纳税,应纳多少税。 3、情感目标:激发对个人所得税的学习兴趣;通过案例讨论,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 二、教材分析 1、教材的内容和特点分析:个人所得税是税务基础部分第三章第二节的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个人所得税概述和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教材从中等财经类职业教育的实际出发,本着“懂原理、会应用”的原则,设计了案例分析、课堂练习、自测题和一些扩展的知识点,将抽象的理论附着生动的载体,实用性较强,密切联系实际,注重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2、教学重点、难点分析:个人所得税全部内容计划用4课时。本节课教学内容包括个人所得税的概念、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和偶然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其中纳税人及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这两部分内容既是本节课的教学重点也是教学难点。因为个人所得税的概念浅显易懂,不需深入讲解,而征税对象和税率这两部分的内容不适合单独学习,把每一种征税对象和与它对应的税率及计算方法放在一起学习,内容会显得生动些。本节课只讲一种征税对象,所以征税对象和税率不是本节课的重点。 三、教学对象分析 1、学生特点 (1)在此之前,学生对个人所得税都有所了解,但主要集中于工资薪酬的所得税,对其他所得税知道一点,却不知道如何纳税。所以偶然所得的计税方法对学生来说是全新的知识。(2)由于税务课程既不属于高考科目,也不属于考证科目,所以学生对该课程的重视程度不高。 (3)该年龄段的学生开始有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有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追求新颖活泼的内容。所以要求教学方法多样化,并且不能拘泥于形式。 2、对策及学法研究:针对学生的特点,首先我在教学方法上进行了研究和改进,引进了生本教育的理念,让学生参与到教学环节中来,把所学的知识视作认识和研究的对象;其次,在教学手段上设计多样化,将教师讲解与FLASH动画播放相结合,吸引学生的注意力,通过学习让学生理清思路;最后,设计了任务拓展环节,让学生在学习新内容后独立思考解决问题,并对新内容进行理解消化。 3、教材分析:本节课的内容不难,密切联系实际,学生对这部分内容也相对感兴趣。但是,如果学生在没有掌握好的学习方法的情况下直接看教材,会感觉无从下手。于是,在课堂上如何对教学内容进行组织、引申,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自主学习与创新的能力便成为本节课的设计难点。 四、教学策略及教法设计 在导入新课的过程中,为了激发学生的兴趣,分别采用提问法、案例分析法和小组讨论法;新知识点的学习主要采用演示讲解法和提问法,既可以提高教学效率,又能实现师生互动,了解学生的接受情况;对于新内容的拓展和引申部分首先采取任务驱动法,让学生独立

个人所得税法习题及参考答案

个人所得税法习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某个人独资企业2004年经营收入48万元,应税所得率为10%,则全年应纳所得税为(c) A.4800元 B.9600元 C.10150元 D.14065元 2.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每月扣缴税款上缴国库的期限为(c)。 A.次月3日 B.次月5日 C.次月7日 D.次月10日 3.某事业单位职工李某,12月份取得工资750元,另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800元。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a)。 A.287.5元 B.420元 C.295元 D.412.5元 4.对于地市级政府颁布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应(b)。 A.免征个人所得税 B.征收个人所得税 C.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D.实行“免一减二”的优惠(未讲过) 5. 6.根据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自用达(c)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居住用房所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A.一年 B.三年 C.五年 D.十年 7. 8.某大学教授1997年5月编写教材一本并出版发行,获得稿酬14600元;1998年因加印又获得稿酬5000元。该教授所得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是(b)。 A.1635.2元 B.2195.2元 C.2044元 D.2744元 9.下列所得中,不采用代扣代缴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d)。 A.劳务报酬所得 B.稿酬所得 C.偶然所得 D.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0.下列所得中一次收入畸高,可实行加成征收的是(c)。 A.稿酬所得 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偶然所得 11.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当其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纳税地点的选择应是(b)。 A.收入来源地 B.选择其中一地 C.税务局指定地 D.个人户籍所在地 12.某演员参加营业性演出,一次获得表演收入50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税额为(b)。 A.8000元 B.10000元 C.12000元 D.13000元 13.个体户进行公益救济性捐赠时,捐赠额不得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d)。 A.3% B.10% C.15% D.30% 14.按规定,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时允许在税前扣除一部分费用的是(b)。 A.股息所得 B.财产租赁所得 C.彩票中奖所得 D.红利所得 15.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应(d)。 A.免征个人所得税 B.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C.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培训(20210201073004)

个人所得税法培训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熟悉) 税法规定,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下同)和港澳台同胞,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又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 人。 【例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是()。(1999年) A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B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C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个人 D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答案】AD 第二节所得来源的确定(了解) 第三节应税所得项目(熟悉) 应税所得项目体现了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目前共11项。 一、工资、薪金所得 注意的问题 1 ?不予征税项目(4项):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 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 ?结合免税项目 3?了解内部退养人员工薪征税问题(新增内容)要结合税收优惠,有些工薪所得是不征税的); 【例题】 下列个人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的有()。 A ?公司职工购买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B ?集体所有制职工以股份形式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参预分配获得的股息。 C ?内部退养的个人从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从原单位取得的收入 D ?出租车司机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答案】ACD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0%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此税目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劳务取得的所得(共29项); 五、稿酬所得(指个人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 【例题】 国内某作家将其小说委托中国一位翻译译成英文后送交国外出版商出版发行。作家与翻译就翻译费达成协议如下:小说出版后作者署名,译者不署名;作家分两次向该翻译支付翻译费,一次是译稿完成后支付一 万元人民币,另一次是小说在国外出版后将稿酬所得的支付给译者。该翻译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将两笔所得中的第一笔申报为劳务报酬所得,第二笔申报为稿酬所得。()(1997年) 【答案】x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除外; 八、财产租赁所得;关注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政策(新增内容) 九、财产转让所得;目前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 十一、其他所得。 第四节税率(掌握) 个人所得税依照所得项目的不同,分别确定了两种类别的所得税税率,它们是:

税法教案讲

第一讲第一章税法总论 教学目标: 1.掌握税收的概念,理解税收的职能,了解税收的产生; 2.掌握税法的概念,熟悉税收法规关系,了解税法的作用。 3.掌握税法的构成要素,并能分析运用; 4.了解我国税制改革的进展情况; 5.掌握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明确目前开征的税种以及税法的分类; 教学重点: 1.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 2.税法的分类。 教学难点: 税法的分类 教学场所及教具:黑板、粉笔、课件、多媒体投影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 课内外作业: 课内:配套学习指导、习题与项目实训教材第一部分的第一章第一节习题训练课外:了解当地税收情况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教学导入】 从同学们谈谈对税收最早的了解引入 一、税收的性质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又称为“赋税”、“租税”、“捐税”,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

一种规范形式。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理解。 1.税收的本质是一种分配 2.税收分配以国家为主体,凭借政治权力来实现 3.税收分配的对象为剩余产品 4.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5.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二)税收的产生 税收是一个古老的历史范畴,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 1.税收产生的条件 一般认为,税收的产生取决于相互制约的两个条件: (1)国家的产生和存在。国家的产生和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前提条件, (2)私有财产制的存在和发展。私有财产制度的出现同税收的产生也有着直接的必然联系,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 2.我国税收发展的历程 (1)夏商周时期的“贡助彻”。夏、商、周时代的贡、助、彻,是我国税收的雏形阶段。 (2)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初税亩顺应了土地私有制这一必然发展趋势,这是历史上一项重大的经济改革,也是我国农业税制从雏形阶段进入成熟时期的标志,正式确立起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完全意义上的税收制度。 (三)税收的职能 我国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监督社会经济活动的职能。 二、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征税人(政府)与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即国家有关征税的法律。 前面所说的税收是经济学概念,而税法则是法学的概念,税收与税法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2021新《个税法》解读

2021新《个税法》解读 2021新《个税法》解读 2021年8月31日,《个税法》修订稿表决通过,一时间,新个税的规定在朋友圈疯转。作为人们生活中息息相关的税种,引起这么大的关注也是正常的。 当然,新《个税法》的修订也让我开启了学习之旅,在学习过程中的些许体会,记录下来与君共勉。 征税范围: 1、新《个税法》将原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合并,作为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删除其他所得。 修改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总共有9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一直是公认的兜底条款。 也就是说,个人如果取得了不属于前面几项的所得,税务局如果以其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也无法证实其合理性。 虽然愤愤不平,但也没人敢或者没人有精力愿意提起合法性审核。 即使有提出合法性审核的,但也很少被人提及。 敢怒而不敢言,只不过平添愁绪,积聚了满腔不满而已。 此次取消了其他所得这样的兜底条款,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就被限定在列举的9项个人所得之内了。 也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收入不属于新《个税法》列举的9个征税范围内,就可以高枕无忧,不用担心无缘无故地被征个税了。看到这,相信大家都很高兴吧。 往年颁布的法规中,一共涉及到11项按照其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因为这些事项被征收个人所得税了。 我们一起来看下,以往以其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11项吧,如果你的个人所得曾经是其中之一的,恭喜你,又省下了一笔税。

1、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我是贫困户,表示从来没有这待遇) 2、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嗯,确认过眼神,和我也没有关系) 3、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保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这个真的很不合理啊,明明是保费利息,还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幸好被取消了) 4、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人;(这个和上条类似啊,都是因为投保取得的,的确不太合理,幸好被取消了) 5、股民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回扣收入。(刚8个月的股民表示没有收到过这样的钱,唉!) 6、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虾米,提供担保原来是要交个税的呀,长见识了。不过,以后也看不到了。) 7、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这个是按照企业收到违约金处理的了) 8、除规定情形(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什么时候让我无偿继承一套房子吧,再也不用担心缴纳个税了,其他税种是否应该跟上?) 9、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好,不会因为我收了礼品,还得担心被税务机关找过去补个人所得税了!)

个人所得税练习题(20200621132632)

第十三章 个人所得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 1、李某为客户提供一项工程设计,客户按照合同规定向李某支付工程设计费 户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元。 A. 12760 B.14300 C.11104 D.18600 3、在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 名义组织旅游活动, 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 有价 证券等),所发生的费用( A.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 B.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C.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D.按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6、王某为一家私营企业的董事兼投资者, 不在该私营企业任职, 2010 年从该公 司取得董事 费收入 8 万元,将其中 2 万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贫困地区;以投资者的名义向该私营企 业借款 3 万元用于非生产经营, 年末未偿还借款。 上述事项王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元。 A. 11200 B.11400 C.16190 D.17440 7、中国公 民李某取 得翻译收入 20000 元,从中拿出 贫困地区,李某就该笔翻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8、 某高校王教授和李教授两人合作出版了一部专著,一次取得稿酬 20000 元,王教授分得 17000 元稿酬,李教授分得 3000 元稿酬,则两人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元。 A. 3160 B.2212 C.2240 D.3200 9、 某杂志社专职编辑 2011 年 12 月取得基本工资 5200 元,同时由于在本单位杂志上发表 文章,取得稿费 1800 元,还取得年终绩效工资 10400 元,则该编辑 12 月应缴纳个人所得 税( )元。 A. 568 B.557 C.452 D.1035 10、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不包括( A. —人有限公司 B.个体工商户 11 、从世界范围看,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着不同的类型,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采用的是 ( )。 A. 单一所得税制 B.分类所得税制 C.综合所得税 D.混合所得税制 12 、李某为某企业的高管, 2011 年 12 月份取得工资 5000 元,同时取得年终双薪 8000 元。 另外该企业 12 月 份发放全年奖金 50000 元,根据上述的业务计算李某 2011 年 12 月份应 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A.11090 B.11500 C.18100 D.11900 13 、赵某 2011 年取得特许权使用费两次,一次收入为 则赵某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A.1052 B.2150 C.2240 D.1072 54600 元。客 5000 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捐给 了 )元。 )。 C.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D. 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3000 元,另一次收入为 4500 元。 )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教学设计说课稿)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教学设计说课稿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此次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开启了个税领域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新税制,拉开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序幕,由于此次改革增加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新举措,将关系到中国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也成为老百姓茶余饭后讨论的焦点,同时也是会计专业的学生在涉税课程学习中应该掌握的重点。 下面请大家随我一起走进《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我将从教学分析、教学策略、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四个方面来介绍课程的教学设计和实施过程。 首先是教学分析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模块来自《税费计算与申报》课程,该课程是高职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也是会计专业学生岗位必备技能;而本模块选自课程项目五个人所得税涉税业务处理的综合所得税务处理部分。 课程选用了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该教材充分体现了信息化

特点,书中二维码即扫即学,配以资源丰富的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满足了老师和学生对课程知识和技能的需求 针对会计专业高职教育和大学生的现状,日常专业教育均是以企业经营业务为主开展教学安排,学生对社会个人各种收入的来源和分类了解相对缺失,但是,现在的大学生对电子产品和信息化等事务非常敏感及众多软件、硬件和技术的普及也为本课程开展信息化教学提供了先决的条件。 由此,在信息化教学手段的介入下,根据企业实际岗位的要求和高职教育的特点,我们制定了课程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职业素养目标。 根据课程的教学目标,也显示了课程的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在教学过程中凸显针对性。 第二部分是教学策略 首先介绍一下本模块的教学设计思路,在翻转课堂的教学理念下,以“我为父母算次税”为教学总任务,运用合作探究和参与体验的教学方法,结合任务驱动和信息化的教学手段,真正实现“查问思做”理实一体的教学模式。综合培养学生的岗位能力和职业文化内涵。

第二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讲课教案

第二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xx(注会计师)20:41:09 第二十三条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二)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xx(注会计师)20:41:22 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xx(注会计师)20:43:07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如果是贵单位支付所得那贵单位就存在代扣代缴义务。

个人所得税最新解读2019会计继续教育

一、单选题 1、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元。 A、3000 B、3500 C、4800 D、5000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5000元。 2、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年内不得变更。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1年内不得变更。 3、境内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元。 A、500元 B、1000元 C、1100元 D、1200元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境内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1000元。 4、李某和其妻子钱某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和钱某均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B、李某和钱某每月均可扣除的额度是1000元

C、李某和钱某可以由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 D、李某、钱某所购买住房如果在北上广深等城市,扣除的标准要高于1000元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个税专项扣除中的首套房贷款夫妻共同可扣除额度为每月1000元。 5、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范围为子女年满()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范围为子女年满3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6、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当年可享受个税专项扣除()元。 A、3000 B、3600 C、4000 D、4500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当年可享受个税专项扣除3600元。 7、大病医疗的个税专项扣除金额标准为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至()元部分的医药费支出。 A、60000 B、70000 C、80000 D、100000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A

个人所得税教学案

五、个人所得税 【学习要求与目的】 1.了解个人所得税法概述、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等基本征收制度 2.掌握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 3.掌握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计算 【学习重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基本计算 【学习难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授课班级】2011秋会计电算化班 【授课人】张士杰 引言:我们已经学习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明确了纳税人、税率及如何计算。今天我们来学习个人所得税。同学们!想一想:你都知道哪些个人收入方面的所得 引出今天讲的题目——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体系。所得项目不同,规定不同。详见课本P182-183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重点介绍: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法讲解

第十六章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熟悉) 税法规定,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下同)和港澳台同胞,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又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纳税义务人判定标准 征税对象范 围 1.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 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 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居住满 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 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下同)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2.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 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 满一年的个人。 境内所得 【例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是( )。(1999年)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个人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答案】AD 第二节所得来源的确定(了解) 第三节应税所得项目(熟悉)

应税所得项目体现了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目前共11项。 一、工资、薪金所得 注意的问题 1.不予征税项目(4项):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结合免税项目 3.了解内部退养人员工薪征税问题(新增内容)要结合税收优惠,有些工薪所得是不征税的); 【例题】 下列个人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的有()。 A.公司职工购买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B.集体所有制职工以股份形式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参预分配获得的股息。 C.内部退养的个人从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从原单位取得的收入 D.出租车司机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个人所得税法新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新规定 A、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 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B、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含税奖金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方法为: (1)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2)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

2018年41号文件新个税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6 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四条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 扣除范围和标准。 第二章子女教育 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 3 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 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 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第三章继续教育 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 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400 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 48 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 3600 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税法教案

税法教案

四川师范大学教案 课程名称:税法 授课专业:会计学 授课班级:2012 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 授课方式:课堂讲授 考核方式:平时+笔试(闭卷) 总学时数:64 学分数:4 教材名称:2014年度CPA考试指定教材《税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 经济科学出版社

税法 TAXATION LAWS (一)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专业必修课程。 (二)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我国现行税收制度,明确企业应纳哪些税金以及应纳多少和纳税程序,为税收筹划提供信息。 (三)教学内容 税法概论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关税法资源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房产税法车船税法印花税法契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 (四)教学时数 学时64 (五)教学方法 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

目录 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第四章营业税法………………………………………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六章关税法…………………………………………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八章房产税法、土地使用税、契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第九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和………………………………… 第十二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三章税务行政法制…………………………………… 第十四章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

2019新个人所得税习题(1)(14)

内部资料不得外传全国税务系统个税知识网络抽考题库 一、单选题 1.个税改革后,下列属于分类所得的项目有: () A.稿酬所得 B.偶然所得 C.其他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个税改革后,省级政府有权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 A.烈属取得的经营所得 B.洪涝灾害但损失不大的 C.残疾人张三的赌博收益 D.孤老人员的利息所得 3.改革后,居民纳税人取得下列所得按次征税的有: ()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经营所得 4.下列属于综合所得中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的有:

() A.“三险一金” B.大病医疗 C.商业健康险支出 D.保险赔款 5.李某和其妻子钱某婚后购买一套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和钱某均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B.李某和钱某每月均可扣除的额度是1000元; C.李某和钱某可以由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 D.李某、钱某所购买住房如果在北上广深等城市,扣除的标准要高于1000元。 6.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留存: () A.住房贷款合同 B.结婚证 C.购房发票 D.物业费收据 7.纳税人赡养()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 A.50岁以上

B.60岁以上 C.50岁(含)以上 D.60岁(含)以上 8.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不包括() A.赡养人平均分摊 B.赡养人约定分摊 C.赡养人指定分摊 D.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9.纳税人A有姊妹两人,父母均在老家,由在老家的妹妹负责日常照料。以下分摊方法正确的是: () A.A跟其妹妹约定,每人每月均摊扣除1000元 B. A跟其妹妹约定,由A全部扣除2000元 C.老人指定A分摊1500元,其妹妹分摊500元 D.老人指定A分摊500元,其妹妹分摊1500元 1 0."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起始时间为子女接受教育入学或年满三周岁的() A.当月 B.下月 C.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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