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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处理国家标准

餐厨垃圾处理国家标准
餐厨垃圾处理国家标准

总则

和减量化处理,使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规范化,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3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工艺技术先进、运行可靠、消除风险、控制污染、安全卫生、节约资源、经济合理。

4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项目设备技术要求

1、设计与制造

理的装置。主要由一级提升机、分拣装置、进料装置、机仓、搅拌装置、动力系统、加热系统、除臭系统、出料装置、污水排放装置、自动控制系统、微生物菌等组成。能够在24小

(1)处理设备应具有自动运行功能和运行情况显示屏,显示内容包括:温度、搅拌和通风供氧电机工作状态设定,以及机仓内温度等。

(2)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有效,应提供菌种的分类鉴定报告,包括属及种的学名、形态、生理生化特性及鉴定依据等完整资料,应提供菌种安全性评价资料。

(3)处理设备具有接受桶装生活有机垃圾的能力配备机械提升装置,应能接受60L、120L、240L标准垃圾桶的生活有机垃圾量。

(4)加热系统设定温度应可调节,设定温度不得低于35℃,并具有过热保护装置。

(5)搅拌系统的转停时间可按需要自动调节、设定,搅拌主电机应有过载保护装置,并设有手动控制装置,通风量应可调节。所选机械、电气配件应为国际国内著名品牌产品。(6)机仓及与物料接触的零部件应采用不锈钢304材料制作,并满足处理设备使用寿命要求,罐体不应出现渗漏现象,处理设备应有机械辅助出料功能。

(7)整机表面应平整,无明显的凹凸痕、划痕、毛刺及无尖锐棱角等。

(8)处理设备机仓应密闭,机仓内气体应经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出。

(9)处理设备机仓容量应大于等于标准容量,标准容量计算方法见公式:V=W×2.4 ,式中:V—标准容量(L);W—设备一个处理周期处理垃圾量(Kg)。

(10)处理设备使用寿命应≥90000h。

(11)处理能力<1000Kg/d的设备,处理设备年报修等待和维修时间应小于等于48小时,设备年保养时间≤48h;处理能力1000Kg/d~2000Kg/d的设备,设备年报修等待和维修时间应小于等于96小时,处理设备年保养时间≤72h。

2、环保指标

(1)在自由声场中,距设备1m处整机噪音≤75db(A)。安装在疗养院、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处时,厂界噪音昼间≤50 db(A),夜间≤40 db(A);安装在居住小区处时,厂界噪音昼间≤55 db(A),夜间≤45 db(A),安装在其它区域时应符合GB12348规定。

(2)处理设备废气排放指标排放指标符合表1规定,厂界臭气浓度≤20(无量纲)。

表1 处理设备废气排放指标

单位:mg/m3

(3)发酵产物应符合GB8172的相关要求,具体指标符合表3规定,发酵产物经最终处理后杂物含量≤3%、粒度≤12mm、PH=6.5-8.5。

表3 发酵产物排放指标

3、性能参数

(1)处理设备应能处理杂物含量≤10%的生活有机垃圾。

(2)清除金属、瓷片、玻璃等高密度物质后,处理设备减量率应≥80%(湿基垃圾)。(3)处理设备工作环境温度为-10℃~40℃,在环境温度≥15℃时,当发酵产物含水率≤35%,处理设备综合能耗≤0.25 kWh/Kg。

(4)可投放垃圾:小型秸秆、餐厨垃圾,包括:动物骨骼、贝类等。

(5)出料要求:粉末状;干湿度≤30%,肥效指标须符合地级市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肥料检测标准。

(6)产品美观大方,各类标志标示明显。整机高度不超过4米,电源:38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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