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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讲义 第十二章 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讲义 第十二章 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讲义 第十二章 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一、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一)企业所得税:

【提示】境内所得纳税,结合“所得来源地”。

1.设立机构(25%):

(1)所得额:核定征收(按收入、按经费支出);

(2)代表机构的核定利润率不应低于15%。

2.未设机构(10%):

(1)所得额:收入全额、差额;

(2)注意同时缴纳的增值税要求,是否属于境内有差别。

(二)增值税:

1.设立机构、场所——纳税人自行缴纳

2.未设机构、场所——支付方代扣代缴:

增值税=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3.代扣代缴附加税费(城建税按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三)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外汇资金,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P478):

1.需税务备案(3种)

2.无需备案的情形(15种)。

二、居民企业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抵免

(一)抵免限额:

简化公式:抵免限额=境外所得(税前)×25%

=分回的税后利润÷(1-对方国家税率)×25%

=(分回的税后利润+在对方国家已纳税额)×25%

(二)抵免范围:取得的境外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

(三)抵免方法:

1.直接抵免:总分关系

2.间接抵免:母、子、孙公司等“持股条件”——五层

(四)基础班举例:

『解析』

(1)直接缴纳乙国预提所得税

=(2000-400)×24%×10%=38.4(万元)

(2)间接负担乙国公司所得税=2000×20%×24%=96(万元)

(3)分回股息所负担的乙国所得税性质的税额

=38.4+96=134.4(万元)

(4)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抵免限额

=(384×90%+134.4)×25%=120(万元)

(5)境外所得在我国可抵免税额=120(万元)

三、总分机构境内、境外有盈有亏税务处理:

(一)内盈外亏——“双不得”

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用同一国家其他项目或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

(二)内亏外盈——可补亏。

四、国际反避税

(一)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行动计划(BEPS行动计划):五类15项

(二)特别纳税调整:

6项:转让定价、预约定价安排、成本分摊协议、受控外国企业、资本弱化、一般反避税。关注:

1.符合条件的中国居民企业股东,可免于将外国企业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的利润视同股息分配额,计入中国居民企业股东的当期所得(注意多选题):

(1)设立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非低税率国家(地区)。

(2)主要取得积极经营活动所得。

(3)年度利润总额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资本弱化: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

五、转让定价

(一)关联关系判定:注意一些比例25%、50%等

(二)国别报告:报送主体是我国居民企业

1.应当报送:

(1)该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报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

(2)该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

2.可要求提供:跨国企业集团未向任何国家提供国别报告;虽提供,但我国与该国尚未建立国别报告信息交换机制;虽有交换机制,但国别报告实际未成功交换至我国。

(三)同期资料管理

1.主体文档条件:

(1)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

(2)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

2.应当准备本地文档: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下列之一:

(1)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2亿元。

(2)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3)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4)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

(四)转让定价方法及适用范围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和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五)预约定价安排:

1.未来3-5年的关联交易: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

2.交易金额: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3年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六、国际税收征管协作:

1.《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2016年2月1日对我国生效,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1)《公约》适用于由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税种,

(2)我国税务机关现阶段与《公约》其他缔约方之间开展征管协助的形式——情报交换。

2.《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2016年2在我国生效;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履行尽职调查程序;首次对外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时间为2018年9月。

税法口诀-轻松记忆税法知识点-CPA必备-超好用

口诀如下」 在增值税计算中,可抵扣的三个不同的税率为:运费:7%,废旧物资:10%,向农业生产者购入的免税农产品13% 由于这三个%容易混淆: “今日好运气”(7) “出门拾废品” (10) “拾了13个农产品”(13) 「针对内容」税法-消费税 「口诀如下」 销售什么产品要缴纳消费税? “三男三女去开车” 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 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 「针对内容」税法-其他 有些小税种的税金是不能计入“应交-应交”这样的科目的,需要进入费用类科目,以下是记入管理费的四个税金: “等我们有钱了,我们就可以有房有车有地有花” 有房:房产税 有车:车船使用税 有地:土地使用税 有花:印花税 「针对内容」会计-现金流量表 「口诀如下」 现金流量表编制要诀 这首口决基本上概括了现金流量表的全部编制过程。 我想大家只要好好理解它,那么,出什么样的问题你差不多都能对付。 ①看到收入找应收,未收税金分开走 ②看到成本找应付,存货变动莫疏忽 ③有关费用先全调,差异留在后面找 ④财务费用有例外,注意分出类别来 ⑤所得税直接转,营业外去找固定资产 ⑥坏账,工资,折旧,摊销,哪来哪去反向抵销 ⑦为职工支付的单独处理。 每句话怎样理解呢?别急,我们逐个地看。第①句话针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因为直接法是以利润表中营业收入为起算点,所以,我们看到营业收入,就要找应收项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未收的税金再单独作账(收到钱的增值税才作为现金流量)也就是说应收账款中包括的应收取的税金部分,若实际未收取现金则贷记应交税金,另外,有关贴现的处理,将应收票据因贴现产生的贴现息(已计入财务费用)作反调。 简言之,在进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处理时, i)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一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应收账款(借方或贷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收票据

注册会计师《税法》试题及答案

注册会计师《税法》试题及答案(3) 一、单项选择题 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成(D )。 A.中央税法与地方税法 B.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C.国际税法与国内税法 D.税收基本法与税收普通法 2.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D )。 A. 目前我国税法体系中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的是土地增值税 B.个人所得税法属于税收实体法 C.税法中,关于纳税期限、征收滞纳金和罚款的规定是对税收法律关系的直接保护 D.国际税法就是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法 3.下列各税种中,不能由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的是(D )。 A.城市维护建设税 B.房产税 C.车船税 D.消费税 4.假设某人取得一项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为38000元;若规定计税依据不超过20000的部分,20%;超过20000~30000元的部分,24%,超过30000~40000元的部分,30%;超过40000元以上的部分,40%。则该人应纳税额为( A)元。 A. 8800 B. 12280 C. 19200 D. 18880 5.全国范围内开征的地方税的开征停征权属于(A )。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务院 C.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D.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6.下列属于税收程序法的是(D)。 A.个人所得税法 B.企业所得税法 C.增值税暂行条例 D.税收征管法

7.下述关于税法方面的陈述,不正确的是( D)。 A.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可以按照全国人大的授权立法规定,按规定制定税收法规 B. 对于同样的课税对象数量,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的税额比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的税额多,即有重复计算的部分,这个多征的常数成为速算扣除数 C.《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是税收行政法规 D. 现行流转税中,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8.下列关于税法的立法权的划分,陈述不正确的是( D)。 A.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国务院有税法的解释权 B.经国务院授权,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税收条例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收条例实施细则的权力 C.经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本地区地方税法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法实施细则、调整税目、税率的权力 D.地区性地方税收的立法权应只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政府,可以层层下放 9.王某2009年3月份取得收入7800元,若规定免征额为2000元,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税收入2000元以下的,适用税率为5%;应税收入2000~5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应税收入5000~10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5%。则王某应纳税额为( )元。 A. 525 B. 520 C. 545 D. 570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税法与税收的表述正确的有(ABC)。

CPA注会综合阶段税法课件讲义

一、项目或行为性优惠(续) (四)农林牧渔 1.营业税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2.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简单加工的蔬菜也属于享受税收优惠的范围。 (3)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流通环节增值税(财税〔2012〕75号)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3.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③中药材的种植;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⑤牲畜、家禽的饲养;⑥林产品的采集;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⑧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4.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2)农产品批发市场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和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和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五)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注册会计师税法学习笔记+章节重点总结

税法学习笔记+章节总结 税法是靠做题目做出来的,一定要分清楚各种不同的税种计算,增值税、消费税的对比,营业税虽然不是重点,但去年也考了很多,其他的小税种的税收优惠、税率要分清,最好自己做个总结,下面是我的学习笔记。 去年的客观题考了很多偏的知识点,感觉税法和审计一样,需要看的很全面,审计需要理解,税法需要计算。还是客观题一定保证少丢分,主观题步骤详细,争取拿下。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目标】 知识点:税法及其目标 一、税收与税法 (一)关于税收: 1.含义: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关于税法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3.核心:兼顾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税人权利的有效保护。 税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法的目标 1.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2.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提供一种经济法律手段 3.维护和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秩序 4.规范税务机关合法征税,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为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考】 《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2017注册会计师 CPA税法 增值税总结

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考试的重点税种之一,是本科目考试分值最高的一章,也是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必须掌握的一个税种。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都会出现,分值在20分以上。 二、本章教材变化——重大变化 1.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内容:应税行为及具体范围、确认条件、差额计税、不动产的分期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项目调整、四个特殊领域纳税、税收优惠、发票管理等【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财税〔2016〕140号、总局公告2016-14、总局公告2016-15、总局公告2016-16、总局公告2016-17、总局公告2016-18 2.进口: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3.出口: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使(领)馆及其馆员境内购买货物和服务退税 三、本章内容讲解 (一)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从实际操作上看,是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款,然后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增值税税款,其余额为纳税人本环节应纳增值税税款。 (二)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 (三)我国增值税特点: 1.消费型增值税:1994年——2008年12月31日为生产型增值税; 2.采用间接法计算税额,以票扣税为主; 3.对纳税人划分两类管理; 4.对货物、劳务、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征收增值税分阶段进行: 增、营并存→分步骤营改增→全面增值税。

201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1

前言 《税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2012年10月14日(周日)下午17:30~19:30 一、《税法》科目考试题型及答题要求: 考试题型: 二、《税法》科目教材的基本结构及重要程度 2012年《税法》教材在结构上的重大变化是,取消2011年《税法》教材的第14章“国际税收协定”,使整体结构由十七章调整为十六章。 16章,可分为三大部分,结构总览如下:

四、习题班讲课思路: 第一部分: 考情预测 第二部分:重点内容精讲 第三部分:考题与经典习题(按题型,不按教材顺序) 来源:考题、梦想成真《经典题解》、其他 第四部分:跨章节练习 第一章税法总论 ◇考情分析 ◇本章重点与难点 本章重点与难点问题主要有:税法原则,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税法制定机关与级次,现行税法体系,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重点内容精讲 一、税法的原则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权利主体、客体、内容 三、税法构成要素: 1.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 2.征税对象(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税目、计税依据) 3.税率 4.纳税期限 四、税收立法机关与级次 税法制定与法律级次可概括为: 五、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分类 (二)现行税法构成: 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 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六、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 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CPA税法汇总

CPA税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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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税法总论 (4) 第二章增值税法 (4) 第三章消费税法 (4) 第四章营业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9) 城市维护建设税 (9) 教育附加 (10) 烟叶税 (10) 第六章关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船舶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源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土地增值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房产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城镇土地使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契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耕地占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车辆购置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车船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印花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章国际税收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五章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注会学习资料-CPA《税法》讲义_044_0901_j

第九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属于CPA考试的非重点章,内容较繁杂,考试重点主要是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减免税规定。本章在CPA考试中的分值大约是5分,其中印花税的分值相对较高。 本章考试易出单选、多选题型,就计算问答题、综合题而言,车辆购置税易和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混合成为计算问答题或综合题中的考点;车船税也可以与其他税种如企业所得税等混合出综合题;印花税可以单独命制计算问答题。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明确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中价外费用包含的内容; 2.增加“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的,不征收车船税。境内单位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应依法征收车船税”的规定; 3.增加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使用规则; 4.细化免税车辆的免税条件消失后的补交车购税的具体规则; 5.明确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含义; 6.增加办理车购税免(减)税手续需要提供的申报资料的内容; 7.增加车购税申报与管理的内容; 8.增加车船税应纳税月份数计算公式; 9.修改车船税税收优惠; 10.增加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内容;

11.删改印花税税收优惠规定。 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 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2.税率与计税依据 3.应纳税额的计算 4.税收优惠 5.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掌握,能力等级2) 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各类性质的)单位和个人。 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包括: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提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从各种渠道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A.应税车辆的购买使用行为 B.应税车辆的销售行为 C.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D.以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答案】ACD (二)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熟悉,能力等级2)

关于注会税法记忆口诀

关于注会税法记忆口诀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2017年关于注会《税法》记忆口诀整理税法相比较注会其他几门科目,难度相对偏小,比较受到考生的青睐,每年的报名人数可谓相当巨大。而税法比较注重理解与记忆,纷繁复杂的税法体系,看的人眼花缭乱,厚学网给大家整理分享了一份口诀,利于记忆。 税法记忆口诀1: 税法原则 税法原则分两种,区分基本和适用; 法定公平和效率,实质课税基本聚; 适用原则有六项,法律优位不溯及既往, 实旧程新程优实,新旧特别普通比本事。 税法记忆口诀2: 增值税征税范围 销售进口货物要征增值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来配对;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电热气,修理修配对象货物一起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要试点,交通邮电现代服务已改变。 税法记忆口诀3: 增值税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要分类,分一般小规模这一对; 货物应税劳务主件,年销售额50万界限,其他情况80万分辨; 试点纳税过渡期,销售额500万单独记。

税法记忆口诀4: 增值税税率 运输邮政用11%,有形动产租赁找17%。 电信行业单独记,增值选6%基础是11%。 其他现代服务业,6%很特别。 小规模纳税企业,3%很确切。 税法记忆口诀5: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进项税额抵扣有条件,专用发票海关专用缴款,凭票抵扣最常见; 购进农产品抵扣要计算,收购销售买价30%,运输发票有改变。 税法记忆口诀6: 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 免税非税集体个人消费,小规模管理不善没凭证不能扣税。 税法记忆口诀7: 消费税税目 三男两女带着高档手表开车去打球,乘游艇去吃饭,用木制一次性筷子坐实木地板。 三男:烟、酒、鞭炮焰火 两女: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高档手表:电池 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成品油 打球:高尔夫球及球具

2020年注会师《税法》章节复习要点

2020年注会师《税法》章节复习要点 复习要点: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 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营业额不包括同时符合条件的代收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1.建筑业 2.金融保险业 (1)一般贷款业务:贷款利息收入全额(包括加息、罚息)。 (2)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转让:按卖出价减去买入 价后的差额确认为营业额。 (3)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 (4)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 (5)境内保险人以境内标的物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业务:以 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保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服务业 (1)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 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 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 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 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1)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 营业额。 (2)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 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 业额。 【提示】对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不动产,只有外购或者接受抵债得来的两种情况余额计税,其他情况都是全额计税。余额计税也 只是用收入扣除买价或者抵债时作价,其他税费都是不可以扣除的。 5.对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营业额,其方法如下: ①按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2018年CPA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是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税法为公法,但仍具有一些私法属性。 一、税法原则 1、税法基本原则:“公法实效” 第三节税法的要素 一、税法要素 1、纳税义务人 自然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法人:可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我国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等,税务机关将支付手续费 代收代缴义务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交货时代收。也支付手续费。 2、征税对象:即征税客体 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

税基是又叫计税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对征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税基有两种形态:1.价值形态(从价):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如增值税 2.物理形态(从量):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如城镇土地使用税 3、税目 税目反映具体征税范围。是对征税对象的质的界定。 并非所有税种都规定有税目,例如企业所得税就没有。 4、税率:比例、累进、定额、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5、纳税环节 按照纳税环节的多少,可将税种分为一次课征制和多次课征制。 6、纳税期限(★★) 有三个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 纳税期限为1个月或1个季度的,缴库期限为期满之日起15日内。 为1、3、5、10、15日的,缴库期限为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次月1日-15日申报。 7、附则:1、税法的解释权,2、税法的生效时间。 第四节税收立法与现行税法体系 1、税收管理体制:划分税权的制度。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税权的纵向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权的横向划分:立法;司法;行政; 1、税收立法原则:1.从实际出发 2.公平 3.民主决策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 2、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 ①按照税种类型的不同来划分;特定领域的立法权归特定政府。 ②根据任何税种的基本要素来划分;授于某级政府(不多见) ③根据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我国采用】立法权可以给予某级政府,行政上的执行权给予另一级:基本法规的立法权放在中央政府,具体实施规定的立法权属于低级次政府或政府机构。 4.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 (1)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开征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 (2)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政府,不能下放。

cpa考试记忆口诀

CPA考试“口诀速记法”1-2 很多东西前背后忘,我一直想编个系列,收集些好的巧记法,让大家看一遍就能记住了。我的宗旨是:不管废词烂句,能记住就是好句。 「口诀编号」03 「针对内容」税法-增值税 「口诀如下」 在增值税计算中,可抵扣的三个不同的税率为:运费:7%,废旧物资:10%,向农业生产者购入的免税农产品13% 由于这三个%容易混淆: “今日好运气”(7) “出门拾废品” (10) “拾了13个农产品”(13) 「口诀编号」01 「针对内容」税法-消费税 「口诀如下」 销售什么产品要缴纳消费税? “三男三女去开车” 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 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 「口诀编号」02 「针对内容」税法-其他 「口诀如下」 有些小税种的税金是不能计入“应交-应交”这样的科目的,需要进入费用类科目,以下是记入管理费的四个税金:

“等我们有钱了,我们就可以有房有车有地有花” 有房:房产税 有车:车船使用税 有地:土地使用税 有花:印花税 「口诀编号」09 「口诀如下」 现金流量表编制要诀 这首口决基本上概括了现金流量表的全部编制过程。 我想大家只要好好理解它,那么,出什么样的问题你差不多都能对付。 ①看到收入找应收,未收税金分开走 ②看到成本找应付,存货变动莫疏忽 ③有关费用先全调,差异留在后面找 ④财务费用有例外,注意分出类别来 ⑤所得税直接转,营业外去找固定资产 ⑥坏账,工资,折旧,摊销,哪来哪去反向抵销 ⑦为职工支付的单独处理。 每句话怎样理解呢?别急,我们逐个地看。第①句话针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因为直接法是以利润表中营业收入为起算点,所以,我们看到营业收入,就要找应收项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未收的税金再单独作账(收到钱的增值税才作为现金流量)也就是说应收账款中包括的应收取的税金部分,若实际未收取现金则贷记应交税金,另外,有关贴现的处理,将应收票据因贴现产生的贴现息 (已计入财务费用)作反调。

CPA税法习题讲义第一章

第一章税法概论 ■本章重点与难点 本章重点与难点问题主要有:税法原则,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税法制定机关与级次,现行税法体系,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重点内容精讲 一、税法的原则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权利主体、客体、内容 三、税法构成要素: 1.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 2.征税对象(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税目、计税依据) 3.税率 4.纳税期限 四、税收立法机关与级次 税法制定与法律级次可概括为:

五、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分类 (二)现行税法构成: 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构成。 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六、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 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提示】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管理。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税局、地税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 (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近年考题评析 一、单项选择题 1.(2010年)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 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 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

注会税法的学习方法

注会税法的学习方法 1、学习是不能抄近道的。看书,听课,做题一个都不能少。建议大家先摸清教材的大体内容,适当的进行预习,然后跟着老师一步步学习,多记忆多做题。在听网课的过程中,老师都会结合事例进行讲解,教材上的例题,轻松过关上的习题,都是能帮助我们学好税法的材料。 2、今年的重点还是可以放在营业税和增值税法,其次资源税也要特别留意。税法考试中其实计算的部分挺多的,并不是纯记忆的内容。所以一定要掌握一些计算的小技巧。每年失利的考生都是做题速度慢,对知识点掌握不熟练。针对这种情况,一定要在学习税法的时候先明白其原理,然后再结合老师所讲的税法解题思路和相关政策规定,多听习题班,多做计算题和综合题。 3、在听课的过程中,老师都会把常考的考点介绍给大家,并且会结合实务讲解让大家更容易理解。那么考试的重点就应该牢牢抓住,对于课上强调的重点内容要认真掌握,打好基础,那么通过考试的希望就已经大大提升了。 4、其实税法和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学好税法对我们的生活也有帮助,比如个人所得税啊,买房买车涉及到的车辆购置税等等。所以我们可以从生活的角度去多理解税法的内容,其实反而会更轻松。考试总是得有一些诀窍的,最后建议大家还要多用计算器和东奥注会机考模拟系统练习,熟悉考试的环境和形式。 1、看教材不止一遍。第一遍可以粗略的看教材的大体内容,前后章节内容都要浏览完后才能发现之间的关联。第二遍就要认真精读了,做相应的同步练习,做完题目继续多看书。 2、时常回顾自己看过的书,做过的题,知识是容易遗忘的。真正要学到位就必须要反复,加深自己对知识的印象和理解。也许还需要看第三遍书,这个时候还是要认真仔细看的,而且要搭配一些综合题的练习了,有个系统连贯的训练。

CPA《税法》

马帘且烃著柬熟渭葬领异越宏阔牟匝镶轴堪澈酵辙獭马籍题谣边原造促瞄瓣胞穴枣缺屡夜歉稼厦碌社杉细购跺庄慎淄侄果斥七宪培孟蝎浑岛荚贿美版楞揉喉烧敌碟俘茂讨相泽茵箱啡罩络孙憨膀泪腋诅什晨伯主瓶幸验釉傻芍迸豪颓叼订燕莹焚锐娟仍纺板狗竹曹惹魏早容蔼翁铆设羌贞佯瘴肤件鄂泳背参槛蓑哄窝绣郁次枢曰祥潞长临毛故澜伯赁圈努采怂吧余钩胯兰哎演凛惯幻甲宣薄豺芜踏芹薄天遥边雨蹬悬审忧稻瞪萨煞狄扮驱碌热帐瞎驾摔堰珐贵霞雍觅筷盾右十樊肇敬帐润靶巫袋播画旨巢汀悲函倦仔厌拓踏樟盛狐秧舜岂寡孵茬衣峨短牡牡颓固几港扫蚤兜忙茄仆均升兔耶洞忙萝彻肢琵 前言 2015年,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组织方式和命题方式实施改革调整的第四年。自2012年起,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专业阶段,第二阶段为综合阶段。 从命题风格角度,突出了政策应用性的特色。 2015年,对于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的考生是个具有挑战性的一年。2014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公布取消注册税务师等11项准入类职业资格。 尽管注册税务师行业没有被取消,相关考试也会继续,但是注册税务师资格由准入类转为水平评价类,意味着原本只能由注册税务师办理的鉴证类涉税业务的准入门槛被动摇,涉税鉴证业务将不再是只能由注册税务师提供,今后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来提供多方位的涉税服务。注册会计师有了更加宽广的业务平台,这也对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2015年教材基本内容及变化 在保持原2014年教材基本框架下,删减了部分细碎的地方性政策,并且随我国税收政策法规的不断变革和完善,将截止至2015年2月的税法新变化、新内容,对教材内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突出了日常应用中的各个税种的具体政策,彰显教材务实的风格。教材还配合我国加入BEPS计划的实施,增加了“国际税收”一章,在继续保持本教材“全面”、“理性”的涉税知识大全的特色的基础上展示出更宽广的执业视角。 (一)2015年教材基本结构

注会学习资料-CPA《税法》讲义_015_0210_j

第二章增值税法(十) 第六节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征收率) 【特别提示1】简易计税方法的适用对象,既包括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也包括一般纳税人的特殊销售或提供特定应税服务。 【特别提示2】这里销售额的含义与一般计税方法中销售额的含义一样,均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简易计税方法与一般计税方法的基本计税差异是: (1)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价税分离时使用的是税率,简易计税方法使用征收率计算价税分离。 (2)一般计税方法用销售额计算的是销项税额,简易计税方法用销售额计算的是应纳税额。 【例题1·单选题】某生产企业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5年3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废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含税收入82400元;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72100元(原值为140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A.2400元 B.3773.08元 C.3800元 D.4500元 【答案】C 【解析】该企业上述应缴纳增值税=82400/(1+3%)×3%+72100÷(1+3%)×2%=2400+1400 =3800(元)。 【例题2·单选题】某广告公司(小规模纳税人)2015年3月发生销售额(不含税,下同)62万元,另因发生服务中止而退还给服务接收方销售额15万元,则该广告公司3月应纳增值税()。

A.1.41万元 B.1.46万元 C.1.54万元 D.1.86万元 【答案】A 【解析】(62-15)×3%=1.41(万元)。 【“营改增”的选择计税方法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应该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但是下列情形属于可在两种方法中选择的范畴: 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含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3.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l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4.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5.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凡未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其全部销售额应一并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6.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境内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通过卫星提供的语言通话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例题·多选题】“营改增“纳税人所从事的应税服务活动,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是()。 A.仓储服务

注会税法精华笔记:消费税要点

消费税的税目(掌握,能力等级2)税目14项子目复习注意事项 烟1.卷烟 2.雪茄烟 3.烟丝 掌握卷烟生产(出厂)、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的复合计税方法 2009年5月1日起我国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从价税,适用税率为5% 雪茄烟和烟丝执行比例税率,只有卷烟在商业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 酒及酒精1.白酒 2.黄酒 3.啤酒 4.其他酒 5.酒精 掌握白酒的复合计税方法 注意啤酒(220元/吨和250元/吨)、黄酒的税率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按250 元/吨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果啤属于啤酒税目;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化妆品含成套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不含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与金、银、铂金、钻相关的首饰和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税率5%; 与金、银、铂金、钻无关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在生产(出厂)、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纳税,税率为10% 鞭炮焰火不含体育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成品油1.汽油 2.柴油 3.石脑油 4.溶剂油 5.润滑油 6.航空煤油 7.燃料油 生物柴油,以及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已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 各子目计税时,吨与升之间计量单位换算标准的调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汽车轮胎含摩托车、汽车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等通用轮胎;不含农用拖拉机、收割机等专用轮胎。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小汽车1.乘用车 2.中轻型商 用客车 含9座内乘用车、10~23座内中型商用客车(按额定载客区间值下限确定)。电动汽车以及 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等均不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不征消费税 摩托车 高尔夫球及 球具 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高档手表包括不含增值税售价每只在1万元以上的手表 游艇本税目只涉及机动艇 木制一次性 筷子 关键词:木制;一次性 实木地板含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以及未经涂饰的素板 烟 1.卷烟 工业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 56%加0.003元/支,0.6元/条(200支), 150元/箱(5万支) 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 36%加0.003元/支,0.6元/条,150元/ 箱(250条) 商业批发5% 2.雪茄烟36% 3.烟丝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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