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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调休规定管理办法

员工调休规定管理办法
员工调休规定管理办法

员工调休规定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员工的调休期限和审批程序,保障员工正常工作秩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总部、各管理处项目经理、助理、出纳、主管等岗位;其中周末值班适用本规定。

三、职责

1、各主管部门负责人、管理处负责人负责员工调休的审批。

2、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管理处员工调休的审核。

3、各部门/管理处负责人负责制定本部门/管理处员工调休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值班规定

值班是指各部门/管理处在周末,因工作需要,各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安排人员在办公室接待来人来访,突发性事件、重要事宜及时通知相交部门或主管领导。

五、调休规定

值班可进行调休。调休应以服从工作、不妨碍部门/管理处的正常工作为前提。员工如需调休,应向部门/管理处负责人提出申请,由部门/管理处负责人统筹安排。

员工调休每周天数应不超过2天,调休必须在值班的第二周内完成,原则上过期作废。对于确实无法在次周完成调休的值班,可向公司提

交调休申请,由总部审批后方可调休,但每年跨周调休不可超过1次,每次不可超过5天。

部门/管理处内每日调休人数应有限定,即必须保证每天有80%的人员在岗,坚决杜绝部门在岗人数不足从而影响管理处/部门正常运营的情况发生。

六、相关文件及记录

《员工请假、调休申请单》

劳动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劳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考勤、加班、休假等日常管理,保障员工正当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员工守则》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执行考勤、加班、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考勤工作的归口管理,综合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录、统计和审核各部门当月考勤、加班、休假情况,并妥善保管各种加班、请假、休假、病假凭证。 各部门负责人应合理安排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时间、任务,并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日常考勤与劳动纪律进行管理,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考勤情况报至综合办公室。 二、工作时间 第三条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周一至周五固定上班,周六、周日休息。 第四条公司可根据运营情况安排员工节假日加班和调休、补休。

一般员工因工作实际情况需要加班不能正常休息的,在不影响部门工作的情况下,凭《请假申请表》按本制度第九条规定流程办理调休、补休审批。 员工可调休天数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周六与周日的天数,每月最多调休2次,一般每次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三、考勤管理 第五条公司采用电子设备考勤打卡,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及考勤管理。 1、员工应于上、下班时考勤打卡,严禁故意延时打卡、伪造加班打卡等弄虚作假行为。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在正常下班时间可不打退勤卡,待加班结束后再打卡下班;员工因事需提前离开公司,且当日不再返回公司的,应填写《外出记录本》;员工因公需短暂外出2小时以内的,其出入可不必打卡,事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考勤备案。 2、综合办公室于每月初根据电子打卡设备记录对上月考勤进行复核,考勤记录作为每月薪资计发的依据之一。如发现考勤异常而未履行相关手续的,工资核算人员根据考勤打卡记录核算工资。 3、员工因工作紧急或出差等情况不能打卡的,应如实填写《外出记录本》,经部门负责人复核确认后,于返回工作2日内报综合办公室备案。无法提供有效《外出记录本》的,视为旷工。 4、打卡舞弊的,一经发现给予200元/次的处罚。

请假调休管理制度条例

请假调休制度管理条例 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工作时间: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2:30-17:0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指纹考勤,上下班指纹打卡各一次, 1.请假、休假制度管理条例 1.1员工请、休假需按各类假期规定进行书面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突发状况需缺/离岗且未及提前书面请假的,应及时打电话向上级主管请假,获批准后通知人事行政部门(如联系不上上级主管,可直接通知人事行政部)方可以假况处理,且须在到公司后的12小时内补填请假申请表;缺/离岗后没有电话通知,或者虽电话通知但未获批准便擅自缺/离岗,或者没有在12小时内填写请假申请单的,人事行政部将按实际离岗时间记为旷工。假满后应按期销假上班,如需延长假期应提前申请续假,未经同意续假亦作旷工处理; 1.2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应根据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于病假第一天向其上级主管报告请假。病假期满上班后,应立即主动向人事部门上交病假单并填写请假单;因工伤引起的病假,亦需医院出具病假单方可申请休假,工伤待遇依据相关法规处理;除工伤外,在医疗期内,员工月病假天数在三天及以内的,病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工资的50%发放,月累计病假在3天以上者,超出3天部分病假工资按园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1.3事假 员工因私请假,应事前填写请假单(但请事假时,应先考虑用年假,年假未用完者,不得请事假)。事假最小单位为0.5天;事假须按实际请假时间扣减工资; 1.4年假 凡需享受年假的员工,必须事前以书面形式得到上级主管的批准;集中使用时,年假天数不超过3天,分散使用年假,最小单位为0.5天;休年假期间,员工仍可享受合同规定的各种节假日;年假未用完者,不得请事假; 1.5员工请假需由人事部和部门主管批准同意,请假两天及以上(含两天)应先报人事部和部门主管签字后交由公司运营总监审批;各部门主管请假均需人事部和运营总监批准同意后方可;员工请假,人事部及部门主管或运营总监均有权驳回,一经驳回,本次申请即完毕; 1.6请假一天者,需提前三天递交“请假申请单”;连续请假三天及以上者,须提前七天递交“请假申请单”; 1.7请休年假/产假/护理假/婚假/丧假/调休假时,须经人事行政部对请休天数进行审核。 2. 调休制度管理条例 2.1公司不设加班制度 2.2员工确因实验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需填写“调休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部门主管书面签字确认的“调休申请单”,视为无效。 2.3调整工作时间的员工,仍需按照公司的正常上下班时间正常打卡。请假和调休,均需至少提前两天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单,部门主管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或调休。特殊情况下不能提前提出休假申请的,需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或运营总监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或运营总监知悉休假原因,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或调休。未经部门主管或运营总监批准而擅自休假或调休者,以旷工论处。

公司加班调休管理规定

公司加班调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第二条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 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 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三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总经办批准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方可计算为有效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四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人事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7: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7:00前,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 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人事部,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7:00前补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六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 并以此作为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第七条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1小时,经公司与该员工协商后,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最多不得超3小时/天,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 时。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七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 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 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 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 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 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 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加班补贴。 5.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内部文件 公 司 员 工 加 班 管 理 制 度 编号:版本:审核:批准:批准日期: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 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 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 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 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 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 施加班。

3. 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 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 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 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4小 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 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 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

公司调休管理办法

调休管理办法 一、目的 员工凭调休单要求补休的,称为调休。为完善《公司考勤制度》,规范调休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明确调休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核算,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加班/值班人员。 三、加班认定 1)公司员工应在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公司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需经直接领导批准。未经直接领导批准,加班2小时内,不算作加班,不计算加班时长;加班超过2小时,开始计算加班时长。 加班时长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例如加班不足30分,不计加班时长。加班在30分-1小时内,算加班0.5小时;加班超过1小时未达1.5小时,算加班1小时,以此类推。 2)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⑴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⑵公司原因须安排加班的 ⑶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考虑成本控制) ⑴因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⑵各相关部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⑶开会、培训、应酬、正常工作日出差等

四、加班审批流程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加班管理工作。员工本人填写《加班申请单》,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找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然后报人资行政部登记。 2、人资行政部根据收到的《加班申请单》,核对考勤数据汇总信息,依据《公司考勤制度》相关条款规定统计考勤,确定公司各员工的加班调休天数。 五、加班天数的使用 1、加班时长可累积,每满8小时计为1天。加班调休天数可以用于调休,也可以用于事假、病假等请假单的销假。员工凡请事假,应首先凭加班调休天数核销事假假期;加班调休天数不足以核销的,按《公司考勤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2、加班调休时长最小单位为2小时,即以2小时为累进单位。 3、员工使用加班天数调休应填写《公司请假单》(在请假事由栏填写“调休”),经部门批准后至人资行政部备案,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在加班调休天数内扣减相应天数。 4、员工调休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应事先与部门负责人相商,部门负责人应尽量安排;部门负责人也可以根据本部门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员工休息;未经核准的调休行为,存在不服从本单位工作安排的瑕疵。 5、加班调休天数由人资行政部根据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的《加班申请单》确定,使用期限一般为本人加班之日起个月内。加班调休天数应在使用期限内使用,过期作废。 六、值班认定 所谓值班,是指公司因正常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在周六日进行工

调休制度

调休制度 为完善《公司考勤制度》,规范调休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明确调休审批程序,根据国家《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二、调休原则 1、周一至周日正常工作日均可调休,但月调休天数不得超过2天,且不得当月调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合并休息; 2、员工调休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应事先与部门负责人相商,部门负责人应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工作需要审核员工调休申请。 三、调体申请 1、调休应提前一天申请,并填写《调休单》,报部门主管、公司主管人事的领导同意后方可调休;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员工应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2、调休未被审批而休息的,公司按事假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旷工处理。 四、调休范围 1、不按照公司排休表规定的休息日休息、加班事后补休息,均视为调休或补休; 2、《调休单》可以用于调休,也可以用于事假、病假等假期的销假,但前提是当月本人有可供休息日才能销假。 五、调休纪律 1、调休应在当月,跨月调休无效,即:员工本月未休的不能挪至下月调休、本月加班的不能挪至下月补休; 2、甲员工的休息日原则上不得转让给乙员工休息。若乙员工休息,则甲员工本人当天工作日不计为加班;乙员工当月相应减少一天周休日,若月休超过4天的,超过的天数按事假处理。 六、调休计算 1、调休时间最小单位为半个工作日,即上午半天(9时至12时)或下午(13:30时至18:00时),也可以调休一个工作日; 2、加班4小时及4小时以上的,可以申请补休或调休,不足4小时的休息,按事假半天计算,扣本人当日基本工资50%; 3、调休时间不影响员工当月全勤奖、房补和奖金; 4、调休可以与加班冲抵,冲抵后的加班不计算加班补贴。 七、其他 1、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2、经部门讨论、总经理核准,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试行。

公司调休管理制度

公司调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调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加点,加班主要以临时、紧急抢修、特殊情况下安排。要求提高工作效率,每位员工必须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章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第四条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案,由行政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视为加班: (1)在正常工作任务中因个人效率及能力原因完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各相关部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2小时以内的; (4)开会、培训、应酬、正常工作日出差等; (5)参加公司各种培训,集体活动; (6)工作时间请假,为完成当天计划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 (7)自愿加班或个人原因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七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7: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7: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人事部,在正常上班后的前三个工作日内17:30前补交。 第八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九条加班时间以1天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2天可调一天,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条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1小时,经公司与该员工协商后,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最多不得超3小时/天,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十二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营销人员、广告施工人员、总经理助理)周平均每天工作八小时者,一周可调休半天;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调休规定

调休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部门的调休流程, 对优秀员工休假进行有秩序的管理及方便员工合理的使用调休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调休条件 1、工作日下班后或节假日因工作原因,工作不满4小时不计做调休时间,满4小时可调休0.5天,不满8小时不计做调休时间,满8小时可调休1天。 2、工作日调休时间从19点之后计算,节假日按正常考勤时间计算。 3、员工在休息日确因工作需要,经部门主管批准而进行的上班,可以享受因工作而产生的调休假。 4、员工因病假(附医院相关证明)需要请假的,可以调休的形式来请假,调休时间不影响员工的当月全勤奖; 四、调休工作认定 1、工作期间,上下班必须要打卡,一天2次。 2、调休稽核内容:考勤打卡记录。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调休。 1)由于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或工作效率低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工作时间。人事行政部核算工作工时时,如有发现没有打卡记录或与打卡记录不一致的; 3)当月请假,迟到超过3次以上的; 4)员工中途离职未完成工作的。 五、申请流程 1、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进度安排,员工申请调休必须由本人提前2天向上级申请审批。并根据调休天数上报相关领导审批签字,1天以上(不含一天)的调休须与直接主管交接好工作后予以请假调休。 2、调休前一天必须将《调休申请》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3、调休当日工时核算以标准工时为核算标准; 4、人事行政部依照实际工作时间记录确认可调休时间,对调休申请审核确认; 5、紧急或特殊情况需要调休: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调休申请表交到综合部备案。 六、补充规定 1、原则上,依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了便于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各部门调休人数当月不超过2人,当2人以上需要

加班管理办法

加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规定 第二条加班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 2.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而增加的工时,不计加班。 3.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4.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 (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5.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6.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的,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第三条加班申请 1.工作日加班: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双休日加班:员工需在星期五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节假日加班: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5.加班打卡:所有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如有缺失一项记录者不计加班。 第四条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7.5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第五条加班补偿 1.加班的补偿方式有两种:调休、加班补贴 ⑴员工平时零星加班、周末加班、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⑵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加班调休制度管理制度

加班调休制度管理制度 加班调休制度管理制度规范加班管理,避免工资争议 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八小时之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时间从事生产或工作,通俗地说,就是在应该休息的时间工作。 实践中,几乎每个用人单位都会安排员工加班,处于弱势的劳动者也往往会接受单位的加班安排,甚至出于种种原因主动自愿地加班以完成工作,由于双方对加班有着不同的利益取向,导致加班争议成了劳动争议中最常见的类型。 对单位来说,只有未雨绸缪,事前建立规范完善的加班管理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潜在的加班工资争议风险。 明确工时制度 我们国家的工时制度可以分为三类: 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其中,标准工时制在工作时间上有三项要求: 1、每日工作不超过8 小时; 2、每周工作不超过40 小时; 3、每周至少休息1 天。 关于加班工资支付有三项标准: 1、平时加班1.5 倍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2 倍加班工资; 3、法定节假日加班3 倍加班工资。 可见,标准工时制在工作时间上的限制比较严格,而且企业负担的经济成本较大。 对于一些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

制, 实行这两种工时制,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员工集中工作、集中休息,避开标准工时制 对工作时间的严苛规定,可以灵活合理地安排员工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休息,避开标准工时制对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的系数限制,最大限度地控制加班成本。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因受季节条件限制,淡旺季节明显的瓜果、蔬菜等食品加工单位和服装生产单位,及宾馆、餐馆的餐厅和娱乐场所的服务员等可实现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4、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综合计算工时制加班工资的计算,与标准工时有所不同。 对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 (或周、或 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如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工程技术部、运维部加班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技术部和运维部工作人员。业务人员加班不计算加班工资。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部门负责人指定,必须额外工作的,(加班前)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于当天加班后(即确定准确的加班时长后)提交加班申请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8:30-17:30)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 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客户或部门负责人要求,工作周期内,确实不能完成工作的,可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加班申请。 2.如因本人原因(工作不熟练,工作时间内懈怠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需延长工作 时间或因本人工作疏忽需返工等,不计入加班核算范围。 3.严格控制加班时长,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原则上,单名员工每天加班时间最多不 超过4小时,每月累计最多不超过50小时,确有因工作需要超过时长规定的,需向部门负责人与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及财务部负责人说明原因,经综合办公室及财务部批准后,方可计算超时部分加班工资)。 4.加班时间以1小时为单位计算,取整加班小时数,(如3.5小时:计3小时,2.8小时: 计2小时)加班当月,可选择次月调休或当月计算加班工资两种方式。次月未调休的,自动按加班计算加班工资。 5.加班工资计算: 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 周六至周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 说明:加班工资的核算以本人基本工资为基数,基本工资为工资总额的40%。财务人员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按以上公式计算,计算加班时长时(加班小时数),应扣除调休时间,并核对员工上、下班打卡时间),员工申请加班时长与上、下班打卡时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的加班管理,旨在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公司对加班管理的严格化、规范化、透明化;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工程项目部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中层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部门领导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员工因个人原因在8小时的工作时间内未完成规定的本职工作,而导致加班,其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 3.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方可实施加班。 4.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5.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每月由行政部统计加班情况。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

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周一至周六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延长工时不超过1小时的不计入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 五、加班定义与分类: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上级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2.加班事由: (1)原定工作计划由于非自己主观的原因(如临时穿插了其它紧急工作等)而导致不能在原定计划时间内完成又必须在原定计划内完成的。 (2)临时增加的工作必须在某个既定时间内完成的。 (3)某些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也要连续进行的工作。 (4)某些限定时间且期限较短的工作。 (5)其他公司安排的加班(加点)工作。 3.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4.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 负责接听电话、协调、值守、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公司调休管理制度

公司调休管理制度 1 公司调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调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加点,加班主要以临时、紧急抢修、特殊情况下安排。要求提高工作效率,每位员工必须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章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第四条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案,由行政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视为加班: (1)在正常工作任务中因个人效率及能力原因完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各相关部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 2 小时以内的; (4)开会、培训、应酬、正常工作日出差等;

(5)参加公司各种培训,集体活动; (6)工作时间请假,为完成当天计划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 (7)自愿加班或个人原因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七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7:00 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7: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人事部,在正常上班后的前三个工作日内17:30 前补交。 第八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九条加班时间以 1 天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 2 天可调一天,累计8 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 依此类推。并以此 作为计算加班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条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 1 小时,经公司与该员工协商后,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最多不得超 3 小时/天,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 小时。 第十二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营销人员、广告施工人员、总经理助理)周平均每天工作八小时者,一周可调休半天;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加班调休管理制度(范例)

技术部加班调休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 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株洲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技术部全体员工加班和调休。 第三条责任: 3.1、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 程序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行政人事部,并负责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核 实。 3. 2、人事行政部和技术部负责人对所管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进行安排,主 管负责审核,部长进行审批。 3. 3、人事行政部和技术部门负责人严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但对 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实行(指星期日)加班调休。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星期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一个工作日的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 请单交到公司的行政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 日期和钟点。 2?法定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一个工作日的下午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本公司的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 包括日期和钟点。 3?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岀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 为无效。 4.加班时数: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 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 估。 5?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6.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 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行政人事管理部门, 同时相关领导把批 准意见email或信息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 7.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8.未经批准的加班,员工出差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员工参加讲座、会议、 培训或公司社交宴请等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上述情形均不属于加班,公 司不会为此支付相应报酬或给予调休。 第六条加班调休与工资支付 6」、加班调休 (1)部长级以上管理人员享受不定时工作制,则不享受加班调休。 (2)每周丄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但按现口前公司上班作息时间并未达到标准工时制度,所以星期六加班不纳入调休。 (3)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星期日加班与平时延时加班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给予3倍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负责人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

员工调休管理办法

太原长安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文件 长安重汽综〔2011〕157号 关于印发《太原长安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员工调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员工调休管理,根据《太原长安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长安重汽综〔2011〕44号)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太原长安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员工调休管理办法(试行)》并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 主题词:行政事务调休△办法△通知

抄送:公司领导。 太原长安重汽行政部2011年11月9日印发

太原长安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员工调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员工调休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调休是指员工超时工作或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后,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休假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行政部是公司员工调休的统一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修订、完善员工调休制度,并负责解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督促检查各部门建立员工加班记录台帐,不定期核查员工调休依据的真实性; (三)审批员工两天(含两天)以上调休,及时掌握生产部门因生产任务不均衡安排的预休情况; (四)不定期检查各部门调休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条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各部门考勤员负责建立员工加班(正常工作日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超时(超过正常工作时间两个小时及以上)工作及公差记录台账,及时填写《加班登记表》(附件1),并做好日常管理; (二)审批不超过1天的调休,对员工超过1天的调休进行初审。并督查员工按照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试行)》(长安重汽综〔2011〕44号)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每周向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送员工加班工作记录。 第三章具体要求 第六条员工调休必须有确需加班或延时工作的事实,且与本部门加班登记台帐信息保持一致。 第七条各部门考勤员必须严格员工日常加班管理,按加班登记表规定,及时记录员工超时工作和公休日加班的具体情况,经部门总监(副总监)签字确认后,每周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备一次(如该周没有超时加班或公休日加班的,则不报送); 国家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部门总监(副总监)统一安排,填写加班申请审批表(法定节假日)(附件2),并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时向

公司调休管理办法

XXX公司调休管理办法 一、目的 员工凭调休单要求补休的,称为调休。为完善《公司考勤制度》,规范调休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明确调休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核算,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全体持有调休单的从业人员。 三、发放调休单的情形:休息日加班、值班以及献血休假。 1、休息日加班是员工在休息日因工作需要由本所安排加班的情形。 2、值班是指休息日、节假日期间员工因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到非本职岗位完成相应工作的情形。 3、献血休假是员工参加所部统一安排的无偿献血任务,需要休息的情形。 四、各相关部门管理职能 1、各课题组负责本课题组员工的休息日加班管理工作,以月度为周期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各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需要在休息日、节假日安排本部门员工加班或值班的,应由部门负责人将申请(包括加班、值班事由、人员名单、日期)书面报至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所部批准后,方可安排。如遇突发情形可事后补办手续。 3、安保部门负责本所护所值班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工作,及时将相关人员值班信息报至人力资源部。

4、后勤保障部负责将当年无偿献血员工名单报至人力资源部。 5、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上报情况,核对考勤数据汇总信息,依据《公司考勤制度》相关条款规定,发放调休单。 五、调休单的使用 1、调休单可以用于调休,也可以用于事假、病假等假期的销假。 2、调休时间最小单位为2小时,即以2小时为累进单位。 3、员工调休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应事先与部门负责人相商,部门负责人应尽量安排;部门负责人也可以根据本部门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员工休息;未经核准的调休行为,存在不服从本单位工作安排的瑕疵。 4、员工凡请事假,应首先凭调休单核销事假假期;调休单不足以核销事假的,按《公司考勤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5、员工使用调休单应填写《公司请假单》(在请假事由栏填写“调休”),经部门批准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调休单内扣除相应调休时间。 6、调休单由人力资源部开具,使用期限一般为本人加班或值班之日起12个月内。 7、因加班发放的调休单原则上应在使用期限内使用。员工因工作需要未能在使用期限内使用的,由部门统一报至人力资源部,可以按《公司工资制度》相关规定兑现相关待遇。 8、因值班发放的调休单应在12个月内使用,员工逾期未使用的视作放弃休息。 9、员工因无偿献血获得的调休单可以跨年度使用。 六、附则

加班和调休管理规定

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 (2017年4月修订) 一、目的 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秩序,规范员工加班及调休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打卡考勤人员的加班及调休管理。 三、职责 1、各部门负责所属员工的加班及调休审批。 2、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加班及调休的审核。 四、原则 1、公司鼓励员工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内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不提倡加班。 2、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部门负责人统筹安排,并保证工作量。 3、员工因个人原因加班的,不计加班。 4、以调休方式补偿加班,调休应以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前提,由各部门负责人安排执行。 五、具体规定 1、加班的类型:周日加班、节假日加班、工作日加班。 (1)周日加班 以半天为单位计算,不足半天的不计,加班以后的当月及次月内,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给予相应日工资作为加班费,因个人原因不调休的,次月底自动清零。 (2)节假日加班 国家法定假日内原则上不允许加班,确需加班的,由公司领导批准。当月及次月内,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按三倍日工资计算。 (3)工作日加班 指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日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的加班。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的不计,加班以后的当月及次月内,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不调休的,次月底自动清零。不计加班费。 2、加班的审批程序

如工作需要安排加班者,应事先填写《加班换休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的《加班换休票》由总经理批准),方可计做加班。《加班换休票》与打卡记录缺一不可,无其中任何一项,不予核算。加班时间以打卡记录时间为准。加班与调休情况由各部门考勤员负责管理。 3、车间计件员工出勤根据生产情况安排班次,除法定节假日加班需要申请,其他时间不再另行申请。 4、鉴于司机岗位的特殊性,一人一车不能倒休时,以支付加班费给予补偿。正常工作日连续加班达4个小时的,计1个加班,连续加班超过凌晨2点的,计2个加班,凌晨6点前加班达2个小时以上的,计1个加班,周日加班的,计双倍日工资,节假日加班的,计3倍日工资。班车司机工作日加班,按日工资/8小时计加班费,不足1小时不计,周日加班,按每天100元计算加班费。 5、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涉及工作日加班。 6、内贸业务人员实行弹性工作制,不遵循加班调休规定,按实际出勤记录,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其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另行安排休息时间。 7、因公外出和外地出差的,周日、节假日、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均不计加班。 8、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的,视同正常出勤,不计加班。 六、说明 1、本规定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修订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加班管理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人事行政部 2017年4月6日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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