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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证据学名词解释

电大证据学名词解释
电大证据学名词解释

B---辨认。是要求当事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人员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

报道性书证。是指书证中所记载或表述的内容,反映的只是制作人的见闻、感想、体会等。

被害人陈述。是指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就其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事实和有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所作的陈述。事实存在的证据。

本证。是指能够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即是能支持诉讼中一方的事实主张成立,证明其主张的不可反驳的推定。是指对知悉法律和预料行为当然结果的法律上的推定。

补强证据规则。是指为了保障被告人利益,就特殊重大案件,以及某些证明力显然薄弱的证据,仍要求有法定证据或者补强证据的证据规则。(防止对案件事实的误认,对于被告人自白或以外的其他供述证据要求有其他证据予以证实,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规则。)

C---处分性书证。是指书证中所记载或表述的内容,以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为目的的书证。

成文法证据规则是指以制定法为表现形式的证据规则,如诉讼法中有关证据的种类、调查收集和质证的规定。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

传闻证据规则。通常是指证人的陈述,不是陈述其亲身经历的事实,而只是转述传闻的内容,也就是将其他人的陈述在法庭上提出,作为自己作证的语言。(是指用以证据法庭之外的陈述,包括口头陈述、书面陈述以及有意或无意地带有某种意思表示的行为。)

查证规则包括控辩双方提出证据须经声请、交叉询问规则、法庭当庭认证的规则、推定和司法认知的规则。

采证规则。是指确定证据是否有可采性的证据规则,也就是证据能否被作为证据在法庭上提出。

D---对案件事实的司法认知。是指法院对法定的事实要件所采取的司法认知。

对法律的司法认知。是指对法律规范的存在和效力采取的司法认知。

对事实的司法认知。是指对证据事实或者案件事实的司法认知。

对证据事实的司法认知。是指法院对作为证据的事实采取的司法认知。

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就有关案件的事实情况向人民法院所作的说明,它包括当事人自己说明案件事实和对案件事实的承认。

定案规则。这类规则应当包括:证据证明力的判断规则;起诉的证明标准与审判时定罪标准是否相同;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补强证据规则;疑罪从无规则,即对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无罪处理。

F---法定证据规则。是指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公布的证据规则。

法定证据制度。又称为形式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

法律事实的司法认知。是指法院对本法域以外的法律采取的司法认知。

法律上的推定。就是通过法律明文确立下来的推定,即法律要求事实认定者在特定的基础事实被证实时必须做出的推断。

反证:凡是当事人一方为否定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而提出其他的事实,为证明该事实存在而提出的证据。

副本。是指照原本全文抄录或印制但效力不同于原本的文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即通常所说的口供。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与非法搜查和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总称。也就是说,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执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

H---合理可能性标准。是指司法人员认定的案件事实符合情理,具有成立的一般的可能性。

火审。就是通过一定的方式要被告接受火或者烧红的铁来检验,显示神意,借以判定当事人的陈述是否真实以及刑事被告人是否有罪。案件有关情况的书证,即为公文书证。

G---公文书证。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所制作的文书,以此文书作为证明过错推定。所谓“过错推定原则”即当原告受到侵害时,如果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推定被告有过错并承担民事责任,而举证责任倒置是过错推定原则最主要的特征之一

J---检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案件有关的人身进行检查的专门活动。

节录本。是指制作者以摘抄的方式,节录原本或正本文书内容的一部分而形成的文书。

间接证据。是指这种证据不能独立地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只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某种情况,证明和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某一事实情节,必须与案内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构成一个证据体系,才能共同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对案件的主要事实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

假定。指的是对过去没有、现在也不存在的某种事实进行猜测的一种思维形式。

基础事实的推定。是指有事实基础的推定。

举证负担:又称提供证据的负担,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根据诉讼进行的状态,就其主张的事实或者反驳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如果主张的事实提出后主张者不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法官则

拒绝将该事实提交陪审团审理和评议,对方当事人也没有反驳的义务。

举证时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仲裁委员会指定的当事人能够有效举证的期限。举证时限是一种限制当事人申诉与诉讼的行为。

举证时限制度。是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概念,是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和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证明其主张的相应证据,逾期不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效法律后果的一项诉讼期间制度。

举证责任的倒置:也是证明责任倒置作为分配原则的例外,是指在一定情况下,应当实行与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相反的分配,即将原来的由原告负担的证明责任予以免除,而就该待证事实的反面事实,由被告负证明责任。

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根据公安、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者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结论性的判断。

结果意义上的证明。是指运用已知事实查明案件事实的结果,特别是指司法人员对案件事实形成确信的心态。

决斗。是盛行于欧洲中世纪的一种习俗,这种习俗也被用在诉讼中,借以确定当事人双方对案情的陈述的真伪,以及谁是犯罪人。

交叉询问规则(交叉证据规则):交叉询问是英美体系国家庭审时对证人的一种询问方法,即首先由提出证据的一方对本方人进行“主询问”,然后由对方进行可提出诱导性问题的”交叉询问“,其目的在于提示证人的偏见和不可信性。

K---勘验。是指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明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

勘验笔录是由司法和执法人员对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实地查看、检验、调查后所作的记录,通常表现为一定的书面材料、照片、绘图。

勘验、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文字记载,并由勘验、检查人员和现场见证人签名的一种书面文件。

口头司法认知。是指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以口头裁定方式直接认定事实的司法认知。查活动。

扣押。通常是结合勘验、检查、搜查等同时进行的,它是执法机关依法暂时扣押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一种调可反驳的推定。是指没有别的证据与被推定的事实相矛盾或冲突的法律上的推定。

科学技术鉴定。是指鉴定运用自己的专门技术知识、技能、工艺以及各种科学仪器、设备,等等,根据法庭的指派或聘请对在诉讼中出现的物证材料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后提供的结论性意见。

L---立法事实的司法认知。是指在法官造法的条件下,法院可以对判例法采用司法认知的形式予以确认。

M---民事证据开示制度。一般又被称为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指的是法庭在庭审前的准备过程中,在法官的组织和主持下,案件当事人将各自的证据与证据线索进行交换、核查,并由法庭归纳无争议的证据和争议的焦点,拒不交换或迟延交换要承担证据失权的不利诉讼后果的一种庭前准备程序,它是庭前准备程序的关键。P---判例法证据规则。是指在司法判例中发生和发展起来的证据规则。

判决事实的司法认知。法院采用司法认知的判决事实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常识性的事物;二是某种确定的事实。法院可以自己决定对此类事实采用司法认知,而不管律师是否提出请求。但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司法认知的请求并且提供了相应的材料,那么法官必须采用司法认知,前提条件是要给对方以听证的机会。Q---强制司法认知。就是不论当事人是否申请,法庭必须实行司法认知。它适用于以下情况:(1)无可争议的事实,即真理性的事实,如太阳从东方升起、从西方落下等;(2)法律和法规,如宪法和法律等;(3)语言和法律用语,如判决、逮捕等。

取证规则。是指关于取证规范的证据规则。包括有罪证据由控方收集;辩方有权调查取证;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包括严禁刑讯逼供和沉默权问题;证人必须作证义务等。

R---任意司法认知。是指在某些情况下,必须经过当事人申请,法庭才能进行司法认知。如外国的法律、地球的引力等属于可证实的问题。的根据。

S---诉讼证据。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实验:是执法机关模拟再现犯罪现场。犯罪过程或者案件发生过程的专门活动。

搜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或人身进行强制性的寻查、寻找和提取证据材料的专门活动

收集证据。是指在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中证明的主体(包括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运用法律许可的方法和手段,发现、采集、提取证据和固定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材料的活动.

书面司法认知。是指法院以书面裁定方式直接认定某一个事实的司法认知。

书证。是指能够根据其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这些物品大致可包括:用文字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的书证,以符号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情的书证,以及用数字、图画、印章或其他方式表露的内容或意图证明案情的书证。

私文书证。是指公文书证之外的书证。据:物证、书证、音像证据、勘验笔录等。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作广义上的物证。它包括各种具有实物形态的证视听资料。是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将可以重现案件原始声响、形象的录音、录像资料和储存于电子计算机的有关资料及其他科技设备提供的信息,用来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这是一种更接近于案件的真实情况的证据。

司法认知规则。是指人民法院在采取司法认知时应当遵守的程序规则。

司法认知。是指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以裁定的形式直接确认特定事实的真实性,及时平息没有合理根据的争议,确保审理顺利进行,从而提高诉讼效率的一种诉讼证明方式。

事实上的推定。又称裁判上的推定或诉讼上的推定,是指法律规定法院有权依据已知事实,根据经验法则进行逻辑上的演绎,从而得出待证事实是否存在及其真伪的结论。(简言之,事实推定就是指法律没有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习惯上运用的推定,及法院得以明了的事实,推定应证事实的真伪。)神誓法(对神宣誓)又称神誓法,是最常用的一种方法。所谓“神誓法”,就是当诉讼双方的陈述相互矛盾、发生冲突时,裁判者便要求双方分别对神发誓,以证明其陈述的真实性.

神示证据制度。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奴隶社会时期,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神示证据制度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断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水审。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当事人接受水的考验,显示神意,借以判定当事人对案情的陈述是否真实、刑事被告人是否有罪。水审又分为冷水审和沸水审两种。

冷水审一般是将被告投入河水,看其是否沉没,以检验其陈述的真伪和他是否有罪。

沸水审一般是让被告用手从沸水锅中捞出某种物品,接着包扎好其烫伤的手臂,同时向神祈祷,过一段时间后再根据其烫伤是否渐愈来判定其陈述是否真实以及其是否有罪。

T---图形书证。是指以图形表现的内容来证明案件有关案件情况的书证。

推定。指由法律规定或者由法院按照经验法则,从已知的前提事实推断未知的结果事实存在,并允许当事人举证推翻的一种证据法则。即推定是依法进行的关于某事实是否存在的推断,而这种推断又是根据其他基础事实来完成的。

推论推定。是指建立在前提事实获得证明的基础之上。适用这种推定可将举证责任从一方转换给另一方,完全符合推定的本质特征,因而大陆法系学者称之为“真正的法律上的推定”。

特权规则。为保护特定的社会关系和公私利益,英美法律规定个人、法人、组织和政府在诉讼中享有一定的特权。特权的享有者可以免除出庭作证和就特权事项提供证明,可以制止他人提示特权范围内的情况。W---物证。是指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这些物品和痕迹包括作案的工具、行为所侵害的客体物、行为过程中所遗留的痕迹与物品,以及其他能够揭露和证明案件发生的物品和痕迹等。

物证的收集。是指执法人员或者律师发现、提取、固定、保管和保全证物的专门活动。

文字书证。是指以文字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书证。

无罪证据。是指反驳控诉,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者是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以及减轻他们刑事责任的证据。

无罪推定。在无罪推定思想由理论上升为法律原则之后,人们在刑事诉讼领域研究这一原则,将无罪推定原则概括为四项基本规则:一是只有法院并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才能判定某人有罪,即定罪权归法院。

二是证明犯罪的责任由控诉方承担,通常是由警察和检察机关承担。三是罪疑从无,证明有罪的证据必须达到充分的程度,即达到使法院确信某人有罪的程度,否则仍然不能使"任何人"成为罪犯,后来被归纳为罪疑从无的规则。四是被告人有沉默权。不能强迫任何人作出对自己不利的供述。

无基础事实的推定。是有基础事实推定的对称,它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不仅适用于特定的诉讼案件,而且适用于其他任何情况。

X---行为意义上的证明。是证明行为,指证明主体根据已知事实查明案件事实的活动。

习惯法证据规则。是指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证据规则。

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刑事证据开示,又称刑事证据展示,是指刑事诉讼中的控辩双方在审判人员主持下,依法相互展示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证据的活动。

相关证据规则。是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它是证据规则体系中的一项基础性规则。询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

Y---原本。是指文书的制作人最初所制作的文书。

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的证据。所谓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是指证据是在案件事实的直接作用或影响下形成的;所谓直接来源于原始出处,是指证据直接来源于证据生成的原始环境。正是由于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因而又被称作从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或原生证据。

依申请的司法认知。是指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的司法认知。

依职权的司法认知。是指法院主动采取的司法认知。

优势证据标准。是指执法人员认定案件事实成立的可能性大于其不成立的可能性的标准。

影印本。是指运用影印技术、将原本、正本摄影或复印而形成的文书。

译本。是指运用其他国家或民族的文字将原本或正本翻译而形成的文书。

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因而又称为人证。

运用证据的规则。是指诉讼各方在运用证据时必须遵守的规则,是一种动态的规则。

意见证据规则。英美法系国家的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只能陈述自己亲身感受和经历的事实,而不得陈述对该事实的意见或者结论。

有罪证据。是指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是加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据。由于它是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证据,所以叫做有罪证据。

Z---证据。就是指证明的凭证,用已知的事实来证明未知的事实。

证据本身的规则。是指关于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能力的规则。

证据保全。证据保全即证据的固定和保管,是指为了防止特定证据的自然泯灭、人为的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因而,在收集时、诉讼前或诉讼中用一定的形式将证据固定下来,加以妥善保管,以便司法人员或律师在分析、认定案件事实时使用的一种措施。

证据裁判原则。又称证据裁判主义,其基本含义是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随着诉讼理论的发展,证据裁判原则的内容不断的发展与充实。)

证据的关联性。指证据必须同案件事实存在的某种联系,并因此对证明案情具有实际意义。

证据的合法性。也叫证据的许可性。合法性是指证据只能由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收集、固定、保全和审查认定。

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事实必须是伴随着案件的发生、发展的过程而遗留下来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证据的审查、判断。是指司法人员对于收集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和鉴别,找出它们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找出证据材料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从而对案件事实作出正确认定的一种活动。

证据方法:是指诉讼中可以作为调查对象的有形物,例如物证、书证、各种人证等。

证据法的原则:是指在运用证据的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的准则。

证据开示制度:是指诉讼当事人或诉讼外第三人所掌握的事实材料,只要与案件有关,除享有秘密特权保护的以外均应向对方当事人披露,任一方当事人均享有要求对方当事人及诉讼外第三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权利的制度。

证据力。又称证据能力、证据的适格性,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

证据法律制度。证据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各种法律法规中与证据有关的规定和规则的总称,是国家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和特征必然要受国家法律制度乃至政治制度的影响。

证据规则:是指确认证据的范围、调整和约束证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证据法的集中体现。

证据能力规则。是指确认和调整证据的范围和资格的行为规则,其中心内容是什么样的事实材料可以作为证据采纳。

证据学。是研究在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和其他法律事实以及相关法律规范的学科。

证据学的研究对象。在狭义上,由于证据在各种诉讼活动中的运用最为广泛也最具有代表性,又由于各种证据规则大多产生于诉讼制度的发展进程之中,所以,这一学科经常被称为“诉讼证据学”或“诉讼证据法学”。在广义上,证据学的研究对象除了诉讼活动中的证据之外,还包括司法、执法、仲裁、公正、监察等活动。

证据学体系。就是将证据学的研究对象具体化之后,按照一定相互关系和内在联系进行研究和阐述的科学系统,简言之,就是证据学的组织结构。

证据原因:是法官对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是否属实形成的心证的原因。

证明。是指诉讼主体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运用已知的证据和事实来认定案件事实的活动。有时又称为“司法证明”。(就是用已知的事实和原理,证实未知事项的活动。)

证明标准。证明标准又称证明要求、证明任务,是指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其所依据的证据对案件的证明需要达到何种程度才能据以定案。)证明对象。证明对象也就是证明的客体,即要件事实或者待证事实,它是法律规定的司法人员为正确处理案件必须查明的案件事实。(是证明活动中需要证明的事实,又称待证事实或者要证事实。)

证明方法:证明方法包括逻辑推理、司法认知、推定等。

证明负担:是指当事人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结果,能够说服事实认定者,包括陪审团和没有陪审团审判时法官,对该责任的负担者作出有力的认定。的可信性、可靠性和可采性。证明力。又称证据的证明能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亦即人证据证明行为规则。是指有关证据的制作、调查收集、审查、判断和举证、质证的行为规范。

证明责任是指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收集或者提供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者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证人证言。是指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办案人员所作的有关案件部分或全部实施的陈述。

证人资格: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具有可以成为诉讼中的证人的法律资格。

示范证据规则。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或者社会组织拟定或者推荐的证据规则。

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不利于已的案件事实的承认,可分为诉讼上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

自由心证原则:是指“证据之证明力,通常不以法律加以拘束,听任裁判官之自由裁量”自由心证是以证据的存在为前提,而不是以单纯的“自由”心证而认定事实。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指一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进行自由判断,并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制度。(它是资产阶级思想革命的产物,是资产阶级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

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直接推定。是指不需要证明前提事实所产生的推定。它的功能在于确定举证责任首先由谁负担。

直接言词原则。是现代法制国家普遍遵循的诉讼原则。其含义是指要求一切证据材料都必须在法庭上以直接、口头的方式进行陈述、讯问、审查和辩论的诉讼原则,由直接原则与言词原则合并而来。

正本。是指照原本全文抄录或印制并与原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

质证法。也叫"对质",是指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和指挥了解该事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特定的案件事实或者证据事实进行互相询问、反驳和辨认的方法。

最佳证据规则。当事人主义的另一重要原则,就是为了保证被告人获得公平的审判,防止错误认定案件事实,所以所有证据资料,不但要具有相关性,而且力求确实。“最佳证据规则”就是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而产生的。

甄别法:是用于对收集的证据,逐一地进行单个审查和鉴别。

证据法名词解释

证据法名词解释: 1、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 2、证据法:是指司法机关和诉讼当事人等运用证据确定案件事实真伪时应遵循的法律规。 3、诉讼证明:是指在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事实真伪的过程或结果。 4、证据法学: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和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证明和认定。案件事实或其他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学科,是现代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关于证据的法律规和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运用证据证明和认定。案件事实或其他法律事实的规律、方法和规则的学科,是现代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5、诉讼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的证据,能够拿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的证据。 6、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 7、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客观的联系。 8、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 9、物证:是以其存在状况、外部特征或属性来了挥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 10、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物品。11、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电脑和其他科学技术设备储存的电子音像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12、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在诉讼过程中就其感知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述。 13、当事人述:是指民事、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人民法院所作的述。 14、被害人述:是指遭受犯罪行为直接的人就其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述。 15、鉴定结论:是由鉴定人接受委托或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诉讼中所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测、分析、判断后,所作出的结论性意见。 16、勘验笔录:是指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或尸体,由特定专门机关的办案人员依其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勘察、检验而制作的实况记录。 17、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生理状态而对他们的人身进行检查和观察而制作的实况记录。 18、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对现场情况所作的笔录。 19、本证:是指能够证明当事人主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20、反证:是指能够证明当事人主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 21、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的证据。 22、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经过合理的推理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23、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未经中间环节传播的证据。 24、传来证据:是指经过一定的中间环节,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 25、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述形式来表现证据事实的证据。 26、实物证据:是指以客观存在的物品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表现形式的证据。 27、控诉证据:凡是能够证明犯罪行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话的证据。 28、辩护证据:凡是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未实施犯罪行为或虽然实施犯罪行为但具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证据。 29、证据概念: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 30、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收集证据必须依法进行,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31、最佳证据规则:以文字材料的容证明案情时,必须提交该文字资料的原件。

12春专升本《大学语文》模拟题(开卷)_3

12春专升本《大学语文》模拟题(开卷) 一. 名词解释 1.《战国策》:国别体史书;西汉刘向;战国史料;纵横家思想 2.《谏逐客书》:秦国李斯;人才制度;养士之风;吕不韦;郑国渠事件 3.唐宋八大家:唐代古文运动,韩愈、柳宗元;宋代诗文革新运动,欧阳修、三苏、王安石、曾巩,中国古代第二个写作散文的高潮 4.契诃夫:十九世纪,俄罗斯作家,批判现实主义,尤其以短篇小说知名,代表作举例 5.李斯:法家代表人物;秦相;谏逐客 6.莫泊桑:法国,十九世纪著名小说家,拜福楼拜为师,成名作《羊脂球》,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的杰出代表,“短篇小说之王” 二. 古文翻译。将下面这段文字译成通顺、流畅的现代汉语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如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曰:“无庸,将自及。”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 公曰:“不义不暱,厚将崩。”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夫人将启之。公闻其期,曰:“可矣。” 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左传·郑伯克段于鄢》) 略 三. 简答题 1. 阅读分析茅盾先生的《香市》,请简析“香市”的含义是什么?作者写这篇文章想表达什么样的主题思想?写作上有什么主要特色? “香市”是庙会式的临时市场,主题思想:大革命后农村经济的凋敝及其对市镇的影响;中国经济向半殖民地半封建转变,农民的贫困。写作特色:即小见大;对比反衬;场面描写 2. 莫泊桑在著名的短篇小说《米隆老爹》中,在短篇小说写作的艺术上,有哪些重要特色?举小说中实例进行分析 一、倒叙手法;二、叙述人称富于变化(一三人称转换);三、肖像描写;四、细节描写;五、个性化的语言 3. 谈谈韩愈的生平经历和文学主张(略) 四. 阅读分析题 (一)阅读下面这段文字,回答问题 居久之,孝景崩,武帝立,左右以为广名将也,于是广以上郡太守为未央卫尉,而程不识亦为长乐卫尉。程不识故与李广俱以边太守将军屯。及出击胡,而广行无部伍行陈,就善水草屯,舍止,人人自便,不击刁斗以自卫,莫府省约文书籍事。然亦远斥侯,未尝遇害。程不识正部曲行伍营陈,击刁斗,士吏治军簿至明,军不得休息,然亦未尝遇害。不识曰:“李广军极简易,然虏卒犯之,无以禁也;而其士卒亦佚乐,咸乐为之死。我军虽烦扰,然虏亦不得犯我。”是时,汉边郡李广、程不识皆为名将,然匈奴畏李广之略,士卒亦多乐从李广,而苦程不识。程不识孝景时以数直谏,为太中大夫,为人廉,谨于文法。 1. 这段文字出自哪篇课文?主要在谈论什么问题? 2. 在这段文字中,作者运用哪两种手法塑造人物形象?各自起到什么作用? 3. 把“不识曰”至“而苦程不识”一段译成现代汉语。 (一)1.这段文字出自汉代历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的《史记·李将军列传》,作为一代名将,李广和程不识的对比 2.对比手法,性格、治军方法、各方面对他们俩的评价 3.把“不识曰”至“而苦程不识”一段译成现代汉语。(略) (二)阅读下面这段文字,回答问题 【正宫】【端正好】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 【滚绣球】恨相见得迟,怨归去得疾。柳丝长玉骢难系,恨不倩疏林挂住斜晖。马儿迍迍的行,车儿快快的随,却告了相思回避,破题儿又早别离。听得道一声去也,松了金钏;遥望见十里长亭,减了玉肌:此恨谁知? (红云)姐姐今日怎么不打扮?(旦云)你那知我的心里呵?(旦唱)

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名词解释

第十二章 一、国内生产总值是指一国或一定地区在一定时间内运用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物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的总和。这一定义包含以下六个方面的规定: 1、GDP是一个市场价值的概念。 2、GDP测度的是最终产品的价值(包括有形的物质产品与无形的劳务),中间产品价值不计入GDP。 3、GDP是一定时期内(往往为一年)所生产而不是所售卖掉的最终产品价值。 4、GDP是计算期内生产的最终产品价值,是流量而不是存量。流量是时期数,存量是时点数;流量来自存量又归入存量。 5、GDP是一国范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从而是一个地域概念。 6、GDP一般仅指市场活动导致的价值。 二、1、名义GDP是指用生产物品和劳务的当年价格计算的全部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 2、实际GDP是指用从前某一年作为基期的价格计算出来的全部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 三、GDP的局限性:1、不能反映社会成本。2、不能反映经济增长方式付出的代价。3、不能反映经济增长的效率和效益。4、不能反映人们的生活质量。5、不能反映社会收入和财富分配的状况。 第十三章 1、均衡产出是指和总需求相等的产出。也就是经济社会的收入正好等于全体居民和企业想要有的支出,即总需求与总供给相等时的产出水平。 2、边际消费倾向:MPC表示增加或减少的消费量与增加或减少的收入之比率。 3、平均消费倾向:APC指任一收入水平上消费支出在收入中的比率。 4、从家户消费函数求取社会消费函数时,要考虑一系列限制条件。 ⑴国民收入分配的不同。这将导致不同收入阶层的MPC不同。 ⑵政府的税收政策; ⑶公司未分配利润在利润中所占的比例。 5、棘轮效应:消费者易于随着收入的提高而增加消费,但不易于随着收入的降低而减少消费,以致产生有正截距的短期消费函数。 6、示范效应:指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要受周围人们的消费水准影响。 7、影响消费的因素(1)、收入变动(2)、利率变动(3)、价格水平(4)、收入分配(5)、社会保障制度 8、(1)投资乘数:指收入的变化与带来这种变化的投资支出的变化的比率。 (2)政府购买支出乘数:收入变动对引起这种变动的政府购买支出变动的比率。 (3)税收乘数:收入变动对引起这种变动的税收变动的比率。 (4)政府转移支付乘数:指收入变动对引起这种变动的政府转移支付变动的比率。 (5)平衡预算乘数指政府收入和支出同时以相等数量增加或减少时国民收入变动对政府收支变动的比率。 9、乘数作用大小的限制条件:(1)是社会中过剩的生产能力的大小 (2)是投资和储蓄决定的相互独立性 (3)是货币供给量增加能否适应支出增加的需要 (4)是增加的收入不能用于购买进口货物,否则GDP增加会受到限制。 第十四章 1、资本边际效率(MEC)是一种贴现率,这种贴现率(也代表投资的预期收益率)使一项资本品的使用期内各个预期收益的现值之和正好等于该资本品的供给价格或重置成本。

监督学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1.监督:监督是指为维护公共利益,法定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实施检查、督导和惩戒的活动。 2.人民主权理论:人民主权理论是指在自然法与社会契约的基础上,国家是人民让渡自己的权利交由国家统一行使而产生的,因此国家只是人民主权的委托管理者,人民拥有最高主权并通过立法权来表达“公意”,对国家管理权力的行使进行监督与制约。 1、监督:监督是指为维护公共利益,法定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 实施检查、督导和惩戒的活动。 2、监督的功能:监督的功能是指在监督过程中,监督本身所具有的、普遍存在并起决定作用的惩戒、 制约、参与、预防、促进和反馈等功能。在监督过程中,各项功能共同发挥着作用,形成整体性的功能体系,有效地发挥监督的作用。 3、事前监督:事前监督是指在某种公共管理活动开展之前,监督部门围绕公共管理主体的决策行为进 行的监督检查。事前监督工作主要体现为分析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可靠性。事前监督是一种宏观的、高层次的监督检查,如何构建一个参与决策的监督机制是实施事前监督的关键。 4、事中监督:事中监督是指对监督对象在执行政策,履行职责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也叫跟踪监察。其 基本的管理理念是过程管理理念,即过程决定行为的最终的结果。其主要形式是现场监督和跟踪监督。 监督部门参与到公共管理活动之中,在参与中实施监督。 5、事后监督:事后监督,也称之为结果监督。是对公共管理行为完结以后进行的监督活动,是对公共 管理行为结果的监督。通过事后监督可以总结经验教训,建制堵漏,评估政策效果的优劣,事后监督还具有较强的鉴戒功能。 6、人民主权理论:人民主权理论是指在自然法与社会契约的基础上,国家是人民让渡自己的权利交由 国家统一行使而产生的,因此国家只是人民主权的委托管理者,人民拥有最高主权并通过立法权来表达“公意”,对国家管理权力的行使进行监督与制约。 7、议行合一理论:议行合一理论是指立法权和行政权同属于一个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由人民直接或 间接选举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机关产生,并对人民代表机关负责,受人民代表机关监督。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不是分权关系,而是基于职能不同的分工关系,其他国家机关隶属于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不受其他国家机关的制约,只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8、三权分立理论:三权分立理论简单而言就是为了防止专制和权力被滥用,在政体组成要素职能分工 基础上,建立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理论。三权分立理论对于监督实践的重要意义在于确立了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机制。 9、多元民主理论:多元民主理论认为在现代民主社会中,国家不再是唯一的权力中心,社会中存在着 大量利益各异的自治社会组织和集团与国家共享权力,利益集团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和影响政治决策的制定,从而制约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实现控制。多元民主理论的监督机制是公民通过利益集团参与政治活动,从而打破国家作为唯一权力中心的垄断和单边控制,建立社会制约权力的双边控制机制,从而实现新型的权力分配和制衡关系,对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 10、协商民主理论:协商民主理论是指在多元社会条件下,为了实现和推进公民有序的直接政治参与而 建立公共协商机制。在公共协商过程中,自由平等的公民可以通过与政府官员之间就政策等问题进行对话与讨论,最后达成共识,从而赋予立法与决策的合法性。协商民主理论的核心要素为协商与共识,其承认协商在国家和社会事务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及协商过程对于公共决策制定、权力与利益分配的必要性。 11、一台三院:唐代沿袭隋制在中央设御史台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置御史大夫为台长;御史中丞为副 职。御史台下属有台院、殿院、察院等三院。御史大夫、中丞及三院监察官各有其职掌,职责分明。宋代大体沿袭了这一制度。 12、都察院:明清两代的中央监察机关。明代都察院与六科给事中两个系统并立。都察院设左、右都御 史各一人,为都察院长官,其下设监察御史,负责各方面监察事务。清代将六科给事中隶于都察院,实行单一的监察体系。 13、谏诤:谏诤制度是指对君主言行违失的直言批评,规劝其改正错误,是对皇帝廉政与勤政的有限度 的监察。谏诤制度是监督君主决策缺失的重要机制,是中国古代国家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14、香港廉政公署: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于1974年,是世界著名的监察机构,在反腐肃贪方面成效显著。 廉政公署的长官为廉政专员,下设执行处、防止贪污处、社区关系处等业务部门。分别负责接受举报,

证据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证据法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传闻证据规则 陈述主体将非亲身感知所得的事实运用以证明争议问题的陈述,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2、证明力 是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用如何。 3、举证时限 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和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证明其主张的相应证据,逾期不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权的法律后果的一项民事诉讼制度。 4、举证责任倒置 指对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权利主张由否认主张成立或否定其部分事实构成要件的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的一种证明责任的分配方式。 5、沉默权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可以对有关官员的提问保持沉默或拒绝回答。不因此而受到强迫,也不因此而受到不利的推论;有关官员则有义务在提问之前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有享有此项权利。 6、法定证据制度 指法律根据各种证据的不同形式,对其证明力大小,以及如何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预先明文规定,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据此作出判决,而不得自由评断和取舍。 7、意见规则 证人只能就其凭知觉直接感知的事实提供证言。一般而言不发表依其直接观察得出的推断或意见。 8、反证 指一方当事人为了推翻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而提出的相反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9、本证 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用以证明他所主张的事实存在的依据、 10、证据能力 指某一材料能够用二严格的证明的能力或者资格,亦即能够被允许作为证据加以调查并得以采纳的能力或资格。 11、自白规则 只有基于被追诉的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自白才具有证据能力。缺乏任意性或具有非任意怀疑的口供,不具可采性。 12、毒树之果 通过违法证据取得的相关线索获得的证据。 13、司法自认 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所作的承认对方所主张的事项为真实的意思表示,具有免除对方当事人举证责任和约束法院、当事人的效力。 14、自认 指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所主张的不利于己的事实承认其为真实或者对他方的诉讼请求加以认诺的意思表示。 15、鉴定结论 指由鉴定人接受委托或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诉讼中所小腹的某些专门问题进行检测,分析,判断后所出具的结论性书面意见。 16、证明对象

经济学名词解释整理版

1、通货膨胀税:政府因向银行透支、增发纸币来弥补财政赤字,降低人们手中货币的购买力。它一般是市场经济国家政府执行经济政策的一种工具。 2、财富效应(也称庇古效应或实际余额效应):认为如果人们手中所持有的货币及公债等资产的实际价值增加而导致财富增加,人们更加富裕,就会增加消费支出,因而将进一步增加消费品的生产和增加就业。 3、全要素生产率(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衡量单位总投入的总产量的生产率指标。分子是总产出(即,CDP),分母是资本、劳动和资源的加权平均数。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率常常被视为科技进步的指标。全要素生产率的来源包括技术进步、组织创新、专业化和生产创新等。产出增长率超出要素投入增长率的部分为全要素生产率(TFP,也称总和要素生产率)增长率。 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首先,经济增长是构成生产能力的诸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决定生产能力的各种因素都影响着经济增长;其次,经济增长是整个社会发展过程的一部分,对社会发展有影响的因素也会影响到经济增长。美国经济学家丹尼森将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分为两大类:总投入量(即劳动和资本的要素投入量)以及单位投入量的产出量(即全要素生产率),其他(诸如土地、非正常因素、农业气候、劳动争议、需求强度)可以略而不计。由于全部要素生产率可以全面反映生产效率的变化,体现了技术进步的作用,因此,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常被用以表示技术进步的速度,而且在分析经济增长因素时,也常常用技术进步替换全部要素生产率这一概念。 3、流动性偏好陷阱或凯恩斯陷阱(Keynes trap):当利率极低,人们会认为这种利率不大可能再降,或者说有价证券市场价格不大可能上升而只会跌落时,人们不管有多少货币都愿意持在手中,这种情况被称为“凯恩斯陷阱”或“流动偏

监督学名词解释

3、监督 (3) 4、监督的基本原则 (3) 5、监督学 (3) 6、政治原罪思想 (3) 7、法治主义监督思想 (3) 8、自由主义监督思想 (3) 9、人权理论 (3) 10、分权制衡理论 (3) 11、议行合一理论 (3) 12、新滥用权力理论 (3) 13、御史府 (3) 14、《刺史六条》 (3) 15、一台三院 (3) 16、风闻弹事 (3) 17、唐代十道监察区 (3) 18、台谏合一 (3) 19、都察院 (4) 20、巡按御史 (4) 21、科道合一 (4) 22、谏诤 (4) 23、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4) 24、法律监督 (4)

28、质询与询问 (4) 29、执法检查 (4) 30、特定问题调查 (4) 31、党监督 (4) 32、党组织的监督 (4) 33、党的代表大会的监督 (4) 34、党的委员会的监督 (4) 35、党委常委会的监督 (4) 36、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 (5) 37、党员监督 (5) 38、检查机关监督 (5) 39、职务犯罪 (5) 40、侦查监督 (5) 41、侦查活动监督 (5) 42、审查批捕 (5) 43、审查起诉 (5) 44、刑事审判监督 (5) 45、刑事审判活动监督 (5) 46、刑事抗诉 (5) 47、审判监督 (5) 48、刑事审判监督 (5) 49、行政审判监督 (5)

53、死刑复核 (5) 54、行政行为 (5) 55、抽象行政行为 (6) 56、具体行政行为 (6) 57、行政行为 (6) 58、行政主体 (6) 59、无效行政行为 (6) 60、行政诉讼 (6) 61、行政赔偿 (6) 62、行政监督 (6) 63、层级监督 (6) 64、行政监察 (6) 65、审计监督 (6) 66、行政复议 (6) 67、人民政协监督 (6) 68、党派监督 (6) 69、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6) 70、社会监督 (6) 71、公民监督 (6) 72、特约监督员制度 (6) 73、舆论监督 (7) 74、议会监察专员制度 (7)

名词解释——语文

四始六义:《诗经》有四始,关于此“四始”各家说法不一:一、一般指“风”﹑“小雅”﹑“大雅”﹑“颂”的首篇。《史记.孔子世家》:“《关雎》之乱以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二、指“风”﹑“小雅”﹑“大雅”﹑“颂”。《<诗>大序》:“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大小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是谓四始,《诗》之至也。”孔颖达疏引郑玄《答张逸》云:“四始…风?也,…小雅?也,…大雅?也,…颂?也。此四者人君行之则为兴,废之则为衰。”三、指“大雅”的《大明》,“小雅”的《四牡》﹑《南有嘉鱼》﹑《鸿雁》。《<诗>大序》:“是谓四始。”孔颖达疏:“《诗纬泛历枢》云:…《大明》在亥水始也;《四牡》在寅木始也;《嘉鱼》在巳火始也;《鸿雁》在申金始也。?……《纬》文因金﹑木﹑水﹑火﹑有四始之义以《诗》文托之。” 《诗经》的“六义”。最早记载于《周礼·春官》,汉代《毛诗序》中明确提出:“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对于“六义”的解释,有着一个历史发展过程。唐代孔颖达提出了“三体”“三法”的说法,也就是将“六义”分为两组,“风”“雅”“颂”这三者是指体裁,“赋”“比”“兴”这三者是作法。 歌行体:“歌行”是我国古代诗歌的一种体裁,是初唐时期在汉魏六朝乐府诗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刘希夷的《代悲白头吟》与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的出现,可说是这种体裁正式形成的标志。 明代文学家徐师曾在《诗体明辨》中对“歌”、“行”及“歌行”作了如下解释:“放情长言,杂而无方者曰歌;步骤驰骋,疏而不滞者曰行;兼之者曰歌行。” 《辞海》注曰:“行”是乐曲的意思;“歌”与“行”名称虽不同,但并无严格的区别,后来就有“歌行”一体。 风骚:1.指《诗经》和《离骚》。风指《诗经》中的《国风》,骚指《楚辞》中屈原的《离骚》,后来泛指广义文化;在文坛居于领袖地位或在某方面领先叫独领风骚。永明体:永明是南朝齐武帝的年号,“永明体”亦称“新体诗”,这种诗体要求严格四声八病之说,强调声韵格律。这种诗体的出现,对于纠正晋宋以来文人诗的语言过于艰涩的弊病,使创作转向清新通畅起了一定的作用。对“近体诗”的形成产生了重大影响。建安风骨:建安风骨是以曹氏父子为中心形成的文人集团所表现出的共同的文学倾向,他们高扬政治理想,展示强烈个性,具有浓郁的悲剧色彩,展现了东汉末年动荡的时代,形成了慷慨激昂、刚健有力的诗歌风格,所以被称为“建安风骨”,代表人物主要有“三曹”、“七子”和蔡琰等。

新制度经济学部分名词解释和简答

新制度经济学 第一章绪论 名词解释 新制度经济学:是以经济学方法研究制度的构成、运行、演进及其影响的经济学。 机会主义行为:是指人具有随机应变、投机取巧、为自己谋取更大利益的行为。 不完全理论理性:诺思认为,人的理性不完全的含义:一是环境是复杂的,在经济活动交易中,人们面临的是一个复杂的、不确定的世界,而且交易越多,不确定性就越大,信息也就越不完全。二是人对环境的计算能力和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人不可能无所不知。 单选 BBBCDCB 简答题 1、新制度经济学是怎样产生的? 1937年科斯的《企业的性质》一文首次“发现”了交易费用,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产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60年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提出了著名的“科斯定理”,揭示了制度对资源配置的重要意义,标志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形成。 2、新制度经济学研究对象是什么? NIE是以经济学方法研究制度的构成、运行、演进及其影响的经济学。 (1) NIE对制度的构成、运行、演进及其影响的研究所使用的是“经济学”方法。 (2) NIE重点研究的是“制度的构成、运行、演进及其影响”。NIE不仅要对所有制度的构成、运行、演进及其影响的共性进行深入的研究,而且十分关注经济生活中对经济绩效至关重要的一些具体制度(如产权、契约、企业、国家等)的构成、运行、演进及其影响。 5、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关于人的行为假设有何修证和扩展? (1)对经济人假设的扩展——人既有利己主义的一面,也有利他主义的一面 (2)从合理利己到机会主义行为及诚信假设的提出 (3)从完全理性到不完全理性的行为假设 7、新制度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有什么联系? A 新制度经济学坚持新古典经济学个人理性主义前提下的均衡分析框架,坚持偏好、技术、禀赋三大结构,坚持完全竞争的工具性假设。 B 引入交易成本范畴,拓展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 C 运用传统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对经济制度作局不能均衡分析和比较静态分析,以效率为标准,解释制度产生的原因及其变迁根据。 概括为:新制度经济学利用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去分析制度问题,但是这种利用并不是一种简单的、照搬式的应用,而是一种修正、有发展的运用。 威廉姆森指出:“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他们正在做的乃是对常规分析的补充,而不是对它的取代”。 8、新制度经济学与旧制度经济学是什么关系? 差别:价值判断标准不一样、研究对象的把握不同、对新古典经济学的态度不同、在理论一般性方面的区别 创新:分析方法上的创新、理论体系上的创新、基本理论范畴上的创新、研究领域方面的创新 关系:新制度与旧制度经济学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研究纲领,有着各不同的硬核和保护带,他们之间不存在“修正”关系。虽然新制度经济学与旧制度经济学有着相同的研究对象——

监督学名词解释

监督学名词解释 1.【层级监督】是基于行政系统上下级隶属关系而实行的自上而下的监 督,这是行政监督中最经常、最主要、最有力的监督形式。 2.【党内监督】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专门的监督机关和党员,按 照宪法、法律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进行的监督。 3.【党员监督】指广大党员作为监督主体对各级党的组织和其他党员进 行的监督。党员监督的内容是监督对象的行为是否符合党章和党的其他规章制度的要求。党员的监督是党内监督最基本的形式,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党员监督的依据是党章和党的其他规章制度。 4.【都察院】明清两代的中央监察机关。明代都察院与六科给事中两个 系统并立。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为都察院长官,其下设监察御史,负责各方面监察事务。清代将六科给事中隶于都察院,实行单一的监察体系。 5.【二审监督制度】指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根据上诉、抗诉,对第 一审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第二次审理的法律监督制度。 6.【法治主义监督思想】认为,法律至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 于法律之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而不能享有特权;通过制定宪法、法律为权力行使划定明确边界,并保护和扩大个人的自由权利;防止腐败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而以法律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约权力的制度形式。法治主义监督思想是三权分立与制衡理论的重要思想来源,是西方各国监督制度的重要思想基础。 7.【分权制衡理论】认为,一切握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所以立 法、行政、司法等三种权力必须分别交由不同的人和不同的机构来行使。防止权力滥用的途径就是使每个人和每个机构掌握的权力都有一定的界限,使权力的运用到此必须停止。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8.【公民监督】是指公民基于宪法赋予的权利,通过批评、建议、举报、 申诉、控告等方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和个人品性所作的监督,这种监督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社会主人”对“社会公仆” 的监督。 9.【国民请求监察制度】是韩国为了加强国民对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的 监督实行的一项监察制度。凡公共机关的事务处理因违法或腐败行为,对公共利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时,受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提请监 察院进行审计监察。 10.【监督理论】是监督思想不断发展、完善的结果,是相关观点与主张 经过长期论证、推理、演绎、归纳后所形成的有关监督活动的基本的、 系统化的原理。监督理论可以用来解释和指导监督实践。 11.【监督思想】是人们在长期的监督实践中,通过对监督活动的观察和 思考而产生的有关监督的主张与观点; 12.【谏诤制度】是指对君主言行违失的直言批评,规劝其改正错误,是 对皇帝廉政与勤政的有限度的监察。谏诤制度是监督君主决策缺失的 重要机制,是中国古代国家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13.【美国独立检察官】是专门对某一高级行政官员的贪污受贿或其他违 法失职行为进行调查起诉的临时性官员,其起诉对象包括总统、副总 统、各部的正副部长及相应职务的官员等。法律赋予独立检察官很大 的权力,该制度的实施大大加强了对政府高级官员的调查监督力度。 14.【人大工作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对行政机 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以及本级人民代表 大会对同级常务委员会、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下级人 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 15.【人大监督】亦称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 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下级人民代 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所采取 的了解、审议、督促和处置的行为。 16.【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查证某个重 大问题而依照法定程序成立专门的调查委员会开展调查,并作出调查 报告。特定问题调查是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 法定的调查方式,它一般针对重大决策失误、司法腐败和在社会上产 生了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进行。 17.【人大执法检查】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了维护法律 的尊严,促进法律的贯彻执行,对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决定 贯彻实施的情况进行的检查监督活动。 18.【人民主权理论】从国家起源出发,确定了国家权力的地位,将国家 权力置于人民主权即立法权之下,找到了人民对国家权力监督的必然 性与合理性。人民主权理论中的全民公决、权力监督、法律至上等内 容,都是对权力被滥用的防范和补救措施,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内 容和特征。 19. 20.【社会监督】指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政治权利以 批评、建议、检举、申诉、控告等方式对各种政治权力主体进行的监 督。通过这种监督,增加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遏制行政权力 行使过程中的贪污受贿、违法违纪等行为,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 人员在行政执行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法律和决策,认真 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失职、渎职行为。 21.【社团监督】又称为“社会团体监督”,是指各种社会团体(组织)从 各自利益出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以及个人品行所进 行的广泛监督。 22.【审查批准逮捕】简称审查批捕或审查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 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等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 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的一种诉讼活动。审 查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权,也是人民检察 院开展侦查监督的有效途径之一。 23.【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 政府职能部门的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等 的财务收支情况所进行的一种专门稽查、审核活动,目的是严肃财经 纪律,预防和纠正违法犯罪。 24.【特约监督员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依法聘请特定公民兼职履行相 应民主监督职责的一项监督制度,包括特约监察员、特约教育督导员、 特约税务监察员、特约审计员等。特约监督员是现时期实施民主监督 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特约监督员参与政府的有关工作,也为民主党 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找到了一条具体途径。 25.【网络舆论监督】是指人民群众(网民)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家和社会 公共事务,评价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监督国家机关的 各项活动,揭露国家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作为现代信息技术与我国 社会主义民主相结合的必然产物,网络舆论监督是舆论监督的新型方 式,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和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 26.【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于1974年,是世界著名的监察机构,在反腐肃 贪方面成效显著。廉政公署的长官为廉政专员,下设执行处、防止贪 污处、社区关系处等业务部门。分别负责接受举报,调查核实有关贪 污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指控;审查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制度和工作程 序,提出建议,以纠正可能出现贪污的工作方式;社区关系处负责向 市民宣传贪污的危害,以取得市民对反贪工作的支持与合作。

证据法学复习要点

第一单元 1.名词解释 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 证据法:是指司法机关和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真伪是应遵循的法律规范。诉讼证明:是指在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真伪的过程或结果。 证据法学:是专门研究诉讼证明问题的法律科学。 2.简答题 (1)简述证据法的功能。 答:1证据法保障当事人的平等诉讼主体地位。2证据法约束法官的遗志,确保法官正确对待当事人,并依法行使审判权。3证据法为裁判提供政党的依据和内容。 (2)简述证据法与宪法的关系。 答:宪法是证据立法和运行的根本法律依据。证据法受宪法指导,首先是指证据法目的的设立是在宪法所确立的框架内进行的,或者说证据法的目的在于激励保障宪法所确立目的或价值。这一点须始终贯彻证据的立法和证据法的运作之中。其次是指宪法在承认国民主权的同时,也保障国民享有自由、诉讼权、财产权及生存权。而证据法就是通过具体的证据规则在其中范围内竭力保障上述基本权的实现。 (3)证据法与诉讼的关系是怎样的?P 答:证据法的具体运作环 境是诉讼,其立足点和宗旨直接在于为诉讼裁判提供事实根据。诉讼基本构造与证据法在内容和特征上紧密相关。诉讼法关涉诉讼的整个方面,除了规范证据的运用或诉讼证明活动外,还包括诉讼管辖、当事人、诉讼程序等,而后一部分的内容通常不包含于证据法范畴。 (4)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答: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2.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3.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4.比较的方法。5.法律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5)如何发展我国的证据法学。 答:第一要处理好“怎样在我国实现诉讼证明和证据制度现代化”这个问题,至少从三个方面着手。1我们必须探究诉讼证明和证据制度现代化的涵义、内容和特征究竟是怎样的。2我们需要对自己的法律传统文化进行知识性的探究,对其内容、特征、发展和诉讼证明中所起的作用等进行详尽的描述和分析。3我们好药对中西证据制度和诉讼文化在碰面时可能会出现哪些问题进行哲学、文化和社会学方面思考。第二在看待和研究证据法的价值理性和价

大学语文名词解释

1、六义说:源自《毛诗序》,六义说实本于《周礼》,六义为风、雅、颂、赋、比、兴。风即《国风》,主要是各地方民歌;雅包括《大雅》、《小雅》,主要是周王朝京畿地区的歌曲;颂包括《鲁颂》、《商颂》、《周颂》,主要是宗庙祭祀的舞曲。 2、赋比兴:赋、比、兴都是《诗经》常用的艺术表现手法。赋者,直言之也,也就是直接敷陈。比者,以此物比彼物也,也就是比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物也,也就是兴发。 3、《楚辞》:战国中晚期产生于南方长江流域楚地的一种新型诗体,以屈原、宋玉等为代表作家,代表作品包括屈原《离骚》、《九歌》、《九章》等,因西汉刘向编辑《楚辞》而得名。 4、初唐四杰:指初唐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四位诗人,他们的创作活动都基本集中在高宗和武后时期,以出众的文才盛名当时。他们的诗歌都充满进取精神,有慷慨悲凉的感人力量,他们的创作给初唐诗坛吹进清新的空气,为变革齐梁以来的绮靡文风、开创唐诗的新局面有大功。 5、山水田园诗派:山水田园诗派是指以山水或田园为歌咏对象的诗歌流派,为山水诗歌奠定基础的南朝诗人谢灵运,为田园诗开创新局面的是东晋大诗人陶渊明,盛唐山水田园诗的代表主要是王维、孟浩然等。 6、边塞诗派:盛唐时重要诗歌流派,其代表诗人为高适、岑参等人,他们的诗歌多以边塞奇丽风光为描绘对象,也反映了戍边将士的建功立业、思念故土等思想情感,多有慷慨悲凉的情调。 7、韩孟诗派:韩孟诗派是指中唐以韩愈、孟郊为代表的诗歌流派,他们的诗歌进一步发展了杜诗奇崛的一面,力求瑰奇怪谲。他们除追求诗歌的雄奇怪异之美外,还大胆创新,或以散文章法结构诗篇,或在诗中大量使用散文句法,他们的“以文为诗”对宋诗有很大影响。 8、元白诗派:元白诗派是指中唐以元稹、白居易为代表的诗歌流派,他们重写实、尚通俗。他们发起新乐府运动,强调诗歌的惩恶扬善、补察时政的功能,语言方面则力求通俗易解。 9、花间词:花间词是指晚唐后蜀以温庭筠、韦庄为代表的词派,他们的词多以男欢女爱、相思离别为主要内容,其风格是香艳浓丽、婉约缠绵,他们的词大多被收入赵崇祚编辑的词集《花间集》中,故称。 10、豪放词:豪放词是指以苏轼和辛弃疾等爱国词人为代表的词派,他们的词摆脱了词为“艳科”的格局,在词的表现内容、境界方面均有所提高。视野广阔,气象恢宏,语言宏博,不拘音律。 11、婉约词:婉约词是指自花间词以下、以温庭筠、柳永、周邦彦等词人为代表的词派,他们的词表情达意一般崇尚含蓄婉转,充分发挥了词“专主情致”的特点。重儿女情长,委婉含蓄,结构深细缜密,音律婉转和谐,语言圆润清丽。 12、公安派:明代万历年间,以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三兄弟为代表的一个文学流派。

西方经济学名词解释汇总

B Balance of international payment 国际收支平衡表 某时期一国同外部世界的交易状况的报表,包括商品和服务的买卖、馈赠、政府交易和资本流动。 Balance of trade 贸易余额 国际收支中有关商品(或有形物品)进出口的部分。包括食品、资本品和汽车。如果包括服务和其他经常项目,则称为经常项目余额。 Balance of current account 经常项目余额 见贸易余额(balance of trade)。 Balance sheet 资产负债表 某时点一个企业的财务状况报表。其中资产列为一栏,负债加净资产在另一栏。每一项都以其实际的或估计的货币价值列出。由于净资产由资产减负债来定义,因此两栏的合计必须平衡。 Balanced budget 平衡预算 见平衡预算(budget,balanced)。 Bank,commercial 商业银行 一种金融中介。到目前为止,其突出的特点是允许客户对其所存人的款项随时随地签发支票来进行付款和提款。所有接受储蓄和支票存款的金融机构统称为储蓄机构。 Bank money 银行货币 由银行创造的货币,特别是指银行依据其准备金而成倍地扩大其支票帐户(M1的组成部分。) Bank reserves 银行准备金 见银行准备金(reserves,bank) Barriers to entry 进入壁垒 能够阻碍进入市场、导致竞争减弱或者行业内厂商数量减少的那些因素。例如法律规定、管制和产品差异等。 Barter 易货贸易 商品直接交换,而不需要使用任何物品充当货币或交易媒介。 Benefit principle(of taxation) (税收的)受益原则 认为税收与人们从政府活动中的受益应当成比例的原则。 Bond 债券 由政府或企业发行的有息证券,保证在未来特定日期还本付息。 Break-even point(in macroeconomics)(宏观经济学中的)收支相抵点 个人、家庭或社会团体的一种收入境况或收入水平。在该境况,所有的收入正好被用来消费(既没有正储蓄也没有负储蓄)。只有在更高的收入水平上才会有正储蓄。 Bretton woods system 布雷顿森林体系 见可调整钉住(adjustable peg)。 Broad money 广义货币 货币供给的一种形式或口径(也称M2,包括交易货币(M1)、银行储蓄帐户,还有其他类似交易货币的替代性资产。 Budget 预算

《监督学》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

《监督学》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 监督学作业1 时间:学习教材第一至第三章之后。 题目:勤政监督与廉政监督有什麽不同?应怎样完善我国的勤政监督? 形式:小组讨论(写出讨论提纲) 例文提纲,供参考: 1、廉政概念:从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视角进行考虑,即法律赋予公务人员相 应的职权,目的是为公共利益服务。廉政监督考量公务人员是否做到为政清廉公正,不贪不占。反之,如果出现职权异化,将职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则必然导致职权本身的廉洁性受到沾污,则可认定其行为是不廉政的。故廉政的对立面是贪污腐败;一是经济上的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弄权舞弊、中饱私囊;二是政治上的腐败,失职渎职、贪赃枉法、曲解案情、欺压群众等。 2、勤政的核心是效能,因此,衡量是否勤政的内在标准是国家机关及其公职 人员是否做到高效能。在经济学上,效能主要含义是指以投入与产出之比表示的效用。效能的含义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界定: 第一,效能是对公共管理活动的过程和结果的一种概括和评价。 第二,效能成本具有多样化属性。 第三,效能的构成要素体系。 3、应怎样完善我国的勤政监督? 第一,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使公共资源的配置更佳,也就是如何才能使公共资源配置达到珀累托最佳状态。 第二,在成本投入与产品产出上,使功能发挥更大、影响增加。 第三,构建友好的环境控制要素,完善机制要素,增强能力要素。 因此,勤政监督就是监督机关以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为标准,通过对公共管理活动效能要素的有效控制,保障和督导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高效施政。 监督学作业2 时间:学习教材四至六章之后。 运用监督学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知识,结合实际撰写一份调查报告。(1500字左右)。 以下例文运用中国廉政监督的防范机制理论和基本知识,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阐述防范贪官外逃机制的紧迫性。可供参考。 关于完善防范贪官外逃机制紧迫性的思考 防,本指堤防,用来制约水患。范,本指模子,用来检形。防、范连成一个词,引申为防备和禁阻。在廉政监督中,防范一词的含义是指国家监督机关为消

证据法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证据能力】: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 2、【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即相关性或关联性。 3、【相关性】:是指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 4、【可采性】:是指证据必须为法律所容许,才能作为证明案件中特定事实的依据,也称为证据能力。 5、【物证】:是指以其内在属性、外部形态、空间方位等客观存在的特征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和痕迹。 6、【书证】:是指在诉讼前形成的,以文字、符号、图形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文件或者其他物品。 7、【清白证人】:本身没有罪错也没有犯罪嫌疑的证人。 8、【污点证人】:是指犯罪活动的参与者为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与国家追诉机关合作,作为控方证人,指证其他犯罪人犯罪事实的人。 9、【电子证据】: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电磁记录物。 10、【证据保全】:是指对于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采取一定措施先行加以固定和保护的诉讼行为。11、【证据开示】:也称证据披露,是指在开庭审判前,控辩双方应将自己获得的证据材料展示给对方,使双方互相了解各自掌握的证据内容,为出庭参加诉讼做好准备的制度。 12、【质证】:是指在法庭的主持下,诉讼双方针对对方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 13、【认证】:是指法官对庭审中经过质证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依据规则、经验和逻辑确定其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一种诉讼活动。 14、【推定】: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由法院按照经验法则,从已知的基础事实推断未知的推定事实存在,并允许当事人举证予以推翻的一种证据法则。 15、【司法认知】:是指对于应当适用的法律或某一待认定的事实,法官依申请或依职权直接予以确认,而无需当事人对其予以举证证明的认证方式。 16、【证明标准】:是证明必须达到的程度和水平,是衡量证明结果是否合格的准则和标尺。 17、【证明责任】:是指证明主体为了使自己的诉讼主张得到法院裁判的确认,所承担的提供和运用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以避免对于己方不利的诉讼后果的责任。 18、【证明对象】:也称案件事实、待证事实,是指法律规定的,由当事人提出的,需要由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它是司法机关裁判的基础。特征:是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是法律规定的要件事实,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及诉讼性质密切相关,证明对象是需要证明的待证事实。意义:是诉讼证明的出发点和归宿、有利于司法机关正确处理案件、有利于当事人针对性的进行证明。 19、【司法推定】:是指法官在审判中,依据已查明的事实,运用经验法则,推认特证事实是否存在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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