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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付款及发票管理制度

湖北武铁山桥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工程劳务)合同、付款及发票管理制度目的:为规范公司各类采购货物(工程劳务)合同、付款及采购(或劳务)发票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内容:公司各类采购业务、工程劳务业务按实际情况不同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1)、预付款业务,(2)、货到付款业务,(3)、以货易货业务。

第一条、财务对合同管理规定

公司各类货物采购及工程劳务业务均需签订合同(对于零星办公用品的采购,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凭经部门经理核准的采购计划单进行采购,不需签订合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合同的签订及审批

1、采购业务合同:公司生产用各类材料物资及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的签订应由采购业务经办人经根据经批准的《采购计划单》及《采购合同价格申报单》进行。

《采购计划单》、《采购价格申报单》及《采购合同》按采购物资属性及价值不同由相应的领导审批:(1)、正常生产用直接原辅材料及机物料等低值易耗品采购由分管副总批准;(2)、技术改造、设备等固定资产采购,采购价值2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批准,超过2万元的由总经理批准。(3)、对于设立最低库存量的材料物资,由生产保障部提出《采购计划单》经保管员核实库存报分管副总批准后实施采购

2、工程劳务业务合同:公司所有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维修等接

受劳务业务,应提前签订工程劳务合同及工程预算表。合同额在2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批准,超过2万元的工作劳务合同由总经理批准。

(二)、合同内容填写要求

(1)、合同内容应按规范格式内容完整填写,合同中要特别约定发票事项(采购业务需分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接受劳务需取得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许可的劳务发票,并注明出具时限为收货后一个月内寄达)、详细品名规格单价、结算方式、结算时限、费用承担及供应商(服务商)帐号信息等内容。

(三)、合同的报送及执行

(1)、合同报送:各类采购及工程劳务合同由公司各分管业务责任人负责签订,报分管领导核准后由业务经办人将生效的合同报送一份到计财部材料会计处存,同时实施采购。

(2)、合同执行:所有采购合同业务均应由生产保障部实施采购,劳务合同由行管部执行实施,对于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特批的采购(工程劳务)业务除外。计财务部将按合同约定执行付款事宜,款项支付与否及支付方式原则上按合同规定正常办理。在付款时,除支付财务帐面应付帐款外,在提交用款申请的同时还应附有合同,对一次签定合同、同一价格多次进货的,在第一次进货时发票要附合同,在以后价格不变的业务发票后可不附合同,但要在价格发生变化时的第一笔业务发票后附有供货方的调价函。

(3)、计财部不受理涂改及未经公司总经理或有权签字副总签批的合同。

第二条、付款管理规定

采购(往来)付款业务流程图:业务经手人持用款申请(含附件)→1、计财部往来会计核实→2、申请人分管领导签字→3、财务负责人签字→4、总经理签批→5、财务出纳员付款

所有因采购货物、接受劳务的付款业务均需凭经核准的“用款申请”付款。“用款申请”由业务经办人出具,经计财部往来会计、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报财务及总经理审批后,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手续办理付款事宜。各采购业务经办人员应对所提交的用款申请中列示的收款人信息及帐号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提供收款人信息不真实造成财务误付款,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由采购业务责任人承担责任;因用款申请中收款人帐号信息错误造成退汇、退票的,该笔业务金融机构手续费由业务责任人个人承担,由此造成的误工误产及一切后果由业务责任人承担。所有付款业务的用款申请单,除第一次付款的新增供应商外,均需由业务经办人到财务部往来会计处查询并填写与收款单位帐面往来余额情况后方可继续下一流程环节。业务经办人在申请正常业务付款时需持“用款申请”依上述签批流程图顺序依次履行签字手续,如因总经理出差不能及时签批的,经财务负责人签批后付款;如属特殊业务付款,则由业务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批,最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后付款。出纳员在接到业务经办人交来的经财务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付款的用款申请时,按实际批复的付款金额及付款方式付款,如果批复付款栏及批复付款方式栏为空的,按申请付款金额及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1、预付款业务:无特殊情况,除采购生产急需材料业务外,其他预付款业务在未结算总货款或工程款前,不得预付全部价款。

预付款业务流程图:业务经手人持用款申请(含合同采购计划单等附件)→财务部往来会计核填帐面往来余额→分管领导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总经理签字→财务出纳员付款(1)、预付款业务付款手续:业务经办人员出具经分管经理、财务经理及总经理批准的用款申请附合同书、采购计划单,到财务办理支付款项手续。

(2)、对于预付货款的经济业务, 各物资采购及工程劳务部门必须慎重把关,确保与供应商业务关系良好,合同正常执行。对于财务帐面“应付账款”中连续半年出现未发生变化负数金额的业务单位, 由各物资采购部门业务经办人负责将款项追回, 以避免公司利益受到损失(预付工程款不在此内)。

2、货到付款业务:原则上必须先取得发票再付款,但在不超出财务规定的到票时间内付款的,按《财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及承兑汇票管理制度》中的付款规定办理。具体如下:

货到付款流程图:业务经手人持用款申请(含附件)→财务部往来会

计核填应付款余额→分管领导签字→财务负责人

签字→总经理签字→财务出纳员付款

(1)、对货到付款,发票未到的规定:对于货到入库、发票未到,需按合同付款的,由业务经办人出具用款申请,报材料会计在付款申请单上标示验收入库单号或临时收料单号(注:入库单必须在付款之前传达材料会计处),及货款金额,并附“采购合同”。材料会计签名

确认后报财务负责人审签、总经理核准后付款。对于含量待检的,原则上在未办理入库手续前(即入库单未传达财务前),计财部不受理该笔业务付款,特殊情况确需付款的需总经理特批(由财务认定)。

(2)、对货到已验收、发票已到要求付款的(即帐面应付款):货到验收入库,相关单据传递手续已完毕,并收到该笔业务发票的,要求该笔业务经手人对发票的内容(货物数量、价格、金额)进行审核,参照该业务入库单及合同等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发票右下角签章确认,将发票附入库单等单据交计财部,并按规定出具用款申请,交计财部办理付款手续:材料会计核填帐面应付该供应商款项金额、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审签、总经理核准后付款。

(3)支付帐面应付款:对于支付帐面应付款的业务,由业务经办人开具用款申请单,填明申请支付金额,到财务部往来会计处核填帐面应付金额,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交出纳员办理付款手续。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收据的取得要求:

付款方式主要有现金、银行电汇、转帐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等,为了规范开支的管理,防止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款项的支付主要以银行付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为主,原则上超过1万元的业务或经常性的供应商款项均以银行电汇、转帐支票或承兑汇票支付,无特殊情况的均不能支付现金。对于付出的款项原则上均应取得收款方的收款收据,具体付款方式及相关要求如下:

1、现金付款:对于确需以现金支付的业务,在业务经办人员交来

的经相关人员审核及总经理批准的用款申请后,视其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收款人派人上门收款的,公司业务经办人员(指采购员)对来人身份进行确认,财务部出纳员验证来人持有的对方业务单位开具并加盖行政公章的介绍信或对方业务单位传真加盖行政公章或财务公章的委托收款证明(传真件证明中需注明来人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事项,并注明“本传真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具有法律效力”字样),经确认无误的,再办理支付手续在收款人点验货款无误后,直接开据收款收据后交出纳员。收款人要在收款凭据上注明“收款人:XX”字样,并由出纳员填写该收款人的身份证号,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后可不需填写收款人身份证号。

(2)、如果是要求公司将款项汇入收款人(指业务单位)指定卡号(或业务经办人提供的收款人卡号)的业务,在汇款前由公司业务经办人负责提供收款人出具的收款帐号、户名并加盖盖有财务章(或公章)及收款方经办人签字盖章的“收款信息确认函”传真件(格式见后附件2),确认函要求注明“本传真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具有法律效力”字样。计财部收到符合要求的确认函传真件并经公司业务经办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汇款。在办理完汇款手续,收款人在确认款项收到后,由公司业务经办人负责:当日内将收款人开具的此笔现金业务的收款据的传真件交至公司计财部,并在汇款日起7日内(以银行业务单时间为准计算起始时间),将收据原件交至公司计财部。对于没有经过审批或有关人员越权审批的付款业务,出纳员不予受理。为控制

公司资金风险,计财部对手续不全或有疑问的现金打卡付款业务有权拒付。现金打卡手续费由收款方承担,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3)、公司派人带现金外出采购业务:除零星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外的现金,采购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材料采购业务,需由总经理批准。由采购业务经办人提出用款申请,经核准后到财务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借款人应为采购业务经办人指定的公司员工),无特殊情况超10000元的采购业务不得以此种方式进行采购,

(4)、对于正常采购(或劳务)业务付款,因相关申请部门计划不到位、不及时,导致原可以电汇或承兑汇票支付的款项,而需要计财部以现金打卡方式加急支付的,计财部有权拒绝,对于总经理特批的此种情况下的付款,在保证手续完备,所支付款项安全的前提下,付款手续费由业务经办人(即付款申请人)承担,如果造成资金损失的,还要由业务经办人承担相应损失。

2、银行电汇付款:计财部凭业务经办人出具的经核准无误的用款申请中列示的收款人信息办理电汇付款业务。银行电汇付款可暂不要对方出具收据,但对同一供应商,既有现金付款、又有银行付款业务的,原则上,只要对方收款,就要出具收款据。

退汇重办业务:是指银行已办理电汇付款手续,因收款人信息填写有误或其它原因,造成正常电汇付款业务退汇,需要重新办理付款的。退汇重办业务按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收款单位提供收款信息有误的,由业务经办人负责重新出具用款申请办理付款;

(2)、公司采购(或劳务)业务经办人工作失误造成退汇的,由责任人在退汇单上签名确认,并由经办人提供准确信息,重新办理汇款,同时该退汇业务的原付款手续费由责任人承担。

(3)、出纳员个人工作失误退汇的,由出纳员据退汇单重新填制电汇单办理汇款,同时,原汇款手续费由出纳员个人承担。

(4)、因银行间业务划转不成功或其它非公司可控原因造成正常电汇付款退汇的,由出纳员在第一时间内报分管领导核销原电汇退汇单据并重新办理付款。

3、承兑汇票付款

(1)、对于付出的承兑汇票,原则由收款单位派人上门收取【来人身份确认程序同本制度第三条,1,(1)】,经计财部出纳员确认无误的,再办理支付手续,在来人对所收承兑汇票验查无误后,开具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章的收据交出纳员(其它签字手续参照货币资金付款业务),且本公司业务经办人要在相应的原始付款凭证上签字确认。

(2)、如收款单位派人上门收款,且来人未带收款据的,经计财部出纳员对来人身份确认无误后,再办理付款手续【来人身份确认程序同本制度第三条,1,(1)】,在来人对所收承兑汇票验查无误后,开具收条(可由收款人在收条上注明“收据原件到后此收条自动转作附件”,并在收条上填写EMS特快专递单号,注明“以收款方实际收到此特快件为开具收据之依据”),签字盖手印,计财部经办人当收款人面将汇票装袋以EMS特快邮寄给收款单位。

(3)、如收款人不能上门收款,需以邮寄方式付款的(此方法存在

很大风险,无特殊情况,财务一律不受理该付款方式),由采购业务经办人负责办理邮寄承兑汇票的财务登记手续,即在承兑汇票备查簿上对所支付承兑票号及金额签名确认,出纳员将需邮寄承兑汇票,当付款申请人面封好快递袋,并将EMS号填写在用款申请单申请人下方,再由付款申请人按收款单位传真的加盖财务公章的详细收件地址证明(证明内容含汇票金额、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注明“本传真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具有法律效力”字样),填写快递单,交出纳员办理投邮(收款单位传真的收件地址证明交财务作此笔付款业附件。公司业务经办人应及时与收款人沟通,跟踪收款人对该快件的查收情况,并负责在承兑汇票邮寄之日起15日内将收款人开具的收款据原件邮至计财部出纳员处。

4、票据的背书:所有需支付的承兑汇票,原则上均应由出纳员据批准的用款申请单中列示的收款单位,在汇票“被背背书人”栏填写收款单位全称并加盖我公司在银行预留印鉴后方可对外支付或特快邮寄。但对于公司自行从银行申请办理的承兑汇票(即应付票据),在支付给汇票列示的收款人之外的第三方单位时,原则上不能再背书(即不能回头背书),但出票银行及该汇票实际接收人许可可以背书的,则需要背书后支付。

5、对取得的原始收据的要求:对于现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业务,外来原始凭证原则上一律不得更改、涂抹,错开的原始凭证要重新开具。对于原始凭证内容或金额有误的,如未按规定改错的(即在错误处划线后,填写正确内容,并加盖出票单位财务章及改错人私章),

或在同一处错误更改两次(含)以上的,出纳员一律不予受理;如出纳员收受不合规定的单据,发现一次处罚出纳员50元。对于确属特殊情况的,不合财务规定业务单据经总经理特批处理的,应有总经理在该单据上的亲笔签批说明。

对于一笔业务款项同时以不同方式支付的,应根据实际付款方式及金额由收款单位分别开具收款收据,不能合开一张收据。

6、对单笔业务口径一致性的要求:每一笔业务,收款人、签定合同人及出票人、实际供货人必需一致,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特批的业务,签定合同人(即为公司提供劳务及货物人),在结算款项时,出具的发票与合同不符时,在签定合同时,应单独有合同补充说明,收款据必须用出发票人的收据,以免给财务工作造成混乱,如果是先预付款后来发票的业务,在结算时,发票出具人(以发票专用章确认)与收款人不符的,对前面已支付的数额,收款人应补足与原收款时间金额一致的出发票单位收款据,在补齐手续之前,财务将不受理该发票,并停止付款。如果预付款已全额支付后来发票的,由业务经办人负责催收发票,结算发票报送财务时间定为经济业务结束之日起30天之内。对一些业务频繁、单笔业务金额不大,在一定期间内,价格不变以业务,可按月结算开票。

7、超过规定时限未取得付款业务收据的处理:按单笔业务计算,每超期1天,给予采购业务经办人5元罚款,从工资中扣除,超过一个月未能取得收据的,停发业务经办人工资,直至财务部收到收据原件为止。如发现业务经办人有弄虚作假的,由业务经办人承担相应的

损失,后果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计财部集中办理付款业务时间及付款时限规定

计财部受理现金、承兑汇票付款业务时间:每日上午7:30至11:00,下午自上班起至15:00;银行付款业务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30前受理需当日付款的“用款申请”,上午8:30至15:00前受理次日付款的“用款申请”。由于工厂地理位置的特殊性,车辆紧张,计财部每日上午派专人到银行办理付款业务,下午不办。具体的付款时限及责任划分如下:

(1)、对于经核准可支付并已传递到财务部出纳员处的“用款申请”及其它各类报销及付款单据,如无问题的,出纳员应按本制度规定的付款手续按受理用款申请时间的先后办理付款:对于“用款申请”在当日规定时限内提交至财务部的,当日办理付款手续,超时限提交的“用款申请”,次日办理付款手续,无特殊情况,出纳员不得私自压单延迟付款。如果是以银行电汇付款的“用款申请”,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付款时间顺延。对因资金紧张,超过2日未付款的“用款申请单”金额,出纳员应报分管领导确定付款时间,并及时通知提交用款申请人,此处主要是指电汇及现金打卡付款方式支付的款项,如果是收款方提交的相关证明手续不完备的,需待公司业务经办人协调提交完整的手续后方可付款,补齐手续前计财部不受理该用款申请。

(2)、如属对方收款单位派员到公司收取款项的,应由分管业务经办人负责协调计财部备款及收款方到公司收款准确时间,确保付款工作有序进行;

(3)、对于特殊情况下,需加急支付的款项,业务经办人在提交“用款申请”的同时还应附有经核准的书面“加急付款申请”,否则造成因迟付款而延误生产的,计财部不承担责任。

(4)、如属出纳员工作不负责任延迟付款、错付款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故意刁难报销人、收款人的,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出纳员5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要按规定承担相应以济损失。

(5)、如因业务经办人提交用款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及时、不正确而造成财务错误付款、延期付款误工误产的,由业务经办人负责。

(6)、正常情况下,如已批准付款的“用款申请”,以实际签字核准日期计算,超过7日未交到计财部的,视同无效申请,计财部不再受理该“用款申请”,再次付款需重新提交“用款申请”,且原已签批的“用款申请”要交至计财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印章,作新办用款申请的附件。

(7)、对于已核准支付的“用款申请”,相关提交申请业务经办人要负责与收款人及时沟通其收款情况,对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与财务部沟通处理,确保公司各项经济业务正常进行。

(8)、所有传递到计财部的“用款申请”,均应进行单据传递记录登记。详细记录传递时间及所传单据信息,以明确责任,该传递记录不允许涂改。

第五条、各种情况下采购(或劳务)业务发票的规定:

(一)、采购(或劳务)发票标准要求及处理

1、所有材料物资(含固定资产)采购业务原则上均应由供应商出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有效认证期为自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计财部不接收超过认证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殊业务不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经财务认可、总经理批准的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所有劳务业务发票均应由提供劳务人按实际业务内容出具符合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发票。

2、采购(或劳务)发票所开具的内容必需与实际业务内容(合同内容、入库单、数量、金额及与合同单价、劳务内容)相符,即货、款、票、合同相一致,否则,财务不接受该业务的结算发票。特殊情况经财务确认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3、对于特殊情况下发票与实际业务内容不符的业务发票经财务确认、总经理特批可以接收的,需对方业务单位出具加盖财务公章的情况说明书,说明发票与实际业务内容的业务实质,经公司财务部确认合格后方可接收对方的业务发票。为规避公司财务风险,计财部有权拒收任何情况下不合格的采购(或劳务)业务发票。

4、发票处理:对经常性的供应商业务,不论当次开具发票金额多少,均做转帐处理,对同一业务单位非经常性的业务(年度内业务不超过2万元的)单笔业务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凭发票付款,除此以外的所有采购及工程业务发票均做转帐处理,在付款时,由收款人(收款人必须是出票人)提供收款收据,避免同一业务单位的业务既有现金业务,又有转帐业务,不利于财务管理工作,也容易形成工作隐患。特殊情况下经财务确认,总经理批准的业务不受此限。

5、采购(工程劳务)发票后附件顺序依次为:采购入库单(或直

转单)、临时收料单(此单实际业务未开具的不附)、质检单、称重单、采购计划单、对方送(发)货单[随货同行联或购货方备存联、采购合同及其它必需附件{按比价采购、定点采购、招标采购等性质不同,附询价单(即价格申报单)、招标合同等}。如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及附件传递到计财部,对当事保管员及采购经办人各处罚5元。

注:(1)、如劳保或低值易耗品采购为多品种集中下达采购计划的,发票后可不附采购计划单,但采购人员应对已执行的采购计划单做核销并妥善保管,以作备查用;

(2)、对于设备及工程劳务发票后应附有设备及工程劳务验收报告单,并应注明使用部门,以方便财务核算。

(3)、如果所采购货物由物流公司托运的,还要有托运单,但托运单不能代替供货单位的发货单。

(二)、发票的取得时限管理规定

1、所有采购结算发票(含运费结算发票)应由该笔业务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后,报送计财部。各类采购业务发票应由相关业务经办人负责向供应商催收,并自所采购物资验收合格入库之日起30日内取得,交计财部办理结算手续,且发票信息需与合同及实际相符;工程、劳务发票的取得时限为单项工程、劳务合同约定的劳务内容结束之日起60日内由相关分管责任人负责经与决算合同内容金额相符的发票交至计财部。结合公司目前材料货款结算可以延期支付的特点,对于未付款的包装材料结算发票,取得时限可延长至自货物采购入库之日起90日内,此种情况需取得财务部的书面许可证明。

2、如因结算价款发生异议而导致业务不能正常办理结算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限取得发票时,采购(或劳务)业务经办人应及时填报“(财务)问题业务报告单”,说明原因及处理方案,报计财部往来会计处经财务负责人核准后备案,并由业务经办人负责在自发生异议之日起30日内处理完毕。如无正当理由,又无财务书面说明可延期取得结算发票的业务,均以正常业务规定的到票期限为准。特殊情况下,计财部因实际核算的需要,对某一部分业务到票时间要求提前的或延迟的以计财部书面下达的发票到票时间调整说明书为准。

3、对于特殊业务发票的取得时限,如经总经理特批处理的,可按特批时限为准,需由计财部处理的由业务经办人将业务移交计财部处理。

4、对于超过规定时限未将发票交到财务部的,每超期一天给予采购业务经办人5元罚款,从工资中扣除,对于无客观原因超过两个月发票未到的,停发当事采购业务经办人工资,直至取得发票止。

5、业务经办人对收到的供应商发票(不得预开票),要在收到发票的当日将发票及相应业务附件单据报送至计财部,并在计财部做单据传递记录登记,对收到的不合要求,财务不能接收的发票,由业务经办人填写快递单,财务部负责将发票寄回供应商(需作备查记录),并由业务经办人与供应商协调及时补票,时限为30天。凡因发票不合格,财务不接收而退票的,每笔业务处罚采购(或劳务)业务经办人10元。如因业务经办人个人原因造成已收到的供应商发票过认证期或丢失的,每笔业务发票金额在50000元以下的,对业务经办人处以100

元罚款,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处以200元罚款,并由业务经办人负责在退票日或发现日起30日内补换票及提供财务部所需的其它相关手续。对于发票丢失或过期的情况同时对财务部往来会计进行考核,如发现属不按规定对帐造成的,每笔丢失或过期发票对往来会计处以20元罚款。如业务经办人故意对不规范业务发票隐瞒不报或私自压票、退票等处理的,每发现一笔,处罚当事业务经办人200元。

6、会计年度终了前(每年12月31日),各业务经办人应将自己经办、属于当年度已完成的采购(劳务)业务发票全部催收,并交至计财部。

第六条、定期对帐制度

为确保各类业务单据按时取得及保证与供应商帐目相符,计财部将实行定期对帐制度:与公司业务经办人备查帐核对时间周期为两个月一次,时间为次月5-15日;与供应商对帐每半年一次,核对范围为半年内与公司发生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由业务经办人负责与相应的供应商协调取得对方业务往来帐单(需经手人签名并加盖账务或业务公章),并最迟于次月10日前交计财部往来会计处,由往来会计负责核对并作核对情况备查记录。凡业务经办人未设立业务备查帐或帐目不清的,每次处罚20元,并在10日内规范备查帐;对未按规定时间取得供应商对帐单的,按单个供应商计算,每个次处罚业务经办人10元,并限定在规定时间(10天内)完成对帐手续,过期仍未完成的,每日处罚5元,直至对帐业务手续完成,所处罚款项从当事业务经办人工资中扣除。特殊情况经当事业务经办人提出申请,计财部确认的

除外。

第七条、补充规定

(1)、每一笔采购业务合同、供货人、开票人、收款人必需是同一业务对象。与新供应商第一次合作时,业务经办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业务单位提供我方的开票资料。

(2)、对于业务单位到公司直接收取往来帐款的业务,公司采购业务或接受劳务业务经办人应对业务单位来人身份进行确认,经计财部验证来人出具的加盖对方业务单位公章的介绍信,确认无误的,计财部方受理付款业务,按正常财务手续办理付款事宜,且在相关付款原始凭证上,本公司业务经办人要签字确认。

(3)、如果外购同一种货物不同供应商有多种名称称呼的,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各当事业务责任人应统一以公司已有的标准规范名称、规格等填写,即与用友档案中信息一致,并及时与供应商沟通以免发错货。

(4)、凡外地业务单位派人到公司收款的业务,应由公司业务经办人员确认来人身份,并由来人出示对方业务单位出具的加盖行政公章的证明信后,计财部经办人对来人身份及证明信确认无误的,方可受理来人经办业务,且公司经办人员应在相应的业务单据及证明材料上上签名,以示负责(对方上门收款的业务,必需在付款同时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对于本地业务单位派人到公司收款的业务,如彼此熟知情况并对来人确认的,可不需证明信,按正常付款手续办理。反之则需按财务要求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5、各相关采购业务经办人,应按月份(以每月20日价格为准)对自己分管的采购物资进行归类按不同供应商分别列示供应价格,出具物资采购报价明细单,于每月25日前报财务部材料会计处。

(6)、设立采购备查帐:相关业务经办人应自采购(或劳务)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分供应商进行业务备查帐记录(注明供应商名称、电话、联系人),按业务发生时间先后顺序、详细记录每一笔经济业务的采购计划单号、合同号、品名、规格、含量、合同数量、合同金额,到货时间、规格、含量、来料数量、入库数量、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付款金额、欠款金额及开票情况等,属工程劳务业务的,经办人要登记工程劳务名称、合同金额、付款金额及开具发票情况,以便与财务核对帐目之用。在供应商开票时,要求业务经手人与供应商核对无误(金额、数量、品名)才能开票,以免取得的发票与实际业务内容不附。

(7)、公司采购货物或接受劳务业务经办人以私人名义或未经公司分管领导签批许可,私自以公司各类公章与外部业务单位产生的负债业务(即个人行为后果),由行为个人自负,如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纠纷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经济或刑事责任。以职务之便侵吞公司资金的,以贪污论处。

(8)、采购业务经办人应对所提交财务部的原始业务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并对传递至财务部的用款申请与发票做好单据传递记录。

(9)、涉及采购业务,应由需求部门提出需求计划单(采购计划单),

经仓库保管员确认库存、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核准后,报采购部后进入实际采购流程。

(10)、公司财务及审计小组对所有采购(工程劳务)业务从需求计划到采购计划、合同、价格、质量、数量及采购(工程劳务)业务完成时限、财务结算等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与审计。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审计部门将有权对有关人员提出降级、处罚、开除的处理建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1)、对经总经理批准的特殊业务,在规避公司风险的前提下,按总经理批复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本制度由计财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附件:

附件 1、“用款申请单”使用方法

附件2、收款信息确认函。

附件1、“用款申请单”使用方法:

1、公司对外支付各种业务款项时使用本单。本单由公司相关部

门业务经办人在提出款项支付申请时开具。

2、本单的开具:

(1)、本单“收款单位”的相关信息及申请付款金额、付款依据由公司相关业务用款申请人填写,

(2)、本单中“帐面应付款”相关信息由计财部往来会计填写。对本单涉及到的业务收款单位,在业务经办人申请支付该单位款项时,均应将用款申请交往来会计核实与该单位业务往来的余额情况,并签名确认,如是新业务单位的要在帐面应付款中注明“无”。

(3)、经办人在本单“申请付款依据”栏填写时,按所附申请依据所属类型,在相对应的编号前方格内标示明确,对于申请付款依据选择为:“1、采购(或劳务)合同”或“其它”的,要在横线内详细注明使用部门、品名、数量及单价或劳务内容等业务内容信息。

3、本单签批及传递流程:申请付款人持内容填写完整的用款申请→(1)、财务往来会计核实往来余额→(2)、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签→(3)、财务负责人审核→(4)、总经理签批→(5)、交出纳员办理付款手续。

附件2、收款信息确认函格式

收款信息确认函

*********有限公司:

采购合同、付款及发票管理制度

采购货物(工程劳务)合同、付款及发票管理制度目的:为规范公司各类采购货物(工程劳务)合同、付款及采购(或劳务)发票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内容:公司各类采购业务、工程劳务业务按实际情况不同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1)、预付款业务,(2)、货到付款业务,(3)、以货易货业务。 第一条、财务对合同管理规定公司各类货物采购及工程劳务业务均需签订合同(对于零星办公用品的采购,价值在500 元以下的,凭经部门经理核准的采购计划单进行采购,不需签订合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合同的签订及审批1、采购业务合同:公司生产用各类材料物资及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的签订应由采购业务经办人经根据经批准的《采购计划单》及《采购合同价格申报单》进行。 《采购计划单》、《采购价格申报单》及《采购合同》按采购物资属性及价值不同由相应的领导审批:(1)、正常生产用直接原辅材料及机物料等低值易耗品采购由分管副总批准;(2)、技术改造、设备等固定资产采购,采购价值 2 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批准,超过 2 万元的由总经理批准。(3)、对于设立最低库存量的材料物资,由生产保障部提出《采购计划单》经保管员核实库存报分管副总批准后实施采购 2、工程劳务业务合同:公司所有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维修等接受劳务业务,应提前签订工程劳务合同及工程预算表。合同额在2 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批准,超过2 万元的工作劳务合同由总经理批准。 (二)、合同内容填写要求

(1)、合同内容应按规范格式内容完整填写,合同中要特别约定发票事项(采购业务需分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接受劳务需取得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许可的劳务发票,并注明出具时限为收货后一个月内寄达)、详细品名规格单价、结算方式、结算时限、费用承担及供应商(服务商)帐号信息等内容。 (三)、合同的报送及执行 (1)、合同报送:各类采购及工程劳务合同由公司各分管业务责任人负责签订,报分管领导核准后由业务经办人将生效的合同报送一份到计财部材料会计处存,同时实施采购。 (2)、合同执行:所有采购合同业务均应由生产保障部实施采购,劳务合同由行管部执行实施,对于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特批的采购(工程劳务)业务除外。计财务部将按合同约定执行付款事宜,款项支付与否及支付方式原则上按合同规定正常办理。在付款时,除支付财务帐面应付帐款外,在提交用款申请的同时还应附有合同,对一次签定合同、同一价格多次进货的,在第一次进货时发票要附合同, 在以后价格不变的业务发票后可不附合同,但要在价格发生变化时的第一笔业务发票后附有供货方的调价函。 (3)、计财部不受理涂改及未经公司总经理或有权签字副总签批的合同。 第二条、付款管理规定采购(往来)付款业务流程图:业务经手人持用款申请(含附件)T 1、计财部往来会计核实- 2、申请人分管领导签字- 3、财务负责人签字— 4、总经理签批— 5、财务出纳员付款 所有因采购货物、接受劳务的付款业务均需凭经核准的“用款申请”付款。“用款申请”由业务经办人出具,经计财部往来会计、部门负责人及分管

发票管理制度

发票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经济活动,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厘清公司内部发票管理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人,现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金燕达观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 一、发票内部流转示意图与详细说明 发票内部流转示意图 1、客服人员应根据我司与客户签订合同的付款条款及时向客户发出付款的信息。 2、根据客户的付款意向,客服应向财务部提出书面开票申请,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同时有所辖项目的客户总监签字确认,《发票申请单》格式见附件一。 3、财务部根据开票申请开具相应发票,开票前需仔细审核申请单的完整性,填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财务部可不予以开具发票; 4、申请人取票送客户。开出的发票应按照客户要求及时送达对方手中,客户未做要求的至少应在开票后30日内安全送达客户。如采用快递形式的,原则上必须采用邮政快递MSN,并妥善保管邮寄单据。 5、送达客户后,需要求客户填写《发票送达回签单》(附件二)。 6、客户的回签单由项目归管的客户总监统一收集保管,并于每月

1日前将客户收到发票的《发票送达回签单》,汇总后交财务部存档。 二、重要注意事项 1、客服人员需时刻跟踪掌握发票的去向,如采用快递邮寄的,需向客户对接人员提醒及时签收。 2、在确认发票送达客户处后,如非客户方对接人员签收的,应及时用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向客户方主要负责人说明情况。 3、客服人员对提供的开票信息负责,开票前应落实客户正确的开票信息。 4、如客户丢失或损毁发票的,客服人员应积极与客户沟通,并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但原则上不得增加公司成本支出。 三、处罚办法 1、发票开具后,客服人员逾期30天未到达客户手中,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2、发票送达客户后,客服人员未按要求让客户填写《发票送达回签单》的,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3、因我司员工工作失误,导致发票丢失或破损严重不可用的,按照发票流通各环节认定责任人,同时对与责任人以及直接领导处于500—1500元不等的罚款。 4、凡因我司员工工作失误造成发票作废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5、事故的认定与处罚由行政部调查,上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 四、附录 1、本规定由行政部与财务部制定,公司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2、本规定自总经理签字发布后起生效,各部门各分支机构需严格执行。

采购合同付款条件

采购合同付款条件 本页是最新发布的《采购合同付款条件》的详细范文参考文章,好的范文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了一下发到。 常用的付款方式 T/T 电汇。就是买方把货款直接从国外汇入你的外币账户里。 D/P 托收。卖方把提单发票等象征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交给银行,委托银行收货款。但买方拒绝付款时,银行只会把单据交回卖方。 L/C 信用证。由银行出面担保,只要卖方按信用证的规定交货,就可拿到货款,而买方又无须在卖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前货款。信用证是有条件的,银行担保是银行应买方的要求和指示保证立即或将来某一时间内付给卖方一笔款项。卖方得到这笔钱的条件是向银行提交信用证中规定的单据。还有其他像信汇M/T,承兑交单A/P,银行保函L/G,现在都很少用了 COD是Cash on Delivery的英文缩写,意为:货到付款,交货付现,是支付方式payment terms的一种.COD与 CIF &FOB没有直接联系.

而CIF,FOB是最常用的三种国际贸易术语Trade Terms中的两种,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运费加保险 费;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还有一个就是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 贸易术语是指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来说明商品的价格构成,买卖双方的有关手续、费用及风险责任的划分。使用贸易术语能简化买卖双方之间洽谈的内容,缩短了成交的过程,减少了误解和争议,节省谈判费用,对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FOB应注意船货衔接的问题,CFR应注意卖方及时发出装船通知的问题,CIF应注意卖方投保日期不得迟于装运日期的问题。 现在常用的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有1990版和2000版,差别不是很大,在贸易合同中应明确采用的是哪个版本,比方INCOTERMS 1990或INCOTERMS 2000。 我想楼主如果想进一步了解,建议去某个外贸网站或论坛,以获得更多专业的回答。推荐一本好书《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主编:吴百福,副主编:周秉成,李正方,徐小薇。是我大学时期的专业教材。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1

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合同的管理,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维护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与其它法人或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合同等,公司参股、控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其它组织应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合同管理办法。 3规范性引用文件 Q/GDCF A101.001-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 Q/GDCF A202.002- <采购管理控制程序> 4职责 4.1合同管理实行业务管理原则和法律归口管理的原则,公司范围内各种经济活动中,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均应签订经济合同。 4.2物资部、综合管理部以及计划部是合同主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商务谈判、起草合同、组织评审及提交公司领导签订合同等。 2

4.3工程部或生产准备部负责提出或审核有关合同中工程技术质量要求、设备的规格型号和质量要求以及工程及物资的验收标准等。 4.4计划部对合同经济条款进行审核。 4.5财务部可参与重要合同的商务谈判,并进行财务审核。 4.6综合管理部(审计)或委托审计事务所对公司经济合同条款等进行审计。 4.7综合管理部(法律事务)或委托法律顾问对合同与协议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计划部、物资部以及综合管理部负责承办合同的范围: 5.1.1物资部负责承办的合同,包括: ——设备、原辅材料购销合同; ——生产性低值易耗品采购合同; ——非标设备加工承揽合同; ——货物仓储保管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保险合同; ——行政管理所涉及的形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的货物采购合同。 5.1.2综合管理部负责承办的合同,包括: 3

发票管理制度

发票管理制度

《盛德诚信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一、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经济活动,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盛德诚信商贸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本制度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它经营活动中,开具、 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发票的领购、保管和缴销 1.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管理总部按规定统一向税务部门购买,财务管理总部按税务部 门要求对发票进行管理。 2.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管理总部专门人员保管并建立完整的发票登记簿,详细登记各 种发票购买、领用和结存情况,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3. 公司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 续。 4. 公司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和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 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5. 必须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并登报声明作废。发票丢失,由责任人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发票的开具与管理 1.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 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 证。 2.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

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3. 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 为她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她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 介绍她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4. 公司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1) 转借、转让、介绍她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2)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 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3) 拆本使用发票; 4) 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5) 以其它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5. 发票限于公司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 运输空白发票。 6.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个人采购合同范本

个人采购合同范本 篇一:个人购销合同 个人购销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工程建设所需的钢材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钢材,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3日内将该钢材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发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由于钢材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4.钢材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

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钢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3日内换送合格钢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钢材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钢材送到乙方工地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钢材总价款的80% 如果乙方没有按 时如数支付任何一期的钢材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 日期:日期: 篇二:采购合同范本 采购合同 甲方:签订地点: 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制单员: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主要用于材料备品备件、辅料等低值易耗品的订货,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采购付款及发票管理制度

采购付款及发票管理制度 内容:公司各类采购业务、工程劳务业务按实际情况不同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1)、预付款业务,(2)、货到付款业务。 第一条、财务对合同管理规定 公司各类货物采购及工程劳务业务均需签订合同(对于零星办公用品的采购,价值在500元以下的, 凭经部门经理核准的采购计划单进行采购,不需订合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合同的签订及审批 1、采购业务合同:公司生产用各类材料物资及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的签订应由供应部采购业务经办人经根据经批准的《采购计划单》及《采购合同价格申报单》进行。 《采购计划单》、《采购价格申报单》及《采购合同》按采购物资属性及价值不同由相应的领导审批: (1)、正常生产用直接原辅材料及机物料等低值易耗品采购由分管副总批准;(2)、技术改造、设备等固 定资产采购,采购价值2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批准,超过2万元的由董事事长(总经理)批准。(3)、 对于设立最低库存量的材料物资,由供应部提出《采购计划单》经保管员核实库存报分管副总批准后实施采购 2、工程劳务业务合同:公司所有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保暖、维修等接受劳务业务,应提前签订工 程劳务合同及工程预算表。合同额在2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批准,超过2万元的工作劳务合同由总经理 批准。 (二)、合同内容填写要求 (1)、合同内容应按规范格式内容完整填写,合同中要特别约定发票事项(采购业务需分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接受劳务需取得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许可的劳务发票,并注明出具时限为收货后一个月内寄达)、详细品名规格单价、结算方式、结算时限、费用承担及供应商(服务商)帐号信息等内容。 (三)、合同的报送及执行 (1 )、合同报送:各类采购及工程劳务合同由公司各分管业务责任人负责签订,报分管领导核准后由业务经办人将生效的合同报送一份到财务部材料会计处存,同时实施采购。 (2)、合同执行:所有采购合同业务均应由供应部实施采购,劳务合同由工程设备部执行实施,对于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特批的采购(工程劳务)业务除外。财务部将按合同约定执行付款事宜,款项支付与否及支付方式原则上按合同规定正常办理。在付款时,除支付财务帐面应付帐款外,在提交用款申请的同 时还应附有合同,对一次签定合同、同一价格多次进货的,在第一次进货时发票要附合同,在以后价格不 变的业务发票后可不附合同,但要在价格发生变化时的第一笔业务发票后附有供货方的调价函(各类包装材料采购业务,供应部采购员应于每月5日前报一份经董事长批准的按不同供应商分材质、规格填列的各 类包装材料采购价格表交财务部,作审核采购价格之参考依据。月中如有变化应及时列表经董事长批准后报至财务部备案)。 (3)、财务部不受理涂改及未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有权签字副总签批的合同。 第二条、付款管理规定 采购付款流程图:业务经手人持用款申请(含附件)7 1、财务部往来会计核实T 2、申请人分管领导签字T3、财务负责人签字T 4、董事长(总经理)签批T 5、财务出纳员付款 所有因采购货物、接受劳务的付款业务均需凭经核准的“用款申请”付款。“用款申请”由业 务经办人出具,经财务部往来会计、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报财务及总经理审批后,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手续办理付款事宜。各采购业务经办人员应对所提交的用款申请中列示的收款人信息及帐号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提供收款人信息不真实造成财务误付款,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由采购业务责任人承担责任;因用款申请中收款人帐号信息错误造成退汇、退票的,该笔业务金融机构手续费由业务责任人个人承担,由此造成的误工误产及一切后果由业务责任人承担。所有付款业务的用款申请单,除第一次付款的新增供应商外,均需由业务经办人到财务部往来会计处查询并填写与收款单位帐面往来余额情况后方可继续下一流程环节。业务经办人在申请正常业务付款时

发票管理制度

《盛德诚信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一、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经济活动,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盛德诚信商贸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本制度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 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发票的领购、保管和缴销 1.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管理总部按规定统一向税务部门购买,财务管理总部按税务部 门要求对发票进行管理。 2.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管理总部专门人员保管并建立完整的发票登记簿,详细登记各 种发票购买、领用和结存情况,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3. 公司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 续。 4. 公司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和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 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5. 必须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并登报声明作废。发票丢失,由责任人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发票的开具与管理 1.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 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

证。 2.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3. 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 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 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4. 公司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1) 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2)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3) 拆本使用发票; 4) 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5) 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5. 发票限于公司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6.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7. 公司需要开具发票(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首先由公司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发起销售发票开具申请流程,载明与合同相符的开要信息,经过适当审批后,提交财务部门开审核通过后开具发票。 8. 按照国家规定,公司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

采购合同结算方式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采购合同结算方式 篇一:材料采购合同(付款用) 材料采购合同 签订时间: 买方(甲方):北京通州台湖建筑公司 卖方(乙方):北京兰海瀛天南宏建材市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合同标的物、数量、结算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第四条交付(提取)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方式、时间、地点:甲方电话通知第五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盘圆过磅、螺纹检尺,使用甲方的电子磅。第六条乙方对标的物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有质量问题,随时退货,并承担甲方

的相应损失。 第七条甲方材料(设备)现场验收由(张玉波)负责,其它任何人员验收签字无效, 不能做为甲方收货及结算的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至甲方指定施工现场,运费由乙方承 担。 第九条结算方式与付款:1、结算清单的确认:由甲方材料验收人员(张玉波) 、经营副经理()、经理()签字后,结算清单有效。其它人员签字一律无效。 2、无预付款。本合同应付帐款部分不计取利息。 第十条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款中扣除。第十一条由于乙方不诚信,弄虚作假,造成甲方材料数量损失的,一经发现,乙方按 损失额的200%赔偿给甲方。 第十二条货物验收后,甲方发现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约定的,甲方随时有权要求乙方 更换,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有权不支付货物的货款,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乙方提供

采购、付款及发票管理制度

采购货物(工程劳务)合同、付款及 发票管理制度 目的:为规范公司各类采购货物(工程劳务)合同、付款及采购(或劳务)发票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公司 内容:公司各类采购业务、工程劳务业务按实际情况不同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1)、预付款业务,(2)、货到付款业务,(3)、以货易货业务。 第一条、财务对合同管理规定 公司各类货物采购及工程劳务业务均需签订合同(对于零星办公用品的采购,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凭经部门经理核准的采购计划单进行采购,不需订合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合同的签订及审批 1、采购业务合同:公司生产用各类材料物资及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的签订应由供应部采购业务经办人经根据经批准的《采购计划单》及《采购合同价格申报单》进行。 《采购计划单》、《采购价格申报单》及《采购合同》按采购物资属性及价值不同由相应的领导审批:(1)、正常生产用直接原辅材料及机物料等低值易耗品采购由分管副总批准;(2)、技术改造、设备等固定资产采购,采购价值2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批准,超过2万元的由董事事长(总经理)批准。(3)、对于设立最低库存量的材料物资,由供应部提出《采购计划单》经保管员核实库存报

分管副总批准后实施采购 2、工程劳务业务合同:公司所有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保暖、维修等接受劳务业务,应提前签订工程劳务合同及工程预算表。合同额在2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批准,超过2万元的工作劳务合同由总经理批准。 (二)、合同内容填写要求 (1)、合同内容应按规范格式内容完整填写,合同中要特别约定发票事项(采购业务需分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接受劳务需取得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许可的劳务发票,并注明出具时限为收货后一个月内寄达)、详细品名规格单价、结算方式、结算时限、费用承担及供应商(服务商)帐号信息等内容。 (三)、合同的报送及执行 (1)、合同报送:各类采购及工程劳务合同由公司各分管业务责任人负责签订,报分管领导核准后由业务经办人将生效的合同报送一份到财务部材料会计处存,同时实施采购。 (2)、合同执行:所有采购合同业务均应由供应部实施采购,劳务合同由工程设备部执行实施,对于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特批的采购(工程劳务)业务除外。财务部将按合同约定执行付款事宜,款项支付与否及支付方式原则上按合同规定正常办理。在付款时,除支付财务帐面应付帐款外,在提交用款申请的同时还应附有合同,对一次签定合同、同一价格多次进货的,在第一次进货时发票要附合同,在以后价格不变的业务发票后可不附合同,但要在价格发生变化时的第一笔业务发票后附有供货方的调价函(各类包装材料采购业务,供应部采购员应于每月5日前报一份经董事长批准的按不同供应商分材质、规格填列的各类包装材料采购价格表交财务部,作审核采购价格之参考依据。月中如有变化应及时列表经

发票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发票管理,明确责任,防范风险,特制定发票管理制度。 一.票据管理原则 1.加强发票管理,杜绝发票遗失,严格执行谁领用谁负责,因票据遗失造 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2.凭合规的票据办理结算,财务有权拒绝非正式票据的报销。 3.发票的领用和注销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登记签收手续。 二.销售发票的管理 1.销售发票由财务部出纳按规定去税务征管部门购买,回来后由出纳负责 登记保管。 2.开具发票由销售内勤填写《开具发票申请单》主管副总签字后交到财务 部,总账会计审核无误后由出纳开具发票。 3.提交《开具发票申请单》时,经办人必须准确提供开票单位信息资料, 包括企业名称、税号、注册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通讯地址、联 系方式等。 4.必须依据签订的合同,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必须按发票票号 顺序开具,各项内容填写清晰、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单位、金额。发票开错必须在税控系统中作废,并将纸质发票加 盖“作废”章整套保存。 5.出纳将已开具的发票经总账会计审核加盖发票专用章,销售内勤在发票 领用登记簿上签字,出纳将发票连同发票签收单一同交销售内勤。发票 签收单由客户签收并于5日内将原件或传真、扫描、照片等回传给出纳,如未交回发票签收单,发生发票遗失等不可控的情况由发票领用人全权 负责,财务依据记账联做账。 6.失发票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丢失的发票在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发 票号及金额加盖公章)后,本公司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经总经理同意 后可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7.凡退票、错票必须整套(记账联、发票联、抵扣联)保存,并注明作废

设备采购合同付款方式

篇一:设备采购合同付款方式 设备采购合同付款方式: 选择一 (1)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100%金额的发票及合同总价95%金额的收据,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5%即xxx元。 (2)质保期满x年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5%金额的收据,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即xxx 元。 选择二 (1)合同生效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10%金额的发票及银行履约保函,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即xxx元。 (2)乙方将设备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40%金额的发票,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xxx元。 (3)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50%金额的发票及合同总价45%金额的收据,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5%即xxx元。 (4)质保期满x年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5%金额的收据,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即xxx 元。篇二: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办公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甲方(买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设备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采购办公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及价格(提示:若采购的办公设备种类较多,可 以另行制作《办公设备采购明细表》作为合同附件,《办公设备采购明细表》应具体写明办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备品备件、随机资料、技术资料等内 容。) 2.办公设备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 2.1.办公设备交付时间:乙方应于年月甲方交付办公设备。(提示:双方约定为分批交货 的,可在此条款中约定分批(次)交货的时间。) 2.2.办公设备交付地点及方式: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1)乙方将办公设备安全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交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提货。上述送货或提货的时间、地点或收货人有变动的,甲方另行通知乙方。 2.3.办公设备在交付甲方前的运输、装卸费等费用及办公设备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办公设备交付甲方后的运输、装卸费等费用及办公设备损毁、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计划或超计划订立,成件或成年的产品可安实际采购,特殊情况可追加计划,报分管矿长审批后订立。 4、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要求:包装费用及标准协商后注明,产品在包装时须附有装箱清单。 5、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矿专用线) 要求:产品一般由供方负责送货或代运,费用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注明。 6、交货期限 要求:严格按照矿计划进度及要求履行。 7、产品的验收方法 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产品内在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不论供方送货代运或需方自提,需方应在合同规定由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内检验或试验、提出书面异议;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从运转之日起6给月内提出异议。 8、结算方式 要求:要写明货款结算方式,原则上为保证产品质量可签为试用3个月无质量问题后付款,或保留不少于10%的质量保证金,特殊要求除外。 9、违约责任 要求:一般情况下写明协商解决或由需方当地法院解决。 三、合同其它要求: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1、合同一经签订,签订人要负责合同的执行情况。 2、合同应一式五份,本矿留存三份,一份交矿财务科,一份交纪 检办,一份留供应科归档保存。 四、合同的签审 1、所有经济合同的签订都必须按照合同审批程序办理。 2、合同的签订必须经供应科科长审批,报分管矿长同意,矿纪检办 主任签字后方能生效。 3、大型机电设备、高价值的设备配件、更改计划、基建工程设备材 料等合同的订立必须经分管矿长、总工、纪检办主任及有关技术部门负责人协商同意后方可签订。

采购物资进货验证制度 为了规范物资进货渠道,加强对采购物资的控制,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我矿,保障生产的安全、高效、优质、低成本。根据公司《质量 手册》和《程序文件》4.10中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必须对原辅材料和与安全有关的采购产品进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需验证采购产品的范围 1、生产所需原材料,如洗煤厂的介质等。 2、与安全有关的采购产品; A、民爆器材 B、防爆电器及配件 C、矿用电缆 D、主副井钢 丝绳E、运输带F、高中压阀门G、支护材料、水泥轨枕 H、风筒I、水泥等 3、其它需要进行验证的检验和试验设备。 二、验证单位 质检科、库管科、供应科、调度室、生产科、机电科、总工办、 通风科、安全科以及相关的基层单位。 二、验证检查项目 三、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数量是否与合同或技 术要求相一致。 3、检查外观质量包括包装质量和包装标识。 4、需要时,则要求提供分承包方采用的质量体系标准的名称和版 本。 5、产品质量合格或产品和机械性能或产品试验报告

公司发票管理制度(DOC)

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发票包括:一是国税局出售的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地税局出售的饮食服务业、旅游业、娱乐业、广告业和其他收入发票。三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自行印制和管理的票据,主要有金融、航空、邮政、铁路等行业自制的票据。四是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和非税收入收据。 第二章发票的领购、保管和使用 第三条领购发票由本单位财务部门根据使用情况,按照国家关于发票领购的有关规定,统一向税务部门购买并由专人保管。 第四条财务部门按税务机关要求对购买的发票加强管理,健全保管制度,专人负责保管购买的票据和开具发票的专用设备,并建立完整的发票登记簿,详细登记各种发票购买、领用和结存情况,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如发票保管人员工作变动,必须严格履行发票管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已缴销或使用完毕的发票,根据业务发生时间顺序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空白发票丢失,必须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税务机关备案,对因发票丢失造成损失的追究发票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 第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七条各单位需要开具发票,首先由经办业务人员填写《销售发票开具申请单》(见附件),经相关手续审批后,连同相应的与合同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发货单和购货单位开票信息(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提交财务部门开票人员开具发票,发票开具不得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开票限额。 第八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经济业务范围:属于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业务开具国税或地税的普通发票。 第九条发票开具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或打印,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和填开人印章;各项目内容应填写清晰、真实、完整,包括日期、客户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等。 第十条经主管税务机构批准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的单位,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第十一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在当月发生,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重新开具。作废专用发票全联次留存。跨月和对方已认证抵扣需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按照税务机关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地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变造、虚开发票的,按集团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简易版采购合同

XXXXXXX 有限公司 采购合同 买受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注册地址: 出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采购乙方产品,达成一致共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采购产品内容 订单编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 (PCS) 单价 (RMB) 金额 (RMB) 备注 单价为含17税价格; 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合计金额(大 写) 2、产品质量: 乙方按照甲方所确认的样品进行生产交货,甲方收到乙方的不合格产品应退还至乙方,退还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因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甲方生产交货延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产品包装:中性包装 4、交货方式:乙方采用物流运输方式送至甲方公司所在地,运费由乙方支付。 甲方所在地: 收件人: 联系方式:

5、交货日期:乙方收到甲方货款之日起7-10日内(包含运输在途时间)交付甲方所采购的全部产品,若乙方未 在规定期限内交货,甲方有权取消此次采购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所带来的全部损失。 6、付款方式:现结 乙方确认甲方订单后,甲方应向乙方付清100%的货款,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安排交货; 甲方按照实际销售单内容为乙方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发票抬头须为合同签署单位和汇入货款单位一致。 7、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8、合同生效:本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本合同传真件为有效文件),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3个 工作日内安排付款,否则乙方有权取消此次订单合同。 9、合同解除: 合同到期自动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乙方未发货或甲方未付款,另一方有权在有效时间内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10、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双方各执一份,作为凭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1、为规公司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事宜,做好采购合同的编 制、签订、修改等工作,使其符合采购管理的要求及公司的利益,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对采购合同管理的相关事宜。 采购合同的编写 1)公司采购部是采购合同的对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控制等管理事项。 2)公司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高于_______元,必须签订采购合同; 3、采购合同的编写程序。 1)选择供应商,必须是公司认可合格供应商。 2)进行谈判。采购部应与合适的供应商展开谈判,谈判容包括采购物料的价格、数量、质量、供货方式、货款支付等方面的谈判,并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选择对公司最有利的供应商。 3)拟定草案并评审。采购部应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拟定采购合同草案,报送总经理/分管副总进行审批。 4)拟写正式的采购合同。采购部应根据各相关部门、总经理、分管副总的意见对采购合同草案进行修订,并据此形成正式的采购合同

4、正式的采购合同必须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主要容。 1)合同签订双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2)采购物品的单价、总价。 3)采购物品的数量与规格型号。 4)采购物品的品质和技术要求。 5)采购物品的履约方式、期限、到货地点。 6)采购物品的验收标准和方式。 7)付款方式和期限。 8)售后服务和其他优惠条件。 9)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5、采购合同的条款容必须齐备、明确、具体,表达必须严谨。 采购合同的签订 1.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以其 自己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如果委托别人代签,采购部应审验其委托证明。 2.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他任何形 式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3.合同一式四份,生产管理部、供应部、质量部各留存一份。采购合同的执行与控制 1、合同签订后即具有了法律约束力,采购部应及时向供 应商发送订货单,使供应商及时准备公司所需的物品。

采购部管理制度

采购部 管理制度 一、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物资采购应遵循的原则 (1)物资采购必须认真贯彻计划采购的原则,严禁无审批采购和无计划采购。 (2)物资采购必须符合计划规定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要求,按生产进度及时组织进货。 (3)采购的物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双方签定的合同标准。 (4)采购物资的价格应符合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 (5)采购物资的渠道,应贯彻先近后远,先厂家,后供应商的原则,杜绝假货、劣货的购进。 2、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批 (1)各车间日常物资需要在每月25号前编制出下月采购计划,经仓库保管签字后报生产部审核。 (2)车间每周五向生产部报下周急需物资计划,周、月计划要填写清楚:规格、型号、数量、需要日期。 (3)由各车间到仓库核对,经仓库保管员签字后,报生产部,由生产部审核后,以物资申请单的形式报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转采购部(生产总监不在时,于26号报采购部)。

(4)属于办公用品通讯器材,由各部门经理审批后,转采购部。 (5)各部门所需的物品,由各分管主管审批后转采购部。 (6)因无计划而影响生产由计划提报部门负责,有计划而未及时进货的由采购部负责。 (7)属追加计划,使用部门应在使用前3日(省外一周)提报追加计划。(紧急情况方可使用) 3、备品备件及原材料的采购 (1)采购部接到各部门经副总经理签字后的采购单,先分类归总,报仓库一份,再进行报价、比价,按计划的急缓进行采购。 (2)对长期使用的大宗原材料,可适当采用定期招标的办法,通过供应商之间的竞争确定供货商,或者通过供应商档案选前三家报价,进行比价采购,以达 降低采购成本之目的。 4、物资的入库验收及票据管理: (1)所有物资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领用,严禁不入库,直接领用,或不入库直接使用。 (2)采购的物品到公司后,由仓库管理员通知计划需用部门负责人和采购员共同验收,检验合格者按手续入库,计划需用部门负责人签字,不合格者由 采购员负责退回原供应商。 (3)建立规范的入库验收单票据,由仓库保管员逐栏填写清楚,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货日期、含税价格、收货人、供货单位一式三份,仓库、供 应商和采购统计各一份。 (4)采购的物品经验收准确无误后方可入库,票实物不复的要进行退货处理。

设备采购合同

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买卖合同标的物、数量及价格: 第二条发票类型:乙方向甲方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 第三条交货方式和包装要求: 1、乙方交货地点:。 2、该验货、收货行为,仅对货物包装、数量、品牌、规格型号予以初步审查验收(即表面性审查验收),并不对货物质量等事项予以审查确认,亦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对货物应承担的全面质量责任。 3、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并且承担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含法定节假日)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一次性全部交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为标的物提供的包装方式应当符合相关的运输要求,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5、如果货物于正式交付给甲方之前发生毁损、意外灭失的,因此造成的货物损失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自甲方验收完毕次日起转移

至甲方。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方法: 1、付款方式:甲方以_______方式付款。乙方负责支付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一切税费已由乙方计入合同总价之中; 2、付款方法:乙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所有货物交付给甲方______日内,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备应当积极组织调试和验收。经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乙方必须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如付预付款,此条可以相应修改。) 3、所有合同供应范围内的设备安装完毕,调试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并结算完毕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货款的%,保留合同总价的%作为质量保修金,至质保期满后的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4、上述付款均须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履行以上各阶段的付款责任,乙方应在甲方付款日日前提供发票给甲方。乙方迟延开具或一直无法开具上述发票,或发票金额低于结算金额,导致甲方迟延付款、付款不能或付款不全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视为甲方违约; 第五条质量及保修条款: 1、乙方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性能和技术规格,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应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符合约定的或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2、乙方负责提供终身售后服务,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实行“三包”。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免费保修期为_____年。质保期内,如果甲方所购买上述产品出现故障,乙方负责在收到甲方通知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如非甲方原因,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备电机加装过载保护器或其它保护装置以确保不被烧坏,如果因为电机本身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电机被烧,质保期内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如乙方不依照本条约定的期限、方式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一次。且甲方有权自行请第三方进行修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该等违约金及费用均可直接在质量保修金中抵扣。并且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4、质量保修期满后机械出现故障,乙方收取适当的维修成本费用;如需要更换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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