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教研中心小学教研室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第10周(4月24日—4月28日)教学活动安排
1.凡参加区教研活动的教师回校后先汇报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可做一节研究课。
2.教学主任参加完活动后根据学习情况组织教师交流研讨。
3.各带队教学主任或教师必须参加本次教研活动,并做好参加教研活动签到工作,使用统一的签到表。
4.各校区根据要求安排教师参加,教学主任可根据校区实际情况参加。
5.各校区教学主任做好教师参加区教研活动的记录留存工作。
6.此项工作纳入到教学主任与教师的日常工作考核中。
7.凡参加区教研活动未签到的教师,回校后一定由本校区教学主任通知当天负责签到工作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