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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与工程合同管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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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与工程合同管理4

2.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

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30. 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物是由人们所控制和支配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质财富,其中包括天然存在的事物和人类劳动制造的产品,以及充当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和有价证券等。物是最广泛的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行为时合同法律关系主体达到一定的目的所进行的活动动。具体而言,作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的行为是:完成一定的工作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如何进行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加工承揽、技术开发工作,提供货物运输、仓储保管、技术咨询服务等。

智力成果是届于人们脑力劳动创造的非物质财富。它可以适用于生产,转化为生产力,主要包括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它们虽不是物质形态,但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一旦与社会生产相结合,便可以创造出巨大的物质财富。智力成果可有偿转让。

31. 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

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在一定条件下实现其意志或利益的资格。它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含义: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思表示为一定的行为;可要求负有义务的人为一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以实现自己的权利;因他人的行为而使自己的权利不能得到正确行使时,有要求司法机关保护的权利。

义务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根据法律规定,满足其他权利主体的要求为履行的行为。它主要包括以下含义:负有义务的主体,必须进行或不进行一定的经济活动,以不影响对方行使权利或对方的权利得以实现;只在法定范围内进行或不进行一定的活动,而不是无限度的;经济义务具有强制性,手国家强制力的监督和保障。

二.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

合同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是以一定的法律事实为根据的。

1. 法律事实的概念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但这些客观现象必须是由法律规范所确认的。否则,不能认为是法律事实。

合同法律关系是不会自然而然的产生的,也不能仅凭法律规范规定就可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具体的合同法律关系。只有一定的法律事实存在,才能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合同法律关系。只有一定的法律事实存在,才能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合同法律关系,或使原来的合同法律关系发生或消灭。

2. 法律事实的分类

法律事实分为两类:

行为。即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有意识的活动。其中包括法律关系主体的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后者即指不作为行为,它们的共同特点是根据法律规定所为的有意识的行为。

(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 职责 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 管理办法。 4. 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 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 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2 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1.2.1 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 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 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 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标原则 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 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 (3)属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合同随附招标文件。拟签合同正文及其补充协议(包括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协议、工程保修协议、廉洁合作协 议),应作为招标文件之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需对其进行确认。 4.1.2.5 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清楚地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模糊、歧义、推诿、扯皮现象;合 同中尤其应有明确的、可以界定清楚的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如果合同价款可能调整,则应明确

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嘉兴创新园发展有限公司二零零九年十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通过工程合同的约定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保证公司的经济利益,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依据集团现行《工程合同管理办法》(BE-01-A 2006年2月27日生效),制定本公司的《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从而对工程类合同的筹划、起草、谈判、签订、纠纷处理等实际操作的工作内容及程序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二条工程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建筑法》、《合同法》等现行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本办法中“工程合同”是指工程勘查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等与工程有关的合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四条公司建立以合同预算部为主,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工程合同管理组织构架,具体参与工程合同管理的部门分别为合同预算部、工程规划部、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 第五条合同预算部是工程合同的谈判、签订和管理主体,负责工程合同的规划和制定,具体工作包括: (一)制定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二)按照集团的要求编写项目总体工程合同规划、单项工程合同规划,其中重大工程或重点工程(参照集团《招标管理办法》的界定)合同应报集团备案;

(三)工程合同审批过程中对经济类条款的审核; (四)主持工程合同的谈判工作;按照公司对于合同的最终意见,同对方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五)对工程合同执行过程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组织对工程合同签订前和签订后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论证,提出处理方案及负责处理工程合同纠纷; (七)完善工程合同审批流程,按照集团的要求编写项目工程合同履约评价,并报集团备案; (八)建立工程合同台帐,确定工程合同所属的成本科目。在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结合成本控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处理工程合同纠纷; (九)定期整理、修订总包、专业分包、材料设备采购等各类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积极配合集团建立和完善工程类合同范本库。 第六条工程规划部是工程合同的执行主体,协助合同预算部进行合同规划的编制和合同谈判,负责各类工程合同的执行工作,具体包括:(一)协助预算合同部起草工程合同,负责编写和审核关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验收、现场管理人员合理配备等方面的工程合同内容; (二)组织工程合同的谈判,对合同中的技术性条款进行合理性的审核; (三)执行合同的各项条款,涉及设计、工程量等的变更的,从设计和工程管理实际情况提出建议;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章节全总

第一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1.合同法律关系是指由合同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在民事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 3.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5.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 7.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8.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9.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10.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11.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这些组织应当是[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主要内容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12.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合同指向的对象]。 13.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14.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可为人们控制、并具有经济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15.某建设单位与某水泥厂签订了水泥购销合同,该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 16.某单位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买一栋宿舍楼的合同,该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物]。 17.借款合同的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物]。 18.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 19.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为]。 20.建设工程施工安装合同的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为]。 21.就某知识产权双方达成了购买合同,该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智力成果]。 22.某单位与某设计院就购买该设计院设计专利签订了合同,此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23.合同当事人就某项技术秘密达成了购买合同,此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24.在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签订的合同法律关系的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智力成果]。 25.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6.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合同的[具体要求]。 27.决定合同法律关系的性质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 二、代理关系 1.代理具有的特征包括:[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2.“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的具体表现为[代理人有权自行解决他如何向第三人做出意思表示]或者[代理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第三人的意思表示]。 3.以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4.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是[委托代理]。 5.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称为[法定代理]。

建筑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建筑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5889建筑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Construction company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建筑工程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1、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2、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经营部长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4、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两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门:财务经理,复印件抄送董事长、总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 5、负责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时,必须企业证件齐全有效。 6、依据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拟定分

包合同初稿,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正式合同。 7、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应在进场前签订。 8、签订完的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原件,三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f-j:总经理、财务经理、经营部、项目部,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 9、经营部必须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10经营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管理协议的签订。 11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 第2次 )

第2次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40分,共 20 小题,每小题 2 分) 1. “编制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是属于工程建设()阶段的监理工作. A. 决策 B. 设计 C. 施工 D. 保修 2. 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有(). A. 建筑工程一切险 B. 勘察设计一切险 C. 安装工程一切险 D. 投标险 3. 施工过程中,当工程师接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及时进行审查,作出决定.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应称为(). A. 合同中明示的索赔 B. 合同中默示的索赔 C. 单项索赔 D. 总索赔 4. 某上级公司由于工作失误,将应交下级工厂甲的任务误发至下级工厂乙,乙据此与建筑公司丙签订合同.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上级公司发现有误,决定纠正错误,遂通知乙停止执行合同,乙与丙因此遭受损失.在这一例中,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原合同无效,乙与丙应各自承担损失 B. 上级公司直接赔偿丙的损失 C. 甲应赔偿丙的损失,乙的损失自己负责 D. 乙应赔偿丙的损失,再请求该上级公司负责处理 5. 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承包人与发包人应签订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其中工程质量保修的(). A. 范围和内容应按国家规定确定 B. 范围和内容应由当事人约定 C. 范围按国家规定,内容由当事人约定 D. 范围由当事人约定,内容按国家规定 6. 一个买卖合同约定执行政府指导价格,2004年12月1日订立合同时约定价格为每千克1000元,合同规定2005年3月1日交货,但是在2005年1月1日政府调整指导价格为每千克1200元,若卖方延迟至2005年4月1日才交付货物,而合同约定逾期交货1个月的违约金为每千克100元,则买方应按照每千克( )元向卖方付款. A. 1200 B. 1100 C. 1000 D. 900 7. 下列关于解决方式之一的仲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这种争议解决方式必须是自愿的,因此必须有仲裁协议 B.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原则

(整理版)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第十一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造价合同部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规范工程价款计量支付的申报、审批及费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造价合同部管理和实施的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不含甲供材料设备)的计量支付。 (三)计量支付办法及计算规则须依据施工合同相关计量支付条款和内容执行。 (四)参与计量支付的人员须遵守“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原则,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合法权益。 (五)造价合同部是计量支付的归口管理部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未尽之处,由造价合同部负责解释、处理。 二、术语与定义 (一)工程价款指对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的款项。工程价款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 (二)工程预付款指施工合同签订后,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供附和要求的担保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三)工程进度款指依据合同约定并结合本办法规定的计量周

期,对周期内完成符合质量标准的实体工程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进行计量,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计量支付总时段为自承包人进场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竣工结算资料为止。 (四)工程结算款指依据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经政府终审部门审定,由发包人按审定结算额扣除已支付金额(包含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后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计量支付总时段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竣工结算资料后至工程缺陷期满止,具体包含四个阶: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过后的支付;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后的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后的支付;缺陷期满时的支付。 三、计量支付的职责 (一)承包商的职责 1、承包商按照合同原则、技术规范、我司批准的施工设计勘察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及本《办法》的规定,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按规定每月填报有关表格报表。 2、若监理工程师、我司认为承包商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不详细时,承包商应按要求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 (二)监理单位的职责 1、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原则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审核、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一)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依法管理在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要根据“依法治国”的方针,充分发挥和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和促进建筑市场正常运行的重要作用。在工程建设管理活动中,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工程项目报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和竣工验收等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增强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制观念,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活动依据法律和合同办事。建筑法》是我国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的建筑业基本法。制定和颁布《建筑法》,从而建立、健全我国工程建设法规体系,完善工程建设各项合同管理法规,是培育和发展我国建筑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和法律保障。在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规范的过程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应当在组织学习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出各级地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章配套工作,严格遵照“统一性、严肃性和法定程序的原则”行事。所谓统一性,是指各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章,应与国家《合同法》、国务院颁布的有关条例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的一致性;而不得有悖;所谓严肃性,是指制定地方规章是一项带有“立法”性的工作。因此,法规中的基本概念、用词和文字表达,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否则,必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所谓法定程序,是指制定地方行政规章时,必须符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否则,把严肃的地方行政法规制定工作,当成“长官意志”的“土政策”披上“合法外衣”的过程,其后果必然造成工程建设领域中合同管理的混乱,从而影响建筑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二)建立和发展有形建筑市场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我国建设工程发包承包活动,必须建立和发展有形的建筑市场。有形建筑市场必须具备三个基本功能,及时收集、存贮和公开发布各类工程信息,为工程交易活动,包括工程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提供服务,以便于政府有关部门行使调控、监督的职能。国务院1998年颁发的《三定方案》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有关合同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管理经济合同;组织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督,组织查处合同欺诈;建设部: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1.1 一般规定 1.1. 1 组织应建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责任,设立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1.1. 2 组织应配备符合要求的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实施合同的策划和编制活动,规范项目合同管理的实施程序和控制要求,确保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的合规性。 1.1. 3 项目合同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 1 合同评审;

2 合同订立; 3 合同实施计划; 合同实施控制; 5 合同管理总结。 1.1.4 严禁通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方式订立和实施建设工程合同。 1.2 合同评审 1. 2.1 合同订立前,组织应进行合同评审,完成对合同条件的审查、认定和评估工作。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组织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认定和评估。 1. 2.2 合同评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合法性、合规性评审; 2 合理性、可行性评审; 3 合同严密性、完整性评审; 4 与产品或过程有关要求的评审; 5 合同风险评估。 1. 2.3 合同内容涉及专利、专有技术或者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时,应对其使用权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1. 2. 合同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予以澄清或调整。 1. 2.5 组织应根据需要进行合同谈判,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合同条款和内容。 1. 3 合同订立

1. 3.1 组织应依据合同评审和谈判结果,按程序和规定订立合同。 1.3.2 合同订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合同订立应是组织的真实意思表 示; 2 合同订立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符合相关资质管理与许可管理的规定; 3 合同应由当事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合同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时,应加盖单位印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合同生效时,应依照规定办理; 5 合同订立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备案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行为,避免法律风险和纠纷,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只适用于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签署的施工合同的管理。 第一章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原则 1. 合法原则 《合同法》规定:“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要求”。 2. 诚信原则 甲乙双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 计划原则 在订立和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必须服从和维护公司计划,保证公司计划的实现。 4. 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地位是平等的,在平等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内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二章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和生产经营计划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保证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中职责的划分 (一)合同员职责 1、审核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签订原则的条款。 2、审核有无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者利益的条款。 3、审核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 4、检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详尽准确。 (二)计划员职责 1、审核项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是否批准。 2、审核项目和投资是否列入上级部门批复计划。 3、审核工程承包范围。 4、审核工程开工和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日期是否符合总体布置的要求。 (三)预算员职责 1、审核合同价款是否符合合同法规定的确定方式。 2、审核各种取费标准是否合理。 3、审核预结算及工程款拨付办法。 4、审核奖励与惩罚条款是否合理。 5、审核违约索赔事项及有关结算事宜的补充条款。 6、审核违约责任以及争议条款。 (四)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人员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管理乙方施工。 2、审核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我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担保制度的认识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我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担保制度的认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课程论文 论文名称:我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担保制度的认识 年级专业:__________ 工程管理0901 _____________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 赵超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200948150121 _______________ 任课教师:_____________ 李美云__________________ 2012年12月19日

我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担保制度的认识 赵超 摘要:在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快、规模大的前提下,越来越多的项目从小型发展逐渐向大型化发展路线过度,该转变加大了工程项目的管理难度,但是有了合同管理就能使工程建设正常运转,工程质量得到保障,所以合同管理对企业而言就显得非常重要。实行工程担保,可以完善工程建设市场的管理体制,目前我国的工程担保制度还不够完善,因此严重影响了我国工程建设市场的发展,降低了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因此我们应该学习先进的担保制度以完善我国的建筑市场。 关键词:合同管理;管理技巧;工程担保;制度现状;改革建议 1、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范围广,牵涉了来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多方管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必须把握以下几个 方面: 1.1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有利丁行 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丁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1.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 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 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 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 1.3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四个方面。 (1) 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 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 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活楚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 等详细情况。 (2) 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 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

习题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习题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一、单选题 1.按照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是承包人应当完成的工作。A.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B.提供施工场地的地下管线资料 C.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 D.组织设计交底 2.施工合同文本中的“工程师代表”,是指由()委派在现场负责工作的代表。 A.发包方 B.承包方 C.设计单位 D.总监理工程师 3.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工程师确认了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后,应当由()对该进度计划的缺陷承担责任。 A.发包人 B.监理单位 C.工程师 D.承包人 4.施工合同文本规定,承包人要求的延期开工应()。 A.工程师批准 B.发包人批准 C.承包人自行决定 D.承包人通知发包人 5.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检验或试验的,()。 A.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B.由发包人负责,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C.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D.由发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施工合同文本规定,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由()组织试车。 A.发包人 B.承包人 C.工程师 D.监理单位 7.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工程师未按规定参加某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隐蔽后,工程师提出重新检验要求,重要检验的结果为合格,重新检验造成的费用损失应当由()承担。 A.发包人 B.承包人 C.工程师 D.监理单位 8.承包商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对已隐蔽的工程部位进行露后的重新检验。该工程部位隐蔽前曾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质量认可,但

重新检验后发现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则全部剥露、修改、重新隐蔽的费用的损失和工期处理为() A.费用和工期损失全部由业主承担 B.费用和工期损失全部由承包商承担 C.费用由承包商承担,工期给予顺延 D.工期不予顺延,但费用由业主给予补偿 9.施工合同文本规定,承包方有权()。 A.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 B.分包和转让所承担的工程 C.经业主同意分包和转包所承担的工程 D.经业主同意分包所承担的部分工程 10.承包商签订合同后,将合同的一部分分包给第三方承担时,()。 A.应征得业主同意 B.可不经过业主同意 C.自行决定后通知业主 D.自行决定后通知监理工程师 11.我国施工分包单位对分包工作()。 A.应自行完成分包工程 B.可再行分包 C.自行完成或再分包 D.可转包 12.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得指令,承包人未提异议,因指令错误发生得费用由()承担。 A.发包人 B.承包人 C.工程师 D.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 13.施工合同的当事人选择仲裁的,应当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A.双方选定 B.合同签字地 C.施工企业所在地 D.建设单位所在地 14.解决工程合同争议应由()申请仲裁。 A.甲方 B.乙方 C.甲乙任何一方 D.甲乙双方共同 15.工程款支付的依据是由()测量核实实际工作量。 A.业主 B.监理工程师 C.承包商 D.监理工程师委托人 16.当工程变更后价格确定时,工程量表中已有类似工作的价格,但对变更工作而言不合理,此时处理办法应为()。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失误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公司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各级人员应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公司和项目部“重合同、守信誉”的正面形象,凡违反规定操作造成公司和项目部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责任。 1.3、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外签订的所有工程承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设备采购、服务、用工等各类合同,以及公司内部承包人部分或全额出资的内部承包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1.4、公司行政部为公司的合同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能: 1.4.1、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制订合同格式文本; 1.4.2、负责组织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并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1.4.3、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1.4.4、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1.4.5、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指导各部门进行合同管理。 1.5、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合同中与本部门相关的技术和交易执行条款提出建议和意见。 2、合同的签订 2.1、合同的洽谈、审查、批准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经办、审查、批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第 3.3条界定的合同审批权限的适用于洽谈和经办。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职能部门评审,由总经理批准。 2.2、公司鼓励相关或不相关部门人员提供备选供方信息。但涉及价格的洽谈必须至少两人参与。 2.3、所有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公司法律顾问风险审查的由总经理决定。 2.4、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公司依法追究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的对外签约责任,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本制度2.1条、 3.3条约定的洽谈、审批权限视为法人的制度授权,除签约对方特别要求,不另出具法人委托书。 2.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2.6、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对责任条款,应本着可履行、能回旋的原则。 2.7、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2.8、投标文件等响应招标文件的文件,适用于合同审查审批程序,审批权限详本制度 3.3条。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有效文件均要按合同进行管理。 2.9、合同文本、合同用印和非公合同: ⑴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规范国家或建设主管部门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⑵所有合同均应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对方要求加盖公司章或法人章的,要求对方同等用印。

工程合同成本管理办法

1.目的 2.为加强海尔地产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的成本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集团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 4.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海尔地产集团下属各项目公司。 5.职责 3.1海尔地产集团审计法务中心和成本管理中心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6.3.2海尔地产集团下属各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7.工作要求 4.1一般规定 4.1.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 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4.1.2海尔地产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1.2.1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集团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3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招标原则 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填写集团《考察结果审批表》,并按规定经集团有关负责人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合同随附招标文件。拟签合同正文及其补充协议(包括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协议、工程保修协议、廉洁合作协议),应作为招标文件之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需对其进行确认。 4.1.2.5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清楚地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模糊、歧义、推诿、扯皮现象;合同中尤其应有明确的、可以界定清楚的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如果合同价款可能调整,则应明确调整依据、调整方式(如何计价、总价如何最后确定等),并就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有效性、可控性作出明确规定。 4.2合同订立的管理 4.2.1标准示范合同:在招标(招标文件附件)及合同签署时,工程合同应尽量应用合同标准文本。 4.2.1.1总部有关部门将就房地产业务,逐步建立统一的合同标准文本,各开发企业应予采用。 4.2.1.2合同标准文本内容尽量采用FIDIC条款模式,内容分为协议条款、通用条款、补充条款和附件,其中协议条款根据具体业务、对象的不同而定,通用条款适用于所有的同类合同,补充条款则由经办人在具体经办合同时补充加入协议条款、通用条款中未尽事宜; 4.2.1.3如当地政府部门有强制性规定,可按当地政府部门标准合同执行,但必须通过补充条款等方式充分补充与公司合同标准文本之间存在差异的内容。 4.2.1.4当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有合同标准文本不再适用时,业务部门应及时提出与相关部门共同修改。 4.2.2合同的经济条款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2.2.1合同价款或委托酬金: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合作方的,应以双方确定的最终报价作为合同金额;提倡在有标底的情况下进行招标并确定合同价款,如果是采用费率折扣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合同中应明确费用计取的依据、主材价格计取办法,并规定合同双方如何尽快核实施工图预算确定合同价款,以及就确定后的合同价款签署补充协议。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 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024-28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合同管理原则 1.1依法办事、全面管理 在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一切活动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遵循国际惯例,强调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本投标人合同管理体制的行为规范职能和过程控管职能,合理利用计算机网络的管理手段,对建设过程的管理行为、经济行为、建设过程行为、机制运营行为等进行全面调控、管理。 1.2依合同治管理 通过法律的保障和合同管理机制、审批程序的有效运行,确保合同管理的灵魂作用,确保其主导地位。在本项目管理过程中,本投标人将通过合同的合法签订、和管理,将业主与本投标人、本投标人内部各方、

本投标人与参与施工、协作、管理等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一切行为,规范在合同执行前,从而实现体制、机制、程序的建立,措施、手段的运用和执行有章可循。使本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都在合同管理的调控下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实现成本、进度、质量等各项指标的最佳效果。 1.3以管理保合同 在合同签订、执行、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管理和创新的团队管理优势,实现组织的系统化、管理的具体化、程序的规范化、防范的严密化。运用现代化手段,坚持诚信、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主动的动态管理,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充分发挥其职能和作用,使本工程建设管理过程进入"依合同治管理,以管理保合同"的良好局面。 2 合同管理体制与职能 2.1合同管理体制 合同管理体制是依据合同管理原则,在本工程总承包管理过程中依法对合同全面管理、运行的管理体

施工合同管理表格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施工合同管理表格 篇一: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凡违反规定操作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一切由本工程位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在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下可以或委托他人签订有关合同。公司内法人单位

对外签订合同,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非法人单位签订合同须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或其委托人签订。签约人必须对公司和本单位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依法正确履行审查义务,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有经营权、是否有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及其相应代理权限等。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权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第八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经集团总经理临时授权时达成的口头协议,事后应补办书面形式的合同文本。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合同内容必须规范、准确、详实。 第十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则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十一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相关规定及审批权限上报,经公司发展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正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市场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第三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第五条凡进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必须在中标后的规定时限内,或开工前依法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及扰乱建>市场秩序。 第七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第八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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