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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农商一体化解决”三农”问题-word范文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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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农商一体化解决”三农”问题-word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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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一体化解决”三农”问题

农商一体化是指身为农民亦农亦商。近来对农产品价格上扬的议论多从农产品

价格上扬有利于农民收入增加的角度来阐述,然而农民是否能从中得到多少实

惠还不该过早下结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将农产品按保护价卖给国家,

其收入所得毕竟有限,即一般是富不起来的。而专门从事农产品经商的人们,

把农产品逐层增价,最后这些农业商品到了广大的消费者手中。从中主要受利

的是这些商人。农产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在流通中前者是得到微利或无利可得

甚至亏损,后者是该商品的消费者更无利可言。所以,每次的农产品涨价都是

仅仅刺激了商人的利益增长。以麦子为例,农民把麦粒(农业成品卖给面粉厂),面粉厂将面粉卖给以面粉为主要原料的各厂家或商家,再经过各批发商、零售商逐层经营环节的价格递加,最后到了真正的消费者手上。可见如此循环

农民是富不了的。反而会使农民在尝到一点提高产品价格的甜头后,会在他们

购买副食品或其他农业必需品时付出得不偿失的代价。同时,农产品及其以此

为原料的加工品的价格上涨还会加剧城市困难群体的困难,使他们雪上加霜。

因此,要真正解决农民贫困问题,必须农商一体化,引导农民把农产品直接变

为终极消费者所消费的商品,通过立法给农民经商的政策,并给以一定的财力

支持,才能使农民真正在较短时间内富裕起来。

我们在考虑各种解决“三农“问题时必须要清醒认识商品流通领域的长、宽、

大对直接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和广大消费者的直接影响。如果,仍然农是农,商是商,水是水,油是油,没有真正实现农商一体化,那么”三农“问题无疑

仍然是困扰我们实现全面小康的焦点。农民经商由单纯的农人向农人和商人双

重身份转变,二者并非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关系,既是生产者又是经营者,至

于农业产业化、实现现代农业,那是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的农业发展道路。即

便达到了那一步,亦农亦商也是正常的,我国和已经普遍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

化的国家的实例,已经证明了它的可行性。农民将转移到城市的工厂里做工、

到城市经商,农民身份基本不变,亦农亦商,是农民在较短时间内改变自身经

济状况的有效办法。

农村的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或做工或经商形式多样,肯定不是都转移到工厂里。如果认为大部分农民到城里的工厂,是农民脱贫的惟一出路,只需少数农

民在农村务农,那是有失偏颇的。当然,随着农业的发展,传统意义上的农民

会与新型农民有着质的差别。至于“三农”问题非要靠大集团、企业的介入,

否则就不能解决“三农”问题的说法,我认为这是轻视了农民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的主体地位。谁最关心农民自身的利益,难道不是农民本身?难道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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