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贷款流程
三、贷款所需资料
联系电话:盘县分中心 3106079 盘江管理部 3691587
盘县分中心 盘江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和需要资料一次性告知单
一、申请贷款对象: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未出现断缴、脱缴12个月以上),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改善自住住房条件的在职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