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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安监站各阶段检查资料(汇总)

成都市安监站各阶段检查资料(汇总)
成都市安监站各阶段检查资料(汇总)

成都市安监站房建工程各阶段抽查资料

一、开工条件审查抽查资料

(一)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制度;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协议;

3、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地下工程有关资料移交清单(附图);

4、建筑基坑毗邻建筑物现状调查表;

5、深基坑设计、施工方案及咨询意见书;

6、深基坑第三方监测合同及监测单位资质;

7、基坑护壁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8、开工条件自查表;

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二)监理单位

1、监理规划(含安全监理内容)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监理机构及安全监理名单;

3、安全监理责任制、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施工单位

1、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名单;

4、安全工程师任命书、工程师证、安全生产能力考核证;

5、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及报审表;

6、活动房产品合格证、防火性能检验报告、竣工验收表

二、基础阶段抽查资料

(一)建设单位

1、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记录

3、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变更资料。组织检查建设部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记录及督促消除隐患记录

4、牵头组织自检自评资料

5、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日常检查记录。

6、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人员在岗情况的日常检查记录。

7、深基坑第三方观测记录;

8、勘察文件、设计文件、鉴定文件及变更资料。

9、施工现场物业化管理合同;

10、中止及恢复施工通知书报告

(二)监理单位

1、建设部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旁站监理记录(超过一定规模)

2、安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

2、安全监理会议记录;

3、各项指令(开工、停工、复工、浇筑、拆除、通知单、回复单等);

4、监理对进场施工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审查情况;

5、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理;

6、现场构配件及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单;

7、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报审使用表、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验收核查表(起重机械设备);

8、专项方案审批表;

9、监理单位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带班记录;

10、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巡查、旁站记录;

11、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报审表;

(三)施工单位

1、基础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评分表

安全工程师日志、工地安全日志;

特殊工种岗位证书;

分包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

各工种三级教育卡、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民工夜校培训计划及记录;

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

项目及公司日常安全检查及隐患消除记录;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及记录;

专项方案报审表

2、基坑施工安全

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咨询意见书及变更资料;

基坑支护隐蔽、验收记录;

降水记录;

基坑及周边环境变形观测记录;

护壁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材料

基坑护壁质量检测资料;

基坑工程日常巡查记录;

人工挖孔桩方案及论证情况

人工挖孔桩防护检查表;

3、模板施工安全

模板专项方案、高大模板专家论证意见书;钢管、扣件抽检报告;

模板支撑验收记录;

4、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临时用电检查记录;

电阻测试记录;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记录;

5、塔机

塔吊安装方案;

塔机基础隐蔽资料;

塔机安装验收记录、检测报告;

塔机产权登记证、使用登记证;

塔机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监控系统使用情况;

6、施工机械

施工机械验收记录;

施工机械日常检查记录;

7、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

安全防护用品合格资料;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台账;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资料;

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日常检查记录;

8、消防

动火许可证;

消防管理机构及制度;

消防设施检查记录;

9、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及制度;

文明施工检查记录;

三、主体、装饰阶段

(一)建设单位

1、甲方直接发包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施工许可编号、统一管理协议;

2、安全文明措施费拨付记录;

3、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变更资料,组织检查建设部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记录及督促消除隐患记录;

4、牵头组织自检自评资料

5、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日常检查记录;

6、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人员在岗情况的日常检查记录;

7、中止及恢复施工通知书报告;

(二)监理单位

1、建设部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旁站监理记录(超过一定规模);

2、安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

3、监理对进场施工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审查情况;

4、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检查记录;

5、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理;

6、现场构配件及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单;

7、安全监理会议记录;

8、各项指令(开工、停工、复工、浇筑、拆除、通知单、回复单等);

9、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报审使用表、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验收核查表(起重机械设备);

10、专项方案审批表;

11、监理单位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带班记录;

1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巡查、旁站记录;

13、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报审表;

(三)施工单位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础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评分表;

分包单位资格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及人员资格证明;施工合同、协议;

安全工程师日志、工地安全日志;

特殊工种岗位证书;

民工夜校培训计划及记录;

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及“三级教育卡”(在现场对工人教育效果进行抽查)

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带班检查记录;

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员日常在岗情况考核情况。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批表及监控表;

重大危险源、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及实施记录;

3、模板施工安全

钢管抽查记录,扣件抽样送检报告;

模板专项方案、高大模板专家论证意见书;

模板工程管理人员及工人安全技术交底;

模板工程支架验收(高大模板验收表);

混凝土浇筑令;

模板拆除申请表;

4、脚手架工程(卸料平台)

钢管及构配件抽样送检报告

脚手架、卸料平台专项方案;

脚手架、卸料平台安拆安全技术交底

脚手架、卸料平台验收记录;

脚手架、卸料平台定期检查表;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家论证意见及验收表(施工单位)

5、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外电防护专项方案或设计;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临时用电工程验收记录;

总分包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临时用电定期检查表;

6、塔机、施工升降机(起重机械设备验收情况登记表)

塔机、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专项方案;

塔机、施工升降机安拆告知书、安拆单位专业承包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安拆人员及司机持证上岗;

施工升降机基础隐蔽资料;

塔机(二次检测)、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记录、检测报告;

塔机、施工升降机产权登记证、使用登记证;

塔机、施工升降机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加节、附着验收记录;

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7、施工机具

施工机具日常检查记录及维护保养记录;

8、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

安全防护用品合格资料;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台账;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资料;

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日常检查记录;

9、消防

动火许可证;

消防管理机构及制度;

消防设施检查记录;

消防安全责任制;

活动板房产品合格证、防火性能检验报告、竣工验收表(新增);

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及应急疏散预案;

10、文明施工

扬尘及噪音控制措施;

文明施工检查记录;

成都市安监站市政工程各阶段抽查资料

一、开工条件检查资料

(一)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制度;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协议;

3、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地下工程有关资料移交清单(管线图,房屋入户调查资料);

4、沟槽、暗挖工程及周边建筑做变形监测的《委托合同》、变形监测单位资质;

5、开工条件自查表

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二)监理单位

1、监理规划(含安全监理内容)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监理机构及安全监理名单;

3、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施工单位

1、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名单;

4、安全工程师任命书、工程师证、安全生产能力考核证;

5、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及报审表;

6、活动房产品合格证、防火性能检验报告、竣工验收表;

二、日常检查资料

(一)建设单位

1、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变更资料;

2、组织检查建设部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记录及督促消除隐患记录;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凭证;

4、沟槽、暗挖工程第三方检测报告;

5、勘察文件、设计文件、鉴定文件及变更资料;

6、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在岗情况日常检查记录;

7、中止及恢复施工报告。

(二)监理单位

1、安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

2、安全监理会议纪要;

3、各项指令(开工、停工、复工、浇筑、拆除、通知单、回复单等);

4、分包单位资格及人员资格报审表;

5、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报审使用表、验收审核表;

6、各种专项方案审批表;

7、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

8、监理单位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带班记录;

9、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巡查、旁站记录;

(三)施工单位

1、基础资料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评分表

安全工程师日志;

特殊工种岗位证书;

分包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

各工种三级教育卡、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民工夜校培训计划及记录;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

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及使用台帐;

大型起重设备安装、使用、维护台帐;

交通组织方案或措施

2、沟槽、暗挖工程施工安全

沟槽、暗挖工程开挖支护施工方案、咨询意见书(专家论证意见);

支护隐蔽、验收记录;

降水记录;

沟槽、隧道及周围建(构)筑物变形监测记录;

护壁质量检测资料;

深沟槽工程日常巡查记录;

人工挖孔桩方案及论证情况

人工挖孔桩防护检查表;

通排风设施运行记录;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记录;

3、模板支架施工安全

模板专项方案、高大模板专家论证意见书(支架预压、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支架防冲撞措施);

支模架构配件抽检报告;

模板支撑验收记录;

混凝土浇筑令;

模板拆除申请表;

4、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临时用电检查记录;

电阻测试记录;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记录;

5、起重吊装

起重吊装专项方案(吊装作业前进行摸底调查,运输路线)、专家论证意见书;起重吊装设备安装验收记录、检测报告;

起重吊装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起重吊装区域监护措施;

6、施工机械

施工机械验收记录;

施工机械日常检查记录;

7、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

安全防护用品合格资料;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台账;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资料;

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日常检查记录;

8、消防

动火许可证;

消防管理机构及制度;

消防设施检查记录;

9、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及制度;文明施工检查记录;

成都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审验收工作管理办法

成都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审验收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和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评审验收工作(以下简称“达标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廉洁行政,积极服务企业的安全发展。第三条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全监管局部署的企业达标创建活动外,不得新增各种形式的企业达标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第四条达标评审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安监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企业达标创建活动的考评程序、评审标准、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第五条达标评审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市安监局负责下达创建计划,组织实施评审验收工作;区(市)县安监局负责具体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业开展创建活动,负责对企业创建申请进行真实性审查,参与评审组工作。 第六条支持大中型企业立足于自身力量开展达标创建,鼓励中小微型企业在达标创建中引进社会化专业力量进行创建辅导,提升创建水平。安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企业指定特定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或人员,不得在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相关信息的过程中收取介绍费。 第七条建立成都市安全生产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为企业与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双向选择提供信息服务。各级安监部门要在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安全生产服务业务的中介机构、有资格从事安全生产服务业务的专家及技术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公布开展达标创建的企业名单及其联系方式,并及时更新。 第八条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诚信记录档案,对以不正当方式参与市场竞争的中介机构实行“黑名单”制度。 第九条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由我市安监部门组织实施的达标评审,由市安监局统一组织实施,企业不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条市安监局负责达标评审员的组织和评审员的业务培训。评审员由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工作人员、有关行业部门工作人员、安全生产专家或者有资质的

成都电工证办理的步骤及报考条件

成都高低压电工证办理的正确步骤和报考条件成都高低压电工证办理的正确步骤和报考条件,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俗称电工上岗证,电工操作证)——主要证明持证人具有电工安全操作的知识和能力,是安监主管部门对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追究单位和作业人员安全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国家规定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要做到持证上岗,各单位和个人从事低压电气操作、安装、维修等,必须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高低压电工证全国通用,网上查询一般是发证地省市安监局网站查询。同时也可以到市一级安监局行政服务窗口用读卡器读取操作证相关资料验证真伪。 成都高低压电工证办理的正确步骤: 1、联系正规的办理机构老师,报名 2、提交电工证办理所需资料:报考电工证一般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和一寸蓝底照片2张。具体报名时填写申报表一份。 3、考前培训,办理安监局的电工证都是需要培训过后才能考试,考试前需要提前录入指纹信息,这个也是在培训的时候完成的 4、考试,一般来说每个月都是有考试安排的,考试形式为机考,考试合格后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可以领取证书,证书是又安监局统一制作下发的,全网可查,全国通用。

高低压电工证报名条件: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报名考试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男18-59周岁,女人18-54周岁;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具有一年以上从事本工种工作经历)。 安监局电工(证)样式: 为塑封证(IC卡型),上面明确标明主证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作业类别、操作项目、初次领证日期、使用期、第一次复审日期、第二次复审日期。加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作业证件专用章。 2019年成都电工证如何办理,报名需要哪些资料?成都筑信建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正规安监局颁证,在线题库练习,价格透明,考试15天到30天拿证,免费补考机会一次,证件全国通用,

江苏省安监局培训机构名单

保留安全生产培训资质单位名单 南京市 江苏省电信职工培训中心南京市公交公司职工学校 江苏省邮电建设工程公司培训中心南京机械工业职业大学 南京铁路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南京市浦口区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金陵船厂培训中心南京东南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南京机电行业安全教育中心南京市雨花台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南京庄讯职业培训学校南京兆元安全环境科技服务公司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南京高泰建筑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苏吉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南京化工技工学校南京港务培训中心 南京市弘港职工学校溧水县强盛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公司南京道协职业培训中心南京市总工会职工技术培训中心 南京栖霞区职工培训中心南京市六合区大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南京昌盛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安保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南京金阳光职业培训学校南京广播电视大学秦淮区分校 南京苏建安全培训技术中心南京市远大科技培训中心 南京首信职业培训学校南京中嘉认证咨询有限公司 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送变电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第二建设公司南京赛夫泰职业培训学校 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南京安奥职业培训学校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高淳县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南京钢铁集团冶山矿业有限公司 金城集团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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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危险化学品事故

成都市新都区危险化学品事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新都区安监局

成都市新都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代拟稿)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为防止突发性重大事故发生,有效控制和处理危险化学品事故,保护国家、企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基本情况 全区目前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活动的企业和单位共计419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45个、储存企业4个、运输企业1个、经营企业369个。涉及危险化学品七大类,主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腐蚀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分布在全区13个镇(街办)。属重点监控的单位是:成都玖源化工有限公司、成都新炬化工有限公司、华西铝业、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2个加油站、3个CNG加气站。 二、救援原则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在坚持“预防为主”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企业自救与政府救援相结合”

的原则进行。 三、指挥机构 区委、区政府成立成都市新都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及区政府办公室、区安监办、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质监新都分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区经济局、区企业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另文印发)。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现场救护队、现场救护队、事故调查处理组、事故善后处理及后勤保障组。 四、工作职责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在发生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公告;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组织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一)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现场救护队负责现场扑救、现场警戒、治安保卫、灭火、防毒、人员疏散工作。 (三)现场伤亡救护队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住院工作。 (四)事故调查处理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取证,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向指挥部报告处理意见,监督事故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成立危险化学品专家组。 (五)事故善后处理及后勤保障组负责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治疗、安抚及赔付工作,事故救援中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监督

成都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成都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 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个人有权对其发现的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行业管理部门举报。 第三条 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情况属实且相关职能部门事先并未并未完全掌握的,经依法立案处罚后,举报人可获得奖励。 第四条 举报从事下列危害安全生产活动的,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 (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未按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查手续; (二)生产经营单位不依法保障从业人员享有安全生产权利; (三)生产经营单位没有依法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安全设备、系统和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没有对安全设备、系统和装置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检测,保证正常运

转; (五)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船舶和其他机械没有按规定检测检验合格; (六)生产经营单位没有依法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保证其正常运行; (七)电气设备未按照技术标准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八)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人员未经教育培训合格就上岗作业; (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 (十)有毒、有害、高温等作业场所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十一)从事起重、爆破、登高架设、基坑开挖、边坡砌筑、钻探等危险作业未事先制定安全措施,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 (十二)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评估、检测、检验的机构未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违法违规设置分支机构,或者转借、出租、出让资质证书; (十三)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未具备规定的条件开展特种作业培训和其它安全生产资格培训; (十四)在居民区、学校及其他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距离范围内新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设施或在下列区域内发现新建居民区、学校及其他公众聚集的场所: 1.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区域安全距离内;

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导则(化工生产企

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导则(化工生产企业)修订版、级要素的否决项情况说明 级要素否决项级要素否决项 修订前 .未设置安委会、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制定动火作业和进入受限空间管理制度或动火作业未落实提级管理。 .未实施危险性作业许可管理。 .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技术、设备、材料; .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论证的;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未达到自动化控制要求,也未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自动化改造,并将竣工验收报告报属地安监局备案。 .凡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涉毒、涉爆储存场所、重大危险源,一律停止使用。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的,一律停止使用。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一律停止使用。 .未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号令要求,实施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 .未经正规设计也未开展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或诊断出不符合项不具备整改条件。.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或未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有重大隐患,且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存在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的。 .未进行自评。 修订后 删除第、、、、项。 新增项: .主要负责人现场考核不合格。修订前 .未明确第一责任人,或责任制不符合规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不落实。 .未向安监部门报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 .未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或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未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未进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主要负责人对其安全生产职责不清楚。 .未建立安全生产考核机制。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对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部门执行安监部门监管监察指令建立清单管理、月度跟踪督办及奖惩措施。 .未按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未明确专门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 .未进行符合性评价。 .未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之一:变更管理、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有岗位未编制操作规程,或岗位无法提供操作规程。 .投产或投用前未编制操作规程。 .未按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开展风险评价。 .未将重大风险降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未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监部门报告。 .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纳入计划,或未限期解决或停产,或未书面报告。 .未制定培训教育制度,或未制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证书失效。 .现场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或失效。 .新从业人员未接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上岗。 .未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

安监局安全生产先进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交流材料-- 强责任重监管排隐患扎基础 睢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8年,睢阳区安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的坚强领导下,结合“隐患排查”工作,根据安全生产一系列文件通知精神,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使睢阳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全区安全生产、综合防灾的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为我区安全生产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明晰责任,理顺体制,扎实基层基础 全区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全面深化“一岗双责”,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重点抓好区、乡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督促“人员、装备、经费、职能”四个到位,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以区长为主任,安监局局长为副主任,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将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建设规范性文件以及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建设和职责要求簿册登记、台帐制度以

及《睢阳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汇编成册,下发到全区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具体指导各乡镇、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我区还完善了安全生产目标体系考核建设,将安全生产纳入区目标考核范围,对乡镇、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由安监局单独组织考核。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兼)职管理人员,切实落实企业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横到边,纵到底,层层签订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书2万余份。18个乡镇和县级部门均成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机构。全区18个乡镇和县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均配备了办公场地,并配备了电脑、电话、传真等办公设备,并开展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成立了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每年度均开展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队伍、驻非煤矿安监员、企业安全管理干部的培训教育,提高其能力上下功夫,使其做到能管会管。通过努力,全区所有乡镇、部门基本做到了安全生产制度上墙,安全生产资料齐全规范、有备可查。 二、依法行政,强化监管,着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文件成环办〔2007〕400号 签发人:沈绍基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 2007年7-9月份政务信息情况通报 各区(市)县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环保重点任务,及时报送政务信息、通报工作动态和情况反映,较好地展现我市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各地在推动工作、互相交流、勇于创新等各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7年度7-9月份,市环保局共接到局机关各处(室)、各区(市)县环保局、直属各单位上报政务信息505条,采用政务信息323条(其中总局采用1条、省环保局采用23条、市委采用4条、市政府采用7条、局网采用313条,多个部门同时采用按1条计算),现将采用和得分情况通报如下: — 1 —

一、局机关各处(室) 办公室(采用11条,得分80分,累计采用32条,累计得分420分) 1. 成都市召开全市中小河流治理整顿推进会 局网 2. 市环保局学习传达市委十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局网 3. 石化基地项目规划环评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评审 局网 4. 成都市创新机制 多项措施促进减排 局网 5. 中办、国办环保督查组检查成都市环保工作 局网 6. 领导重视 措施得力 成效显著 局网 7. 简讯一则 省环保局 8. 简讯一则 省环保局 9. 简讯一则 省环保局 10.简讯一则 省环保局 11.简讯一则 省环保局规划与财务处(采用4条,得分50分,累计采用8条,累计得分70分) 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来省、市调研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局网/市政府网 2. 简讯一则 省环保局 3. 简讯一则 省环保局 4. 简讯一则 省环保局政策法规处(采用0条,得分0分,累计采用3条,累计得分15分) 1. 科技监测处(采用15条,得分195分,累计采用29条,累计得分360分) 1. 成都市召开第1次环境质量会商会 局网/市政府网 2. 2007年7月成都市出入境水环境质量状况[联合发文] 市政府网 3. 成都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行动计划印发 总局 4. 龙泉驿区创模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图] 局网 5. 国家三部局联合调研我市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局网/省环保局 6. 全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在南充召开 局网 7. 《成都市中心城区机动车排气污染现状及控制对策研究》通过开题论证 局网 8. 市环保局组织对二圈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运行情况检查[图] 局网 9. 中日水环境合作项目组调研成都市合作项目 局网 10.双流全面启动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 局网— 2 —

成都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

关于印发《成都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规范》的通知 时间:2017-07-07 11:18:23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印发《成都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规范》的通知 成安监〔2017〕55号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安委办,各区(市)县安监局,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指导全市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市安监局制定了《成都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成都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8日

成都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全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承担本单位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安

成都市物业管理活动中相关投诉举报受理电话

成都市物业管理活动中相关投诉举报受理电话 受理单位受理咨询(投诉)事项电话 成都市物价局鼓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住宅建筑区划内的机动车停放库 (位);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机制,适时调整公布 的物业服务费用政府指导价标准;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各项收费 进行检查和管理,对超标准和超范围收费进行查处;受理物业服 务收费投诉,协调解决因物业服务收费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12358 成都市工商局企业登记中对住所的审查,不得为将住宅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经规划 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办 理营业执照时应当查验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加强对建筑区 划内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 12315 成都市公安局指导、督促建筑区划内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导落实建筑区划内的 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消除建筑区划内的治安隐患,及时查处治安 案件;加强对建筑区划内流动人口和犬只的管理;负责建筑区划 内消防水源、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与消防安全相关工作的监督 管理。 110消防:119) 成都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建筑区划内环境卫生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建筑区 划内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对临街安装空调等的投诉和纠纷 进行调查处理。 12319 成都市建委在建物业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房屋保修期内由于工程 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 86632515 成都市规划局负责新建建筑区划的统一规划,按规定配置包括车库(位)、物 业服务用房等在内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协调解决建筑区划内涉及 规划的历史遗留问题;查处擅自改变专有部分使用性质的行为。 86259909 成都市林业园林局负责建筑区划内绿化工作的行业指导管理和调整树木、绿地变动 的依法审批,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加强绿化养护。 87661139 成都市卫生局负责对建筑区划内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管理61881951 成都市环保局负责对建筑区划及周边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对建筑区划及周边的污染源依法 实施监督管理,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2369 成都市质监局负责对建筑区划内的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督促使用单 位做好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定期检验、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持 证上岗等工作;查处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中的违规行为;调 查处理建筑区划内的特种设备事故 12365

成都市龙泉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龙泉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行政执法主体 (一)法定行政机关 龙泉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执法职责:成都市龙泉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负责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区政府行政机构。 、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依法行使国家矿山(煤矿)安全监督职能。依法监督非煤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参与组织非煤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审查验收工作; 、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全区铁路道口、铁路交通安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行政许可、核发证照、验收;按照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规定,负责监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使用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检测检

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依法监督检查验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无) (三)法律法规规章委托的组织 (无) 二、行政执法依据(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施行时间:)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施行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施行时间:)

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

《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更好发展,市政府拟制定实施规范性文件《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由于该《办法》与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关,为集思广益,科学民主制定该《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如有修改意见,请于11月30日前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通讯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邮编:215004;联系电话(传真):68615448;E-mail:szfgc@https://www.sodocs.net/doc/bf13742961.html,。 附件:1、关于《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1-

附件1 关于《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有效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反复讨论修改的基础上,形成了《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暂行办法》起草背景 近年来,国家和省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政策措施。今年下半年以来,特别是南京“7.28”爆炸事故发生后,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全面组织开展了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已经成为提高社会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的一项有效措施。我市各领域特别是公共安全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急需有一个法规性文件来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行为。 2007年初,市安委会印发了《苏州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在指导和监督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特别是重大隐患整改由政府及部门挂牌督 -2-

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办法

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办法

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2006年11月1日 根据省、市关于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决定从2006年10月起,用三年时间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一、工作目标 按照“逐个排查,集中整治;入园进区,改造提升;控制总量,加快淘汰”的总体要求,通过提高生产经营标准、行业准入门槛和从业资质要求,在2007年底前,集中整顿、取缔各类违法违规危险化学品企业;在2008年底前,完成引导分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规划区域集中的目标;2009年,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优化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全面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科学、健康、有序发展。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储存企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使用企业,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二、工作措施 各市(区)要按照要求,摸清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的数量,逐户清查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依法纠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违法违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市场准入条件,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向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规划区域聚集。

(一)全面查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现状 各地要重点查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的以下问题: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布点在经苏州市政府批准的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专门区域; 3.2005年以来,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时间为限)是否通过安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经过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经苏州市政府设立批准; 4.今年以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发生危险化学品类的安全生产事故(含重大未遂事故); 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是否已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是否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文件、资料; 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是否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或生产条件已发生变化;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后,是否按照规定申请办理有关安全生产审批手续; 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作出的各类整改承诺,是否已按期完成; 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按要求制订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按规定报送安监部门备案; 10.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辖区内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按规定报送安监部门备案。 1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经法定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法定培训并取得执业资格证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地方规范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成品油管理部门、安监部门: 为加快推进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进一步优化程序,提高效率,切实做好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服务保障,根据《成都市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方案》(成经信能源〔2016〕2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统筹工作 各区(市)县成品油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不影响成品油稳定有序供应的前提下,会同本级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延长(壳牌)等成品油供应企业的沟通协商,积极指导民营加油站统筹制定本辖区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分步实施方案,有计划分批组织实施,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避免因改造工程安排不当对市场供给保障正常用油造成影响。 二、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的安全审查分类 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根据不同情况分为隐患整改类和技改类,分类实施安全评价审查。 (一)隐患整改类。 符合以下条件的,由业主单位自行组织内部安全审查。油罐总容积未改变,或总容积虽已改变但加油站等级未改变的;油罐位置未改变,或因原油罐位置不合理需在原址周边进行局部位移的。 (二)技改类。 符合以下条件的,由市安监局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组织安全审查。 1.油罐容积增加致加油站等级改变的; 2.油罐位置在站内重新选址的; 3.在地下油罐改造时增加加油机,或对加油岛、罩棚、站房等设施进行改造的。 三、安全审查的工作流程 (一)隐患整改类。 1.业主单位应制定改造工作方案(包括原设施拆除施工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严格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版)编制整改设计方案,自行组织内部安全审查。 2.业主单位将内部审查后的工作方案和设计方案,报属地成品油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并抄送属地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 3.业主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施工过程中,属地成品油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4.工程改造完工后,业主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专项安全验收评价,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专项安全验收评价可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安全现状评价合并进行。 (二)技改类。 技改类改造的,需取得市经信委同意进行技改的文件,报市安监局实施行政许可。 1.涉及上述技改类第1、2项的,业主单位只需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技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同时涉及第3项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和设计单位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告和专篇完成后,业主单位填写审查申请书,向市安监局窗口提交审查申请,市安监局在规定时限内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对同时申请条件审查和设计审查,或同一单位提交多个站点改造申请,实施合并审查。 2.业主单位应制定技改工作方案(包括原设施拆除施工方案),自行组织内部审查,报属地成品油管

苏州市安监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一对一”诊断辅导工作的方案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苏安监办…2010?26号 ★ 关于印发《苏州市安监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一对一”诊断辅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安监局,市局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积极推进我市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TRIM)体系建设工作,切实改进安全监管工作作风,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需要,现将《苏州市安监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一对一”诊断辅导工作方案》印发给各市(区)安监局和市局各处室。 对列入各市(区)诊断辅导的企业,各市(区)安监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于8月10日前报苏州市局备案,同时报送一名本地区具体负责企业体系建设诊断辅导协调

工作的联络人员名单至市局办公室。 各市(区)安监局和市局各有关业务处室要认真组织开展企业“一对一”诊断辅导工作,并于10月中旬报送本地区(本组)企业诊断辅导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和相关工作表格。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印发诊断辅导工作方案通知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7月26日印发 共印:25份

苏州市安监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 “一对一”诊断辅导工作方案 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安监局《关于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TRIM)体系建设活动,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经各市(区)安监局推荐,苏州市安监局将对47家参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的企业开展“一对一”式的诊断辅导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指导和行政服务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监管人员的行政指导工作能力。通过开展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TRIM)体系建设情况的“一对一”诊断辅导,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从而预防和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市“三区三城”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诊断辅导主要内容 所谓“一对一”诊断辅导,就是安监部门组织诊断辅导工作小组,依据一个标准(《苏州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TRIM)建设评估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参加体系建设的企

成都电力设备制造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申报

成都电力设备制造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申报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申报材料 成都电力设备制造分公司 2013年12月28日 成都电力设备制造分公司 电力字[2013]08号 关于申请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的报告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青白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提升本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稳步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和企业自身发展需要,2013年8月,我公司决定开展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创建活动。在青白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先后开展了标准培训、咨询指导和不符合标准项的整改,累计投入安措整改费用四十万元,设备设施及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发生显着改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2013年12月21-23日,公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对企业所有设备设施和管理活动进行了100%的自评打分。自评得分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申报条件,现申请贵局安排评审。具体材料附后。 特此报告 成都电力设备制造分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目录 1.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文件) (2) .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 (4) . 企业基本情况表 (5) . 企业重要信息表 (6) . 其他事项表 (8) 2. 自评通知 (9) . 自评计划 (10) . 自评报告 (11) . 自评报告附:机械制造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汇总表 (15) 3. 自评扣分项目汇总表 (21) 4. 企业资质审核材料 .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4)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 (25) . 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录 (26) . 企业平面布置图 (28) . 安全生产标准化申报材料初步审查意见 (29) . 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工作记录 (3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申请 申请企业:成都电力设备制造分公司 申请行业:钢结构、电力构件专业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苏安监督三〔2018〕100号 ★ 关于2018年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第三方核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区)安监局: 按照《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核查工作的通知》(苏安监督三〔2018〕29号)要求,苏州科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等4家安全评价机构,承担我市8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第三方核查工作,目前核查与复查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总体情况 2018年度危化品企业标准化核查共检查企业80家,发现隐患4042条。首轮核查确认有61家企业达标,19家企业未达标,平均问题数最多的依次是吴江区、张家港市和高新区;平均得分最低的依次是吴江区、张家港市和太仓市;首轮核查不达标率最高的依次是吴江区、张家港市和昆山市。经复查确认,6家企业未能达到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水平,其中吴江区、张家港市和昆山市各2

家;另有3家企业因关停、搬迁,不再开展相关生产活动。各地区企业核查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主要共性问题和重大隐患情况 此次检查的80家企业第一轮核查共发现重大隐患43条,主要有: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2.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按要求设置不间断电源;3.控制室或机柜间在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内,不符合要求;4.爆炸危险场所电器设备及作业工具不符合防爆要求;5.特种作业人员未能全员持证上岗。 核查发现共性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不达标,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理解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二是风险辨识不充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深入,风险评估方法单一,风险识别不全面,部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未开展HAZOP 分析,风险辨识与评价遗漏重点区域及设施;三是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部分企业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内容不掌握,隐患整改不到位;四是变更管理不严格,对变更管理认识不足,仅对人员、设备设施变更进行管理,存在随意变更操作规程、工艺参数及连锁设置的情形;五是特殊作业管理不规范,部分企业动火等特殊作业票证填写与审批不规范,现场监护措施不明确,承包商审核、监督不严格;六是应急管理不到位,部分企业未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设备、器

安监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_1

安监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保持了全区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全区安全生产继续保持稳定。今年1-10月份,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00起,死亡64人,受伤20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上升%,下降%,目前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其中工矿企业事故:全区共发生18起,与去年同期持平;死亡19人,同比下降%;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1911万元。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我区的控制指标以内。 XX年度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按镇(区、街道)、部门、企业层层分解,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今年区政府与7位区领导、14个镇(区、街道)和41个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事故控制指标。各有关部门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已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6600余份。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 1.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根据方案要求,严格督查检查,截至目前,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储存单位共计53家,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店149家,出动检查人数682人次,出具检查意见书85份,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43个,已整改完成132个;组织油气管道专项联合检查行动4次,开具联合检查意见书2份;检查仓储单位和涉及危化品储罐区企业18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51个,当场整改43个,其余正在整改之中;发现并查处各类危化品非法违法行为60起,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3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2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19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起,立案处罚11起,共计罚款62万元。 2.涉爆粉尘: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的执法措施,全面排查工贸行业存在粉尘防爆危险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对全区排查出的27家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提出了停产整顿的要求,现其中9家已关闭,9家取缔了抛光打磨工艺,5家处于整改验收中,4家已通过验收恢复生产。 3.冶金等工贸行业:根据方案要求在全区各地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的企业,要求切实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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