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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探索及思考

新形势下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探索及思考
发布人:zfwadmin 浏览次数(84) 发布日期:2013-3-7 9:57:11

湖州市司法局课题组

随着“法治湖州”建设的不断推进,如何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建设法治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已成为当前一个重要的课题。本课题试就在加强法治建设、推动文化繁荣的新形势下,立足司法行政实践,研究如何切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意义
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是以文化为载体,以法律法规为内容,用人性化、艺术化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和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而被大家认可和接受的一种文化,具有宣传、教育、引导、激励和娱乐等多种功能,是思想领域、文化领域、法治领域的重要工作,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既具有前瞻性,又具有时代性的任务,必将对社会的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是法治文化具有教化调控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兼具教化和调控两方面的功能。法律法规对人们的行为选择产生强烈的方向引导、规范调整作用,使人们尽可能地依法作为。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也表现出不可忽视的软约束,从思想深处为人们的行为模式确定了基调。
二是法治文化起着弥补制度供给不足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根据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引导人们按照法治理念和精神,对社会、经济乃至政治生活作出文化判断。当出现立法空白、立法冲突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所蕴涵的文化判断力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制度供给的不足,所负载的核心价值、内在精神、基本理念,就能够为个体行为和社会生活提供指导,解决社会矛盾冲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平稳有序推进。
三是法治文化对构建和谐社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法治的目的是要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社会追求的就是化解矛盾、解决冲突,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所以两者在目标上具有根本的一致。任何社会建设都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进行,和谐社会建设也离不开必要的文化基础,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重要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之一。
二、我市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市各界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落实保障,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为建设法

治湖州、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切实加强对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制定了《中共湖州市委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加快建设法治湖州,着力提高依法治市水平”,明确将“法治湖州”作为全力打造的“五个湖州”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机制。先后制定实施“五五”、“六五”普法规划,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层层布置抓好落实。充实完善普法联络员、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和普法志愿者等四支队伍,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把普法教育工作纳入市对县区综合考核、平安湖州、法治湖州、新农村建设及文明单位、文明机关各项创建活动之中,推进法治文化的发展。
二是坚持紧贴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始终紧扣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主题,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预防性和先导性作用。围绕服务“创业富民、创新强市”,举办“经济与法”企业论坛,组织律师公证服务企业巡回宣讲,开展百名律师结对百项重点工程活动。围绕征地拆迁、劳动教育、食品安全等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深入乡镇、村、企业、社区送法下基层,全市法律服务“一村一顾问”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葛慧君副省长等领导作出批示肯定。组织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平安守护”、“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等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优势,有效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利、依法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三是坚持分类指导、因人施教,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突出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对拟任命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对全市公务员开展法制集中培训,确定每年6月的机关学习日为“学法日”。突出青少年学法用法,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全市478所学校全部聘请法制副校长,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突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深化“法律进企业”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全市建立企业法制学校603所,进一步健全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学习制度、培训制度和考试考核制度。突出农民学法用法,深化“法律进乡村”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轮训,深入实施农村普法骨干“131”培育工程,切实提升农民法治意识。突出居民群众和全社会的学法

用法,深化“法律进社区、进单位”活动,在全省首创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组织法制讲座、“和谐家园”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基本完成社区普法“八个一”工程。
四是坚持探索创新、培育特色,着力拓展法治文化传播载体。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重点,利用不同主题的法制纪念日、宣传周等契机,精心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整合资源,多部门联合开展“十百千万”法制宣传教育、创业创新“六个一百”法律宣传服务等大型主题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同时,依托广场、公园、市场、车站、码头、银行、商店、医院、文化娱乐等人员集中地,组织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强大声势。充分发挥主流传媒的舆论引导,开设“法与生活”、“闻强说真相”、“百姓热线”、《法治周刊》及“农民普法”等法制专栏,利用手机、农民信箱、城市大屏幕、公交车载电视等平台开展法制宣传。修建了建筑面积2000多平米的沈家本纪念馆,积极打造中国法制史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提升“湖州--法学泰斗的故乡”这一法治文化品牌。
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中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我市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做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但这种探索和实践仍是初步的,与建设法治城市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相比,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社会对法治文化的认知度不高。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法治文化建设是法治城市创建的基础性工作。但干部群众在认识上还有差距,思想上、工作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对法治文化内涵的理解还不够全面,影响了对法治文化建设的规划、指导和推进力度。
二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面不够开阔。虽然拓展了不少法治文化载体,但总体上看还是存在活动形式相对简单、活动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还没有真正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法治城市建设的系统工程中去谋划、去落实,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治文化建设的深入推进。
三是法治文化建设的推进力量不够。对法治文化建设队伍的培植还不够,缺乏人员储备和力量整合,还没有形成一批在法治文化事业各方面有号召力的领头人和一批专家、学者。
四是缺乏对法治文化的研究。目前全市对法治文化建设课题的研究还比较滞后,缺乏对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和法治实践工作者围绕法治文化建设展开深入探讨研究的引导和激励,没有形成有效的典型引路、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四、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建议
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依法治国、

建立法治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要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总结规律,提升发展。应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树立法治文化理念上取得新进展。
一是要牢固科学发展的理念。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一个明确的工作要求提出来的时间并不长,但伴随着普法教育和法治实践的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实际上走过了一个较长的历程,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果思想僵化、自满停滞或保持现状都是没有出路的,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规律,不断寻求发展。
二是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核心内容。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础。在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及法治文化建设中,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用它来指导法治文化建设实践。把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城市创建的先导性、基础性工程来抓,努力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维护法治的良好风尚。
三是要强化服务群众的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坚持以人为本是一种对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和地位的充分肯定。法治文化建设实质上就是以法治精神塑造人,以法治信仰引导人,以法治实践提高人,以法治文化熏陶人,最终达到提高人的法律素质,确立法治精神意识。所以,法治文化建设一定要紧紧贴近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实际,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出发点和目标追求。
(二)在法治文化培育阵地上要有新进展。
一是要发挥电视专栏的普及作用。电视等大众媒体是面向百姓进行宣传最有效、最节约社会成本的方式,可快捷地传播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复杂的社会情况多变,群众接受信息最快的方式和渠道更多的不是在课堂里,而是在网络上、电视里、报纸杂志上。实践证明,由司法行政部门和电视台共同创办比较合适。电视台提供录制等设备,司法行政部门发挥法律人才优势,并提供相关报道线索,可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二是发挥法制书刊的引导作用。法治文化具有先导作用,唯有能够满足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需求、公务员依法行政的需求、青少年学生提高人文素质的需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防范法律风险的需求、农民群众参与基层自治的需求

及流动人口依法维权的需求,才能有效增强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法制宣传资料是传播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的有效方式之一。必须加大法制宣传资料的组织编印力度,面向全市免费发放,有效引导了社会各界学法用法守法和护法,使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这一“虚事”,变成了看得见的“实事”。
(三)在法治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
一是要完善组织领导责任机制。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离不开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依托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要尽早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构建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框架。
二是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必须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在政府加大经费投入的基础上,还应采用财政支持与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保障法治文化建设所需费用。法治文化是政府应当向全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但法治文化同时也是一项集公众性、知识性、服务性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蕴涵着产业化发展的巨大潜力。要积极鼓励运用社会化、市场化办法筹集法治文化活动经费,将法治文化宣传过程自然生成的各种产业化资源充分开发利用起来。
三是要建立资源整合机制。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全局性工作,需要发挥各行各业的资源优势开展工作,发动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法治文化活动,积极构筑各级“积极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法治文化工作联动机制。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履行市普法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充分发挥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全社会力量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为政府各职能部门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搭建平台。注重整合区域资源,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和艺术工作者深入社区和乡村,创作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实现法治文化工作主体多元化、内容专业化、方式协同化、效益最大化,实现由一两个部门“主演”到“导演”,由“独唱”到“合唱”的转变。
(四)在加强法治文化工作力量上取得新进展。
一是要加强法治文化工作队伍建设。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必须要有一支强大的人才队伍,有一批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必须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大力加强普法教育专兼职工作人员的能力培养,不断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和普法宣传、参与法治文化教育的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积极探索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建立共建关系,加强法治文化高层人才的

培养。加强对基层法治文化人才和研究团队的培养和扶持,建立激励机制,创造良好环境,鼓励在法制文艺、法制文学等方面有特长的业务人员加强创作,促进基层法治文化建设。
二是重视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高度重视地方法治文化理论研究滞后的现象,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的应用研究,注重在法治实践中丰富和发展法治文化理论。应充分发挥市法学会、各类文化研究会以及法学教学、文化机构的作用,调动广大法学教育研究人员、法律工作者、文化工作者、司法人员以及各界人士的积极性,多出研究成果,指导法治文化建设实践。定期开设全市性的法治文化建设论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论文征集,探讨法治文化建设理论与实践的新思维、新举措。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支持法制文艺创作,不断推出能反映时代精神、富有教育意义、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质量较高的法治文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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