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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办文资[2014]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文资[2012]4号)有关要求,现就2014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内容

1.继续支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促进金融资本和文化资源对接、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播体系建设、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去”等六大方向。

2.巩固文化金融扶持计划。加大对文化金融合作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资本投入文化产业,鼓励企业在项目实施中积极利用金融工具,对于获得有关银行基准利率贷款的文化产业项目给予优先考虑。

3.扩大实体书店扶持试点范围。决定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湖北、湖南、安徽、江西、四川、陕西、云南等12个省市纳入试点范围,原则上每个试点省市可推荐不超过5家实体书店。中央财政将对试点省市符合条件

的优秀实体书店给予奖励,用于帮助其购置软硬件设备、支付房租、弥补流动资金不足等。

4.实施环保印刷设备升级改造工程。重点支持企业购置更新环保印刷设备,扩大高端环保印刷生产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支持绿色环保原辅材料研发及推广。

5.开展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重点支持新闻出版企业开展相关国家标准的应用,采购或升级用于出版资源深度加工的相应设备及软件系统,传统出版业务流程数字化改造软件系统、内容资源关联与复合应用软件系统,版权资产管理工具与系统等。

6.推动电影产业发展。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在电影制作中的应用、电影企业“走出去”、重要电影工业园区和高科技核心基地建设、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重点影片、重点专业性电影网站建设等。

7.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重点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强化文化对信息产业的内容支撑、创意和设计提升;支持利用数字技术、互联网、软件等高新技术支撑文化内容、装备、材料、工艺、系统的开发和利用。

8.加快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民族工艺品创意设计、文化旅游开发、演艺剧目制作、特色文化资源向现代文化产品转

化和特色文化品牌推广,向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等国家重点支持区域倾斜。

9.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重点对列入《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的有文化服务出口业绩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列入目录的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给予补助。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

1.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三是具有一定规模实力、成长性好,其中净资产一般不低于500万元。

2.企业申请项目补助的,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金额一般不超过企业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额的30%;企业集团最多可同时申报两个项目,合计申请金额不得超过企业集团上年末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20%。

3.除贷款贴息、出口奖励项目外,企业不得就往年已获支持项目或类似项目再行申报。

4.企业集团下属单位,通过企业集团统一进行申报。

(二)其他申报单位。

1.申报专项资金的其他申报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具备从事文化产业相关工作的职能或资质;二是已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2.其他申报单位的申报项目应当体现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对文化产业发展具有服务或示范作用,重点是国家或地方文化改革发展规划所确定的产业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按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其中:

1.申请资产评估、审计、政策法律咨询等费用补助的,需提供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付款原始凭证及发票复印件。

2.申请项目补助的,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合同等复印件。

3.申请贷款贴息的,需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利用贷款实施重点发展项目情况说明、已支付贷款利息凭证等复印件。付息凭证须与贷款合同所列的项目用途一致。

4.申报保险费补助的,需提供保险合同、已支付保险费凭证等复印件。

5.申请境外投资项目补助的,需提供境外企业注册文件、商务主管部门核准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资金汇出证明、项目合同、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资金审计报告和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报告。

6.申请实体书店扶持奖励的,需提供实体书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实体书店奖励资金申请表。

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审计的最近两年企业财务报告等复印件。

(二)申报方式。

纸质文件申报与在线申报同时进行,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成在线申报后,还应提交纸质文件。申报单位从财政部政府网站司局频道进入“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模块,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其中,申报出口奖励的单位登陆商务部文化贸易管理系统进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有关数据。申报项目涉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合同文本、付款凭证等,应按要求上传扫描件。每个项目的电子文件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三)申报程序。

中央各部门(单位)、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财政厅(局)、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中央企业负责组织本部门、地区或单位申报工作,

并于2014年5月20日前完成在线审核,正式向财政部报送申请文件,逾期不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中央各部门(单位)、各省级财政厅(局)、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中央企业应高度重视2014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组织工作,不断提高申报工作质量,按时完成申报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强化项目审核主体责任,严格制定审核程序和标准,提高项目审核透明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对所有向财政部上报的项目严格审核把关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紧紧围绕国家文化改革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本部门(地区)改革发展重点领域,注意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做到工作衔接顺畅、运转高效。

(三)将今年项目申报与以往年度文化产业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申报单位可限制其申报资格。

(四)认真开展项目初审工作,初审报告应包括初审工作组织情况、申报项目情况、初审意见等内容。初审报告系必备申报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后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财政部。

财政部办公厅

2014年4月4日

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黄山市作为徽文化的发祥地,文化资源极其丰厚。为推进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建设进程,近年来,人民银行黄山中心支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在黄山市文化产业发展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以“西递·宏村”为代表的徽州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相继获评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5A景区;以“徽韵”为代表的演艺业,获选国家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名录和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以翰林堂、竹艺轩等生产型文化企业形成文化产业园,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载体。在这样背景之下,记者就金融怎样支持文化产业发展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黄山市中心支行行长王林。 记者:徽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黄山又是闻名中外的名山,地处文化资源、旅游资源的交汇点,黄山市是如何发挥金融的有效支撑作用,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变成文化产业优势的? 王林: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金融支持徽文化产业发展方面,人民银行黄山市中心支行努力将政策引导与平台搭建相结合,为徽文化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 近年来,人行黄山市中支相继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黄山市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优化授信模式,加强和改进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推动全市文化产业大发展。 人民银行黄山中心支行多次联合市金融办、市文化委召开文化产业银企座谈会和专项资金对接会,加强银企对接,培育和扶持优质文化企业成长。 引导和鼓励银行信贷支持与地方文化产业产品创新相结合,扶持徽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截至2013年6月末,全市文化产业贷款余额24.7万元,比年初增长23.7%,贷款重点用于支持徽州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影视演艺类企业、文化产业园区和生产型文化企业发展。 记者:以西递·宏村为代表的古建筑群保护,以及“徽韵”等文化品牌颇受瞩目。您能具体介绍一下有关的支持措施吗? 王林:徽州大地遗存大量的古城、古村落等徽派建筑,这既是徽文化传承,也是旅游新热点。为推进黄山市美好乡村建设和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人民银行黄山中心支行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开展信贷业务创新。农发行黄山分行采用“应收财政补贴账户质押+担保”相结合的方式解决承贷主体有效抵押物不足的困难,发放1.2亿元贷款支持徽州府衙重建,目前该项目已经完工并开始接待游客。农行黄山市分行、工行黄山市分行以宏村景区经营权做质押,累计向黟县京黟旅游公司发放近10亿元贷款,用于景区环境整治和硬件设施改造,该景区相继获得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5A景区。农行黄山市分行采用“收费权质押+抵押”相结合的方式向歙县牌坊群·鲍家花园发放贷款1.29亿元,用于景区改扩建。 为彰显徽文化的无穷魅力,打造文化旅游新业态,近几年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徽韵”、宏村阿菊、花山谜窟“激光秀”等多部有影响力的精品演艺节目创新。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为破解贷款抵押难,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创新,以演艺门票收益权做质押,结合企业可供抵押的资产,为这3个项目贷款3.3亿元,使3台大戏成为文化旅游的新看点。“秀里影视村”是黄山“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的代表工程,项目建设初期遭遇资金困难,黟县农商行主动提供金融咨询服务、设计融资方案,并牵头发放银团贷款3200万元,项目完成后,先后承接《苏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集团公司*0**年职代会精神,确保集团公司各项目标的实现,为“十二五”开局打下良好基础,实现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流程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集团公司又好又快的发展。集团公司结合实际,对集团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专项资金包括: (一)安全费、维简费、折旧费、大修费、科技开发费、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等; (二)技术改造、产业升级、资源勘探、节能减排等国债

补贴或贷款等资金; (三)纳入集团公司专项资金管理程序的自筹资金。 基本建设及改扩建项目等资金按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足额提取,全额上交;分类管理,统一安排;量入为出,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提高质量;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立足当前,考虑长远;积极可靠,留有余地;保障安全,完善系统;兼顾非煤,促进发展;正确处理安全、生产、效益及发展的关系,集中有限的资金,实现重点突破,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发挥整体效益。 第四条规划发展部是集团公司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机构,明确一名单位负责人主管,制定本单位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章专项资金来源 第五条各单位提取的各类专项资金,实行集中分类管理。 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提取的专项资金交集团公司财务,在内部结算中心设立账户,专款专用; *公司下属单位提取的专项资金交*财务,在内部结算中心设立账户,专款专用; 集团公司其它各直管控股子公司,提取的专项资金统一交集团公司财务,在内部结算中心设立账户,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由集团公司财务代付; 资源整合矿井在完成基建、技改工作后,自批复生产之日起,按成本产量在成本中提取维简费用与安全费用,同时按照规定提取折旧费用。财务报表已与集团公司合并的整合矿井将

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五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一重大战略任务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产品,这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生机勃勃,新兴业态不断涌现,与相关产业的融合日益加深,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已经具备了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巨大潜力。但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与我国丰厚的文化资源、与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水平还不相适应,需要进一步加大力

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加强内容引导和建设,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文化产业承载的是思想观念、审美情趣、价值选择,内容是根本的、核心的要素。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着力提升文化产品内涵和质量,在弘扬主流价值观的基础上,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需求。要注重挖掘文化资源,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汲取一切有益的文化营养进行创作生产,增强文化产品的思想震撼力和艺术感染力。要注重提升文化创意,把传统元素与时尚元素结合起来,把民族特色与世界潮流结合起来,用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思想表达、符合广大受众心理的情感抒发来创作生产更多具有原创价值的文化产品。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必须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要改造提升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影视制作、演艺娱乐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网络文化等最具活力

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威海职业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 建设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学校自筹资金以及校企合作资金。 第三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坚持“集中使用~突出重点,总体规划~分年实施,项目管理~绩效考评”的管理原则~实行“专户管理、专项使用、统一核算、统收统支”的管理模式。中央财政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允许和规定的项目~不得改变用途。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权限 第四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最高管理机构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该专项资金进行总体规划和分配。 第五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部门是各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单位。各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单位必须在每月15日前把下月用款计划报给专项资金管理组~用款计划必须要经过对应建设组审核。各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预算内容和经费限额~对各项目建设的资金运用、效益分析等实行全过程管理~并定期向项目建设办公室汇报资金使用状况~确保实现预期效益目标。

第六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部门是专项资金管理组~在项目建设办公室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方案”编制 项目建设年度资金预算。 ,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有关开支范围和标准对项目支出设置明细帐分项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报告。 ,三,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向实行全过程财务监督~并对项目资金安全负责。 ,四,按时编制项目执行情况表和年终决算~定期向项目建设办公室提交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报告。 ,五,接受各级审计和监督部门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审计与检查。接受项目监控办公室的监控检查。 第七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部门是项目建设监控办公室~负责检查项目资金的筹集与使用~督导总体项目的执行。 第三章专项资金预算管理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按照中央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安排~编制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年度预算。 第九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是学院总预算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学院总体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第十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由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管理。项目年度预算一经审定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予调整。 第四章专项资金支出管理

我国文化产业金融支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

我国文化产业金融支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我国文化产业金融支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内容简介: 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既是县域金融市场运行的基础条件,也是县域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和农户的外部经营条件,下面是我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现状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借鉴。 一、引言金融生态环境是一个仿生概念 论文格式论文范文毕业论文 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既是县域金融市场运行的基础条件,也是县域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和农户的外部经营条件,下面是我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现状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借鉴。 一、引言金融生态环境是一个仿生概念,是在自然生态学基础上,运用生态学相关理论对金融环境的研究。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县域金融市场发展和运行的社会、经济、文化、政策等多因素综合构成的外部环境,包括县域经济运行、县域金融发展、县域政策和县域信用水平四个方面的因素。县域金融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状况,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对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改善和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具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对指导县域金融市场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二、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及问题由于受经济、社会环境和政策条件的制约,我国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还非常脆弱。从县域金融生

态环境的现状来看,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尚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它至少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县域金融生态主体;二是县域金融生态条件;三是县域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金融主体弱小,服务品种单一大多数国有商业银行都向大城市转移,对县以下的储蓄所和分理处进行了大规模的撤并,国有商业银行逐渐淡出对县域经济的支持,这导致农村能够享受的金融服务数量大量减少。政策性的农发行也只在地级市里设立分支机构。农发行的农业综合开发、农村扶贫等一系列贷款业务全部转移到有关的国有银行,金融支农功能不断的弱化。而最需要得到扶持的农业技术进步、农业开发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却得不到相应金融支持。农村信用合作社基本上只有传统的存贷业务,存在金融服务种类单和贷款投放不均衡等一系列问题。新兴的村镇银行也存在发展时间短、经营成本高、金融服务覆盖率低等问题。最后,在县域经济环境中,几乎没有与改善金融环境密切相关的评估、担保、法律、会计等专业化中介机构,政府、银行、企业、农户之间缺少沟通的桥梁。县域金融调节机制不完善金融生态和自然生态一样,也具有自我调节机制,如果自我调节机制受阻,就无法适应经济的发展。首先,银行信贷服务落后,绝大多数县级银行没有结合当地民营企业的现状和特点提供差异化服务,不能满足县域经济的发展需要。再者,银行信贷管理机制滞后,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内部利益机制导致的经营行为偏离正常轨道;二是信贷管理的权限降低导致的信贷功能萎缩;三是信贷激励约束机制的不对称导致的信贷行为失控。最后,很多银行都存在监管效率低的问题,县级监管部门没有直接的检查权和处置权,加大了县域金融市场的维护难度。县域金融生态的

关于文化产业的文献综述

关于文化产业的文献综述 一、国内文化产业发展历史 从改革开放到目前为止,国内文化产业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1978-1985年,文化产业的起步阶段。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娱乐业从无到有,有力地冲击了人们的文化观念。20世纪80年代以后,录音机首次进入普通百姓家庭,与革命歌曲不同,当时被称为靡靡之音的流行歌曲受到了年轻人的大力追捧,尤其是每年春节晚会后人们对港台歌星的迷恋,引发了录音磁带的热卖,使得处于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音像出版得到率先和快速发展。这一新的文化现象的出现,刺激和引领了社会的文化消费。1985年,国务院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把文化艺术作为第三产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列入国民生产统计的项目,这事实上确认了文化艺术可能具有“产业”的性质。 (二)1985-1992年,文化产业的自发培育和成长阶段。以广告公司和演艺公司的大量出现为标志,出现了各种形态的文化企业。1991年,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文化事业若干经济政策意见的报告》中正式提出“文化经济”的概念;1992年,十四大报告中提出“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同年出版的国务院办公厅综合司编著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一书,明确使用了“文化产业”一词,这是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第一次使用“文化产业”概念。 (三)1992-2001年,文化产业走向自觉阶段。1992年“十四大”之后,我国正式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了全社会的活力,文化企业的自由度也逐步加大。社会的商业化推动了文化的市场化发展,中国的文化产业迅速从以政治为主导的社会形态下解放出来,全面导向大众市场。1996年广东在全国率先组建报业集团,形成了多种媒体协同发展,满足不同层次读者需要的舆论宣传体系;1998年文化部设立文化产业司,并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附件: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就业,以及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地方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按照有关要求安排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扩大政策受惠面,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管

理。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确定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印发年度工作通知,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审定实施方案,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二章支持内容及方式 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创建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及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专精特新”发展能力,加强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稳定和扩大就业,开展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挖掘和保护特色传统工艺和产品,发展国家重点培育的产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等。 (二)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重点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质量、管理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服务。 第八条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进行支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及公司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请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遵照执行。 第一条、专项资金的概念: 专项资金指公司从特定资金来源形成的,或向国家、省、 市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申请,获 得批复或批准,并划拨到公司账户的资金。 第二条、专项资金的类别: 类别为: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专项资金和专项借款。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1、各项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使用都必须符合 国家及相关直属部门管理规定。 2、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开 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 部门,提高使用效率。

4、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 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5、建立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 及使用监督管理。 第四条、专项资金各管理部门职责: 1、财务处负责专项资金的银行开户、划拨、审核、支付, 资金预算、决算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监督与审查,以及各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2、项目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各个专项资 金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验收与对外对上汇报工作,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专项资金的申请进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等。 3、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本部门专项资金项目的前期组织、 项目试验、生产运营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资金使用台账的建立及情况说明,进行资金使用各阶段的小结及统计,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工作,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4、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 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委托外协、项目材料采购、证照申办、运营管理等。

银行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报告

银行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报告 一、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 我行2009年文化产业贷款累计发放贷款20000万元;2010年文化产业贷款累计贷款30000万元,不良率为0;2011年文化产业贷款累计发放贷款金额20000万元,不良率为0。贷款支持的企业主要有文化公园、出版公司、日报社、广播电视台等。 二、我行在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中采取的举措 1、加大文化产业营销力度 文化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为切实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国家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正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我行已将文化产业作为我行拓展业务范围、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的重要领域之一,加大文化产业营销力度,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2、突出产业重点,分板块梯度推进 一是文化旅游板块。积极支持4A级(含)以上景区内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投向景区道路、景点、索道等景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维护领域,及还贷资金来源于景区门票及整体经营收入的项目;适度支持航天、海洋、热带雨林主题公园项目建设,提高文化旅游行业信贷业务占比;积极探索邮轮、游艇、帆船、帆板等旅游项目及西沙旅游景点开发的融资新模式,服务南海旅游资源开发,适应以热带海岛生态为基础,集度假、休闲、运动、体验为一体的特色旅游新业态发展。

二是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板块。坚持“生态金融、环境优先”原则,按照全省产业布局调整要求,依托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软件园和创意产业园等园区产业集群,大力拓展园区内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领域信贷客户,重点支持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企业,发挥园区内产业集群优势,大力拓展小企业信贷业务。 三是广播影视板块。积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兴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升级。将广电客户分为播出类客户、运营类客户、内容类客户三类。播出类客户包括各级广播电视台,以及各级城市电影院(线);运营类客户指获准经营县以上行政区域内唯一广电网络(含有线广播、有线电视网络)的企业;内容类客户指独立制作各类影视节目的企业。我行重点投向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的电视台和广电运营类企业,支持省级网络整合、经济发达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平移及双向改造等优质项目。关注广电领域新兴业态发展,稳步进入中心城市电影院线及有稳定播出渠道的专业影视制作等领域,培育新兴优质客户群体。 3、合理配置信贷产品,创新融资服务方案 对处于成熟期、经营模式稳定、经济效益较好的文化企业,我行提供多种融资产品组合服务,积极开展对其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支持企业并购资金需求,积极支持大型文化企业(集团)“走出去”战略。对具有稳定物流及现金流的企业,积极拓展贸易融资。对生产过程中需租赁设备的文化企业,发放融资租赁贷款。对中小文化

关于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现状调研报告

---------------------------------------------------------------范文最新推荐------------------------------------------------------ 关于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现状调研报告 市政协“发展现代服务业”第四调研组在倪建华副主席带领下,于今年五、六月份就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听取情况通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本地文化企业及赴芜湖市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初步了解了我市文化产业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概况近年来,随着加快实施“文化强市”战略,我市文化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和带动力逐年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文化产业规模初具我市现拥有安美文化艺术中心、合肥国家动漫产业基地等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2个,省级文化产业基地4个,1个市级文化娱乐试点街区,产业集群效应初步显现。产业分布行业广泛,新闻传媒、出版物流、演艺娱乐、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和体育产业等初具规模,多种所有制文化产业竞相发展。文化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显著增强,据统计,2019年我市文化产业拥有固定资产92.5亿元,比上年净增10.15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4.2%,比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分别高于全省、全国1.9个和1.7个百分点,分别高于郑州、南京0.1个和0.9个百分点,增速达29%,快于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11.5个百分点,占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1.7%。2007年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55.23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达4.34%。 2、产业结构逐步改善从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三个层次看,我市文化产业结构 1 / 10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 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 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 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 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三章资金使用与拨付 第八条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为深化化体制改革,促进化产业发展,加快实施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会提出的三大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政策措施如下: 一、制定和发布《*市非公有资本投资化产业指导目录},明确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及海外资本•进入化产业。 二、市政府每年设立4000万元促进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扶持市级以上化产业园区和进驻化产业园区、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培训和中介活动的企业,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市场开发前景和市场竞争力的化产品生产单位。主要采取贷款贴患、房租补贴、投资奖励、经济贡献奖励及成果奖励等方式:支持化产业发展。 三、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博物馆和展览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艺术教育与培训、化艺术中介、旅游化服务、化娱乐、艺末品经营、动漫

和网络游戏、广告、电影电视剧制作发行、广播影视技术开发运用、电影院和电影院线、农村电影放映;书报刊分销、音像制品分销、包装装璜印刷品印刷等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等国有化单位的公司制改建,非公有资本可以控殷;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出版物印剧、可录类光盘生产、只读类光盘复制等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化企业在项目审批、资质认定、融资等方面与国有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 四、简化审批程序。属市级或市以下审批事项并需要观场勘验的,在公示期满、听证会通过后,不超过3个工作日审批;对不需要现场勘验的,全部变承诺审批为即办即批。属省级以上审批事项的,市化行政主营部门代企业办理申办手续,受理申办件材料后,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报省有关审批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时,申办企业提交件材料齐备后,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须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 五、设立化有限公司,允许其注册资本在2年内缴足,首付应不低于注册资本约20%。允许投资人以商标、品脾、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后作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超过70%。 六、在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严格认定,企业所得税自获利年度起2年内免征,2年后按15%税率征收。在一定时期内对新办的化企业:

关于加快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

关于加快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 我市已于2008年制订了《朝阳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市政府又下发了《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结合我们近期调研中了解的情况,现就实施、落实好《规划》和市政府的《意见》,提出如下建议。 一、按照国家统计规范,进一步明确我市文化产业的范围和门类,以及密切关联产业 借鉴陕西、上海、厦门等地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发展文化产业不能忽视整体旅游业,以及与娱乐业交叉、关联密切的休闲健身体育业。由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所和北京大学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共同发起、联合国内文化产业领域众多知名企业共同编纂的《中国文化产业年度发展报告(2003)》所列的文化产业子行业就有:纸质传媒、影音传媒、网络传媒、广告产业、旅游产业、艺术产业、体育产业。国家统计局出台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权威性的解释说,旅游休闲活动包括:风景区游览活动、动植物观赏活动和休闲健身活动。所以应该按照国家统计规范,进一步明确,不仅对观赏人文景观的文化旅游业属于文化产业,对自然风光的观赏,对动植物(如花卉)的观赏及相关产业,也属于文化产业范围。休闲健身体育业即体育服务业,也是

文化产业的组成部分。 从我市实际看,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也在加强文化内涵。在许多旅游线路上,既有人文景区景点,又有自然风光景区景点,很难将二者分开。 把体育服务业纳入文化产业的发展范围和研究视野之中,也符合我市实际。我市许多县区,文化、体育由一个部门管理。多数体育场馆也进行文化活动;一些娱乐业场馆中,又有体育活动项目,如体育馆、游泳池(馆)等。从本质上来说,休闲性健身体育活动也是一种娱乐性消费、文化消费。深圳市就明确把休闲健身和体彩业列在文化产业中。另外,文化用品的生产与销售,属于相关文化产业层,也应予以重视。 二、采取具体措施,实实在在地解决对文化产业的认识问题 市政府发出的《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明确指出了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意义和战略位置。现在的问题是,要实实在在地、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模糊观念和认识。要教育广大干部深刻认识文化消费的增长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国家间综合国力竞争的日趋激烈,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早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美国文化产业的产值已占GDP的

长沙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县级以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预算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设立,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单独编制支出计划、由市级财政资金在一定时期内安排、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应遵循综合预算、公开公正、分类管理、绩效考评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设立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设立、撤销由市政府研究决定。

第六条专项资金经批准设立后,市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按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制订管理办法,并按照要求实施资金分配、使用、监督、绩效评价工作。 第七条在专项资金设立期限内,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专项资金年度支出预算。 第八条专项资金在执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归并调整、暂停或撤销专项资金。 (一)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专项资金设立的目标失去意义或者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已不存在的,需要调整使用范围或者金额的。 (二)专项资金的绩效连续两年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的。 (三)对同一类使用方向和用途的专项资金,有必要归并整合,统筹安排的。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情节严重或经整改无效的。 (五)其他需要调整、暂停或撤销的情况。 第九条专项资金存续期限届满或被撤销,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做好专项资金清理回收和其他后续工作。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和管理 第十条专项资金的项目支出预算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经市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 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 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 银发〔201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文化厅(局)、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30号)精神,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对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迫切需要金融业的大力支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金融引导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服务经济社会,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文化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央实施重要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正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大金融业支持文化产业的力度,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业的对接,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需要,是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是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需要。各金融部门要把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作为拓展业务范围、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的重要努力方向,大力创新和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努力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有效的信贷投放 (二)推动多元化、多层次的信贷产品开发和创新。对于处于成熟期、经营模式稳定、经济效益较好的文化企业,要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积极开展对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支持企业开展并购融资,促进产业链整合。对于具有稳定物流和现金流的企业,可发放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贷款。对于租赁演艺、展览、动漫、游戏,出版内容的采集、加工、制作、存储和出版物物流、印刷复制,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传输、集成和电影放映等相关设备的企业,可发放融资租赁贷款。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为金融机构处置文化类无形资产提供保障。对于具有优质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企业,可通过权利质押贷款等方式,逐步扩大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适用范围。

文化蓝皮书: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15~2016).doc

文化蓝皮书: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15~2016 )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组织编写的《文化 蓝皮书: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15~2016 )》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进入新常态,文化 产业 10 多年来发展的“热运行”态势持续趋缓;“十三五”将是我国文化产业进入“新常态”的关键时期,我国亟须制定“对外文化发展战略”,与“一带一路”倡议相配套,弥补我国全球发展战略中的“文化短板”;必须在国际领域提倡“可分享价值”以填补价值观缺位;并且以服务于“对外文化发展战略”为目 标,以构建新型文化治理体系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文化体 制改革,对一系列制约国内文化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根本性 的解决方案。建议打通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之间的通道,把 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体系融为一体,加快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大力 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充分发挥文化装备制造业的支撑作用, 高度重视生产性文化服务业发展。 我国文化产业终结10 余年发展“热运行”,回归“常态化”蓝皮书指出, 2015 年 1 月 23 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3 年中国文化产业年报,增加值为21351 亿元,占GDP 的3.63% 。其中,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为20081 亿元,比

上年增加 2010 亿元,增长11.1% ,比同期GDP 现价增速 高1 个百分点。相比较而言, 2012 年我国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 18071 亿元,比上年增长 16.5% ,比同期 GDP 现价增速高 6.8 个百分点, 2013 年文化产业的增速再次明显 下降,几乎与同年 GDP 增速持平。现在看来,文化产业作为 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部门,长期地大幅超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 的增长是一种“非常态”,从我国的实际发展状况看,这种增 长与文化体制改革,以及与改革配套出台的鼓励政策有 密切的关系,因此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政府提供的“外生动力”。随着改革告一段落,政策效应必将递减,产业发展动力必将 从政府转向市场,发展速度必将下降,这种下降就是回归常 态。因此,文化产业走进新阶段的首要特征是改变政府与市 场的关系,降低非常规的发展速度。我国文化产业正越来越 融入实体经济,显示出与发达国家相似的景象 蓝皮书指出,当代文化产业是“后工业化”时代的产物,越来越从传统形态的文化产业发展为新兴文化产业。有两个典型特征日益凸显,即前端越来越强调内容创意,后端越来越从“产品”变为“服务”融,入一系列相关产业,使创意成为国民经济的普 遍特征。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的突出特征是产业“关联度” 高、带动性强,于是主要的产出越来越转变为对相关产业提供 的生产性服务,这使得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越来越与实体经济融为一体,演变为一种以“体验经济”为名的社会经济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2〕96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2]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就业,以及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地方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按照有关要求安排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扩大政策受惠面,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管理。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确定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印发年度工作通知,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审定实施方案,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二章支持内容及方式 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创建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及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专精特新”发展能力,加强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稳定和扩大就业,开展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挖掘和保护特色传统工艺和产品,发展国家重点培育的产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等。 (二)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重点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质量、管理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服务。 第八条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进行支持,每个企业或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 第九条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0万元。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按照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对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项目的支持额度最多不超过400万元。 第十条同一年度,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 第三章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

2019年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精选多篇)-word范文 (1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精选多篇)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 目录 ?第一篇: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第二篇:韩国发展文化产业的措施 ?第三篇:北京发展文化产业的措施 ?第四篇: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政策措施 ?第五篇:芜湖市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 ?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加快实施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会提出 的三大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和《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 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政策措施如下: 一、制定和发布《*市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指导目录},明确鼓励、允许、 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及 海外资本?进入文化产业。 二、市政府每年设立4000万元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扶持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和进驻文化产业园区、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 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培训和中介活动的企业,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市 场开发前景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生产单位。主要采取贷款贴患、房租补贴、投资奖励、经济贡献奖励及成果奖励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三、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博物馆和展览馆、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艺术教育与培训、文化艺术中介、旅游文化服务、 文化娱乐、艺末品经营、动漫和网络游戏、广告、电影电视剧制作发行、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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