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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堂街镇完小教师绩效考核与实施方案

三堂街镇完小教师绩效考核与实施方案
三堂街镇完小教师绩效考核与实施方案

三堂街镇完小教师绩效考核与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桃江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如下考核与实施方案:

一、学校成立相应的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胡品明;副组长:胡桂保、龚拥中;成员:胡岚、胡仁和、周恩君、钟卫玲、李卫辉、汤巧明、龙建清、彭志强;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龚拥中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为学校做出突出成绩的其它工作人员倾斜。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绩效考核的结论作为教师评优评先、人事流动的重要依据。

四、量化标准:

(一)总分设置

以100分设置考核基础总分,在基础总分上实行加减分考核内容分五大部分:一是师德师风(12分);二是业务能力(8分);三是劳动纪律与教学常规(15分);四是工作总

量(50分);五是工作业绩(15分)。

(二)分项指标及分值:

1、师德师风(12分)

(1)测评分(8分)

a 学生测评:以班为单位,对教师所任教科目进行评价;(2分)

b 教师互评:每位教师对全校除自己以外的老师打分;(2分)

c 家长测评:教师所教班级的15%以上学生家长给教师评分;(2分)

d 校领导测评:由学校行政测评。(2分)

一、二、三年级不设学生测评项目,分值均分给其它三项。

(2)行为分(4分)

按桃教发教师行为“十不准”核算,每项计0.4分,违反其中一项扣0.4分。学校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大局,服从分配,如有不服从分配者,每次扣2分,未按时、保质完成者每次扣1分,累计计算。

2、业务能力(8分)

(1)持证上岗

a、有相应教师资格证(1分):有相应教师资格证记1分,否则记0分。

b、有普通话证(1分);二乙及以上记1分,三甲记

0.6分,无证记0.2分。

c、有信息技术等级证(1分):高级记1分,初级记

0.6分,无证记0.2分。

d、有继续教育培训证。近五年内每有一项记0.2分,累计不得超过1分,此项为增加记分项目。

均以原始证书为准。

(2)知识水平

a、合格学历(中师)(1分)

b、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增加0.5分。此项为增加记分项目。

c、专业知识水平测试分1分(县知识测试80分以上记1分;70-79分记0.8分;60-69分记0.6分;59分以下记0.4分,中心校提供。)

(3)业务能力

a、按时按要求完成教学任务,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评议(2分)

b、每期一次校内公开课,以教务处记载为准,否则不记分(1分)

3、劳动纪律与教学常规

a、劳动纪律、态度(7分)

全期1天病假,每月1次迟到或早退者记满分,多一次

迟到早退或缺一次会议扣0.2分,累计计算。两天病假以上(含两天)每天扣0.3分,请事假一天扣0.5分,旷日一天扣1分,代人签到或弄虚作假行为每次扣0.5分。全期无请假、无迟到早退,嘉奖200元,无一天请假嘉奖100元,请事假一天扣50元,病假第二天开始每天扣30元(法定假除外,办理手续的病假只扣钱不扣分),上课迟到早退、中途退堂,每次扣50元,缺一次会议、代人签到每次扣20元,除公事以外,迟到、早退、会议迟到早退、请假、未作会议记录扣10元。此款的金额不受分数限制,在个人总额中加减。

b、教学常规(备、讲、批、辅、考)(8分)

按教务处检查情况对备,讲,批,辅,考分为三等,一等记8分,二等记7分,三等6分(未交考试质量分析的扣0.5分)

4、工作总量(50分)

按岗位设置工作量,以课时为单位计算。

①教学岗位:按部颁计划开设课程。

A、课时系数:

语文、数学、科学与自然、品德与社会为系数,个人所得质量分/100,以1为单位,特等奖增加0.4、一等奖增加0.2、二等奖增加0.1、三等奖按1、四等奖减0.2,质量分60分以下减0.4。中心校考试一名奖200元、二名奖120元、

三名奖80元、四名奖50元。常识科增减系数、嘉奖折半计算,在原有基础上名次提高一名奖50元,县抽考奖励提高一个档次。其它为1.1;

晨读、课业整理为0.4(每周按四个晨读、四个课业整理计算,一、二年级星期二至星期四为0.6)。

B 、班额系数:以40人为标准班额。

标准班额内班额系数=标准班额

班级人数 超标准班额,超过部分折半计算系数。

C 、工作总量的计算公式是:

工作总量=科目课时数×科目系数×班额系数+其它岗位课时数。

D 、参考科目工作量在原来工作量的基础上再乘以质量分系数。

E 、工作总量得分=学校人均总量

个人工作总量×50分 ②其它岗位工作量由领导小组评议设定,不高于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岗位工作量标准与计算方法:

a 、校长岗位:按学校教职工人均工作量的1倍计算;

b 、党支部书记岗位:按校长岗位工作量折半计算;

c 、行政岗位:按校长岗位的0.7倍计算。(行政工作量按中心校考核结果:一等按行政岗位的1倍计算;二等按行政岗位的0.9倍计算;三等按行政岗位的0.8倍计算)。

d、班主任岗位:

班主任单独评议,一、二、三等奖(比例2:3:5)

一等按标准班额以20分计算,二等17分、三等15分。(按班主任职责评议定等)。

e、少先队辅导员岗位:

一等记考核分20分计算;二等记考核分16分计算;三等记考核分12分计算(根据实际工作评为一、二、三等奖)。

f、教研组长岗位:

根据工作完成情况,一等按班主任岗位的平均工作量的

0.2倍计算;二等按0.1倍计算。

g、其它岗位:

仪器保管每周三课时,图书管理每周三课时,财产保管每周二课时,报刊收发每周一课时,实验员每周一课时,小卖部结帐每周壹课时。

5、工作成绩

(1)质量分:10分

按中心学校统考成绩,特等10分,一等记8分,二等记7分,三等记6分,四等记5分,质量分60分以下者记3分,其他未参考科目,按参考科目的平均值进行计算。

(2)获奖分:

A学校与中心校获奖者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共计不超过5分;

B县局以上奖励:按一、二、三等奖,按3、2、1.5分计算,总分不超过5分。

C计算时先抽出嘉奖、名次奖和学校临时所设奖励及补助后,再按分数计算。

D根据上级中心任务和学校实际,可以另设奖励和处罚。

不属于学校工作的个人项目不重复计算,只记其中一个最高分,像论文、教研课等按年计算。

五、本方案由领导小组职工代表签字后实行。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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