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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卫生监督检查标准

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卫生监督检查标准
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卫生监督检查标准

“五小”行业卫生监督检查标准

一、美容美发场所:

1、卫生许可证有效并悬挂于明显处,卫生管理制度上墙;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工作衣帽整洁、个人卫生良好;

3、设有专用消毒间/区,消毒药械(如电子消毒柜、高压锅、酒精、84消毒液等),客用毛巾、围布、刀剪及客用美容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并做好记录;

4、配备皮肤病、头癣患者专用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单独存放、一客一换一消毒;

5、设立专用染/烫发专区,加强通风;

6、店内外保持卫生整洁,垃圾袋装密闭存放。

二、住宿场所:

1、卫生许可证有效并悬挂于明显处。卫生管理制度上墙;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工作衣帽整洁、个人卫生良好;

3、必须设有公用物品消毒间和设施;

4、配备的脸盆、脚盆要做好标记并一客一换一消毒;

5、床上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并有记录,外送床上用品提供检测报告;

6、店内外保持卫生整洁,垃圾袋装密闭存放。

三、歌舞厅场所

1、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培训合格证明上岗,从业人员掌握岗位基本卫生知识,个人卫生好;

2、有专门的消毒柜及保洁设施,客用茶具一客一换一消毒,话筒用后擦拭消毒,来苏尔喷洒地面进行消毒;消毒记录完整;

4、内外环境整洁,有机械通风装置。

5、禁止吸烟,有醒目的禁烟标志,不设烟缸;

6、厕所为水冲式,有洗手、通风设施,无臭味、无积粪、无尿垢、无蝇蛆;垃圾袋装密闭存放。

四、沐浴场所

1、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

2、设计要求:水源水为市政自来水。更衣室、浴室、厕所应分别设置;地面采用防滑、不渗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墙体采用防水、防霉、无毒材料覆涂,浴池池壁、池底光洁,采用白色材料铺设。无论有无浴池的浴室均应设置淋浴喷头,喷头间距大于0.9m。

3、提供茶具、拖鞋、脸巾、浴巾等公共用品用具的应设专用清洗消毒间,并且一客一换一消毒,配备保洁柜分类存放已消毒的公共用品,保洁柜应每天清理消毒。

4、浴室内及其卫生间应每日清扫、消毒,做到无积水、无异味。

5、有禁止患传染性皮肤病和性病者入浴的标志。

6、修脚工具做到一客一消毒,消毒药物宜选用酒精、新洁尔灭等。

7、室内通风良好,宜采用机械通风。

8、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沐浴液、洗发液等必须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9、厕所为水冲式,有洗手及通风设施,无异味、无积粪、无尿垢、无蝇蛆,垃圾袋装化,有密闭容器存放。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0001)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国家卫生标准 《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4—1996)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9665-199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6-1996)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 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8—1996)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GB 9669─1996)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1996) 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 GB 9671━1996) 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 GB 9672—1996) 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 GB 9673─1996) 饭馆 (餐厅) 卫生标准(GB16153—1996) 《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S 205-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9663-1996)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旅店客房的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和公共用品消毒等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旅店。本标准不适用于车马店。 2 引用标准 GB5701 《室内空调至适温度》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标准值和卫生要求 3.1标准值(见表1、表2) 表1 旅店客房卫生标准值

项目 3—5星级 饭店、宾馆 1—2星级饭店、宾馆和非 星级带空调的饭店、宾馆 普通旅店、 招待所 温度,℃ 冬季>20 >20 ≥16(采暖地区) 夏季<26 <28 — 相对湿度,% 40—65 —— 风速,m/s ≤0.3 ≤0.3 — 二氧化碳,% ≤0.07 ≤0.10 ≤0.10 一氧化碳,mg/m3≤5 ≤5 ≤10 甲醛,mg/m3≤0.12 ≤0.12 ≤0.12 可吸入颗粒物,mg/m3≤0.15 ≤0.15 ≤0.20 空气细菌总数撞击法,cfu/m3≤1000 ≤1500 ≤2500 沉降法,个/皿≤10 ≤10 ≤30 台面照度,lx ≥100 ≥100 ≥100 噪声,dB(A) ≤45 ≤55 — 新风量m3/(h·人) ≥30 ≥20 — 床位占地面积,m2/人≥7 ≥7 ≥4 表2 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判定标准 项目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个/50cm2 致病菌 个/50cm2 茶具<5cfu/ml 不得检出不得检出 毛巾和床上卧具<200cfu/25cm2不得检出不得检出 脸(脚)盆、浴盆、座垫、拖鞋——不得检出3.2经常性卫生要求 3.2.1各类旅店的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应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2.2各类旅店应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3.2.3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长住旅客的床上卧具

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增强综合竞争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实现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互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按照x市“六城同创”要求和部署,现依据《x省卫生城市标准》和《x省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x、x、x全会精神,围绕“x”规划,以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为目的、以文化旅游为引领、以“宜居宜业宜游”的滨湖小城市建设、打造美丽x为抓手、以强化城市卫生管理为重点,坚持“政府组织、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全力开展创建x省卫生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卫)。 二、总体目标 到x年力争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治、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等方面全部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 三、实施步骤 (一)创建准备阶段

成立x实验区创建x省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有关人员,组建机构。制定《x实验区创建x省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并将创卫任务逐项分解。 (二)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全区创建x省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x实验区创建x省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明确职责,研究工作;召开全区创建x省卫生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卫工作。各镇、各责任单位创卫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对照创卫目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三)组织实施阶段 1、按照国家和省、市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治达标工作,蚊、蝇、鼠、蟑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四项全部达到国家标准C级以上水平。经区爱卫会自评达标后,向市爱卫会申请对我区进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评估检查。 2.对照《x省卫生城市标准》全面实施创卫工作。各创建责任单位要对照创建目标任务开展创建工作,完成创建任务和指标值,针对存在问题和差距,狠抓硬件设施的落实和规范管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各项管理措施、各项任务既要抓进度又要抓质量。区爱卫会依据《x省卫生城市标准》对我区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自评,x年2月底前向市爱卫会申报x省卫生城市。3—9月,接受市爱卫会暗访调研,根据暗访意见,认真组织整改,及时向市爱卫会汇报。组织创卫

《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1.3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

3. 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程序3.1目的 3.2采样工作要求 3.2.1采样原则 3.2.2样品来源 3.2.3采样步骤 3.3现场监督检测工作要求 3.3.1检测点的选择 3.3.2检测项目的确定 3.3.3检测频率 3.3.4检测方法 3.3.5检测步骤 3.4检验结果的公布与处理 3.5用语解释

3.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程序 3.1目的 通过对产品、环境的采样、检测,检查管理相对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掌握产品、环境、作业场所的卫生质量状况,为实施卫生行政行为、查明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原因以及制订对策措施、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提供依据。 3.2采样工作要求 3.2.1采样原则 3.2.1.1卫生监督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集样品; 3.2.1.2采集的样品应具有科学性、代表性、客观性; 3.2.1.3采样和送检程序应符合有关规定。 3.2.2样品来源 ●经常性卫生监督过程中采集的样品; ●卫生许可审核中采集的样品; ●开展与卫生监督相关的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研制以及其他科研工作中采集 的样品; ●可疑不合格的样品; ●可疑受到污染的样品; ●追索突发事故原因的样品; 3.2.3采样步骤 3.2.3.1采样前的准备 ●采样人员应了解采样目的,并做好采样文书、工具、容器、仪器设备、材料 和试剂的准备工作; ●工具与容器应保持清洁干燥,需要作微生物检验的,应预先经灭菌消毒处理; ●熟悉仪器设备性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仪器应经过计量检定、点检、校正; 3.2.3.2采样时 ●现场采样必须由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执行。采样前应出示监督员证,并说明 来意及采样依据,告知被采样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在被采样者的陪同下进行样品的采集;

卫生行业标准

卫生行业标准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

2017-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 507—2016 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Regulation for cleaning and disinfection technique of flexible endoscope 2016-12-27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管理研究所、总后勤部卫生部医疗管理局、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黑龙江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南方医院、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运喜、邢玉斌、巩玉秀、田晓丽、李兆申、王力红、张流波、李六亿、方英、刘枫、索继江、孔金艳、邓敏、张宇、张京利、杨云生、陈翠敏、任旭、张澍田、姜泊、郭学刚。

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i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软式内镜清洗消毒相关的管理要求、布局及设施、设备要求、清洗消毒操作规程、监测与记录等 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软式内镜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注:本标准中的“内镜”系指软式内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 28234 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器安全与卫生标准 GB 30689 内镜自动清洗消毒机卫生要求 WS/T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软式内镜flex犫丨e endoscope 用于疾病诊断、治疗的可弯曲的内镜。 清洗 cleaning 使用清洗液去除附着于内镜的污染物的过程。 3 .3 漂洗 rinsing 用流动水冲洗清洗后内镜上残留物的过程。 终末漂洗final rinsing 用纯化水或无菌水对消毒后的内镜进行最终漂洗的过程。 3 .5 清洗液 tfeaning sOutOn 按照产品说明书,将医用清洗剂加人适量的水配制成使用浓度的液体。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1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为了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艾滋病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主管部门)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铁路部门行使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能。 第三条(卫生行政部门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需要,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和监测专业队伍建设。 第四条(经营者责任)公共场所经营者是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责任制,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第五条(分类管理)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分类管理,公共场所分为甲类和乙类。 甲类公共场所为:

(一)宾馆、旅店、招待所; (二)公共浴室; (三)游泳场(馆)。 除上述场所外,《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其他场所为乙类公共场所。 第二章卫生管理和要求 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应当设立卫生管理组织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落实卫生安全保障措施。 第七条(选址、设计、装修)公共场所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 公共场所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室内整体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装修后空气质量经检测合格的方可营业。公共场所局部装饰装修期间,经采取有效措施,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的,可正常营业。 第八条(一般要求)公共场所应当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室内空气、饮用水、沐浴用水、游泳池水、采光、照明、噪声等卫生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九条(场所检测)公共场所应当定期对其场所进行卫生检测并公示。卫生检测结果应当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具

五小行业标准

“五小”行业评定标准 一、小理发美容店: 1、卫生许可证有效并悬挂于明显处,卫生管理制度上墙;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工作衣帽整洁、个人卫生良好; 3、设有专用消毒药械(如电子消毒柜、高压锅、酒精、84消毒液等),用具用后消毒,并做好记录; 4、配备皮肤病、头癣患者专用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单独存放、用后严格消毒; 5、设立专用染/烫发场所,加强通风; 6、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并有记录; 7、店内外保持卫生整洁,垃圾袋装密闭存放。 8、持有卫生知识培训证。 二、小旅店: 1、卫生许可证有效并悬挂于明显处。卫生管理制度上墙;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工作衣帽整洁、个人卫生良好; 3、必须设有公用物品消毒间和设施; 4、配备的脸盆、脚盆要做好标记和消毒; 5、床上用品一客一换并有记录; 6、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并有记录; 7、店内外保持卫生整洁,垃圾袋装密闭存放。 8、持有卫生知识培训证。

三、小歌舞厅 1、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培训合格证明上岗,从业人员掌握岗位基本卫生知识,个人卫生好; 2、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有机械通风装置,公用茶具一客一洗一消毒; 4、内外环境整洁,有茶具、面巾专用的消毒间,有专门的消毒柜及保洁设施,消毒记录完整; 5、禁止吸烟,有醒目的禁烟标志,不设烟缸; 6、有除"四害"措施,无蝇、无鼠、无蟑螂,蚊子密度达标。 7、厕所为水冲式,有洗手、通风设施,无臭味、无积粪、无尿垢、无蝇蛆;垃圾袋装化,有密闭容器存放。 四、小浴室 1、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 2、水源水为市政自来水。 3、更衣室、浴室、厕所应分别设置;地面采用防滑、不渗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地面坡度不小于2%,屋顶应有一定弧度;墙体采用防水、防霉、无毒材料覆涂,浴池池壁、池底光洁,采用白色材料铺设。 4、无论有无浴池的浴室均应设置淋浴喷头,喷头间距大于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国家卫生标准 《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4—1996)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9665-199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6-1996)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 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8—1996)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GB 9669─1996)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1996) 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 GB 9671━1996) 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 GB 9672—1996) 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 GB 9673─1996) 饭馆(餐厅) 卫生标准(GB16153—1996) 《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S 205-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9663-1996)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旅店客房的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和公共用品消毒等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旅店。本标准不适用于车马店。 2 引用标准 GB5701 《室内空调至适温度》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标准值和卫生要求 3.1标准值(见表1、表2) 表1 旅店客房卫生标准值 项目 3—5星级 饭店、宾馆 1—2星级饭店、宾馆和非 星级带空调的饭店、宾馆 普通旅店、 招待所 温度,℃ 冬季>20 >20 ≥16(采暖地区) 夏季<26 <28 — 相对湿度,% 40—65 —— 风速,m/s ≤0.3≤0.3— 二氧化碳,% ≤0.07≤0.10≤0.10 一氧化碳,mg/m3≤5≤5≤10 甲醛,mg/m3≤0.12≤0.12≤0.12 可吸入颗粒物,mg/m3≤0.15≤0.15≤0.20 空气细菌总数撞击法,cfu/m3≤1000≤1500≤2500沉降法,个/皿≤10≤10≤30 台面照度,lx ≥100≥100≥100噪声,dB(A) ≤45 ≤55—新风量m3/(h·人) ≥30 ≥20—床位占地面积,m2/人≥7≥7≥4

区“五小行业一件事”实施方案

XX区“五小行业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落实“一门一网一次”政务服务要求,深化“一网通办”,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现就推进我区“五小行业一件事”改革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围绕“五小行业一件事”线上线下一次办,进一步完善标准、平台、组织体系,建立系统联动、协同共享机制,再造办事流程,实现事项全流程标准化办理、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管,推动政府公信力持续增强、政务服务效率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高。 二、任务措施 (一)优化目录流程。 1.编制目录。聚焦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办理频次高的“一件事”,以“五小行业”为主,梳理目录清单。按照“推出一批、落实一批”的原则,稳步推进,在充分征求部门和板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XX区第一批“一件事”目录清单。 2.再造流程。打破各类行政许可独立分割受理和办理,各类申请材料重复提交、多次提交的现状,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取消或合并重复环节,

复用各类共享材料,探索并联审批方式,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全面推行集成服务,实现一次表单、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评审、同步审批、统一反馈,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构建标准体系。 3.规范标准。全面梳理“一件事”目录所涉及的各类行政许可的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规范办事指南,固化受理要求、材料流转、部门审批、信息推送等操作流程,统一申请表单、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容缺要件,建立统一的审查标准。 4.明确分工。区行政审批局为“一件事”工作的牵头部门,总体推进全区“一件事”工作,主要职责有:(1)制定全区“一件事”目录; (2)牵头梳理“一件事”环节和流程; (3)协调区级部门和街道的联办联审; (4)加强“一件事”的理论研究,指导板块推进相关工作。 镇(街道)行政审批局为“一件事”工作的具体落实部门,主要职责有: (1)镇(街道)行政审批局(为民服务中心)设立“一件事”专窗,负责“一件事”受理、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初审、申请材料电子化、申请材料转交、证照(结果文书)

各类卫生监督监测检验收费标准

各类卫生监督监测检验收费标准 一、食品卫生: (一)、换在卫生许可证: 国营(含三资企业)75.00元; 集体及个体 55.00元; 个体摊点 45.00元 (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肝功能:6.00元;乙肝(五项):25.00元;甲肝抗体:12.00元; 胸片:28.00元;静脉采血:2.00元;肛拭:0.50元 健康证:1.20元;沙门氏菌:30.00元;志贺氏菌:20.00元; 共应收:124.70元;现实收:82.00元 (三)、食品检验: 1、粮食:感观:2.00元;※马拉硫磷:30.00元 ※磷化物:11.00元;※二硫化碳:8.00元 六六六:30.00元月 DDT:30.00元 氰化物:25.00元;氯化苦:8.00元 砷:25.00元;汞:25.00元 黄曲霉毒素:100.00元 每件应收:245.00元,加评价:367.00元—441.00元 2、食用植物油:感观:2.00元,砷:25.00元 汞:25.00元酸价:30.00元 黄曲霉毒素B1:100.00元过氧化值:30.00元 ※棉籽油中游离棉酚:20.00元,羰基价:30.00元

※浸出油溶剂残留量:40.00元 ※苯并(a)芘:40.00元 每件应收:242.00元,加评价:363.00元—435.60元 3、酱油:感观:2.00元铅:25.00元 砷:25.00元黄曲霉毒素B1:100.00元 氨基酸态氮:20.00元总酸:8.00元 食品添加剂(苯甲酸):30.00元细菌总数:15.00元大肠菌群:16.00元致病菌:18.00元 每件实收:259.00元加评价:388.50元—466.20元4、白酒:感观:2.00元铅:25.00元 甲醇:20.00元杂醇油:15.00元 乙醇浓度:10.00元氧化物:25.00元 食品添加剂:30.00元锰:25.00元 每件应收:152.00元,加评价:288.00元—273.60元 5、发酵酒:感观:2.00元二氧化硫残留量:25.00元 铅:25.00元黄曲霉毒素B1:100.00元 细菌总数:15.00元大肠菌群:16.00元 致病菌:18.00元乙醇:10.00元 每件应收:211.00元,加评价:311.50元379.80元 6、糕点(瓜子):感观:2.00元铅:25.00元 砷:25.00元黄曲霉毒素B1:100.00元 酸价:30.00元过氧化值:30.00元 食品添加剂(糖精纳)30.00元细菌总数:15.00元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公共场所国家卫生标准《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4—1996)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9665-199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6-1996)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 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8—1996)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GB 9669─1996)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1996) 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 GB 9671━1996) 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 GB 9672—1996) 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 GB 9673─1996) 饭馆 (餐厅) 卫生标准(GB16153—1996) 《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S 205-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9663-1996)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旅店客房的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和公共用品消毒等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旅店。本标准不适用于车马店。 2 引用标准 GB5701 《室内空调至适温度》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标准值和卫生要求 3.1标准值(见表1、表2) 表1 旅店客房卫生标准值 项目 3—5星级 饭店、宾馆 1—2星级饭店、宾馆和非 星级带空调的饭店、宾馆 普通旅店、 招待所 温度,℃ 冬季>20 >20 ≥16(采暖地区) 夏季<26 <28 — 相对湿度,% 40—65 —— 风速,m/s ≤0.3≤0.3— 二氧化碳,% ≤0.07≤0.10≤0.10 一氧化碳,mg/m3≤5≤5≤10 甲醛,mg/m3≤0.12≤0.12≤0.12 可吸入颗粒物,mg/m3≤0.15≤0.15≤0.20 空气细菌总数撞击法,cfu/m3≤1000≤1500≤2500沉降法,个/皿≤10≤10≤30 台面照度,lx ≥100≥100≥100噪声,dB(A) ≤45 ≤55—新风量m3/(h·人) ≥30 ≥20—床位占地面积,m2/人≥7≥7≥4 表2 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判定标准 项目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个/50cm2 致病菌 个/50cm2 茶具<5cfu/ml 不得检出不得检出 毛巾和床上卧具<200cfu/25cm2不得检出不得检出 脸(脚)盆、浴盆、座垫、拖鞋——不得检出3.2经常性卫生要求 3.2.1各类旅店的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应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全民创建卫生城市知识竞赛试题

全民创建卫生城市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1.“创卫”是创建卫生城市的简称,卫生城市分省级、国家级两个级别,目前柳州市正在创建的是哪个级别的卫生城市? 答:柳州市正在创建的是国家级卫生城市。 2.国家卫生城市评审每几年为一个周期? 答:每三年为一个周期。 3.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应先向什么机构提出申请,经其复核符合条件后向全国爱卫会推荐? 答:应先向省、自治区爱卫会提出申请。 4.“创卫”评审工作包括哪些程序? 答:包括资料初审、受理、暗访、技术评估、专家组审定和社会公示等程序。 5.国家卫生城市每满多少年复审一次? 答:三年。 6.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里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一项,要求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请问,标准要求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要达到多少百分比? 答: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 7.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里健康教育一项,要求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要达到多少百分比? 答: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 8.“创卫”要求各行业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请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要求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多少? 答: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9.“创卫”标准里,健康教育一项要求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哪些人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答: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 10.“创卫”标准里,健康教育一项要求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多少百分比? 答: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11.“创卫”标准里,市容环境卫生一项要求建成区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多少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多少小时? 答: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 12.“创卫”标准里,市容环境卫生一项要求,城市主次干道、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几类标准? 答:不低于二类标准。 13.“创卫”要求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多少百分比? 答:达到95%。 14.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里传染病防制要求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要达到多少百分比。 答:自愿无偿献血≥90%。 15.“创卫”要求食品从业人员要多久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 答:每年一次。 16.“创卫”标准里,传染病防治一项要求哪些医院要设立感染性疾病科? 答: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设立感染性疾病科。 17.“创卫”标准里,传染病防治一项要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对其他医院有什么要求? 答:其他医院要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18.“创卫”标准里要求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要达到多少百分比? 答:达到95%。 19.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由什么单位处置? 答: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20.健康包括哪些方面? 答:健康包括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良好。 21.健康的四大基石是什么? 答:世界卫生组织指出,健康四大基石是:合理营养、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 22.健康生活方式有哪些?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要点 试题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要点试题 判断题部分 第1 题. 《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是强制性国家标准。 A. √ B. × 答案:A 第 2 题. 对于理发刀、剪和修脚工具的采样:应在使用的刀、剪刃的两侧面各涂抹一次采样。两个刀(或两个剪)为一份样品。 A. √ B. × 答案:A 第3 题. 降低水中尿素的浓度的最好办法是用过滤、加药等手段处理池水。 A. √ B. × 答案:B 第4 题. 可吸入颗粒物(IP)是指粒径≤15μm以下的颗粒,它可以进入人体上、下呼吸道,特别是进入下呼吸道。 A. √ B. × 答案:B 第 5 题. 对于未获得计量认证资质的单位或含有不在计量认证范围内项目的检测报告,不能出具加盖计量认证CMA章的检测报告。 A. √ B. × 答案:A 第 6 题.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8-1996)规定,游泳池池水中游离性余氯应为 0.3-1.0mg/L。 A. √ B. × 答案:B 第7 题. 对于营业面积200m2~1000m2的商场而言,一般须设置1-2个监测点。(×) A. √ B. × 答案:B 第8 题. 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等场所空气质量监测为1d,上午、下午各监测1次;经常性卫生监测为随机监测。 A. √ B. × 答案:A 第9 题. 公共场所适宜的采光和照明可以减少视力疲劳,提高舒适度。阅读环境或精细作业环境(如书店、图书馆、商场柜台等)照度不得低于100Lx。 A. √

B. × 答案:A 第10 题. 从卫生学要求,室内二氧化碳浓度应在0.07%以下是最佳状态,最高不应超过 0.15%。 A. √ B. × 答案:A 第1 1 题. 确定监测点时可用交叉布点,斜线布点或梅花布点的方法。 A. √ B. × 答案:A 第1 2 题. 降低水中尿素的浓度的最好办法是用过滤、加药等手段处理池水。 A. √ B. × 答案:B 第1 3 题. 监测点应该主要考虑公共场所现场的平面布局。 A. √ B. × 答案:B 第1 4 题. 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等场所空气质量监测为1d,上午、下午各监测1次;经常性卫生监测为随机监测。 A. √ B. × 答案:A 第1 5 题. 空气质量(包括物理因素)的监测点(以下称监测点)应选择在公共场所人群经常活动,且停留时间较长的地点,但不能影响人群的正常活动。 A. √ B. × 答案:A 第1 6 题. 《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是强制性国家标准。 A. √ B. × 答案:A 第1 7 题. 公共场所适宜的采光和照明可以减少视力疲劳,提高舒适度。阅读环境或精细作业环境(如书店、图书馆、商场柜台等)照度不得低于100Lx。 A. √ B. × 答案:A 第1 8 题. 从卫生学要求,室内二氧化碳浓度应在0.07%以下是最佳状态,最高不应超过 0.15%。 A. √ B. × 答案:A 第1 9 题. 对于理发刀、剪和修脚工具的采样:应在使用的刀、剪刃的两侧面各涂抹一次采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完整版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公共场所国家卫生标准《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4—1996)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9665-199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6-1996)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 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8—1996)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GB 9669─1996)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1996) 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 GB 9671━1996) 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 GB 9672—1996) 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 GB 9673─1996) 饭馆 (餐厅) 卫生标准(GB16153—1996) 《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S 205-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9663-1996)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旅店客房的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和公共用品消毒等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旅店。本标准不适用于车马店。 2引用标准 GB5701 《室内空调至适温度》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标准值和卫生要求 3.1标准值(见表1、表2) 表1 旅店客房卫生标准值

表2 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判定标准

3.2经常性卫生要求 3.2.1各类旅店的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应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2.2各类旅店应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3.2.3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长住旅客的床上卧具至少一周一换。星级宾馆还应执行星级宾馆有关床上用品更换规定。清洁的卧具应达到表2规定。 3.2.4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的茶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其细菌数必须达到表2规定。 3.2.5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恭桶应每日清洗消毒并应符合表2规定。 3.2.6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做到一客一换。清洁的脸(脚)盆、拖鞋的表面应光洁,无污垢,无油渍,并不得检出致病菌。 3.2.7旅店的公共卫生间(盥洗间和厕所)应该每日清扫、消毒,做到并保持无积水、无积粪、无蚊蝇、无异味。

卓顶精文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20XX-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512—20XX 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 Regulationforcleaninganddisinfectionmanagementofenvironmental surfaceinhealthcare 20XX-12-2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XX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管理研究所、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煤炭总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西安交通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北京宣武医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医院、浙江省医疗质量控制评价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倪晓平、武迎宏、陆群、胡必杰、巩玉秀、任淑华、钟秀玲、林蓉、李卫光、刘丁、索瑶、王力红、胡国庆、徐虹、林春桥、刘亚涛、谷继荣、高晓东、王惠琴、孙建生、胡斌春、蔡虻、邵文博、王巧燕。

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建筑物内部表面与医疗器械设备表面的清洁与消毒的管理要求、清洁与消毒原则、日常清洁与消毒、强化清洁与消毒、清洁工具复用处理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环境清洁服务的机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WS/T311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67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环境表面environmentalsurface 医疗机构建筑物内部表面和医疗器械设备表面,前者如墙面、地面、玻璃窗、门、卫生间台面等,后者如监护仪、呼吸机、透析机、新生儿暖箱的表面等。 3.2 环境表面清洁environmentalsurfacecleaning 消除环境表面污物的过程。 3.3 清洁工具cleaningproducts 用于清洁和消毒的工具,如擦拭布巾、地巾和地巾杆、盛水容器、手套(乳胶或塑胶)、洁具车等。 3.4 清洁单元cleaninguntt 邻近某一患者的相关高频接触表面为一个清洁单元,如该患者使用的病床、床边桌、监护仪、呼吸机、微泵等视为一个清洁单元。 3.5 高频接触表面high-touchsurface 患者和医务人员手频繁接触的环境表面,如床栏、床边桌、呼叫按钮、监护仪、微泵、床帘、门把手、计算机等。 3.6 污点清洁与消毒spotcleaninganddisinfection 对被患者的少量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感染性物质小范围污染的环境表面进行的清洁与消

(完整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创建”基本要求 一、亮证经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显著位置集中悬挂有效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杜绝无证从事公共场所经营行为存在。A级住宿和游泳场所等量化分级等级牌应摆放在接待服务前台。醒目处设置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信誉度等级、卫生监督监测、自身检测或卫生评价报告、健康证等,公共区域有醒目禁烟警语、标志。 二、持证上岗: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佩戴合格的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复印件应放在经营场所服务台备查。 三、制度上墙:在前厅或相应的区域悬挂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前厅悬挂“五病”调离制度及卫生管理制度)。 四、“五病”调离:有每年“五病”调离检出及调离情况记录本,详细记录“五病”检出和调离情况。记录要保存三年。 五、消毒间要求:消毒间设有符合消毒规范的水池、消毒桶、消毒柜等设施,去污池、消毒池、清洗池或消毒容器应标识明确;消毒池或容器液位线清晰;洗涤剂、消毒药、消毒药量杯(自设容器有标识及刻度)配备到位。 六、公共用品消毒: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上墙(消毒间或消毒区域),每日填写消毒记录单,记录所有需要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当天消毒的数量。

七、公共用品外送消毒:有消毒单位资质证明、洗消协议合同、每次接收数量和抽查记录。 八、环境及个人卫生:保持内外环境和设备设施整洁,保持从 业人员良好个人卫生状况。 九、管理档案:建立公共场所从业单位卫生管理档案(各项制度、记录本单、监督意见书、内部卫生管理检查、卫生整改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等整理入档)。 十、室内公共场所应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 案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工作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健康检查, 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持证(明)上岗,并按规定定期体检。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戊型病毒 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 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做到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100%, 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调离情况和应对措施。 五、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建立“五病”调离人员登记本,做 好“五病”调离记录,无调离的,每年“零”记录,记录本保存三年。 六、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健康状况管理应 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住宿场所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住宿场所 1 范围 GB XXXX 的本部分规定了住宿场所的平面布局、相关卫生设施设计的卫生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等的设计及评价。度假村等其他住宿场所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XXXX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 XXXX.1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1部分:总则 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 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暗室 darkroom 无自然采光的房间。 3.2 窗地面积比值 ratio of window area to floor area 窗户的有效透光面积与该室内的地表面积之比。 4 基本要求 在住宿场所建设项目设计时,应符合GB XXXX.1《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1部分:总则》的要求,应对各场所进行合理的平面布局及相关设施的设置,设计良好的空气质量、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等室内环境参数,使其达到GB XXXX《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中相应的卫生要求,防止住宿场所内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因素对住宿旅客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 5 设计卫生要求 5.1 场所设置与布局 5.1.1 合理布置主体建筑与辅助建筑的位置。避免各种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和废气干扰客房区和邻近建筑。 5.1.2 住宿场所应设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消毒间、储藏间,并设有员工工作间、更衣室等。

创文整治方案

文明城市创建专项整治 一、整治对象 城区各饭店、酒店等餐饮单位,各单位食堂以及五小行业中的小餐饮经营单位 二、整治目标 1.证照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齐全,无超范围经营现象; 2.从业人员掌握相关卫生知识、熟悉岗位卫生操作技术、穿戴洁净工作衣帽、个人卫生好; 3.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4.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按规程清洗、消毒、保洁储存; 5.店内环境整洁。 6.无过期、变质食品 三、工作步骤 本次综合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建立组织、调查摸底阶段 1.搞好摸底调查。组成网格化监管整治工作组,对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清查,登记造册,建立相关台账。 2.召开卫生整治动员大会,层层动员部署,针对所承担的具体任务,研究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务必使本次整治活动开展扎实。

3.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一是加强对参与食品经营单位集中整治工作有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明确标准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扎实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卫生意识,促使业主依法自律,诚信经营。 第二阶段:创建示范街阶段 在德润广场周边选择创建较好的饭店、酒店、单位食堂、五小行业中食品经营单位,按照整治标准要求,指导经营者逐项整改,限期达标,树立整治工作典范。 第三阶段:全面达标阶段 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每个“出现问题的食品经营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督促指导限期整改;对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五小行业”门店,要动员其“关、停、并、转”。经整改达到要求的单位,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对于不具备条件、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五小行业”门店,由政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现特别是“小餐饮店、小食品加工店、小副食品店”排查和实时报告纳入网格化工作中,充分依靠街道办事处、社区领导,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集全社会合力开展排查工作,建立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化专职排查的工作机制,全面摸清掌握经营主体底数,从根本

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3889 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规定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规定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2)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 (3)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3、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1)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 (2)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3)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在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危害状态得到有效控制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解除控制措施。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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