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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一章基本理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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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基本理论)答案

一、名词解释

宪法,规定一个国家最根本的制度,反映阶级力量对比的关系,是国家的根本法。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用的法律、法律和法律刑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议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

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特征在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述为宪法,又大多冠以国名,如《日本国宪法》。

不成文宪法,是指不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而且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不成文宪特征在于,虽然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之名,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

钦定宪法,是由君主或以君主的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它奉行主权在君的原则,往往产生于封建势力还很强大,资产阶级虽有一定力量但还不能占据优势的情况下。

违宪审查,宪法监督机关判断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代表机关的活动是否违反宪法的精神与规定所进行的审查活动。

民定宪法,是指由民选议会、制宪会议或公民投票表决制定的宪法。民定宪法奉行人民主权原则,因而至在形式上强调以民意为依归,以民主政体价值追求。

二、选择题

(一)单选题

1、C

2、A 3 、A 4、B 5、B 6、B 7、D 8、C 9、D 10、C 11、C 12、C

13、B 14、D 15、C 16、D 17、A 18、B 19、C 20、D 21、B、22、B 23、D 24、

B 25.A 26.B 27.C

(二)多选题

1、BC

2、ABCD

3、BD

4、CD

5、BCD

6、ABC

7、ABC

8、CD

9、ABC 10、ABD 11、ACD 12、ABCD 13、AB 14、BCD 15、ABCD 16、ABC 17.ABD 18.BD

三、判断说明题

1.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2.法是人类文明的结晶,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宪法是法,所以,宪法也伴随国家产生而产生

错,尽管在近代以前,即存在“宪法”的概念,但是,并不立宪意义上的宪法,宪法是近代

以后的产物。

3.宪法的基本内容是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和对公民权利的保障。

4. 宪法解释与宪法修改没有什么区别

法定机关对宪法内容、原则、精神等所作出的具体法律效力的说明是宪法解释;法定机关依法定程序对宪法内容所作出变更、增删等,以推动宪法实施的活动是宪法修改。两者在主体、内容、程序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区别。

四、简答题

1.宪法为什么是根本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法律的法律”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对外交往等各方面的重要原则刑问题,涉及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问题。而普通法所规定的内容,只涉及国家生活或者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重要内容。如刑法。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所谓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所谓最高法律效力,是指在一个国家之内,相对于所有社会主体的行为,宪法的效力是最高的。最高法律效力三方面的含义:第一,宪法是普通法律以制定的基础和依据;宪法是一般法律的关系是“母法”与“子法”的关系。第二,普通法律的规定不得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第三,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原则。(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A、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非普通立法机关。B、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一般要制定机关或立法机关成员的2/3或3/4以上的多数表决通过。普通法律的制定修改,通过程序如何呢?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比如说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就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全体代表(或者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2.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区别是什么?

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为标准。是英国学者詹姆斯·布赖斯与1901年在《历史与法学研究》最早提出来的。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为标准,将宪法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刚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的宪法。刚性宪法的优点:制定和修改宪法的程序比较复杂,宪法的稳定性强,同时,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便于保证形成统一的宪法秩序,其缺点是:宪法修改程序较为复杂,不能及时适应社会实际的变化。成文宪法往往也是刚性宪法。

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在柔性宪法国家中,由于宪法和法律由同一机关根据同样的程序制定或者修改,因而它们的法律效力并无差异。不成文宪法往往是柔性宪法,英国是典型的柔性宪法国家。某些国家虽制定成文法典,但宪法中未规定修改

程序,因而在修改宪法则按照一般立法程序进行修改,这种宪法也属于柔性宪法,如1848年意大利宪法。可见,成文宪法并非一定刚性宪法。

3. 如何理解宪法原则的基本内容?

宪法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然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对世界各国宪法与宪政理论和实践的考察表明,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一)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论是17.18世纪启蒙思想家的倡导,主要代表人物为法国的卢梭。在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看来,主权是公意的具体表现,人民的公意表现为最高权力;人民是国家最高权力的来源,国家是自由的人民根据契约协议的产物,而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因此,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治理者只是受人民委托,因而主权只能属于人民。美国《独立宣言》在历史上第一次将人民主权确定为基本政治原则。法国的《主权宣言》肯定该原则:“国民是一切主权之源;任何个人或者任何集团都不具有任何不是明确地从国民方面取得的权力。”各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规范中,“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质上也就是主权在民。我国宪法第2条也确认人民主权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二)基本人权原则。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尽管人权在阶级社会中,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但就人权最原创的意义而言,它在本质上属于应有权利、道德权利。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以后,同样也在宪法中确认了基本人权原则。2004年宪法修宪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从而确认基本人权原则。由于资本主义宪法所体现的基本人权原则以资产阶级所有权为核心,因而虽然其宪法规范往往以公民普遍享有人权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它的特点在于以人权的普遍性掩盖人权的阶级性;社会主义宪法则在具体规范中,公开限制少数敌对分子的部分人权,其特点在于以人权的阶级性谋求人权的普遍性。(三)法治原则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它是指统治阶级按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其核心思想在于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四)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它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权力制约之所以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取决于宪法的逻辑起点和宪法的基本内容。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分权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监督原则。分权原则亦称公权、制衡原则。分权是指把国家权力分成几部分,分别由几个国家机关独立行使;制衡则是指这几个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过程中,保持一种互相牵制和互相平衡的关系。

4. 什么是宪政?

宪政,又称为“民主宪政”,即以民主实施为政治内容的宪法的实施。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的,以民主政治为核心的,以法治为基石的,以保障人权为目的。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宪法的生命,宪法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动态的宪法。近代的宪法与宪政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为目的;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体现;近代的宪法与宪政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5.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点。(省略)

《宪法学》第二章 课堂笔记

吉大《宪法学》第二章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课堂笔记 ◆主要知识点掌握程度 重点掌握宪法产生的条件、宪法发展的趋势、新中国宪法的制定与修改。了解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产生情况、旧中国的立宪情况。 ◆知识点整理 一、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近代宪法的产生条件 1、经济条件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是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 2、政治条件 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实现对社会的统治,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是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 3、思想条件 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平等与人权等宪政思想观念的出现,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条件。 4、法律条件 法律部门划分的出现、法律部门的增多和法律体系的完善,是宪法产生的法律条件。 (二)近代宪法的产生过程 1、英国宪法的产生 (1)在资本主义国家中,最早出现的宪法是英国宪法。 (2)资产阶级同封建贵族妥协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重要特点。 (3)英国没有形成统一的完整的、书面的宪法典。 2、美国宪法的产生 (1)美国宪法是资本主义国家成文宪法的先驱。 (2)美国宪法确认了人民主权和有限政府的原则,权利分立与制衡原则,联邦与州分权原则,文职人员控制军队的原则。 3、法国宪法的产生 1789年法国的《人和公民的权利宣言》,简称《人权宣言》,是世界宪政史上非常重要的一部宪法性文件。法国国民议会于1791年制定的法国宪法是法国第一部宪法,也是欧洲第一部成文宪法,这部宪法确立的却是君主立宪制,它以人权宣言作为它的序言。 法国现行宪法是1958年宪法。从1791年宪法到1958年宪法,法国共制定了15部宪法,法国因此也获得了“宪政实验室”的美名。法国宪法的发展是和其激进的暴力式的革命过程有关。 (三)宪法的发展 1、资本主义宪法的发展 资本主义宪法的发展经历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和帝国主义时期两个发展时期。 自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至19世纪末,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上升时期。资本主义各国仿效英美法等过的模式制定了宪法。普遍确认了“人民主权”、“天赋人权”、“权力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原则。 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国家先后进入了帝国主义阶段。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在这一阶段,反映了垄断资产阶级的要求,维护国家集权,扩大行政权力,削弱议会作用。 2、社会主义宪法的发展 1918年《苏俄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 3、当代宪法的发展趋势 (1)宪法类型上的发展趋势 社会主义宪法必然会取代资本主义宪法。 (2)宪法形式上的发展趋势

焦洪昌《宪法学》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第一章 宪法的基本理论(上)【圣才出品】

第一部分笔记和典型题详解 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上) 1.1 复习笔记 一、宪法的概念 1.宪法的语称 (1)中国古代宪法的含义 a.国家的法律、法令或制度,如《国语?晋语》中的“赏善罚奸,国之宪法”; b.效法、法令的公布、法律的实施等,如《周礼?秋官?小司寇》中有“宪,刑禁”。 (2)西方宪法的含义 在古希腊,宪法是法律的一种,是指有关城邦组织和权限的法律,类似当今的组织法。 2.宪法的界定 (1)实质意义的宪法 实质意义的宪法是从法律规范的内容来界定宪法的。 ①实质意义的宪法亦可被称为广义的宪法,它能解决诸如“英国没有宪法”这样的问题。 ②实质意义的宪法,其范围往往较为广泛,从比较法的角度看,包括成文宪法、威斯敏斯特模式的宪法性文件、独立于宪法文件本身之外的具有根本性质的宪法性法律、普通法系或大陆法系宪法判例以及因历史或传统而形成的宪法惯例。 (2)形式意义的宪法 形式意义的的宪法是根据宪法作为法律的形式特征来界定宪法的,即宪法是指其制定和

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并在效力上高于普通法律的成文法典。 3.宪法的形式特征 (1)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 ①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不同于其他法律。宪法的制定机关也称制宪机关,制宪机关一般为一个专门机构,如制宪会议、制宪议会、宪法起草委员会等。我国在制定1954年《宪法》时也曾专门成立了“宪法起草委员会”。 ②宪法的通过和修改程序不同于其他法律。宪法草案及修正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我国《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①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普通法律的规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②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根本行为准则。 4.宪法的实质特征 (1)宪法的实质特征 主要表现在,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在内容上涉及国家重要机关的组织、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等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宪法的实质内容 ①对基本人权的保障 关于公民权利保障的更深层次的认识是,应当处理好多数主义和弱势主义之间的关系。传统的公民权利理论认为,民主就是多数决定,公民权利就是保证多数人能够享有和少数人相当的权利,然而在民主观念已深入人心的现代社会,保护少数派尤其是易受歧视的弱势群

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

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1、概念:宪法是确认民主事实,集中反映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通过规范国家全力保障 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2、特征:(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性质、社会制度、 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等内容) (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制定:a.宪法的制定一般要求成立一个专门机构;b.宪法草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 修改:a.只有宪法规定的特定主体才可以提出修改宪法的议案;b.修改宪法的通过程序更严格;c.对修改宪法内容的限制 (3)宪法最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主要功能是规范和限制国家权力) a.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 b.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3、本质:(1)宪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的基本形式 (2)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a.阶级斗争的产物 b.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 c.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第二节宪法的分类和渊源 1、分类:(1)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2)其他分类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1884年英 国宪法学家蒲莱斯) 成文宪法:是只有一个或者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 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宪法典。(1787年美国宪法) 不成文宪法:既有书面形式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宪法判例,又由非书 面形式的宪法惯例等构成的宪法 ?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宪法的法律效力与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的不 同(1901年英国宪法家詹姆斯·布莱斯) 刚性法律:制定和修改程序比一般法律严格、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 法 柔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程序、法律效力与一般法律完全相同的宪 法 ?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制定宪法的主体 ?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宪法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 现代宪法产生的主要标志是1918年作为社会主义类型宪法代表的苏 俄宪法和1919资本主义类型宪法代表德国魏玛宪法 ?平时宪法和战时宪法:宪法适用的时间 ?战时宪法会中止宪法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适用,适用其他的特殊规范。 ?君主宪法和共和宪法:国家政体 ?原始宪法和派生宪法:宪法是否具有创制性 2、渊源:宪法渊源是指宪法的表现形式

法律 ---第一章---法律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法律的基本概念 一、法律的基本概念 (一)法或法律的定义: 法的定义: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总和。 “法律”,通常那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以上使用。 广义的“法律”通“法”同义。 狭义的法律,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在我国,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称为法律。 (二)法的特征 法的特征:指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所持有的属性。 特征: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制定或认可是国家创造法的两种形式。 2、法是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3、法是制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4、法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三)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指法的质的规定性,是法的内在、基本的物质精神因素的总和,是法存在的基础和发展变化的决定力量。

要点: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的内容是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经济基础对法具有决定作用。 二、法律价值和法律理念 (一)法律的价值 首先:法具有服务性价值,它确认和保护、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它确立规则,使资源得到合理的分配。其次:法本身还具有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价值、相对稳定相的价值、是国家权力运用公开化的价值等。只有当法律符合或能够满足人们的需要时,法律才有价值可言。 (二)法律的理念 法律的理念是对法律的本质、精神、基本原则和运行机制的理性认识和价值取向上的意识形态,它基于某种基本的法律制度而产生。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三、法律的形式和体系 (一)法律的形式 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是法律的主要形式。 规范性文件:国家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

宪法基本理论思考题

宪法基本理论思考题 1、如何理解宪法学的学科地位和特点 宪法是部门法学中一门基础理论学科,在整个学科体系中具有具足轻重的地位。他的特点有:1、它属于基础理论学科;2、宪法学具有很强的政治性;3、它研究的都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4、宪法学的涉及面极为广泛。 2、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的区别 (1)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宪法强调生产资料公有制,但保护私有制。资本主义宪法强调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宣布私人财产神圣而不可侵犯。 (2)民主原则:社会主义宪法规定民主原则为社会主义的民主原则,民主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其民主得到切实的法律保护。资本主义宪法规定其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民主只是形式上的自由,没有物质上的保障。 (3)国家制度:无产阶级专政,人民当家作主;资本主义制度,资产阶级民主的国家3、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1)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4、为什么说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1)各国宪法不论长短都是两大部分,即国家机构和公民基本权利。 (2)国家机构设置的基本出发点和组织原则在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3)国家权力存在和运行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4)宪法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显然在于保障的意义。 可见,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书。 5、宪法产生的条件 (1)经济: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促使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和资产阶级的出现,为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提供了经济条件。 (2)政治: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政权的建立,普选制度议会制度的产生,为宪法的产生提供了政治条件。 (3)思想:资产阶级理论家提出民主、自由、平等、法制的观念,民主的,大众的,科学的文化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文化条件。 (4)法律:法律体系的日益发达,部门法律的增多。 6、苏俄宪法产生的意义 (1)它突破了资产阶级宪法和宪政的局限性,使宪法成为无产阶级实现民主和组织国家政权的根本法。并形成了无产阶级宪法和资产阶级宪法并行的发展局面。 (2)它第一次系统地规定了经济制度,扩大了宪法的调整范围,使宪法由传统的政治领域进入到社会经济生活领域,从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3)推动了社会主义类型宪法的发展。使宪法突破了西方文化的范围,开始成为世界文化现象。 7、制宪机关与起草机构的区别 (1)从性质上,制宪机关是行使制宪权的国家机构,起草机构是具体的工作机关。 (2)从时间上,制宪机关是常设机关,而起草机构则是临时机构。 (3)从权利上,制宪机关有权通过宪法,而起草机构则无权通过宪法。 (4)从产生上,制宪机关由公民选举产生,注重民意的广泛性,起草机构则由任命的方式产生,注重来源的广泛性。

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的特征 (一)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共性: (1)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范; (3)实现阶级统治的重要工具; (4)内容取决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二)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如国家的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组织及其职权等。宪法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 2.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所谓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在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般的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的法律地位(宪法序言)。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 (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等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5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1)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特别成立的,而非普通立法机关。如1787年的美国宪法由55名代表组成的制宪会议制定;我国于1953年1月13日成立了宪法起草委员会等。 (2)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一般要求由制宪机关或者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2/3以上或3/4以上的多数表决通过,才能颁布施行,而普通法律只要立法机关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即可。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2/3以上的多数通过。 二、宪法的本质属性 (一)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主要包括国家权力的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然而,这两部分并非地位平行的两部分,就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说,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因此,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宪法不仅是系统全面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部门,而且其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二)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是民主的产物。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有了民主事实之后现出的,是资产阶级民主事实的法律化。宪法与民主事实密不可分,是伴随着资产阶级民主事实的出现而产生出来的,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社会主义宪法也是如此。从1918年《苏俄宪法》的制定,到东欧和亚洲等一系列国家的社会主义立宪运动都可看出,无产阶级民主事实是社会主义宪法的前提条件,而社会主义宪法则是无产阶级民主事实的法律化。 所以,宪法与民主紧密相连。民主主体的普遍化,或者说民主事实的普遍化,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而且基于宪法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法地位,以及宪法确认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人权的有效保障,因此可以说,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第二章 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章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基本要求: 了解:近代宪法的产生、发展及其条件和旧中国宪法史 熟悉: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掌握:1982年宪法的背景、基本精神、历史意义及修改 二、重点、难点: 1、近代宪法的产生条件 (一)经济条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是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 (二)政治条件: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实现对社会的统治,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是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 (三)思想条件: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平等与人权等宪政思想观念的提出和深入人心,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条件。 (四)法律条件:法律部门划分的出现、法律部门的增多和法律体系的完善,是宪法产生的法律条件。 2、当代宪法的发展趋势 (1)宪法类型上的发展趋势 (2)宪法形式上的发展趋势 (3)宪法内容上的发展趋势 3、1982年宪法 (一)修改背景 (二)基本精神及历史意义 (三)现行宪法的修改 三、思考题:

(1)阐述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2)试析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四、本章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是()。 A.英国宪法性法律 B.法国宪法 C.美国1787年宪法 D.苏俄1918年宪法2.系统提出“三权分立”理论的思想家是()。 A.英国的洛克 B.法国的卢梭 C.法国的孟德斯鸠 D.亚里斯多德 3.鼓吹“人民主权”理论同王权相对抗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是()。 A.法国的卢梭 B.英国的洛克 C.英国的霍布斯 D.法国的孟德斯鸠 4.以下关于宪法产生和发展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宪法是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现象 B.宪法最终会随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C.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D.宪法在有的国家早于近代产生 5.旧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正式的宪法是()。 A. 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 B. 1914年《中华民国约法》 C.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D.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 6.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劳动人民制定的民主主义宪法性文件是()。 A.《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B.《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C.《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 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7.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 A.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B.1954年宪法 C.1975年宪法 D.1978年宪法

第二章 宪法基本知识练习题

第二章宪法基本知识 一、判断题(正确的标注“A",错误的标注“B") 1.《宪法》第44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全体劳动者的退休制度。() 2.《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3.国务院实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集体负责制。( ) 4.《宪法》规定,中国坚持和平共处的对外政策。( ) 5.计划生育、耕地保护、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6.《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7.城市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是基层政权组织。() 8.《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9.《宪法》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10.《宪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11.《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 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本单位选出的代表。() 12.国务院总理、副总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务委员连续任职无限制要求。 () 13.《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 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14.《宪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 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15.制定行政法规属于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 16.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 并存的分配制度。() 17.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 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18.《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无偿 征用。 19.《宪法》所规定的“国家赔偿权”是指由于国家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综合测试题

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综合测试题 2007-01-25 一、选择题 1.在西方,“宪法”一词来源于()。 A.英文 B.拉丁文 C.法文 D.希腊文 2.“宪法”一词最早用于()的立法中,用以表示皇帝的所颁发的“敕令”、“诏书”、“谕旨”等等。 A.古希腊 B. 罗马帝国 C. 法兰克帝国 D. 英王国 3.《国语》里所说的“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中,“宪”字的含义是()。 A.封建国家的基本法 B.由于刑法等一般法律的基本法 C.普通法律D.颁布法律、效法,实施法律 4.《汉书》里所说的“作宪垂法,为无穷之宪”中,“宪”字的含义是()。 A.普通法律 B.由于刑法等一般法律的基本法 C.颁布法律、效法,实施法律 D.封建国家的基本法 5.18世纪的日本德川时代编纂过的《宪法部类》属于()。 A.封建国家的基本法 B.由于刑法等一般法律的基本法 C.普通法律 D.颁布法律、效法,实施法律 6.国家的根本法是()。 A.刑法 B. 民法 C. 宪法 D. 选举法 7.近代意义上的宪法专指()的国家根本法。 A. 限制王权 B. 规定国家机关权限 C. 规定国家机关组织及其相互关系 D. 确认公民权利、自由

8.下列选项中属于根本制度范畴的是()。 A.国家的性质 B.国家的结构形式 C.国家机关的体 系 D.国家象征 9.下列关于宪法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宪法具有一般法律效力,但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B. 宪法不具有一般法律效力,但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C. 宪法具有一般法律效力,也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D. 宪法不具有一般法律效力,也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0.下列关于宪法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宪法具有一般法律效力,具有直接法律效力 B. 宪法具有一般法律效力,具有间接法律效力 C.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具有直接法律效力 D.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具有间接法律效力 11.在我国,宪法具有最高效力表现在()。 A.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B.宪法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根本的活动准则 C.宪法规定的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D.宪法的制定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3以上绝对多数的代表通过 12.下列各选项关于宪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A.宪法的规定可以像普通法一样具体 B.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 C.在修改程序上,宪法通常严于普通法律 D.各政党、武装力量必须以宪法为根本准则 13.将国家的权力分为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权力和宪法设定的权力的人是()。

政策法规第二章 宪法基础知识测试题题库(含答案)

第二章宪法基础知识 一、判断题 1.全日制学校,除寒、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3.参加社会劳动、受教育和获得物质帮助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4.联系群众并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法治、精简和效率、民主制都属于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5.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都属于对特别行政区直接行使权力的国家机关。(×) 6.全国人大授权特别行政区护照基本法规定享有高度的自治权,这些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以及军队控制权。(×) 7.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若不参加劳动,国家可采取手段强制其参加劳动。(×) 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劳动权具有收益权属性。(√) 9.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10.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正式将《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1.根据《宪法》规定,婚姻、家庭、女人、老人和儿童受国家保护,这属于对特定主体的保护范畴。(×) 12.国旗上的四颗小星分别代表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以及无产阶级。(×) 13.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前提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党委要依法决策、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14.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15.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16.《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17.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宪法学基本理论练习题

宪法学基本理论练习题 第一章宪法学基本理论 一、单项选择题 1.宪法不同于其他普通法律的根本区别是 A. 宪法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 B. 具有不同的内容 C. 宪法是调整国家根本社会关系的根本大法 D. 宪法具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 2.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 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个规定说明了 A. 宪法具有最高效力 B.宪法内容具有根本性 C.宪法程序更加严格 D.宪法是普通立法的基础 3. 有些国家宪法规定,修改宪法要全民进行公决,这反映了宪法具有下列特征 A. 内容具有根本性 B.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C.具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D.具有至高无上性 4. 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分类的标准是 A. 根据宪法是否具有书面表现形式 B. 根据制定的程序是否严格 C. 根据宪法制定的主体 D. 根据宪法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国家类型和阶级本质 5. 提出完整系统的三权分立学说的学者是 A. 亚里士多德 B.卢梭 C.洛克 D.孟德斯鸠 6.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 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 宪法的法律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7. 按照宪法的理论,制宪主体不同于制宪机关。下列关于我国宪法的制宪主体或制宪机关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主体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宪法起草委员会是它的具体工作机关 D.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是我国的制宪机关 8. 根据宪法制定的机关不同,可以把宪法分为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下列哪一部宪法是协定宪法? A. 1830 年法国宪法 B. 1779 年美国《邦联条例》 C. 1889 年日本宪法 D. 1919 年德国魏玛宪法 9. 关于我国 1982 年《宪法》的结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这部宪法只有正文 B. 这部宪法由序言和正文构成 C. 这部宪法由序言、正文和附则构成 D. 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规定在这部宪法的附则中 二、多项选择题

宪法知识读本第一章练习题及答案

宪法知识读本练习题 第一章宪法的基本原理 1、(单选题)每年()为国家宪法日。 A.12月4日 B.10月1日 C.12月24日 D.10月10日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A 2、(单选题)()泛指规定代议制度、确认宪政的法律。 A.刑法 B.基本法 C.民法 D.宪法 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D 3、(单选题)各国普遍重视对宪法实施的保障,其根本原因是()。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B.宪法确认、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C.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D.宪法有严格的修改程序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B 4、(单选题)经济上不属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国家是()。 A.英国 B.中国 C.法国 D.美国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B 5、(单选题)《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确立()的宪法。 A.军阀专制 B.一党专政 C.君主立宪制 D.多党参政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B 6、(单选题)国家通过在全体公民中开展()一轮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全体公民的宪法和法治观念。 A.七年 B.三年 C.五年 D.十年 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C 7、(单选题)宪法实施监督机制不包括()。 A.立法监督机制 B.政策保障机制 C.匿名举报机制 D.社会保障机制

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C 8、(单选题)宪法是()胜利的成果。 A.阶级斗争 B.民族斗争 C.资本斗争 D.革命斗争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D 9、(单选题)我国1982年宪法是在()基础上修改而成的。 A.1978年宪法 B.1975年宪法 C.1954年宪法 D.1949年共同纲领 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C 10、(单选题)宪法的容同其他一般法律一样,主要取决于()。 A.历史传统 B.民族组成 C.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D.文化传统 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C 11、(单选题)宪法是()阶级意志的产物。 A.无产 B.工人 C.统治 D.资产 正确答案:C用户选择:C 12、(单选题)把宪法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是以()。 A.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准 B.有无最高法律效力为标准 C.有无统一的法典形式为标准 D.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为标准 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D 13、(单选题)《钦定宪法大纲》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 A.制 B.联邦制 C.制 D.君主立宪制 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D 14、(单选题)()是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例,是新中国宪法创制上的一次成功实践。 A.《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B.“五四宪法” C.《中华维埃国宪法大纲》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D

第一章宪法的基本原理(法宣在线学习练习答案)

第一章
宪法的基本原理(法宣在线学习练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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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宪法结构指宪法内容的组织和排列形式。关于我国宪法结构,下列哪 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o
A.宪法序言规定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
o
B.现行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 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o
C.宪法附则没有法律效力
o
D.我国现行宪法没有附则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C
解析:展开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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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选题)从发展趋势来看,由( )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已日益受到许 多国家的重视,并且有可能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体制之一。

o
A.执政党
o
B.立法机关
o
C.司法机关
o
D.专门机关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解析:展开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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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选题)宪法实施监督机制不包括( )。
o
A.政策保障机制
o
B.立法监督机制
o
C.社会保障机制
o
D.匿名举报机制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解析:展开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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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选题)( )是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 统一的范例,是新中国宪法创制上的一次成功实践。
o
A.“五四宪法”
o
B.《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o
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o
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
解析:展开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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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选题)国家通过在全体公民中开展( )一轮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 强全体公民的宪法和法治观念。
o
A.三年
o
B.七年

第一章 宪法

第一章宪法 一、宪法的概念、特征;宪法的普遍原则与我国的基本原则; 二、国家性质的概念与类型;人民民主专政的特征; 三、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选举制度的概念、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征; 四、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与分类;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的行政区划与特别行政区的特点; 五、经济制度的概念;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继承权;全民所有制经济与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特点;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 六、公民的概念;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的特点; 七、国家机构的概念与特征;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审判机关和

检察机关。 第二章刑法 一、刑法的概念、性质;刑法的任务;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 二、犯罪概念及特征;犯罪构成; 三、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四、故意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一罪与数罪 五、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 六、刑罚的概念与功能;刑罚的目的;刑罚的种类;量刑的情节;累犯;自首与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和假释;时效与赦免; 七、罪状;法条竞合; 八、常见犯罪的基本特征 第三章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任务;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依照法定情形

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二、公安机关的职权;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人民法院的职权; 三、管辖的概念与种类;自诉案件的范围;审判管辖;回避的理由和人员范围;回避的程序; 四、证据的概念和意义;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法定的证据种类;证据的审查判断; 五、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羁押期限; 六、立案的概念与程序;破案和销案; 七、讯问犯罪嫌疑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侦查终结; 八、审查起诉的内容;提起公诉;不起诉;审判组织;审判制度;审判程序的种类;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监外执行。 第四章行政法 一、行政与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的渊源;行政合法性、合理性、应急性原则;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行政行为;

宪法知识点总结汇总

三大本宪法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本章介绍的是宪法的基本理论,在宪法学知识体系中具有基础地位。本章的核心考点主要包括: 1.宪法的分类:英国学者J.蒲莱士提出了两种分类,即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此外,还有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等类型。 2.宪法的历史: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颁布实施的,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进行了修改。 3.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本章的难点是对我国宪法基本原则与中国宪法历史脉络的准确把握,特别是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历次修改的内容,能够结合宪法文本的相关规定分析和评价。 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 本章主要是对我国国家基本制度中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文化制度和基本社会制度的介绍,需要对各种基本制度的内涵有总体的理解。 在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宪法地位时,需要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人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

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有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国家对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有所区别。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在限制私人财产权时,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要给予补偿。 第三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下) 本章对国家基本制度介绍内容比较广泛,涉及多项单行法。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也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我国的选举制度体现了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和平等性原则,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及秘密投票的原则,要认真把握各项具体的选举程序。 [ 3.我国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通过设立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自治权的主要内容)。 5.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及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要掌握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尤其要把握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及司法机关)和法律制度。 6.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包括村委会和居委会,它

《宪法学》第一章 课堂笔记

吉大《宪法学》第一章宪法总论课堂笔记 ◆主要知识点掌握程度 重点掌握宪法的概念与本质,了解宪法的分类、宪法与宪政的关系。掌握宪法渊源、宪法规范、宪法典的结构。掌握宪法的创制、宪法监督以及宪法的社会作用。 ◆知识点整理 一、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一)法的概念 1、辞源学上的含义 在西方:古希腊的宪法一词的含义是规定、组织和结构;古罗马的宪法词意是用来表示皇帝的各种建制和诏令;中世纪的欧洲的宪法词意是指封建主所享有的特权;近代意义的宪法是强调宪法必须是限制国家权力、保证公民权利的基本法律。 在中国:古籍中的宪法的词义是代表一般的法律,尤其是指刑律。中国近代改良主义思想家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一书中,首次便用宪法一词; 1908 年,清政府颁《钦定宪法大纲》后,宪法一词在汉语中被用来作为专门的法律名词术语。 2、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含义 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一般是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中具有根本法法律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主要区别在于: (1)内容不同: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它确立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而法律、法规必须根据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限、立法程序制定,同时,法律法规的主要功能是为了保障宪法所确立的根本制度得到实现。法律法规在内容上也涉及到宪法所规定的各个方面的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但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2)效力不同:宪法要求法律法规必以宪法为基础而产生,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3)创制程序不同:宪法的创制需要经过一个特殊程序,而法律法规的创制相对宪法而言就比较简单。 (4)监督和调控的方式和手段不同:宪法一般由宪法制定者直接监督实施或授权由国家权力机关或专门国家机关实施。 3、作为法学概念的宪法的含义 作为法学概念的宪法,它不仅具体地指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还包括宪法创制、宪法监督等具体运作宪法的制度,还包括与宪法制度相关的宪政思想和各种意识形态。 (二)宪法的本质 宪法的本质,即主要指宪法的阶级属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从宪法产生的过程看,它总是以阶级斗争为先导的,且总是经过了阶级之间的大较量之后,由取得胜利并掌握政权的阶级来制定; 2、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看,宪法必然是根据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来确认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确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各项基本制度。 3、从宪法的发展变化来看,它是随着各个时期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发展变化的。 如何理解依法治国即依宪治国? 首先,宪法作为根本法,它处于一个国家统一和完整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宪法的根本法作用在于法律法规必须依照宪法的规定而产生,法律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法律法规通过具体的制度来保障宪法的有效实施。另外,宪法也是一个国家法治的基础。 (三)宪法的分类 1、按宪法是否具有统一书面文字形式为标准,可分为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1)成文宪法,即统一的宪法典。它一般由单一法律文书构成(如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但也有的是由少数几个法律文书构成(如 1871 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就由 3 个宪法性文件组成的); (2)不成文宪法,没有独立的法律文书形式,而是散见于各个不同时期颁布的法律或形成的宪法惯例和判

宪法基本知识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 宪法基本知识 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 一、宪法的概述: 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它集中反映了一过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等,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 二、宪法的特征: 1、是国家的根本法。 2、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三、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4、权力制约原则 四、宪法的保障与监督制度: 一、宪法保障制度:是保障宪法实施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的总和。二、宪法监督制度: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审查和裁决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宪法,以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和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制度。 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 国体和政体

一、国体:即国家性质,指的是国家的阶级本质,即在一个国家里各个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其中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 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二、政体:即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又称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去组织旨在反对敌人、保护自己、智利社会的政权机关。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两大类:单一制和复合制 二、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政党制度 一、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二、我国的政党制度: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2.爱国统一战线 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 5.社会经济权利。 6.文化教育权利。 7.监督和取得国家赔偿权。 8.特定人的权利。 二、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宪法基本知识

宪法基本知识 在法治国家中,宪法是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规范,是制定其他各种法律法规的最高依据,构成了一个国家法律体系和法制统一的基础。宣传宪法、普及宪法知识、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带有根本性的重要任务。 宪法的涵义 毛泽东同志说:“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的基本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规定的内容具有根本性,宪法作为一国的根本法,确立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规定了国体、政体、国家机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各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分工和制约关系等内容;宪法制订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法律之首和权力之尊,普通法律、法规均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国家负有保障和实现人权的义务,因此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最重要最核心的价值是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我国宪法对民主制度的规定主要表现为:确认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公民的宪法地位;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通过规定选举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形式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等。 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 1、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表明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而国家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是国家权力的行使者。 2、人权保障原则。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4条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保障原则从此成为一项明确的宪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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