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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试行)

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试行)
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

*****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能源产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和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 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

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见附件:公司规定重大危险源目录)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范围内所属各部门、各风电厂。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监督,公司安全生产部作为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领导机构,负责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

第二条所属各部门要成立本部门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组织机构的工作职责:

(一)组织所属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关于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各项规定和相关要求。

(二)督促所属部门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评估、存在问题整改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组织所属部门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实施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重大问题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资金,对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三)督促所属部门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

训及演练,并组织实施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四)每年结合春、秋检活动对所属部门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五)督促所属部门对国家级重大危险源要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聘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估部门对其进行安全评估,并按照安全评估的结论制定整改计划,使其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六)协助组织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四条所属部门重大危险源管理组织机构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和相关要求。

(二)按照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做好重大危险源的建档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三)按照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上报有关数据、报表、报告,同时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四)制定、完善本部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五)及时如实汇报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出现的故障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登记、评估和备案

第一条公司和所属各部门要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公司要及时跟踪和监督所属部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情况。各部门将重大危险源台帐、整改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计划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后留存备案。

第二条各风电厂要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工作。

评估工作应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报告》按地方政府要求进行备案,并逐级抄报公司和集团公司。评估工作如地方政府没有特殊要求,可由本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第三条所属电厂每年第一季度由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的自查评估工作,提出《安全评估报告》,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三)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

(四)重大危险源等级;

(五)安全对策措施;

(六)应急救援措施;

(七)评估结论与建议。

《安全评估报告》要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

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按照本规定及时上报公司和集团公司。

第五条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各风电厂应及时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到当地政府备案,并上报公司和集团公司。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评估办法

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工作是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关键环节,公司按照对重大危险源评估要求,统一规范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评估方法如下: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重大危险源评价主要依据各类设备、设施、危险物质安全技术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度、规范,以及公司、集团公司在反事故措施方面的要求、标准。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价必须广泛查找资料,使评价依据准确,引用标准最新,更具有权威性。参考文献如下:

1.易燃易爆类危险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电力典型消防规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工业防火与防爆》、《重大危险源辨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电气设备、设施类危险源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电力典型消防规程》、《工业防火与防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

3.有毒有害物质类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职业性接触毒性危害程度分级》。

4.起重、交通、运输类危险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施工机械使用安全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对某一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应将该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描述清楚。包括重大危险源的概况、地理位置、人员情况、管理机制、周边环境、建筑状况、应急能力等。描述应包含以下内容:

1.重大危险源铭牌与参数表

2.对设备或设施的描述

(1)现场平面图;

(2)周围环境(厂房、道路、办公场所、人员聚集场所);

(3)结构设计材料(有关安全的材料);

(4)结构设计数据(压力、温度、容积);

(5)基础结构(稳固);

(6)紧急情况通道及标识;

(7)事故时人员疏散通道及标识。

3.对生产过程的描述

(1)设施的技术目的;

(2)生产过程的基本原理(主要工序、物理和化学反应、操作及存储、循环及废料管理);

(3)作业条件(使用过程及与安全有关的数据如:压力、温度、电压、高度等);

(4)生产过程流程图,其中包括:生产过程各环节装备,具有特点的操作条件,含危险物质的容器和管路,压力控制系统;

(5)所有与安全有关的公用动力类型及系统(电、气、冷却剂、压缩空气),在紧急状态下的供应情况。

4.对危险物质的描述

(1)物质被引入的过程阶段;

(2)物质的数量;

(3)物质的数据(物理和化学的);

(4)与安全有关的数据(爆炸极限、闪点、热稳定性);

(5)毒理数据(毒性、毒效、气味);

(6)阈限值(最低监测标准、致死浓度);

(7)物质存在的形式,或非正常条件发生时物质可能转化的形式。

5.安全保护系统的描述

(1)安全系统的作用;

(2)负荷类型和限量;

(3)安全的重要性;

(4)特殊设计准则;

(5)控制与报警;

(6)压力释放系统;

(7)紧急关闭阀门;

(8)收集容器;

(9)自动喷淋系统;

(10)防水措施与效果。

(三)危险辨识

根据所评价的设备、设施或场所的地理、气象条件、工程建设方案、生产过程、装置布置、主要设备和仪表、原材料、中间体、产品的理化性质等辨识和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机制。

(四)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关键措施之一,根据已辨识出的风险和所有能得到的有关资料,遵循系统的思想和方法完成风险评价工作。

(五)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评估报告中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进行描述,内容包括:

1.发生故障的危险物质及其动力、能量、毁坏力的评价;

2.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和影响;

3.事故的后果,包括:可能造成的人身伤亡数量,可能造成的设备损失金额,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量等;

4.事故严重度用事故后果的经济损失(万元)表示。事故后果系指事故中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备、物资等的财产损失,不考虑停工损失。

(六)安全对策措施

安全对策措施是在确定了重大危险源类型、性质、等级后,针对重大危险源的运行管理所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管理组织

重大危险源管理组织形式,安全责任制方式,联系紧密度,制约机制,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的建立程度,各级人员执行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管理效果等。

2.安全教育培训

制定并实施管理、使用、操作、维护、参观危险源的人员培训办法,包括:培训计划、实施过程、培训结果等。

3.安全操作规程

制定并及时修编与设备(设施)完全相符的、书面的标准操作方法,将安全、合理的操作、维修、处理、贮存方法和程序编制明确,并要求有关人员严格执行。

4.违章及事故管理办法

违章及事故的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四不放过”原则是否有效落实。

(七)应急救援措施

应急救援措施是为了加强对重大事故的处理能力,根据实际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所预先制定的事故应急对策。也称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中可以在相应章节中简述,并用附件的方式将对应的应急救援预案附在报告之后。

(八)评估结论与建议

评估报告中要给出明确的评估结论,按照正常状态、非正常状态、危险状态定义。根据所列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评价结果,指出设备、设施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因素,列出重大危险源中存在的隐患及缺陷明细,提出隐患或缺陷的整改意见及计划,做好防范措施。明确重大危险源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防范责任人。防范措施中要说明该危险源在监督管理中的注意事项,危险报警极限,报警方式、联系人和必要的措施。

第四章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第一条公司及各部门要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

准以及《运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防火防爆、紧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第二条健全和完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

(二)危险辨识与评价;

(三)报警系统;

(四)应急设备与设施;

(五)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六)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七)保护措施程序;

(八)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九)培训与演练。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培训学习应急救援预案,要经常开展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第四条公司各风电厂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要按当地政府的要求,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五条构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集团公司直接监督或授权公司监督。公司及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采取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

责任到人,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一条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体系。以安全第一责任者为组长,成立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本单位安全生产部门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网络。在安全监督部门设立一名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负责人(可兼职),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各重大危险源分别设立监督管理责任人,在监督管理负责人的指导下,对各自负责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形成监督管理体系。

第二条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责任人,必须具备责任心强,有一定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熟悉该设备或设施特性的人员担任。

第三条各部门应编制所属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重大危险源监督责任人每月对所负责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填报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卡片中。

第四条设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卡片。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卡由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责任人负责填报,每月向安全生产部监督管理负责人上报一次,安全生产部监督管理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情况月报中将存在重大问题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向集团公司汇报。

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责任人至少每周对重大危险源巡视检查一次,将所负责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变化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及时上报,以便于监督管理负责人将存在问题、隐患纳入问题

库中整改落实。重大危险源存在的缺陷或隐患如不能及时消除,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始终在监督管理卡片中显示,提醒监督人重点监督检查。当重大危险源工况、结构、环境、运行方式等变化较大,或经过技术改造后,监督管理负责人必须及时向本单位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分析研究重大危险源存在的危险程度,制定防范措施。

第五条构成国家、集团公司规定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场所等都要列入本单位重点保卫部位,并落实保卫责任,严防外力破坏。

第六条构成国家、集团公司规定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场所等都要列入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

第七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办法》、《电力典型消防规程》等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到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程规定。易燃、易爆场所要做到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有效。

第八条公司所属各风电厂应对重大危险源、有重大危险源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第九条其他有可能产生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等,存在对社会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等,由各风电厂根据实

际情况补充完善,并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

第十条公司运行生产设备构成国家、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都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监察条例》、《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国家、行业标准。

(一)风电厂升压站是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要按照所在电网的要求,认真开展并网安全性评价,服从电网调度命令、做好继电保护装置的检定工作、落实防止污闪的技术措施、落实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加强对隔离开关的检修和维护,防止支持瓷瓶的折断;

(二)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仓库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燃烧和灭火特点分开存储。根据物体的特点设置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装置,使用防爆电器。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三)加强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做好在用放射性物质的保卫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要熟悉放射性物质的特性和防护知识,配备防护用品。

淘汰的放射性物质(包括生产和医用)必须移交当地公安或环境保护部门。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执行情况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第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卡

2.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表

附件1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卡填报时间:年月日

精品文档

附件2

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表

填写说明:1. 请各单位按照登记表的格式进行填写,行数不够时可以增加行数,对本单位没有的项目,在相关栏目中填无,不得空白。

2. “场所结构”要填明场所高度,构成材质,结构和通道情况,是楼房还是平房。

3. “场所或设备名称”要填写准确、详尽,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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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84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工贸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工贸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目的 通过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三、定义 按照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内容,对如下内容进行定义解释: 3.1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事故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险,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生产场所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储存区 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四.职责 4.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同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对公司生产场所及储存区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进行计算。

重要危险源管理办法

重要危险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重要危险源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于重要危险源实行分级控制、重点监控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级别划分 第三条危险源分级: 危险源风险评价采用LEC法进行,根据危险源风险评价的结果(D 的数值),分为五个级别: 一级:D > 320,极其危险; 二级:320 ≥D >160,高度危险; 三级:160 ≥D >100,显著危险; 四级:100 ≥D >20,一般危险; 五级:D ≤20,稍有危险。 第四条风险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危险源,确定为具有不可接受风险,为重要危险源。 第五条重要危险源主要存在于以下施工范围,各单位应根据实

际辨识和评价确定危险等级。 (一)高边坡土石方开挖、支护及不良地质段开挖。 (二)爆破施工、导截流施工、深基坑开挖施工、洞挖施工、斜井竖井施工。 (三)高处模板施工、大模板施工、桥梁施工、脚手架施工。 (四)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存放、使用。 (五)大件运输、大型设备制造及大型金属结构制安。 (六)特种设备的安拆、运行。 (七)大件起重吊装施工。 (八)场内上下班班车。 (九)重要临时设施施工。(如大型设备的安装、调试;现场临时供电线路施工;厂内施工道路建设运行等) (十)电力生产设备的故障运行。 (十一)电厂大坝、尾矿库的病险运行。 第三章管理与监控 第六条重要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建档 (一)重要危险源主要由项目部建立一个由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有经验的工人或聘请安全评估专家组成危险因素辨识及施工作业风险评价小组,组织辨识、评价,并建立档案和管理台帐,也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及危险物品的使用、存储、搬运、加工存在的潜在的可能发生较大的人身伤害和机械设备事故的情况及因素。 2、“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应根据危险源可能演变成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设备(设施)损失的程度进行分级监控管理,一般情况下,可分为3—5级,5级最重,3级较轻(1-2级属一般危险危害因素)。 3、实行“重大危险源”监控,是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防范重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订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 4、重大危险源是当发生事故时会产生重大人身伤亡损失或重大设备(设施)经济损失的施工场所为重大危险源。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分析,重大危险源主要有: (1)5吨以上油库; (2)乙炔瓶、氧气瓶;

(3)高度10米以上载重0.5吨(载人2人以上)临时提升吊笼; (4)高度10米以上,面积10平米以上排架、平台、栈桥; (5)大型高边坡和基坑施工; (6)大型高处临空施工; (7)大型地下工程开挖; (8)竖井斜井施工; (9)汛期水上施工; (10)其它重要设施的施工。 5、工程项目施工前,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技术措施等,排查工程项目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从而确定该工程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立项监控。 6、重大危险源应急防范: (1)未发生险情情况下的防范应是主动积极严肃的,应有完善的检查、检测,观测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各项工作应通过有效措施下达实施。 (2)发生险情预兆情况下的预警应急防范主要措施有:a.及时排查险情,控制险情发展。b.按确定的应急方案严格实施,加强监控、加密监视观测、专人防守。C.必要时及时撤离人员、设备、设施。 (3)险情发展扩大情况下的应急防范。险情发出预警信号后,又有新的发展和扩大,要意识到可能是事故即将发生的临界状态,应迅速进行人、机、设施的撤离,并做好警戒和组织工作; (4)险情释放和险情解除情况的应急防范:险情释放和险情临

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71683

目录 1 主要编制依据 (1) 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1) 3 危险源识别 (2) 3.1 危险源辨识分类 (2) 3.2 危险源的辨识内容 (5) 3.3 危险源辨识准备 (6) 3.4 危险源辨识方法 (6) 4 危险源评价 (6) 4.1 专家打分评价法 (6) 4.2 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7) 5 重大危险源清单 (8) 5.1 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9) 5.2 重大危险源的控制 (9) 5.3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10) 6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法 (11) 6.1 安全管理 (11) 6.2 防止坍塌事故的管理 (12) 6.3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管理 (13) 6.4 防止触电事故的管理 (14) 6.5 防止火灾事故的管理 (14) 6.6 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管理 (15) 6.7 防止职业病危害的管理 (16) 6.8 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疾病的管理 (17)

1 主要编制依据 1.1公司《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程序》 1.2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程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1.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1.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1.8《安全帽》GB2811—2007 1.9《安全带》GB6095—2009 1.10《安全网》GB5725—2009 1.11《安全标志》GB2894—2008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1.14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项目部开工前确定、选择识别范围,结合自身特点识别危险源,按经验判定风险级别,安质环保部组织有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小组,按评价准则进行评价、归纳,整理成《危险源评价表》,最后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 《危险源调查表》、《危险源评价表》、《重大危险源清单》,由安质环保部编制,安全主任审核后送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项目部的危险源管理方案由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由主管领导或项目经理审批,并根据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和响应预案。 项目部要随时对作业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在安全日记中予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安质环保部每月一次对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情况进行检查。作业班组在每天上班前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组织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点时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当发生事故,应对危险源进行重新识别、评价。 项目部对在有粉尘、强噪音、光、放射、震动等特殊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发放和使用劳保用品,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 危险源识别 详见项目部危险源调查表。 3.1 危险源辨识分类 为了便于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分析,首先应对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进行分类。分类可任选以下两种方法中的一种: 3.1.1 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和直接原因分类

危险源管理规定

危险源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危险源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以及剧度的化学危险物品使用、贮存、运输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的种类: 1.爆炸品:易于燃烧和爆炸的物品、受到高温、摩擦、冲击或其它物质接触发生作用后剧烈反应而引起爆炸,如雷管、炸药等。 2.氧化剂:有强烈的氧化性能,本身虽不燃烧,但在空气中遇酸类或潮湿,强热或易燃物、可燃物接触,即能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如孝铵、过氧化钠。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经过压缩后的气体具有因受热、撞击或气体膨胀而发生爆炸的危险,如氧气、氢气、液氨、液化气。

4.自燃物:未与明火接触,但在适当温度的空气中能发生氧化作用,放出热量而引起燃烧、如黄磷、硫化铁等。 5.遇水燃烧物品:遇水能发生剧烈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易燃气体而引起燃烧的物品,如电石、家属钠等。 6.易燃液体:易欲燃烧和挥发,其闪点(引火点)在摄氏四十五以下,或稍高于摄氏四十五度的液体物质,如汽油、乙醚等。 7.易燃固体:引火点较低、受热、冲击、摩擦或氧化剂接触,能引起急剧及连续性的燃烧或爆炸,如赤磷、硫磺等。 8.剧毒品:具有强烈的杀害性,少量侵入人、畜体内或接触皮肤即可造成中毒或死亡,如三氧化砷、氰化物等。

9.腐蚀物品:具有强烈腐蚀性,对人身和其它物品能因腐蚀作用而发生破坏现象,甚至引起燃烧和死亡,如硫酸、烧碱等。 10.放射性物品:能放射出一种或多种穿透力很强,人们感觉不能察觉到的放射线,如钴60、硝酸钍等。 二、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符合安全防火条件好的地点,使用时应在无任何火种的排风良好处进行。 (2)使用汽油、苯及醚类等易燃液体时,禁止明火,严禁在灼热物上放置。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最新版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WHNYLM/ZD-020-2015 第一条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有效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各厂、部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规定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监督、检查等内容。 (三)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场所或设施)。 (四)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 (五)利民公司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六)利民公司焦化厂化产车间粗苯工段1#、2#粗苯储槽为三级重大危险源,500米范围内划分为重大危险源区域暨整个化产区域为重大危险源区域。 第二条组织与职责 (一)委托第三方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安健环部负责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二)焦化厂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管理、维护和监控。

(三)生产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工艺管理。 (四)机电动力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设备管理。 (五)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在职权范围内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 (一)公司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 (二)公司每三年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 (三)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和结果负责。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生产过程、危险物质的描述; 2.安全评价的主要依据; 3.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 4.可能发生最严重事故的情况、可能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5.重大危险源等级; 6.安全组织管理和工程技术措施; 7.应急救援措施; 8.安全评价结论与建议。 (五《安全评价报告》应做到数据完整可靠,附图附表齐全,对策措施具体可行,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六)当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各厂、部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新的安全评价。

施工现场危险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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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公司为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落实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方针。以减少或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或消除设备、材料的不安全状态,改善生产环境和保护自然环境为目的编制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保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各单位和施工项目。 第二章危险源类型 第三条第一危险源是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第二危险源是造成约束、限制能量和危险物质措施失控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四条第一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是客观存在的,第一危险源是安全事故发生的前提,决定危险性的大小或严重程度;第二危险源出现是第一危险源导致安全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发生可能性大小或可能性。严控第二危险源的出现,是现阶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核心工作。 第五条施工现场危险源类型有机械类、电器类、辐射类、物质类、高坠类、火灾类和爆炸类等。又分为:人的因素、

物的因素、管理因素和环境因素四类。 第三章危险源的识别 第六条危险源识别的方法:询问交谈、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获取外部信息、工作任务分析、安全检查表、危险与操作性研究、事故树分析、故障树分析等方法。其中专家调查法和安全检查表(SCL)法最常使用。 第七条危险源按等级分: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重大又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八条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 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 40 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 0 分的。 第九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一)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现场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设备、设施、场所;具有一定危险程度的分部分项工程,可能会产生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危险的作业;施工现场存在的符合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分类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危险物品及危险源管理制度

编号:SM-ZD-69952 危险物品及危险源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危险物品及危险源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为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通过识别生产生产场所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危险源,以便预防控制,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企业负责人应组织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保卫、电气等管理人员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对企业危险源的识别。 3.2危险源的识别 (1)第一类危险源,从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识别。 1)供给能量一旦失控,产生巨大能量的装置、设备:锅

炉、变配电设备、分配柜(箱)、空压机、压力储罐等。 2)使人体或物体具有较高势能的装置、设备:高处作业、起重机械等。 3)危险物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等。 4)能量载体:压力管道、电源线路等。 (2)第二类危险源,从导致约束、限制能量的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类因素识别。 1)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操作失误、不安全装束等。 2)物的不安全状态:无防护、防护不当、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防护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等。 3)环境的不良:照明光线不良、通风不良、作业场所狭窄、杂乱、地面湿滑、环境温度、湿度不良等。 (3)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 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火灾、爆炸、触电、灼烫、中毒等事故。 3.3危险源管理与控制措施 (1)对已识别出的危险源,在设备、设施上,及周围场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和路局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管内的新建、改扩建大中型建设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为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难度高、风险大、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施工活动。重大危险源范围主要包括:⑴基坑支护与降水、基桩开挖、围堰、沉井工程;⑵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⑶模板工程;⑷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⑸脚手架工程; ⑹拆除、爆破工程;⑺高空、水上、潜水作业工程;⑻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⑼隧道工程;⑽铺轨、架梁工程;⑾营业线工程;⑿其它危险性较高的工程。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应遵循“摸清底数,强化管理,过程监控,结束销号”的原则,同时做到与隐患排查、参建各方安全责任落实相结合。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由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按建设项目归口管理并组织具体实施。路局建设管理处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路局安监室负责涉及营业线施工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局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六条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归口管理重大危险源,建档并组织具体实施; 2.及时调查核实施工、监理等单位反馈的设计未考虑或考虑不周而客观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 3.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4.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持续的、不间断安全检查。 第七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职责 1.提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并建立管理台帐; 2.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工作;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_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实习报告】 下面是分享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引用标准gb18218?—20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第五条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危险(安全)评价,即工程公司(项目部)所有构筑物、承建的施工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库区(库)、贮罐区(贮罐)、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等危险性作业的工业设施和作业以及其他具有危险性、可能发生或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危险性,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第七条公司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现场,必须开工前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估;剧毒品作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与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按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将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按照“集团公司-铜城建设公司-各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定稿).doc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与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 的单元,以及其它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 的且边缘距离小于 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 第四条企业是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责令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立即整改; (三)负责对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及时跟踪验证。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 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相关单 位和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 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 门备案。 (五)负责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源投 入。 第二章辨识与评估 第七条企业应每年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普查和辨识,分类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最新版)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洗煤厂范围内,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规定,识别出的所有重大危险源。 3 职责 3.1 厂长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3.2 安检科负责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建立档案、向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及日常监管工作。 3.3 厂长负责保证重大危险源在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必要的设备、设施资金方面的投入。 4 程序 4.1术语和定义 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单元: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场所,分为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 临界量: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所规定的最小数量。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装置及设施,当装置及设施之间有切断阀时,以切断阀作为分隔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储存单元: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储罐区以罐区防火堤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仓库以独立库房(独立建筑物)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混合物:由两种或者多种物质组成的混合体或者溶液。 4.2辨识、分级与评估 4.2.1 辨识 1)依据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对本厂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2)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单元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①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时,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②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式(1)计算,若满足式(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S=q1/Q1+q2/Q2+…+ qn/Qn ≥1 式(1) 式中:S —辨识指标; q1,q2 …qn —每种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 ); Q1,Q2 …Qn —与每种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 4.2.2 重大危险源的分级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中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 作为分级指标。 1)R 值的计算方法 式中:R —重大危险源分级指标; ???? ? ?+???++=n n n Q q Q q Q q R βββα222111

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源管理制度 下面是网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以及剧度的化学危险物品使用、贮存、运输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的种类: 1.爆炸品:易于燃烧和爆炸的物品、受到高温、摩擦、冲击或其它物质接触发生作用后剧烈反应而引起爆炸,如、炸药等。 2.氧化剂:有强烈的氧化性能,本身虽不燃烧,但在空气中遇酸类或潮湿,强热或易燃物、可燃物接触,即能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如孝铵、过氧化钠。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经过压缩后的气体具有因受热、撞击或气体膨胀而发生爆炸的危险,如氧气、氢气、液氨、液化气。 4.自燃物:未与明火接触,但在适当温度的空气中能发生氧化作用,放出热量而引起燃烧、如黄磷、硫化铁等。 5.遇水燃烧物品:遇水能发生剧烈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易燃气体而引起燃烧的物品,如电石、家属钠等。 6.易燃液体:易欲燃烧和挥发,其闪点(引火点)在摄氏四十五以下,或稍高于摄氏四十五度的液体物质,如汽油、乙醚等。 7.易燃固体:引火点较低、受热、冲击、摩擦或氧化剂接触,能引起急剧及连续性的燃烧或爆炸,如赤磷、硫磺等。 8.剧毒*:具有强烈的杀害性,少量侵入人、畜体内或接触皮肤

即可造成中毒或死亡,如三氧化砷、氰化物等。 9.腐蚀物品:具有强烈腐蚀性,对人身和其它物品能因腐蚀作用而发生破坏现象,甚至引起燃烧和死亡,如硫酸、烧碱等。 10.放射性物品:能放射出一种或多种穿透力很强,人们感觉不能察觉到的放射线,如钴60、硝酸钍等。 二、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符合安全防火条件好的地点,使用时应在无任何火种的排风良好处进行。 (2)使用汽油、苯及醚类等易燃液体时,禁止明火,严禁在灼热物上放置。 (3)禁止将易燃物质用明火蒸馏和加热,其沸点低于100℃者(如苯、汽油、乙醚、二硫化碳、乙醇、甲醇)在水浴或蒸汽浴上加热,其沸点高于100℃者可用油浴或沙浴等加热蒸馏,水浴、油浴也不准采用明火。 (4)绝对禁止在杯皿中沸和蒸发可燃物质,蒸发可燃物质之液体必须利用能避免其蒸汽逸入空气中的装置,其加热器安排及方法必须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 (5)饱和蒸汽压力较大的液体、醋酸、醚类、二硫化碳以及丙酮,不允许放在烧瓶中,应放在坚固的容器中。 (6)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室内,所有电气设备和照明都应采用防爆型的设备和装置。

危险源管理规范

危险源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及下属单位危险源管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企业本部及所属机构、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术语的定义。 (一)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和健康损害的根源。(《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ISO45001:2018)。危险源有时也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等。重大危险源是危险源的一个种类。 (二)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施行) (三)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7月)。安全隐患的管理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执行。 (四)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等术语相互重叠交

叉,在使用时,应首先确保不遗漏安全生产风险。危险源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相互配合,从管理体系的策划、运行控制等不同的角度确保整体安全生产风险可控。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四条一般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应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控制,建立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车间)危险源管理的职责、范围、流程、方法和要求; (二)危险源辨识的信息不仅应包含涉及的人员、设备、物料、工艺、环境等以及可能导致的事故(事件),还应包含危险源的状态和类型。状态应分为常规、非常规;类型应分为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心里的、机械的、电的或基于运动或能量的;危险源评价时应考虑危险源引发事故的后果、引发事故的可能性以及危险源暴露于危险环境的程度; (三)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对风险的接受能力制定危险源的风险评估标准,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级管理,评估结果超出企业接受范围的危险源应认定为企业不可接受风险; (四)可采用LEC法(详见附件1)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评估,若评估级别为1级,则该风险极其危险,应立即停止作业;评估级别为2级,该风险高度危险,应立即整改;评估级别为3级,该风险显著危险,需要及时整改;评估级别为

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制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有效地控制潜在的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企业必须对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重大隐患及时整改。 一、目的 危险源监控的目的,不仅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二、我公司的危险源(点)有: 1、有坍塌、倾覆、压埋的场所; 2、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的扬所; 3、有发生透水、涌水等水害的场所; 4、有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5、有提升、吊运系统危险的场所; 6、有被车辆伤害的场所; 7、有触电危险的场所; 8、有灼、烫伤危险的场所; 9、有被机器绞、碾、碰挤和撞击的场所; 10、有中毒、窒息、腐蚀、放射危险的场所; 三、对危险源(点)进行分析评价,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和机制; 2、依次评价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3、评价危险条件的后果; 4、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5、风险控制,即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可接受的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四、分级管理 通过对危险源(点)的分析评价,根据危险程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对危险源分三级管理与控制:A级:重大危险源,由公司、车间(采区)、班组三级控制管理,我公司的重大危险源为尾矿库; B级:较大危险源,由车间(采区)、班组二级控制管理; C级:一般危险源,由班组控制管理; 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各级监控点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检查周期,进行认真细致的巡回检查,严密监控,形成详细的原始记录并登记建档。 2、监控检查中发现问题,要查清原因,采取防止缺陷扩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将缺陷内容、发生时间、处理情况书面上报安监室,否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当设备缺陷一时不能消除时,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加强监控,确保安全运行,同时填写缺陷通知书,上报有关单位,申请合理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中交股份沪昆客专HKJX-3标项目经理部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对危险部位、场所、设施等不安全因素的危险预知预控,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施工生产及生活基地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现危险控制点分级控制管理,以控制危险因素(源)为核心,针对生产过程中每个危险因素(源)的设备环境、人的行为和安全管理等因素,实施有效的控制管理,并分级负责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危险因素(源)定点、分级、控制管理、信息管理、定期检查及考核的要求和内容。 二、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股份沪昆客专HKJX-3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范围的施工场所及所有施工人员、设备等。 三、职责 第五条二分部安质部负责在实施过程中指导与控制。 1.二分部安质部根据各分部上报的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清单,确定管内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控制重点。 2.二分部安质部根据各分部上报的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清单,确定管段范围内的控制重点。

4.各分架子队负责辨识和评价各自管段内和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和不可容许危险源,并报二分部安质部,并报监理确认(或根据监理要求由二部安质部上报监理确认)。 四、工作程序 第六条危险源辨识和危险评价过程 确定施工过程→识别危险源→登记、评价、汇总危险源→登记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 第七条危险源辨识 1.辨识范围 1.1 危险源辨识覆盖中交股份沪昆客专HKJX-3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范围内的施工、产品及服务活动的全过程,包括所涉及的作业场所内的设备、设施、施工过程、工作环境、人员活动、临时构筑物、辅助设施等。 1.2 考虑7种危害因素 1)化学危害: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露所造成的人员伤害、火灾。 2)物理危害:造成人体辐射损伤、冻伤、烧伤、中毒等。 3)机械危害:造成人体扎伤、压伤、倒塌压埋伤、割伤、刺伤、擦伤、骨折、扭伤、冲击伤、切断伤。 4)电气危害:设备设施安全装臵缺乏或损坏造成的火灾、人员触电、设备损坏等。 5)人机工程危害:不适宜的作业方式、作息时间、作业环境等引起的人体过度疲劳危害。

危险源管理办法(通用版)

危险源管理办法(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98

危险源管理办法(通用版)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策化的主管部门、范围、流程、方法、更新频次和审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3职责与分工 3.1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领导工作。 3.2公司安保部门负责对公司危险源进行监控管理; 3.3各部门应建立部门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清单或台帐,负责对本部门危险源进行监控管理。 4危险源辨识 4.1危险源辨识需考虑因素 4.1.1活动过程:采购、运输、贮存、作业和服务等。 4.1.2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4.1.3产生危险源的相关方面:常规活动、非常规活动、措施、作业场所、曾发生过的事故及隐患、有关法律法规。 4.1.4危险源产生类别: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及人、机工程因素(生理、心理)。 5危险源风险评价 5.1危险源风险评价依据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45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苗头。范围整个厂区职责生产部,生产车间,生产人员程序 1生产部职责 1.1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1.2生产部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 2车间 2.1车间主管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生产装置部分); 2.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

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动火管理》、执行实施。 2.3建立健全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根据MSDS要求配置应急器材。 2.4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2.5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3 公司、车间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4车间 对生产装置的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 4.1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同时车间的班组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账。

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XXXX有限公司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公司所属各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依法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要求,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防范水平,有效防范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定义 重大危险源:长期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具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等规定进行界定。 4 职责 4.1 安环部 4.1.1 监督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对国家、集团公司、公司有关重大危险源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和要求贯彻落实。 4.1.2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4.1.3 监督各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

4.1.4 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及管理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上报。 4.2 生技部 4.2.1 监督、指导各生产单位贯彻落实重大危险源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 4.2.2 监督、指导各生产单位制定、落实重大危险源技术标准和技术防范、监控和治理措施。 4.3 工程部 4.3.1 组织指导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贯彻落实重大危险源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 4.3.2 指导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制定、落实重大危险源技术标准和技术防范、监控和治理措施。 4.4 各单位 4.4.1 主要行政负责人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监督部门具体实施监督。 4.4.2 负责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公司有关重大危险源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各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落实各级人员责任制。 4.4.3 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备案、检测、监控及日常管理工作,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资金的有效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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