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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

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
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

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法规类别】关税

【发文字号】公告[2004]3号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4.01.30

【实施日期】2004.0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

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2004年1月30日公告[200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从2004年2月1日起开始,期限为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4年第2号公告(附件1),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4年2月1日起,对申报进口的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苯酚

(商品编号:29071110),除按现行规定征收法定关税外,还应区别不同的供货厂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适用税率和下述公式征收反倾销税,并按下述公式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反倾销税的计算公式为:

反倾销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反倾销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对应征收反倾销税产品的详细描述详见本公告附件1。

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 技术指引

《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 规范(试行)》技术指引 (注意:本文内容来源于中国证监会网站,由ChinaCISSP摘录整理,仅供参考。摘录者不保证内容的完全正确,关键应用应从正式渠道获得该规范文本。) 第一章管理体系技术指引 第一节组织结构 一、电脑中心负责制定的与信息系统相关的规章制度([2.1.2(1)])至少应包括下方面: 1、组织机构与人员管理; 2、安全管理(包括病毒防范); 3、文档资料管理; 4、数据管理; 5、硬件设备管理(包括相关设备强制更换); 6、软件管理; 7、网络管理; 8、机房管理; 9、运行维护管理(包括操作安全管理); 10、技术事故防范与处理。 电脑中心还应编制涵盖上述制度内容的工作手册,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修订。 二、电脑中心审核营业部电脑负责人的任职资格([2.1.2(4)]),包括对其进行要的奖励和惩罚。电脑负责人任职要专岗专责,不得由业务人员兼任,也不得兼任业务职务。 三、电脑中心除为营业部提供技术支持外([2.1.2(9)]),还应为本证券经营机的其它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四、电脑中心的数据管理职能([2.1.2(10)])要求电脑中心要对数据实行集中理,尽量做到异地实时备份。 五、对营业部信息系统的定期检查应为每年至少一次([2.1.2(12)])。定期检为规范性检查,不定期检查为专项检查,检查必须有文字记录。 六、[2.1.3(2)]中的有关部门是指结算公司和证券通信公司。 七、[2.1.3(6)]中的其它重要数据至少包括:服务器系统参数配置,主要网络设参数配置,通信设备参数配置,智能化电源、空调的参数配置,交易系统、通信软件及其它应用软件的参数配置等。

海关总署最新文件

海关总署最新文件 海关总署关于2012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 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决定于2012年11月4日举行2012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自2012年6月5日至30日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现就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场确认报名期限为2012年6月20日至7月5日。 一、考试内容 考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报关业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考试内容包括报关专业知识、报关专业技能、报关相关知识以及与报关工作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 二、考试方式与应试规则 考试采用闭卷无纸化考试(机考)方式进行。考试时限为180分钟,不分场次。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主、副证参加考试。 考生应试时,应当通过考试机的考试界面选择或者输入答案并提交试卷。考生可通过观看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提供的演示视频,熟悉机考答题操作。 为保证考生应试需要,允许考生携带工具书(中国海关出版社2012年版《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入场,书中不得有除印刷内容以外的任何文字或者标记。 考生不得携带以下物品进入考场:手机和任何其他无线通讯、无线网络设备;任何具有文字、图像或者影音信息存储、采集、读取、播放、传输功能的电子产品;书刊、笔记、纸张;计算器。 其他应试要求详见《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应试规则》(海关总署2011年第64号公告),准考证主证右页亦印有考生应试注意事项,考生应当认真阅读、知悉。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西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生报名条件放宽至高中毕业及同等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 2.在报关活动中发生走私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3.在考试中发生作弊行为,被海关取消考试成绩,或者有其他违规行为,被海关以作弊论处,不满3年的。 四、考区设置 考试以直属海关为单位,设41个考区;各考区以隶属海关、办事处为单位,分设若干个报考点。报考点具体设置情况见各考区公告。 以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的,不限户籍、居住、学习及工作所在地,考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自主选择考区和报考点。 西部地区以高中毕业及同等学历报考的,其身份证前2位代码必须属于西部地区区划代码范围,其户籍所在地必须在西部地区,且仅限在西部地区内选择考区和报考点。 五、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1.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自2012年6月5日至30日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 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 2.考生报名前应先行登陆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进行用户注册(用户注册名称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用户注册信息将自动转入报名信息中,

海关进出口关税税款计算方法 中英文对照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关税税款计算方法 本书所列计算方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编制的。 为便于使用,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所称进口税包括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简称增值税)、进口环节消费税(简称消费税),其中消费税仅对少数商品征收;出口税只含出口关税一项。 二、关税税率分为优惠关税税率和普通关税税率。凡原产地属于与我国签定有贸易协定的国家商品,其进口关税税率,使用优惠关税税率,否则使用普通关税税率。 三、税款计算公式 进口关税税额=到岸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出口关税税额=(离岸价格/(1+出口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到岸价+进口关税额+消费税额)×增值税税率 从价消费税税额=(( 到岸价+关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从量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的商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The Calculation methods in this book is compiled in accordance with Regulations on Customs Tariff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ovisional Regulation on Value-added Tax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Provisional Regulations on Consumption Tax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For the convenience of usage, relevant explanations are listed below: 1. Import tax we mean consists of import customs duty (ICD),value-add tax (V A T),and consumption tax (CT) among which CT is levied on a few items of goods. Export tax consists of only export customs duty (ECD). 2. Import customs duty rates we mean fall into general duty rates and preferential duty rates. The preferential duty rates apply to goods originally produced or manufactured in countries with which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as concluded trading agreement. Otherwise, the general duty rates will be applied. 3. Calculation formulae for tax collection ICD = (CIF value) × ICD rate ICD = (FOB value / (1 + ECD rate)) ECD rate V AT= (CIF value + ICD + CT) × V AT rate Ad Valorem CT= ((CIF value + ICD) / (1-CT rate)) × CT rate Specific CT = Quantity of goods × unit CT rate

20110414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系统备份能力标准(证监会公告[2011]1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 JR JR/T 0059—2010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系统备份能力标准 Information System Resilience Capability Standard For Intermediary Institutions 2011-04-14 发布 2011-04-14实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ICS 03.060 A11 备案号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资助 项目编号:2009BAH47B00

JR/T0059-2010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备份能力 (2) 4.1 备份能力的含义 (2) 4.2 备份能力等级的定义 (2) 4.3 备份能力的需求确立 (2) 4.4 备份能力的建设与管理 (2) 附录A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系统备份能力表(资料性附录) (3)

JR/T 0059-2010 前言 为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系统备份工作,有效提高信息系统抵御风险的能力,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包括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系统备份有关的术语、定义以及备份能力的含义和等级。 本标准还包括一个资料性附录A。附录A给出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系统备份能力表。 本标准将根据证券期货业信息技术发展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野、戴文华、罗凯、邹胜、谢文海、崔庆海、刘伟、俞志钢、张斗刚、智西凯。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09BAH47B00。

第六章 关税及其他税费的计算

第六章关税及其他税费的计算 第一节关税计征的标准 进出口货物的品种非常繁杂,有的体积小但价值高;有的属同一种商品,由于技术标准或者规格不同,价格相差悬殊;有的按重量计价销售,有的按件计价出售。海关征税也有各种不同的计算方法。 一、常见的关税计征方法 1、从价税(Ad valorem duty) 从价税是按照货物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规定不同货物的不同征税百分比,单位货物应征税款为货物价格和税率的乘积。 单位货物应征税款=货物单价(海关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货物应征总税款=货物总值(海关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这种关税计征方法是世界各国海关应用最多的,我国也实行从价税的关税计征方法。 书上讲到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需要经过海关进行审定或评估后才能作为计税的依据。海关评估或审定的价格即为“海关完税价格”。这个问题,我们在后面细讲。这里主要是说,海关有权审定或评估进出口货物的价格。 2、从量税(Specific duty) 从量税是按照货物的数量、体积、重量等计量单位为计税基准的计征关税方式。其特点是每种进口货物的单位应征税额固定。计算简便,不受价格变化的影响。 3、复合税(Compound duty) 采用一种以上关税计征方式得出的关税。例如,对某种货物同时征收从价税和从量税,或者对低于某一价格进口的货物征收从量税(?),高于此价格的征收从价税和从量税。 4、选择税(Selective duty) 选择税和复合税类似,当某种货物可以执行从价税和复合税时,选择其中较高的税率作为计税税率。 5、滑准税(Sliding duty) 进口货物价格高时按较低税率征税;价格低时按较高税率征税。 6、差额税(Price differential duty) 7、季节税(Seasonal duty) 第二节完税价格的审定及计算 第五条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关税计算方法

进口关税税款的计算 计算进口关税税款的基本公式是: 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在计算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的,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的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 2、完税价格金额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3、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免税。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条件而有不同的价格形式,常用的价格条款,有FOB、CFR、CIF三种。现根据三种常用的价格条款分别举例介绍进口税款的计算。 (一)以CIF成交的进口货物,如果申报价格符合规定的“成交价格”条件,则可直接计算出税款 举例如下: 某公司从德国进口钢铁盘条100 000千克,其成交价格为CIF天津新港12 5 000美元,求应征关税税款是多少? 已知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的外汇牌价: 100美元=847.26人民币元(买入价) 100美元=857.18人民币元(卖出价) 税款计算如下: (1)审核申报价格,符合“成交价格”条件,确定税率:钢铁盘条归入税号7 310,进口关税税率为15%。 (2)根据填发税款缴款书日的外汇牌价,将货价折算人民币。 当天外汇汇价为: 外汇买卖中间价100美元=(847.26+857.18)÷2=852.22人民币元 即1美元=8.5222人民币元 完税价格=125 000×8.5222=1 065 275人民币元 (3)计算关税税款即:1 065 275元人民币×15%=159 791.25人民币元(二)FOB和CFR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在计算税款时应先把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折算成CIF价,然后再按上述程序计算税款

海关总署令第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

海关总署令第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 2005-09-29 【法规类型】海关规章【内容类别】进出境物品监管类 【文号】海关总署令第43号【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1993-03-01【生效日期】1993-03-0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43号 现发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自一九九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我署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一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发布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的公告》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 一、禁止进境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二、禁止出境物品 1、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 2、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3、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体; 4、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 —、限制进境物品 1、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2、烟、酒; 3、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4、国家货币; 5、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 二、限制出境物品 1、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2、国家货币; 3、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4、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关税计算题复习以及答案

关税完税价格:20*3 000+5 000=65 000 应缴纳关税=65 000*40%=26 000 3.15—15天到期缴款日3.29 3.30—— 4.3拖欠5天滞纳金=26 000*5/10 000*5=65 实际缴纳关税=26 000+65=26 065 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65 000+26 000)*17%=15 470 应纳税金=26 000+15 470=41 470 1、关税完税价格=400 000+50 000+30 000+10 000=490 000 进口小轿车关税=490 000*20%=98 000 进口环节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588 000/0.91=64 6153.85 进口环节的消费税=64 6153.85*0.09=58 153.85 进口环节增值税=(490 000+98 000+58 153.85)*0.17=109 846.15 2、修理复运进境关税完税价格=50 000+100 000=150 000 修理设备复运进境关税完税价格=150 000*20%=30 000 进口环节增值税=(150 000+30 000)*0.17=30 600 3、关税完税价格=2 000 000+120 000+80 000=2 200 000 进口卷烟关税完税价格=2 200 000*20%=440 000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2 200 000+440 000+80 000*200*0.003)/(1—36%)=4 200 000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4 200 000*36%+80 000*200*0.003=1 560 000 进口环节增值税=(2 200 000+440 000+1 560 000)*.17=714 000

报关关税计算题

进出口税费核算 1、上海某公司从德国购进一批产轿车,成交价格共FOB 100000.00美元,另付港商佣金FOB 3%(非买方佣金),运费6000.00美元,保险费率3‰,经查该汽车的税则号列应归8703.2314,适用税率为50%。要求计算进口关税(外汇中间价折合率1美元=人民币8.27元)。 2、某进出口公司从日本进口硫酸镁1000吨,进口申报价格FOB横滨USD500000,运费总价为USD10000,保险费率3‰,当时的外汇牌价为US$100=¥827。经查,硫酸镁的税则号列为2833.2100,税率为10%。计算应纳关税额。 3、某单位委托香港某公司从英国进口柚木木材,运费计人民币44200元,保险费率3‰,佣金(非购货佣金)为到岸价格(香港)的3%,进口申报价格为:到岸价格香港为US$580000,当时的外汇牌价为US$100=¥827。经查,柚木木材的税则号列为4407.2910,税率9%,计算应纳关税额。 4、某进口货物成交价格为每公斤FOB汉城100美元,总运费为5500美元,净重1000公斤,保险费率为3‰,汇率为1美元=8.27人民币元,关税税率为15%。分别计算:关税完税价格和关税税额。 5、某出口货物成交价格为总价CIF新加坡30,000美元,运费总价为800美元,净重100公斤,毛重110公斤,保险费率为3‰,汇率为1美元=8.27人民币元,关税税率为10%。分别计算:关税完税价格 6、上海某汽车贸易公司从日本进口汽车一辆,成交价格CIF上海2,000,000日元/台,且经上海海关审定。查该汽车的适用关税税率为50%,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10%,外汇牌价为100日元=6.8531元人民币。计算应纳进口关税额.应纳进口环节消费税额. 7、某贸易公司从日本进口了1000箱啤酒,规格为24支×330毫升/箱,申报价格为FOB神户USD10/箱,发票列明:运费为USD5000,保险费率为0.3%,经海关审查属实。该啤酒的最惠国税率为3.5元/升,消费税税额为220元/吨(1吨=988升),增值税税率为17%,外汇牌价为100美元=827元人民币。求该批啤酒的应纳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额。 答案: 1、 完税价格=[(100 000.00+6 000.00)/(1-0.3%)+100000.00×3%] ×8.27=904067.77 元 应征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904067.77×50%=452033.89 元 2、完税价格=(500 000+10 000)/(1-0.3%)×8.27=4230391.17元 关税额= 4230391.17×10%=423039.12元

证券行业两地三中心实现C17024S 80分

证券行业两地三中心实现 倒计时:00:14:02 单选题(共4题,每题10分) 1 . 以下哪个选项不是容灾技术的选择主要考虑的因素? A ? A.自身技术能力 ? B.灾备承受程度 ? C.业务影响程度 ? D.数据保护程度 2 . 下列关于备份能力等级的定义,不正确的是? A ? A.第一级为数据备份级,包括对数据备份的要求 ? B.第一级为数据备份级,包括对数据备份的要求 ? C.第五级为灾难应对级,包括对数据备份的要求,对故障应对和灾难应对的要求 ? D.第六级为重大灾难应对级,包括对数据备份的要求,对故障应对、灾难应对和重大灾难应对的要求 3 . 灾难恢复资源的7个要素,不包含以下哪个?D ? A.数据备份系统 ? B.备用网络系统 ? C.专业技术支持能力 ? D.灾难恢复组织机构 4 .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 ? A.《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系统备份能力标准》是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 ? B.《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系统备份能力标准》适用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等机构 ? C.RTO指的是从故障系统切换到备份系统所需的时间 ? D.RPO指的是信息系统和数据必须恢复到的时间点要求 多选题(共3题,每题10分) 1 . 经营机构信息系统备份能力包括哪些?ABCD ? A.数据恢复能力 ? B.故障应对能力 ? C.灾难应对能力

? D.重大灾难应对能力 2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系统备份能力标准》适用哪些机构?ABC ? A.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证券公司? B.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基金管理公司? C.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期货公司? D.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私募机构 3 . 以下哪些系统属于实时系统?ABD ? A.集中交易 ? B.网上交易 ? C.法人清算 ? D.移动证券 判断题(共3题,每题10分) 1 . 基于数据库数据复制对系统要求高,兼容性不好。2 对错 2 . 移动证券系统属于实时重要信息系统。1 对错 3 . 信息系统的灾难备份做得越全越好,不需要进行需求分析。2 对错 证券行业两地三中心实现 倒计时:00:32:51 单选题(共4题,每题10分)

海关总署令第132号

海关总署令第1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DateTime:2005-11-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已于2005年9月30日经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免税商店的设立、终止以及免税品的进口、销售(包括无偿提供)、核销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免税品应当由免税商店的经营单位统一进口,并且办理相应的海关手续。第四条免税品的维修零配件、工具、展台、货架等,以及免税商店转入内销的库存积压免税品,应当由经营单位按照一般进口货物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免税商店所在地的直属海关或者经直属海关授权的隶属海关(以下统称主管海关)应当派员对经营单位和免税商店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经营资质、免税品进出库记录、销售记录、库存记录等。经营单位及其免税商店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条主管海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员驻免税商店进行监管,免税商店应当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第二章免税商店的设立和终止 第七条经营单位设立免税商店,应当向海关总署提出书面申请,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免税品销售场所及免税品监管仓库; (三)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够向海关提供免税品出入库、销售等信息; (四)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其中申请设立口岸免税商店的,口岸免税商店所在的口岸年进出境人员应当不少于5万人次; (五)具备包括合作协议、经营模式、法人代表等内容完备的企业章程和完备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八条海关总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理免税商店的审批事项。 第九条免税品销售场所的设立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口岸免税商店的销售场所应当设在口岸隔离区内;运输工具免税商店的销售场所应当设在从事国际运营的运输工具内;市内免税商店的销售提货点应当设在口岸出境隔离区内。 第十条免税品监管仓库的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一)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 (二)建立专门的仓库管理制度,编制月度进、出、存情况表,并且配备专职仓库管理员,报海关备案; (三)只允许存放所属免税商店的免税品;

进口货物成本核算计算公式

进口货物成本核算计算公式 一、进口货物成本的计算公式 FOB进口货物成本=FOB进口合同价+运费+保险费+进口国内费用+进口税费 CFR进口货物成本=CFR进口合同价+保险费+进口国内总费用+进口税费 CIF 进口货物成本=CIF进口合同价+进口国内总费用+进口税费 二、进口合同价格 进口合同价格在进口合同成立之前是一种估价,是买卖双方通过磋商可以取得一致意见的合同价格,有时也是进口方争取以此为基础交易的价格。在合同成立后,就是合同写明的商品价格。 三、进口国内总费用 进口国内费用包括的内容有: 1 卸货费、驳船费、码头建设费、码头仓租费等费用; 2 进口商品的检验费和其他公证费用; 3 银行费用,如开证费及其他手续费; 4 报关提货费; 5 国内运费、仓租费; 6从开证付款至收回货款之间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7 其他费用。 其核算与出口国内费用核算相同。在FOB条件下进口运输和保险由进口方办理,并支付运费和保费,其计算方法与出口中运输和保险费的核算方法相同。但进口货物交纳进口关税和海关代征的商品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四、货物进口关税的计算 海关在征收关税的工作中,要做到依率计征,除了要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税则归类,确定应按哪个税号的适用税率征税外,还要正确审定计征关税的计税价格,计税价格即海关完税价格,是海关计征关税的依据。

1.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核确定。一般包括货价、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和保费。通常以CIF价为基础。若货物在交易的过程中,卖方付给我方正常的折扣,则应在成交价格中扣除。 进口货物采用CFR价格术语成交,应加保险费组成完税价格。其公式为: 完税价格=CFR÷(1 –保险费率) 进口货物采用FOB价格术语成交,应加保险费和运费组成完税价格,其公式为: 完税价格=(FOB价+ 运费)÷(1 –保险费率) 2. 进口货物应纳关税计算。完税价格确定后,查出适用的税率就可以直接进行计算了。其公式为: 应纳关税额=应纳税进口货物数量x 完税后价格x 适用关税税率。 五、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从国外进口应税消费品,海关要征收消费税。消费税的计算执行从量税和从价税两种计算方法。 1 从价定率消费税征收。我国消费税采用价内税,即计税价格组成中包括消费税税额。因此, 单位货物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 适用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 其中,关税完税价格即上述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故公式可整理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x(1+适用关税税率)]÷(1-适用的消费税 税率) 2 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应税消费税,以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进口数量为计税依据,计算公式为: 应纳消费税额=应纳税进口数量x 适用定额税率 六、应纳增值税计算 增殖税属于价外税,其大小由组成应纳增值税价格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所得,即: 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 适用税率x 应税进口数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 若进口货物非应税消费品,则不征消费税。

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算方法

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算方法 一、关税(Customs Duties;Tariff) 关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国家制定的关税政策和公布实施的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商品向纳税义务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关税可以分为很多种类,从报关业务的角度来看,主要应掌握我国现行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及其他常见的几种类型。 (一)进口关税(Import Duties) 1、进口关税的含义 进口关税是指一国海关以进境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关税,在国际贸易中,一直被各国公认为是一种重要的经济保护手段。 2、进口关税的种类 由于各国征收进口税的目的不同,其所起的作用也不同,因此有着各种类型或各种名目的关税。 1)从进口关税的税率栏目来看,可分为最惠国待遇关税、协定关税、特惠关税和普通关税等。 最惠国待遇税率适用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货物。 协定税率适用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 特惠税率适用于与我国签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普通税率适用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2)从征收进口关税的标准来看,目前我国进口关税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从价税(Ad valorem Duty)指以货物的价格作为计税标准,以应征税额占货物价的百分比为税率,价格和税额成正比例关系。货物进口时,以此税率和实际完税价格相乘计算应征税额。这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使用的主要计税标准。 从价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 从量税(specific Duty)指以货物的计量单位如重量、数量、容量等作为计税标准,以每一计量单位货物的应征税额为税率。计税时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乘以每单位应纳税金额即可得出该货物的关税税额。 从量税应征税额=货物计量单位总数X从量税税率 复合税(Compound Duty)指在海关税则中,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标准计税,计税时按两种税率合并计征的一种关税。从价、从量两种计税标准各有优缺点,

信息网络专家名单

信息网络专家名单 姓名单位职务 沈昌祥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工程院院士冯登国国家863计划信息安全专家、中国科学院软件所博士生导师、研究员闻荣友国家保密局副局长 方滨兴信息产业部互联网应急处理协调办公室主任、院士 熊四皓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网络安全组处长 李昭公安部十一局局长 崔书昆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研究员 张新枫公安部副部长 吉增瑞总参三部教授 任守信国家密码管理局副局长 袁文恭总参三部研究员 孔志印总参51所副所长 陈晓桦中国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副主任 刘艳中办信息中心处长 胡佳国办秘书局处长 杜虹国家保密局保密技术研究所、所长郭全明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处长 钟志红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处长 李建彬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处长 刘祖泷铁道部信息办处长 顾炳中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总工

王小丁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主任 房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 高昆仑中国电科院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安全实验室、主任詹榜华北京数字证书中心总经理 王立福北京大学教授 袁文恭国家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 冯登国中共中央办公厅副局长 王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司处长 郭全明人民银行科技司处长 张瑞芝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安调中心副总工 刘祖泷铁道部信息办处长 李建彬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副处长 李宏图海关总署科技发展司副处长 闫宏强工业与信息化部通信保障局副处长 倪吉祥国家电监会信息中心主任 马晓东公安部科技与信息化局总工 贾颖禾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网络与信息安全组专家王才有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副主任 蔡阳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副主任 王继业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化工作部副主任 罗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总工 栗演兵民政部信息中心总工 顾炳中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总工 周德铭国家审计署信息办主任 王连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刘长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办副主任 倪吉祥国家电监会信息中心主任 马晓东公安部科技与信息化局总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09号(转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09号] 2005-1-18 作者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1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经2004年1月7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3月1日起实施。 署长牟新生 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 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海关对加工贸易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直属海关关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以下简称“结转”)。 第三条加工贸易企业开展结转的,转入、转出企业应当向各自主管海关申报结转计划,经双方主管海关备案后,可以办理实际收发货及报关手续。 海关对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货物实施单项统计。 第四条 转出、转入企业向海关申报结转计划时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并如实填写《申请表》的各项内容。 一份《申请表》只能对应一个转出企业和一个转入企业;一份《申请表》只能对应转出企业一本《加工贸易手册》(包括联网监管电子帐册,以下简称《手册》),但可对应转入企业多本《手册》。结转双方填写的商品编号、数量、计量单位应当一致。

第五条加工贸易企业开展结转的,应当按照海关规定填制《结转货物收发货单》(见附件3,企业按格式自行印制),《结转货物收发货单》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标注“保税结转货物”字样; (二)列明转出、转入企业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数量、收发货时间、收发货单编号等内容; (三)每批次收发货记录加盖经主管海关备案的企业结转专用名章。 第六条申请结转的加工贸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不予受理: (一)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被海关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内的; (二)有逾期未报核《手册》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填制结转货物收发货单的; (四)涉嫌走私已被海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第七条转入、转出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结转计划备案手续: (一)转出企业在《申请表》(一式四联)中填写本企业的转出计划,凭《申请表》向转出地海关备案; (二)转出地海关备案后,留存《申请表》第一联,其余三联退转出企业交转入企业; (三)转入企业自转出地海关备案之日起20日内,持《申请表》其余三联,填写本企业的相关内容后,向转入地海关办理报备手续。转入企业在20日内未递交《申请表》,或者虽向海关递交但因《申请表》的内容不符合海关规定而未获准的,该份《申请表》作废。转出、转入企业应当重新填报和办理备案手续; (四)转入地海关审核后,将《申请表》第二联留存,第三、第四联交转入、转出企业凭以办理结转收发货登记及报关手续。 第八条 转出、转入企业办理结转备案手续后,应当按照经双方海关核准后的《申请表》进行实际收发货。转入、转出企业的每批次收发货记录应当在《保税货物实际结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上进行如实登记,并加盖企业结转专用名章。 结转货物退货的,转入、转出企业应当将实际退货情况在《登记表》中进行登记,同时注明“退货”字样,并加盖企业结转专用名章。 第九条转出、转入企业实际收发货后,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结转报关手续: (一)转出、转入企业应当分别在转出地、转入地海关办理结转报关手续。转出、转入企

关税税款计算

关税税款计算 一、进口关税税款计算 计算进口关税税款基本公式是: 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在计算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人民币外汇牌价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汇率折合人民币。 2.完税价格金额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3.一票货物关税税额在人民币10元以下免税。 进口货物成交价格,因有不同成交条件而有不同价格形式,常用价格条款,有FOB、CFR、CIF三种。现根据三种常用价格条款分别举例介绍进口税款计算。 (一)以CIF成交进口货物,如果申报价格符合规定“成交价格”条件,则可直接计算出税款 举例如下: 某公司从德国进口钢铁盘条100 000千克,其成交价格为CIF天津新港125 000美元,求应征关税税款是多少? 已知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外汇牌价: 100美元=847.26人民币元(买入价) 100美元=857.18人民币元(卖出价) 税款计算如下: (1)审核申报价格,符合“成交价格”条件,确定税率:钢铁盘条归入税号7310,进口关税税率为15%。 (2)根据填发税款缴款书日外汇牌价,将货价折算人民币。 当天外汇汇价为: 外汇买卖中间价100美元=(847.26+857.18)÷2=852.22人民币元

即1美元=8.5222人民币元 完税价格=125 000×8.5222=1 065 275人民币元 (3)计算关税税款即:1 065 275元人民币×15%=159 791.25人民币元 (二)FOB和CFR条件成交进口货物,在计算税款时应先把进口货物申报价格折算成CIF价,然后再按上述程序计算税款 举例如下: 我国从国外进口一批中厚钢板共计200,000公斤,成交价格为FOB伦敦2.5英镑/公斤,已知单位运费为0.1英镑,保险费率为0.25%,求应征关税税款是多少? 已知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外汇牌价: 1英镑=11.2683人民币元(买入价) 1英镑=11.8857人民币元(卖出价) (1)根据填发税款缴款书日外汇牌价,将货价折算人民币。 当天外汇汇价为: 外汇买卖中间价=(11.2683+11.8857)人民币元÷2=11.577人民币元 即1美元=11.577人民币元 完税价格=(FOB价+运费)/(1-保险费率)=(2.5+0.5)/(1-0.25%) =3.0075人民币元 (2)计算关税税款:根据税则归类,中厚钢板是日本原产货物适用于最惠国税率,最惠国税率为10%。 则:该批货物进口关税税款=3.0075人民币元×200 000公斤×10%=60 150人民币元 第四节海关征收进口环节税和海关监管手续费 一、消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我国目前仅对4类货物征收消费税。 第一类:过度消费会对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酒精、鞭炮、焰火。

证券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公司“以客户为中心,以利润为中心,合规经营、开拓创新”的经营指导方针,适应公司全 面提升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水平,逐渐形成长城经 营特色,争取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的要求, 实现公司系统内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的有效管理,充 分发挥计算机技术资源的整体优势,特制定本管理 办法。 第二条公司计算机应用管理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安全、高效、实用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计算机应用管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集中统一管理是指在公司系统内,以统一规划、统一 标准、统一应用、统一实施、统一采购的“五统一” 方式,分步实施推广计算机应用技术,并对计算机 应用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公司设立信息技术中心,下属各营业部设立电脑部。公司计算机应用由信息技术中心归口管理。第五条公司信息技术中心是全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规划、管理和技术协调的主管部门。各营业部电脑部在技 术上接受信息技术中心的指导、管理和考核,在业 务及行政上接受所在营业部负责人的领导和管理。第六条信息技术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1、保证公司的信息技术的应用具有前瞻性。 2、保障当前投入使用的系统稳定运行。 3、结合业务发展与技术更新,及时推出高质量的新技术应 用系统。 4、建立并保持高素质的、稳定的技术队伍。 5、协助公司制定信息技术应用的整体发展策略。 6、根据整体的发展策略,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规划并组织 实施。 7、制定或改进与信息系统相关的开发、维护及应用的规章 制度。 8.配合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及营业部电脑人员的考核、聘 用、任免以及培训。 8、协助进行公司内计算机软硬件的选型招标。 9、审批营业部计算机软硬件购置的年度预算及相应技术 鉴定,审核计算机设备的购置、报损、报废等工作。10、协助公司作不定期的技术审计,对营业部信息系统进行 专项检查。 11、完成总部的各应用信息系统及交易系统的日常维护工 作,包括通讯、网络、系统、应用、安全(防黑客、防病毒、数据备份)等。 12、负责具体指导和监营业部电脑部工作,对营业部提供实 时技术支持和现场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27号(报关单位注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3月9日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署长牟新生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海关对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主管机关。 第三条报关单位办理报关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关单位对其所属报关员的报关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规章另有规定外,办理报关业务的报关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第五条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分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报关企业应当经直属海关注册登记许可后,方能办理注册登记。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可以直接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第六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通过本单位所属的报关员办理报关业务,或者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由报关企业所属的报关员代为办理报关业务。 第七条已经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的报关单位,再次向海关提出注册登记申请的,海关不予受理。 第八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报关单位,是指按照本规定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报关企业,是指按照本规定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

境内企业法人。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报关业务负责人,是指具体负责对本企业报关业务进行管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总经理、部门经理等企业管理人员。 报关员,是指依法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 报关业务,是指: (一)按照规定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码、实际成交价格、原产地及相应优惠贸易协定代码等,并办理填制报关单、提交报关单证等与申报有关的事宜; (二)申请办理缴纳税费和退税、补税事宜; (三)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变更和核销及保税监管等事宜; (四)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减税、免税等事宜; (五)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查验、结关等事宜; (六)应当由报关单位办理的其他报关事宜。 第二章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 第一节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规定 第九条报关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 (二)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 (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 (五)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 (六)报关业务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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