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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标准论文全篇

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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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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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障、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并向有关学位论文管理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机构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

本学位论文属于

1、保密□,在______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

2、不保密□。

(请在以上相应方框内打“√”)

作者签名:年月日

导师签名:年月日

I

内容摘要

建筑业是一个民族的支柱产业,如何规范建筑市场让建筑交易市场化,就必须实行招投标,招投标制度从推行到普及,并借鉴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经验,在建筑工程领域已被广泛运用,成为我国建设市场发包、采购的主要方式。

本设计通过具体的工程项目对招标的内容、要求及流程等做了分析。首先明确了工程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接着对招标文件的组成及答疑做了说明;第三步则针对投标文件做了分析,分别列出了投标文件的编制、组成、有效期及投标报价以及文件的封装、提交等要求;紧接着给出了开标、评标的程序,需注意的事项以及合同授予的准则、签订合同的条件与合同格式;最后附上清单、标底及图纸。

关键词:招标文件合同授予工程量清单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is one of national pillar industry, how to regulate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for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must execute action bid, bidding system from the implementation of universal, and draw on the experience of the loan projects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organizations, building engineering field has been widely used, as the market of our country construction contracting, procurement main mode.

This design through specific project on the content of invite public bidding, and process and so on.The first clear the project profiles and the bidder shall possess the qualifications; and then the composition of bidding documents and question answering described; third step is to tender documents did an analysis, listed separately bidding documents, composition, validity and bidding and document package, submission requirements; then gives bid opening, evaluation procedures,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and the contract awarded by the guidelines, contract terms and contract format; final attached list, bid and drawings.

Key words:bidding documents contract award of project quantity list

II

目录

前言 (1)

1投标须知前附表 (1)

2投标须知 (2)

2.1总则 (2)

2.2招标文件 (3)

2.3招标文件的答疑 (4)

2.4投标文件的编制 (4)

2.5投标文件的封装与标志 (5)

2.6投标文件的提交 (6)

2.7开标 (6)

2.8评标 (8)

2.9授予合同 (9)

3合同条件 (11)

3.1协议书 (11)

3.2通用条款 (13)

3.3专用条款 (13)

3.4补充条款 (15)

3.5纪律和监督 (16)

3.6责任 (16)

4条款及格式 (18)

4.1合同协议书格式 (18)

4.2中标通知书格式 (19)

4.3保证金格式 (19)

4.4技术规范 (21)

4.5投标书格式 (22)

5工程量清单 (25)

6标底 (32)

7图纸 (40)

结束语 (41)

致谢 (42)

参考文献 (43)

III

前言

近年来,我国先后制定了《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并建立了各级有形建筑市场,实施规范的招投标制度,整顿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净化建筑市场,尽可能避免违规行为发生。本毕业设计的主要工作是对三峡大学云霞小区2#楼工程进行招标标文件编制,图纸由指导老师发给我们。本次毕业设计的课题是一个我们身边的工程,切合目前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实际。通过熟悉图纸和广联达公司工程量清单算量软件,编制施工方案,进行工程量的计算与核算,编制招标文件。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三峡大学云霞小区2#楼工程

2 建设地点宜昌市三峡大学云霞小区

3 建设规模5279平方米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 质量标准优良

6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7 工期要求2008年3月1日--2008年7月25日

8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学校自筹

9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叁级以上(含叁级)

10 投标有效期为:1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2 工程报价方式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包干总价

13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1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15 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五份副本

1

16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宜昌市三峡大学

时间:2007年12月15日17时

17 开标开标时间:2008年1月1日9时30分地点:宜昌市三峡大学

18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标法、最低价法

19 招标文件发售点及价格发售点:宜昌市三峡大学

售价:每套1000元(如需邮寄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

2 投标须知

2.1 总则

2.1.1项目概况:

该三峡大学云霞小区2#楼工程是典型的砖混结构,该建筑位于宜昌市三峡大学云霞小区,建筑物所在场地等级及地基等级均为丙级,建筑耐火等级和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均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层数为7层。装饰工程内容完整,整个课题几乎包含了常见的房屋建筑的各种内容。原始资料及主要参数(设计类):图纸建筑施工图 14张,结构施工图 9 张,主要参数:建筑面积:5279平方米,层数:七层,建筑高度:22.50米,砖砌墙体结构(含跃层),基础形式:条形基础,本工程室内±0.000标高现场定。所有建筑和装修材料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2.1.2投标人的资格

1)投标人应是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

2)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在资格预审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重大事项的变化,则应随其它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已变化的相关资料。

3)在签订合同前,发包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

4)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5)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

2.1.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

2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银行资信证明;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7)项目经理安全证书;

8)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9)企业及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上述证件提供复印件,原件带来核对。报名时,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

1)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投标人或资格预审申请人需登录宜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是https://www.sodocs.net/doc/ae14326337.html,)进行报名,然后到宜昌市三峡大学和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购买相关文件。

2)报名时间:年月日到年月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

3)办公地址:

3)邮政编码:443002

4)联系电话:0717-xxxxxxx

招标人(盖章):年月日2.2 招标文件

2.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1.1商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协议书及履约保证件,投标报价书,投标保函和授权委托书,投标辅助资料,资格审查资料等。

2.2.1.2技术条款:适应于本工程的现行技术规范、规程等。

2.2.1.3招标图纸:指属于本招标范围的图纸。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立即核对完整性,如发现缺页等情况,应立即向投标人要求更换,否则将视为该投标人获取的招标文件有效和完整。

2.2.2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

2.2.2.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

2.2.2.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至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澄清要求应送至或传真至0991-*******。

2.2.2.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澄清,或是根据

3

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进行修改或者澄清,同时将书面修改或者澄清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

2.2.2.4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时间的为准。

2.2.2.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招标文件

2.2.2.6在投标截至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均视为已经响应修改或者澄清文件。2.3 招标文件的答疑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收到的要求答疑问题予以答复。

2)发包人的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以补充通知的形式书面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若超出上述时间,应经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商定是否延长开标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

2.4 投标文件的编制

2.4.1投标文件编制的依据

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本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

国家和地区关于工程建设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2.4.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

投标报价书;

投标保函;

授权委托书;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辅助资料;

投标人按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2.4.3投标报价

2.4.

3.1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并已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2.4.

3.2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时,应同时修改各项目的单价或说明对其修改的办法。

4

2.4.

3.3投标报价编制的基本依据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价格投标人按自己的采购渠道确定,但应反映市场价格水平,并按要求附主要材料清单的品牌或厂家、规格型号、用量及价格。

2.4.

3.4招标人标底编制的基本依据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材料价格参照市场平均水平。

2.4.

3.5中标人提交的投标辅助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发包人确认后将列入合同文件。

2.4.4投标文件有效期

2.4.4.1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45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4.4.2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60天。

2.4.5投标保证金

2.4.5.1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其金额应不少于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投标文件无效。若投标人准备提供投标保证金,需在规定时间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2.4.5.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证件并签订了合同后退还。

2.4.6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包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

2.4.7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份数和签署

2.4.7.1投标文件内容内容编制,分为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标。其中技术标为暗标,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标和综合标为明标,装订成一册。每份投标文件一式贰份,其中一份为正本,一份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中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副本六份,其费用自理。

2.4.7.2投标文件中凡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的地方,均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2.5 投标文件的封装与标志

1)商务标、经济标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单位名称等,同时加盖法人公章及

5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副本”如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商务标、经济标应分别密封在三个封袋中,并在封套正面注明:“技术标”、“商务标”、“经济标”投标字样。所有封袋上应写明工程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同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文件的封袋应确保密封完整,并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6 投标文件的提交

2.6.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装袋密封,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

商务标和综合标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写明:

发包人的名称和地址;

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其编号;

在XXXX年XX月XX日XX时前不准启封;

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密封、标记和编写,发包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2.6.2现场踏勘

2.6.2.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除必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现场踏勘外,还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行踏勘,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2.2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踏勘现场而需进入发包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发包人同意。除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外,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6.2.3发包人在现场踏勘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发包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2.7 开标

2.7.1开标程序

2.7.1.1标前会

1)标前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人参加。

2)招标人在标前会上确定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

6

3)开标会主持人负责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会程序主持招标会。

4)招标会记录人负责对整个招标会情况进行记录。

5)唱标人负责宣读投标文件的工期、质量以及投标报价等内容。

2.7.1.2商务标、技术标开标

1)请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签名报到,监督人查验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

2)开标会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人员。

3)投标人代表宣读投标书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是否完好。

4)开标会主持人宣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监督人对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与标志进行核查。

5)开标会主持人征求投标人有无书面补充材料,但是对报价、工期、质量等实质性内容更改的无效。

6)唱标人按送达时间逆顺序启封商务标,宣布投标承诺书中的工期、质量。

7)商务标、技术标开标完毕,投标人退场。

2.7.2评标准备会

2.7.2.1评标准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参加并且招标人将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一份招标文件和一套施工图纸。2.7.2.2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宣布中标人等内容。如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则与其他评标专家的权利相同。

2.7.2.3招标代理机构介绍评标时的重要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2.7.3技术标、商务标评标

2.7.

3.1招标办、交易中心人员启封技术标并进行编号。

2.7.

3.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技术标、商务标进行评审。2.7.4经济标开标

2.7.4.1唱标人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

2.7.4.2经济标开标完毕,投标人退场。

2.7.5经济标评标

2.7.5.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经济标进行评审。

2.7.6宣布评标结果及中标人

2.7.7有效证件

7

开标前,请各投标人随身携带下列有效证件以备随时查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驾驶执照正本、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驾驶执照正本、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

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2.8 评标

2.8.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8.1.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

2.8.1.2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专家名册中专家4人。

2.8.1.3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1.4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并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2.8.1.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8.1.6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比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8.1.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8.2投标文件的澄清

2.8.2.1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2.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8.2.3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以及这些微小之处不致构成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8.2.4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时予以补正,

8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应当签字确认其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式,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8.2.5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8.3投标文件的检查和符合性评定

2.8.

3.1在开始评比前,发包人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8.

3.2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合同条件》、《技术条款》和其它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下列情况之一:

1)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的偏离;

2)对工程质量或使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

3)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

4)纠正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投标人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8.

3.3发包人将拒绝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2.8.4算术错误的改正

2.8.4.1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发包人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改正错误的原则为:

1)《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发包人与投标人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2.8.4.2发包人将按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改正报价中的算术错误,改正后的投标报价汇总表需经发包人和投标人共同确认。

2.8.4.3发包人有权接受或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偏离、保留。发包人不接受投标人在开标后提出的优惠。

2.8.4.4评标中不考虑《合同条件》中有关价格调整规定对合同价格的影响。2.9 授予合同

2.9.1确定中标人

9

2.9.1.1中标的标准

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4)招标人将确定资格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9.2授予合同的准则

2.9.2.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确认的中标人。

2.9.3中标通知

2.9.

3.1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发包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3.2发包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时,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9.

3.3中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9.

3.4未中标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核查申请。

2.9.

3.5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9.

3.6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2.9.4履约担保证件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交经发包人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金额为中标价的10%)或经发包人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担保金额(金额为中标价的10%)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第41条中,担保证件应采用规定的格式。发包人同时提交给中标人相等金额的支付担保。

2.9.5签订合同

2.9.5.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天内,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

2.9.5.2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

10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9.5.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2.9.6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

2.9.6.1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报价明显不合理或均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时,发包人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2.9.6.2由于发包人原因中止招标或未能在规定的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发包人除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外,还将向每个投标人

支付投标文件编制成本费用。

3 合同条件

3.1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11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

9)材料清单

10)工程报价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宜昌市三峡大学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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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3.2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3.3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3.3.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3.3.1.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和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录、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技术要求及规范、设计图纸。

3.3.1.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本合同使用汉语文字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及有关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2)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除技术规范和图纸中所列外,投标人如提出还应执行的其它规范,经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3.1.3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发包人不再提供、由投标人自备,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

3.3.2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3.2.1工程师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程变更、合同价的调整。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权:代表发包方行使权力

3.3.2.2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

3.3.2.3发包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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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年月日前提供可供施工准备的条件。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做好此项工作。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年月日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年月日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年月日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3.3.2.4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进度计划、用工计划、材料计划等应在开工后一周内向发包方提供。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方应确保施工安全,承担保卫工作,费用自理,并对一切后果负全责。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提供一间办公室及必要的办公设备。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涉及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施工噪音管理等的手续由承包人自行办理。

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发生时双方协商

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3.3.3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3.3.3.1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年月日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年月日

3.3.4质量与验收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有关规定规范要求。

3.3.5安全施工

3.3.6合同价款与支付

3.3.6.1工程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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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无预付款。

3.3.6.2工程量确认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应计工程量完成后5天内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3.3.6.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本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为按月进度款方式支付。月进度款按完成的并经监理核实确认的工程量乘以单价的60%支付。当分部工程完工后,结算至该分部工程价款的80%工程款,工程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支付除质保金外的余款。

3.3.7材料设备供应

3.3.7.1发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发包人一般不采购材料设备,但发包人有权对任何材料的品种、质量等进行变更,必要时发包人可对材料设备进行招标。材料变更后,单价按原报价水平确定。

3.3.7.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材料设备(除工程量清单中有规定的除外)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但必须是满足本工程要求的合格产品,并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工程师认定,厂家或品牌、型号、质量、价格等应和投标文件中材料清单一致(因设计变更和业主变更的材料除外)。

3.3.8工程变更

3.3.9竣工验收与结算

3.3.10违约、索赔和争议

3.3.10.1违约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延长工期壹天罚款壹万元。但最高罚款不超过合同价的10%。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条件返工,且工期不予延长。

3.3.10.2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采取第一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宜昌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3.3.11其他

3.4 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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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费用应是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作调整。

3.5 纪律和监督

3.5.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5.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5.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3.5.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5.5监督与投诉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6 责任

3.6.1双方的责任

3.6.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3.6.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6.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3.6.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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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3.6.2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3.6.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3.6.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6.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6.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6.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3.6.3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6.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6.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6.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6.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6.4违约责任

3.6.

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6.

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6.

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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