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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

业务操作指南

为了规范申请股票挂牌、申请股票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的公司(以下统称申请公司)及其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办理股票挂牌业务,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查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股票挂牌业务办理流程

(一)股东开户

主办券商应协助申请公司在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送挂牌及发行(如有)申请文件前,完成现有股东证券账户的开立工作。如股东属于境外机构或个人、境内个人独资企业等特殊情形的,应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中国结算在线业务平台注册

申请公司在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申请材料受理通知书后,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关于证券登记相关要求,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在线业务平台办理注册,取得中国结算北京

分公司发放的USB-KEY,用于办理股份登记等相关业务。

(三)申请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

申请公司在向全国股转公司报送挂牌及发行(如有)申请文件时,应当一并提交《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申请书》(附件1),并由主办券商协助申请公司将拟定的证券简称填报在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以下简称BPM系统)申请公司基本情况中。证券简称原则上应当从公司名称中选取不超过八个字符(单字节字符),且应避免与挂牌公司和上市公司重复。

(四)取得同意函、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

全国股转公司向申请公司出具同意挂牌的函或同意挂牌及发行的函(以下统称同意函)后,主办券商应当协助申请公司在BPM系统“挂牌审核管理”模块中的“待确认归档”任务栏找到已经获得同意的项目,完成项目归档后,在“挂牌项目”栏目中查询并下载同意函。

申请公司应当在同意函的有效期内完成股票定向发行(如有)及股票挂牌程序。

全国股转公司按照当日获得同意函的申请公司受理编号顺序由BPM系统生成证券代码,并由BPM系统对申请的证券简称进行自动校验。完成前述事项后,申请公司可以在BPM系统“股票初始登记管理”模块中的“待提交初始登记申请列表”任务栏取得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

(五)办理挂牌前首次信息披露

1.披露时间

在取得同意函、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后,主办券商应当及时协助申请公司在财务报表有效期内的交易日20:00前通过BPM 系统完成首次信息披露。

2.披露文件

(1)公开转让说明书;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法律意见书;

(4)补充法律意见书(如有);

(5)公司章程;

(6)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7)定向发行说明书(如有);

(8)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股东大会决议(如有);

(9)全国股转公司同意挂牌的函或全国股转公司同意挂牌及发行的函;

(10)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如有);

(11)其他公告文件(如有)。

3.具体操作

在确认申请文件已归档的前提下,主办券商应当协助申请公司在BPM系统“挂牌前信息披露”模块中的“待首次信息披露”任务栏,找到待披露的项目,打开并点击“处理”进入传送公告页面。

在传送公告页面,BPM系统将自动抓取披露文件“(1)-(8)”列示的归档稿文件,主办券商应当协助申请公司上传同意函等其他披露文件;确认无误后,选择披露日期,点击“报告报送”,披露文件将于选定的交易日15:30后在.cn或上进行披露。

(六)定向发行认购程序(如有)

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的,在取得同意函并完成首次信息披露后,主办券商应当协助申请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要求完成认购与缴款、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与验资等发行程序。

(七)上传股票初始登记申请表等文件

完成首次信息披露及定向发行认购程序(如有)后,主办券商应当协助申请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及自愿限售情况准确计算挂牌当日可进入全国股转系统交易的股票数量;主办券商应当协助申请公司在BPM系统“股票初始登记管理”模块中的“待提交初始登记申请列表”上传股票初始登记申请表,该表格为办理股票初始登记的依据。表格信息填写有误被驳回的,申请公司需修改后重新上传。

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的,应在股票初始登记申请表中根据定向发行前后股票情况分别填报。

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的,主办券商在协助申请公司上传

初始登记申请表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的要求,上传下列附件:验资报告、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自愿限售申请材料(如有)、定向发行重大事项确认函等文件。

(八)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进入创新层意见(如有)

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的,主办券商在协助申请公司上传股票初始登记申请表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的要求,上传并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主办券商关于申请公司是否符合创新层条件的专项意见(如有),上述文件经全国股转公司确认后披露。

(九)完成缴费

1.缴费时限

全国股转公司对申请公司提交的股票初始登记申请表及相关附件予以确认后,按照初始登记的股份情况为申请公司生成缴费通知单。在缴费通知单生成后,主办券商应当及时协助申请公司完成缴费。实行暂免征收挂牌费用的申请公司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2.具体操作

主办券商应当协助申请公司在BPM系统“挂牌缴费管理”模块中的“待缴费”任务栏找到已经获得同意函的项目,首先确认纳税人识别号、银行账号等涉税信息,然后点击“缴费编号”确认缴费信息。完成缴费是办理股票挂牌手续的前提,如未完成缴

费,在办理挂牌手续环节BPM系统提示“挂牌项目未完成缴费,请完成缴费后重新提交”。

全国股转公司收到挂牌费用后为申请公司开具发票并转交其主办券商,主办券商应当及时将发票转交申请公司。

(十)办理股票初始登记

1.全国股转公司将申请公司的同意函和股票初始登记数据通过BPM系统传送至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在线业务平台。

2.申请公司在取得同意函、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并完成定向发行认购程序(如有)及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文件的披露(如有)后,应当及时向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初始登记,取得电子版的《股份登记确认书》等证明文件。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通过其在线业务平台将股票初始登记数据回传至全国股转系统BPM系统。

(十一)办理股票挂牌

在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在线业务平台取得《股份登记确认书》等证明文件后,主办券商应当协助申请公司及时办理股票挂牌手续,在每个交易日11:00前,通过BPM系统“股票初始登记管理”模块中的“待提交公开转让列表”任务栏提交《公开转让记录表》及《股票挂牌重大事项确认函》(附件2)等材料。表格信息填写有误被驳回的,申请公司需修改后重新上传。

主办券商应根据《股票挂牌重大事项确认函》中列示的内容,对申请公司做首次信息披露后至股票挂牌前的全面核查。

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开转让记录表》及《股票挂牌重大事项确认函》等材料确认后,主办券商可在BPM系统查询到股票挂牌日期(T日),挂牌日期为全国股转公司确认股票挂牌信息当日算起的第3个交易日,主办券商应协助申请公司准备办理挂牌前第二次信息披露。

(十二)挂牌前第二次信息披露

1.披露时间

挂牌日的前一个交易日(T-1日)

2.披露文件

(1)关于股票挂牌的提示性公告(附件3);

(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公告(如有)(附件4);

(3)其他公告文件(如有)。

主办券商应当协助申请公司在BPM系统“挂牌前信息披露”模块中的“待二次信息披露”任务栏,找到待披露的项目,在T-1日15:00前上传披露文件,15:30后相关文件将在.cn或上进行披露。

二、挂牌前信息披露公告的更正、新增、补发、撤销

1.更正公告适用于对挂牌前已披露文件的更正。

主办券商应当协助申请公司在BPM系统“挂牌前信息披露”模块下的“已披露公告”栏目找到需要更正的公告,点击“申请更正”按钮,上传申请公司出具的更正公告、更正后的信息披露文件、主办券商出具的情况说明(如涉及法律意见书更正的,由律

师事务所出具说明;涉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更正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说明),更正公告及情况说明应写明更正原因,列示更正前、更正后的内容,更正内容以楷体加粗显示。

2.新增临时公告适用于同意函出具日至股票挂牌日期间,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需要对申请公司重大事件进行披露的公告。

主办券商应当协助申请公司在BPM系统“挂牌前信息披露”模块下的“挂牌前临时公告”栏目中“新增公告”端口,提交申请公司的临时公告。

3.补发公告适用于对挂牌前首次信息披露和挂牌前第二次信息披露的漏披文件的补充披露,BPM系统自动在公告名称后增加“补发”字样。

主办券商应当协助申请公司在BPM系统“挂牌前信息披露”模块下的“挂牌前临时公告”栏目中“补发公告”端口,提交申请公司的补发公告及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4.撤销公告适用于对挂牌前已披露公告的撤销,撤销的原公告名称后由BPM系统自动增加“(已取消)”字样。

主办券商应当协助申请公司在BPM系统“挂牌前信息披露”模块下的“公告撤销”栏目找到需要撤销的公告,点击“申请撤销”按钮,写明撤销原因,上传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以上四种公告及相关申请文件均需加盖出具方公章或相应印章,经全国股转公司确认后,相关公告文件于交易日的15:

30后在.cn或上进行披露或撤销。

5.挂牌公司挂牌前信息披露文件的更正。自申请公司股票挂牌日起,挂牌公司对挂牌前信息披露文件的更正应当按照持续信息披露业务的要求完成,并及时告知全国股转公司。

三、其他事项

(一)暂停挂牌手续

1.暂停挂牌手续的适用情形

申请公司取得同意函后,在办理挂牌手续期间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做暂停挂牌手续处理。

(1)存在申请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失联的情形;

(2)存在申请公司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未完成摘牌或未在全国股转公司官网披露相关信息的情形;

(3)存在影响申请公司股票挂牌的信访举报;

(4)存在其他应报告而未报告涉及股票挂牌条件的事项。

2.暂停挂牌手续的流程

暂停挂牌手续流程包含以下两种情形:

(1)申请公司或主办券商申请暂停挂牌手续。存在暂停挂牌手续适用情形时,主办券商应立即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协助申请公司通过BPM系统提交加盖公章的暂停挂牌手续的申请,申请中应写明申请暂停的原因、该事件对申请公司产生的影响、预计消除的时间等信息。全国股转公司根据其申请履行暂停挂牌手续的程序。

如需要暂停的项目已经完成挂牌手续处于即将挂牌状态的,应立即启动紧急暂停挂牌手续的程序,主办券商应当第一时间与全国股转公司取得联系,由全国股转公司启动暂停挂牌手续的程序,主办券商应当协助申请公司在次日向全国股转公司补充提交盖章版暂停申请文件,履行暂停挂牌手续的程序。

(2)全国股转公司发起暂停挂牌手续。全国股转公司发现申请公司存在暂停挂牌手续适用情形或发生其他影响股票挂牌的事项时,将通过BPM系统发起暂停挂牌手续的程序,并及时通知主办券商项目人员。

3.恢复挂牌手续

申请公司暂停挂牌手续的事项消除后,主办券商应当协助申请公司申请恢复挂牌手续,或由全国股转公司发起恢复挂牌手续:

(1)申请公司或主办券商申请恢复挂牌手续。经申请公司或主办券商申请暂停的项目,暂停事项已经消除的,主办券商应当协助申请公司通过BPM系统提交加盖公章的恢复挂牌手续的申请,申请文件应当写明暂停挂牌手续事项消除的具体情况、对公司股票挂牌的影响,全国股转公司根据其申请履行恢复挂牌手续流程。

(2)全国股转公司发起恢复挂牌手续。经全国股转公司发起暂停的项目,暂停事项已经消除的,由全国股转公司通过BPM 系统履行恢复挂牌手续程序,并通知主办券商项目人员。

已恢复挂牌手续的项目按照本指南规定的业务流程继续完成后续挂牌程序。

如暂停挂牌手续事项属实,公司不符合挂牌条件的,或申请公司撤回申请材料的,申请公司和主办券商应当按照“三、其他事项(二)终止挂牌手续”的规定办理。

(二)终止挂牌手续

在取得同意函但尚未完成股票挂牌的情况下,(1)申请公司可以申请终止挂牌手续;(2)出现不符合挂牌条件或同意函超过有效期等情形时,全国股转公司可以发起终止挂牌手续的程序。

申请公司申请终止挂牌手续的,主办券商应当协助申请公司在BPM系统“挂牌审核管理”模块中“挂牌项目”栏目找到需要终止挂牌手续的项目,点击“终止申请”并上传加盖公章的申请文件,申请中应写明申请终止的原因、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股东是否对终止挂牌手续存在纠纷等事项。经全国股转公司确认通过后,主办券商在“挂牌审核管理”模块“终止审查”栏目中获取作废同意函的通知。

项目终止挂牌手续的,若已在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完成股票初始登记,主办券商应当协助申请公司向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退出登记。

附件:1.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申请书

2.股票挂牌重大事项确认函

3.关于股票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4.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公告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申请书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股票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特向贵公司申请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挂牌公开转让的证券简称拟定为______。

请予核定。

申请公司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传真: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年月日说明:证券简称原则上应当从公司名称中选取不超过八个字符(单字节字符),且应避免与

挂牌公司和上市公司重复。

股票挂牌重大事项确认函

由我司推荐的______公司股票挂牌申请已经全国股转公司审查同意,取得了同意函,且该公司已按规定完成了挂牌前首次信息披露和股票初始登记工作,现申请股票挂牌。

截至该确认函提交之日,我司确认:

1.该公司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的股票挂牌条件;

2.该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失联的情形;

3.该公司未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已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摘牌并在全国股转公司官网上发布了有关摘牌公告/不存在正向区域性股权市场申请挂牌的情形;

4.该公司不存在信访举报事项/信访举报事项已处理完毕,不影响公司挂牌;

5.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报告而未报告的涉及挂牌条件的事项。

综上,我司现确认该公司满足办理挂牌手续的条件。

项目负责人签名

主办券商公章

年月日(提交日期)

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股票挂牌公开转让申请已经全国股转公司审查同意。本公司股票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证券简称:______,证券代码:______。

交易方式:______。(如为做市交易,应披露做市商信息)做市商1:(全称),推荐本公司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推荐本公司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证券公司的母(子)公司。

做市商2:(全称)。

所属层级:。

(如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股票的,应披露发行相关信息)本公司挂牌同时发行总数为股,其中限售条件股,无限售条件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将于年月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公开转让说明书已于年月日、发行情况报告书已于年月日在.cn或上进行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年月日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公告

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成功发行万股,募集资金万元。

年月日,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此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年月日

股票交易系统立项说明书

4 6 6 4.1 系统功能(System Functio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5.开发计划(Develop Planning)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5.1、开发进度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5.2、评审计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1.引言(Introduction) 1.1目的(P URPOSE) 股票交易系统的开发是为了解决许多股民在股票交易中操作难,对股票认识不清,股票交易安全性低等一系列问题,使我国在股票买卖领域能够大众化,标准化,便利化。因此,该股票交易系统开发需具有方便、快捷、安全、真实等特点,在实现股票在线交易的同时,需要保证每个股民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安全性,并能及时方便快捷的为股民提供各个股票的相关信息。 1.2范围(S COPE) 金融领域中的股票行业,主要对象是网上交易的股票。 1.3背景(B ACKGROUND) 越来越多的股民认识到股票实时信息的重要性,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上股票交易系统应运而生。正是因为计算机和互联网对股票操作方便快捷,能够解决很多股票交易操作的困难,所以我们计算机软件学院就着力于开发一个方便快捷的系统。 1.4术语定义(T ERMS G LOSSARY) [1] 股票代码:股票代码是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给上市股票分配的数字代码。这类代码涵盖所有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证券。熟悉这类代码有助于增加我们对交易品种的理解。 A股代码:沪市的为600×××或60××××,深市的为000×××,中小版为00××××;两市的后3位数字均是表示上市的先后顺序; B股代码:沪市的为900×××,深市的为200×××;两市的后3位数字也是表示上市的先后顺序。创业板的申购代码、上市代码都是30××××,增发为37××××,配股38××××。 [2] K图:K线图又称阴阳烛,是一种表示股票价格的方法。我们以日K线为例,具体绘制如下:首先我们找到该日或某一周期的最高和最低价,垂直地连成一条直线;然后再找出当日或某一周期的开市和收市价,把这二个价位连接成一条狭长的长方柱体。假如当日或某一周期的收盘价较开盘价为高(即低开高收),我们便以红色来表示,或是在柱体上留白,这种柱体就称之为“阳线”。如果当日或某一周期的收盘价较开盘价为低(即高开低收),我们则以蓝色表示,又或是在柱体上涂黑色,这柱体就是“阴线”了。月K线和年K线顾名思义就是对每个月和每年进行K线表述。 [3] 指令撮合:交易系统根据时间优先或价格优先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指令予以成交。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介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介绍 目录 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现状分析 (3) 1、新三板企业挂牌家数 (3) 2、挂牌企业区域分布 (4) 3、挂牌企业行业分布 (5) 4、历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情况 (5) 5、转让方式情况 (6) 6、最近1年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概况统计 (6) 7、最近1年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成交统计 (6) 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历史 (7) 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本情况介绍 (8)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基本情况 (8)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特点 (9) 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主板市场的差异 (9) 4、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与主板、创业板上市财务指标的对比 (9) 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功能介绍 (10) 1、融资功能 (10) 2、价值发行 (12) 3、规范治理 (12) 4、促进股份流通 (12) 5、提升形象 (12) 6、并购扩张 (13) 7、股权激励 (13) 五、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 (14) 六、企业申请挂牌的流程与实践——6-8个月或更长 (16) 七、特殊挂牌公司介绍 (16)

1、上市公司直接持股及控股的挂牌公司介绍(不完全统计) (16) 2、上市公司间接控股及参股的挂牌公司(不完全统计) (17) 3、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 (18) 4、证券公司、银行、小贷公司等金融公司新三板挂牌 (18) 5、因被收购终止挂牌企业 (18) 6、已转板企业情况 (19) 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前景分析 (19) 1、政策方面分析 (19) 2、机构投资者活跃度增加 (22) 3、新三板转板机制的日益临近 (22) 4、竞价机制的推出 (2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做市商做市业务的监督管理,规范做市商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转让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做市商是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成交义务的证券公司或其他机构。 第三条做市商及其做市业务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接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自律管理。 第四条证券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做市业务前,应当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备案。其他机构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做市业务的具体规定,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行制定。 第五条证券公司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做市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证券自营业务资格; (二)设立做市业务专门部门,配备开展做市业务必要人员; (三)建立做市业务管理制度; (四)具备做市业务专用技术系统; (五)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证券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做市业务申请备案,应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证券公司基本情况申报表; (三)《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做市业务实施方案,包括做市业务部门设置、人员配备与分工情况、做市业务管理制度、做市业务专用技术系统准备情况说明、做市业务实施方案的合规审查意见等; (五)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净资本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证券公司申请文件齐备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予以受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自受理之日起十个转让日内向证券公司出具是否同意从事做市业务的备案函,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根据审慎原则,可对做市商做市业务专用技术系统、业务实施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第九条做市商做市业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二)具备证券投资、投资顾问、投资银行、研究或类似从业经验; (三)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做市业务规则; (四)具备良好的诚信纪录和职业操守,最近二十四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处分; (五)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做市业务人员应当签署《做市业务人员自律承诺书》,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方法

附件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STAQ、NET系统公司(以下简称“两网公司”)、退市公司(包括本暂行办法发布后新挂牌的退市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及相关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可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 本暂行办法发布后依法完成退市手续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推荐公司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公司股东办理股票确权登记后,其股票可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转让。 第三条公司股东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履行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后方可进行转让。 推荐公司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负责到中国结算办理有关退出证券交易所市场股份登记及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登记结算事宜。 主办券商相互委托股份确权的相关事项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行规定。

第四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为公司股票转让提供登记、存管、结算等服务。 第五条公司及推荐公司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应当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sodocs.net/doc/ab17173218.html,或https://www.sodocs.net/doc/ab17173218.html,)上发布股份确权公告,股份确权公告中应说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况,通知投资者办理股份确权登记手续、时间安排以及股票开始转让的时间。 第六条持有公司流通股的股东可到任一主办券商办理股份重新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持有公司非流通股或限售股的股东须到推荐公司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办理重新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 公司股东办理重新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应向相关主办券商提交下列材料: (一)个人投资者 1、本人身份证; 2、原挂牌交易场所的股票账户卡(如有); 3、证券账户卡; 4、《非上市公司股票转让股票登记托管申请表》。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二)机构投资者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细则

附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行为,维护证券市场运行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的转让,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股票转让及相关活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禁止证券欺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主办券商、投资者等市场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关业务规则,遵循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为股票转让活动提供服务,并依法

对相关股票转让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六条股票转让采用无纸化的公开转让形式,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形式。 第二章转让市场 第一节转让设施与转让参与人 第七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为股票转让提供相关设施,包括交易主机、交易单元、报盘系统及相关通信系统等。 第八条主办券商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票转让,应当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取得转让权限,成为转让参与人。 第九条转让参与人应当通过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开设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转让。 第十条交易单元是转让参与人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设立的、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证券转让,并接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服务及监管的基本业务单位。 第十一条主办券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证券经纪、证券自营和做市业务,应当分别开立交易单元。

《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

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 国发〔2013〕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进一步拓展民间投资渠道,充分发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精神和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的有关要求,现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发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功能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申请挂牌的公司应当业务明确、产权清晰、依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健全,可以尚未盈利,但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建立不同层次市场间的有机联系 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在符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

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要求的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进行股权非公开转让的公司,符合挂牌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 三、简化行政许可程序 挂牌公司依法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监会豁免核准。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且发行后证券持有人累计不超过200人的,证监会豁免核准。依法需要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证监会应当建立简便、快捷、高效的行政许可方式,简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无需再提交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四、建立和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建立与投资者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中小微企业具有业绩波动大、风险较高的特点,应当严格自然人投资者的准入条件。积极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队伍,鼓励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逐步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建成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证券交易场所。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应当比照证券法关于市场主体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严格执法,对虚假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实施行政处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制定并完善业务规则体系,建立市场监控系统,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设施,保障技术系统和信息

C++_小型股票交易系统的设计及代码

C++课程设计-股票交易系统 设计程序名称:股票交易系统 难易级别:A级 选择这个程序,我主要考虑到以下方面的原因: 1. 本程序难度较大,在编写程序的过程当中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VC++当中的相关知 识点,可以更好地通过实践了解编程的内涵。 2. 3. 该课题所涉及到的内容和实际生活联系比较紧密,所以编写此程序意义较大。 该课题是管理系统方面的小型程序,这类程序可以不断地扩充新的内容新的功能,可塑性高,实用性好,有很好的实际意义。 程序设计要求: 本程序要求改变数据结构,每个用户的数据库中要增加现金数成员。 要求增加股票交易系统的接口设计:a. Add New Stock( )增加新的股票;b. Delete Old Stock( )删除旧的股票;c. Hang Up Stock( )挂起股票,停止交易;d. Modify Stock (Stock [])修 改股票的名称代码。要求的以上的修改都要输入密码,在输入正确的密码之后才能够进入数据库进行修改。 将股票数据的处理由数组变成链表,可以处理多只股票的交易,链表一交易代码的序号进行排序。 程序功能介绍: 股票交易系统是一个小型的管理程序,在这个系统里,可以管理至多5只股票的交易。首先用户要注册,注册完后方可登陆。在登陆的界面中,管理员登陆后可以删减股票,挂起股票,解挂股票等等,通过这些功能来管理股票。同时,用户还可以查看股票情况,帮助自己进行股票的有效交易。股票的市场情况可根据用户的使用情况而随之变化。 程序完成过程: 1、粗读程序 第一遍看程序时,发现程序太长了,只是对整个程序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程序的主要功能是实现用户对股票操作系统的自主可视操作,本完成用户和股票数据的存储,实现反复操作。程序主要通过类来完成功能,涉及到数组及输入输出流的使用。在主函数中调用类中方法,实现页面中的转换,对数据进行处理。一开始有一点畏难情绪。 2、细读程序 以下对程序中类及其函数进行分析 Stock类:存放股票数据,类中方法对股票进行各项操作。 Void Hang Up Stock( ) ;//挂起股票 void Un Hang Stock();//解挂股票 void Modify Stock(Stock []);//修改股票 void Delete Stock();//删除股票 void Interface();//选择面板 void Stock Exchange Market();//显示信息 void Switch choice();//选择服务 void Input For New Stock();//加入新股票 void Market Analysis();//市场分析 void Save(Stock[]);//保存修改 Customer类:存放用户信息,类中方法对用户进行各项操作。 Customer();//对用户初始化 void Log in(char *, char *,Customer) const;//登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元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股转系统公告[2014]28号 【发布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14.04.25 【实施日期】2014.04.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 元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股转系统公告[2014]28号) 为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元的管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元管理办法(试行)》,并已获中国证监会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4月25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元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交易单元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元的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未作规定的,适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其他规定。 第三条主办券商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转让参与人)通过交易单元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证券转让活动的,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行使相关转让权利,获取相关转让服务,并接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管理。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通过设立交易单元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证券转让活动的,相关规定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行制定。 第四条转让参与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有关交

一套完整有效的交易系统,

一套完整有效的交易系统, 一套完整有效的交易系统,至少是应该包括: 一,交易计划 二,资金管理 三,交易纪律 四,系统可行性验证 ...... 一:交易计划 所谓交易计划,就是买入股票、卖出股票的计划。完整的交易计划,我认为必须包括以下二个部 分: 1,股票买入信号发生时买入:买入股票的原则; 具体操作中又细分为部分买入和全仓买入。 2,股票卖出信号发生时卖出:卖出股票的原则; (卖出信号又分:赢利卖出和止损卖出。) 具体操作中又细分为部分卖出和全仓卖出。 不管是买入和卖出,总的原则不可以变,那就是: 价值选股,中线投资 顺势而为,严格止损! 个人从不使用高深的指标线,6日(周)、11日(周)、20日(周)、30日(周)、60日(50周)、250日等等规则的均线系统才对我更有用,能方便我了解到大部分人的想法,并决定对策。 股票买入信号、卖出信号 买入一只股票之前,就是先要分析判断目前大盘处于什么阶段,是熊市还是牛市,具体分又分为牛市初期,牛市调整期,牛市末期,熊市初期,熊市调整期,熊市末期等等。买进就看这个时候是否是最好的买点机会,原则:买点机会必须是自己看的懂有把握的机会。 判断买点机会就是判定大势,而买入什么就是要学会精选个股。 二,资金管理

1,将资金分为三个部分(30%+40%+30%=100%) A中线仓30% 中线投资计划,波段操作,严格按交易系统操作(基础仓) B机动仓40% 配合加仓或减仓来操作(防御仓或攻击仓) C投机仓30% 短线投机计划,严格按计划操作(投机仓) 中线仓部分不到信号不发生时绝对不可以动。 2,连续赢利5笔以后,要逐步减少交易的次数和仓位,以休息作为奖励。连续亏损3笔以后要扩大 交易的仓位。(待检验) 3,设立止损的单笔最大亏损11%。连续亏损超过总资金的20%以上,则需要休息。检讨交易系统 是否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三,交易纪律 专注于你的交易系统而不是交易。信号发生时才操作,严格自律。是否按交易系统操作是评判你对错的唯一标准,除非你出现连续10笔以上的亏损,那么就要检测你的交易系统是否存在问题。 四,交易系统的可行性验证 获利能力的培养成功与否看三个状态: 1、半年以上持续获利的记录(赢利性) 2、坚持运用操盘系统记录(执行力) 3、正确的分析、合理买卖的记录(合理性) 附件一:60日均线操作系统 说明:以60日均线为牛熊分界线制定的操作系统 买入原则: 第一原则:分批加仓原则 一般在首仓建立30%左右仓位,有赢利后分批加仓,结合大盘走势可以分2-3次加仓,单只股票 的最重仓位不超过80%。 止损:首仓的止损10%左右,(相对于全仓3%),首仓亏损坚决不加仓。 第二仓止损5%左右,(相当与全仓2%) 以后仓止损控制在赢利范围以内。

股票交易系统代码汇编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class Stocklist; //股票链表类的声明 struct Custtable; //用户资料结构体声明 class Custlist; //股票数据类声明 Stocklist *head; //临时指向股票链表类的全局指针,作用是当程序运行时,把二进制中的数据写到那个临时的链表中,然后在那个临时的链表中进行各种操作,直到退出程序后再把临时的链表中的数据写入到二进制文件中,相当于保存并更新了文件中的数据。 Custtable *table; //临时指向用户资料结构体的指针,作用类似于上面的“临时指向股票链表类的全局指针”。

inline istream& Flush(istream& stream) //在书本中看到的用于清空输入缓冲区的函数。能够解决过多输入(如用cin.getline()接收数据时,过多的输入能够用该函数来清除掉,以免阻碍后面的输入),输入数据不符等问题。 { stream.clear(); int chars_to_skip=stream.rdbuf()->in_avail(); return stream.ignore(chars_to_skip); } struct Custtable //定义股票资料结构体 { char Name[20]; //用户姓名 int Money; }; class CStock //股票数据类 { private: char stock_name[20]; //股票名称 char stock_code[6]; //股票代码 int stock_volume; //股票总股数 int volume_available,nHangup; //可交易的股数

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的功能

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的功能 (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促进企业发展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完善的资本市场服务,并推动企业实现自身的“基因改造”。 1.直接融资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小额、便捷、灵活、多元”的融资制度安排符合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特征。挂牌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在挂牌同时发行股票,或挂牌后通过发行股票、债券、优先股等多元产品进行融资。 2.股票公开转让 企业挂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前,股权缺乏公开流动的场所和途径,而挂牌后,股票交易方式除了协议转让外,还可选择能有效盘活市场流动性的做市转让和竞价方式,公司股份可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自由流通。股份适度流动不仅方便投资人的进入和退出,还可以带来流动性溢价。 3.价值发现 普通公司的估值方式较为单一,通常以净资产为基础估算,不能体现出企业发展潜力。资本市场看重的是企业未来的成长性而非过往表现。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二级市场会充分挖掘出公司潜在价值,企业估值基准也会从挂牌前的净资产变为成长预期。实践中,很多企业一经挂牌就受到众多战略投资人的青睐,公司估值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4.并购重组 资本市场平台的并购重组是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重要战略途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通常处于细分行业领先地位,增长潜力大,发展过程中主动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以及被上市公司等收购的情况时有发生。证监会已出台《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减少了事前行政审批事项,突出企业自治,降低并购重组成本。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可借助市场平台进行产业整合,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乘法效应。 5.股权激励 创新创业型中小微企业在发展中普遍面临人才、资金两大瓶颈,而股权激励是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支持挂牌公司以限定性股票、期权等

股票交易系统数据库设计文档

案卷号 日期2015年12月 股票交易系统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作者:曾鑫 完成日期: 签收人: 签收日期: 修改情况记录: 版本号修改批准人修改人安装日期签收人

目录 1 引言 (1) 1.1 编写目的 (1) 1.2 背景 (1) 1.3 定义 (2) 1.4 参考资料 (3) 2 外部设计 (3) 2.1 标识符和状态 (3) 2.2 使用它的程序 (4) 2.3 约定 (4) 2.4 专门指导 (5) 2.5 支持软件 (5) 3 结构设计 (6) 3.1 概念结构设计 (6) 3.2 逻辑结构设计 (7) 3.3 物理结构设计 (7) 4 运用设计 (10) 4.1 数据字典设计 (10) 4.2 安全保密设计 (10)

1 引言 1.1 编写目的 1.本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是对股票交易数据库设计的定义,包括本系统数据逻辑结构设计、数据字典以及运行环境、安全保密设计等。 本数据库设计说明书适合以下读者: (1).用户 (2).系统设计人员 (3).系统开发人员 (4).系统测试人员 (5).系统维护人员 2.本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是以下开发活动的依据之一: 系统详细设计 用户验收 3.本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是根据系统需求分析所编写的。 4.本系统说明书为系统开发提供了一定的基础。 1.2 背景 开发的数据库的名称:oracle数据库11g版本 使用此数据库的软件系统的名称:Meclipse2014版本 该系统同其他系统或机构的基本相互往来关系:该系统基于360浏览器,版本为7.0及以上,支持Windows系列平台 项目任务提出者:安博教育集团 项目开发者:长江师范学院2013级软件服务外包1班曾鑫 用户范围:广大股民 安装软件和数据库单位:用户(安装软件)、服务器(安装数据库) 伴随着股民对买卖股票需求的增长,计算机、网络技术已渗透到每一个股民中。传统的在证券大厅进行股票交易方式已逐渐不能满足股民对方便进行股票交易的需求。在各大中小证券交易所中,用计算机管理、发布股价的信息已经越来越普遍了。用计算机不但可以提高股票交易效率,而且还节省了许多人力物力,增强了用户信息的安全性。提高了企业的管理金融资金能力,为此,用计算机来进行股票交易的运行,是非常必要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NEEQ)概述-推荐下载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NEEQ )概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NEEQ ),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为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 全国证券交易场所。2012年9月20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立的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NEEQ 的运营管理机构。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3年1月16日正式挂牌。 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NEEQ )的前身及由来 1、1992年7月的成立的法人股流通市场STAQ (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 系统)和1993年4月成立的法人股市场NET(全国证券交易系统),简称 “两网”,是我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起源。后为了防范金融危机,规范法 人股流通,“两网”于1999年9月,正式停运。 2、为解决“两网”系统挂牌公司流通股转让问题,于2001年成立了\" 股权代办转让系统\",该系统最早用于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 称为\"旧三板\"。 3、2006年1月,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 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新三板”市场特指中关村科技园 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 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 、NET 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新三板系NEEQ 的前身。 4、2013年1月,新三板公司的市场运作平台由原来的北京中关村证券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投行先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常见问题解答(第一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常见问题解答 (第一期) 第一部分挂牌申请相关问题 一、企业申请挂牌的条件有哪些?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2.1条规定: “股份公司申请挂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相关内容详见《业务规则》第二章关于股票挂牌的相关规定。 二、国有企业或者外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挂牌?1《业务规则》第 2.1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因此,符合条件的境内股份公司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均可申请挂牌,对国有或外资持股比例、股东背景也无特殊要求。

如申请挂牌的股份公司存在国有股东或外资股东,申请挂牌材料除常规材料以外,还需增加“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及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资股确认文件”。 三、高新园区的企业申请挂牌是否有行业限制?《业务规则》第 2.1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角度,我们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新兴业态的企业申请挂牌,同时也接收传统行业企业的挂牌申请。 四、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挂牌公司是否可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如可以需要履行什么程序? 符合条件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挂牌公司均可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适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挂牌程序。但在申请挂牌前须停止其在区域股权市场的转让、发行等行为,已进行的发行、转让行为应合法合规,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应完成在区域股权市场的摘2牌手续。 五、申请挂牌企业是否需要政府出具确认函? 考虑到中国证监会已与相关省级政府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明确了地方政府在挂牌公司后续监管和风险处置中的责任。因此,《业务规则》取消了中关村试点期间关于“申请挂牌公司应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出具的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的规定。 六、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企业如何申请挂牌?《业务规则》第 1.10条规定: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理办法》实施前股东人数为二百人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规范并经中国证监会确认后,符合本业务规则条件的,可以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因此,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公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通信服务协议 甲方: 地址: 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乙方: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海大道1002号 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利用乙方开发建设的通信系统,实现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及登记结算系统对接,开展股转系统的交易、登记结算等相关业务签订本协议,具体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服务内容 1.1 甲方通过乙方通信系统接入股转系统及登记结算系统,开展股权转让交易、行情、投资者账户管理、股权登记托管、清算交收等业务。乙方开发并提供给甲方的通信网关软件(以下简称网关),分为交易网关、行情网关、成交汇总网关和结算网关四类,并按照不同的网关类型提供不同的业务数据传输服务。 1.2 乙方通信系统仅提供通道传输服务,不对传输内容进行修改及保存,不对传输内容负责。 1.3 乙方通信系统采取加密传输。每个交易及行情网关配置一主一备2个硬件加密证书;每个结算网关配置一主一备2个网关硬件加密证书和2个业务操作终端硬件加密证书;每套成交汇总网关配置1个硬件加密证书。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除申请主用线路接入乙方主用通信中心外,还应选择一种或多种乙方接受的接入方式申请备份线路,接入乙方备份通信中心,并负责相关线路的维护和费

用支付。 2.2甲方复用接入乙方的通信线路时,应充分考虑对甲方其他业务通信带宽的挤占,自行完成带宽分配和扩展。 2.3 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业务手续。 2.4 按照乙方的通知,及时升级客户端软件或安装软件补丁。 2.5 乙方在非证券交易时间内对系统进行维护及优化时,甲方应予以配合。 2.6 因甲方端自备的软件、硬件设备、接入线路等故障而导致的通信中断由甲方负责。 2.7 因操作乙方所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当而造成的通信中断及故障由甲方负责。 2.8 甲方须对其使用乙方平台处理、储存、传输的数据、信息的合法性、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应对数据、信息严格保密。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防止数据、信息泄漏或被窃取、篡改。 2.9 甲方不得利用乙方平台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2.10 甲方在经营活动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和客户信息如因业务需要,须利用乙方平台向境外进行传输或在境外存储的,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乙方不对甲方利用乙方平台向境外传输或在境外储存的任何信息的合法性、安全性承担任何责任。 2.11 甲方使用乙方平台应基于监管部门对甲方业务连续性计划的要求,对经乙方平台处理、储存、传输的信息进行容灾备份,确保甲方重要信息系统发生突发事件时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中断、数据毁损、服务中断、自然灾害等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数据备份并能恢复正常运行,并保证备份能力指标达到行业标准规定的能力等级。 2.12 按时足额缴纳协议相关服务费用。 2.13 乙方提供甲方安装的用户端通信软件相关的知识产权为乙方所有,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提供第三方使用。同样,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乙方提供的用户端通信系统与非乙方的通信系统连接,或从事与股转系统的交易、登记结算等业务无关的活动。 2.14 甲方如变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乙方指定的其他

如何建立自己的股票交易系统(一).

如何建立自己的股票交易系统(一完整的交易系统应该包含那些方面? 1 市场----买卖什么 2 头寸规模----买卖多少 3 入市----何时买卖 4 止损----何时退出亏损的头寸 5 离市----何时退出赢利的头寸 6 策略----如何买卖市场----买卖什么第一项决策是买卖什么,或者本质上在何种市场进行交易。如果你只在很少的几个市场中进行交易,你就大大减少了赶上趋势的机会。同时,你不想在交易量太少或者趋势不明郎的市场中进行交易。头寸规模----买卖多少 有关买卖多少的决策绝对是基本的,然而,通常又是被大多数交易员曲解或错误对待的。买卖多少既影响多样化,又影响资金管理。多样化就是努力在诸多投资工具上分散风险,并且通过增加抓住成功交易的机会而增加赢利的机会。正确的多样化要求在多种不同的投资工具上进行类似的(如果不是同样的话)下注。资金管理实际上是关于通过不下注过多以致于在良好的趋势到来之前就用完自己的资金来控制风险的。买卖多少是交易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大多数交易新手在单项交易中冒太大的风险,即使他们拥有其他方面有效的交易风格,这也大大增加了他们破产的机会。入市----何时买卖何时买卖的决策通常称为入市决策。自动运行的系统产生入市信号,这些信号说明了进入市场买卖的明确的价位和市场条件。止损----何时退出亏损的头寸长期来看,不会止住亏损的交易员不会取得成功。关于止亏,最重要的是在你建立头寸之前预先设定退出的点位。离市----何时退出赢利的头寸许多当作完整的交易系统出售的“交易系统”并没有明确说明赢利头寸的离市。但是,何时退出赢利头寸的问题对于系统的收益性是至关重要的。任何不说明赢利头寸的离市的交易系统都不是一个完整的交易系统。策略----如何买卖信号一旦产生,关于执行的机械化方面的策略考虑就变得重要起来。这对于规模较大的帐户尤其是个实际问题,因为其头寸的进退可能会导致显著的反向价格波动或市场影响。在每个人建立股票交易系统的时候,都有必要回答下面的问题:1你有多少资本?很少,少到不会对目标市场的任何股票走势产生影响;2这些资金的情况?这些资金既不是我的生活费,因为我有固定收入,也不会在未来3年内用到;3你每天在交易上能花多少时间?我不能每天都盯盘,但能做到每天晚上有超过10分钟的看盘时间;所以我不能忍受太过短线的操作,只能进行中长线的操作;4你的计算机水平,只是接受能力如何?我计算机水平很好,能够编程;我

最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平稳有序发展,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发行与交易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主办券商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委托其参与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发行和交易的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对产品或服务的投资者准入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投资者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等相关业务,应当熟悉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定,了解挂牌公司股票风险特征,结合自身风险偏好确定投资目标,客观评估自身的心理和生理承受能力、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等业务。 第四条投资者申请参与精选层股票发行和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二)实缴出资总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三)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具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投资者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购,应当符合本条前款规定。 第五条投资者申请参与创新层股票发行和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二)实缴出资总额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三)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150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具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六条投资者申请参与基础层股票发行和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二)实缴出资总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三)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具有本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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