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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完整版)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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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多媒体教室是一种具有多功能教学用途的现代电化教育课室,其中包括多种教学设备(电脑及其外设、投影仪、中控台、扩音器、网络系统等),为了能更有效地利用多媒体教室为学院电化教学和科研提供服务,现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1、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原则上按课程表安排使用,课程表以外的教学活动,非教学

活动,原则上不予安排。确有需要须由教导处审批。

2、使用多媒体教室者应先熟悉多媒体教室设备操作步骤(附讲台上),正确掌握

操作使用技术。凡因违反操作规程(如使用后不关电源、不收回投影幕等)而造成事故者,以教学事故处理。

3、教师自行设计的多媒体课件需在课前到多媒体教室试运行。需要安装的软件应

提前一周联系电教管理员,由管理教师协助安装。从没使用过多媒体教室的教师,须提前两天到电脑室接受培训,否则导致的教学事故,由本人负责。

4、上课前10分钟内,使用者到电脑室认真登记并领取电教器材(多媒体教室的

钥匙、遥控器)。

5、多媒体教室所有设备已按使用功能连接或设置好,不要随意改动。如果因教学

需要要对设备(特别是计算机系统)进行重新连接或设置需在课前两天提出经电教管理员同意,否则,出现问题至影响教学或烧坏设备,以教学事故处理。

6、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设备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后应检查各项设备和物

品,并按操作规程关好电源、关闭门窗(按讲台上的操作规程操作)。

7、学生进入多媒体教室后,应严格遵守多媒体电教室守则,不能乱动室内所有设

备,严禁学生操作多媒体教室的设备,保持室内卫生。任课教师必须负责监管,否则追究任课教师的责任。

8、使用者在使用后应尽快到电脑室交还电教器材(多媒体教室的钥匙或遥控器)

并注销登记,对于在使用中出现的各种故障应在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地向电教管理员反映,以便管理及维修。若使用后不及时归还钥匙等设备,而造成其他老师用不了多媒体设备上课而导致的教学事故,都由该使用者负责。

电脑室

200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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