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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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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每题3分,共18分)

1.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 )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C.18周岁

2.按照部门法的划分原则及其调整的社会关系,以下哪部法律属于民法?( )

C.《合同法》

3.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时或合同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一旦有一方因不履行合同而违约,其罚则效力即予体现。这种担保方式指的是( )。D.定金

4.假设以下各项中的行为人都智力状况正常,那么下列哪一项行为应被认为是犯罪?( ) C.丙今年15周岁,深夜对马路上的行人实施抢劫,劫得财物价值500元

5.经法院审理,甲犯三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7年和5年,依据刑法数罪并罚的规定,对甲决定执行的刑期范围应该是( )。C.10年以上20年以下

6.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可引起( )。C.审判监督程序

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以下哪个选项不属于我国的国家机关?( )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2.以下说法正确的是: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 )行使。A.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3.张某于2004年5月离家到某地出差,从此杳无音讯。张妻多番查找,均无结果。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张妻可以在张某下落不明满( )年后,有权向法院提出宣告张某死亡。D.4年4.王某夜晚路过一僻静小巷,见一歹徒正持刀抢劫一妇女钱财,该妇女见有人路过,急忙向王某呼救。但是,王某非常害怕,不敢上前,反而慌忙走开。结果,该妇女不仅被抢走钱财上万元,而且还身受重伤。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D.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也不构成违法,也无须承担民事责任

5.假设以下各项中的行为人都智力状况正常,那么下列哪一项行为应被认为是犯罪?(

C.丙今年15周岁,深夜对马路上的行人实施抢劫,劫得财物价值500元

6.国家领土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 )。A.领陆

1.D.美国宪法

2.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时或合同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一旦有一方因不履行合同而违约,其罚则效B.定金3.假设以下各项中的行为人都智力状况正常,那么下列哪一项行为应被认为是犯罪( ) C.丙今年17周岁,深夜对马路上的行人实施抢劫,劫得财物价值500元

4.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 )。

C.死刑缓期2年执行

5.以下说法正确的是: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 )。

A.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6.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可引起( )。

A.审判监督程序

1.法是以( )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A.国家意志性B.权利义务

C.国家强制力D.社会关系

2.王某今年l7周岁,为某大学学生,智力超常,生活自理能力很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王某是(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关于法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法人是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

4.甲厂向乙厂发一电报称:“尚有250克玻璃瓶装的菠萝罐头2吨,每吨2500元,需否?”乙厂回电:B.要约

5.以下哪一项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 )。

B.剥夺政治权利

6.所谓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给予某外国的国民待遇( )它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D.不低于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多选或少选均不给分,每题4分,共20分)

1.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非经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 BD )。A.拘留B.逮捕

C.任何案件的法院审理D.刑事审判

2.以下哪些行为构成了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侵犯?( CD )

A.在你的论文中引用了他人的观点,且注明了观点的出处,但未征得作者许可

B.你买了一张正版DVD碟片,未经版权人同意,借给了你的一位朋友在家观赏

C.你在电影院观赏电影时,带进了一架摄像机,将电影录了下来,打算回家放给你的朋友看

D.出版社将一部当代法国小说翻译成中文,在大陆出版发行,但未与法国方面接洽过3.张某实施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A行为,并造成了一定后果,社会影响较坏。但这一行为在我国刑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只有关于B罪的规定与A行为最为接近。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CD )。A.对张某应该定罪,只要是对社会有危害的行为,就应该严厉处罚

B.对张某应该定罪,即定为B罪,因为罪刑法定原则不禁止类推

C.对张某不得定罪,因为这与罪刑法定原则相悖

D.对张某不得定罪,因为他的行为没有触犯刑法

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正确的是( ABC )。

A.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B.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C.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公开审理D.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5.关于国际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BC )。

A.国际法适用于国际社会

B.国际法是由国家之间的协议而形成的规范C.国际法以国家单独或集体的强制力为保障D.国际法由国际社会中一个统一的最高立法机关制定

1.以下哪些人属于我国监护制度中的被监护人?( AC 》

A.刚满10周岁的小学生

B.又聋又哑的成年残疾人,但智力正常

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卡车司机,高位截瘫,长年卧床,但智力正常

2.法人因( ABC )而终止。“

A.解散B.依法宣告破产

C.依法被撤销D.法定代表人死亡

3.张某死亡时遗留下的遗产有近30万元,他尚有儿子、女儿、哥哥、孙子等亲属,张某未留有遗嘱。以下哪些亲属可以继承张某的财产?( AB )

A.儿子B.女儿

C.哥哥D.孙子

4.小王新近在商店购买了一台彩电。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该彩电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爆炸,小王因此遭受财产损失。小王十分气恼,一定要向商店讨个说法。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CD )

A.商店如有过错就应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

B.商店只有在无过错的前提下,才承担责任

C.只要小王要求商店承担责任,商店无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责任

D.商店承担责任与否,不以自己有无过错为要件

5.关于国际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BC )。

A.国际法适用于国际社会

B.国际法是由国家之间的协议而形成的规范

C.国际法以国家单独或集体的强制力为保障的

D.国际法由国际社会中一个统一的最高立法机关制定

1.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非经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 BD )。

A.拘留B.逮捕

C.任何案件的法院审理D.刑事审判

2.张某实施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A行为,并造成了一定后果,社会影响较坏。但这一行为在我国刑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只有关于B罪的规定与A行为最为接近。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AB ) A.对张某不得定罪,因为这与罪刑法定原则相悖

B.对张某不得定罪,因为他的行为没有触犯刑法

C.对张某应该定罪,即定为B罪,因为罪刑法定原则不禁止类推

D.对张某应该定罪,只要是对社会有危害的行为,就应该严厉处罚

3.对于被判处(AB )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A.死刑B.无期徒刑

C.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D.管制

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正确的是(ABD )。

A.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B.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C.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D.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5.关于国际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BCD )。

A.国际法由国际社会中一个统一的最高立法机关制定

B.国际法是由国家之间的协议而形成的规范

C.国际法以国家单独或集体的强制力为保障D.国际法适用于国际社会

1.下列哪些机关无权对自然人做出宣告失踪的裁决( ABD )。

,A.公安局,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D.组织人事部门

2.下列权利中,只能由自然人享有,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享有的是( AB )。

A.生命健康权

B.肖像权

C.著作权

D.名誉权

3.公开审判是保障审判民主性和公正性的重要措施。但是,审判公开是有一定限制的,

根据法律规定,以不公开的方式审理的案件有( ABCD )。

A.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B.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C.涉及未成年人犯罪

D.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4.关于两审终审制,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ACD )。

A.两审终审制,是我国诉讼的基本制度

B.任何案件必须经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才能终结

C.一个案件经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即告终结

D.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其判决即使经过二审也还未生效,还必须经死刑复核程序

5·国际法的渊源,是指国际法规范形成的方式和表现的形式。以下哪两项是国际法的主要表

现形式,也即国际法最主要的渊源。( AB 1

A·国际条约B.国际习惯

c·一般法律原则D.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材料

6·甲.国公民A合法居住在乙国;根据国民待遇原则的通常做法,A在乙国境内肯定可以享有以下哪些权利( ACD )。

A.签订民事合同的权利

B.参加选举的权利

C·向乙国法院起诉的权利

D.参与继承的权利

三、辨析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每题7分。每题判断正确得3分,正确的标注√,错误的标注×;理由阐述正确得4分。本大题共28分)

1.甲有一批货要卖出,他找到乙,向乙言明这批货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和交货方式等事项,并给乙3天时间考虑。乙在2天后回复甲,表示其他都可以接受,但价格须下浮10%。据此,甲的行为是要约,乙的行为是承诺。

判断:(×)理由:甲的行为是要约,但乙的行为不是承诺。因为乙对价格提出了变更要求,价格是要约的实质性内容,由于对要约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了变更,所以,乙的回复是一个新的要约

2.张某放火后乘着现场的混乱混入人群中,甲悄悄地紧随其后,张某毫无察觉。当张某与群众在一旁观望火势时,甲已接近到张某的身边,突然用手中的水果刀猛刺张某的腿部,以防他逃跑。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判断:(×)理由:(1)不属正当防卫,因为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2)正当防卫必须发生于犯罪行为正在进行的过程中。甲的行为是故意伤害。

3.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中,一审判决被告甲败诉,要求甲赔偿乙人民币2万元。甲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甲对乙的赔偿金额。

判断:( ×)理由:“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不适用于民事案件。在该民事案件中,二审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

4.国际法的效力源于超越国家的“世界政府”对规则的制定。判断:(×)

理由:国际法规范是经由国家之间的协议形成的,国家的同意和国际社会的公认是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国际上并不存在超越国家的“世界政府”。

1.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除了乡人民代表大会外,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均采用间接选举的方式。

判断:(×)

理由:张某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财产给予李某的行为,应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李某并非因接受继承而取得该财产的权利,因为遗赠始于遗赠人死亡之时,而当时的张某并未死亡,且意识清醒。所以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行政主体所拥有的行政权应属于权力性质,而不是权利。

判断:( √)

理由:他享有这本书的所有权,但不享有这本书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以智力成果为客体的民事权利,书仅是承载智力成果的载体。知识产权不因为书的买卖而发生转移。

3.公开审判是保障审判民主性和公正性的重要措施,所以凡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须一律公开审理,不得有例外,允许公民到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

判断:(×)

理由: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4.国籍,是自然人作为某一特定国家的成员而隶属于该国的一种法律资格或身份。国籍的取得和丧失主要由国内法规定。

判断:(√)

理由:“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不适用于民事案件。在该民事案件中,二审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

1.张某身患绝症,又早年丧偶。一日,张某趁自己还能走动,亲自将珍藏多年的几件名贵艺术品送到好友李某家中,并要李某一定收下以作留念。李某收下了这些价值连城的宝物。张某去世后,其子女向李某索要这些财物。张某和李某之间的行为应适用继承法关于财产继承的法律规定。

判断:(×)理由:张某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财产给予李某的行为,应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与

合同的规定。李某并非因接受继承而取得该财产的权利,因为遗赠始于遗赠人死亡之时,而当时的张某并未死亡,且意识清醒。所以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某人从书店买了一本书。这本书既然已归他所有,他当然也享有了这本书的知识产权。判断:( ×)

理由:他享有这本书的所有权,但不享有这本书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以智力成果为客体的民事权利,书仅是承载智力成果的载体。知识产权不因为书的买卖而发生转移。

3.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一律不得适用死刑。

判断:( ×)理由: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时不满l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4 1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中,一审判决被告甲败诉,要求甲赔偿乙人民币2万元。甲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甲对乙的赔偿金额。

判断:( ×)理由:“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不适用于民事案件。在该民事案件中,二审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

四、分析题(每题17分,共34分)

1.甲从百货商店购得一台液晶彩电,拿回家中正常使用。不料,一日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彩电突然爆炸,所幸未伤及家人,但家具有一定程度损坏。甲非常气恼,立即到百货商店提出赔偿请求,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是,百货商店认为自己对产品瑕疵没有过错,甲应向彩电生产厂家提出赔偿请求。无奈,甲诉至法院。据检验,该彩电出厂时质量就有问题,而百货商店对此的确不知情。

问:(1)法院对甲诉百货商店一案应予受理吗?为什么?(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1)法院对此案应予受理。(2分)

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既可要求生产者承担责任,也可要求销售者承担责任,还可以请求其承担连带责任。(4分)

所以,甲诉销售者——百货商店是有法律根据的,法院应予受理。(2分)

(2)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产品的制造者还是销售者,当发生产品因缺陷而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都应依据受害人的请求,先向受害人承担责任。(4分)属于产品生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先予赔偿的,产品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反之亦然。如果产品的缺陷是由其他中介行为如运输、仓储所引起的,那么,销售者或生产者在向受害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运输者、仓储者追偿。(3分)

本案中,如果是因生产厂家的原因而导致产品缺陷的,百货商店在承担了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家追偿。(2分)

2.赵某今年已75周岁,丧偶,有一独子,未立遗嘱。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的大地震令老人内心无比痛楚,虽年事已高,但老人有一个坚定的决心:一定要为灾区孩子出一份力。他决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套价值200万元住宅出售,房款将用于灾区学校的重建。但是,老人的这

一决定遭到他儿子小赵的反对。小赵认为,自己是父亲唯一的儿子、唯一的亲人,老人年事已高,其财产都即将由他继承,房产价值200万,数额巨大,如此重大的决定必须要征得自己的同意,因为其将严重影响到自己的遗产继承权益。所以,小赵不同意父亲的这一决定。请问:

(1)作为赵某唯一的亲人,小赵是否有权继承赵某的财产?为什么?

(2)赵某的决定是否必须要征得小赵的同意?为什么?

答:(1)小赵有权继承赵某的财产(2分)。因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赵某未立遗嘱的前提下,小赵是赵某的法定继承人,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3分)

(2)赵某的决定不需要征得小赵的同意。(2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赵某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有权决定将财产捐赠给灾区的孩子,不需要征得子女的同意。(4分)赵某虽是继承人,但继承开始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被继承人健在时,继承不发生,继承权也不能行使。(4分)所以,赵某完全可以独立处分自己的财产。(2分)

四、分析题(每题17分,共34分)

1.甲乙二人因合同问题引发纠纷。为妥善解决纷争,双方各聘请了一位律师,并进行了艰难的协商、谈判,但终因分歧太大,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甲遂诉至法院,该案将于一周后开庭审理。甲聘请的是本市某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双方已于一个月前签订了合同,甲还当场支付了律师代理费5000元。

请问,(1)甲与张律师(或某律师事务所)之间是代理关系吗?为什么?

(2)如果是,它是属于委托代理,法定代理,还是指定代理?为什么?

答1.甲与张律师(或某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是代理关系(2分)。因为,根据民法关于代理的界定,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3分)。在这一代理关系中,甲是被代理人,张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是代理人,张律师的在该代理关系中所实施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全部由甲承担(3分)。

2.它属于委托代理(2分)。因为张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是根据甲的委托授权而进行代理活动的(2分)。张律师将以甲的名义进行谈判、协商、诉讼等活动,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诉讼活动中维护甲的合法权益,而协商谈判的结果或法院的裁决结果则由甲承担(3分)。这属于典型的委托代理,律师的代理权来自甲的单方授权行为,是否聘请律师,聘请哪位律师,都取决于甲的意志(2分)。

2.某日深夜,甲独自下班回家。歹徒乙持三角刮刀欲抢劫甲财物,甲奋力反抗,终于夺下乙的三角刮刀,并将乙推倒在水泥地上,乙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甲气恼万分,不肯罢休,恐其醒来后继续作恶,遂持三角刮刀向乙左胸猛刺十数刀,致其死亡。

问:(1)甲导致乙昏迷的行为属什么性质?为什么?

(2)甲在乙昏迷后又将其刺死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

(3)假设由于甲用力过猛,乙头部着地,当即就死亡,甲又该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1-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2分)。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3分)。因该行为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面对抢劫犯,为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甲有权进行正当防卫。(2分)

2.甲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2分)。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2分)。抢劫犯乙在当时已经昏迷,正当防卫的目的已经达到,为了报复,甲实施了严重危及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主观上对行为的后果持希望的态度,所以,构成故意杀人罪。(2分)

(3)甲不承担刑事责任(2分)。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具有合法性,且针对抢劫犯,可适用无限防卫权,致人死亡的,不负刑事责任。(2分)

1. 2008年1月,甲刚过完17周岁生日,即用其在某企业工作一年的积蓄,在一家百货公司购

买了一条价值15000元的宝石项链。在交易中,双方意愿表达真实,项链也没有质量问题。目前,甲仍在该企业供职,收入稳定。

甲回家后,其父得知女儿的消费行为后非常生气,认为甲尚未成年,自己是她的监护人,孩子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如此大额的交易。因此,他领着女儿来到该百货公司,以女儿尚未成年为由要求百货公司退货。百货公司认为,货已售出,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拒绝退货。双方争执不下。

问:(1)甲与百货公司实施的这一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如果甲是17周岁的在校学生,甲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1)甲与百货公司实施的这一买卖行为是有效的(2分)。因为,甲虽然未满18周岁,但她已是企业职工,能够以自己的收人为其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能够以自己的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分)。所以,她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有资格与百货公司的进行这一买卖行为(2分)。从题目给出的条件看,双方平等自愿,商品符合质量标准,双方主体资格都合格,行为的内容、方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所以,买卖行为有效(2分)。

(2)不能当然有效,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其效力取决于其法定代理人的态度(2分)。因为,17周岁的自然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其年龄和智力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上万元的交易活动显然已超出了其能力可及的范围,与其年龄和智力状态不相适应(3分)。但并非一定无效,若其父母予以追认,则有效;其父母拒绝追认,则行为无效。甲的父亲如拒绝追认,该行为即无效,应当退货还款(2分)。

2.案件经过: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许霆来到广州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在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同年11月7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而潜逃一年的许霆,17.5万元赃款因投资失败而挥霍一空,于2007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后许霆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8年初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发回重审。2008年3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金融机构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2万元,并追缴17万多元违法所得。4月9日,许霆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书。5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当庭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请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回答以下问题:(1)许霆和郭安山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2)许霆递交过两次上诉书,分别针对无期徒刑和5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加上第一审程序,似乎经历了“第三审”甚至“第四审”。请问:这是否与我国两审终审的基本诉讼制度相矛盾?为什么?

(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广州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裁定重新审理许霆案时,为准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可否仍由原合议庭成员参与审理?为什么?

(4)许霆可否就5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继续提起上诉?为什么?

答(1)许霆和郭安山构成共同犯罪。(1分)因为许、郭二人在客观上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2分)

(2)该案与我国两审终审的基本诉讼制度并不矛盾。(1分)许霆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即提起上诉.2008年初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发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必须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理,而不是

第二审程序,所作的“5年有期徒刑”的判决也属一审判决。(4分)因此,许霆才可以继续提起上诉。广州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才是第二审裁决。所以,完全符合两审终审的基本诉讼制度。(3分)

(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该案时必须重新组成合议庭,原审法官不得参与案件审理(2分)。刑事诉讼法的这一规定,目的是维护和保障诉讼程序的客观、公正,维护诉讼当事人权益。(2分)

(4)不得上诉。此为终审裁判,案件审理已告终结,不得再行上诉。(2分)

1.2005年12月底,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星巴克”商标侵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上海星巴克咖啡馆有限公司及南京路分公司停止侵犯“星巴克”商标权、变更企业名称,在指定的报刊上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原告星源公司和上海统一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人民币。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然而,被告没有按期履行判决内容,为此,原告于2007年1月30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至2007年4月底,被告最终停止使用“上海星巴克咖啡馆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改名为“上海芳韵咖啡馆有限公司”,其所有“星巴克’’和“STARBUCKS”的文字、图形标志已由“芳韵,,所取代。2007年4月26日,被告在《新民晚报》上刊登了经由法院审核的致歉声明,双方同时也就赔偿款项的支付事宜达成一致。

请问:(1)商标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财产权、人身权还是知识产权?为什么?

(2)被告可否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二审判决后继续上诉?为什么?

(3)民事诉讼中的执行程序是否是民事诉讼案件的必经程序?为什么?

(4)判决要求被告在《新民晚垠》上刊登致歉声明的意义何在7 .

1·答:(1)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2分)。知识产权兼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属性,因其保护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所以不同于财产和人身权益,其特殊性还在于:客体的无形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4分)

(2)不得继续上诉。我国诉讼的基本制度是“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3分)

(3)民事诉讼中的执行程序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它是指对不履行已经攀生法律效

力的法律文书的当事人,依法采取的强制其履行义务的程序。本案中原告即在被告迟迟不履

行判决内容的情况下,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4分)

(4)意义在于:①在被告侵权行为的影响范围内,以公开致歉的方式,对其对社会公众和消费者的误导道歉;②在被告侵权行为的影响范围内,以公开致歉的方式,消除其对原告商标、声誉的不利影响;③公告社会各界,其与原告不存在法律上的其他联系。(5分)

2.甲因有吸毒恶习,磊济上十分拮据。一日甲独自去外地出差,在火车上其座位与乙相邻。见乙出手阔绰,衣着光鲜,便心起歹念。为达到目的,甲买来白酒盛邀乙与之共饮,并频频向乙劝酒,将乙灌醉。趁乙酒醉不清醒之际,甲偷偷地将乙随身携带的公文包拿走,提前下了火车。乙的公文包内有价值3万余元的财产。

问:(1)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为什么?如果你不认为他的行为已构成犯哥,也请说明理由。

(2)如果当时甲已满16周岁但还未满l8周岁,对甲的定性是否会有所变化?为什么?

2.答:(1)甲的行为构成犯罪,是抢劫罪。(3分)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警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4分)。甲虽然没有使用暴力,但用酒将乙灌醉,使乙不知反抗,而劫走其财物,其与盗窃罪

秘密窃取的方式不同,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特征中关于“其他方法”的规定。(3分)

(2)不发生变化。

实用法律基础通识课

新疆电大开放教育本科通识课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说明 第一部分考核目的及考核方式 一、考核目的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是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的一门通识课,在通识课模块选修此门课程的同学应当参加本课程的考试。本课程考核的目的在于检验学生对法学的基础理论知识理解和明确的程度,同时通过课程考核,增强学生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核方式 本课程的考核采取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形成性考核 (1)形式 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学生应当按照要求完成新疆电大统一安排的形成性考核作业。形成性考核的作业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①平时作业 平时作业主要涉及教材的基本理论知识,学生完成作业是掌握课程理论知识的重要途径。作业由新疆电大在“新疆电大在线”的课程栏目中予以统一布置和安排。平时作业分为四次,按章节内容编写。四次作业按百分制评阅,课程辅导教师应当按作业完成的情况的进行客观批阅并给定成绩。 ②阶段性测试 阶段性测试在一学期中安排一次,试题由新疆电大在“新疆电大在线”的课程栏目中提供。阶段性测试的原则是减少以再现书本知识为主的考试内容,加强对学生的理解知识、应用知识,特别是综合性、创造性地应用知识能力地考核。阶段性测试一般由教师在期中组织学生进行,并对试卷进行批阅并给定成绩。 ③课堂(小组)讨论报告

讨论报告是由课程辅导教师组织学生进行专题讨论后,由学生提交的书面报告。计分的课堂(小组)讨论报告一学期提交一份(课堂讨论或小组讨论形式任选其一),讨论的主题可以采用新疆电大提供的备选题目,也可以由教学点课程辅导教师自定。辅导教师对讨论报告进行批阅并评分。 ④自学 自学是指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在教师指导下通过参加面授辅导、学习教材、上网学习和讨论等多种途径开展的自主学习。教师应当在学期末对学生自学的具体情况,如参加面授辅导的次数,上网学习的时间,进行小组讨论的情况等给学生评分,并将该分计入学生的课程总成绩。 (2)成绩评定 形成性考核的成绩由平时作业成绩、阶段性测试成绩、课堂讨论(小组)报告成绩和学生自学成绩四部分构成。其中,平时作业的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15%,阶段性测试的的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10%,课堂(小组)讨论报告的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10%,自学情况的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5%。形成性考核的成绩未达到50%以上者不得参加课程结业考试。 2、终结性考核 课程终结性考试采取课程论文的形式。学生在学习完全部课程后,应当完成一篇小论文,内容包括所学知识总结,学习收获(或学习感想),个人应用情况等。 分校专业责任教师根据课程论文形式及内容给予评分,并将分数按60%的比例计入学生的课程总成绩。 三、考试时间安排及成绩上报 1、在每学期的第十五个教学周由教学点课程辅导教师对课程论文的相关要求进行讲解,并布置安排学生开始撰写论文; 2、在每学期的第十八个教学周学生应当完成论文并上交。由教学点课程辅导教师批阅论文,评定成绩; 3、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前由教学点将学生成绩登入教务管理系统; 4、学生的课程论文文本由教学点保存以备检查。

《法律基础与实务》形成性考核册及答案剖析

法律基础与实务》形成性考核册 (第一、第二单元 一、名词解释 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法的溯及力:又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它生效之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3、法的渊源:是指法的具体表现形式,即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 4、法律部门:即部门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部门法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 5、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并以此为基础, 建立全部国家机构, 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根本政治制度。 二、单项选择 1、选择"B" 2、选择"A" 3、选择"C" 4、选择"D" 5、选择" A "

6、选择" A " 7、选择"A" 8、选择" D " 三、多项选择题 1、选择"A C D E" 2、选择"A B C" 3、选择"A c" 4、选择"B C" 5、选择"A B D" 6、选择"C D" 四、辨析题(先判断对错,再说明理由 1、法是由社会舆论和个人习惯来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判断:(错 理由: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2、当今社会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方法。 判断:(错 理由;法的调整范围是有限的,比如它对个人的情感、思想、信仰等领域的事务, 是无能进行调整的。 3、判断:(对 理由:一般来讲,法不应溯及既往,法只适用于其生效以后所发生的事

件和行为, 不适用于生效前的行为。 4、张某拖欠他人一万 1 元的债务,债权人起诉至法院。由于张某是全国人民代表,所以在 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张某可不接受民事审判。判断:(错 理由:宪法为了保障代表正确、有效地行使职权, 规定代表的某些权利受到特殊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民事权益引发的诉讼,全国人大代表与一般公民无异,张某应当接受民事审判。 5、《香港基本法》是我国宪法性的法律文件,其效力范围仅限于 特别行政区。判断:(错 理由:《香港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其效力不仅仅限于特别行政区,而适应于全国范围。 五、案例分析(参阅教材55 页倒数第二自然段 法律基础与实务作业 2 (第三、四单元 一、名词解释 1、行政主体:指依法代表国家,并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管理的组织。 2、行政行为:是行政法律行为的简称, 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实施行政管理,

电大经济法律基础小抄完整版单选一

电大经济法律基础小抄完整版单选一

单选 1.(A、《海关法》)是中国关税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据。 2.(A、1994年8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经 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3.(A、1994年8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经 过了《仲裁法》。 4.(B、环璋保护基本法)是国家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 5.(C、浮动税率)不是税率的基本形式。 6.(C、加工玉器的某个人独资企业)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人。 7.(D、定额累进税率)不是累进税率的基本形式。 8.(D、依照环境范围的大小不同)对环境加以分类的方式,在 环境管理中较为常见。 9.《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界定为(A、财产保险和人 身保险)。 10.《反倾销条例》于(A、11月26日)颁布。 A 11.按份共有人对共有财产(D、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B 12.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D、合同关系) 13.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不超过(D、4年) 14.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对该企业进 行整顿的,应在法院受理案件后(C、3个月内提出) 15.不平等竞争是由(A、经营者外部条件的不平等、不公平) 造成的。 C 16.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C、财政关系) 17.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是(C、财政关系) a.财政民主主义)原则是现代社会整个财政的基础,在财政法体 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18.裁决书自(A、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9.采购人的范围不包括(D、某大型国有独资公司) 20.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 21.承租人使用出租人的租汽车是(D、非所有人行使占有权) 22.诚实信用原则是(A、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3.从实体法和程序法划分的意义上来说,税法属于(C、实体性法律规范和程序性法律规范的统一体)。 2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B、从业资格证书)。 25.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它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慝、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能够处(A、5千元以上5万无以下)的罚款。 D 26.对(B、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27.对原产于与中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A、普通税率)征税。 F 28.发行公司债券(B、必须报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审批) 29.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报经国务院( A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30.法的本质是( C 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31.法的渊源指的是(B、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 32.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活动为(B、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 33.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经营者”是指(C、从事商品经营或营

法律知识论文法律基础知识论文

法律知识论文法律基础知识论文 关于中职《法律基础知识》教学的看法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使得中职教育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但是作为中职学校的思想政治教师,我认为,在当今的大好形势下,我们从事思想政治课教学的方式方法要有所改变,尤其是面对独生子女。特别是《法律基础知识》这门课程,它是通过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对学生可以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使其了解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感受法律对维护社会的正常稳定所起的作用,树立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从而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增强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而且《法律基础知识》是一门很“实用”的课程,不能只注重书本知识的传授,单纯地为教学而教学。那么,怎样才能更好地教好这门课,提高课堂的教学效果呢?我认为,最主要的是要做到以下方面。 一、教的过程要有针对性 针对性指教师在宣传法律的同时,还要紧密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社会现实,以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提高其思想觉悟,它是法律基础知识课的生命力所在、魅力所在。实践表明,法律课越能紧密联系实际,就越受学生欢迎,效果越好。《法律基础知识》要做到针对性强,一方面教师要深入学生之中,多与学生交谈,了解其思想动态,使法律课与学生自身实际相结合。由于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一般都是文化基础差,不爱学习,行为规范和自律能力差,喜欢以自我为中心,好奇、敏感、容

易冲动,同时法制观念淡薄,自制力差,缺乏足够的支配能力,因此法律课的授课教师就应该在教学中因势利导,有的放矢,发挥他们的优势,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使法律基础知识除进教材、进课堂之外,还要扎根在学生的脑海,以达到教学目的。教师还可以让学生收集发生在身边的事例,从而师生共同探讨,共同总结,让事实说话,这样就可以把枯燥的理论问题趣味化,抽象的问题具体化,复杂的问题简明化,深刻的问题通俗化,帮助学生理解和记忆。另一方面法律课教学与现实社会实际相结合。由于教材的内容是编写当时社会条件下的法律情况,基本原理虽然没有变,但社会现实是变化的、发展的,因此教师在讲课时就要注意把教材的内容加以延伸,尽量做到与现实社会的发展同步,这样学生才会感到法律与他们的现实很接近,才能较好地提高学习兴趣,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二、教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艺术性 艺术性是让学生在接受教师对其法律知识和观点灌输的同时,欣赏到教师课堂教学的艺术美,在课堂中一直保持较高的学习情绪,取得最佳的学习效果。要达到这一点,教师首先要做到观点正确、教材熟悉、层次清楚、重难点突出、口齿清晰。其次,要精心设计教案,尽可能地运用丰富的教学素材和多样化的现代教学手段,把教学理论转化成教学实践,通过设置场景,吸引学生,集中其注意力,随着课程往前进展,不断有高潮出现,令学生情不自禁地自发讨论问题。例如在讲解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案例教学时,不能单纯地展示案情,而要由案例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学习体会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学习体会

新疆电大开放教育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论文 姓名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 学校_________________ 课程论文题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______ 评语: 成绩评定教师签名: 年月日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学习体会 摘要: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因此,它是一门专业性非常强,涉及面非常广的社会科学。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中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它已经成为与每个人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东西,因此,学法、懂法是每个公民都应具备的态度和技能。每个人的工作和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特别是合同法、婚姻法、保险法、证券法,甚至与之相关的刑法知识,为规避经济活动中的各种法律风险,同时优化自身知识结构,我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主要体会有三点:一是高度重视,持之以恒,形成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二是根据法律专业特点,制定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三是学以致用,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深化学习。 关键词:专业性规范性实用性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因此,它是一门专业性非常强,涉及面非常广的社会科学。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中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它已经

部社会现象中,与法的联系最为直接和密切相关的是经济、政治、文化等。在这里特别要说明社会主义法在保障、指引、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明等方面的积极影响和巨大作用。 二、高度重视,持之以恒,形成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 从一开始必须要端正学习态度,要清醒的认识到学习绝不是为了一纸文凭,而是为了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自己今后的发展多开一扇大门;要认识到选择自我学习的原因是时间所迫而这种学习本身的自由松散。因此,要坚定自己当初的选择,从内心深处重视学习,把网络学习当成真实的课堂,严格按照老师制定的课程和进度安排开展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做到当日内容,当日学习,当日消化。在学习方法上,要变填鸭式的被动学习为认真思考、学以致用的主动学习。比如,在学习合同法的时候,除了记忆合同法的每一个条款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外,还应该针对每一条的条文规定,寻找或者自我设计相关的案例进行佐证,以此加深记忆,深化理解。只有从态度上重视,才能去主动的学习,只有主动的学习,才能寻找方法,探索技巧,改善学习效果,提升学习质量。 三、根据法律专业特点,制定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 法律专业和其它学科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它的规范性。法律的调整对象包括了社会生活中各个方面,因此,体系非常庞大,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分门别类。同时,它又是一门专业性非常强的学科,因此,这一学科实际上是由无数的专业术语和规范化的程序所构成。因此,法律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最好的学习方法是和学习者本人的特点相结合,我总结了以下学习方法: (一)识别整个法律体系中的重点、难点和基本点,按照了解、掌握、运用的逻辑顺序有针对性的学习。学习之初,可以参考工具书和网络课程中的提示,对于基础性的法律概念(如刑法中的故意与过失,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与犯罪终止的区分,假释与缓刑等,民法中的侵权法、物权法与债法的区别等),这些是最重要,最常用,最易混淆的内容,因此,在学习过程中不但要准确记忆,更要学会比较和运用。对于其它内容,比如小的部门法,或者不常用且较生僻的概念,只要简单的了解一下即可。只有重点突出,主次分明,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学有所获。 (二)比较是学习法律知识最重要的方法。法律体系中,同一部门法中有非常

法律基础与实务记分作业一教学内容

法律基础与实务记分 作业一

课程名称:法律基础与实务记分作业一 一、单选题 1、法是以(A.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2、依据我国宪法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机关是(D.人民法院)。 3、法是调整(A.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4、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D.全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 5、我国公民在选举权方面的年龄要求是:年满(C.18周岁)。 6、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D.单一制)。 7、关于法的溯及力,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以前 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有溯及力)。 8、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9、小李下班途中,遇到一持刀抢劫的歹徒,在搏斗过程中,小李用劲将歹 徒的刀扭转方向刺进了歹徒的腹部,最后歹徒经抢救无效死亡。小李听到这一消息后害怕极了,但一位法律界的朋友告诉小李,根据法律规定他属于正当防卫,在遭遇抢劫时享有无限防卫权,他并不须要对歹徒的死亡负刑事责任,小李终于松了一口气。法律的这一规定最能体现法的的什么作用?(B.评价作用) 10、世界历史上最早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是(A.以《独立宣言》为先导的美 国宪法)。 二、多选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C.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D.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的执行机关)。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B.单一制国家 C.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3、法具有以下哪些特征(A.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 C.以权 利义务为内容 D.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4、任何法律关系都是由下列(A.主体 B.客体 C.内容)要素构成,缺一 不可。 5、宪法规定,公民的政治自由有包括(A.言论、出版自由 B.结社自由 D.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课程名称:法律基础与实务作业标题:记分作业二 一、单选题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组织中,具备法人资格的是(B.子公司) 2、某厂采购员甲根据领导指派外出采购本单位所需的一批水泥,甲是该厂 的(D.委托代理) 3、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处罚的对象必然是(B.行政相对人)。 4、李某今年17周岁,为某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大学生,智力超常,生活自理能力很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李某是(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5、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当事人是(C.行政主体)。 6、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在实施法律行为时,不得欺诈、胁迫对 方当事人,双方不得恶意串通实施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行为。这一规定是以下哪一项民法基本原则的体现?(D.诚实信用原则)

法律基础分析论文

法律基础分析论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法律教育论文》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法律教育部分存在的问题 1教师教学方式。在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进行讲述的过程,往往以教师单方面的授课为主要方式,缺乏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课堂气氛不够活跃,加之学生对这门课程的认识不深,思想上不够重视,经常有逃课或不认真听讲的情况发生,课堂效率较低,学生们往往都是在老师的灌输下被动地接受法律知识,而不是自己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 2课程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在2021年课程改革之前是分开的两门课程——“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但是在两门课程合二为一之后,由于将“思想道德修养”的内容排在“法律基础”之前,教师在授课的过程往往习惯于把教学重点放在教材的前半部分“思想道德修养”上,而忽视了有关法律知识的教学,教师的不重视就导致学生对于这部分知识的忽视,甚至是无视。除此之外,教材中有关“法律基础”部分的知识编写不够精确、概念含糊不清,难以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再者,整本教材通篇采用文字形式进行编写,理论概念性较强,知识分布过于紧密,会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容易产生疲劳感。 二、改善法律教育部分存在的问题的措施 1.教材改革 1保障教材编写的严肃性。 2增强法律部分教材的趣味性。 3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平衡性。 2.教学改革 1完善我国大学生法律素养教学的机制。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教育发展现状,建立起一个从小学开始至初中、高中、大学的完善而衔接有效地法律教学体系,从小就开始培养学生一种法律意识,真正地体会到法律学习的重要性,自觉地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提高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对授课老师进行培训。加强大学生法律素养教学的重中之重就是授课者的法律素养。目前,高校中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师可能会出现知识断层的现象,由于他们往往自身并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对于我国法律制度、法律变革也不甚了解,因此,高校就需要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培训工作,随时更新他们的法律知识体系。

电大监督学期末复习资料小抄

电大监督学期末复习资料小抄 一、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公民监督的特征包括( ABCD )。 A.广泛性 B.基础性 C直接性 D.多样性 2.社会监督具有以下典型特征( ABCD )。 A.自觉性 B.民主性 C全面性 D.间接性 3.网络舆论监督与传统媒体舆论监督相比具有如下新特点(BCD A.实时性 B.广泛性 C.交互性 D.-定的隐蔽性 4.民主党派监督在方法上讲究( BCD )。 A.前瞻性 B.科学性 C.代表性 D.建设性 5.我国的权力监督主要包括( ACD )。 A.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B.人民政协的监督 C.行政机关的监督 D.司法机关的监督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10分) 6.侦查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处理刑事案件一切活动的监督,既包括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是否正确实行的监督,也包括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在进行侦查活动中有无违法行为实行的监督,具体表现为立案监督、审查监督(审查批准逮、审查起诉)和侦查活动监督。 7.二审监督制度是指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根据上诉、抗诉,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第二次审理的法律监督制度。 三、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8.监督是指各种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活零所进行的监察、督察活动以及对滥用公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各种行为的__纠正__活动。 9.权力的__相对__性是指权力存在于人与人的关系中,没有人与人的关系,单独的个人无所谓权力。 10.腐败是一种公权力异化的社会现象。 11.人民政协的监督实质上是一种有组织地反映__统一战线__ 各方面的意见的民j 监督。 12.人民政协通过--视察----- 、检查等途径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实施创监督是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13.社会监督主要包括社团监督、_公民___监督、舆论监督。 14.新闻舆论监督是具有人民性、__公开性__ 、及时性、广泛性、快捷性等特征的一种利会监督。 15.我国的信访按内容可以分为三类,即参与类、求决类和 --诉讼--- 类。 16.一《美洲反腐败公约》-是世界上第一部多边反腐败条约,对预防贪污腐赠行为规定得十分详细。 17.瑞典的议会监察专员一般从具有杰出法律知识和秉性正直、社会威望较高的无党动人士中选出,只有__议会__有权罢免监察专员。 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8.简述清末的政党监督思想。 清末政党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政党易于监督政府。政党起着社会平衡和稳定的作用,所以易于监督政府。(3分) (2)政党能够监督政府。国民是监督政府的真正力量来源,而政党则是国民利益的代言人和组织者,政党可以通过国民的力量有效监督政府。(4分) (3)政党善于监督政府。政党具有监督政府的天然本能,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须是公正廉明的,否则,政党有能力也有力量予以制裁。(3分) 19.简述秦汉时期御史机构与监察制度的发展。 秦统一以后,以御史大夫主管监察。在地方各郡设有监御史,专职负责监督和纠察各地各级官吏的活动。(2分)西汉初年,承袭秦制设御史府,长官仍为御史大夫。汉武帝时增设丞相司直和司隶校尉作为监察官员。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汉武帝将全国分为十三部(州),每部(州)由皇帝任命刺史一名,对地方官吏进行监督纠察。刺史专门监察全国地方官吏的政治制度由此形成。(4分) 东汉时期进一步加强了监察制度。御史台转隶少府,成为专门的监察机关,以御史中丞为长官。对朝廷百官的监察主要由侍御史负责。京师附近为司吏校尉部,以司吏校尉为长官,司吏校尉既是京官,又是地方官,主管察举中央百官违法者和本部各郡事务。在其他州(部),各设刺史一人,以监察地方。(4分) 20.简述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 (1)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2分) (2)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

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

河南工程学院考查课 论文 大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学生姓名: 学院: 专业班级: 专业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任课教师: 2016 年 12 月 20 日

大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Xxx (河南工程学院河南郑州 451191) 摘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引领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基本途径,为大学生加强自身修养、锤炼优良品德指明了努力方向。大学生必须在深刻领会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上,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努力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积极、最活跃的群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又一重大理论成果,其内涵丰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大学生意义重大。大学生要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了解和把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大学生成长的重要意义,不断探索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现途径。 关键词:大学生践行核心价值观 正文: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方面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范畴,另一方面也进一步明确了提炼、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原则。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我们党理论创新的成果,它的提出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的战略思想,为最终凝练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三大支柱。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内核及其遵循的根本原则,可以从价值层面为深入回答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提供根本价值遵循,在具

实用法律基础小论文终审稿)

实用法律基础小论文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新疆电大开放教育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论文姓名:马莎学号:2226 专业:行政管理专科学校:米泉电大 课程论文题目:论物权的保护方法 成绩__________________ 评语: 成绩评定教师签名: 年月日

论物权的保护方法 摘要:物权的民法保护不仅涉及物权的安全,还决定了民法责任体系的构架。物权保护有不同方式,即侵权请求权方式、物上请求权方式和物上请求权—侵权请求权方式。其中第三种方式具有合理性,建议我国采纳该范式。物权保全请求权具有适宜保护绝对权利的特点,我国绝对权保护可准此建立。 关键词:物上请求权;侵权请求权;绝对权。 导入语:范式物权的民法保护范式有3种可能,即侵权请求权方式、物上请求权方式和物上请求权-侵权请求权方式。我国立法采取哪种方式较为科学,不仅关系到物权之安全,同时还影响民事责任体系的构架。笔者希望对该重大理论问题的探讨,有助于我国立法选择理想的保护范式。 一、侵权请求权方式 侵权请求权保护方式,是指用侵权请求权代替物权请求权,物权保护与其它绝对民事权利一样,适用侵权请求权救济。[1]在我国,这种方式不但得到了现行立法的确认而且学者中也不乏支持者。如有学者认为,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不应规定物上请求权,而应以侵权责任形式对物权加以保护。因为民法通则已经将返还原物、妨害排除和妨害防止作为民事责任形式规定,而在民法典中继续作为民事责任形式规定,不仅可以使民法典体系达到和谐一致,而且在实践上也有优越性。[2]还有学者认为,民法的物上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有统一的趋势及合理性。应当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将物上请求权纳入侵权请求权体系,并依此建立

法律基础与实务作业答案

(仅供参考) 法律基础与实务作业1 (第一、第二单元) 一、名词解释 1、法:P5 2、法的溯及力:P13 3、法的渊源:P15 4、法律部门:P16 5、人民代表大会制:P36 二、单项选择 B、A、 C、 D、A A、A、D 三、多项选择题 1、A C D E 2、A B C 3、A c 4、B C 5、A B D 6、C D 五、辨析题(先判断对错,再说明理由) 1、法是由社会舆论和个人习惯来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判断:(错) 理由: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2、当今社会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方法。 判断:(错) 理由;法的调整范围是有限的,比如它对个人的情感、思想、信仰等领域的事务,是无能进行调整的。 3、判断:(对) 理由:一般来讲,法不应溯及既往,法只适用于其生效以后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行为。 4、张某拖欠他人一万1元的债务,债权人起诉至法院。由于张某是全国人民代表,所以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张某可不接受民事审判。 判断:(错) 理由:宪法为了保障代表正确、有效地行使职权,规定代表的某些权利受到特殊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民事权益引发的诉讼,全国人大代表与一般公民无异,张某应当接受民事审判。 5、《香港基本法》是我国宪法性的法律文件,其效力范围仅限于特别行政区。 判断:(错) 理由:《香港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其效力不仅仅限于特别行政区,而适应于全国范围。 五、案例分析(参看知识点:法的渊源P15) 材料一属于法,它由地方人大制定,属于地方性法规,是我国法的渊源。 材料二属于法,它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发布的司法解释,属于有权解释,具有法律效力,是我国的法的渊源。 材料三不是法,党纪不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必须由立法机关或政府部门依法制定。党纪不是法律,它不符合法的基本特征。 材料四属于法,它是由国务院所属的国家教育部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属于行政规章,也是我国的法的渊源。 法律基础与实务作业2 (第三、四单元) 一、名词解释 1、行政主体:指依法代表国家,并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管理的组织。 2、行政行为:是行政法律行为的简称,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实施行政管理,能直接或间接引起法律效果的公务行为。 3、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4、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5、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其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益的法律制度。 二、单项选择题 D、D、B、D、B 、D、B、B 三、多项选择题 1、BCD 2、ACD 3、AD 4、BCD 5、ABCD 6、BC 四、辨析题(先判断对错,再说明理由) 1、行政主体所拥有的行政权应属于权力性质,而不是权利。 判断:正确 理由:权力是指一定的机关或组织依法所具有的支配力量。权利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它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进行一定的作为和不作为的资格。很显然,行政主体所拥有的行政权应属于权力性质,而不是权利。 2、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主的行政主体,所以说,行政法律关系具有明显的不对称性。 判断:(错) 理由: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和行政主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代表国家,并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管理的组织。行政法律关系的主动权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与行政相对人相比具有明显的不对等性。 3、甲方以书信方式向乙方提出签订合同的条件,并附言:如果乙在一个月内不提出异议,即认为乙同意接受。一个月后,乙方仍保持沉默。按照法律规定,应认定合同已经成立。 判断:(错) 理由:乙的沉默没有法律意义,合同不能成立。因为,法律对这类情形并未有特别规定,甲乙之间也没有特别的约

电大——《合同法》小抄(已整理直接打印)

合同法一、单项选择1.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所有) 1.在铁路运辖过程中,由于托运人.收货人或其所派押运人的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害的,承运人( 不负赔偿责任) 2.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的权利有(可以解除合同)。 3.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4.承揽合同成立后,定作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 定作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但要赔偿承攒人的损失 ) 5.共同承担人对定作人( 承担连带责任 ) 6. 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7.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在借款合同中的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9.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12个月)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10.借款合同中对货币种类的要求是(必须写明货币种类). 11.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 财产交付时起转移)。 12.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出卖人承担) 13.依照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经济或社会的效果而对合同进行的解释属于(符合合同目的解释) 14.承担违约的方式有(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15.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的情况时,可以(可以定金和违约金一起适用) 16.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 14.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段行合同) 15.从提存之日起超过(20年)无人受领的物视为无主物。 16.下列那些权利不因合同权利的移转而当然地移转于受让人。(撤销权、解除权等形成权) 17.合同义务转移时,下列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中并不一并移转于承担人承担的有(非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债务)。 18.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19.合同的变更,仅仅涉及(内容的局部变更)。 20.合同正常变更的唯一条件是当事人(协商一致)。 21.关于合同的变更,(不存在朔及力的问题)。 22.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主体的变更)。 23.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主体的变更 ) 2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 应通知债务人 ) 25.我国对合同权利转让采取的标准是(通知主义)。 26.当事人在支付标的之价金或酬金时(A应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计算方法确定的价款来履行) 27.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28.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和整个合同法的核心是(合同的履行)。 29.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一份药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药材党参2吨,依规定执行国家定价。甲公司因主观原因迟延20日交货,在此之前正好赶上党参提高收购价,按照《合同法》第63条规定,此合同价款执行标准是( 遇到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 30.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 履行义务的一方)分担。 31.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债务人承担 ). 32.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为效力未定合同)。 33.甲乙两商贸公司订立了联营合同,甲以货币投资,乙以营业用房投资,但约定乙不参加经营,不承担风险,乙向甲每年支付其投入资金的20%,该联营合同(完全有效) 34.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后,(只是不发生履行的后果,但恢复原装、缔约过失责任有可能发生)。 35.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为效力未定合同) 36.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 继续有效) 37.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除斥期间)。 38.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除继续履行合同外,还有(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39.违约责任是一种(合同)法律责任。 40.下列哪些权利不因合同权利的移转而当然地移转于受让人。(A撤销权、解除权等形成权) 41.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变更过程中使一方当事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或者依约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故(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当然继续有效)42.所谓合同的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作 为该合同的基础的事由,(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 原因)发生了并非当 43.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依法成立的 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由 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44.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 起一年内行使,自债权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 内不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 45.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 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 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 院,该合同(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46、甲公司有一批羊毛待售。4月2日,甲公司销售 部以信件的形式向乙纺织厂发出要约,……略……遂 起诉甲公司,要求其赔偿由于信赖其要约而造成的一 切损失。本案应当认为(承诺期限的起算点应按投邮 日期即邮戳日期4月4日起算,所以,到4月19日 才是第15天,这样承诺即在有效期限内作出.合同当 然有效成立.甲公司应负违约责任) 47.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法定 阶段。 48.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合同 承诺生效地)。 49.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承诺开始生效的时间采 取的是(通知主义)。 50.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 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非格式条款 )。 51.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 合同的成立地点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5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 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 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C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 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53.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保管合 同) 54.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技术转让 合同) 55.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赠与合同) 56.公序良俗原则中的公序是指社会的(公共秩序) 57.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财产关系) 58.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 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59.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借贷合同) 60.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借用合同) 61.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 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成 立) 62.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 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 成立) 63.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 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合同( A有效 成立) 64.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2件装一纸箱,乙公司 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2400件……略……故他们没有 任何责任。下列答案正确的有:(只要合同的主要条 款一致,合同就能成立,故此合同成立) 65.某市化学纤维厂与某市针织厂第一车间签定购销 合同一份。但化纤厂因原材料涨价,生产经营方向须 调整,不原继续生产此种微利产品,遂停止向该车间 供货。经多次协商没有结果,针织厂第一车间遂遂诉 至法院,要求化纤厂履行合同,并承当违约责任。就 本案的合同而言:(该车间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只 能由其所属的针织厂来享有权利和承当义务,负民事 责任) 66.“若三年内不结婚,则赠与你一万元”,对此说 法,正确的是( D该合同为无效合同,所附条件不 合法) 67.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 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 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 院,该合同(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68.“若三年内不结婚,则赠与你一万元”,对此说 法,下列各项正确的是(该合同为无效合同,所附条 件不合法) 69.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有效) 70.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 同) 71.买卖合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 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交付标的物 的地点应当为(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72、违约责任是一种(合同)法律责任。 73.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 )时成立,但当事人另 有约定的除外。 74.保管合同和保管人拍卖、变卖保管物其所得价款 (扣除保管费用和其他费用后将剩余部分返还寄存 人) 75.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 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除斥期间) 66.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 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 于(当事人) 二、多项选择1.下列合同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是:(买 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 2.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须经审批机 构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有( ABE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 同\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 油资源合同)。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ABCDE平等、自愿原则\公 平原则\合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公序良俗原 则 4.下列那些合同即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 (ACD买卖合同\租赁合同\附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5.下列那些合同属于应办理登记的合同(ABD出版合 同\股票质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6.委任合同是(BC双务合同\持续性合同) 7.下列合同中,属于持续性合同的是(ABC雇佣合同 \委托合同\合伙合同) 8.要约可以撤回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 (A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与要约同时达到 受要约人) 9.招投标的程序有( ABCDE招标\投标\开标和验标\ 评标和定标\签订合同) 10.某经营部连续在一家报纸刊登销售一种编织机的 广告。……略……双方争执不下,某女诉至法院。 (ABCD经营部的广告不是要约\该广告是要约邀请\ 广告没有许诺是免费培训.自然可以收费\双方当事 人之间买卖关系合法) 11、某市纺织品公司与某市第三毛纺织厂在某市经委 有关领导的主持下,口头……略……故其不向某市纺 织品公司供货,不是违约行为。此合同因(AD被告 违反合同约定,不向原告供货,显然构成违约\口头 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 12、甲海外贸易公司与外国乙矿业公司洽谈外销硅 铁。某年8月29日,………略………甲公司于9月 30日当日将该批硅铁交付北京丙公司。乙公司诉至 法院,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法院应判决:(BC要 约到达受要约人时方可生效,本案中承诺期间为一个 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为9月29日,故承诺 期限为10月29日。原告在承诺期限内作出了承诺, 双方合同成立\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的生效时间采 取受信主义原则,到达才生效) 13.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AB因重大误解订 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14.下列免责条款,无效的是(ACD因故意或重大过 失造成双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双方 财产伤害的\过失造成人身伤害的) 15.合同的履行原则为(ACD全面履行原则\协助履行 原则\经济合理原则) 16.下列那些情形可中止履行(ABCD经营状况严重恶 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 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17.下列哪种情况可导致权利义务关系中止。(ABCD 清偿\提存\抵消\免除) 18.下列情况中,发生混同并消灭权利义务关系的 是:(AB互负债务的男女结婚\有合同债务关系的甲 乙企业合并) 19.下列情况可形使法定解除权的是:(ABC因洪水 泛滥成灾农作物大幅减产导致粮食购销合同无法履 行\甲根据合同规定出售铝锭给乙,合同期未满便将 铝锭卖给丙\出租婚纱的人于婚礼后交付新婚婚纱) 20、解除权因下列原因消失:(ABCD解除权人抛弃 解除权\法律规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 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约定期限届满\法律没有规 定且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经双方催告后该权 利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 21.下列有关清偿费用的说法正确的是:(CD原则 上债务人承担\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清偿费用增加的 由债权人承担) 22.对于法定抵消,说法正确的是:(BC债权的种 类和性质必须相同\只须主动债权到期) 23.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AB因重大误解而 订立\因显失公平而订立)。. 24.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 CDE损害国家利 益的合同\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以合法 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 25.张某13岁,被称之为天才小画家,并在美术馆举 办个人画展,美术馆与其达成协议有偿展出该画,该 协议(A有效)。 26.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CD无行为能力人实 施的\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27.下列免责条款,无效的是(ACD因故意或重大过失 造成双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 害的\过失造成人身伤害的) 28.合同的履行原则为( ACD全面履行原则\协助履行 原则\经济合理原则). 29.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ABDE须是同一双务合 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并且相互为对价给付\互为对 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后履行债 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依法成立后,出现丧失或有 可能丧失对待履行债务的能力\应后履行债务的当事 人未能对待给付或为债务的履行提供适当的担保) 30.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论基础是源于合同法的(AB 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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