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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附件2)

2、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附件2)
2、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附件2)

玉溪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

注:1、“单位类别”填高中、职业高中、初中、职业初中、特殊教育、小学、幼儿

园、教科所等,“工作单位”须填写单位全称;

2、“履现职以来”指聘任现职称以来;

3、教研人员的“主要教学经历”为执教示范课、开展学术讲座、深入学校指导

教学研究等的时数;

4、“主要教学经历证明人”应为年级组长、教务主任、校领导等相关人员,“

教育管理经历证明人”应为校领导;

5、“所在学校(单位)意见”须明确表中内容是否属实;

6、本表如加附页,须双面打印。

7、教学效果中“名次”一栏必须注明“县级”、“镇级”、“校级”或“同类”。

8、奖励类别填写综合奖或专业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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