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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厂核销操作

转厂核销操作
转厂核销操作

Oct29, 2009

一、什么叫转厂(出口复进口)?转厂(出口复进口):企业将保税料件加工的产品结转至另一直属或属海关内的加工企业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这是海关的解释,比较书面化了。根据长期接触转厂(出口复进口)操作,我用比较通俗的话说一说吧。

二、什么条件下需要转厂?企业有退税需求,需要通过转厂(出口复进口)中的出口环节达到退税目的;

交易双方报关资料不符合,需要通过转厂进行调整;交易双方中的加工贸易企业有核销的需求。

三、转厂的类型有哪些?公司或工厂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般贸易企业和加工贸易型企业。因此,转厂基本上分为三种交易类型:一般贸易企业之间;加工贸易型企业之间;一般贸易企业与加工贸易型企业之间。

四、每种类型的交货方式是怎样的?

1、一般贸易企业之间的交易可以进行自由的贸易买卖,如果发货方企业需要退税,在深圳地区及周边企业可以通过香港一日游解决此问题。这是转厂的一种特殊形式。

2、加工贸易型企业之间的交易又分为几种情况,其中如果交易货物的海关编码相同,可以进行深加工结转;如果海关编码不同,则需要通过转厂处理,其间,根据编码不同的程度(是大类不同还是小类不同),则要采用不同的转厂方案。

3、一般贸易企业与加工贸易型企业之间的交货方式,则要根据收发货不同而为两种情况。(1)如果发货方是一般贸易企业,收货方是加工贸易企业,交货方式如下:卖方——一般贸易企业将货物出口到保税区(达到退税或交货目的),买方——加工贸易企业用手册报进口(只需要手册备案就OK了,不需要交税)。(2)如果发货方是加工贸易企业,收货方是一般贸易企业,交货方式如下:卖方——加工贸易企业将货物出口到保税区(达到手册核销目的),买方——一般贸易企业报进口。

五、转厂对企业的意义是什么?

1、缩短企业间的交货周期,提高企业的资金周转率。

2、为中小型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只要你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等条件可以与大型的外资企业合作,转厂无疑是一种相对优越的交货方式。

以上是我个人关于转厂的部分梳理,我将自己的联系方式放在这里,如有兴趣继续讨论的朋友可以联系我。

企业间其中一个企业的加工成品是另一个企业的成品的加工料件,双方持各自的加工手册,分别填出口和进口报关单在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这种一出一进的结转情形称为转厂。

一、深加工结转(转厂)的概念:

简单来说就是加工复出口,是指由一个企业将海关监管的货物,转移到另一海关监管企业,并向海关办理监管货物的转移手续的行为。

二、深加工结转的流程:

三、办理条件

1、转入、转出企业是经海关注册登记的经营企业(即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2、转出、转入企业应在手册的有效期内申请办理深加工结转。

3、开展结转的转入、转出企业应当向各自主管海关申报结转计划,并经双方主管海关备案后办理实际收发货及报关手续。

四、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企业《登记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按规定需提交的单证

五、办事流程:

1、转出企业持《登记手册》、《申请表》(一式四联)向转出地海关申请备案。

2、转出地海关认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制发《海关行政许可申请告知书》。

3、转出地海关审核(包括派员下厂核查)。根据《海关总署关于简化“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行政许可手续问题的通知》(署加发〔2005〕316号)的规定,当海关同意受理和准予办理加工贸易备案行政许可事项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上加盖海关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可视同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如果行政许可申请人要求海关出具受理或准予办理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仍应当依法出具。对申请人不具备海关行政许可申请资格的,制发《海关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对经审核决定不予办理的,制发《海关不予办理加工贸易业务决定书》。

4、对准予办理,按规定需要办理担保手续的,转出经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担保手续。

5、转出地海关留存《申请表》第一联,其余三联退转出企业交转入企业;

6、转入企业自转出地海关准予核准之日起20日内,持《申请表》其余三联,向转入地海关办理报备手续。

7、转入地海关认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制发《海关行政许可申请告知书》。

8、转入地海关审核(包括派员下厂核查)。根据《海关总署关于简化“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行政许可手续问题的通知》(署加发〔2005〕316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上加盖海关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可视同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如果行政许可申请人要求海关出具受理或准予办理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仍应当依法出具。对申请人不具备海关行政许可申请资格的,制发《海关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对经审核决定不予办理的,制发《海关不予办理加工贸易业务决定书》。

9、对准予办理按规定需要办理担保手续的,转入经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担保手续。

10、转入地海关将《申请表》第二联留存,第三、第四联交转入、转出企业凭以办理结转收发货登记及报关手续。

11、转出、转入企业按照经双方海关核准后的《申请表》进行实际收发货。

12、转入、转出在每批实际发(收)货后90日内分别在转出地、转入地海关办理结转报关手续

六、加工结转售付汇及核销操作程序:

1、对经海关批准来料转进料的情况,由转入方企业办理购付汇手续。外汇指定银行凭下列单证为转入方企业办理售付汇手续,售付汇单证留存5年备查:

1.1、起运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贸易方式为“进料深加工(0654)”、加贴有防伪标签且盖有海关“验讫章”并经核对无误的正本进口报关单;

1.2、转出方企业的运抵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贸易方式为“来料结转(0255)”、加贴有防伪标签且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正本出口报单的复印件;

1.3、转厂合同;

1.4、进口付汇核销单。转入方企业、转出方企业必须办理相应的进口付汇核销和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2、对经海关批准进料转进料的情况,外汇指定银行凭下列单证为转入方企业办理有关售付汇或境内外汇划转手续,售付汇或划转单证留存5年备查:

2.1、起运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贸易方式为“进料深加工(0654)”、加贴有防伪标签且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正本出口报关单;

2.2、转出方企业的运抵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贸易方式为“进料深加工(0654)”、加贴有防伪标签且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正本出口报单的复印件;

2.3、转出方企业的加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复印件;

2.4、转厂合同;

2.5、进口付汇核销单。转入方企业、转出方企业应办理相应的进口付汇核销和出口收汇核销。

3、对来料加工转内销货物的情况,外汇指定银行凭下列单证为转内销企业办理有关售付汇手续,售付汇单证留存5年备查:

3.1、起运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贸易方式为“来料料件内销(0245)”或“来料成品内销(0345)”、加贴有防伪标签且盖有海关“验讫章”并经核对无误的正本进口报关单;

3.2、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内销的文件;

3.3、有关合同;

3.4、进口付汇核销单。

4、外汇指定银行不得为客户办理其他深加工结转(转厂)项下的售付汇和境内外划转业务。

5、外汇指定银行在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转厂结算时,应当先使用其外汇结算账户中的外汇对外支付或作境内外汇划转,不足部分方可为其办理售汇。

6、对于境内划转的外汇,料件转入方企业开户银行应在外汇划出时注明“国内转厂划转”字样;料件转出方企业开户银行在收到境内划入的外汇后,凭该企业加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按《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为企业办理结汇或入账,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国内转厂划转”字样及转入方企业名称。转出方企业凭上述“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

局)办理核销。外汇局核销时,需注意核对“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上的转入方企业名称与报关单上转入方企业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企业以抵扣方式核销的,外汇局应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关电子数据进行核对,无误后在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已核销”章,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并同出口收汇核销材料一并留存5年备查。

7、外汇局应不定期对从事深加工结转(转厂)的企业进行检查,对违反本操作程序及其他外汇管理规定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涉及的单证及注意事项:

1、采购下单通知或者行销部的接单通知及厂商或者客户的联系电话。

2、填制一张转厂联络单,转入方先填,填完后FAX到转出方企业。在联络单上可以反映出双方可否办理转厂手续。如果不符合转厂条件,货物则需从香港出口。(备注:从香港出口会增加出口方费用)

3、转出方报关员核对转厂联络单,核定双方可否办理转厂。可以转厂条件:(1)品名基本一致;(2)商品编码八位全部相同;(3)单位相同。如果有任何一项不同,则不可以转厂,原则上是出口方到其主管海关办理更改合同手续。(更改合同需七个工作日)

4、转入方提供资料给转出方,转出方填写关封及加盖印章,转出方将关封连同“合同手册”向当地海关报备转出方海关审核报关资料,资料不正确盖海关验讫章,留存第一联,退回三联资料正确转出方将退回之三联关封交给转入方,转入方以关封连同“合同手册”至转入地海关报备转入方海关审核报关资料修改资料,资料有误批注盖章,并退回两联进入送货及收货流程资料正确

5、办理关封(1)出口方根据进口方提供的资料,按海关要求在“深加工结转申请表”(以下简称关封,)上填写本企业名称、结转货物的商品编号、品名、数量、计量单位、单价总价等内容,加盖本企业的印章后连同“合同手册”向转出方主管海关报备。转出地海关在“转厂关封”上编上流水号,登记并加盖海关验讫章后,留存第一联,其余三联退还转出方企业交到客户转入方在其主管海关办理结转计划的审批手续。(2)转入企业(即客户)在收到转出企业的送交的三联“关封”后,自转出地海关办理报备手续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连同企业的合同手册向转入地主管海关申报。(3)转入地海关审核无误后,在“关封”上批注、盖章,留存一联,其余两联退还企业,凭以登记每批送货情况。

6、送货及收货,转出方送货填写“保税货物实际结转情况登记表”转入方点收货物填写“保税货物实际结转情况登记表”。

7、办理送货及收货手续(1)“关封”经转入地海关审核批准后,转出企业方可开始送货。(2)转出、转入企业每次交、收结货物,双方均需在留存的两联关封上面的“保税货物实际结转情况登记表”中加盖本企业的条形码印章。(3)实际送货的数量可等于或少于关封批准的数量,但不能超过关封批准的数量。

8、办理报关(1)转出企业在关封的有效期内送货完毕后,应于关封及本企业对应合同手册的有效期内分别向所在地海关办理结转报关手续。(保税区及外省企业除外)(2)报关实际操作流程:转入企业录入进口报关单-----电子申报-----电子审单-----现场接单-----审核放行进口报关单-----发送进口报关单数据到转出地海关-----转出地海关录入出口报关单-----电子申报---电子审单-----现场接单(数据对碰)-----审核放行出口报关单-----出口地海关向进口地海关反馈出口报关单的信息。

9、进出口转厂作业需注意的有:(1)关封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转出方合同手册的有效期。一般情况下以转入方手册的有效期为准。(2)一份关封只能对应一本转出的合同手册,但可以对应多本转入的合同手册。(3)没有关封,转出方不可直接送货到转入方工厂,否则,视作违规,一旦海关查出,需按货值作罚款处理。(4)提供资料齐全后,办理关封在南头需一个工作日。对方确认连同快递时间则需三至四个工作日可以完成

10、正确掌握使用办理结转报关手续的时限(1)转出(入)企业每批实际发(收)货后,应在90日内办结该批货物报关手续”。90日的起始时间是指《申请表》在双方企业主管海关备案生效启用后,在《登记表》登记的第一次送货时间至90天止,其间,第二、三—…次送货就不够90天了。90天内既可将多次送货进行集中报关,也可分批报关。(2)双方企业应充分合理利用报关时限,不要机械理解为满90天再去报关,以免单证积压量太大,难以办理核销手续,应掌握在转入企业成品出口报关之前。先将转入料件(转出企业为成品)办理完形式进口报关手续,以免发生已办理了出口手续,还未办理进口手续的“倒挂”现象。双方企业要注意报关单、手册、申请表的关联关系,应在手册的有效期内办理报关手续。如—份申请表对应的转出企业手册到期,转入企业的多本手册应与其同时办理报关手续,如—份申请表对应的转入企业其中—本手册到期,转入企业可持申请表复印件办理这本手册的报关手续(其它未到期手册可不同时办理报关),正本申请表可在表内最后—本手册到期时使用。转进口报关后,应在第二个工作日内将报关情况通知转出企业,转出企业自接到转入企业通知之日起10日内,应向转出地海关办理结转出口报关手

续。掌握好“退货”时机(3)按照《办法》规定,企业在“结转”环节可以退货。—些企业运行中由于沟通等方面的原因退货“滞后”,在十分宽裕的90天报关期限内仍未办理退货手续,造成报关后退货。企业需退货的,双方企业应注意及时沟通,尽量安排在结转报关前办理退货手续,将退货情况在《登记表》中进行登记,同时注明“退货”字样,并加盖企业结转专用名章,企业按实际收发数量报关。尽量避免出现在报关后退货,如因特殊情况出现报关后需退货的,转出、转入双方企业可向各自主管海关申请删除形式进、出口报关单后,再办理退货手续。

NC63往来核销操作说明讲解

NC63系统往来核销操作说明 基于现有NC标准产品功能并结合新乡白鹭化纤集团账龄分析需要,现编制此操作说明,NC系统总账中的往来核销主要是针对同一科目的借贷方发生数据之间进行勾对的处理,包括:核销对象设置、期初未达录入、核销处理、往来账龄分析,并在此基础提供核销余额表、核销情况查询。往来核销时提供自动红蓝对冲、核销处理的全选全销等操作。请相关会计人员认真阅读。 一、核销对象设置 设置说明:鉴于按一级科目设置核销对象,用户在核销时经常出现窜科目或窜辅助核算内容的情况,容易造成往来核销或核对时出现差异的情况,为避免以上情况的出现,NC63核销对象设置务必按末级科目进行设置、且必须按辅助严格控制,这样就可以避免窜科目和窜辅助核销的情况出现。 NC系统所涉及的六大往来科目如下: 1122 应收账款、1123 预付账款、1221 其他应收款、2201 应付账款、2202 预收账款、2241 其他应付款。 现由于业务的实际需要,只需引用以下科目:1122 应收账款、2201 应付账款、1221 其他应收款、2241 其他应付款。 注意:若科目没发生任何业务的可不进行设置 核销对象设置的方法如下: 1.点击【功能导航】-【财务会计】-【总账】-【往来核销】-【核销对象设置】 2.点击-核算账簿-【新增】-输入数据-【保存】

上图操作说明: 1)选择带【客商、部门、人员】辅助类型的四大往来末级科目。 2)添加科目的辅助核算类型,如:112201应收账款-人民币添加【客商】是否严格控制请选择“是”,核销处理时系统默认按辅助核算内容进行核销,防止了窜辅助进行核销的情况。 启用日期说明: (1)NC63新增核销的末级科目,启用日期选择期初建账的期间和日期,如本公司2015年11月份建账,则启用日期选择2015年11月1日,一般情况下,核销对象科目需要录入【期初未达录入】后才能【启用】,对于没有期初余额的核销对象科目,可直接点击【启用】, 注意:设置完成后,请务必检查是否把有业务发生的四大往来末级科目都设置完成。 二、期初未达录入 核销对象设置后若存在期初余额的,需要进行期初未达录入,即录入期初数据。为使账龄分析期间准确,需把期初余额拆分到各具体的业务日期。以科目122102保证金为例操作如下: 方法一、在前台节点按业务日期拆分记录行 点击【财务会计】-【总账】-【往来核销】-【期初未达录入】

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XX银行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处臵资产损失,提高资产质量,准确核算损益,促进本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10?21号)、《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呆账是指本行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认定条件,按规定程序核销的债权和股权资产,包括各类不良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贴现垫款、进出口押汇垫款、其他垫款、应收帐款、不良拆借、不良投资及不良股权等。 本办法所指债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由本行合法享有的本金、利息、违约金、罚息、债权追偿费用等在内的全部债权利益。 第三条呆账核销必须遵循严格认定条件,提供确凿证据,严肃追究责任,逐户、逐级上报、审核和审批,对外保密,“账销案存权在”的原则。 第四条每年呆账核销的申报受理时间原则上为1月1日至10月31日,逾期申报的总行将转至下年度审核。 第五条呆账核销的日常管理由总行及分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中心(简称总行及分行资产保全中心)负责。总行资产保全中心既是全行呆账核销的归口管理机构,也是XX地区机构呆账核销的资产保

全中心,分行资产保全中心负责各自辖内呆账核销的组织、申报及核后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呆账认定条件 第六条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债权或股权,可认定为呆账: (一)债务人(包括借款人、出票人、承兑人等,下同)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本行对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法院依法宣告借款人破产后3年以上仍未终结破产程序的,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经法院或破产管理人出具证明,确实不能偿还的债权;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本行依法对其财产或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三)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本行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四)债务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本行对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五)债务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或下落不明,未进行工商登记或连续两年以上

2016年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操作指引

2016年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操作指引 根据《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1版)》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目前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大致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生产企业在4月20日前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核销,在申报系统录入并生成相关报表、电子数据; 二、税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核销数据进行初步审核,退税系统自动根据进料加工核销电子数据计算并生成反馈表; 三、企业对反馈表的进出口数据以及分配率进行核对,分为核对相符与核对不符的情况: (一)核对相符的,出口企业进行确认操作,税务部门收到企业的确认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将核销结果反馈给出口企业; (二)核对不符的,出口企业根据实际进出口情况和税务部门提供的电子数据之间的差异填报调整数据,填报后再次报税务部门审核,税务部门对调整后的核销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确认,并将核销结果反馈给企业。 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可以细分为以下七步: 第一步出口企业申请进料加工业务核销(企业) 生产企业应在4月20日前,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经核销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 一、录入核销申请

进入申报系统,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录入核销数据,如下图: 注意:电子账册需填写“报核起始时间”,一般手册只需填写“海关核销时间”。 二、生成核销申报电子数据 通过申报系统【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生成进料加工申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选择“免抵退核销申报”,点击“确认”后生成进料加工核销申报电子数据。 三、打印《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 进入申报系统【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进料加工报表】,并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点

已核销呆账的管理

已核销呆账的管理 第一条按照有关会计制度和核销的有关要求,健全呆账核销制度,规范呆账核销程序,及时核销已认定呆账,并防范虚假核销。每核销一笔呆账,必须查明呆账形成的原因,对确系主观原因造成损失的,应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包括经办人、部门总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特别要查办因决策失误、内控机制不健全等形成损失的案件。对呆账形成负有责任的人员,视损失金额大小和性质轻重进行处理。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没有确凿证据证明的呆账核销,或者弄虚作假审批核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视金额大小和性质轻重进行处理。 第二条公司加强已核销呆账的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催收管理和核算管理。 (一)已核销呆账的档案管理 核销资产管理部门建立已核销呆账档案,作为公司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除法律法规规定债权债务或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已完全终结的档案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外,其余已核销呆账档案在呆账核销后原件移交公司档案室,复印件交由已核销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保管。 档案内容应包括: 1、原债权、股权资产管理台账; 2、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质物清单、借款借据、借款催收通知书、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等借款相关文书; 3、调解书、判决书、执行终结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确认形成呆账的其他证明材料; 4、核销申报及审批材料; 5、核销情况说明; 6、相关责任人名单。 (二)已核销贷款的催收管理 贷款核销后,并不免除借款人的还款义务,应积极进行催收和追偿。 已核销贷款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对已核销贷款进行管理,密切关注借款人、担保人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变化,及时办理诉讼时效,积极进行追偿。

公司其他员工均可协助进行催收工作,提供借款人资金来源、可供执行财产等信息。 (三)已核销呆账的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已核销呆账的会计核算。 第三条公司建立呆账核销保密制度。贷款核销是公司稳健经营的内部管理行为,也是公司的商业秘密,公司全体员工均负有保密义务。 如有泄露贷款核销信息,导致借款人放弃还款意愿或恶意逃废债务,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按公司《保密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必要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手册核销操作流程

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升级后,今年的进料加工年度核销操作有所变化,现将年度核销操作流程下发如下: 企业可以选择在每年完成12月、1月、2月和3月免抵退税申报审核结束后进行进料加工年度核销申报,年度核销申报一经开始,必须完成上年所有年度核销申报、审核事项,才可以进行下一个月的免抵退税申报。企业必须在所属期201604月免抵退税申报前完成上年年度核销申报审核工作。 (一)第一步分局操作: 分局操作人员在审核系统“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退(免)税申报反馈——进料加工核销反馈”模块,录入企业代码和核销年度(2015),反馈本年需要核销的手册以及相关手册进出口报关单数据(这是第一个反馈信息)。 (二)第二步企业操作: 企业先读入第一步的反馈数据后,再进行手册核销申报 1、进入申报系统,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录入2015年核销手册的数据。 2、通过申报系统【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生成进料加工申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生成进料加工核

销申报电子数据。 (三)第三步分局操作: 1、取得企业的正式申报盘电子数据文件。 2、在审核系统“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出口退(免)税申报——进料加工核销”模块,录入“企业代码”后回车,再点击“下一步”。 3、点击“选择文件”,选择企业上报的上述加密zip文件。提示“数据保存成功!”,就表示数据已读入审核系统。 4、点击“提交意见”后,再点击“反馈”键,生成反馈信息给企业(这是第二个反馈信息)。 5、点击“结束流程”,完成本年核销手册的实际分配率反馈操作。 (四)第四步企业操作: 1、企业在进料加工向导第四步,读入上述第三步的反馈信息后,取得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表的数据,再在“进料向导”第四步撤消企业进料加工申报数据。 2、按照2014年4月14日邮件“进便函[2014]6号”及2014年5月14日邮件“进便函[2014]10号”的表与表之间逻辑关系,填写表1、表2、表3(详见附件)。 其中表1按企业手册实际进出口金额填报。表2按上述第三步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 财金〔2017〕9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增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企业,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农村金融机构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统称金融企业)。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其他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呆账是指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本办法认定条件的债权和股权资产。本办法所称核销是指金融企业将认定的呆账,冲销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或直接调整损益,并将资产冲减至资产负债表外的账务处理方法。 第四条金融企业核销呆账应当遵循“符合认定条件、提供有效证据、账销案存、权在力催”的基本原则。对于核销后的呆账,金融企业要继续尽职追偿,尽最大可能实现回收价值最大化。 第二章呆账核销条件及程序 第五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一般债权或股权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1)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债权或股权可认定为呆账。 第六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银行

卡透支款项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2)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银行卡(含个人卡、单位卡)透支款项、透支利息及手续费等可认定为呆账。 第七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助学贷款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3)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助学贷款(含无担保国家助学贷款)可认定为呆账。 第八条金融企业核销呆账,应具备以下材料: (一)呆账核销申报材料,包括债权、股权发生情况,呆账形成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及结果,对借款人(持卡人)、担保人已实施的追索情况,抵质押物及处置情况,债权和股权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情况等。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可采取清单方式进行核销。 (二)金融企业核销呆账,应提供合理的内、外部证据,包括财产清偿证明、追偿证明等。无法取得法院、仲裁机构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财产清偿证明等外部证据,金融企业可凭财产追偿证明、清收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内部证据进行核销。内部证据应清晰、准确,并由核销呆账所属经办机构的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确认。 财产追偿证明或清收报告应包括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形成呆账的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债务追收过程等。 法律意见书应由金融企业内部法律事务部门或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就被核销债权进行的法律诉讼情况进行说明,包括诉讼或仲裁过程、结果等;未涉及法律诉讼或仲裁的,应说明未诉讼或仲裁理由。 第九条借款人在同一金融企业的多笔贷款,当其中一笔债务经过该金融企业诉讼或仲裁并取得无财产执行的终结(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或者虽有财产但难以或无法执行终结(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对于该借款人的担保条件不超过该笔债务,金融企业可以依据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定、内部清收报告及法律意见书核销。

呆账核销操作规程

呆账核销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 版次号:A/0 1目的和范围 (2) 2定义、缩写和分类 (3) 3职责与权限 (3) 3.1经营机构 (3) 3.2支行呆账核销管理岗 (3) 3.3支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3) 3.4审计稽核部门 (3) 3.5支行风险资产处置委员会 (3) 3.6支行有权审批人 (3) 3.7总行资产保全部呆账核销管理岗 (3) 3.8总行资产保全部负责人 (4) 3.9总行风险管理部呆账核销管理岗 (4) 3.10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4)

3.11总行风险资产处置委员会 (4) 3.12总行有权审批人 (4) 3.13总行计划财务部 (4) 3.14总行会计结算部 (4) 3.15不相容岗位 (4) 4基本规定 (4) 5操作流程 (5) 5.1呆账核销支行审查操作流程 (6) 5.2呆账核销总行审批操作流程 (10) 6检查监督 (13) 7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 (14) 7.1外部法律法规 (14) 7.2原有制度 (14) 7.3相关内控体系文件 (14) 8附录 (14) 9记录 (14)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呆账核销工作,规范呆账核销程序,满足监管和内部控制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XX商业银行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XX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呆账核销业务进行规范管理,编写本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呆账核销业务的处理,具体包括组织核销材料、支行审批、总行审批、账务处理及归档活动。

2定义、缩写和分类 核销是指我行依据财务政策及核算规定,通过使用呆账准备金,对呆账资产损失进行内部账务处理的行为;本规程所称呆账是指本行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认定条件,按规定程序核销的债权和股权资产。 3职责与权限 3.1经营机构 (1)负责本机构呆账核销材料的收集、组织、整理及上报工作。 3.2支行呆账核销管理岗 (1)负责审查经营机构提交的核销项目,并对1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实地核查; (2)负责将已审查的核销项目提交支行风险资产处置委员会; (3)负责将超支行权限的核销项目上报总行; (4)负责将支行权限内审批同意的核销项目上报总行风险管理部备案。 3.3支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1)负责审核经营机构提交的核销项目是否提交支行风险资产处置委员会。 3.4审计稽核部门 (1)支行所属机构权限内审批贷款的呆账核销,由支行稽核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 合进行责任认定和审计。 (2)超支行所属机构权限审批贷款的呆账核销,按属地原则由驻片区稽核办事处或 总行审计稽核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进行责任认定和审计。 3.5支行风险资产处置委员会 (1)负责对本支行核销项目进行审议。 3.6支行有权审批人 (1)负责根据授权权限审批核销项目。 3.7总行资产保全部呆账核销管理岗 (1)负责接收支行提交的核销资料,并进行初步审查; (2)负责对300万元以上的核销项目进行实地核查; (3)负责将不符合条件的核销项目退回支行。

网上核销系统操作手册

在印度有一个古老的传说: 舍罕王打算奖赏国际象棋的发明人——宰相西萨·班·达依尔。 国王问他想要什么,他对国王说: 陛下,请您在这张棋盘的第1个小格里,赏给我1粒麦子,在第2个小格里给2粒,第3小格给4粒,以后每一小格都比前一小格加一倍。 请您把这样摆满棋盘上所有的64格的麦粒,都赏给您的仆人吧! 国王觉得这要求太容易满足了,就命令给他这些麦粒。 当人们把一袋一袋的麦子搬来开始计数时, 国王才发现: 就是把全印度甚至全世界的麦粒全拿来,也满足不了那位宰相的要求。 那么,宰相要求得到的麦粒到底有多少呢?总数为: 1 + 2 + 4+ 8 + ……… + 2的63次方 = 2的64次方-1 第第第第第 一二三四 (64) 格格格格格 = 18446744073709551615(粒) 约等于 1.844674407 乘于10的19次方 (粒)

下面我们首先估算一下这些麦粒的总重量约为多少亿吨。 麦粒千粒重参考数据: 豫审麦2005004 生育期227天左右 成产三要素为: 亩成穗数45.0万, 穗粒数34.3粒, 千粒重40.9克。 山东省文革期间小麦的品种选育 (1960-1965年),育成的济南2号,千粒重36克, (1966-1972年),济南8号,千粒重40克左右, (1973-1980年),鲁滕1号,千粒重42克。 我们取麦粒千粒重为 40 克 即0.040克/粒 0.040克/粒* 1.844674407 乘于10的19次方 (粒) 约等于 7378.7 亿吨 据国际谷物理事会(igc)周四称,2003年世界小麦产量将会达到5.82亿吨。

Informa经济公司发布的5月份世界农业供需报告显示,2007年全球小麦产量预计为6.313亿吨。 USDA预计2008/09年度全球小麦产量将达到创纪录的6.56 亿吨。 我们按全球小麦年产量 6.56 亿吨计算 7378.7亿吨除以 6.56 亿吨 =1124.801829 也就是说相当于全球 1124年的总产量。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15〕60号)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 (财金〔2015〕6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增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统称金融企业)适用本办法。证券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呆账是指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本办法认定的条件,按规定程序核销的债权和股权。 第二章呆账核销条件 第四条金融企业经釆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一般债权或股权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1)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债权或股权可认定为呆账。 第五条金融企业经釆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银行卡透支款项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2)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银行卡透支款项以及透支利息、手续费、超限费、滞纳金可认定为呆账。 第六条金融企业经釆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

《助学贷款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3)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助学贷款(含无担保国家助学贷款)可认定为呆账。 第三章呆账核销程序 第七条呆账核销应遵循严格认定条件、提供确凿证据、严肃追究责任、逐级上报并经审核审批、对外保密和账销案存的基本原则。 第八条金融企业申报核销呆账,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持卡人)或被投资企业呆账核销申报材料及审核审批材料。呆账核销申报材料内容应包括债权、股权发生明细情况,借款人(持卡人)、担保人或抵质押物情况,对借款人(持卡人)和担保人的追索情况及结果,被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符合条件的银行卡小额贷款呆账核销除外,可釆取清单方式进行核销。 (二)经办行(公司)的调查报告,包括呆账形成原因,釆取的补救措施及其结果,对借款人(持卡人)和担保人的具体追收过程及其证明,抵押物(质押物)处臵情况,核销理由,债权和股权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情况等。 (三)附1至附3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不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的呆账,不得核销。 第九条金融企业核销呆账,应提供财产清偿证明、追偿证明等内外部证据。无法取得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财产清偿证明等相关文件的,金融企业可凭财产追偿证明、清收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内部证据进行核销。内部证据必须经相关人员签章确认。

加工贸易手册备案,核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的报关流程与一般的报关流程没太大的区别,只是申报的进出口商品需要要事先在加工贸易手册中有备案,如果是纸质手册的话报关时须提供该手册,且进出口总数在备案数量范围内。加工贸易货物一般指成品,而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一般指保税原材料。 作者: fjz9602 时间: 2009-05-02 21:23:28 一、加工生产企业 1、加工企业应在所在地主管海关注册备案并按时进行年审。年审时间为每年三月份前。 2、加工企业在每次办理加工贸易手册时,需提供经当地经贸部门年审,加盖企业公章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复印件。 3、加工企业应设置符合海关要求的专门存放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的仓库,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账簿及其它有关单证。(具体标准和规定参阅当地海关文件) 4、加工企业未经海关批准,无权外发加工贸易保税货物。 二、申请办理进(来)料加工手册必须提供下列单据 5、办理进料加工手册必须提供购货合同(正本)贰份,销售合同(正本)贰份,生产加工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一份(副本),当地外经贸部门认可的生产能力证明表壹份(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填写海关监制的单耗备案申请表壹份,合同备案申请表壹份,成品备案申请表壹份,料件备案申请表壹份,合计玖份。以及海关认为需提交的其 他证明文件和材料,包括进口许可证(正本)、工艺流程、排版图壹份(正或副本)等。 6.办理来料加工手册必须提供销售合同(正本)贰 份,我司与生产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书(正本)壹份,生产加工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壹份(副本),当地外经贸部门认可的生产能力证明表壹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填写海关监制的单耗备案申请表壹份,合同备案表壹份,成品备案申请表壹份,料件备案申请表壹份,合计玖份。以及海关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包括进口许可证(正本)、工艺流程、排版图壹份(正或副本)等。 三、手册延期 7、加工贸易货物备案后需要变更内容,经营企业应在手册有效期限内向备案海关申请变更。手册延期的办理只允许2次,每次延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办理第二次延期需要交纳货物总值30%的保证金。 四、进(来)料加工手册的使用 。 五、加工贸易手册核销 9.公司办理的每本手册保税期均为一年 10.报核时应向海关提交盖有生产单位公章的、有成品小图的成本单及排料图,如实申报进口料件、出口成品、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单耗等资料。11.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余 料可采取退运出境、料件放弃、征税内销、余料结转等方法处理。

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2008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呆账核销管理,及时处置资产损失,促进业务经营健康发展,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财金[2008]28号)、本行《公司章程》、《基本财务规则》(民银发[2007]447号)以及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呆账是指本行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认定条件,按规定程序核销的债权和股权资产,包括符合呆账认定条件的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垫款、贸易融资、存放同业、拆放同业、买入返售资产和股权投资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呆账核销是本行内部对损失款项的处理程序,指对符合呆账认定条件的债权和股权资产停止资产负债表内核算,纳入表外资产管理,本行继续保留追索权的行为。 第四条 本行呆账核销实行“分级管理、集中审批、属地核销、及时处置”的管理原则。 分级管理,指各分行、事业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呆账进行认定,总行相关部门、分行、事业部根据职责分工和权属分别行使审核职能。 集中审批,指呆账经各分行、事业部申报后,由总行资产监控部集中对呆账核销条件、程序等进行审核,并报总行不良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审议。审议后的呆账按照核销权限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属地核销,指账务核算机构对所核算呆账进行账务处理工作,将已核销呆账转入表外进行登记、核算和管理,会计与业务部门妥善保管相关档案。同时将已核销资产清单报送总行资产监控部门,由总行

资产监控部门进行台账登记。 及时处置,指及时核销所有已发生的呆账,真实反映资产质量状况。符合核销条件的呆账,分行、事业部应当及时申报核销,不得隐瞒不报、长期挂账和掩盖不良资产。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本行呆账核销管理工作的最高权力机构,年度呆账核销计划以及超计划核销呆账必须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以及行长根据授权批准核销计划内的呆账。 第六条 总行不良资产处置领导小组是全行呆账核销的审议机构,各有关部门在总行不良资产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决策下进行呆账核销工作。 总行不良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行资产监控部,资产监控部负责提出年度呆账核销额度建议,对具体的呆账认定资料进行初审;各业务部门负责提供呆账认定和税务报批证明材料;法律合规部门负责出具有关法律意见书;稽核部门负责审核呆账核销条件,查明呆账形成的原因,对确系主观原因形成损失的,应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并进行责任追究;计划财务部门负责根据资产监控部提出的呆账核销额度编制年度呆账核销计划,并纳入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报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批准。同时计划财务部门负责牵头向税务主管部门申报呆账税前扣除事宜。 第二章 呆账的认定 第七条 本行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一切必要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债权或股权应认定为呆账进行核销: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本行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17〕90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 年版)》的通知 各中央金融企业,其他有关金融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进一步完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促进金融企业提高呆账核销效率,及时化解金融风险,充分实现资产保全,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切实强化责任和问责,现将《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请将本文转发至辖内地方金融企业执行。 附件: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版) 2017年8月31日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附件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2017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增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企业,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农村金融机构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统称金融企业)。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其他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呆账是指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本办法认定条件的债权和股权资产。本办法所称核销是指金融企业将认定的呆账冲销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或直接调整损益,并将资产冲减至资产负债表外的账务处理方法。 第四条金融企业核销呆账应当遵循“符合认定条件、提供有效证据、账销案存、权在力催”的基本原则。对于核销后的呆账,金融企业要继续尽职追偿,尽最大可能实现回收价值最大化。 第二章呆账核销条件及程序 第五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一般债权或股权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1)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债权或股权可认定为呆账。 第六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

往来核销功能操作手册复习过程

一、往来核销功能概述 这功能主要用于需要进行账龄分析的往来科目。往来科目如果不进行核销,将不能用系统进行账龄分析。在日常经济业务中,往往在发生了一笔还款业务时,要指明该笔业务所还的是哪一借款笔业务,并在这两笔之间建立勾对关系,这一标识两笔业务之间勾对关系的过程即为核销。 例如:应收账款科目当发生应收业务时,凭证分录为:借1131应收账款100.00,当发生对这笔应收业务的还款时,凭证分录为:贷1131应收账款100.00,所谓核销即是将这两笔业务打上核销标志。 总账核销提供核销对象的设置、核销期初未达录入、核销处理、账龄分析等相应的统计查询等内容。 二、核销对象设置 核销对象:即往来户。哪些往来业务要进行核销,及按什么进行核销。主要指科目及与核销业务相关的辅助核算。如应收账款科目按客户进行核销,其他应收款科目按人员进行核销等即往来户,即要针对什么进行核销,如客户、供应商、职员、科目等。 设置要进行核销的科目、辅助项,即确定哪些科目、辅助项需进行往来核销处理,同时设置相应的核销标准与控制方式。 1、操作界面 在主菜单中单击【财务会计】-【总账】-【往来核销】的子菜单【核销对象设置】。 2、操作说明 如何设置总账核销对象 进入“核销对象设置”界面后,单击〖增加〗,屏幕显示核销对象设置窗口,录入核销科目、启用期间(启用日期为1月份),如果要按辅助核算进行核销,还需选择相应辅助核算类型,还要选择该核销对象核销号是否必录,然后单击〖保存〗。在这里设置的辅助核算类型,在

核销时,只有在该辅助核算类型下同一辅助项的数据方能进行核销,该辅助核算类型的不同辅助项之间不能进行核销。如:对应收账款的客户档案做为核销对象,则在核销时,必须对同一客户的借贷方数据进行核销,不能将一客户的贷方数据核销另一个客户的借方数据。设置核销科目是否必须录入核销号,如果选择是,则在制单时,不录入核销号不允许保存凭证。如何删除总账核销对象 进入“核销对象设置”界面后,选中需要删除的核销对象栏目,然后单击〖删除〗。 如何修改总账核销对象 进入“核销对象设置”界面后,选中需要修改的核销对象栏目,然后单击〖修改〗,屏幕显示核销对象设置窗口,录入核销科目,如有辅助核算还需选择相应辅助核算类型后单击〖保存〗。如何启用总账核销对象 设置完核销对象后,先不要启用核销对象,而应进入【期初末达录入】节点,先录入期初末达数据,当核销对象的期初未达数据与总账系统的数据核对正确后,再重新点击【核销对象设置】节点,进入“核销对象设置”界面,选中需要启用的核销对象栏目,然后单击〖启用〗,系统会对该核销对象的期初未达数据与总账系统的数据再次核对,核对正确后,启用该核销对象。 如何反启用总账核销对象 进入“核销对象设置”界面后,选中需要反启用的核销对象栏目,然后单击〖启用〗,系统取消该核销对象的启用。注意,已进行过核销的核销对象不能进行反启用,必须先取消核销后,方能进行反启用。 〖科目〗可以是非末级科目,对非末级科目进行核销时,可对其下级科目之间发生的业务进行核销。各核销对象的科目不能重复,不能为空,且各核销对象的科目之间不能具有上下级关系。 〖辅助核算类型〗为当前查询科目的辅助核算类型。 三、期初末达录入 期初未达录入:针对每个核销对象,录入启用往来核销组件时的未核销明细数据。 1、操作界面 在主菜单中单击【财务会计】-【总账】-【往来核销】的子菜单【期初未达录入】,弹出如下界面: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范经营风险,增强金融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及时处置资产损失,提高资产质量,有效保全资产,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企业是指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呆账是指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认定的条件,按规定程序核销的债权和股权资产。 第二章呆账的认定 第四条金融企业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债权或者股权可认定为呆账: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金融企业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金融企业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四)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五)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或下落不明,未进行工商登记或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六)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金融企业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 (七)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金融企业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终止或中止执行后,金融企业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八)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消亡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免除(或部分晓除)债务人责任;或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遗失或丧失诉

核销操作流程

核销操作流程 一、正常核销申报审核 (一)企业申报核销 企业录入核销申报,打印核销申报表,和电子数据一起报税务机关核销。 如果数据量较大,可以先行到税务机关取得核销反馈信息,读入后再进行核销申报。 手册: 注意填写海关核销时间,不填写报核起始时间 账册: 和手册相反,不填写海关核销时间,填写报核起始时间

(二)税务端受理企业第一次核销申报 读入 审核 查询 反馈(先看下方说明) 此处打印,系统存在缺陷,会将往年数据一起打印,各单位可暂不打印,系统升级后修复。 反馈,需要进行筛选,“申报年月”条件,筛选出本次申报年月的数据进行反馈,防止将往年数据反馈给企业。

打印(暂时有问题) 筛选图 如果需要,可以在系统内导出核销手册、报关单信息给企业,如下 外部信息查询

不同模块反馈分开文件夹保存(因文件名相同,可能有覆盖情况),文件夹存放在磁盘根目录,目录名不含空格。此反馈也可以在企业申报核销前为企业导出。 注意:反馈给企业的数据,如果数据为零,一般是没有收到海关传递的核销信息,可在传输系统中查询。传输系统有信息,但审核系统无信息,可运维提交上级税务机关。 (三)企业读入反馈 分两次读入不同文件夹内税务反馈的数据。 分不同手册调整进口、出口数据

实际核销数据和税务反馈信息不符,可在向海关查询确认后,在进出口调整两个模块分别调整,使用正数,在贸易方式中正确选择,例如进口调整,选“进料退运”,就是将录入的该笔进口数据(录入正数)从税务反馈的进口总数中减掉。如果核销数据和税务反馈数据相符,这两个调整模块不必录入数据和打印表格。 调整完成后进行手册核销确认 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 逐条手册确认意见(相符、不符),相符表示以税务数据为准,不符表示以税务反馈数据+录入调整的数据为准

呆账核销操作流程

呆账核销操作流程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XX农村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呆账核销的操作规范和风险控制要点,旨在规范本行呆账核销管理,健全风险损失补偿机制。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呆账的核销。 3定义、缩写与分类 3.1定义 1)呆账是指由本行承担风险和损失的,经过所有可能措施和一切必要法律程序后仍清偿无望的资产。 2)呆账核销是指本行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后,对仍无法收回的资产进行认定并向国税部门申报核销的过程。 3.2缩写、分类 无 4职责与权限 部门/岗位职责与权限不相容职责 风险管理委 员会 负责呆账核销审议审批。 资产管理部/经理岗1)负责对申请呆账核销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2)负责办理呆帐核销申报手续。 资产管理部/清收岗1)负责不良资产的日常管理; 2)负责对符合呆账核销条件的资产申请核销。 会计结算部/ 结算管理岗 负责呆账核销的账务处理工作。i.

5原则与基本规定 5.1原则 1)本行呆账核销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合规、严格审核、账销案存”的原则,实行“适时申报、定期审核、账务集中处理”的制度; 2)不良资产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进行追偿之后确实未能收回,具备相应的确凿证明材料,符合总行规定的呆账核销范围的,可申报核销。 5.2基本规定 1)本行发生的符合核销条件的呆账,应根据本行资产风险分类、损失准备金计提等有关制度,认真核实项目状况、适时组织申报认定; 2)无论金额大小,必须逐户、上报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 3)对于已核销的呆账应建立管理台账。 4)已核销呆帐应视同表内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清收和追索。

6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

nc操作手册——总账往来核销

―――总账往来核销操作手册 往来核销一般用于个人备用金借款、外单位款项往来的核算,以分析每一笔往来的对应关系,进行账龄分析。 1.核销对象设置 (1)首先要明确哪些科目要进行核销:进入路径,【财务会计】—【总账】—【往来核销】—【核销对象设置】,在弹出的界面中,点【增加】,填制科目、辅助核算类型、是否严格按辅助项核销及开始核销的会计期间等相关信息后,点【保存】即可。如下图1、2所示: 图1 图2 注意事项:

1、是否严格控制是指我们将来核销的对象必须保持一致才可以进行核销,比如辅助核算是客商,那么将来核销必须针对同一个客商才可以进行核销 2、是否核销号必录,如果选择是,那么我们录入日常凭证的时候必须录入一个核销号才可以保存凭证。 3、核销对象在启用前,应先对该科目的期初未达录入。否则无法启用。 2.期初未达录入 (1)如何导入科目的期初未达数据:进入路径,双击【财务会计】—【总账】—【往来核销】—【期初未达录入】,点【查询】,选择核销科目和辅助项内容,点【确定】,如下图3所示: 图3 (2)在上图3,点【确定】后,弹出期初未达录入窗口,点击【导入期初余额】按钮,如下图4、5、6、7所示: 图4

图5 图6 图7 说明:导入科目的期初余额后,为保证科目账龄的准确性,注意修改上图7中凭证日期和业务日期。

(3)期初未达录入完毕后在“核销对象设置”中,先选中需要启用的科目,再点击【启用】按钮进行启用。如下图7所示: 图7 (4)在该科目没有进行核销处理之前,可以对核销对象进行取消启用,如下图8所示: 图8 3.核销处理 (1)进入节点:双击【财务会计】—【总账】—【往来核销】—【核销处理】,点“查询”,录入查询条件后,点【确定】按钮,如下图9所示: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财金[2013]146号)(2014.1.1起执行)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 财金[2013]14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增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统称金融企业)适用本办法。 证券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呆账是指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本办法认定的条件,按规定程序核销的债权和股权。 第二章呆账核销条件 第四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一般债权或股权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1)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债权或股权可认定为呆账。 第五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银行卡透支款项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2)

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银行卡透支款项以及透支利息、手续费、超限费、滞纳金可认定为呆账。 第六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助学贷款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3)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助学贷款(含无担保国家助学贷款)可认定为呆账。 第三章呆账核销程序 第七条呆账核销应遵循严格认定条件、提供确凿证据、严肃追究责任、逐级上报并经审核审批、对外保密和账销案存的基本原则。 第八条金融企业申报核销呆账,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持卡人)或被投资企业呆账核销申报材料及审核审批材料。呆账核销申报材料内容应包括债权、股权发生明细情况,借款人(持卡人)、担保人或抵质押物情况,对借款人(持卡人)和担保人的追索情况及结果,被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符合条件的银行卡小额贷款呆账核销除外,可采取清单方式进行核销。 (二)经办行(公司)的调查报告,包括呆账形成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及其结果,对借款人(持卡人)和担保人的具体追收过程及其证明,抵押物(质押物)处置情况,核销理由,债权和股权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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