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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黑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1

最新黑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1
最新黑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1

黑价联〔2011〕89号文件

黑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黑价联〔2011〕88号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印发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服务收费行为。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律师事务所所在省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省的收费规定,具体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在异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执行分支机构所在省的收费规定。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便民利民、公平公开、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阶和市场调节价。

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代理仲裁、担任法律顾问、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有关法律事务文书等其他法律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厅制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根据所代理的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耗费的工作时间、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以及委托人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

第六条律师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服务内容可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的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实行计件收费应以每一个委托的法律事务为基本单位。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实行计时收费应按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时间计算,包括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调查取证、查阅有关资料、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出庭、参与调解和谈判、代办各类手续和办理其他法律事务的时间。

第七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在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下列情形不得实行风险代理: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八条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不收取或只收取基础费用,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问、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达

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时限、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不得显失公平。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代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可按不超过规定收费标准上限5倍的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但属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最高收费额不得超过本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并报省司法行政部门、省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擘:军暇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付款和结算方式、收费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服务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按委托合同约定预付部分或全部律师服务费,也可以双方协商约是在提供法律服务期间分期给付。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双方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五条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个人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结算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有关费用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清单及有效凭据。不能提供有效凭据的部分,委托人可以不予支付。

第十六条因律师事务所原因而终止履行合同的,律师事务所应退还已收取委托方的全部律师服务费用。非因律师事务所原因而终止履行合同的,律师事务所根据承办合同履行情况的实际合理支出进行相应扣除,余额部分退还委托人。因委托方的过错或委托方提出超越合法、合理范围的要求而导致终止履行台同的,律师事务所已收取委托方的律师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对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但经济确有困难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律师事务所可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一)因公受伤请求赔偿的(责任事故除外);

(二)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的;

(三)请求支付社会保险金、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其他特殊情况,无力承担律师服务费的。

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本实施办法和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并在律师事务所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本实施办法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律师事务所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不按规定公示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自立收费项目乱收费的;

(三)采取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等万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四)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五)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条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照《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一)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

(二)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规定的;

(三)不向委托人提供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用概算,不向委托人提交代支付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的有效凭据,收取律师服务费不开具合法收费票据的;

(四)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保管、使用律师服务专用文书、财务票据、业务档案规定的;

(五)其它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函件、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举报、投诉。

第二十二条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协调解决,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省物价局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司法厅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黑价联字[2007]33号)同时废止。

黑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黑价联〔2011〕89号文件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收费标准为3000元/件(人民币,下同),可上浮50%,下浮不限。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分段比例累加收费,

收费标准如下:

标的额收费标准及费率

1万元及以下800元

1万元以上至10万元4%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3%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2%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1%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0.5%

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O.25%

5000万元以上双方协商

以上费率可上浮30%,下浮不限,诉讼标的额的计算,包括反诉标的额,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较高者计算。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收费标准为25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3、代理行政复议案件,可按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收费标准为4000元/件,可上浮30%,下浮不限。

四、代理刑事案件代理刑事案件实行计件收费。

(一)提供法律咨询:200元/件;

(二)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的代理申诉和控告(立案后另收费)、申请取保候审:1500元/件;

(三)审查起诉阶段:2000元/件:

(四)审判一审阶段:3000元/件:

(五)刑事自诉和被害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3000元/件。

上述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浮40%,下浮不限。涉及财产关系及附带民事部分,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实行计件收费,收费标准为3000元/件,可上浮30%,下浮不限。进入再审程序后,未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按各类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已代理过一审或二审并收取费用的,本阶段减半收费。

六、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收费标准按《黑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执行。对不符合省律师协会制定并经省司法行政部门、省价格主管部门审定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认定标准的案件,不得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收费。

七、计时收费

经委托人同意,上述服务项目也可采取计时收费。计时收费以小时为基本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律师事务所在实行计时收费时,应征得委托人同意,可根据律师的执业年限、业务能力、社会信誉等因素,在每小时100元~1000元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的计时收费标准。承办律师为两人以上的,

以各自的实际工作时间和计费标准分别计算收费额。

八、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12年11月30日。

2019年律师费收费标准1

律师费收费标准 一、收费方式 1、律师收费分为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以及协商收费等四种方式。 2、全部律师业务可采取计时方式或协商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采取协商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可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重大疑难程度及执业风险等因素协商具体收费数额。 3、业务简单、标的额较小的律师业务可以采取计件方式收费。二、案件代理收费 (一)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3000—12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诉讼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具体收费金额不低于如下比例: (1)100000元以下(含100000元)的部分12%,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1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8%; (3)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6%; (4)1000001元至5000000元的部分4%; (5)5000001元至10000000的部分3%; (6)10000001元至50000000的部分2%; (7)50000001以上的部分1%。 律师代理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案件以及代理仲裁案件,按照上述标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可以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0%-500%。 对于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可以采取计时方式收取律师费,每小时收费500-3000元。 (二)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5000-10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5000-10000元,件; 3、一审阶段:5000-30000元,件; 4、二审阶段:5000-30000元,件; 5、刑事犯罪涉及指控数额的,可以参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再审案件、死刑复核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的代理人的,参照民事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取法律服务费。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可以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0%-500%。 对于刑事案件可以采取计时方式收取律师费,每小时收费500-3000元。 (三)特别规定 1、委托方为境外或港、澳、台的单位或个人的,办理涉外或涉港、澳、台法律事务,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与

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管 理实施办法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辽价发[2008]83号 各市物价局、司法局: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价发[2007]62号)实施一年来,为规范全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其中,《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已试行期满,根据一年来的试行情况,现行收费标准基本符合辽宁律师业发展的实际现状。经研究,现将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继续按辽价发[2007]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从2008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到期后,根据我省律师行业的实际发展状况,重新制定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辽价发[2007]62号文件中的《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有效期延至2008年8月31日。 附:关于印发《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价发[2007]62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司法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

价格【2006】611号)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了“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2、 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分析报告比较中西方律师规章制度之差异

分析比较中西方律师制度之差异 摘要:律师制度属于国家的一种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有关律师的性质、任务、组织和活动原则,以及律师如何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规的总称。律师制度以国家法律的确认为存在的前提;以提供法律服务为核心的容;以促进和法制建设为目的。律师制度是与法制的重要保障;是市场经济良性运作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公民、法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关键字:律师制度性质执业宗旨律师资格 一、律师制度概述 (一)律师制度的概念和意义 各国及历代律师制度都有其共同点,以下加以概括和总结。 1、律师制度的概念 律师制度属于国家的一种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有关律师的性质、任务、组织和活动原则,以及律师如何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规的总称。从律师制度的这一概念,联系各国律师制度发展的进程,我们可以看出律师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1)律师制度以国家法律的确认为存在的前提 在原始社会里没有诉讼纠纷,当然也就不存在律师制度。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确立了法律制度,在最早的古罗马奴隶制国家产生了职业律师,并在法律上规定为一种制度。律师的职责是向社会组织和公民提供法律服务,但是否允许和需要提供服务,如何提供法律服务,直接关系到统治阶级的利益和统治秩序的稳定,因此,必须由法律来确认。没有法律的确认,律师提供的服务就没有合法的地位,律师制度就不可能存在。 (2)律师制度以提供法律服务为核心容 律师制度与审判制度、检察制度一样,都是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但他们各自的任务和工作方式、工作角度又有很大的差别。律师只是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用自己掌握的知识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由于社会政治经济活动复杂,法律浩翰如海,一般人无法通晓所有的法律,只有律师的参与和服务,才能使包括诉讼在的国家、社会生活正常的运转。 (3)律师制度以促进和法制建设为目的 律师制度是化的产物。发达的律师制度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同封建等级制度、特权和封建专制斗争中逐步形成的一种司法制度,并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制度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律师制度为各国的制度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律师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证之一。 2、律师制度的意义 在现代社会,律师制度对于一个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 (1)律师制度是法制的重要保障 律师制度的存在以的发展、法制的完善为基础,同时,律师制度又以其自身的功能促进和法制建设。加强和法制建设,不仅要靠司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挥司法制度的重要作用,而且要依靠全体律师充分发挥律师制度的重要作用。律师作为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并不像司法人员那样代表国家机关依法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2017)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速算公式 10001元—100000元部分6%~9% 6%x+1900~9%x+2100 100001元—500000元部分5%~6% 5%x+2900~6%x+5100 500001元—1000000元部分4%~5% 4%x+7900~5%x+10100 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3%~4% 3%x+17900~4%x+20100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2%~3% 2%x+67900~3%x+70100 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1%~2% 1%x+167900~2%x+170100 50000001元以上部分0.5%~1% 0.5%x+417900~1%x+670100 (红色部分新办法未规定具体比率,为参照以往比率计算所得。) 二、代理国家赔偿案件:2500~10000元/件 三、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一)侦查阶段:1500元~10000元/件。 (二)审查起诉阶段:2000~15000元/件。 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执行; (三)审判阶段: 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的,2500-25000元/件,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酌情减收; 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执行;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以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四、计时收费 办理本标准一至五项所列法律服务,可以适用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150~300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时花费在旅途上的时间,折半计算。 五、本标准自2017年8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期满后,由省物价局、司法厅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新公布。 『鲁价费发〔2017〕70号』

房产继承诉讼律师费是多少

一、房产继承诉讼律师费是多少 1、代理费:涉及财产继承的,按争议标的收取代理费,但最低不低于2000元(外地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办案费办案所需的交通、通讯、复印、打印等费用实行包干制,按以下标准收取:a.北京市内(城八区)案件人民币1500元整(如需要去外地出差,费用实报实销);b.北京市郊区案件人民币2000元整(如需要去外地出差,费用实报实销);c.外地案件差旅费实报实销。B、办案所需其他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二、房产继承步骤 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三、房产继承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

黑龙江省物价局、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

黑龙江省物价局、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 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与服务收费管理 【发文字号】黑价联字[2007]33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司法厅 【发布日期】2007.06.14 【实施日期】2007.06.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2011修订) 黑龙江省物价局、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黑价联字〔2007〕33号二00七年六月十四日) 各市(地)物价局、司法局,省农垦物价局、司法局: 为适应律师服务业发展的需要,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律师事物所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要求,现将重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印发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服务收费行为。外省律师事物所为我省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或我省律师事务所为省外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时,由双方签订合同确定按我省或对方省的律师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便民利民、公平公开、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一)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1、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2、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3、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4、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5、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根据《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案件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一)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 1、刑事侦查阶段,3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3000元/件 3、案件一审阶段,4000元/件 4、死刑复核、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5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按照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二)民事诉讼的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照诉讼标额的比例分段相加累计计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5%,收费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 (2)10万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比例4%; (3)50万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比例3%; (4)100万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费比例2%; (5)500万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1%; (6)1000万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0.5%。 3、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照收费较高者计算。 (三)代理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收费3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标准收取; 3、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照收费较高者计算。 国家赔偿案件应照此标准酌减。 (四)上述各项收费标准,各市可依当地社会综合发展条件,选择浮动幅度。同一区域律师收费最低下浮额度要统一,并报当地物价管理部门备案。 1、律师收费可在基准价基础上,向上浮动最高不超2倍,向下最高浮动30%。 2、县属律师事务所可在基准价基础上,向下最高浮动60%。 3、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案件的,可按一审标准酌减收取。只办理二审案件、执行案件的,可参照一审的收费标准酌减收取。 4、申诉案件未启动再审程序,按3000元/件收取费用。申诉成功并再审的案件可参照重大、疑难、耗时多的案件收取费用。 二、重大、疑难、耗时多的诉讼案件收费标准 律师事务所办理重大、疑难、耗时多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可与委托人协商,在普通案件收费标准5倍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三、计时收费政府指导价计时收费每小时200—3000元。 四、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争议标的额的30%。 五、律师收费市场调节价标准

我国现行律师惩戒制度与美国律师惩戒制度借鉴

我国现行律师惩戒制度与美国律师惩戒制度借鉴 我国现行的律师惩戒制度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两结合”的模式,分别对违法违纪的律师进行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下面是小编搜集的一篇探究律师惩戒制度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查看。 一、美国律师惩戒制度 对于美国各个州的律师协会而言,美国律师协会制定的惩戒标准并不是自然有效的,还需要经各个州通过之后,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美国各州的律师惩戒标准与美国律师协会制定的惩戒标准不一定相同。但总体而言,各个州的惩戒机构和惩戒程序大同小异。 (一)具有惩戒权的惩戒机构 在美国起初是由法院来统一行使律师惩戒权,法院是唯一具有这一职权的机构。但后来,随着历史的发展,基于律师行业自律的需要,律师协会开始越来越多地享有对律师的惩戒权。因此,就目前来看,美国的律师惩戒权是由律师协会和法院共同来行使的。 就律师惩戒制度而言,联邦和州都享有对律师的惩戒权。在联邦,律师职业道德的维持以及对律师的惩戒,属于最高法院的权限,但美国律师协会与最高法院惩戒处理委员会有协助关系,最高法院的惩戒处理委员会和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委员是从律师中任命的。 而在美国的各个州,如果一个州设有一个统一的律师协会,那么律师惩戒权则主要由该律师协会内的律师纪律委员会来行使,但惩戒的最终决定权在各个州的高等法院。具体而言,在得克萨斯州、俄亥

俄州、路易斯安那州、夏威夷州、伊利诺斯州等多数州,州律师协会对律师的惩戒只负责接受控告、检举、调查取证、听讯质证、对惩戒作出建议等,而究竟给予什么惩戒则由州的高等法院最终定夺。 在未设有统一律师协会的州,律师惩戒权则由法院内设的律师管理机构行使。 美国各个州的律师协会内均设有一个常设的惩戒委员会来具体负责违法律师的惩戒事务,在惩戒委员会内还设有检控委员会和听讯委员会分别行使检控和裁决职能。 (二)惩戒程序的具体实施 美国的律师惩戒所采用的程序是一种类似于刑事诉讼性质的程序,因此被称为“准刑事诉讼程序”,包括审查、调查、正式指控、听讯、惩戒委员会的复审、法院的复审六个阶段。 1.审查 这一阶段由检控委员会负责。检控委员会需要审查原告提供的,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的关于律师的违法行为或丧失能力状况的所有材料,从而决定是否进行调查,同时要筛选出不需要进入司法程序的材料。 2.调查 在这一阶段,检控委员会需要对相关材料和情况进行调查,如果属实,就作为惩戒的理由或者判定和解除律师丧失能力状况的理由。 3.正式指控 如果案件进入正式程序,检控委员会必须准备公正的正式指控书,

二手房的律师陪购过程一附收费具体标准一个律师的真实空间

二手房的律师陪购过程(一)附收费具体标准_一个律师的真实空间我的空间主页|空间装扮博客|写新文章相册|上传照片好友|找新朋友档案|留言板我的应用 投票阳光牧场开心农场更多应用广州刑事律师 1 | 我的消息(0/3146) | 我的空间| 我的应用| 百度空间| 百度首页| 退出 一个律师的真实空间宗旨“击鼓鸣冤,伸张正义”。留多一个支持,交多一个朋友。主页博客相册|个人档案|好友|管理中心查看文章写新文章 二手房的律师陪购过程(一)附收费具体标准2009年12月05日星期六20:46怪怪怪!!女仔脑晕晕买房, 快快快!!律师来帮忙! 唐红炬的快乐日志 · 昨日办案回来已经很晚朋友来电话说他小妹想买房 一个人去某大型中介所,被一帮人劝的劝,拉的拉,头晕晕的就签了一份购房三方合同,交了3次钱,都不是购房款,因此一定要等着我回来,看看合同有没有可以挽回的余地了。 路上堵车厉害着呢,到约定地点我已经晚40分钟,好不容易到了,隔着玻璃门,看见他们还端端正正在那里纹丝不动,我知道,这两个人真的是遇上麻烦了。 果然,审阅合同后发现, 有合同总价没有交款日期,没有一个具体的交楼日期; 有说所有交易中产生的税费都由乙方交纳,没有具体哪些税,哪些费,完全是口袋费

用写法; 有违约后对购买方的罚则,没有对出卖方的罚则; 有出售人签名,却是代理人。连业主是谁都不知道; 合同签了,连房产证的复印件也没有一个。 我问:“你看过房子没有,是谁的房子”小妹弱弱的说:“看过房子,还可以,但那么多人围着我 这个说好,那个也说好,我也真的觉得好,就没有问,他们把准备好的东西给我,我就按照他们说的签了。” ??!! 我问,按规定,有些税是需要业主承担的,比如个人交易后产生的所得税。有些是要分担的,如契税。你怎么都承诺自己承担?还有,就是影响到税、费的那些因素,你是否已经查明,比如,是第一套房屋出卖还是第2套房屋出卖,业主从买入后,到现在卖出是否已经超过5年,这些都是后期缴税项目,差异很大项目。有些税能高到15万,方法得当,税可能只需要5千元。可开不得玩笑啊!! “我都被他们搞糊涂了,又不懂得这些,所以没有问你说的那些情况,而且 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些情况需要了解啊!!”。小妹瞪大着眼睛,回答着我的问题。“现在我想过,房子并不像他们说的那么好,我不想买了,你看,我交的那3万5千元是否可以退回来。 · 连吃饭都没有吃,这连环的问题都出来了, 想想,·咱们还是解决肚肚的问题才说吧,要不,律师都成了瘦鸡啦。哈哈而且,可以先想清楚,咱们没有必要

最新黑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最新黑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最新黑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收费标准为3000元/件(人民币,同下),可上浮50%,下浮不限。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分段累加收费。 标准如下: 标的额收费标准及费率 1万元及以下800元 1万元以上至10万元4%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3%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2%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1%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0.5% 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0.25% 5000万元以上双方协商 以上费率可上浮30%,下浮不限。诉讼标的额的计算,包括反诉标的额,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按较高者计算。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收费标准为25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3、代理行政复议案件,可按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收费标准为4000元/件,可上浮30%,下浮不限。 四、代理刑事案件 代理刑事案件实行计件收费。 (一) 提供法律咨询:200元/件; (二)侦察阶段(含检察院自侦)。代理申诉和控告(立案阶段,立案后另收费)、申请取保候审1500元/件。 (三)审查起诉阶段:2000元/件; (四)审判一审阶段:3000元/件; (五)刑事自诉和被害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3000元/件; 上述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浮40%,下浮不限。涉及财产关系及附带民事部分,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实行计件收费。收费标准为3000元/件,上浮30%,下浮不限。进入再审程序后,未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按各类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已代理过一审或二审并收取费用的,本阶段减半收费。

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sodocs.net/doc/9113464298.html, 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债务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当中的一种类型,因此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和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大致一样的,下面赢了网小编将为大家列举部分省份地区的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仅供大家参考!如想了解更多省市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可到赢了网律师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了解! 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福建省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一、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债务纠纷案件,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00元;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 部分不超过4%;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 部分不超过3%;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 部分不超过2%;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部分不超过1.2%; 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 部分不超过0.7%; 5000万元以上部分不超过0.5%。 上述按标的额分段收费的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规定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分段计算,累加收费。 二、计时收费 (一)收费标准:100—1200元/小时。

(二)计费时间以小时为基本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的部分按1小时计算。承办律师为2人以上的,应以各自的计费标准和实际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三)律师在本城区办理法律事务时,路途中的时间按累计实际时间减半计算。 律师在异地办案乘坐车、船、飞机花费的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减半计算,但每一昼夜最多为4小时。 辽宁省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4000元/件,上浮最高不超过50%,下浮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4%一5%,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

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收取多少

一、房产纠纷诉讼时效有哪几种 1、房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2年。一般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两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房产纠纷特别诉讼时效:1年。特别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房产纠纷最长诉讼时效:20年。最长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收取多少 二、房产纠纷一般打官司要多久 1、房屋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普通程序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不包括鉴定、公告等期限,如一方不服判决上诉,二审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如果发回重审,一审按照普通程序重新审理,二审期限仍然为三个月。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收取多少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和 公职律师工作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文字号】黑政办发[2018]9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09 【实施日期】2018.03.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规定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8〕9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9日 黑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开展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律顾问。乡镇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可以选择符合条件的个人,也可以选择律师事务所、法学院校、法学科研院所等单位。县级以上政府可以建立法律专家库,聘任法律专家,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省、市(地)政府(行署)应当设立首席法律顾问,县(市、区)政府根据需要设立首席法律顾问。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单独聘任法律顾问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托本级政府法律顾问资源开展工作。 各级政府可以统一聘任法律顾问,为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 第五条个人法律顾问应当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并吸收法学专家、执业律师参加。县级以上政府以及法律事务较多的工作部门应当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担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较少的工作部门可以配备兼职人员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制机构以集体名义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也可以选择符合

大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诉讼费标准

大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大连市律师协会五届六次会长办公会议通过)依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司法厅[辽价发(2007)62号] 、[辽价发(2008)83号]、大连市发改委[大发改收费字(2007)490号]、[大发改收费字(2008)545号]文件,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的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6000元/件。 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6000元/件(不含再审)。 五、重大、复杂案件收费标准:律师事务所承办集团性犯罪或其它重大、复杂的刑事诉讼案件,可在不高于基准价5倍的范围内(表二收费标准数额除2的5倍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六、计时收费:根据律师资历、能力等,200—3000元/每小时。 七、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额不得高于争议标的额的30%。 八、上述项目和标准以外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根据本所情况制定收费标准,按规定备案和公示后实施收费。 本标准自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1年8月31日。

新诉讼费用速算表 (一)财产案件受理费(费用= 标的额×本级费率+ 本级速算增加额) 标的额级距费率速算增加额(元) 10000 元以下每件交纳50元 1 万-10 万元0.025 -200 10 万-20 万元0.02 +300 20 万-50 万元0.015 +1300 50 万-100 万元0.01 +3800 100 万-200 万元0.009 +4800 200 万-500 万元0.008 +6800 500 万-1000 万元0.007 +11800 1000 万-2000 万元0.006 +21800 2000万元以上0.005 +41800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 元至300 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过20 万元的部分,按照0.5 %交纳。 2.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 元至500 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超过 5 万元至1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 %交纳;超过10 万元的部分,按照0.5 %交纳。 3.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 元至100 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 元至1000 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 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 元; 2.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 元。

广东省司法厅规定律师收费标准指导价-2006

广东省司法厅规定律师收费标准指导价 (单位:人民币) 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粤价【2006】298号)文件的规定,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指导价如下: 一、解答法律咨询 1、不涉及财产关系 80-150元/件 2、涉及一般财产关系 100-300元/件 3、涉及商业财产关系 200-500元/件 二、制作法律事务文件 1、声明、启事及其他一般法律文书 500-2000元/件 2、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申诉状及其他诉状和申请仲裁文书等 1000-3000元/件 3、分单、遗嘱、赠与及其他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文书 1500-4500元/件 4、民事合同、契约等 2000-5000元/件 法律文件一式三份。如需增加份数,另收工本费。 三、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 2000-6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 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 6000-33000元/件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四、民事、商事、行政诉讼: 1、不涉及财产: 3000-20000元 2、涉及财产: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标的额 收费标准 速算公式 5万元以下部分(含5万元) 免加收 基础费用 5-10万元(含10万元) 8% (标的额-5万)×8%+基础费用 10-50万元(含50万元) 5% (标的额-10万)×5%+4000+基础费用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4% (标的额-50万)×4%+24000+基础费用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3% (标的额-100万)×3%+44000+基础费用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 (标的额-500万)×2%+164000+基础费用

房地产律师业务

《房地产律师业务》课堂笔记 (转自点晴网) 主讲人:王宇 一、房地产项目流程 (一)开发创意 房地产流程: 开发创意——项目论证——资金组织方案——公司成立——土地取得——立项规划——设计选择——总分包招投标——甲供材料商选择与谈判——建设——预/销售/租——按揭、融资——验收、交房——装修——物业管理——保有型物业再融资——办证——二手房交易——股东权益纠纷、并购 就是发展商想做房地产的时候,他会根据整个市场先做调研,这个调研不仅仅是法律上的东西,更多的是经济指标:人口、居住密度、层次、收入、年龄段、周边的已有的建筑的情况,建筑本身在开发形态上分:最高端的商业地带,比如商场、写字楼、酒店。这是在整个房地产产业链是是老大,这是市场价值最高的。他考虑是商业地产住宅类。住宅类就是别墅、公寓、住宅、经济适用房。 这个时候律师有介入的空间,这个环节要求律师要有经验,对整个你所服务的区域,大概有些了解,知道在这个市场上,什么样的楼盘、什么样的物业推出对应的一些历史上的事件、典型案例和一些明摆着的和隐藏比较深的法律风险,这个时候在他创意阶段提出来。 比如说我们原来介入过项目论证,那个发展商拿到那块地很不容易,因为还是在协议出让的时候,跟原土地方关系非常好,后来这个企业已经把卖地的合同给他了,也签了意向书了。但这种情况下,有九家机构找到这个企业,说要买这块地,条件就是前期花的所有的公关费,以及正常的项目投入,只要你能拿出票,没票能写出正常说明的,全报销之外再加9千万的纯利买这块地。 这个时候对于发展商而言,就面临着一个巨大的诱惑,因为他的历史是长期倒买倒卖项目,也积累了一定的实力。这种情况之下,因为我们是他们的法律顾问,就找到我们商量,如果我们拒绝了,我们自己做开发,是从整个前瞻性上有什么样的法律风险,后来我们就给他论证,如果说拒绝这次机会,要保证对于土地方签的所谓的土地权转让合同,要能够正常履行。如果出现违约,根据合同,违约责任是怎么定的,超过几个月把土地收回,并且罚没交的几千万的定金。 第二个所谓的投资法律风险,要委托很多其他的中介机构帮着作项目论证。论证完了以后,发展商考虑到了所有的风险都能承受,就做了一个比较详尽的操作方案,任何一个发展商最重要的就是拿到一块号地,资金链不断就意味着成

民间借贷纠纷律师费收取标准

民间借贷纠纷律师费收取标准 作者 | 裴净净 单位 | 河南焕廷律师事务所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律师费收取,按照行业习惯,律师行业有一个比较通用的标准,如下: 注:该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收费还要结合案情的难易程度以及律师的个人情况而定。 代理债务纠纷案件,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00元;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1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比例是7%但不少于¥5000元 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 5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 6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以下是广东、辽宁以及福建三省关于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的内容,仅供各位参考。 广东省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200-3000元/小时。 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

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三、收费说明: 1.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2.上述二、三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辽宁省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4000元/件,上浮最高不超过50%,下浮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成为执业律师主要是四个步骤

成为执业律师主要是四个步骤,一是学位要求;二是完成律师学院的课程(The College of Law);三是在新州最高法院被录为(Admitted)律师;四是成为新州律师协会(The Law Society of New South Wales)的会员。这四项缺一不可,不然自称为律师或某个领域的律师都是可遭起诉的违法行为,也只有满足这四项要求,才能在名片上印上律师职衔。 一、成为律师的学位要求 律师学位上的要求主要有两种,一是读法学学士(LL.B,或Bachelor of Law)。这一学位,在美国叫Juris Doctor (J.D.),常常被误翻成法学博士,克林顿和他太太希拉里持有的就是J.D.,但没有称他俩为博士。法学学士又有两种读法,一是高中毕业的学生直接读,则必须兼读另一个学士学位,称双学位(Double Degree),通常需五年时间。第二是已获得本科学士学位的直接读的Graduate Law ,是一个学制三年的纯法学学士学位。 还有一种学位要求其实是一个大专文凭,任何高中学历以上的学生都能报读。该课程是由法律执业者录用处(Legal Practitioners Admission Board)委托悉尼大学提供的,通常是晚上或周末授课,费用也相对便宜,但海外学生不能因为报读这一课程而获得学生签证。许多人是工作后或成为永久居民后才读这一课程。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许多秘书有不少是通过完成这一课程成为律师的。 不难看出,在中国获法学学士,到澳再获法学硕士或法学博士是无法成为澳大利亚律师的。 二、律师学院 完成律师学院课程(the College of Law) 是获得上述学位后想成为律师的第二步。这一律师学院的课程主要有三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是15周的全时课程或30周的非全时课程,可以是远程教育,也可以在律师学院上课。第二部分是工作经验,指在律师行全时工作75个工作日,或者每周至少两天的非全时工作,累计75个工作日。第三部分是继续职业教育,含与工作有关的法律经验总结和参加为时十小时的网上讲座。 三、在新州最高法院被录为律师 律师学院毕业后可获得一文凭,凭该文凭可到新州最高法院(The Supreme Court of New South Wales)申请被法院录为律师。此过程通常需要有一执业律师提出动议,然后由法院同意该动议。这一步形式成分多,但不可或缺,过程也非常庄严神圣,令人难忘。完成这一步,就可在新州法律执业者录用处的律师名录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了。 四、为新州律师协会的会员 完成了前三个步骤,还不能被称为律师,只可称为最高法院律师。真正被称为律师,必须成为律师协会的会员,并交纳会员费和保险费。什么时候停交这个费用,什么时候就不再是律师了。

全国各地律师收费标准大全

全国各地律师收费标准大全 在遇到一些需要请律师进行协调的案件的时候,大家是不是都会想一个以前不曾想过的问题——律师是怎么计费的?收费水平怎么样?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全国各地律师收费标准大全,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总体汇总统计:计时收费(按小时计) 二、让我们细细了解各地收费项目、标准 (一)华南地区:广东广西海南 广东省律师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5000元/小时。 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1.刑事: (1)侦查阶段:20xx-6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3000-20xx0元/件 三、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四、收费说明: 1.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2.上述二、三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计时收费:收费标准:200-20xx元/小时 二、计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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