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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族信托现状及完善机制研究

我国家族信托现状及完善机制研究
我国家族信托现状及完善机制研究

我国家族信托现状与完善机制研究

陈进*

目录

一、家族信托的架构与制度优势 (2)

(一)家族信托的含义与起源 (2)

(二)家族信托的基本架构 (2)

(三)家族信托的制度优势 (3)

1. 财富管理与传承的“定制化” (3)

2. 财产的安全隔离和保护 (4)

3. 税务筹划与合理节税 (4)

4. 资产配置 (4)

二、家族信托在我国的现状及其前景 (5)

(一)我国家族信托的现状 (5)

1. 离岸家族信托的架构 (5)

2. 境内家族信托的实践 (5)

(二)家族信托在我国的发展前景 (7)

1. 家族财富传承信托 (8)

2. 家族企业股权信托 (9)

4. 遗产信托 (10)

5. 离婚信托 (11)

三、发展家族信托需要完善的机制 (11)

(一)法律层面 (11)

1. 明确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 (11)

2. 明确信托登记机关和流程,确保信托财产的独立与隔离 (12)

3. 完善信托登记的效力,确保家族信托的私密性 (12)

4. 规范与明确信托税收制度,助力家族信托发展 (12)

(二)其它配套机制 (13)

1. 信托公司应提升自己的资产配置与管理能力 (13)

2. 创建社会信用机制与培育信用文化 (13)

四、结语 (13)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早期的创业者累积了大量的财富,这些高净值人士的财富管理和财富传承需求日益增长;中国自古以来“富不过三代”的魔咒更是时刻警示着这些高净值人士要事先做好财富传承的安排。信托因其独有的财产隔离和风险隔离机制而逐渐受到高净值人士的青睐。随着同业竞争的加剧和传统投行业务经营风险的增大,信托公司开始拓展新的业务领域,谋求新的发展空间,逐步向综合的财富管理机构转型。高净值人士的财富传承需求与信托公司的业务拓展需求相结合,家族信托应运而生。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研究员。

一、家族信托的架构与制度优势

(一)家族信托的含义与起源

家族信托(Family Trust),又称家族财富管理信托,是指个人为委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将部分或全部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信托财产的财富管理模式,受益人一般为家族成员。从性质上看,家族信托属于典型的民事信托。民事信托是指信托所涉事项属于民事法律1范畴(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继承法、婚姻法、劳动法等)之内的信托。例如,个人或家庭财产的管理、处置和抵押,婚姻关系内财产的分配和处理,遗产的继承和管理等都属于民事信托的范畴。

民事信托在国外已经存在了近一千年,并且仍然是目前国外信托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家族信托的雏形可追溯到古罗马帝国时期(公元前510年-公元前476年)的遗嘱信托。当时的《罗马法》对人进行等级分类,并规定了严格的人格减等制度,按照当时的规定,外来人、解放自由人2被排斥于遗产继承权之外。为了规避这样的规定,外来人和解放自由人将自己的财产委托给其信任的第三人,要求其为自己妻子或子女的利益而对自己的遗产进行管理和处分,以实现保留遗产继承权的目的。3

在美国,家族信托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初是由一些富裕家庭创造的。早期的家族信托设立方式较为单一,受到的限制也非常多;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许多州的法律适应社会发展进行了修改,设立和运营家族信托变得更灵活,吸引越来越多的富裕家庭通过家族信托来实现其财富规划和传承的目标。例如,享誉世界的洛克菲勒家族(Rockefeller)、肯尼迪家族(Kennedy)、班克罗夫特家族(Bancroft)等,都是通过信托的方式来管理和传承家族财富,成就了家族财富的恒久基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家族信托在国外已经发展成为非常成熟的财富管理模式,并且不再专属于顶级富豪,一般富裕家庭也可以使用家族信托规划财产传承。

(二)家族信托的基本架构

委托人,又称财产授予人或指定人(Appointor),把财产转移到家族信托里,并有权指定或撤销受托人和受益人。

受托人:自然人或机构(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负责信托财产的运作和管理,向受益人分配收益。

受益人:一般是委托人的家庭成员,也可以是指定的其他人。

信托契约: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的,以建立信托关系为内容的契约。

1这里所指的民事法律是狭义上的概念,并且强调家族财富管理信托属于民事信托也是为了与目前信托公司主营的营业信托相区别。

2解放自由人是指奴隶经主人解放而取得自由权的人,恩主(主人)对解放自由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3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家族信托的雏形,并非罗马法上的遗产信托,因为只有立遗嘱权的人才可以设立遗产信托。

图1 家族信托的法律结构

(三)家族信托的制度优势

家族信托是家族财富管理和信托制度结合的产物。利用信托的制度优势,家族信托可以实现财富的代际传承、资产的隔离保护、全球范围内的资产配置和合理的税务筹划等功能。

图2 家族信托的制度优势

1. 财富管理与传承的“定制化”

实现“定制化”的财富管理是富豪们建立家族信托的一个重要原因。委托人可以根据自身财务需求和风险偏好、资产规模及配置情况、家族经营业务情况等,在信托合同中约定信托期限、收益分配条件和分配方式,如“年满18周岁”、“上大学”、“结婚”、“婚姻变故”、“面临法律诉讼”等。必要情况下,还可以设置保护人、监察人等,解决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最大程度保护委托人的利益和信托财产的安全。

图3 财富管理与传承的“定制化”

2. 财产的安全隔离和保护

设立家族信托使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不但独立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财产,而且独立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以及受托管理的其他委托人的财产,因而可以起到隔离保护的作用。当委托人面临婚姻变故、财务危机和法律诉讼等其他任何变故时,均不影响已经设立信托的财产的独立存在和继续传承。通过家族信托的安排也可以防止家族成员离婚或发生继承时,因财产分割导致家族成员内部纠纷或者因股权分割影响家族企业的存续与经营。

图4 财产的安全隔离和保护

图5 家族信托的隔离与保护功能

3. 税务筹划与合理节税

税收因素在家族信托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对遗产征收遗产税,经过合理设计的家族信托可以减少一定的遗产税,最大限度地保留家族财富,这也是国外家族信托盛行的原因之一。我国目前正在讨论开征遗产税的问题,2010年财政部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虽然家族信托能否避免遗产税以及如何规避还需要具体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但家族信托具备的税务筹划功能会使其受到更多关注。

4. 资产配置

资产配置既包括境内资产配置,也包括全球范围内的资产配置,信托公司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通过捕捉利率、经济周期和政策差异等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帮助客户实现整体的财富保全和合理的资产配置。目前,纳入家族信托的资产类型还是以现金为主,在日后条件成熟的时候,将会考虑纳入债券、股权等金融资产,未来还有可能将未上市企业股权、房地产等都将可以纳入家族信托。

二、家族信托在我国的现状及其前景

(一)我国家族信托的现状 1. 离岸家族信托的架构

信托在我国起步较晚,具有信托本源意义的家族信托更是在近两年才受到关注并有所发展。受制于法律、税收和制度等限制,我国的许多企业家最开始在境外设立家族信托,例如,SOHO 中国的潘石屹、玖龙纸业的张茵、龙湖地产的吴亚军等。对境外家族信托的设立地而言,比较受欢迎的是英属维尔京群岛(BVI )和开曼群岛等,BVI 在资产保护、信托私密性与税务筹划上都具有显著的优势;开曼群岛和卢森堡具有发达的基金市场、稳定灵活的监管制度和税收制度。离岸家族信托的基本架构如图6所示。

图6 离岸家族信托的基本架构

2. 境内家族信托的实践

2012年9月,平安信托在国内发行第一单家族信托,由此拉开了家族信托在中国本土化发展的序幕。截止目前,北京信托、外贸信托、中信信托、长安信托等已经推出了家族财

家族信托

委托人

保护人

受益人

离岸公司

管理

法律服务机构 税务服务机构

监督

财产

信托收益

服务

托管银行

托管银行

不动产A

不动产B

股权

其他资产

受托人

(信托公司)

富管理信托产品,其他多家信托公司也在酝酿相关的产品,部分信托公司家族信托系列产品介绍可见表1。

表1 市场上的家族财富管理信托产品一览表

信托公司产品名称/系

个性化服务合作

机构

平安信托平安财

富·鸿承世

家系列单一

万全资金信

委托人与平安信托共同管理资产,委托人可通过指定继承人为

受益人的方式来实现财产继承。其资金主要投向物业、基建、

证券和加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预计年收益在4%-4.5%之间。

固定管理费年费率为信托资金的1%,年信托收益率高于4.5%

以上的部分,收取50%作为浮动管理费。

外贸信托家族信托基

家族信托基金主要针对家庭总资产5亿元以上的客户设计,其

资产门槛为5000万元,期限为30-50年(跨代),为不可撤销的

信托。据报道,截至2014年底,外贸信托家族信托累计规模

达十几亿元,签约单数超过60单,储备客户有200多名。

招商

银行

私人

银行

北京信托家业恒昌系

列家族信托

产品

单一信托,委托人限单个自然委托人,受托人为北京信托,北

京银行担任信托财产托管银行及财务顾问角色,受益人可由委

托人事先指定。受托资产门槛为3000万元,存续期限5年以

上,为不可撤销信托。初期受托的资产类型限于现金存款,未

来将有望逐步引入股权、房产等作为委托财产。

北京

银行

私人

银行

中信信托家族信托办

公室/保险金

信托

2015年4月,中信信托联合中信银行签约国内首单家族信托

业务,除包含现金资产外,还涵盖房产、股权、古董收藏品等

多类家族财产。

信诚

人寿

/中

信银

紫金信托“紫金私享”

系列信托产

为满足高净值客户定制化财富管理服务需要而设立。针对5000

万资产以上的客户,根据不同类型高净值客户的理财特征和需

求偏好,提供一站式定制化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财产涵盖了客

户合法持有的现金、其他金融资产以及财产性权利等;委托人

可根据资产状况进行信托财产的追加、赎回和期限调整

兴业信托“藏珑一号”

家族信托计

2014年12月17日,兴业信托“藏珑一号”家族信托在上海

正式签约落地,合同期限为30年。通过信托平台为委托人实

现财富保值增值、财富传承、财产隔离、信息保密等专业化、

综合化财富管理服务。

交银信托“交银国信?

瑞承X号财富

管理单一信

托”

首单家族信托产品,成立初始规模1000万元人民币,总规模

3000万元人民币,期限30年。该产品充分考虑了客户在资产

保值、资产传承和财富规划等各方面的需求,标志着家族信托

业务的开拓取得了重要突破。

上海信托家族信托办

公室

2014年4月,正式成立了家族信托办公室,为超高净值客户

提供涉及财富管理、财富人生规划、接班人培养、公司管理等

多方面的服务

中融信中融家族办

公室/标准化

“家族信

起点门槛为1000万人民币。满足客户资产保护、子女教育、

婚姻保障、退休赡养、财富传承、全权委托等六大需求。

台湾

的专

家团

托 托”产品 队 长安信托 “长安家风”系列家族信托 平台开放式的战略合作,为高净值人群提供一揽子标准化和定制化的财富管理服务

知名律师事务所 建信信托

建设银行与建信信托合作推出家族信托业务,受托资产门槛为5000万元。

建设银行

山东信托

2014 年8 月27 日推出第一单家族信托业务。家族信托业务开局良好,迅速积累客户资源,完善业务流程,在回归信托本源业务尝试上迈出坚实一步。

从目前信托公司开展的家族信托来看,各公司在客户来源、组织架构、家族信托产品方案设计等方面各有特色,形成了各自的业务模式。但纳入家族信托的资产类型还是以现金为主,在日后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纳入债券、股权等金融资产,未来还有可能将未上市企业股权、房地产等都将可以纳入家族信托。总体上看,国内家族信托的结构可以见下图:

图7 境内家族信托的基本架构

总体上看,信托公司多采取与私人银行、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合作的方式,在许多项目中信托公司实际上只是充当通道的角色;并且多数家族信托产品的信托财产仅仅是资金,并且投资标的也多是信托公司自己的信托产品,信托公司做家族信托的目的也是可以获得稳定的长期的低成本的资金来源。因此,目前实践中开展的家族信托产品实际上只是相当于增加了一些个性化条款的单一资金信托,与真正意义上的以财富传承和保护为目的的家族信托还有一定的距离。

(二)家族信托在我国的发展前景

家族信托

委托人

受托人 (信托公司)

保护人 财务顾问

(私人银行)

受益人

财产管理与投资建议

管理 资金监管

资金划付

法律服务机构

税务服务机构

托管银行

财产

收益

服务

保管合同

我国目前实践中,信托公司开展的信托主要是作为理财方式的信托产品。从本质上看,信托可以作为一种理财的方式,但并非仅局限于理财。信托具有的财富传承与财产保护等功能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并未得到足够重视,但随着信托业务转型的日益迫切,作为信托制度本源的家族财富管理信托逐渐受到关注。高净值人士的财富管理需求已超越单纯的财富增值保值,逐渐向个性化的、综合性的财富管理需求转变,也推动了家族财富管理信托业务的开展。越来越多的信托该开展布局家族财富管理信托,着力发挥信托制度的优势,挖掘信托的财富管理职能,逐步向以“财富管理为中心”的财富管理信托业务转型。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家族信托产品陆续推出。

家族信托并非独立的信托产品,而是通过信托安排为家族财富的管理和传承提供服务的总称。根据定制化程度不同,可以分为针对超高净值客户的个性化、定制化的家族信托和专门针对高净值客户某一领域需求的标准化家族信托产品。根据信托财产类型不同,可以分为资金信托、不动产信托、股权信托、艺术收藏品信托以及事务管理信托。根据发挥职能的不同,可以分为家族财富传承信托、家族企业股权信托、子女教育信托、遗产信托和离婚信托等。

1. 家族财富传承信托

信托特有的财产隔离与财产保护可以有效保护财产的安全,而且可以通过定制化的服务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例如,北京银行与北京信托联合推出的“家业恒昌张氏家族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中,委托人为北京昌平的张老先生夫妇,老夫妇出资5000万元设立了该信托,受益人为其两个孙子及其“直系血亲后代非配偶继承人”。信托财产主要由北京信托投资于稳健的金融资产进行稳健的保值和增值,在两个孩子考入高中之后才开始分配,并视学业、家业和生育后代情况予以奖励。为了避免儿媳的改嫁风险,信托合同约定受益人一旦“改姓”或发生未对生父、祖父母进行祭扫等行为便自动丧失张氏家族信托的受益权。

委托人委托人

家族财富传承信托管理/ 管理费

加入(资金、房产、股权等)

现金与存款理

资产配置

信托收益

受益人

受益人A

受益人B

受益人C

……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

进行分配:

分配时间、分配顺序;

分配条件与方案;

信息披露与报告;

其他约定的事项。

信托合同

图8家族财富传承信托结构图

2. 家族企业股权信托

股权结构稳定是企业稳健运行与持续发展的保障,但是股东会成员家庭状况、婚姻状况的变化可能对公司股权造成重大影响。通过设立信托,以家族信托持有公司股权可以有效维护公司股权的稳定。2012年龙湖地产掌门人吴亚军与丈夫蔡奎离婚,但并未对龙湖地产的股权结构和运营情况就得益于之前通过家族信托方式对股权的分割。

图9 家族企业股权信托结构图

3. 子女教育信托

子女教育是家庭财产管理和分配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对于高净值客户而言,更是如此。子女教育信托是家族信托产品中专门针对子女教育的产品,委托人将信托资金交付给信托公司,设立专门的子女教育信托。信托公司通过专业化投资管理实现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在满足委托人支付子女教育经费目的的同时,还可以实现投资收益。例如,该信托可以约定受益人每年可以获得5%的固定投资收益,子女上高中时,每年可以获得2万元,上大学时每年可以获得5万元,大学毕业还可以获得10万元的创业基金。

信托收益

受益人

受益人A 受益人B 受益人C

……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行使表决权;

取得股权分红收入; 享有财产分配请求权。

委托人 委托人

家族企业股权信托 管理/

管理费 股权

家族企业

信托持股

其他股东

图10 子女教育信托结构图

4. 遗产信托

遗产信托是非常古老的信托,西方国家许多高净值人士选择遗嘱信托作为身后财产的规划方式,即将全部或者一部分财产成立信托,委托信托公司(受托人)在自己百年后依照遗嘱内容执行信托相关事宜,一方面可以按照委托人意愿分配财产,防止他人侵占,还可以让受托的专业机构对遗产进行管理运作,避免继承人任意挥霍财产,以致未来生活无法保证。同时,在征收高额遗产税的国家,还可以起到合理避税的效果。

图11 遗产信托结构图

遗产信托目前在中国并不多见,较为典型的当属2003年12月香港艺人梅艳芳病逝时设立的遗产信托。梅艳芳将其近亿元的遗产转移到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信托基金,信托公司每月按照嘱托支付7万元生活费给其母亲,一直持续到她去世。虽然其母希望直接得

委托人 遗产信托 遗产

房产

等不动产管理

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金融资产的管理与运作

其他遗产的保护

遗嘱内容的执行

遗产管理

信托收益

受益人

受益人A

受益人B 受益人C ……

委托人

管理

公益慈善事业

生前遗嘱

全部或部分遗产

委托人

委托人 子女教育信托

管理/ 管理费

一定的资金

现金与存款

理财与保险

债券基金信托

不动产投资 股票、期货

黄金等其他产品 境外资产配置

资产配置

信托收益

受益人

委托人:5%的固定投资收益 子女A 教育基金 委托人:终止时剩余信托财产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

定期支付固定投资收益; 条件满足时支付教育基金;

特定情形发生时的分配。

子女B 教育基金

到这笔钱,甚至采用了诉讼的方式,但最终香港高等法院判决梅艳芳遗嘱有效,财产继续由信托公司管理。

5. 离婚信托

离婚时最重要的问题是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通常情况下,离婚后孩子由母亲负责抚养,分给母亲的家庭财产再加上子女抚养费,会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但如果母亲不善于理财,很可能还未等到子女成人,财产就已经所剩无几。通过信托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即将赡养费或其他财产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由信托公司进行管理或投资理财,收益划入信托账户;信托公司定期向收益人支付生活费,并负担疾病等突发事件的费用支出。

图12 离婚信托结构图

综上所述,家族信托涉及的财产形式多样,可以采取多种灵活的设计,要求信托公司必须具有综合的资产管理能力和资产配置能力,可是目前我国大部分信托公司只具有投融资的能力,再加上国内的整体信用体系和法律体系也不是很健全,导致家族信托业务在我国发展缓慢,已有的也仅限于简单的资金信托。信托公司应当如何开展真正意义上的家族信托值得深思。

三、发展家族信托需要完善的机制

(一)法律层面

我国《信托法》第3条明确规定,本法适用于在国内开展的民事、营业和公益信托。家族财富管理信托属于民事信托的范畴,因此,在国内设立家族信托并没有原则性或实质性的法律障碍。但在以下方面有待进一步明确与完善。

1. 明确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

《信托法》第2条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立法采用了“委托给”的表述,而非审议稿中的“转让给”,给理论界与实务界留下了争论的空间:一种观点认为,该条的“委托给”应解释为“转让”,信托财产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一种观点认为,“委托”并不等于“转让”,受托人并不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源于英美法的信托采取“受托人享有普通法上的所有权+受益人享有衡平法上的所有权”的二元设计;我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遵循物权的绝对性原则。因此,用我国传统的物权法理论很难解释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归属。

委托人

离婚信托

离婚分配财产

信托收益

受益人

子女

配偶

委托人

管理

委托人

离婚协议

按约定对信

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分配

长期以来,我国实践中的信托绝大多数为资金信托,对于信托财产归属的要求并不强烈,换言之,信托财产独立性并不明显。而真正意义上的家族信托不仅仅涉及资金,还包括其他动产、不动产、股权、艺术品等等,作为典型的事务管理类信托,家族信托存续期限长、规模大、涉及面较广,其对信托财产独立性的要求更高。由于受托人是为了受益人的利益而管理信托财产,从物权法的角度看,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权,而受益人享有信托财产的收益权。因此,受托人并不享有真正意义上的信托财产所有权,信托作为一项特殊的制度,其对应的信托财产权应亦是一种独特的财产权。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不能等同于物权法上的“转移”;而“委托给”的用词容易与合同法上的“委托合同”相混淆。因此,信托法修改时应当对此问题予以明确。

2. 明确信托登记机关和流程,确保信托财产的独立与隔离

《信托法》第10条规定,“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明确了信托财产的登记。信托财产登记的意义在于确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以实现信托财产的风险隔离。但我国目前并无统一的信托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又强制要求登记生效,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不动产信托和知识产权信托等的发展。目前,若以家族拥有的房产设立信托,则面临着因无法办理登记手续,而无法设立信托或者设立的家族信托无效的情形。这种合规性风险也是开展家族信托的障碍之一。信托财产的登记应与《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司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作为信托财产的财产与财产权变动的登记相衔接,并且需要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予以明确,否则实践中的操作将无据可循。

3. 完善信托登记的效力,确保家族信托的私密性

信托登记的意义在于保障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公示信托关系,维护交易秩序。但是,这与家族信托的“私密性”要求是相违背的,强制的登记生效不利于委托人隐私权的保护,会影响高净值人士设立家族信托的积极性。信托登记是大陆法系国家为了实现公示,维护第三人的利益而设立的;英美法系国家并无登记的要求,可以更好地保护隐私。实际上,在信托发展较早的大陆法系国家,对于信托财产的登记采用的是“登记对抗主义”,即信托财产未办理信托登记,不得以该财产属于信托财产对抗善意第三人,但不影响信托的效力。这种立法模式可以较好地平衡委托人的隐私保护和信托财产公示之间的平衡。

4. 规范与明确信托税收制度,助力家族信托发展

家族信托在国外繁荣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家族信托可以有效地规避高额的遗产税或资本利得税。我国目前是否开征遗产税仍处于讨论阶段,因此,家族信托的节税功能并不明显。此外,我国的信托税收制度并不健全,存在重复征税的现象,信托制度的税收筹划功能不能得到有效体现,不利于整个信托行业健康持续的发展,也使部分高净值客户对于家族信托抱有观望和迟疑的态度。信托税收制度,与信托登记制度均属于信托配套制度,它们的建

立和完善是发展家族信托的基础和前提。从规范体系上看,信托税收制度应单独予以规范。

(二)其它配套机制

除了需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机制,为家族信托在国内的发展提供制度上的支撑外,信托公司也应当努力提升自己的资产配置能力,同时应当逐步培育整个社会的信用机制和信用文化,提供家族信托成长和繁荣培育土壤。

1. 信托公司应提升自己的资产配置与管理能力

在信托行业转型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家族财富管理信托被视为信托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主义。目前,信托公司开展的融资类业务更多类似于向客户销售理财产品,客户基本是通过预期收益率的高低来选择信托公司。家族信托不仅仅是向客户销售理财产品,信托公司赚取的也不是利差收入;而是为客户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一揽子综合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公司收取的是管理费。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的差异决定了信托公司对家族信托业务的管理亦应有所不同。因为是综合财富管理服务,资金端的多样性决定了资产端的配置也必须朝多元化方向发展,资产配置能力就至关重要。资产配置不但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市场的综合和平和配置,还包括对于房产、艺术品等资产的管理能力。

某种意义上说,如果说信托公司传统的投融资业务比的低成本资金的获取和优质项目的获取能力,财富管理类业务比的是获取高净值客户的信任和综合资产配置能力。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信托公司尚不具备完备的资产配置能力。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储备,逐步提升资产配置和管理能力是发展家族信托的根本前提。

2. 创建社会信用机制与培育信用文化

信托,即“因信而托”,其本身就是以“信任”为基础的法律机制,“信任”和“托付”是其发展的根基。家族信托是以家族财产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几乎相当于客户将身家性命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管理,因此,更需要客户对信托公司有充分的信任,家族信托中的信任应该是比一般信托中的信任程度更高。然而,我国社会长期以来的信用缺失和信托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可能面临的破产风险,让客户对国内信托公司的信任大打折扣。

因此,大力发展家族信托还需要逐步完善信用机制,培育信用文化,通过信托知识宣传以及合理引导,让更多的人了解信托的制度安排和架构,信托并不会因信托公司自身的问题受到影响。同时,通过引入信托保护人、受托人替代与更换和对受托人权利限制等制度上设计,弥补社会信用的不足,进而吸引更多的高净值客户选择家族信托作为财富管理与传承的方式。

四、结语

家族信托之所有受到青睐,在于其独特的魅力。目前,国内有机构已经推出了家族信托产品,但囿于法律环境的限制,当前的家族信托还是以现金管理为主,离真正意义上的意义

升和社会信用机制的培育是家族信托大规模发展的基本前提。

第六讲设立家族信托基金传承家族财富总结

家族信托基金:私人银行大有可为的一个业务内容 一、家族企业传承的理论基础 私人银行业务是零售银行的高端业务。目前国内的工、农、中、建、交五大大型商业银行、主要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如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都设立了私人银行业务部或者财富管理部,为高净值客户提供高价值金融服务。 私人银行业务对象大多是成功的民营企业人士,然而,鲜见有国内的私人银行业务部门针对民营企业家的家族企业传承状况进行金融服务方案设计。 以浙江为例,浙江的经济主体民营企业基本是以家族企业的组织形式存在,其已占全省GDP的70%以上,税收的60%以上、外贸出口的45%以上、就业人口的90%以上。这些家族企业大多正处在成长和企业组织制度转变期。 与此相应的是浙江家族企业也处于传承期。浙商研究会的调查结果显示,未来5至20年将是家族企业和其财富从第一代创业者转向第二代继任者的高峰期,有80%的浙商家族企业面临交接危机。一项来自麦肯锡的研究表明:全球范围内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4年,其中只有大约30%的家族企业可以传到第二代。 基于生物学的DNA以及中国的传统和现实,近99.9%的老板都愿意把家族企业及其财富交给自己的后代和家族里其他亲人。目前只有万向集团、方太集团、均瑶集团、龙盛公司等极少数家族企业顺利完成了向第二代的传承,大多数还是正在进行或者没有考虑。然而令家族企业老板常常感到困扰的问题是:一是家族企业亲人内部有利益争斗,代际冲突,二是家族内部继承人可能面临因事故和疾病死亡,三是家族内部的继承者对此不感兴趣或者没有能力,或者是败家子,四

是多子女家庭家族繁衍扩大所衍生的诸多问题,如果均分容易导致把企业资本分薄,往往是一个大公司被分成了几个小公司各自发展,这可能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抗风险。四是在控制权转移和企业成长与外部关键人力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矛盾交易中,找不到合适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安排,首鼠两端,坐失发展良机。 数度经历社会动荡的近现代中国还没机会孕育出像肯尼迪家族或洛克菲勒家族那样的榜样,即近现代中国缺乏历经数代的家族企业及其财富代际传承的成功案例可供借鉴。 因此有企业成长与控制权转移双重任务的家族企业,很自然提出:如何把握企业控制权实现转移使之不夭折,并且使得家族企业成长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笔者认为,私人银行业务部帮助家族企业老板设立家族信托不失为一种为高端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可供选择的主要业务内容。 如图1所示,家族企业成长和代际传承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企业的股份控制权、经营控制权和决策控制权由三权合一并且集中于一人走向分解和稀释,分散于数人,也就是金融债务资本的引进,导致企业规模的成长与决策控制权转移;股本的引进引起股份控制权的稀释,或更换控股股东导致股份控制权的转移;人力资本的引进,导致企业知识维度的成长与经营控制权的转移。这些最终导致企业制度变迁,典型的如家族企业从家庭企业变化依次为古典家族企业、非古典家族企业、现代股份制家族企业和完全的公众公司。

传承 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分析汇总

传承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及分析汇总 财富灵活传承家族信托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灵活约 定各项条款,包括信托期限、收益分配条件和财产处置方式等,如可约定受益人获取收益的条件如“学业规划”、“结婚”“年龄阶段规定”等等,以此来保障继承人的理性选择,避免继承人好逸恶劳。 案例1:戴安娜王妃的遗嘱信托 在1993年,戴安娜王妃立下遗嘱,自己一旦去世,要求将她1/4的动产平分给自己的17名教子,而另外3/4财产则留给威廉和哈里王子,但必须要等到他们25周岁时才能予以继承。1997年12月,戴安娜遗嘱执行人向高等法院申请了遗嘱修改令,为了保护两位王子,修改了部分条款的细节,将他们支取各自650万英镑信托基金的年龄提高到30岁,到年满25岁时能支配全部投资收益,而在25岁之前只能支取一小部分,并且要获得遗产受托人的许可。戴妃1997年猝然离世后,留下了2100多万英镑的巨额遗产,在扣除掉850万英镑的遗产税后,还有1296.6万英镑的净额。经过遗产受托人多年的成功运作,信托基金收益估计已达1000 万英镑。 评价:戴妃香消玉殒后,交付信托机构的遗产经过专业的运作,实现了资产的大幅增值,并保证受益人每年都有丰

厚回报。国际经济形势的诡谲多变没有给她的遗产造成多少负面影响,这首当其冲归功于她的远见卓识和家族信托的魅力,才能使母爱不仅荫蔽两个儿子,还惠及儿媳和后人。家族信托的安排可以避免财富缔造者们去世后,家庭悲剧、亲情离散、企业分崩离析等不幸的频繁上演,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等,避免子女败家。 财产安全隔离家族信托还可以充当财产的“防火墙”,即是通过信托框架将传承资产从个人资产剥离,以避免未来在个人或企业遇到风险或倒闭时,个人资产被无限卷入,同时避免离婚等家族事件对企业经营和资产造成影响。 案例2:默多克的家族信托 世界传媒大亨默多克通过GCM信托公司设立并运作家族信托,默多克家族持有新闻集团近40%的拥有投票权的股票,其中超过38.4%的股票由默多克家族信托基金持有,受益权人是默多克的六个子女。默多克与前两任妻子的四个子女是这个信托的监管人,拥有对新闻集团的投票权;而默多克与第三任妻子邓文迪的两个女儿仅享有受益权而无投票权。这样新闻集团的控制权,就牢牢掌握在默多克家族的手中。在默多克与邓文迪离婚案中,邓文迪只分得2000万美元资产,与默多克134亿美元总资产相比简直就是九牛一毛,离婚之事丝毫未影响新闻集团的资产和运营。 评价:现实中我们的许多高净值客户都是多家企业的实

商业银行家族信托业务的法律问题探究

商业银行家族信托业务的法律问题探究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富豪越来越多了。20XX 年,美国知名管理咨询公司一一波士顿咨询公司近日发布报告称,中国有648个超级富豪家庭财产超过1亿美元,排名全球第5。另据20XX年4月15日胡润研究院和兴业银行联合发布的《20XX高净值人群另类投资白皮书》显示,目前中国资产亿元以上的高净值人群有6. 45万人。这么多富豪的诞生当然象征着中国市场经济欣欣向荣,但是另一方面,富二代不恩进取的行为也不时被媒体曝光。富不过三代的中国俗语让这些富人们不得不考虑到家族财富、名声和信念怎么样可以顺利、安全的得以延续和发展。我们无从奢望创业者的继承者都可以像创业者一样勤勉、智慧,所以这时候对财富的保值、增值就必须引入好的管理方式家族信托。美国的洛克菲勒家族、梅隆家族、肯尼迪家族无不利用家族信托这一秘密武器来维持的家族财富和文化的长盛不衰。国内较早引入家族信托业务的是招商银行,招商银行最早是在20XX年8月成立的家庭工作室进行试水。在此基础上,招商银行今年又进一步推出了细分领域的财富传承家庭工作室,且在家族信托(即财富传承信托)业务上实现了国内私人银行第一单的突破。 一、家族信托概况 (一)概念和历史 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也称为家族资产管理或者是家族办公室。此项制度在现代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成为其完整信托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西方现代经济文明和繁荣作出应有贡献。 家族信托的雏形可以追溯到古罗马帝国时期的信托遗赠(fideimissum),信托遗赠制度是指被继承人要求受托人(亦即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将所取得的遗产移转或给付给特定的第三人。信托遗赠制度与现代家族信托从法理上看是有类似性的,而其实现手段和具体操作程序上又是有很大区别的。现代家族信托制度的应当是源于英国的用益权(use)制度,当然,use制度在当时主要是一种规避法律责任的手段,但随着其不断的发展和演变,最终进化成现代家族信托的形式。真正的现代意义上的家族信托制度最初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即镀金年代来临之初由一些富裕家庭创造的。当然早期的家族信托受相同的法律法规监管,设立家族信托方式较为单一。

招商银行家族信托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招商银行家族信托 篇一:招行家族信托 过去的几十年,中国创造了一系列经济发展奇迹,成就了一大批高净值人群。招商银行和贝恩公司联合发布的 《20XX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截至20XX年年底,我国个人持有的可投资资产总规模已达到112万亿元。与此同时,个人可投资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净值人群首次超过100万人。需要说明的是,其中一些超高净值人群大多是随着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中国第一代创业者,如今大多都面临着创始人隐退,家族企业延续的问题。《中国家族企业发展报告》预计,在未来的5年至10年,我国家族企业将迎来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家族传承潮,超过300万家私营企业将在未来3年至8年处理接班人的问题,预计传承的财富价值约为4万亿元至7万亿元。越是处于"金字塔"顶端的人,财富保护和传承越发重要。 常用财富传承工具的比对 首先,我们来比较分析一下财富传承常用工具。

第一种是遗嘱,这是最简单的财富传承方式,由遗嘱人生前对自己的财产分配作出说明,身后按照其意愿执行,但是这种方法的局限性也较为明显。首先就是无法规避遗产税问题。目前,遗产税征收法案正在紧锣密鼓制定,深圳也已经试点征收。遗产税将成为遗嘱继承的最大掣肘。其次,遗嘱继承还存在执行力不强、事后容易引起纠纷、监护人道德风险等问题,而且遗嘱的公开也会使得财富净值等隐私问题暴露。 第二种是赠与,即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而受赠人无偿接受的行为。法律规定一定的免征赠与额,赠与方式也较为容易执行。但是免征额度一般较低,超过部分需要缴纳赠予税,通常还与遗产税同时课征,涉及房产问题时,还需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第三种是商业保险,经过多年的发展,商业保险模式日趋成熟,通过保险投保人可以完整地把财富传递给受益人。此外,保单财产独立,可以有效地隔离投保人的债务追偿,保障受益人的收益。但是,实现金融资产的转移远远达不到财富传承的要求。此外,保单流动性差,难以变现等问题也不得不考虑。 家族信托独具6项优势 20XX年被称为家族财富管理元年,家族信托兴起。但对于许多富豪来说,家族信托还是一个陌生的领域。家族信托是一种以家庭财富的传承、管理和保护为目的的信托,其委

《中国家族信托行业发展报告2016》

独家 |《中国家族信托行业发展报告2016》 12月8日,北京银行联合北京信托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财富管理研究中心、**财 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合作发布了《中国家族信托行业发展报告(2016)》。智信资产管理研究院首发。 12月8日,北京银行联合北京信托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财富管理研究中心、**财 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合作发布了《中国家族信托行业发展报告(2016)》。这是国内首份权威的家族信托行业研究报告。报告预测,羽翼渐丰的中国家族信托市场将在财富管理大格局中振翅高飞。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专职副会长潘光伟,**财经大学校长王广谦,中国信托业协会等相关机构专家学者出席发布会。 《中国家族信托行业发展报告(2016)》指出,家族信托肇始于英国、发展于欧美并盛行于离岸市场,在历史与实践中成为私人银行与信托制度的本源业务。作为私人银行与家族财富管理的核心工具,各类形式的家族信托近年来在亚太地区蓬勃兴起,其未来业务重心在中国。经历了30多年的财富快速积累期后,中国“第一代”富豪已经进入了世代传承、 家业交替的历史时期,从财富规模和财富人群的社会学特征来看,当前中国正开启一场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财富转移运动。自2013“中国家族信托元年”北京银行、北京信托等 国内首批商业银行、信托公司推出家族信托业务以来,财产传承和保障的关注度正创新高。三年来,家族信托从业机构和资产规模快速发展,家族信托业务未来将成为财富管理领域新的蓝海。 报告研究了中国家族信托市场概况,并从我国传统文化渊源、目前家族信托业务参与机构、产品服务主要类型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对未来五年家族信托行业的前景进行展望和预测,同时针对性地提出发展建议。报告主要观点如下: 中国境内目前已有21家信托机构和14家商业银行开展了家族信托业务,家族信托规模约为441.8亿元。展望2020年,中国本土家族信托规模可达6275.5亿元。 中国家族信托业务的兴起源于水到渠成的客户需求与私人银行的供给侧创新。目前国内居民可投资资产中的金融产品及服务转化率仅为27%,提升空间巨大。 中国本土家族信托业务必将陪伴当代民营企业群体的家业传承。以课题组研究的100家民营企业为样本来看,民营企业家业治理仍然处在初级阶段,正在或已经完成传承的家族企业占比不足40%,创始人多在60岁以后才考虑传承问题。其中已完成传承家族企业中“传贤传亲比”为三七开(即70%由家族继承人接力家族企业);家族传承的“传男传女”性别 中男性占比达71%。中国第一代家族正面临金融、产业、姻缘与血缘“三期叠加”的风险。

家族信托六问

2013年招商银行与贝恩公司《2013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预计到2013年底,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将达84万人,高净值人群持有的可投资资产规模将达27万亿人民币,该人群中的38%选择家族信托作为除现金储蓄、债券等传统稳健类投资外最感兴趣的财富保障和风险分散方式。家族信托究竟是何方神圣?有何种特殊魅力?下面简单通过5W1H的方法一窥大略。 1、What:什么是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也称家庭信托,family trust)是指委托人将家族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为了家族成员的利益或特定的目的进行管理的财富管理模式。此种模式在外国富人中尤为普遍,比较有名的如罗斯柴尔德家族基金、洛克菲勒家族基金、比尔盖茨家族基金、梅艳芳遗产基金、李嘉诚家族基金以及国内富豪如牛根生、吴亚军、张茵、潘石屹等的家族信托基金。香港216家上市家族公司中,1/3的企业以家族信托的形式控股。 2、Why:家族信托有何优势? 信托法律关系具有契约法、财产法及组织法的三个面向,被誉为普通法皇冠上的宝石,其被运用于家族财产管理的领域,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1)契约自由与隐私保护。委托人可以根据其设立家族信托的目的,就其信托财产的管理、信托利益的分配方法、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对受托人履职的监督等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自由进行约定,例如,为了保障家族成员的基本生活又要督促孩子努力学习,可以在家族信托中加入类似条款:“如果小明考不上哈佛大学,则本信托向其支付的每月生活费减少为10元。”而且基于信托的契约性,该等约定仅为受托人等少数当事人所知悉,且均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2)信托财产独立。设立家族信托须将财产转移至受托人名下,该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独立于委托人的财产、受托人自有财产以及受托人的其他受托财产,因此可以达到破产保护的作用,使得信托财产不因委托人破产而被追索。此外,由于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的遗产,因此可以合法规避高额的遗产税。

家族信托架构设计中的若干法律问习题

精心整理家族信托架构设计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近年来,逐步壮大的民营经济催生出一个庞大的“高净值人士”群体。这个群体需要寻找一种有效的方式实现家族财富和事业的传承,由此又推进了中国家庭信托业的发展。从中国内地、 到家族财富传承的目的,但往往不希望受托人过多干涉家族企业的运营,更不愿看到受托人出售家族企业的股权。为解决该问题,BVI颁布《维京群岛特别信托法案》,规定在BVI可设立特别信托(VISTA信托),即某公司股东若用其股权设立信托,受托人

不享有管理该信托财产的权利,而是由公司的原股东及董事管理。2013年BVI针对以上两部法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使得BVI的信托产品对家族企业来说更具有吸引力。 在法律适用上,BVI的信托业务受到多个区域法律的管辖,这就需要通过制定法律来解决法律适用冲突的问题。《受托人法》 中国内地的信托法生效于2001年,对信托制度的规定相对陈旧,也没有规定和管理家族信托的法律法规。目前,内地开展家族信托业务的困难主要体现在:(1)信托财产的登记制度尚不健全;(2)《信托法》未就股权资产的管理做出明确规定,如家族

信托采用信托持股的架构,则无法对企业的所有权、管理权及分红权的清晰划分提供法律依据;(3)税费问题。以不动产设立家族信托为例,不动产的所有人将变更为受托人,而在内地,房屋产权变更一律视为交易,所以将增加税费成本。如此高的税费成本加大了内地开展家族信托的困难性。 受益人而设立信托。 2.香港地区信托法的规定 只要是具有权利能力的人,均可成为信托受益人。在信托关系中,受益人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团体,也可是特定的人或现存

的人。根据香港法律规定,受益人有权了解受托人是否适当管理信托。如果受托人违反信托条款,受益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其履行信托条款的申请,并可以就违反信托的行为提起诉讼。 3.中国内地信托法的规定 我国《信托法》第43条规定,信托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 第 托人管理委托人财产的行为;(2)查阅受托人的会计账簿;(3)通过对受托人日常行为的监管,确定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的报酬金额是否合理;(4)撤换受托人并指定新的受托人;(5)终止信托等。在实际监管业务中,监察人未必享有以上所有权利,也

国内家族信托实例分析

国内家族信托实例分析 金融资产50年全权委托招行家族信托5000万门槛 招行家族信托的门槛是5000万元金融资产,期限30-50年,为不可撤销信托,“(一旦)签50年,这50年就不能动了”。目前信托资产尚不能涵盖企业股权、实物和不动产,这意味着无法实现家族企业的传承。 生意越大,越怕“退休”——这是国内中年富豪家庭的普遍烦恼。 “家族信托可以让资产实现风险隔离和财富永续传承,以法律的形式。”招商银行私人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王菁近日接受了本报专访,详解最近推出的国内私人银行首单家族信托。 招行家族信托设立的门槛是5000万金融资产,期限30-50年。针对财富传承的问题,通过事先设定的家族信托收益分配条款,资金可在日常生活或子女上学、创业,赡养老人等重大事项中支取;就算委托人去世,私人银行将按家族信托条款继续完成约定事项,从而真正实现按照委托人的意愿来支付其财富,无论是身前还是身后。 作为舶来品,招行家族信托在服务流程、参与各方的责任、监控体系等方面的设计,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外成熟做法。“但不能照搬,毕竟我们国家在法律、税收制度与国外差别很大。”王菁说。 尚不涵盖实物或不动产 招行推出的家族信托属于不可撤销信托,“(一旦)签50年,这50年就不能动了”。如果客户有其他需求,只能用其他资产另设一个信托。尽管如此,在家族信托的管理上,委托人依然可提出自己的要求。 信托公司是受托人,但招行依然主导整个信托的管理,并担任信托托管人和财务顾问。在招行内部,家族信托业务有一支30多人涵盖各投资领域的团队,及专门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由副行长丁伟牵头。 家族信托设立初期,委托人可就信托资产投资提出一定的收益目标或投资策略,招行作为财务顾问,根据这个目标或策略提出资产配置方案建议,取得决策委员会和受托人通过后施行。“不能由某一个人随便拍脑袋决定,那样容易决策失误。”由于投资期限较长,其风险、收益要求与一般投资方案差别明显。

我国家族信托法律问题研究

[287]宋辉.我国家族信托法律问题研究 吴凤君.辽宁大学,2015. 摘要:家族信托作为保障家族财富有效传承的法律工具,由于近些年来我国私人财富的显著提升,而越来越受到高净值人士的重视。信托起源于英国,作为舶来品进入中国,面临着与我国法律传统与法律体系相融合的过程,即家族信托的本土化过程。2001年颁布实施的《信托法》成为规范中国信托业发展的规范基础,但------------------------------------------------------------ 如何7天轻松搞定专业论文之经验谈 1 写论文一定找一个清静的地方闭关。因为是论文是一个完整、逻辑连贯的体系,如果干扰太多,写起来就会很慢,而且心也会很烦。如果在实验室或办公室,杂事太多,估计就是给两个月都写不完。 2 写论文之前最好先做一个报告,阐述一下做论文的思路,因为你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把你所作的东西用最简要的话说出来,就说明你的思路是清晰的。如果写论文没有清晰的思路,最好先不要写,否则是浪费时间。 3 这一步是最关键的。抓大放小,逐层细化。开始的时候,我论文写得很细,每一个论点的证明都要做到尽善尽美,但后来发现不行,一是写起来太慢,二是越写越发现自己沉陷于一个泥潭之中,根本写不下去了。所以我决定放弃,先是简要写出主要需说明内容,很快就能把论文的主体结构完成。感觉很有成就感,于是再把一些需要补充说明的东西逐步逐步加进去,使其丰满。这样,每细化一次,就把论文从头到尾过一遍,有整体感,逐步写下来,论文就写得非常快。 在这里我要特别提醒一下,至关重要的是按照第3点完成主体内容,我有一点心得可以分享给大家,您可以掏宝或百度上搜索一家叫“哈哈文献”的掏宝店家(他们家OQ:47935525),这家店铺帮了我特别大的忙,他们家最贴心的业务是这样的:只要你给出想要写的论文题目或关键词,花费100多块吧,你就可以从他们家得到一份有200-500篇非常专业,且最贴近你所写论文主题的重点大学硕博士论文目录,基本能涵盖所有和主题相关的论文,然后会让你从目录中

家族信托研究

一般而言富人都希望子女把企业发扬光大增加家族的财富因此他们会尽量给后代铺路一个富家子弟的成长路径往往是进常青藤名校学习流行的法律和商科毕业后先进名企实习学识先进企业的管理运作模式再进家族企业在长辈的耳提面命之下强化训练最后接管家族企业在职业经理人的配合下打理生意为帮助富二代接班不少银行将针对富二代的教育计划作为财富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业务比如摩根大通私人银行的Next Gen下一代项目已经开办了十多年在世界各地轮回举行培训的重点是家族企业的投资和管理汇丰私人银行每年都会在全球举办两三场遗产研讨会将名岁的富二代聚在一起探讨投资财富与遗产领导能力及家族现状由美国户富人家庭和他们的理财顾问联合成立的私人投资者学院Institute for Private Investors则和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合作了一个项目针对岁以上的人群传授理财经验 然而并非每个富家子弟都对经营家族企业有兴趣他们之中固然有李泽楷何超琼这样野心勃勃的代表也有很多人渴望在其他职业方向上发展比如巴菲特的儿子霍华德彼得分别是摄影师和音乐人无一进入伯克希尔哈撒韦邵逸夫也因子女无意继承家业而要出售TVB因此很多富人借成立家族信托基金解决这一问题他们并不直接把财产分配给继承人而是委托其他人或机构管理资产与分配开支从而使得家族成员将股东和营运者的角色分开可以放手任用能干的职业经理人管理家族企业保障继承人即使不经营家族企业也可以生活无忧家

族信托基金中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设置一系列复杂的条款比如规定家族财产不可分割或信托不可撤销以避免继承人分产导致股权分散丧失对家族企业的控制或因争产导致家庭失和等 在欧美等地家族信托基金的设置相当普遍洛克菲勒肯尼迪等家族的资产都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管理拥有道琼斯公司%投票权的班克罗夫特Bancroft家族也通过家族信托基金持股这一基金由丹佛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受托管理由于婴儿潮一代的富人不断增加设立家族信托基金的现象在美国越来越普遍IBM掌门人沃森曾设立了一笔数百万美元的信托基金以自己的孙辈为受益人他们年满岁就可以支配基金中各自的份额新闻集团掌门人默多克与邓文迪的两名女儿也在家族信托基金中享有收益近十年来家族信托基金的潮流也不断向亚洲蔓延产很多富人开始借此传承财富一些官员在上任时为保证不牟私利也会成立家族信托基金如香港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即把财产以家族信托基金形式交给父亲唐翔千管理 在美国家族信托基金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是避税家族可以通过设立理论上可以永续存在的朝代信托Dynasty Trust避免遗产税和隔代转移GST税有计算显示由于年美国遗产税的最高边际税率高达%如果遗产传承三代通过朝代信托可能会帮继承人节省高达%的税收不过设立朝代信托需要向托管的金融机构支付不菲的手续费及管理费每年的费用有可能是信托资产的%因此为节省管理费也有许多人会选择负责任的家庭成员或朋友作为受托人如雷石东的家族信托基金

这篇文把68家信托公司的未来说透了!

这篇文把68家信托公司的未来说透了! 信托公司2015年年报显示,信托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组织架构均已建立,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在2013年信托业年会上提到的公司治理机制在形式上已经实现。但从管理层下各部门的设置来看,不同信托公司之间差别极大。从对68家信托公司年报中披露的组织架构图的比较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如下六个特点: 一、信托公司之间前台业务部门的设置差异加大,个别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复杂且呈现个性化。 前台业务部门是信托公司业务发展的核心,也是收入和利润的直接创造者。按照管理资金性质的不同,前台业务部门包括管理信托公司自有资金的固有业务部门和代他人管理资金的信托业务部门。信托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信托业务,长期以来监管鼓励信托公司发展信托业务,并将信托业务收入占比作为监管评级和行业评级的重要指标。基于此,前台业务部门中通常只有一个是固有业务部门。但信托业务部门的设置则有较大差别,笼统地看,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按照数字排列信托业务1部到信托业务N部,以此为基础,再设置异地业务部门、证券投资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信托业务部门1-N的设置是信托公司传统的组织架构方式,半数以上的信托公司都以此为基础进行组织架构的设

置,其中绝大多数信托公司在此基础上设置了许多新的个性化部门。然而,各信托公司在信托业务部门外设置其他部门的种类和数量差异非常大,例如,安信信托、北方信托仅设立了异地业务部门;东莞信托和国元信托仅设置了创新业务部;重庆、交银、山东和厦门信托则设置了较多的其他业务部门,如证券投资部、投资银行部、金融机构部、固定收益部等。 第二,按照地域设置部门,再辅以其他特殊业务部门。采用此类设置的有国民信托、渤海信托、中诚信托和中建投信托等。例如,中诚信托除在北京、上海等5个地区设置业务部门外,还设置了投资管理部、国际业务部、证券投资部;中建投信托在各区域团队外,设置了金融市场部,其中各区域团队下均再设置信托部、投行部、机构部和财富中心;渤海信托则部门设置分石家庄、北京、华东和华南四个区域,各区域下业务部门的设置有很大的差异。 第三,按照基础设施、房地产、金融市场等细分业务领域设置业务部门,再辅以个性化设置。采用这类设置的公司主要有爱建、百瑞、山西和北京信托。如爱建信托按照业务领域进行了非常详细的划分,包括8个部门;北京信托在每个领域分设2-3个部门,并另设置股权信托部。总体上看,随着市场情况的日益变化,传统的按基础设施、房地产和证券市场三个业务领域进行划分已经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越

盛大网络风险投资案例分析

一.背景介绍 1.盛大网络 盛大网络集团(上海盛大网络有限公司)由陈天桥创建于1999年11月。公司以50万元创业资本起步,早期从事网络游戏业务,因2001年引入游戏《传奇》获得中国游戏市场认可而名声大噪。2003年引入软银亚洲(今软银赛富)风险投资,在软银的帮助下于2004年成功在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市值高达10亿美元。历经多年发展,成为领先的互动娱乐媒体企业,如今已发展成为一个自有资产数百亿元的大型投资控股集团。主要聚焦于科技、互联网、传媒、出版、金融等领域,积极拓展文化及相关产业,其主要业务有盛大游戏、盛大文学(起点中文网)、盛大在线及酷6视频等。2012年公司实现私有化,高管随之调整调整,谭群钊离职张向东接任CEO。2013年正式进军投资领域,投资形式包括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不动产投资及对冲基金。2014年盛大创始人陈天桥宣布离职。 公司主要发展历程有: 1999年11月盛大成立,推出中国领先概念的图形化网络虚拟社区游戏“网络归谷”。 2001年09月盛大正式进军在线游戏运营市场,开启大型网络游戏《传奇》公开测试序幕;同年11月《传奇》正式上市并迅速登上各软件销售排行榜首。 2003年05月盛大正式开通电子支付业务,促进了互动娱乐电子商务的新发展。 2003年07月盛大自主研发的第一款网络游戏《传奇世界》公开测试;同年9月,正式商业化运营。 2004年05月盛大在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成功上市。 2004年07月盛大战略投资中国领先的在线对战游戏平台运营商上海浩方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领先的棋牌休闲游戏开发运营商杭州边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盛大收购中国领先原创娱乐文学门户网站–起点中文网。 2004年11月盛大宣布收购韩国Actoz公司控股权。 2005年11月盛大宣布《热血传奇》、《传奇世界》、《梦幻国度》等三款游戏采用“游戏免费,增值服务收费”,旗下游戏全面实行免费模式,并开创了网游行业盈利新模式CSP(come-stay-pay)。 2008年07月盛大文学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作为盛大网络旗下主要企业之一,和盛大游戏有限公司等一起,走上集团化发展轨道,继续向互动娱乐媒体的战略目标稳步迈进。

中国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案例分析

中国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案例分析 1、房地产信托概况: 房地产信托包含内容较广,由信托机构代办房地产的买卖、租赁、收租、保险等代管代营业务;房地产的登记、过户、纳税等事项;投资者参与对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投资均可纳入信托范畴。房地产投资信托(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REITs),是从事房地产买卖、开发、管理等经营活动的一种金融方式。具体而言,是由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公司公开发行收益凭证(如基金单位、基金股份等),将投资者的不等额出资汇集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专门的投资管理机构加以管理,获得收益由基金券持有人按出资比例分享,风险共担的一种融资模式。房地产投资信托实际上是由专业人员管理的房地产类的集合资金投资计划(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 2、房地产投资信托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1、房地产投资信托在我国发展的背景: 据调查数据显示,近年来房地产贷款在金融机构新增资产中的比重呈快速上升的趋势,大约70%的房地产开发资金来自银行贷款的支持,成为与银行业高度依存的一个行业。国家展开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银行一系列的政策性信贷紧缩政策,使得房地产融资渠道单一的缺点显露出来。于是,构建渠道多元化、高效并且有利于风险分散的房地产金融成为当前我国房地产发展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正是由于国家对房地产公司信贷资金加强了管理,在政策高压下,房地产公司为了保证资金链条而与信托投资公司合作,从而推动了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发展。 从组织形态来看,我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都是契约型的,即信托投资公司推出信托计划,然后由投资者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每份合

房地产信托基金发展分析(doc 6页)

房地产信托基金发展分析(doc 6页)

房产信托基金可行性发展分析 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一直是我国房地产公司主要的融资渠道,大约70%的房地产开发资金来自银行贷款的支持。我国房地产业已成为与银行业高度依存的一个行业,为了防止房地产市场的隐患最终转稼给商业银行,抑制可能产生的泡沫,中国人民银行在2003年6月13日出台了新的房产信贷政策(银发[2003]121号),对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7个方面提高了信贷门槛。房地产信贷门槛的提高导致房地产融资成本提高。目前,房地产行业迫切需要银行外的融资渠道,以解决开发和经营的资金问题。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通过集合社会散资金,使用专业人士投资、经营管理,不仅可以解决房地产公司的外部融资渠道单一和融资难问题,而且也可以促进房地产业的资金结构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房地产投资和收益分配提供了现实途径,是房地产业发展的一条较好的融资渠道。 一、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意义 1.可以为房地产业的发展融通大量的资金,解决房地产开发的资金来源问题。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可以吸引民间大众的资金,使房地产信托基金成为房地产业的

重要融资渠道,促进我国房地产金融的发展。改变目前单一依靠银行贷款的融资模式,降低金融风险。 2.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利于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首先,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可以改善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融资服务有利于降低房地产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其次,可以促进房地产企业的规范化操作。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具有分散投资、降低风险的基金特性,不会对一个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以至取得控股地位,它作为小股东必然更加关注企业的规范化运作,从而对房地产企业的运行起到外部监督的作用。再次,可以优化房地产行业内部结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利润的驱动下将把资金投向具有一定潜力的房地产企业及项目,从而促进房地产企业的优胜劣汰和房地产项目的优化。同时,在基金支持下还可以通过兼并、收购等手段加快同行业企业间的联合,有利于房地产产业大型企业集团的出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3.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房地产投资的收益相对比较稳定。房地产的固有特性决定了其具有保值增值的能力,可以减弱诸多非系统因素的影响。投资者需要在投资组合中加入房地产投资。房地产与股票是可供公众投资者选择的两种主要对象,互为替代品;当股市价格下跌时,以及物价持续上涨、货币迅速贬值时,房地产往往成为保值增值的主要追求对象。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势不可挡,住房商品化日益深入,人民群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的首选消费新热点正是商品住房。在人均收入持续增加的背景下,商品住房

家族信托北京银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家族信托北京银行 篇一:家族信托的巨大潜力 家族信托的巨大潜力 20XX年是被诸多财经媒体称为“中国家族信托的元年”,在这一年里,招商银行与外贸信托、北京银行和北京信托都先后开展了银信之间的合作,先一步介入了家族信托的领域。这一领域目前被认为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因为中国大小的私人财富已经经历了30多年的财富积累,第一代企业家们已 进入花甲之年,家族企业面临着交替传承。 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季候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目标是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以及传承,无论委托人发生什么意外,这笔财产都将独立存在不受任何影响。 来自中国社科院的一项调查显示,未来5到10年,我 国将有300万家民营企业面临换代接班的问题,由于“第一代“创业者普遍是独生子女的家庭结构,而且近年来社会舆论对”富二代“的持续关注和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等政策的

出台,”第一代“企业家在”交接“中不得不认真考虑家业和社会责任的传承、家庭血缘和公司财产分隔等问题。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家族信托对财产传承、企业控股权管理的作用进一步被认识并受到重视,这对银行和信托公司都是一大商机。据了解,目前北京银行的家族信托要求客户最低的受托财产要三千万起,而且首选货币基金,客户的准入门槛比较高,北京信托方面介绍,这主要会死基于对《信托法》相关要求的考虑,同时委托管理期限也较长,其最低要求管理期限为5年。但实际上北京银行喝北京信托合作,已签约客户最低的管理期限为20年起,可见,家族信托客户一定回事私人银行客户中的“高富帅”。 篇二:家族信托目前在中国的现状及利弊分析 家族信托目前在中国的现状及利弊分析 家族信托最早出现于在美国,目前在海外已发展成为一种相当成熟财富传承工具。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一般采取设立家族信托基金的方式控制家族企业或进行其他 投资),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其最主要的特征是,资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富人一旦把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但相应的收益依然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 一、家族信托在中国的现状

如何保证离岸家族信托财产的安全性

如何保证离岸家族信托财产的安全性 回归信托本质,全面了解、去伪存真、准确理解和灵活运用家族信托法律架构是当下中国家族必须具备的能力。 家族信托作为家族(企业)保护、管理与传承的重要实现路径,却与大多数中国富裕家族是以信托理财产品的视角去理解的家族信托,相去甚远。回归信托本质,全面了解、去伪存真、准确理解和灵活运用家族信托法律架构是当下中国家族必须具备的能力。 广义的离岸信托是指相对于本国之外而设定的信托,狭义的离岸信托则是指以前英国殖民地或属地为核心地继受英国信托法的若干岛国(或地区),并运用离岸地法律控制的信托。 离岸家族信托中信托财产的安全性是家族信托成立人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信托财产的安全性不仅关乎到受托人是否会出现背信、失责的情形;也关乎到离岸信托法律架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鉴于历史及文化原因,中国超高净值人群普遍缺乏完整的信托理念及委托代理观念,再加上对信托法律架构的不了解,无法准确理解或把握信托财产的安全性,所以普遍对离岸家族信托心存疑虑。 成立人如何在放弃所有权的情况下保证信托财产的安全性的问题上,不能盲目听从受托人的解释和说明。成立人在充分认识离岸家族信托复杂性的同时,要具有清晰的和准确的判断能力。通常有如下路径解决信托财产的安全性: 1.信托法律架构的有效性是信托财产安全的前提 设计的离岸信托法律架构和信托目的应当符合各关联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这是信托法律架构有效性的前提。当一个信托法律架构直接和法律相冲突时,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所谓的安全性已经变成了空中楼阁,无从谈起了。 2.构建完善的信托契约和制备清晰明确的意愿书 在信托契约和意愿书中明确和体现成立人的意愿和要求,厘清家族信托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这是信托财产安全性的最基本保障。 3.考虑选择适合的离岸信托法律架构 应根据设立离岸信托需要考虑的各类要素设计符合成立人诉求和条件的信托法律架构。可以由成立人或成立人的家族成员担任信托下属经营性公司或资产的董事或投资经理,但是这里应当注意到构成实际控制的法律风险。如果构成实际控制,不仅存在丧失可能的信托税收筹划空间的风险,更可能会直接影响信托法律架构的有效性。 4.对离岸信托成立人的权利进行适当的保留 很多离岸地承认或保护成立人对信托管理保留实质控制权和利益的信托,这可以满足成立人关于信托财产安全性的诉求。但是,权利保留的边界在哪里?控制权的边界在哪里?如何避免虚假信托?对这几个问题必须研究透并进行有效的解决。

家族信托的保护力被刺破的两大风险

家族信托的保护力被刺破的两大风险 通过家族信托等金融工具,将数目可观的财富进行保值和传承,是国内不少富裕人群眼下的强烈愿望。不过,你可能还没来得及想的是,在三种情形下,家族信托魔法般的财产保护功能会受到削弱;在将资产转移至信托后,寻找出一个适合自己的投资策略至关重要。 针对这些疑问,近日本报专访了瑞银证券财富管理部投资产品服务总监张琼。瑞银在151年的发展历史中,在欧美市场经历过多代的家族传承。 《21世纪》:高净值人群一般都将哪些资产放进海外的家族信托里? 张琼:家族信托里的财产内容可以很宽泛,只要是委托人有价值且有财产保护需求的资产都可以。除上市公司股票外,比如富人们购买的土地、住宅等不动产投资可以放进去,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未来通过收购出让、IPO退出等变现也具备价值。 《21世纪》:从海外的经验看,在哪些情形下司法机关可以刺破家族信托对财产的保护功能? 张琼:首先是资产的来源不合法;其次设立信托的目的被恶意隐瞒,这两点是最基本的要求。无论在哪个地区设立家族信托,都必须符合这两条,否则家族信托的保护力容易被刺破,信托财产也会被追索。

比如夫妻双方组成家庭后,很多国家都规定婚后财产属双方共同所有,如一方在没有取得对方许可,单方面设立信托转移财产,即使这部分资产的权属很清晰,也是违背相关法律精神的。 再者是资产的属地、关系比较复杂,或者委托人、受托人的国籍身份多元化,可能就会涉及到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管辖权、适用不同的法律。比如美国就属于全球征税的国家,不管收入来源地在何方;再如包括跨国公司股权的家族信托,它的资产分布、收益来源就比较广泛。 《21世纪》:避免日后家族信托的财产保护功能受影响,对于将要被放入家族信托的财产,你有哪些建议? 张琼:要具体个案具体分析。大部分富豪的财产拥有权都很清晰。只是针对财产结构比较复杂的家族信托,要在早期设立家族信托前,由律师、税务专家介入对财产进行尽职调查,将每个部分财产的权属都明确下来,并就具体情况提供具体建议。 《21世纪》:近期,家族信托业务在国内备受金融机构追捧,你觉得发展前景如何? 张琼:在国内做家族信托意义很大,因为高净值人群已有财产保护、财富传承等需求。但它仍面临一些限制因素,首先国内还没有推出遗产税,富人对财富的税务规划安排需求不是很迫切;其次国内信托法律还不是特别完善,会为后续的税务处理、财产隔离保护埋下隐患。

家族信托简史(三)

家族信托简史(三) 王宝强婚变后,传其借钱打官司要求分割财产的行为收获了不少眼泪和同情。但同情过后,网上就有声音出现:何不试试用家族信托?与王宝强面对困扰不同,传媒大亨默多克被公认是家族信托的受益者。在接受了与第二任妻子离异的教训后,在迎娶邓文迪之前,默多克将自己主要资产尤其是新闻集团的股权打包进入了家族信托。所以当两人婚变时,邓迪文仅分得了两套房产和让两个女儿成为基金受益人,默多克本人依然坐拥超过百亿资产。 家族信托的成与败 我们先来看一个成功的案例。1993年,戴安娜王妃立下遗嘱,自己一旦去世,要求将她1/4的动产平分给自己的17名教子,而另外3/4财产则留给威廉和哈里王子,但必须要等到他们25周岁时才能予以继承。1997年12月,戴安娜遗嘱执行人向高等法院申请了遗嘱修改令,为了保护两位王子,修改了部分条款的细节,将他们支取各自650万英镑信托基金的年龄提高到30岁,到年满25岁时能支配全部投资收益,而在25岁之前只能支取一小部分,并且要获得遗产受托人的许可。戴妃1997年猝然离世后,留下了2100多万英镑的巨额遗产,在扣除掉850万英镑的遗产税后,还有1296.6万英镑的净额。经过遗产受托人多年的成功运作,信托基金收益估计已达1000万英镑。 戴妃香消玉殒后,交付信托机构的遗产经过专业的运作,实现了资产的大幅增值,并保证受益人每年都有丰厚回报。国际经济形势的诡谲多变没有给她的遗产造成多少负面影响,这首当其冲归功于她的远见卓识和家族信托的魅力,才能使母爱不仅荫蔽两个儿子,还惠及儿媳和后人。家族信托的安排可以避免财富缔

造者们去世后,家庭悲剧、亲情离散、企业分崩离析等不幸的频繁上演,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等,避免子女败家。 而香港巨星梅艳芳家族信托看起来就不是那么顺利了。为避免母亲挥霍和受骗的风险,确保母亲能安享晚年,梅艳芳去世时将财产交给信托公司管理,按照梅艳芳的意愿,其母亲只能定期领取生活费,而不能直接支配遗产本身。但梅艳芳去世后数年来,其母多次针对信托公司提出不理智的诉讼,要求解除信托而直接支配巨额遗产,进而发生高额的律师费。信托公司拨付律师费后,表示信托财产已经无力支付梅母的养老院租金,梅母穷困潦倒被逐出养老院,梅艳芳设立信托的初衷还是没能达成。许多人将此作为“家族信托之殇”。 本案固然是家族信托失败的一个典型案例,但其根本原因并非家族信托本身造成的,而错在缺乏与之配套的信托保护机制。 发展家族信托的困境 当前中国家族信托正处于“跑马圈地”的发展阶段,但这一高端财富管理的“舶来品”正在经历的本土化进程也不无困境。 一是登记转移等配套制度不够完善。根据《信托法》,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及财产权利,包括房地产、艺术品、游艇等实物资产,原则上均可以作为信托财产。但在实际中,由于涉及信托财产的登记、转移等配套制度不完善,特别是对于信托财产的非交易性过户登记存在一定操作障碍,目前国内信托业务主要为资金信托业务,很多投资领域也受到限制,这为开展家族信托带来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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