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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市政发[2015]22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17

【实施日期】2015.07.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

(市政发[2015]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市棚户区改造自2007年启动以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变城市面貌做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市场变化,制约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常推进的问题和矛盾逐渐凸显。为尽快解决目前面临的实际困难,本着“积极稳妥、依法依规”的原则,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现行用地政策

集体土地上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在继续延用原有用地政策同时,可采取改造综合用地按项目核定成本结合区域土地出让市场价确定的办法,进一步补充完善城中村改

造项目用地政策。各区(县)、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西安市集体土地上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以改造综合成本核算改造综合用地操作规程》(附件1)执行。

已批准实施的改造项目,各区(县)、开发区对因人口核算改造用地形成遗留问题的,可参照本意见重新核算安置用地和开发用地面积,改造综合用地面积大于核定用地面积的部分不享受改造优惠政策,开发用地面积小于核定开发用地面积的不予补充。

二、调整配建廉租房政策

在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继续实行低收入家庭备案的基础上,集体土地上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建廉租房采取缴纳易地配建费的方式进行,易地配建费按现行标准50%收取。

对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未实物配建或缴纳配建费的改造项目按上述规定执行;对已实物配建或缴纳配建费的改造项目按《西安市配建廉租住房实施细则》执行。

三、做好回迁安置项目移交社会管理工作

市民政局要在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涉及的社区设立、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和扶持。各区(县)、开发区和民政、公安、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西安市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项目移交社会管理实施方案》(附件2)做好相关工作。

四、依法开展房屋征收补偿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应按照《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市政发〔2014〕3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2〕4号),开展房屋征收补偿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在《办法》施行前,已由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对仍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经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改办”)对补偿方案审

核或备案后,加盖“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专用章”,作出补偿决定。集体土地上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后,对仍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由各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依法申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

五、依法清理长期未启动和未开工建设的改造项目

各区(县)、开发区要对本辖区内改造项目长期未启动和未开工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摸排,对建设滞后、暂时停工、长期不能启动和开工的项目要分门别类,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做出计划安排,尽快启动和开工建设。

针对一些因资金短缺等原因长期不能启动和开工建设的项目,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结合各区(县)、开发区和项目实际,由各区(县)、开发区依法组织实施项目部分或项目整体清盘,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完成资产清理、经济核算等工作后,应重新确定实施主体,加快项目实施工作。

六、加强房屋新建、扩建、改建及分户、分证、户籍等管理

在改造项目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后,各区(县)、开发区应在15日内向市城改办提出暂停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以及分户、分证、户籍、工商营业执照等手续办理申请,由市城改办向国土、房管、公安、工商等部门发函,按照规定暂停该项目改造范围内的房屋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以及分户、分证、户籍、工商营业执照等手续办理工作,并在报刊等媒体上予以公告。

七、加快商品房预售证手续办理

在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开发部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进入公开出让程序且取得《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总平图(需加盖建设工程审核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由市房屋管理部门先行办理不超过出让用地建设规模1/2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手续及公积金贷款等抵押贷款手续,剩余1/2的预售手续待其土地出让手续完善后再予办理。房屋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由房屋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八、积极有效推进货币化安置

各区(县)、开发区要严格执行《西安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附件3),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政策引导,适当提高货币化安置奖励标准,严控实物安置优惠政策,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要主动搭建平台,组织被征收人团购现有商品房,并积极引导开发企业给予优惠、让利于民。新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40%。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西安市集体土地上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以改造综合成本核算改造综合用地操作规程

2.西安市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项目移交社会管理实施方案

3.西安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7日附件1

西安市集体土地上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以改造综合成本核算改造综合用地操作规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管理细则》的通知(2012)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12]223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9.29 【实施日期】2012.09.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管理细则》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2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重新修订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管理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29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程序,提高会议议事效率,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常务会议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会议的组成 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咨询员、市长助理、秘书长组成。 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召集和主持。根据需要,可由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主持。 市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之外的其他市政府党组成员、西安警备区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列席会议。 根据议题需要,相关区、县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可列席会议,列席名单由议题主办单位提出,由市政府办公厅审定。 二、会议的任务 市政府常务会议主要讨论事关市政府工作全局,或涉及单位较多,必须由市政府议决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和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要指示和决定; (二)讨论通过报请省政府和市委审定的重要事项; (三)讨论通过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地方性法规草案等议案; (四)讨论通过市政府发布的重要决定、命令和政府规章; (五)讨论审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与执行情况; (六)讨论决定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重大请示事项; (七)听取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重要事项的情况报告; (八)讨论决定人事任免和奖惩事项;

22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民乐里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项目控制目标 第一章项目控制目标 (1) 1.1质量目标 (1) 1.2工期目标 (1) 1.3安全目标 (1) 1.4工程文明施工目标 (1) 1.5工程环境保护目标及奖罚 (1) 第二章编制依据 (2) (2013 年版) (2) 第三章工程概况及特征 6 3.1工程简介 (6) 3.2工程建筑设计概况 (6) 3.3工程结构设计概况 (8) 3.4工程设备安装设计概况 (10) 3.5工程地质情况 (11) 3.6项目环境及实施条件分析 (12) 3.6.1场地条件 ................................................................ 12... 3.6.2 自然条件.............................................................. 1.3.... 3.7工程特点 (14) 3.7.1施工难度大 ............................................................. 1. 4.... 3.7.2质量标准高 ............................................................. 1. 4.... 3.7.3施工配合多 ............................................................. 1. 4.... 3.7.4 场地狭小.............................................................. 1. 4.... 第四章施工部署.................................................................................. 1 6 4.1工程施工组织的指导思想 (16) 4.2组织机构设置 (16) 4.2.1项目管理结构 ........................................................... 1.6.... 4.2.2施工项目管理组织结构 .................................................. 1.7.. 4.2.3对项目经理部的授权及各主要管理人员的职责 .............................. 1.8 4.3施工方案 (26) 4.3.1组织流水施工的原则 ..................................................... 2.6... 4.3.2施工组织协调 ........................................................... 2.7....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11]81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5.20 【实施日期】2011.05.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8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进行调整。 张建政(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受市长委托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事项,负责协调市政府各副秘书长的工作。协助市长协调处理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的工作。担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 和红星(市政府副秘书长):主持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协助分管市长协调处理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宫蒲顺(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协助办公厅主任负责办公厅日常工作、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和保密等方面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厅文件文字审核工作。负责市人大和市政协议案、提案、建议的办理及有关市人大、市政协重要事项的联系工作。分管办公厅办公室、组织人事处、会议处、信息处、机要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机关党委、纪委、监察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李小六(市政府副秘书长):协助分管市长协调处理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市文物局、市政府参事室、市地方志办公室、市文史研究馆、市社会科学院(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西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联系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分管办公厅综合七处。 李德省(市政府副秘书长):协助分管市长协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X县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背景 X县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我县X年确定的重点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X 县人民政府委托,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X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 X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年限 本项目拟定建设年限为一年,从X年10月10日至X年10月9

日。 (三)项目拆迁范围 本项目拆迁范围为东至太姒路东侧,西至城关小学西墙,北至文化路,南至X东西街。 (四)项目拆迁量 本项目拆迁总户数为491户(套),房屋拆迁总面积137629平方米,拆迁总占地115.8亩;涉及拆迁范围为X。(以上数据为初步摸底调查情况,实际面积、户数待征收工作启动后,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产权证件,以实际勘测的户数、面积为准)。 (五)拆迁补偿方式 本项目拆迁安置方式全部为纯货币化安置。 (六)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进行下列活动,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的用途; 3.对房屋进行装潢、装修、抵押; 4.抢栽各种花木。 (七)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部门接到征收部门的通知,应当停止办理征收区域内所有房产、土地、工商、税务、户籍等涉及增加补偿费用的有关手续。 (八)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对未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时间:2010-08-18 10:40:18主题分类:文秘工作 索引号:0750218682/2010-87053关键字:通知,文号:市政发〔2010〕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4届120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西安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的管理,确保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和居民的正常生活用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的活动,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建住宅,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住宅区内公共设施用房和配套用电容量在100kV A以下的经营性用房。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供配电设施是指从上级公共电源网接入点至新建住宅计量装置(含表箱)前的所有供配电设施。 第五条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供电部门负责组织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质量技术监督和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新建住宅实行公变供电管理和维护模式,由供电部门对新建住宅按照国家公布的目录电价实行供电到户、管理到户、直抄到户、收费到户。 第八条新建住宅必须建设永久性供配电设施,并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第九条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编制《西安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新建住宅供配电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均应遵守导则的技术要求。 第十条新建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供电部门提交用电申请,申请时同时提供建设规划设计的必要图纸和文件资料,供电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确定供配电方案。 第十一条新建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应配合供电部门办理供配电设施建设等相关手续,并按期提供配电设施用房和通道。新建住宅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供配电设施的楼内布线建设,竣工后由供电部门验收。 第十二条新建住宅供配电工程实施前,其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核定的建筑面积缴纳供配电设施建设费用。 需要提供临时接电、高可靠性供电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供电部门应当与新建住宅建设开发单位签订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合同,合同中应当约定配置容量、材料和设备的选型、供配电设施建设费用及工程完成时限。 供电部门应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新建住宅的供配电设施建设和按时供电,以保证新建住宅项目按期顺利交付。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厅领导工作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厅 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10]68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4.13 【实施日期】2010.04.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厅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6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厅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毋晖(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协调处理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的工作。担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 宫蒲顺(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协助办公厅主任负责办公厅日常工作、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和保密等方面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厅文件文字审核工作。负责市人大和市政协议案、提案、建议的办理及有关市人大、市政协重要事项的联系工作。

分管办公厅办公室、组织人事处、会议处、信息处、机要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机关党委、纪委、监察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张建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市信访接待中心主任):协助分管市长协调处理信访工作。主持市信访局、市信访接待中心工作。 李小六(市政府副秘书长):协助分管市长协调处理市水务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市文物局、市政府参事室、市地方志办公室、市文史研究馆、市社会科学院、市地震局、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联系市气象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分管办公厅综合七处、综合九处。 李德省(市政府副秘书长):协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11〕6号 ?【颁布时间】2011-1-7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4届1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内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的建设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建配套设施,是指为保障居住区城市功能和社会管理服务所建设的设施。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国际港务区、沣渭新区、纺织城地区综合发展区、大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负责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规划、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民政、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及市辖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居住区应当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相应配置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室外健身设施等公建配套设施。 第六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居住区用地规划时,应明确公建配套设施的性质、建筑规模、用地面积、用地位置等内容。在已建成区新供应土地编

城管局棚户区改造项目简介

城管局棚户区改造项目简介 一、项目必要性:本项目为经济适用房,通过建设此经适房项目,将增加XX经济适用房的市场投入量,切实解决低收入和特困家庭住房问题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地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XX区XX大道以北、XX小区以东、XX西街以南、XX路以西。 三、建设单位:XX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负责人:XX 五、项目建设年限:XX年9月底开工建设,XX年11月交工使用。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XX平方米,约XX亩。建设经济适用房面积为XX平方米,砖混结构,XX 套经济适用房户型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以下,XX套经济适用房户型建筑面积为80 -90平方米,35套经济适用房户型建筑面积为90 -100平方米,5套经济适用房户型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上。每户均配套地下储藏室。地面停车位XX辆。XX平方米简易自行车棚。项目容积率XX,建筑密度XX%,绿化率XX%。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等工程。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概算总投资XX 万元。其项目资金取得全部来源于中央资金及争取是财政资金。 八、社会及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必将推动XX区社会保障性住房事业发展,缓解XX区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推动建筑节能产业发展,符合国家住房发展方向,对XX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济效益:经济适用房作为解决社会最低家庭住房困难用房,用于满足社会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按成本价销售,不盈利。 九、进展情况:XX家园XX期列入XX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共XX户,XX户属居民住房,XX户属原XX公司公房。截止目前,已有XX户签订了拆迁协议,房子已拆迁。还剩XX户没有签订拆迁协议。

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政发[2008]37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市政发[2008]37号)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掌握、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本规定所称的行政机关,是指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 1.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1.1 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是全市信息公开的领导机构,其办公室设在市人民

政府办公厅,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指导本规定的实施。 1.2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1.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 (1)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2)维护、更新和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1.4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由政府办公厅、法制、监察、信息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联席会议半年召开1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1.5 政府信息公开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保密性进行审核,重要信息的公开应报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批。 2.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2.1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西安市人民政府领导分工情况

西安市人民政府领导分工情况市长董军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常务副市长岳华峰 分管的工作: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和发展改革、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城市规划、机构编制、民族宗教、政法、维稳、信访、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外事侨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的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接待办、市应急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部开发办公室)、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信访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西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市法院、市检察院、西安警备区、预备役师、驻市部队、武警部队、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副市长韩松 分管的工作:商务、物流产业、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的部门(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市供销合作联社、市物资总公司。联系市烟草专卖局、航空部门、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副市长段先念 分管的工作: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文物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的部门(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文物局、市政府参事室、市地方志办公室、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西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文史研究馆、市社会科学院(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副市长钱引安 分管的工作: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市容园林、城管执法、旧城改造等方面的工作。

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最新)

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最新)

* * 棚 户 区 改 造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工程名称: ***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申请单位:**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办公室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及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棚户区改造工程 2、项目地点:环城南路南侧、规划路东侧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单位:***区管委会 4、项目代建单位:***市***局 二、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局于2013年3月6日成立了****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办公室。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建设八栋6+1层住宅及室外配套道路硬化、绿化以及水、电、暖、燃气等管网工程。 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3325m2,总建筑面积48952.92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1985,不计容建筑面积6967.92㎡),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底层停车位122个,室外停车位个126。总户数372户。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8811万元。 2、资金筹措 项目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宜阳新区管委会。 五、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依据

1、任务依据 1.1.本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1.2.项目区的岩土勘察报告; 1.3.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基础数据和资料。 2、法律及法规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2.4、《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 2.5、《关于下达宜春市中心城区2013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通知》(宜住保办字〔2013〕3号); 3、技术依据 3.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 (2002年版) 3.2、《住宅建筑规范》 GB50096-1999 (2013版); 3.2、《住宅设计规范》 GB50368-2005; 3.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368-2005; 3.4、《建筑设计资料集》; 3.5、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 3.6、《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五、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西安市政府北迁带动了城市重心北移

西安市政府北迁带动了城市重心北移 区域经济的提速助北郊快速“上位” 从经济发展领域来讲,首先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北郊的建立对北郊人的思想起了一个很大的改变,北郊人已经意识到知识也可以改变自己,也可以创造财富。而北郊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南郊相比,有着鲜明的区位优势:南临北二环,又是规划中的312国道的必经之地,西铜一级公路从其东部由南至北经过。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又从其北部通过,有数据表明,开发区距西安客货两运站各5公里,距市中心5.5公里,距西安航空港30公里,条条干道都显示着新北郊的特色和优势。 尽管南郊的高新高新新房技术产业开发区有着飞速的发展,但它只是为北郊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一项技术产业的补充,北郊侧重的制造业的对外开发,对外出口,使得西安的优势能发挥,而陕西就能借助于西安的优势走向西部甚至全国前列。目前,北郊经济开发区共有企业2300余家,先后有美国可口可乐、德国西门子、日本三菱、日立、挪威海德鲁、英国BP、美国康明斯、中钢西重等一大批世界500强和国内外知名企业入驻。 有关数据显示,截至在2006年北郊共引进项目100个,总投资139亿元,而中央企业成功重组陕西地方企业第一例的中钢西重工业园项目落户北郊经济开发区,总投资达24.8亿元,也成为陕西装备制造业领域投资规模最大的项目,为北郊的经济腾飞做好了“助推器”。 市政府搬迁催热新城周边 随着城市中心北移,西安市政府新行政中心在北郊的启用,无疑会给北郊带来不可估量的发展动力,对于北郊的再一次腾飞,意味着一次发展机会,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历史性机遇。此前,在西安形成“南强北弱”的局面也将成为历史。 眼下北郊无论是基础设施、文化医疗,还是卫生教育、生活配套、人居环境等城市综合元素都获得了很大的提升,北郊城市的日益变迁变迁也让人眼花缭乱,具有现代化气质的高楼大厦、城市广场,绿意盎然、鸟语花香的居住小区,滩清水碧,绿林成野的自然风光让北郊的市民对北城的发展更具信心。因而市面传来的“北郊早晚超越南郊”的呼声也不绝于耳。 诚然,以往西安人之所以喜欢追求住在南郊,与其浓厚的人文氛围、完善的商业配套和成熟的生活配套密切相关。还有一点不可忽视,那就是南郊已经发展到了秦岭脚下,再往南会直接破坏秦岭环境。而北郊广阔的平原土地也会为未来北郊城市的开发建设提供充足的土地资源。 西安市政府北迁西安阔步迈向双“中心时代”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厅领导同志工作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厅领导 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12]79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5.10 【实施日期】2012.05.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厅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7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厅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王德安(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协调处理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的工作。担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厅组织人事处、综合一处。 和红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主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周爱全(市政府副秘书长):协助分管市长协调处理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局(版权局)、市文物局、市政府参事室、市地方志办公室、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西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联系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文史研究馆、市社会科学院(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分管办公厅综合七处。 李小六(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主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联系西安警备区、预备役师、驻市部队、武警部队。 肖争光(市政府副秘书长):协助分管市长协调处理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水务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地震局、西安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联系市气象局。分管办公厅综合九处。 焦维发(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法制办党组书记):协助分管市长协调处理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研

西安市人民政府扶持政策

服务外包若干意见(市政发[2009]56号)22 市政发[2009]56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抓住国家大力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重要机遇,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进西安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制定产业发展规划 (一)制定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全市软件和服务外包重点发展区域和实施步骤,优化空间布局,整合产业资源,重点推进以西安高新区软件园为核心的软件和服务外包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的规划与建设。形成以高新区为主导区,以相关产业园区为辐射区,特色鲜明、各有侧重、协调发展的西安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新格局。 以发展离岸服务外包为重点,培育一批能够承接跨国公司服务外包业务的骨干企业;以高端市场为重点,巩固发展日本市场,大力拓展欧美市场;以提高服务外包从业人员素质为重点,加快建设西安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扩大各个层次的人才培训规模,加速培养一批中高端服务外包专业人才;以目标产业为重点,加快发展面向新一代移动通信、消费类电子、汽车电子、智能仪器仪表等领域的嵌入式应用软件开发和面向装备制造、能源、医疗、教育、电力、环保等领域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物流等领域的业务流程外包和数据分析、市场调查等知识型服务业务,以及研发中心、呼叫中心、数据/灾备中心、人力资源 /培训中心等共享运营中心。以数字内容为特色,着力发展数字出版、动漫游戏、影视制作、数字文化等信息服务业务。 到“十一五”规划末,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总产值达到450亿元,出口2亿美元;到2015年,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总产值达到1300亿元,出口10亿美元,吸引行业知名企业100家,培育万人以上规模企业2家,千人以上规模企业60家,吸纳15万大学生就业,拥有超过30万服务外包从业人员。把西安建成“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软件和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二)加快园区建设,促进产业聚集。以打造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的服务外包示范园区为重点,继续推进西安软件园等一批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建设。以高新区创建世界一流园区为契机,在高新区新扩区域内高起点规划建设具有国际产业水准的4平方公里软件和服务外包新城,市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三年内安排总额不少于 1.5亿元的扶持资金,支持园区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将已确定发展的各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我市重点项目统筹推进,营造国际化的产业发展空间。西安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可对园区内服务外包企业和服务外包平台建设给予优先扶持,以引导企业入区。 二、扶持产业做大做强 (三)加大财政对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支持力度。2009年至2011年,市、开发区(基地)以及相关区每年总投入不低于10亿元,用于支持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兑现各项优惠政策。其中市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重点支持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拓展国际市场、获取相关资质认证;支持高端人才引进、大学生岗前职业培训;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及创新成果产业化;支持服务外包的公共平台建设;支持信息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培育产业名牌,加大对国内外知名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市财政根据产业发展和财力情况,逐步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整体投入。 (四)实行税收优惠政策。2009年至2013年,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以下三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

棚户区改造总结汇报

棚户区改造工作汇报 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 努力改善职工群众的居住生活条件 在全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我所紧密结合各项工作,特别是结合当前棚户区改造工程,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最大幅度地改善职工群众的居住生活条件。现将点滴做法作以汇报。 一、强化认识,形成推进“棚改”的态势 我们***经营所是全局建所较早的山上场所,也是目前人口、住户较多的山上单位。据统计,全所原有住房中有58%的房屋是坯瓦结构的,其中有12户是64年建所前建的,有60余户是70年代建的,多数住房已成危房。可以说职工的住房条件,在全局山上单位是最差的。 今年5月份,我们贯彻落实局党委、林业局在山上单位实施棚改的重大决策,也拉开了着力改善职工生活居住条件的序幕。回顾在“棚改”之初,我们认为:要想让全所职工群众最大化的参与,第一要务是,要在全所上下树立正确认识,于是我们分层次展开了宣传攻势:

首先统一领导班子的认识。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学习局党委、林业局有关“棚改”的部署,每个成员谈认识,表决心。所长苏立国同志首先发言:他说,我过去曾经在2个山上林场所工作过多年,但没有一个单位职工群众的居住条件这么差,我们应该抓 住这一契机,按照局党委、林业局的要求,把这件民生大事抓好。一句发自肺腑的话,让全体班子成员坚定了信心。 其次是统一党员的认识。在党小组会、党员大会上,支委成员一方面宣传棚改政策,一方面向党员表明了班子抓棚改的决心,党员纷纷表示:这是改变单位面貌千载难逢的机遇,只要领导有决心,我们就铁了心。 再次是抓普通群众的认识。以支部牵头,组成有工会、团支部、妇女组织参与的宣传小组,及党员义务宣传小组,走家窜户搞宣传,重点答疑解惑,向职工群众讲解局党委、林业局的棚改政策,宣讲单位抓棚改的构想和决心,收到了让多数职工安安心心参与,明明白白建房的效果。 二、精心运作,把握实施“棚改”的环节 通过以上的工作,多数居民住户都表示,积极响应林业局号召,参与单位的“棚改”。为实施“棚改”营造了氛围,在实际运作中,我们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及规范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及规范 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及规范停车管理,缓解城市停车难和交通拥堵,改善城市停车状况,促进城市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通过政府主导、政策引导、统一规划、科学管理、市场化运营,统筹、整合全市公共停车资源,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提升停车管理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协调,明确职责 (一)市交通管理委员会为全市交通管理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西安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在市交通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市停车设施规划与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物价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和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全市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二)现行涉及停车设施审批、执法等管理体制暂时不变,市城管执法局和市公安交警支队继续分别负责人行道占道停车和车行道停车执法监督与违章处罚。 (三)西安城投集团负责市政府主导下的公共停车资源市场化运营与管理。 二、加快规划编制,推动停车设施有序建设 (四)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加快推进”的原则,由西安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会同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局、城六区政府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我市“十二五”及中长期停车场发展专项规划。 (五)按照新区不欠账,老城区还旧账的原则,加快编制“十二五”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结合人防设施、地铁车站、交通枢纽等建设项目,充分利用城市广场、绿地的地下地上等资源,在“城六区”及各开发区建成一定数量及规模的公共停车设施。 (六)城市新区(包括新建开发区、集中改造区)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建标准,配建停车场建设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要分区域、分地段补建、插建停车场(库),以建设现代化立体停车场为主,与地铁、公共交通相衔接,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七)对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配建停车场(库)使用情况,由市交通管理委员会牵头,责成相关部门定期检查,对不按审批规定挪作他用的,严格处罚,并责令限期恢复用途,使停车场(库)管理逐步纳入我市法制规章建设。 三、强化公共财政的引导作用,加大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力度 (八)根据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由西安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下达年度计划任务,西安城投集团、城六区和各开发区作为责任主体,按计划完成所在区域

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建设背景 1.1.1项目名称 ****市****区****街棚户区改造项目 1.1.2主办单位 ****市****区****道办事处 1.1.3调查编制单位 ****道办事处 1.1.4可研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法与案例应用手册》 5、《建筑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6、《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与经济评价手册》 7、《辽宁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 8、《辽宁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9《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6年本) 10、《辽宁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 11、《辽宁省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 12、《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13、《****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年规划纲要》 14、《****市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15、《****市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规定》 16、《****市棚改新区物业管理实施意见》 17、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18、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规定,主要有: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等。 1.1.5可研研究范围 承担****市****区****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主要进行了以下研究工作: 1、项目的建设背景、必要性; 2、项目建设、市场预测及发展前景; 3、项目建设投资及费用的测算; 4、项目经济效益的分析; 5、项目社会效益的评价等。

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

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 一、郑州市中牟县绿博一号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锦荣路东,富贵路南,文通路西,祭城路北。 该项目属于合村并城项目,计划拟征收住宅户户,计划建设安置房栋、套,共平方米。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于年月份开工,目前已全部封顶,正在行二次结构施工。 (三)手续办理情况 项目已完成立项(牟发改资【】号)、环评(郑环审【】号)等手续,其余工程建设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郑州市中牟县绿博三号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文汇路东,九州路南,紫寰路南,琼花路北。该项目属于合村并城项目,拟征收住宅户户,计划建设安置房套,平方米。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项目已全部开工,整体在进行主体施工。 (三)手续办理情况 项目已完成立项(牟发改资【】号)、环评(郑环审【】号)、控规、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招投标等手续,其余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郑州市中牟县广惠街后潘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中牟县商都大道以北、西环路以东、滨河路以南,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是广惠街后潘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拟征收住宅户户,计划建设安置房套,平方米。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 由于项目地块内建筑未拆迁完毕,至今尚未动工。 (三)手续办理情况 项目已完成立项、环评、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等手续,其他工程建设手续正在办理中。 四、郑州市中牟县雁鸣湖镇区社区合村并城项目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中牟县归月路南,纬四路北,韩砦路西,雁鸣大道东(东安置区);归月路北,月明路南,伴月路东,雁鸣大道西(西安置区),属于合村并城项目。项目拟征收住宅户户,计划建设安置房套,平方米。年度计划投资万元。其中列入河南省棚户区改造项目台账套。 (二)项目进展情况 该项目已开工套,其中套已基本建成、套正在主体施工、套正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 (三)手续办理情况 项目已完成可研、立项、环评等手续,其余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

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总说明

原罗城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初步设计说明 第一章总说明 一、设计依据 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罗城矿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 批复(罗发改投资【2010】27号) 2、国家有关规、标准: 《民用建设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06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GB-50180—93) 《住宅设计规》(GB50096—1999) 《住宅建筑规》(GB50368—2005) 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08年版) 3、甲方提供的用地红线图。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矿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位于原罗城矿务局原机械厂,地块周边为城乡结合部土地,距离政务机关及经济文化中心都比较远,但交通便利,配套基础设施需要进一步完善。 2、项目围与现状 项目基地东西长约246米,南北宽约115米。总用地面积25630.74㎡,约38.45亩。基地地势南高北低,西高东低,建设用地与南面道路高差约2.5米。 3、项目建设场地地质、气候条件 本项目位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气候宜人,条件良好。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湿润气候,夏季常受南海暖湿气流影响,雨水充沛。年平均气温为17.0℃,年平均日照总时数1743.5 小时,全年日照百分率34.21%。年平均降水量1406毫米,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春早多变,夏热期长,秋短温凉,冬无严寒,霜雪不多;热量丰富,降水集中,但雨量分布不均。 项目地块地势低平,土质疏松、自然肥力高。场地土质稳定性较好,无滑坡、崩塌的可能,地质条件比较简单,无地陷及断裂的危险。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场地稳定性良好,利 于抗震。场地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场地无大的地表水体,地表水体主要受大气降水、地表排泄水渗透补给,水质对混凝土无明显腐蚀性,对施工没有影响,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 三、项目建设规模 罗城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25630.74㎡,规划总建筑面积52858.3㎡,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7520㎡,配套设施建筑面积5338.30㎡,建筑占地面积8789.15㎡。共建设住宅楼14栋,均为6层单元式住宅楼,最大建筑高度为18.70m。 四、设计指导思想 创造崭新的居住理念,建设成部环境优美,外观形象突出的健康生态住宅小区。在追求整体形象的同时,创造出融大气、雅致、理性与浪漫于一体的现代化居住社区。 1、规划布局—力求体现环保建筑的涵,体现生态自然,绿色环保的特色;同时合理利用现有地形高差特征,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使空间共享达到最大化。 2、生态和谐—建筑要与环境融合在一起,景观与建筑互相渗透,创造怡人的居住环境 3、建筑形象—挖掘时代特点,体现蓬勃向上不断开拓,与时俱进的精神面貌,采用先进环保的建筑材料,创造新颖纯净的建筑形象。 五、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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