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实施情况专项书面调研

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教体艺函[2016]10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6.11.28

【实施日期】2016.1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实施情况专项书面调研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洪教体艺函〔2016〕10号)

各县(区)教科体局、各开发区(新区)教办,各高中阶段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实施情况专项书面调研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调查问卷:各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按要求填写好《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调查研究问卷(2015-2016学年)》(附件3)。

二、总结报告:各县(区)教科体局、各开发区(新区)教办要全面总结本年度和

“十二五”期间本地区军事训练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主要成效、现存问题、今后规划与改革措施等。

三、报送要求:各县(区)教科体局、各开发区(新区)教办、各高中阶段学校于12月1日前将调查研究问卷和总结报告加盖公章报南昌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大厦B座21楼2102室,联系人:何剑,联系电话:0791-********,电子稿也请发送至twy0791@https://www.sodocs.net/doc/8a5068483.html,。

附件:1.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实施情况专项书面调研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学训函〔2016〕4号)(略)

2.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实施情况专项书面调研》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