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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管理办法初稿

利润分配管理办法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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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利润分配的管理,加强公司对资金的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利润是公司的税后利润。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企业的利润总额主要由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构成,其关系为:

企业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第四条营业利润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减去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第三章利润分配

第七条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是指企业实现经营所得后,应先用于哪些方面,后用于哪些方面的问题。

第八条根据国家规定利润分配程序为:企业的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做相应调整后,首先要缴纳所得税,税后剩余部分的利润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一)支付被没收的财务损失、违反税法规定支付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分为两种情况: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下一年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用所得税前利润延续弥补,延续五年未弥补完的亏损,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税后弥补和税前弥补以五年未界限。亏损延续未超过五年的,用税前利润弥补,弥补亏损后有剩余的,才缴纳企业所得税;延续期限超过五年的,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

(三)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前,按照当年税后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不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提取以及提取比例。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以统筹使用。

(四)提取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支出,法定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5%-10%。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董事会批准来执行。

第九条公司使用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用途并经过董事会批准。

第十条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公司用公积金转增资本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办理增资手续,取得合法的增资文件。

第十二条公司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必须按董事会批准的数额转账。

第十三条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公司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公司发展规划和近几年的盈利状况制定适当的分配政策,进而进行利润分配。

第四章利润分配原则

第十五条利润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分配的原则,企业分配的对象是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实现的税后利润,税后利润是企业投资者拥有的权益,对这部分权益的处置与分配,应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利润激励原则,在保证投资者应分配利润的前提下,如何确保经营者和职工利益,则应通过利润分配时确定的激励政策,以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三)权益对等原则,在利润分配中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企业的投资者在企业中只有以其股权比例享有法定权益,不得在企业中谋取私利,企业的获利情况应向所有投资者及时公开,利润分配提交股东会讨论,在所有股东中一视同仁。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XX银行监管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XX银行 监管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银行监管统计工作管理,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保障全辖监管统计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 ( 试行)〉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涉及监管统计报表报送的各部门及各支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监管统计”是指各级支行为满足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外部监管机构及其分支( 派出) 机构监管需要,结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业务管理需求,对各项业务、风险状况进行调查、搜集、整理、分析和监测,定期向监管机构、各级管理部门提供数据信息,实现信息交流与共享等活动的总称。 监管统计工作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 XX统计归口管理部门( 以下简称归口部门)对各相关部门和各支行监管统计工作实施情况实行按月登记,适时通报,年终考核评比。 第五条监管统计归口部门应按照业务围对辖监管统计数据源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落实相应的激励约束措施。 第六条各支行应将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的考核结果纳入本支行绩效考核体系。 第七条监管统计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平原则,按统一评分标准对各支行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容及方式 第八条监管统计考核容: (一)各类监管统计报表的报送情况,包括报送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二)监管统计工作管理情况,包括监管统计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监管统计岗位和人员情况、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工作完成情况、监管统计资料的归档管理情况。

第九条考核满分为110分,分为基本分100分和奖励加分10分。 基本分主要包括两个部分:1.报送数据质量情况,占50分,以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为考核标准;2.监管统计工作管理情况,占50分。 奖励加分主要包括:1.监管统计工作获奖情况,占4分;2.对监管统计工作的支持配合情况,占4分;3.对当地监管机构监管统计工作的支持配合情况,占2分。 第十条监管统计报表报送情况考核 (满分50分): 根据监管部门每年年初的系统升级文件,确定各支行报送报表种类、报送频度、报送形式和报送时间;年中监管部门增加报送的报表,将即时追加到监管统计报表清单中。报送数据质量考核以监管统计报表清单中列明的各项报送要求为标准。 及时性(满分10分):超过规定报送时间的,一次扣3分;迟报情况严重,延误上报的,一次扣5分。 准确性(满分20分):在规定报送时间发现错误并主动修改的不扣分;被归口部门发现错误要求改正的,一次扣1分;因错报延误上报的,一次扣5分;错报严重并最终造成向上级监管部门解释及重报数据的,一次扣10分。 完整性(满分20分):漏报指标的,一次扣1分;漏报表单的,一次扣5分;漏报情节严重的,一次扣10分。 如数据报送存在重大失误,被上级监管部门发文通报批评的,该考核项不得分,并追究对应机构监管统计工作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监管统计工作管理情况考核(满分50分) ( 一) 人员及监管统计岗位设置 (满分15分) 各相关部门和支行应设定专人负责监管统计数据报送,以此确保监管统计工作顺利进行:各支行监管统计人员必须设置A、B岗,如未明确岗位划分和岗位空缺的,酌情扣减1-5分;岗前培训不到位,影响监管统计工作正常进行的,扣3-5分;监管统计人员更换频繁而造成工作失误的,或被监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本项不得分。 ( 二) 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工作完成情况 (满分15分) 商行监管统计归口部门应建立数据质量监控台帐,未建立的扣3分;各支行

企业利润分配的方式方法

企业利润分配的方式方法 你知道哪件事能使我高兴吗?就是看到我那纷至沓来的红利。 ——约翰D.洛克菲勒 优秀的企业往往会创造超额的回报。换言之,它们的年度利润超过了为保持竞争力所需的年度投资额。在最好的情形下,这类公司手头会有新的投资机会,能把丰沛的资金转化为再投资。如果没有诱人的投资机会,剩余的自由现金流应该用来偿还债务,进行收购,派发红利或回购股票(把资金还给股东)。同时,在特定情形下,还有一种合理的决策:留住利润,建立现金储备,以及在随后的某个时点,追加公司资本的投入。 对于多数公司而言,派发红利和回购股票之间的选择很重要。

红利 利润分配的可能性之一是派发红利。红利通常是定期派发,数量一般取决于本期可动用的利润。在美国,季度派发红利是常见的做法,而多数欧洲公司则是基于年度或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行业和企业类型的不同,观察到的派息率差异很大。由于超额利润是企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所以,成长期企业往往不会派红利。相反,成熟和增长缓慢的企业通常只会做极少有价值的投资,而把利润的绝大多数派发红利。就全球范围而言,处于饱和市场的企业(如电信类)表现出了最高的分配比率——部分企业的红利派发甚至高出了各自的净利润!分配比率一般的计算方式:红利总额与净利润之比,或每股红利与每股收益之比。由于红利代表的是资金流出,明智的做法是用经营性现金流确定红利的支付率(主要是因为净利润并不一定反映实际的资金流入)。 在计算红利支付比率时,金融媒体一般在分母上采用每股收益。这种做法不符合上面阐述的红利分配的经济属性,因而是不正确的。增长强劲且盈利好的企业是例外而非常规之例。即使报告了利润,但经营资金和固定资产的高额投入,往往会造成负数的现金流。在这种情况下,只能用公司的实物(产品)或额外的贷款来支付红利。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 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㈢提取法定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㈣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三项后的70%提取。 ㈤应付利润。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利润。 第九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待留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第十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农村商业银行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

XX农村商业银行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计管理,规范统计行为,有效开展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水平,满足监管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农商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内设部(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监管统计工作是指XX农商银行统计人员对所辖各机构统计数据的采集、加工、整理;开展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统计检查、统计分析;开展统计业务培训、统计工作考核、统计工作评比等。为本行及上级管理部门提供统计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第四条监管统计数据采集。采集对象为XX农商银行所辖机构;采集业务类为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累放、累收统计表,农村信用社人民币信贷统计表、农村信用社现金统计表,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统计表; 第五条统计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省联社、人民银行和银监会金融统计制度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数据的采集工作。 第六条统计数据加工、整理。统计人员适时对采集的各频度统计数据进行校验、汇总、上报;并撰写月、季、年度统计分析。 第七条会计报表和数据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科学严谨、实事求是。

第八条统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 (一)XX农商银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行监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或委派主管领导组织监管统计工作,对制度性变革等重大监管统计事项能够及时研究部署,在资源调配方面予以充分支持和保障。 (二)统计实行归口管理,主要由信贷经营部、会计财务部、合规风险管理部等按管理业务范围向上级监管机构上报统计数据。 (三)归口管理部门确定一名统计人员,负责本级机构监管统计工作,统计人员在部门负责人统一领导下,有效履行监管统计相关职责。 (四)除上述归口部门外,其余各部室为数据统计协助部门,各部门负责人要搞好协调和配合,及时、准确提共统计数据源,共同做好监管统计工作。 (五)协助部门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归口部门有权督促其他相关业务部门搞好配合。 第九条监管统计以机构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以内部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保障统计数据来源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 第十条各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业务部门设立相应的监管统计兼职岗位,明确统计人员设立A、B角,一般A角指定为业务经办人员,B角为部门负责人。 第十一条归口统计工作的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银监会制定的统计管理办法和上级监管部门的各项统计制度;

盈利能力分析案例

东方股份盈利能力分析 (一)案例资料 东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属冶金行业,经营范围:钢铁及压延产品、焦炭及其副产品的生产、销售,冶金、焦化的技术开发、协作、咨询、服务与培训等。2000年以来,普通股股本未发生变化为64 533.75万股。2003年的利润与2002年相比,有很大的提高,表3-13、表3-14分别是公司近两年的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 表3-13 利润表会企02表 编制单位:东方钢铁股份2003年度单位:万元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747 153.4 2 516 574.9 2 减:营业成本636 618.8 5 455 170.4 2 营业税金及附加 4 656.11 2 537.5

3 销售费用 2 254.3 2 1 519.7 3 管理费用25 641.1 5 14 008.8 9 财务费用 1 253.2 9 573.10 资产减值损失121.14 105.1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2 877.60 978.5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收 益 二、营业利润79 577. 16 43 638. 68 加:营业外收入 18.93 87.73 减:营业外支出 1 77 4.23 1 83 9.0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77 821.8 6 41 887.3 7

减:所得税费用24 659.31 14 773.9 5 四、净利润53 162.5 5 27 113.4 2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82 0.42 (二)稀释每股收益0.82 0.42 表3-14 东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表单位:万元 项目2003年12月 31日 2002年12月31日 一、净利润53 162.55 27 113.42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9 181.33 49 048.90 盈余公积转入 二、可分配利润112 343.88 76 162.3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 322.14 2 716.16 提取法定公益金 2 661.07 1 358.08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04 360.67 72 088.08

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年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订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公司制订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订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五)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五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六条利润分配应以每10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实际股本为准。 第七条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税的,说明扣税后每10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额、数量。 第三章利润分配政策 第八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利润分红型虚拟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案例及评析(DOC 11页

利润分红型虚拟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案例及评析(DOC 11页)

利润分红型虚拟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案例及评析 一、范例:北京九源网络招聘有限公司利润分红型虚拟股权激励计划北京九源网络招聘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互联网科技企业,其发展需要公司管理层长期、持续投入管理技术和知识,关键技术人员长期不间断地进行创新。公司现行的每月工资制度,是一种短期的、较弱的激励,不足以激励这些人才充分发挥能动性并长期留任;同时公司受资金特别是现金流的压力,在初创期无法给管理层和关键技术人员以很高的现金工资或奖励。因此本公司实施利润分红型虚拟股权激励方案,一方面降低本公司初创期所需的激励资金成本,另一方面希望通过以此股权激励计划将管理层和关键技术人员的利益与公司利益紧紧地捆绑在一起,达到留住人才,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目的。(一)本利润分红型虚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1、激励对象的范围 (1)高级、中级管理人员、指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或有高级职称的核心管理层(如营销总监、财务总监等);担任中层管理职务(如高级监理、人力资源经理等)的人员。 (2)公司董事、监事、创始人。 (3)关键技术人员等骨干员工。 2、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 (1)工作期限 在公司的工作期限满二年(经董事会特批急需人才可以不受时间限

制)。每五年为一届。每年通过决议吸引人才加入。 (2)批准 激励对象的加入需要经过董事会会议或其下属的专门薪酬委员会批准。 董事、监事、创始人的加入需要经过股东会会议的批准。 (3)签订激励计划合约 与公司签订激励计划合约,依照合约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二)本利润分红型虚拟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工作委员会是本激励计划的专设管理机构,其只要职责和权利包括: 1、拟订、修改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配套规章制度; 2、拟订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方案 3、负责组织股权激励计划的日常管理,在计划执行过程中,监控计划的运行情况; 4、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决定激励对象相关权利的中止和取消等事宜; 5、向董事会报告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情况; 6、其他应由薪酬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薪酬工作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员工激励计划的具体操作和日常管理,包括:股权的登记、股权的过户和退出、禁止行为的监督、工商登记变更等事宜。工作小组成员属公司内部人员,由员工薪酬工作委员会任免。 (三)本激励计划的分红总额(股权激励基金总额)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 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 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㈢提取法定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㈣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三项后的70%提取。 ㈤应付利润。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利润。 第九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待留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第十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最新21企业年度利润分配的管理2

21企业年度利润分配 的管理2

企业年度利润分配的管理--转载 (一)年度经营亏损 企业在一定经营期间,当获得的所有收入小于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以及资产损失时,企业的经营成果就表现为亏损。亏损是指企业在一定的经营期间内,全部收入不能抵补全部成本费用及损失而出现的差额。 企业产生的亏损,根据形成的原因大致可分为三类: 1、经营性亏损,即由于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它属于非故意性亏损。 2、政策性亏损,是由于执行国家政策造成的,这类业务不一定以盈利为目的。 3、恶意性亏损,即由于经营者恶意经营企业或者贪污侵占、擅自转移企业资产等违法行为造成的亏损。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亏损属于主观造成的舞弊性、非正常经营性亏损。 (二)企业弥补经营亏损规定 1、弥补的是经营性亏损,即企业用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应该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亏损,对于政策性亏损,应当向国家申请财政补贴。 2、依照税法规定弥补,即依照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年度经营性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连续5年用税前利润弥补,连续5年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5年的税前利润弥补期限内,无论企业是盈利年份还是亏损年份,均作为亏损弥补期计算弥补年限。而对于5年的税前利润弥补期限内的任何一年发生的亏损,又都可以单独计算各自的亏损弥补期限。 3、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企业发生的亏损在税后利润不足弥补的情况下,通常可以用企业所提取的盈余公积加以弥补。但是,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应当由董事会提出弥补亏损方案,经股东(大)会或者类似的权力机构审议决定。 4、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比例弥补,即企业在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之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如果是负数(未弥补亏损),企业就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三)年度利润的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在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之前,不得提取法定公积金。 2、提取10%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基数,不是累计盈利,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在年初没有未弥补亏损的情况下,才能按本年净利润计算提取数。 3、提取任意公积金。企业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企业章程对提取任意公积金有规定的,按规定提取任意公积金;企业章程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比例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应当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一并进行分配。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属违法行为,分配的利润应退还企业。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因实施股权激励办法而回购股份的,预计的回购支出在当期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中做出预留,对预留

全聚德利润分析与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修改)

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析与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保护广大投资人的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及本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利润是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质量的重要指标。是企业最终财务成果,是衡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成效的尺度。 第三条利润分析及分配,是检查利润计划的执行情况,研究利润增减的变动因素,开展利润预测,挖掘内部潜力,提高利润总额,统筹利润分配,增强企业实力。 第二章利润预测与计划 第四条目标利润的确定可采用以下方法: (一)根据市场情况和近年来利润增减趋势,参照同行业先进水平,提出预算期的目标利润。 (二)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已掌握的比较准确的资料,运用一定的方法来测算计划期可能实现的利润数。 第五条公司的目标利润一经确定,必须制定实现目标利润的各项技术组织措施,制定财务计划和成本计划,使目标利润的实现建立在扎实、科学的基础之上。 第六条公司财务计划应根据生产计划、销售计划、成本计划编制。 第七条财务预算编制的内容包括: (一)财务预算编制说明书 (二)利润及利润分配预算表 (三)主营业务销售利润预算表 (四)期间费用预算表 (五)营业外收支预算表 (六)投资收益预算表

(七)筹资预算表 第八条财务预算经各部门、各分店(分公司或子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平衡后报董事会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三章利润分析 第九条利润分析是公司进行利润管理的重要内容,它是以实际核算资料为依据,评价利润预算的完成情况,研究影响利润增减变化的各种因素,提出改进措施,挖掘增加利润的潜力,促使公司改善经营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十条利润分析的程序为: (一)收集资料、掌握情况、取得并充分利用好以下资料: 1、预算资料:包括各种预算指标和定额; 2、核算资料:包括基础统计资料、会计报表和账册等; 3、其他资料:包括调查研究、统计核算等有助于分析工作的相关资料。 (二)对比指标,揭示矛盾,以各项指标的预算与实际比较,寻找差异,指出方向和途径。 (三)分析矛盾,研究各项内在联系因素,从中找出决定性因素。 (四)综合评价,提出措施,通过揭露矛盾和分析矛盾,对本期预算的执行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提出今后改进的意见和措施。 第十一条利润分析的内容包括: (一)利润组成项目的分析。将利润总额中的各明细项目的实际数同预算数及去年同期数相比较,了解这些项目增减情况及其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据以编差异汇总分析表。 (二)产品销售利润分析,对产品销售利润预算完成影响大的项目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实际完成情况偏离预算指标的具体原因,正确评价产品销售利润预算完成的情况,担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三)其他销售利润的分析,计算其他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将实际与预算相比较,若这一指标比重上升,须进一步分析并查明原因(四)营业外收支分析,对各项目的预算数与实际数及去年同期数相比较,

银行统计工作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统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金融统计水平,及时、准确地完成金融统计工作任务,充分发挥金融统计对本行经营管理决策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统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统计是指本行及所属支行以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以内部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对本行及所属支行各项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调查、分析、评价和预警,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意见,满足监管工作要求,提供经营决策依据。 第三条本行及所属支行在各项金融统计工作中均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科学严谨、实事求是。 第五条统计工作要以会计信息为基础,以会计报表为主要依据,调查、收集相关信息数据,确保统计数据来源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各类统计报表及其数据间必须相互核对平衡一致,严禁出现错报、漏报、虚报、估报、瞒报等现象。 第七条统计工作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自动化、系统化和网络化。 第八条统计工作应加强信息透明度建设,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规范地进行信息披露。 第三章统计机构及工作岗位设置 第九条财务会计部是本行统计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本行统计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第十条各职能部室及各所属支行是本行统计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相关统计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 第十一条各统计部门应紧密配合,加强内部协调,严禁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保障本行统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二条本行职能部门统计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各项统计管理办法和统计制度; (二)督促各支行及时报送各类报表,对报送的各类报表进行数据平衡性、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不发生报送后错误; (三)负责填报各种统计报表,严格按照上级单位制定的统计指针定义和口径,准确、及时地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及统计调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四)经常就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完成统计分析,及时发现统计工作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年终利润分配方案-管理层

经理及以上人员年终利润分配方案 为增强激励机制,留住公司需要的人才。公司在当年产生经济效益的情况下,公司提取一定比例的净利润,对核心人员进行奖励,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根据公司每年制定的利润、销售指标,结合个人在公司的表现情况及在岗时间等因素,以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再分配。 二、发放范围 公司经理及以上人员(不含营销总监、业务人员)。 三、年终利润分配的前提是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当年净利润率达到3%及以上,二是当年销售额达到2500万元以上。此两项指标每年初由企管部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制定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公布。 四、分配办法: 1、公司按净利润的20%提取给经理及以上人员作分配。 2、分配办法:个人利润分配额=当年公司净利润×20%÷经理级以上人员的分配系数总和×个人分配系数×(在职天数/365)×(个人月平均绩效考核成绩/100)。 经理及以上人员的分配系数总和=∑【个人分配系数×(在职天数/365)×(个人月平均绩效考核成绩/100)】

五、发放时间安排:每年2月底,财务部根据上年完成指标情况制订出利润分配额,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当年的个人利润分配额分两年发放:即次年的3月15日前发放60%;再下一年度的3月15日前发放另40%。 六、年终利润分配的其它规定: 1、在利润分配发放日前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个人利润分配额未发放部分全部取消。 2、如当年有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行为,经核实,其当年不能参加利润分配。 3、当年因部门人员责任出现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累计达20万元以上,该部门所有人员按60%享受利润分配。 七、本方案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企管部负责解释。 附件:经理及以上人员年终利润分配计算表 XX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银行统计管理办法(试行)

银行统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加强本行统计管理,规范统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各科室、各支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本行统计包括财政部门、统计部门、人民银行、银监局、税务部门等(以下简称有关部门)管理机构,为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组织实施各项统计活动,也是本行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本行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本行各科室、各支行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统计调查、分析、评价和预警,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建议。 第五条本行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科学严谨、实事求是。 第六条本行的统计归口管理部门为总行计划财务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计划财务部是组织领导、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各科室、各支行统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各科室、各支行负责辖内统计工作。 第七条本行统计制度、报表和数据实行总行统一管理,由本行计划财务部、授信管理部部、银行卡部等具体负责。 第八条本行统计以各科室、各支行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以各科室、各支行内部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保障统计数据来源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本行统计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自动化、系统化和网络化。 第十条本行统计应加强信息透明度建设,提高统计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统计制度与报表管理 第十一条本行统计制度是对各科室、各支行的统计对象、内容、方法及统计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制度性规定。 第十二条本行统计报表依据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制定、修改与撤销。 第三章统计资料管理与信息披露

小企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小企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企业年度决算后实现的利润总额,要在国家、企业的所有者和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利润分配关系着国家、企业、职工及所有者各方面的利益,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规和制度执行。 一、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一)依法分配原则 企业的收益分配必须依法进行。为了规范企业的收益分配行为,维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颁布了相关法规。 (二)分配与积累并重原则 企业通过经营活动赚取收益,既要保证企业简单再生产的持续进行,又要不断积累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财力基础。恰当处理分配与积累之间的关系,留存一部分净收益以供未来分配之需,能够增强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经营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三)兼顾各方利益原则

企业的收益分配必须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企业是经济社会的基本单元,企业的收益分配涉及国家、企业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 (四)投资与收益对等原则 企业进行收益分配应当体现“谁投资谁受益”、收益大小与投资比例相对等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 利润分配程序是指公司制企业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或规定,对企业一定期间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分派必须经过的先后步骤。 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然后依法交纳所得税。交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按我国财务和税务制度的规定,企业的年度亏损,可以由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尚不足于弥补的,可以由以后年度的利润继续弥补,但用税前利润弥补

以前年度亏损的连续期限不超过5年。5年内弥补不足的,用本年税后利润弥补。本年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只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大于零时,企业才能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 当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公司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

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统计业务流程

XXXX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统计业务流程 一、金融统计制度 为依法加强统计管理,规范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银行)统计行为,满足监管部门的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 XXXX银行监管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科学严谨、实事求是。 第二条监管统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行长办公室是组织领导、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全行业监管统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营业部负责XXXX银行监管统计工作。 第三条 XXXX银行监管统计制度、报表和数据实行归口管理,由XXXX银行监督管理机构统计部门具体负责。 第四条 XXXX银行监管统计以XXXX银行金融机构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以XXXX银行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保障统计数据来源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XXXX银行监管统计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自动化、系统化和网络化。 第六条 XXXX银行监管统计应加强信息透明度建设,提高监管统计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第七条 XXXX银行监督管理机构和XXXX银行金融机构统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的专业知识。 (二)必须实行岗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经考核不适宜担任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八条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调动,要征求董事会的意见,任免文件应同时抄报行长办公室。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应当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接替,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九条 XXXX银行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在统计部门或负责统计工作的部门设置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条 XXXX银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机构监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二、统计业务流程 为真实反映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银行)经营成果,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及时掌握各项指标情况,为高管层提供正确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设置 XXXX银行设置兼职统计人员2名,由营业部负责指导与管理。 (二)基础数据产生 基础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状况表、损益表。该部分报表由核心业务系统自动产生,不得人为随意更改。

上市公司收益分配案例分析(作业版)

市公司收益分配 案例分析 班级: 财务管理一班学号:113 姓名: xx 、中外收益分配政策对比一)、我国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主要采取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分红方式。在证券市场建立的初期,采取现金股利形式分红的上市公司较少,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采取现金股利形式分红的公司越来越多。 案例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摘录) 1、分配年度:2010 年度。 2、本次分配以公司总股本415,646,6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 3、每股税前现金红利金额 0.06 元。 4、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 股股份的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054元。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 D,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扣除10%企业所得税后的金额,即每股人民币 0.054 元进行派发;如该类股东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相

关纳税证明文件: 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的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安排不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 0.00 元。 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QFII股东的红利所得税。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对于属于《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 股股份的机构投资者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6 元。 二)、国外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在国外发达的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分红收益分配方案大致可以分为4 种形式。 (1)现金股利形式。即上市公司分红时向股东分派现金。这种分红方式可以使股东获得直接的现金收益,方法简便,是分红的主要形式。但是在确定分派现金比例时,往往存在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矛盾。分派现金过多,受到股东的欢迎,但是公司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就会减少,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而分派现金过少,虽然公司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增加,但是股东的眼前利益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公司股票的价格。 (2)股票股利形式。即上市公司以本公司的股票代替现金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的一种形式。这种分红形式即送红股的形式。所送红股是由红利转增资本或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形成的,属于无偿增资发行股票。由于所送股票是按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分派的,每位股东在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发生变化。同时,这种分红方式只是使公司帐户上的一部分留存收益转化为股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并未受到影响。送红股方式的好处在于,现金股利可保留在公司内部,防止其流出公司,既增加了公司的资本,又扩大了公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讨论,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经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利润分配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章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能够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能够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3)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可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三章利润分配政策 第五条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

合并报表工作底稿编制方法及技巧

合并报表工作底稿的编制方法及技巧 一、抵销分录如何登入工作底稿(一)资产负债表1、“少数股东权益”的抵销分录应登入资产负债表的工作底稿。2、“未分配利润”的抵销分录不必登入资产负债表的工作底稿,未分配利润的合并数应根据合并利润分配表中计算得出的“未分配利润”抄入。3、其他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工程的抵销分录全部登入资产负债表工作底稿。(二)损益表1、收入、成本费用工程的抵销分录全部登入损益表工作底稿。2、“少数股东损益”的抵销分录登入损益表工作底稿。(三)利润分配表1、“年初未分配利润”、“提取盈余公积”、“应付利润”工程的抵销分录全部登入利润分配表工作底稿。2、净利润根据合并损益表中计算得出的“净利润”抄入。3、“未分配利润”抵销分录应登入利润分配表中。说明:1、“未分配利润”抵销分录登入利润分配表的目的是使整个工作底稿借贷平衡。2、“未分配利润”合并数不是根据该工程母子公司合计加减抵销分录得出,具体计算过程详见下文。二、合并数的计算(一)资产负债表1、资产工程合并数=资产工程母子公司合计+抵销借方-抵销贷方2、备抵工程合并数=备抵工程母子公司合计+抵销贷方-抵销借方3、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工程合并数=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工程母子公司合计+抵销贷方-抵销借方4、资产合计工程合并数=资产各工程合并数相加5、权益合计工程合并数=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工程合并数相加+少数股东权益(二)损益表1、收入、其他业务利润和投资净收益合并数=原工程母子公司合计+抵销贷方-抵销借方2、成本费用合并数=原工程母子公司合计+抵销借方-抵销贷方3、利润总额合并数=收入、成本费用、其他业务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工程合并数的代数和4、净利润合并数=利润总额合并数-所得税工程母子公司合计数-少数股东损益(三)利润分配表1、年初未分配利润合并数=年初未分配利润工程母子公司合计+抵销贷方-抵销借方2、提取盈余公积、应付利润合并数=提取盈余公积、应付利润工程母子公司合计+抵销借方-抵销贷方3、未分配利润合并数=当年净利润工程合并数-提取盈余公积工程合并数-应付利润工程合并数说明:关于合并报表“提取盈余公积”、“应付利润”工程的理解与会计帐户“利润分配——提攘×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应付利润”一致。 合并报表六大抵消分录 ㈠母公司的投资与子公司权益的抵销。1、全资子公司借: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借或贷:合并价差 贷:长期股权投资合并价差在数字上等于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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