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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与疾病防治专业教学计划

畜禽养殖与疾病防治专业教学计划
畜禽养殖与疾病防治专业教学计划

畜禽养殖与疾病防治专业教学计划

一、招生对象与学制

招生对象:具有初中文化水平的返乡农民工,农民技术员、乡村干部、科

技示范户、养殖大户、乡镇企业技术工人、高中毕业生和创业者。

学制:三年。

二、培养目标与要求

根据区域农业经济发展要求,培养有一定政治觉悟,理解惠农政策,适应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具有综合素质和养殖岗位职业能力,能胜任养殖业

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推广和信息服务等工作的应用型、实用型人才。

1、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和行为规范。

2、掌握养猪技术、养禽技术、奶牛生产技术、牛羊生产技术和特种经济动物生产技术所必需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

3、能够承担猪、禽、奶牛、牛羊和特种经济动物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推广和信息服务工作,具备解决养殖业生产实际问题和畜牧科技推广的能力。

三课程设置与教学要求

(一)文化基础课程

1、计算机应用基础

在初中相关课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计算机的基础知识、常用操作系统的使用、文字处理软件的使用、计算机网络的基本操作和使用,掌握计算机操作的

基本技能,具有文字处理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信息获取、整理、加工能力,

网上交互能力。

2、新农村建设和新农民素质教育、

讲授社会主义新型牧场建设与提高职工科技文化素质的关系,新型养殖业的发

展形势和任务,应具备的素质和对政策的理解,做好现代养殖业。

(二)专业基础课程

1、养殖技术基础

讲授动物营养与饲料、畜禽繁育基础、环境卫生基础和生态养殖技术知识。

2、应用文写作,

讲授常见生活应用文体、工作应用文体、经济文体和公文文体的格式,写作方

法和要求,培养学员对常见应用文的写作和使用能力。

3、法律基础与农村政策法规

讲授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农业法的基本法律,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农村市场主体的法律制度,农业生产安全法律制度,农民权益的法律保护。

4、动物疾病防治基础

讲述解剖生理基础、临床诊疗基础、病理基础、兽医微生物与疾病预防和药物

应用基础等知识。

5、规模养猪技术

讲述猪的特性,猪的品种及利用,种猪选育,猪的营养与饲料,猪的人工授精

技术,种猪饲养管理,仔猪的培育,肉猪饲养管理和猪舍的环境管理,规模化

猪场的规划与组织等。

6、规模养禽技术

讲述鸡的营养及饲料配合,鸡的繁育,鸡的孵化技术,蛋鸡饲养管理,肉鸡饲

养管理,规模化养禽的规划与组织等。

7、经济动物生产技术

讲授本地动物生产特性,繁育、饲养管理及环境控制技术。

8、畜牧企业经营管理

讲授企业管理的基本框架和基本理论,企业制度与计划管理,企业账务与成本

核算,质量控制以及市场预测与经营决策等内容。

9、奶牛生产技术

讲授良种奶牛繁育,饲料调控,饲养管理技术,原料奶的生产与质量控制技术,

福利与小区建设等。

10、牛羊生产技术

讲授肉牛、羊繁育技术,饲养管理技术,营养与饲料管理,优质牛羊肉生产技

术,放牧与舍饲技术等。

11、猪病防治技术

主要讲授猪病预防、猪病诊疗方法,猪传染病、猪寄生虫病、猪普通病的防治

技术等。

12、禽病防治技术

讲授禽病预防、诊疗方法、禽类传染病、普通病、寄生虫病的防治等。吉

13、奶牛疾病防治技术

讲授奶牛疾病预防,营养代谢病防治,繁殖障碍防治技术和肢蹄健康等。

14、牛羊病防治技术

讲授肉牛、羊病预防、诊疗方法、传染病、寄生虫病、普通病防治等。

(三)实践活动

根据教材进度和当地实际安排各种实践活动。

四、教学安排与课时分配表

课程类别序号课程名称学期教学时数/理/技学分

考试/考查

A 01 法律基础与农村法规 1 60 4 考查

02 农业基础化学 2 128 10 考试

03 兽医学 3 192 11 考试

04 家禽饲养学 2 128 11

考试

05 畜牧基础 2 128 11

考试

06 新农村建设 2 60 8

考试

07 应用文写作 2 128 9

考试

小计 824 64

B 08 山羊农户规模饲养技术 2 160 10

考试

09 肉鸡农户规模饲养技术 2 128 10

考试

10 生猪农户规模饲养技术 2 128 10

考试

11 兽医药物临床应用 2 128 10

考试

12 畜禽饲养与疾病防治技术 2 128 10

考试

13 肉牛农户规模饲养技术 2 128 10

考试

14 山羊农户规模饲养技术 2 136 10

考试

15 奶牛农户规模饲养技术 2 128 10

考试

16 畜禽繁育与畜禽产品加工技术 2 128 10

考试

17 畜牧养殖饲料配制技术 2 128 10

考试

18 畜禽疾病的防治 2 128 10

考试

应开学时(小计) 1096 80 注:1、A代表必修课 2、B代表选修课 3、技能包括其它实践活

五、教学要求

1、授课:由学校组织老师进行面授。有声像教材的课程,由教学班组织学

员利用声像教材组织教学。

2、自学:学员按教学辅导大纲要求,自学文字教材。自学学时数可根据课

程难易程度和学员的实际情况安排,不得少于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

3、辅导:学员在自学的基础上,由辅导教师对学员进行辅导,辅导课包括自学指导、答疑解难、作业讲评、学习讨论和技能培训等。

4、实践:

(1)课程实验:按照课程教学要求,组织学员实验,

(2)课程实习:按照课程教学要求,组织学员实习,(3)毕业实践:根据专业教学要求组织学员进行综合性生产实习或社会调查,指导学员写出实习报告或调查报告。

(4)专项技术培训:根据当地生产实际,选择相关的专项技术文字、声像教材进行教学或培训。

六、成绩考核

(一)考核原则

1.客观性原则:秉持严肃的态度、严密的制度和严格的程序,从农村人才

成长的基本特点出发,以学生结合从事农业机械化经营服务或农机维修项目进

行专业学习的实际情况为依据确定考核标准,力求其真实、准确、科学地体现

学生的整个学业成果。

2.全面性原则: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既考核学生在学期间专业

知识、技术、技能和综合素质的提高程度,也考核学生在学期间思想政治表现、

从事农业机械化经营服务或农机维修的业绩,以及在当地农民群众劳动致富过

程中的贡献。

3、实践性原则: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促进生产为导向,以培养能力为核心,坚持实践第一的理念,着重考核学生在学期间的农业机械经营务情况,

要求经营服务的规模有扩大、相关机械的使用和维修技能有提高、收入有增加。

(二)考核方式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

理论课程、实践环节均应进行考核,评定成绩。每学期安排学期考试一周,考试科目以4门为宜,每门课程只提供一次正考和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及

格者可以按规定多种申请重修考试。

合阳县坊镇职业中学

区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区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

区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书》以及《关于市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的要求,实现市政府下达的区长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切实解决市区片畜禽养殖污染的状况,促进我区生态环境建设,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现制定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 一是禁养区内已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责令其在今年11月15日前完成搬迁或关闭。二是禁建区划定前已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11月15日前整治达标,未按期达标的责令其搬迁或关闭;禁建区划定后新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责令其在11月15日前完成搬迁或关闭任务;三是禁建区以外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必须在XX年底前完成达标整治工作,否则停业或关闭;四是市区周边集中连片的畜禽散养户,主要是徐碧矮桥、碧口、纺织厂后山、齿轮厂后山、农药厂附近等地的集中连片畜禽散养户,必须在6月15日前彻底清除。 整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区政府成立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区农业局局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分局、公安分 第 2 页共 6 页

局、发展计划局、经贸局、财政局、水利局、工商分局、卫生局、信访局、城管办、陈大镇、洋溪乡、徐碧乡、列西街道、北门街道等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农业局),负责日常工作。由区农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区环保局要根 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省、市区有关治污精神编印宣传材料。办公室抽调人员负责张贴公告和发放宣传材料,并入户进行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情况核实的同时,做好动员工作;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墙报、宣传栏、简报、出动宣传车等各种宣传手段,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畜禽养殖污染的危害性及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营造声势,形成氛围,使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3、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执法监管。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市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陈大镇、洋溪乡、徐碧乡、列西街道、北门街道要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负总责。三个乡(镇)及列西街道、北门街道要按照区政府下达的责任书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组建精干工作班子,抓紧制定整治工作方案,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工作力度,确保整治目标如期完成。区农业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调查摸底,及时反馈有关畜禽养殖户问题和建议,并在年底前完成“全区养殖业发展和污染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区环保局负责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实施监管,加 第 3 页共 6 页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7.6.1加强传统利用方式 推广以沼气工程为核心的农业循环、以粪污发酵处理为核心的就地利用、以林牧结合为核心的林下养殖等先进技术。要积极培育有机肥加工企业、排泄物收集中心,强化“三沼”利用,见图7.3-1。要因地制宜推广“养殖-沼气-种植-池塘”生态养殖模式、生物发酵床处理模式、“水泡粪+固液分离”模式、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模式、复合生物滤池处理模式等生态环保治污模式,实现畜禽粪尿变废为宝、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丰收。 采用种养结合模式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包括耕地与养殖场(户)就近配套、异地配套两种方式。耕地就近配套的,需要在养殖场铺设地下管道和修建蓄粪池,建立地下管网将畜禽养殖场经过处理生成的液态有机肥输送到周边;异地配套的,在田头、地头建用肥调节池,配套沼液运输槽灌车。 在传统利用沼气的基础上,努力开拓沼气生态模式,即将畜禽粪便经过一系列的生物发酵处理,产生沼气,最大限度地回收能源,以能源开发(供热、发电)为核心,以沼渣、沼液的还田利用为纽带,以农业种植利用为依托,大幅度提高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效益,消除畜禽养殖废弃物产生的环境污染。

图7.6-1沼气生态模式流程示意图 此模式占地少、能源回收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经济效益较好,不产生环境污染;但前期投资较大,对操作人员技术要求高,适用于周边有农田、果林、鱼塘或水生植物的畜禽场。 7.6.2开发新型利用模式 (1)健康与能源综合利用型 该技术是一种按照生态系统内,能量流和物质流的循环规律而设计的,一种生态能源综合利用工程系统。其原理是:某一生产环节的产出(如废水、牲畜粪便)可作为另一生产环节的投入(如圈舍的冲洗、能源等),使系统中的物质在生产

无锡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无锡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无锡市人民政府(颁布单位) 20090316(颁布时间) 20090501(实施时间) 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08号(文号) 无锡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无锡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2月27日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第一条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畜禽养殖污染,是指在畜禽养殖过程中,畜禽养殖场排放的废渣,清洗畜禽体和饲养场地、器具产生的污水及恶臭等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和破坏。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和管理适用本办法,但畜禽放养除外。 第四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综合利用和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 第五条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促进畜禽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不符合养殖条件和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应当进行限期治理或者关闭。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做好本辖区内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和整治工作。 第六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县)、区环保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市(县)、区农林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农林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并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规划、卫生、国土、工商、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定、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对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八条下列区域禁止设立畜禽养殖场: (一)太湖湖体、沿太湖湖岸1公里区域、主要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两侧各500米范围内;(二)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三)居民集中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四)市、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区域。 禁养区域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由所在市(县)、区人民政府实施限期搬迁或者关闭。 第九条下列区域限制设立畜禽养殖场: (一)沿太湖湖岸1-5公里区域、主要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两侧各500-1000米范围内;

关于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关于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关于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环发[2010]151号 2011-01-20 | 编辑:biaozhunwang | 【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防治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一、总则 (一)为防治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畜禽养殖业防治环境污染,可作为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工程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等的依据,指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 (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遵循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生态农业与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总体发展战略,促进畜禽养殖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重视畜禽养殖的温室气体减排,逐步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整治。 (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经济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相结合,有效利用和全面处理相结合”的技术方针,实行“源头削减、清洁生产、资源化综合利用,防止二次污染”的技术路线。 (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遵循以下技术原则: 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贯彻执行当地人民政府颁布的畜禽养殖区划,严格遵守“禁养区”和“限养区”的规定,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应限期搬迁;结合当地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畜牧业发展规划,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优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布局,避开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

畜禽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及治理措施

疗纟£介滋術徽荼醪院Chongqing Vocational! Institute of Safety & Technology 畜禽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及治理 措施 系部:安全工程系 学生姓名:张开科 专业班级:2014级食品2班 学号:1401050204 课程名称:食品环境学

畜禽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及治理措施 食品营养与检测 学生:张开科导师:龙道崎 摘要: 早在2000年时,畜禽粪尿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已经达到7118万t , 远远超过同期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COD 排放量的总和,这些废弃物如果不能被及时、妥善的进行处理,必定将会对生态平衡和人们的生活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和污染,影响畜禽的安全生产和人们的食品安全,恶化生存环境。笔者主要介绍中国近年来畜禽粪便的污染情况及其对环境的危害,并对污染的治理对策和方法进行简单的讨论。 关键词: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环境污染;措施

目录 第一章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和畜禽粪便废弃物的污染现状 (1) 第二章畜禽废弃物对环境污染的表现 (1) 2.1 对大气的污染 (1) 2.2 对土壤的污染 (1) 2.3 对水体的污染 (1) 第三章控制畜禽排泄物污染的对策 (2) 3.1 改善饲养模式,以质量换产量 (2) 3.2 废弃物资源化 (2) 3.3 改善饲料配方,控制排泄源头 (2) 3.4 流体废弃物的处理 (2) 第四章政府的重视与支持 (2) 5 结语 (3) 参考文献 (4)

第一章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和畜禽粪便废弃物的污染现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居民对肉、奶、禽、蛋等制品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这些物品的产量也在逐年的提高。2008 年,中国猪肉产量达到了4615 万t ,牛肉产量达到610 万t ,禽蛋产量达到了2638 万t,奶产量达到了3651万t。但是,随着中国肉、奶、禽蛋产量大幅提高的同时,畜禽养殖 业所产生的粪便污水等废弃物的量也迅速的增加,中国的畜禽养殖业生产仍然是以数量来换取产量。2000年时,畜禽养殖业粪便的产生量已经达到17-3亿t,是同期工业废弃物产量的2.7 倍。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的粪便废弃物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直接进入了自然界,造成了对大气、土壤和水体的严重污染。另外,粪便等废弃物中所含的氮、磷、COD、 生化需氧量(BOD)也已经超过了化肥,其污染也已经大大超过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固 体废弃物的总排放量 第二章畜禽废弃物对环境污染的表现 2.1 对大气的污染 在畜禽养殖业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污浊气体和浮尘。其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通过家畜的呼吸道和消化道所排出的气体中含有大量的NH3、H : S、CO2吲哚、肠 道发酵产物所生成的恶臭气体。畜禽排出的粪尿在自然条件或人为条件下进行耗氧、厌氧发酵所产生的各种物质,耗氧发酵过程最终产物为硝酸盐;在厌氧发酵的过程中,碳水化合物分解主要产生甲烷、有机酸和醇类等,含氮化合物分解产生氨、硫醇、乙烷、H S、三甲胺等多种具有恶臭气味的气体,并且恶臭气体的浓度与粪尿中的磷酸盐及氮含量成正比。另外,散落的饲料在适宜的温度条件下也会在各种酶的作用下分解产生多种带有异味的气体。在畜禽养殖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灰尘,其中包括饲料加工、调制,饲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飘尘和养殖场堆积的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经风吹日晒,其表层干燥后受到人或者牲畜、野生动物等的践踏、啄食、翻动,其碎屑、残片被风吹散,形成飘尘,在大气中长期悬浮,这些飘尘表面附着大量的微生物、寄生虫、虫卵等被广泛的传播也对大气造成了极大的污染。 2.2 对土壤的污染 以中国现今畜禽养殖业的饲养条件,多数养殖场和养殖户还沿用传统的饲养方式,粪污处理能力差,大量粪便堆积、家畜、家禽尿液与粪便混合排放,造成了土壤的严重污染。土壤在受到污染之后,物理与化学性质发生变化,其自净能力遭到严重的破坏,这样就为一些农田害虫、蝇、寄生虫等提供了寄生的场所。此外,在畜禽的粪便中也含有一定数量的寄生虫和有害微生物。被污染的二壤中有机质含量增加,在春季和秋季其土壤温度比正常土壤都高,造成虫卵早期孵化从而导致一年中农田害虫、蝇类、寄生虫等活动时间延长、数量增加,农田害虫的活动时间延长则会对农业造成极大的危害,蝇类和害虫的猖獗不但会对土壤环境造成进一步的危害,也将给牧生产造成严重的损失并给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的危害。 2.3 对水体的污染 畜禽养殖场未经处理的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质,其污染负荷极高。这些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江河湖泊中,其所含有的氮、磷、有机物等造成水质的严重恶化和水质的富营养化,并会造 成大量的对有机污染敏感的水生生物和鱼虾的大量死亡,严重的还会破坏水体的白净能力。除了直接排放的污水会对水体造成的污染之外,畜禽粪尿以及废弃物所产生的污染物质会经渗透作用渗入地下,造成对地下水的污染。污水中所含的致病微生物如细菌、病毒等也因此以水为载体将疾病传染给家畜和人,使其深受危害,污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也会使饮用这种水的人或家畜中毒或者发生更为严重的传染性疾病,从而影响人或家畜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大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7

大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大政发[2007]12号 第一条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畜禽养殖污染,是指在畜禽养殖过程中,畜禽养殖场排放的废渣,清洗畜禽体和饲养场地、器具产生的污水及恶臭等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和破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内畜禽养殖场、养殖区以及从事专业化小规模畜禽养殖的个体工商户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第四条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应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原则。 第五条大连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负责全市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工作,并具体负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连保税区和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内的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工作。县(市)、旅顺口区和金州区政府,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工作。 各级环保、农业、发展改革、城建、规划、卫生、水务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农业部门应根据大连市的总体规划及有关规定,将畜禽养殖业发展纳入农村经济专项规划,对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制定大连市畜禽养殖业专项规划。

第七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纳入同级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加强对当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并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提高畜禽养殖业的环境保护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区和从事专业化家禽养殖的工商个体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畜禽养殖场、养殖区和从事专业化家禽养殖的工商个体户的地址、规模、性质等发生重大改变的,应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畜禽养殖场、养殖区和从事专业化家禽养殖的工商个体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中,应制定畜禽废渣综合利用方案以及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依此进行竣工验收。 第九条对群众生产、生活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畜禽养殖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由有权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该项目审批前,举行论、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群众的意见,并附有对其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第十条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环境影响评价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其他由项目所在的区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在法定时限内做出审批或不予审批的决定。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设定下列区域为禁养区: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总结.doc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为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我局根据职能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压实责任、加强督导,全面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效 我局履职尽责,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148个,禁养面积 870.5平方公里。投入奖补资金1.9亿元,关闭禁养区所有养殖场户758家,治理限适养区养殖场户1242家。通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市减少粪污排放量69.89万吨,占粪污产生总量14.6%。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达93.7%,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达100%。机构改革之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职责已划归生态环境部门,我局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通过几年的努力,我市粪污资源化利用快速发展,建成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生产厂5个,年利用粪污生产有机肥能力19.4万吨;实现粪肥还田利用种养结合的养殖场约占养殖场总数的78%,配套土地消纳面积24.7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7.5%,三县两区全部获得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共计成功申报中央资金1.85亿元,形成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格局。

二、开展的工作 (一)积极安排部署。以市政府或我局名义出台了一系列方案、规划、文件和考核办法等,积极安排部署并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二)加强学习指导。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到外地学习取经、到省厅参加培训、与先进典型交流经验,增强了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和服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将所学知识用于日常工作指导当中,先后探索出了异位发酵床粪污处理技术、污水净化回用技术、粪肥还田利用技术等,并在全市推广应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治理引导与集中整治。一是狠抓治理引导工作。积极鼓励养殖业主走种养结合的路子,推广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以用促治。二是进一步完善“三区”划定工作。2017年,按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重新调整和完善了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划定方案,合理规划养殖区域。三是集中开展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由县级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多方力量、多部门协调联动,对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户依法开展关闭搬迁工作。2017年12月20日前禁养区内758家养殖场户已全面完成关停搬迁任务。四是加快限养区和适养区污染整治。对限养区和适养区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设施运行不正常、养殖废弃物处理不达标等情况的养殖场下发整改通知书,制定“一场一策”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安排网格监管人员督促整改,定期上报整改进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2018年12月20日全面完成了治理任务。五是加强巡查监督。全面落实了网格化常态监管制度,安排网格监

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总结

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总结 篇一: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专业教学计划 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1.具有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人生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和行为规范。 2.掌握养猪技术、养禽技术、奶牛生产技术、牛羊生产技术和特种经济动物生产技术所必需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 3.能够承担猪、禽、奶牛、牛羊和特种经济动物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推广和信息服务工作,具备解决养殖业生产实际问题和畜牧科技推广的能力。 二、主要知识和能力要求 (一)人才培养规格要求 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观,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和文明的行为习惯;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继续学习的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畜禽饲养管理、畜禽疾病防治、畜产品营销等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同时在某一领域具有突出的特长并能够开展规模化的生产经营工作;具有生产示范、技术推广和协助本地养殖户解决生产经营实际问题的本领。 毕业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要求如下:

(一)知识结构 1.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掌握中国共产党的各项基本知识。 2.理解公民道德规范和有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法规、政策。 3.掌握基本的文化基础知识、现代信息技术基础知识。 4.掌握家畜、家禽生产所必需的基本知识。 5.掌握家畜、家禽疫病防治所必需的基本知识。 6.掌握畜禽产品营销基本知识。 7.知道养殖技术推广的主要方法、农村创业的心理与实务。 (二)能力结构 1.具有一定的普通话及文字表达能力。 2.具有农业数据的一般计算和统计能力。 3.具有计算机基本操作、信息获取和分析加工与应用的能力。 4.具有家畜、家禽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本能力,以及在某个领域进行规模化生产经营的能力。 5.具有家畜、家禽一般疫病防治所必需的能力。 6.具有社会交往、合作共事、公平竞争和创新、创业的能力。(三)职业素质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方面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学农、爱农、立志务农的思想基础,有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思想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

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预防控制畜禽疫病,防止环境污染,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畜牧法》、《环境保护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场的设置、畜禽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在人工饲养条件下、以经济利用为目的的家养陆生动物,包括猪、牛、兔、犬、鸡、鸭、鹅、等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 第三条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工作,依法主管本行政区域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以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 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用地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畜禽养殖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起对畜禽养殖场选址把关、审核、申报和日常监管的职责。 第四条控制非规模养殖场,规范发展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生态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规模养殖场是指由单个主体投资建设、养殖规模达到本办法要求的畜禽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养殖小区是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按照基础设施完备、集约化养殖的要求,由多个养殖业主进行专业化、标准化养殖,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畜种、统一防疫、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治污,并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及本办法规定要求的养殖区域。 第二章规模标准和条件 第五条规模养殖场的标准:母猪存栏5头以上;生猪存栏100头以上;奶牛存栏5头以上;肉牛存栏10头以上;蛋禽存栏1000只以上;肉(土)鸡存栏20xx 只以上;肉羊存栏100只以上;兔存栏500只以上。 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畜禽养殖场则称为非规模养殖场(户)。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T81—2001 HJ,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Technical standard of preventing pollution for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2001-12-19 发布 2002-04-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前言 随着我国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养殖场及其周边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畜牧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畜健康,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制定。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归口。 本技术规范由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共同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HJ,T81—2001

1 主题内容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 2 技术原则 2(1 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应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根据本场区土地(包括与其他法人签约承诺消纳本场区产生粪便污水的土地)对畜禽粪便的消纳能力,确定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养殖规模。 2(2 对于无相应消纳土地的养殖场,必须配套建立具有相应加工(处理)能力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或处理(置)机制。 2(3 畜禽养殖场的设置应符合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3 选址要求 3(1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3(1(1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3(1(2 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 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3(1(3 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3(1(4 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3(2 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3(1规定的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 应设在3(1规定的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 4、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张庄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开展情况汇报 在邹城市畜牧局、环保局的统一部署下,张庄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研究制定《张庄镇畜禽养殖及加工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致全镇畜禽养殖户的一封信》等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规范性文件。镇政府与村委会、规模养殖户、鸭苗供应商分别签订责任书.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及《邹城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区域划分标准》要求科学划定禁养区、控养区。现将前一个阶段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整治内容,采取分类治理原则 1、在禁养区内,鼓励引导现有养殖场户停养、搬迁、转产或拆除。肉鸭养殖场户,于20XX年12月底前拆除完毕;生猪养殖户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拆除。同时,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 2、控养区内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必须有所在村委会出具证明,报镇政府审查批准后方可建设,否则按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在控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户必须按养殖污染整治技术标准于20XX年年底前改造完毕,实现环保达标,改造后环保不达标的予以停养、拆除。 二、全面排查,搞好试点

对全镇畜禽养殖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着重了对各养殖户养殖规模、污染情况、处理办法进行统计造表,建立台账,为污染整治工作提供依据。仙桥村陈凡生等6户进行肉鸭养殖发酵床改造试点、朱石村刘广民进行生猪养殖场软体沼气池、沉淀池建设试点。镇驻地片区(张庄村、老林店村、桃花山村、陈沟村、韩沟村)为禁养区,对于高猛、王成等8户肉鸭养殖场实行停养,10月20日下发书面停养通知,禁养区所有肉鸭养殖户必须关停养殖场。对20XX年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鸭棚,不能按时间节点自行拆除的,组织执法部门强行拆除。 三、强化措施,全面推进 1、加强宣传,外出学习。采取新闻媒体宣传、制作宣传资料,召集养殖场代表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明确整治要求、目标、完成时限及整治方式等。 2、落实责任,实行包保。各畜禽养殖场要投入资金,严格按环保要求完善治污设施,按期完成整治。落实科级干部包管区、“第一书记”包村、村干部包养殖户责任制,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列入对包保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督导调度,严格执法。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协同搞好专项整治工作,对逾期未完成者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4、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对按时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的养殖场给予适当资金扶持(禁养区内不予支持)。 四、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镇党委、政府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列入“一票否决”

2019年某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实施方案

20XX年某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规范管理 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要求,完善我县畜禽养殖退养工作机制,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643号)有关条款以及《关于调整划定XX县畜禽养殖区域的通知》(兴府办字〔2016〕9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按照“一场一策”原则,根据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整治要求,有关乡镇区要明确整治方式、整治时限和整治责任人,下发畜禽养殖场限期整治责任书。通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有效解决畜禽养殖污染突出问题,规范提升全县畜禽养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一)规范畜禽养殖管理。严格落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停禁养政策,18年12月底前全县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基本退出养殖;全县所有禁养区未退养的养殖户在10月底之后不再享受养殖业惠农政策,限养区内不得新增或扩建畜禽养殖场。 (二)建设完善环保设施。切实推进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含养牛场,下同)污染达标治理工作,18年10月底前限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必须按有关技术要求建设和完善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限期未完成的,在本轮畜禽出栏后一律停养,直至达标;18年底仍未完成的,依法强制关停禁养。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结构。成立XX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粮局局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农粮局、环保局、国土局、城建局、林业局、水利局、财政局、公安局等单位及各乡镇区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粮局,县农粮局、环保局、水利局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为办公室成员,县农粮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并成立XX县联合生态执法大队,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农粮局、水利局、国土局、林业局、城建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拆除工作中的执法工作。各乡镇区要成立相应的办事工作机构,组织、协调、督促本辖区的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二)深入调查摸底。各乡镇区要根据全县的“三区”规划要求,全面开展一次禁养区内确需关停搬迁的畜禽养殖场(户)调查摸底工作,掌握畜禽养殖等情况,进一步摸清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情况,拍摄影像资料留底(备案),做到不漏村、不漏户。同时,要按照一场一策的要求,确定辖区畜禽养殖场的整治方式、整治时限、整治责任人、退出养殖时限和退养责任人,下发畜禽养殖场限期(限期关停、限期拆除、限期达标新建或改建环保设施)整治通知书,并在18年7月30日前将畜禽养殖摸底调查表(纸质材料需乡镇区、村、组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县整治办备案,电子档报县农粮局邮箱。畜禽养殖场一户一档调查摸底表、限期整治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的范文,希望对网友有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3+3+6”模式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县环境保护局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为有效遏制养殖面源污染,保护良好生态环境,我县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生态养殖”的工作思路,探索出了一条科学治污、文明养殖、循环生态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新路子,形成了农畜结合、生态高效、资源循环、环境友好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3+3+6”(转载于: 在点网) 新模式。 一、实施三大工作举措 (一)制定一个办法。制定了《**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经 。 三种处理方式 (一)干湿分离。督促养殖户弃用传统的水冲圈舍方式,推行粪尿分离,干粪用于生产有机肥,尿液进入沼气池处理后通过抽施粪机、抽施泵抽取用于灌溉柑橘、茶叶、猕猴桃等农作物,实现农田综合利用。 (二)雨污分流。督促养殖户对露天储粪池和粪水沟搭建防雨棚,杜绝雨污混流,并减少畜粪处置的前端污染压力。

(三)高峰分离。由乡镇、村社共同出资,建设公共畜禽粪便储存池,最全面的利用抽施粪机服务队,将粪便抽送到固定地点储存,避免用粪淡季导致的粪水直排或溢流。 三、发挥六类群体作用 (一)群众监督。发动广大群众对养殖户进行监督,对畜禽粪便随意排放现象实行有奖举报,经查属实的每例奖励3000元。 (二)村(社区)包户。各村(社区)向乡镇签订责任书,并成立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形成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政府每年给予村(社区)3000元的绩效考核奖励资金,每发现1起畜粪直排现象,扣缴绩效考核奖励资金1000元。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定期通报相关工作情况。 (三)乡镇包村。各乡镇向县政府签订责任书,成立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镇干部包村的工作格局。将全县乡镇分为a、b类,a 类给予5万元、b类给予4万元的绩效考核奖励资金进行年终目标考核,每发现1起畜粪直排现象,扣目标分10分,并扣缴绩效考核基数的20%;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发放绩效考核奖金。 (四)部门包片。将全县12个乡镇分为3个片区,由环保、农发、思想汇报专题水务部门对各自负责的片区开展日常检查,年终由环保、农发和水务等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全县12个乡镇132个村(社区)进行抽查考核。同时,县目督办和环保局牵头对各乡镇的工作情况定期检查通报。

鹅的饲养管理与疾病防治

鹅的饲养管理与疾病防治 鹅的饲养管理与疾病防治 一、雏鹅的饲养与管理 鹅与鸭同为水禽,但两者的俗食谱不同,“鸭要腥、鹅要素”。故有“好草好水养肥鹅”的谚语。 1.雏鹅的饲养。雏鹅的开食以出壳24-30小时为宜,开食前先饮水,饮水中间加入0.22%高锰酸钾,连用3天。开食用籼米饭,不可用成一团的烂饭,饭粒要用清水淋过。再搭配一份切成丝状的青菜叶,放在浅瓷盆内,让小鹅自由采食,随吃随加;或者先喂料(米饭),再喂青料;或者把米饭放一处,青菜放另一处,让小鹅自由挑选,一旦形成习惯,就不要天天改变。 1周龄以内的雏鹅,白天喂6-7次,晚上加喂2-3次,这是养好小鹅的重要措施,尤应注意。 除保证向雏鹅提供各种饲料外,还应充分供水,不仅每次都喂青饲料,还要经常喂水,断水会引起雏鹅暴饮,使消化机能紊乱,容易致病。 8-14日龄的雏鹅,白天喂4-5次,晚上喂1-2次;2周龄以上,随放牧时间延长,白天喂3次,夜晚加喂一次,20日龄以上,如放牧场地好,白天可以不喂,夜晚仍要加喂一次。 2、雏鹅的保温。雏鹅体温调节能力差,抗寒抗热能力弱,温度过低过高或变化太大,都会影响雏鹅的生长发育和存活率。因此,温度是育好雏鹅的关键环节,育雏温度第一周为28-30℃,以后每周降1℃,冬季和夜晚可适当提高温度,夏季和白天温度可稍低些,温度的适宜与否可根据雏鹅的动态叫声和吃食状况来判断。温度适宜时,雏鹅均匀散开,安静、活动自如,吃食正常,无异常叫声;温度过高时,雏鹅远离热源,张口呼吸喘气,饮水量增加;温度偏低时,雏鹅互相拥挤、打堆、不吃食,绒毛直立,躯体卷缩,发出“叽叽”的尖叫声,严重时造成大量的雏被压死、踩死. 育雏室的温度过高过低或变化太大,均不利于雏鹅的生长发育,温度高时,易感染呼吸疾病或感冒,温度过低时,雏鹅受凉,导致消化不良或死亡数增多,在育雏期间,温度必须平稳下降,切忌忽高忽低急剧变化。保温的方式有以下几种:①自温育雏,②电热育雏,③煤炉育雏,④火坑育雏等。 3、雏鹅的湿度。湿度与温度同样对雏鹅的健康和生长发育有很大的影响,而且二者共同起作用,在低温高湿的情况下,引起体热的大量散发而感到寒冷,易引起感冒和下痢,打堆、增加僵鹅、残次鹅和死亡数,这是导致育雏成活率下降的主要原因,在高温高湿的条件下,雏鹅体热的散发受到抑制,体热的积累造成物质代谢和食欲下降,抵抗力减弱,同时高温高湿易引起病源微生物的大量繁殖,是发病率增加的主要原因,也是育雏过程中经常发生的现象,是育雏之大忌,因此,在育雏室要注意通风换气,喂水时切匆外溢,常打扫卫生,扫保持舍内干燥,适宜的相应温度以10日龄以内要求60-65%,10日期以上65-70%。 4、通气与阳光。随着雏鹅日龄的增加呼出的二氧化碳,排泄的粪便以及垫草中散发的氨气增多,若不及时进行通风换气,将严重影响雏鹅的健康和生长,过量的氨气引起呼吸器官疾病,降低饲料报酬,舍内氨气的浓度保持在10ppm以下,二氧碳保持在0.2%以下为宜,一般控制在人进入鹅舍时不觉得闷气,没有刺眼、鼻的臭味为宜。 阳光能提高鹅的生活力,增进食欲,还能促进某些内分泌的形成,有助于钙、磷的正常代谢,维持骨骼的正常发育,如果天气比较好,雏鹅从5-10天可逐渐增加舍外活动时间,以便直接接触阳光,增强体质。 5、适宜的饲养密度。饲养密度与雏鹅的运动,室内空气的新鲜与否及室内温度有密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全文2016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全文2016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已经2013年10月8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 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 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 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 术规范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81—200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04-01实施) Technical standard of preventing pollution for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2001-12-19 发布 2002-04-01 实施 目录 前言 1 主题内容 2 技术原则 3 选址要求 4 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 5 畜禽粪便的贮存 6 污水的处理 7 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 8 饲料的饲养管理 9 病死畜禽试题的处理与处置 10 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的监测 11 其它 前言 随着我国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养殖场及其周边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畜牧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畜健康,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制定。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归口。 本技术规范由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共同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HJ/T81—2001 1. 主题内容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 2. 技术原则 2.1 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应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根据本场区土地(包括与其他法人签约承诺消纳本场区产生粪便污水的土地)对畜禽粪便的消纳能力,确定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养殖规模。 2.2 对于无相应消纳土地的养殖场,必须配套建立具有相应加工(处理)能力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或处理(置)机制。 2.3 畜禽养殖场的设置应符合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3 选址要求 3.1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3.1.1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3.1.2 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3.1.3 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3.1.4 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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