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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能养廉辩论稿

高薪能养廉辩论稿
高薪能养廉辩论稿

尊敬的各位评委、对方辩友,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

我们今天的辩题是高薪能否养廉。我们知道高薪不仅仅局限于金钱,也包括高福利、保险、补贴、子女上学就业优惠政策等等。高新也是守制度,重制度,能够全力以赴遏制贪污。养廉,就是防止官员由廉变贫,保障官员的生活,而不是防治,杜绝贪污。我方认为,在严明的法律体制和健全的民主监督体制为标准的前提下,高新能养廉。下面,我方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立论。

1.高薪养廉的实践性。

俸禄制度在我国历史上曾被多个朝代作为防治官吏贪污腐败的一个重要部分。由国家发给官员较为丰厚的俸禄,使其不致因生活之忧而走上腐败之路。这就是古人所说的“禄以养廉”。而在当今社会中,新加坡也是一个典型的高薪养廉例子。在严格的制度和高素质要求的同时,新加坡的公务员享有亚洲乃至全世界最高水平的工资福利待遇。这种制度安排在实现政府官员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实现社会大众利益的最大化,因此达到了养廉的目的。

2.高薪养廉的重要性

首先“高薪养廉”能“养心”。只要是“高薪”,就能减轻一个人在经济上的心理压力或思想压力,从而可以心情愉快、安心工作和思想先进.其次“高薪养廉”能“招贤”能“养贤”。我们用“高薪”来聘用人才,也就能聘用到优秀人才、高级人才,而且能留住人才。再次“高薪养廉”能“养廉”“肃贪”。如果一个人在经济上比较宽裕了,对金钱的获取欲望就会降低,其降低程度较大,一个人的心理基本或完全能抵御非法礼金、礼品、礼节或利益的诱惑,从而“高薪”就能“养廉”。再是,如果实行了“高薪养廉”,那么在经济上的处理就可能更加具体、严格,稍有贪污、受贿、浪费等不良行为就可能被处理,因此“高薪”在“肃贪”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3.高薪养廉的可行性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腐败成本=预备成本+机会成本+处罚成本

为什么现在贪污贿赂现象这么多?因为成本太低了,几千块钱就可以买动一个官员,让他徇私舞弊。如果工资现在涨了一倍,犯罪成本就要增加好几倍,假如检察官年薪10万,那么50万、100万也买不动你,为什么?几年工夫我就挣到了,我不用冒坐监狱的危险。社会上又有多少人能用50万到100万去贿赂他呢?如此看来会去犯罪的人的数量自然就减少了。

我知道等一下反方辩友肯定会罗列一些高薪不能养廉的观点,但我方可以很肯定的说,若要消除重大贪污腐败,在实行高薪的同时,必须建立对官员负责的强有力的监督体制,将监督体制与高新配合实行再加上正面引导,多管齐下,方能真正形成廉政之风,达到高薪养廉的目的。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高新能养廉。

一辩反驳:

对方辩友说,高薪会导致贪污腐败,从而不能养廉。这个观点很明显是错误的。请允许我再一次强调我方养廉的定义,养廉是防止官员由廉变贫,而不是杜绝贪污。对方一意将养廉与杜绝贪污画上等号的话,那我想今天的辩题大可改成

高薪能否杜绝贪污而不是高薪能否养廉了。

西汉宣帝说过:“今小吏皆勤事,而俸禄薄,欲其毋侵渔百姓,难矣。”意思是说:官员勤于政事,但俸禄少,想让他安于政事而不鱼肉百姓,是很难的。

而我们所说的高薪,就是给官员的薪酬,不仅要保障官员本人的衣食水平,使之无冻馁之虞,还应满足其赡养老人、哺育儿女及日常交往之需,使其全心从政而无后顾之忧。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高薪能养廉。

其次,作为政府,为保证全体官员的清廉,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严密的廉政管理制度,来约束官员,使他们无漏洞可钻而无法贪污,以此遏制腐败之风。

对方辩友认为“高薪养廉”不能实施是因为高薪势必会带来一些危害。而对方辩友并没有看到,任何事物都是具备两面性的。且不说对方辩友所陈述的这些危害是不是危言耸听,即使这些危害都是真的存在。

而我方认为高薪可以养廉,是站在解决腐败问题的社会性立场之上的。所以我们说,高薪这种体制本身是没有错的,而养廉是作为一种保障来招揽人才,稳定人才,在以严明的法律体制和健全的监督体制为标准,高薪是可以养廉的。

三辩盘问:

1、对方辩友一直说高薪不能养廉,高薪不能养廉,那我想问:高薪到底哪方面不能养廉呢?

2、请问对方辩友,您觉得高薪对养廉是不是一点作用都有没有呢?(为四辩稿准备)

3、按对方辩友的理解,请问“养廉”是什么意思呢?(养廉的定义是否合理)

4、请问对方辩友,如果撇开养廉这个话题,高薪这种制度好不好?(高薪本身有没有问题)

5、请问对方辩友,如果高薪对养廉一点作用都没有,那能养廉的体制又是什么呢?(单个体制对养廉都没有作用)

6、既然人的贪欲是一直存在的,那么,世上还有什么能抑制人的贪欲呢?

7、请问对方辩友,您觉得政府的消费是透明化好呢,还是隐性化好呢?

8、既然对方辩友一直说高薪不能养廉,那么我想请问:官员的工资的发放只要维持在他们的日常生活就好,你觉得这种工资体制怎么样呢?十年前,公务员工资1500,在经济发展的现在还发1500,您觉得好不好呢?(工资是否应该停滞不前)

9、请问对方辩友,我们是如何选拔公务员的呢?(公务员的素质)

10、在经济发展的社会里,人的工资是否应该和经济的发展保持正比呢?

四辩稿:

谢谢主席!在正常辩论赛的最后,让我们在重新审视一下对方的辩证思想。我方认为,对方辩友主要从三个方面辩驳了我方观点,但其中很多论断却难以自圆其说。

首先,对方辩友认为高薪对养廉的作用微乎其微,而真正起作用的是社会的伦理道德和法制。我们从未否认道德、法律在促进廉洁方面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我们也说,必须有了这些完善的机制作保障,“高薪养廉”的政策才能有的放矢。但对方辩友却因此指出,高薪不具备单独作用的能力,进而认为它就失去了作用。这种逻辑是显然不能成立的。抛开一切其他条件,单独的道德或者法律也不能养廉,而对方辩友为什么说他们就能养廉,而高薪就不可以养廉呢?

第二,对方辩友认为人的贪欲才是贪污的本因,而与高薪并无直接联系。对方辩友显然没有意识到,贪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一个人贪污,可能是因为他的欲望膨胀,也可能是因为他的虚荣心作祟,同样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不能满足本身的需要,我们说“高薪养廉”,正是为了使这一部分人悬崖勒马,这也就是它的作用所在。比如我们说,今天医学高度发展,但仍存在一些不治之症,难道我们就说“医学不可以救人”吗?

第三,对方辩友认为“高薪养廉”不能实施是因为高薪势必会带来一些危害。而对方辩友并没有看到,任何事物都是具备两面性的。且不说对方辩友所陈述的这些危害是不是危言耸听,即使这些危害都是真的存在,那我们举个例子来说,塑料袋的发明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但是它同样带来了白色污染。那我们说“塑料袋可以方便我们的生活”,这句话本身错了吗?

而我方认为高薪可以养廉,是站在解决腐败问题的社会性立场之上的。从经济学角度来说,任何一个行业,高回报都能使之稳定,政府工作也不例外,从人性角度来说,高薪能满足人的合理需要和心理平衡;从历史角度来说,古人常说的“禄以养廉”也正是这个道理。而我们

也应看到新加坡、芬兰等国家已在“高薪养廉”的政策上取得了成功,而且还有阿根廷、秘鲁等国家逐步加入进来,可见,“高薪养廉”已是大势所趋,对方辩友怕是孤身难敌巨浪,不如让我们形成统一的战线,共同分享“高薪养廉”带来的成果。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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