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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判断题

行政诉讼法判断题
行政诉讼法判断题

行政诉讼法判断题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 )

A、对

B、错

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A)

A、对

B、错

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A)

A、对

B、错

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B)

A、对

B、错

5、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A)

A、对

B、错

6、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没收财物不服的可以提起的行政诉讼(A)

A、对

B、错

7、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扣押、冻结不服的可以提起的行政诉讼(A)

A、对

B、错

8、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限制人身自不服的可以提起的行政诉讼( A)

A、对

B、错

9、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可以提起的行政诉讼( A)

A、对

B、错

10、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可以提起的行政诉讼( A)

A、对

B、错

1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可以提起的行政诉讼( A)

A、对

B、错

1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可以提起的行政诉讼( A)

A、对

B、错

1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外交行为可以提起的行政诉讼( B)

A、对

B、错

1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防行为可以提起的行政诉讼( B)

A、对

B、错

15、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发布行政法规、规章行为可以提起的行政诉讼( B)

A、对

B、错

16、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为可以提起的行政诉讼( B)

A、对

B、错

17、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可以提起的行政诉讼( B)

A、对

B、错

18、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的行政诉讼( B)

A、对

B、错

19、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有第一审行政案件( B)

A、对

B、错

20、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

A、对

B、错

21、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

A、对

B、错

22、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A)

A、对

B、错

23、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A)

A、对

B、错

24、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只能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

A、对

B、错

25、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A)

A、对

B、错

26、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A)

A、对

B、错

27、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A)

A、对

B、错

28、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报它们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B)

A、对

B、错

29、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以法定代理人身份提起诉讼。( B)

A、对

B、错

30、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A)

A、对

B、错

3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A)

A、对

B、错

32、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A)

A、对

B、错

33、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A)

A、对

B、错

34、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A)

A、对

B、错

35、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A)

A、对

B、错

36、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A)

A、对

B、错

37、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能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B)

A、对

B、错

38、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方式可以是自己申请或者经过人民法院通知参加(A)

A、对

B、错

39、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A)

A、对

B、错

40、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二至三人代为诉讼。(B)

A、对

B、错

41、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特有证据(A)

A、对

B、错

42、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A)

A、对

B、错

43、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A)

A、对

B、错

44、行政诉讼中只有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告不承担举证责任。(B)

A、对

B、错

45、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A)

A、对

B、错

46、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依据法律规定,经过人民法院同意可以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A)

A、对

B、错

47、所有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B)

A、对

B、错

48、所有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需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向法院起诉(B)

A、对

B、错

49、提起诉讼应当有明确的被告(A)

A、对

B、错

50、提起诉讼应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A)

A、对

B、错

51、原告对人民法院不予受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A)

A、对

B、错

52、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A)

A、对

B、错

53、诉讼期间,一般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A)

A、对

B、错

54、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所有的行政案件(B)

A、对

B、错

55、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A)

A、对

B、错

5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采取一个审判员独任制形式(B)

A、对

B、错

57、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A)

A、对

B、错

58、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A)

A、对

B、错

59、当事人对申请人民法院回避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A)

60、当事人对申请人民法院回避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上诉。(B)

A、对

B、错

61、经人民法院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B)

A、对

B、错

62、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A)

A、对

B、错

6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行政赔偿除外。(A)

A、对

B、错

64、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A)

A、对

B、错

65、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A)

A、对

B、错

6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A)

A、对

B、错

67、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驳回。(B)

A、对

B、错

68、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A)

A、对

B、错

69、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具体行政行为滥用职权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A)

A、对

B、错

70、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具体行政行为超越职权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A)

A、对

B、错

71、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A)

A、对

B、错

72、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B)

73、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A)

A、对

B、错

74、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A)

A、对

B、错

75、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A)

A、对

B、错

76、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不可以上诉。(B)

A、对

B、错

77、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判决、裁定停止执行。(B)

A、对

B、错

78、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A)

A、对

B、错

7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A)

A、对

B、错

80、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A)

A、对

B、错

81、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A)

A、对

B、错

82、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A)

A、对

B、错

83、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A)

A、对

B、错

84、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外使馆同意,可以委托外国驻华机构的律师。(B)

A、对

B、错

85、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B)

8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A、对

B、错

8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调解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A、对

B、错

8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指导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B)

A、对

B、错

8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仲裁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A、对

B、错

90、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服的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A、对

B、错

91、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A、对

B、错

92、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该行政机关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A、对

B、错

93、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A)

A、对

B、错

94、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复议机关为被告。(A)

A、对

B、错

95、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复议机关为被告。(A)

A、对

B、错

96、复议机关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的,复议机关为被告。(A)

A、对

B、错

97、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A)

A、对

B、错

98、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

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A)

A、对

B、错

99、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依其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诉讼。(A)

A、对

B、错

100、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A)

A、对

B、错

101、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A)

A、对

B、错

102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A)

A、对

B、错

103、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A)

A、对

B、错

104、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A)

A、对

B、错

105、股份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B)

A、对

B、错

106、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A)

A、对

B、错

107、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上级行政机关为被告。(B)

A、对

B、错

108、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A)

A、对

B、错

109、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

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A)A、对 B、错

110、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A)

A、对

B、错

111、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A)

A、对

B、错

112、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B)

A、对

B、错

113、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A)

A、对

B、错

114、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A)

A、对

B、错

115、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A)

A、对

B、错

116、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A)

A、对

B、错

117、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A)

A、对

B、错

118、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A)

A、对

B、错

119、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保管不善遗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B)

A、对

B、错

120、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A)

A、对

B、错

121、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A)

A、对

B、错

122、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可以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B)

A、对

B、错

123、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者变更一审裁判的根据。(A)

A、对

B、错

124、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A)

A、对

B、错

125、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A)

A、对

B、错

126、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A)

A、对

B、错

12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B)

A、对

B、错

128、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A)

A、对

B、错

129、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A)

A、对

B、错

130、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A)

A、对

B、错

131、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A)

A、对

B、错

132、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A)

A、对

B、错

133、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A)

A、对

B、错

134、起诉人重复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A)

A、对

B、错

135、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A)

A、对

B、错

136、人民法院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A)

A、对

B、错

137、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A)

A、对

B、错

138、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A)

A、对

B、错

139、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A)

A、对

B、错

140、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B)

A、对

B、错

141、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终结诉讼(A)

A、对

B、错

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错误,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时,应当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A)

A、对

B、错

14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除外。(A)

A、对

B、错

14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对行政机关未予处罚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A)

A、对

B、错

144、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A)

A、对

B、错

145、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A)

A、对

B、错

146、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A)

A、对

B、错

147、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A)

A、对

B、错

148、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行政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A)

A、对

B、错

149、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A)

A、对

B、错

150、当事人对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行政案件的判决不服的,不得上诉。(B)

A、对

B、错

行政诉讼法参考案例含复习资料

仅供参考,不负法律责任哦! 参考案例 案例1 2005年3月10日,某直辖市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津律师事务所”。2005年5月16日,甲、乙、丙三人向该市司法局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资金证明等有关申请材料。市司法局受理申请的工作人员李某见甲满头白发,特别提醒三人,根据该市政府规章的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发起人的年龄均不得超过60岁。甲告知李某,他们三人的年龄均不到60岁。于是,李某将一份市司法局专门设计的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格式文本交给三人填写。三人填写完毕后,交给李某。李某当即受理了申请,并出具了书面的受理凭证。后市司法局指派工作人员张某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张某发现三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但考虑到甲曾经当过自己的老师且对自己很好,于是隐瞒了真实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并向甲、乙、丙三人颁发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05年12月27日,市司法局发现资金证明系伪造。此间,甲、乙、丙三人已付办公场所租金2万元,装修费3万元。 请问: (1)该市政府规章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发起人的年龄均不得超过60岁”的条件是否合法?为什么?(注:《律师法》未对发起人的年龄作出任何限制性规定)(2分) (2)市司法局在作出是否准予甲、乙、丙三名律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之前,是否应当听取甲、乙、丙三人的意见?为什么?(2分) (3)《律师法》(2001年修正)第19条规定,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决定。请问,市司法局在作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决定时,是否应当适用《律师法》的上述规定?为什么?(2分) (4)2005年12月27日,市司法局发现资金证明系伪造后,是否应当撤销“新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为什么? (2分)(5)如果市司法局发现资金证明系伪造后,决定撤销“新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否需要赔偿甲、乙、丙三名律师的损失?为什么?(2分) 案例2 2004年8月,某地区行署为发展本地经济、保护本地区的烟酒业的发展作出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十年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题库(排序版)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十年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题库(排序版) (电大期末纸质考试必备资料) 说明:1.试卷号码:2110; 2.资料整理于2019年8月17日,收集了2006年7月2019年1月中央电大期末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 案情介绍:1999年9月,原告田某考入被告北京某大学的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2002年6月29日,田某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监考教师虽未发现田某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考场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某的考试。北京某大学于同年7月5日根据该校《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第3条第5项关于“夹带者,包括写在手上等作弊行为者”的规定,认定田某的行为是作弊,根据《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第1条“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规定,决定对田某按退学处理,7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该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没有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田某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2003年5月,在临近毕业时,北京某大学认为田某已被按退学处理,没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田某不服,以北京某大学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2009年1月试题] [问题]:北京某大学能否作为行政诉讼被告?为什么? 答:北京某大学能够作为行政诉讼被告。北京某大学在本案中属于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组织。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行使职权的阻止的行为不服而起诉的,该被授权的组织是被告。 本案中,由于北京某大学并没有把退学决定送达田某,该退学决定并没有生效。因此,北京某大学作为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法人,经教育法规的授权,享有对受教育者颁发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行政权力。北京某大学拒绝给田某颁发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田某不服,可以以学校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案情介绍:2000年1月14日,某县公安局对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公民李某处以12日行政拘留。李某不服,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2010年7月试题] 请根据所学知识以及《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对此案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是哪一个? 答:该公安局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和该公安局的上级公安部门均有权管辖。 2.李某能否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答:李某如不服处理,可以不经复议就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可以复议也可以诉讼。 3.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什么时间内? 答:《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是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 案情介绍:2003年 9月 6日,农民甲某趁夜晚无人之机,在 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屠宰了一头病死猪准备出卖。该市畜牧局得知后,遂决定立案查处。同年 8月 27日,畜牧局以食品经营处负责人乙某为甲某提供屠宰场所为由,依法对其处以 5000元罚款。乙某不服,便将畜牧局告上了法庭。[2007年7月试题] 2004年 5月 11日,B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的经营性质是非法人的国有经营单位,属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原告资格中的其他组织,而乙某只是该经营处的负责人,因此,被告不能直接对原告本人进行处罚,而应该对该组织进行处罚。故法院作出了因为该市畜牧局作出的处罚主体错误,予以撤消的判决。 问题:1.本案中市畜牧局是否能够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为什么? 答:本案中市畜牧局是行政处罚的主体。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2.本案中市畜牧局应以谁为处罚对象?为什么? 答:市畜牧局应当以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为行政处罚对象,不能直接对乙某本人进行处罚。 案情介绍:2003年3月20日,某县某镇政府工作人员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为由,将孙某、蔡某夫妇家的一台54厘米彩色电视机带走。同年4月1日,镇政府工作人员又在蔡某任教的学校将其带走,次日放回。孙某将镇人民政府告上了县法院。[2010年1月试题] 1

最新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李某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则() A.可以暂时终止诉讼 B.由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是否准许 C.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D.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2、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 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3、下列选项中哪个是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 A.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了排气量三升以下的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规定,并据此对吴某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行为 B.某乡政府发布通告劝导农民种植高产农作物的行为 C.城建部门将施工企业的资质由一级变更为二级的行为 D.民政府部门对王某成立社团的申请不予批准的行为 4、对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作为被申请人。A.委托的组织 B.委托的行政机关 C.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 D.由申请人选择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由被委托的组织 5、某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土地管理局.某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调查处理县机关干部和城关镇干部违法占地建房问题。联合调查小组对县机关某干部李某作出了处理决定,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楼房。处理决定是以四个单位联合发文的形式作出的,盖了四个单位的公章。李某不服,申请复议。本案的复议机关是( ) A.县委 B.县土地管理局 C.县人民政府 D.市土地管理局 6、恒生公司进口的一批货物被某海关作出扣押的决定,该公司不服,应向()申请复议。A.该海关 B.该海关所在市的人民政府 C.该海关所属省的人民政府 D.该海关的上级主管部门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在这种情形下,下列选项中那个说法是正确的?() A.复议申请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B.复议申请人可以申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其受理 C.复议申请人可以申请上级行政机关直接受理

完整word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经典资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经典 案例(1) 2004年10月20日,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市场科的工作人员张某、王某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征收科的工作人员李某、赵某联合对某农贸市场进行执法大检查。李某、赵某发现E公司自2004年7月至2004年9月,偷漏税款达5000元,当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E公司补缴税款5000元。随后,张某、王某发现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当场作出罚款3000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要求张某、王某举行听证,张某、王某告知钱某现在局里正在对办公楼进行翻新,没有地方举行听证,且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举行听证还是这个结果,拒绝举行听证。E公司不服,遂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问: (1)李某、赵某和张某、王某当场对E公司作出处罚是否合法?为什么?(2分) (2)张某、王某拒绝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的听证请求是否合法?为什么?(3分) (3)张某、王某对E公司作出罚款3000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是否违反《行政处罚法》关于“一事不再罚”的规定?为什么?(3分) (4)E公司对上述行政处罚均不服,是否可以以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2分) 1111 (1)不合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处罚程序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案件,本案中两机关的执法人员当场对E公司作出较大数额的罚款、吊销执照的处罚显然违法。(2分) (2)不合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E公司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E公司要求听证的,其应当组织听证。(3分) (3)不违反。《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事不再罚”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中,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针对E公司偷漏税款的行为,工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针对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前后作出的两个行政处罚不是针对E公司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故不违反《行政处罚法》关于“一事不再罚”的规定。(3分) (4)不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两个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本案中,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是分别针对E公司的不同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的,E 公司对上述行政处罚均不服,只能分别提起行政诉讼。(2分) 案例(2) 2005年3月10日,某直辖市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津律师事务所”。2005年5月16日,甲、乙、丙三人向该市司法局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资金证明等有关申请材料。市司法局受理申请的工作人员李某见甲满头白发,特别提醒三人,根据该市政府规章的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发起人的年龄均不得超过60岁。甲告知李某,他们三人的年龄均不到60岁。于是,李某将一份市司法局

最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排序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一、单项选择题 (按声母排序) 《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 ) C.不予征税 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 A.两人 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将行政机关分为( )。B.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B.5 被委托的组织必须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其后果由( )。A.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不具有行政立法权的是( B.河南省消费者协会 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B.20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 )。A.变更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被告是( )。 A.复议机关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的管辖一般由( ) D.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营业执照,属于行使( ) C.行政许可权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符合条件的某公司颁发企业营业执照的行为属于 ( )B.行政许可 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被称为( ) A.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 )B.行政复议决定行政机关委托某建筑队拆除违章建筑并向违章者征收拆除费用的行为是( ) C.代执行 行政立法行为属于( )D.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中,对下列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C.某国家机关一处长对撤销职务不服 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 )。D.规章 行政主体不明确或者明显超越相应职权的行政行为,属于( )。B.无效的行政行为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被告是( )。 A.复议机关 某行政机关违法作出没收公民张某的录像机的决定,张某气愤之极而砸毁了自己的录像机。对此,( )D.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是以行政法的( )为标准对其所作的划分。B.规范的性质 属于行政职务关系消灭的是( )B.退休 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是( )管辖。B.地域 行政诉讼中,对下列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C.某国家机关一处长对撤销职务不服 我国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这属于( )D.首长负责制 下列案件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D.因人民政府责令某企业停产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定引起的纠纷 下列关于行政法的特点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C.行政法规范不易变化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15期末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15期末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每小题1分,共10分) 1.( )在一般情况下是各类行政法律关系的必要当事人。 A.行政机关B.法人 C.其他组织D.’公民 2.我国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这属于( )。 A.委员会制B.合议制 C.集体负责制D.首长负责制 3.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职务关系消灭的是( ) A.调任B.退休 C.升职D.委任 4.以下法律规范中,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是( )。 A.法律B.国务院部门规章 C.行政法规D.省政府规章 5.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 A.五人B.三人 C.两人D.四人 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审查的是( )。 A.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B.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 C.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合法D.抽象行政行为是否适当 7.下列行为中,不能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 A.罚款B.国防行为 C.没收财物D.强行摊派 8.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的管辖一般由( )。 A.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原告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9.下列哪项中,不属于我国录用公务员的法定条件的是( )。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B.年满十八周岁 C.具有良好的品行D.具有良好的相貌 10.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试用期为( ) A.三个月B.六个月 C.一年D.二年.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每小题2分,共10分) 11.关于行政处罚,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目的是制裁违法B.适用对象是相对方 C.适用主体是行政主体D.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417 12.行政指导与行政合同的区别表现在( )。 A.前者是双方行为,而后者是单方行为

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案例1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营业执照吊销,卫生局也将卫生许可证吊销。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三家屠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 (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是什么 (2)谁是此案的被告理由何在 (3)此案乙、丙、丁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什么 (4)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工商局、卫生局能否据此吊销乙、丙的执照许可证 案例2 严××的4岁女儿媛媛连续3天出现流鼻涕,咳嗽,发烧等症状。1991年8月4日上午8时30分送县人民医院治疗。家长见女儿病重要求立即住院,因无床位医院不准住院。40分钟后,医生才给媛媛看病,作了一般检查后,医生说,孩子病得不轻,但还诊断不出什么病,先在观察室观察治疗。医生开了药方,家长取药给媛媛服用后留在观察室治疗。上午11时,媛媛突然发生抽搐,面色苍白,不讲话,值班医生立即抢救。下午3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死于急性心 肌炎。 严××认为医院开始误诊,又抢救不力,属医疗事故,一直反映到 县卫生局。在县卫生局督促下,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媛媛之 死进行鉴定,结论是媛媛之死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也拒绝承担任何 责任。 1991年10月6日,严××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鉴定结论 隐瞒了事实真相,是错误的,请求县法院撤销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 员会所作的结论。 问: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行为是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为什么 ②严××不服鉴定结论该怎么办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③若县卫生行政机关根据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作出了处理决定, 当事人不服而起诉的,法院应否作为行政案件受理为什么 案例3对行政裁决行为的行政诉讼 甲集团公司经A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在该市的繁华地区建商业大厦, 为此在这一地区的40户居民要拆迁。甲集团公司取得该市房屋拆迁 主管部门的许可后,分别与40户居民就拆迁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 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问题进行协商 并签订协议,其中因与14户居民就拆迁补偿金额有分歧而未能达成 协议。就此甲集团公司与这14户居民向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 门申请裁决。A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条例》关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 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 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规定,裁决甲集团公司一次性 补偿拆迁费的数额。甲集团公司对此有异议。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1)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 (2)甲集团公司对A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有异议,应提起何诉 讼 案例4复议机关改变行政决定的管辖 某区工商局干部任某下班路经集贸市场,从个体摊贩汪某处买了1箱 苹果,回到家中发现有几个苹果是烂的。则返回市场找到汪某要求换, 汪某以苹果是降价出售为由不给换,两个人吵了起来。这时,任某向 汪某表明自己是工商局干部,如果不给换,以后就别想再在此卖东西, 汪某对任某的话未加理睬,仍然大吵。任某恼怒,上前与汪某撕打起 来。汪某用拳猛击任某的头部、脸部,致使任某腮颊明显青肿,嘴角 流血。此事件被闻讯赶来的公安人员制止。事后经医院诊断,任某属 轻微脑震荡。对此事件,区公安局认为,汪某属于妨碍执行公务的违 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作出拘留10天 的处罚决定,并责令汪某赔偿任某的全部医药费200元。汪某不服向 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查认为,汪某的行为性质属于侵犯他 人人身权利,根据《治案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仍然处以 汪某10天的拘留,赔偿任某200元的医药费。汪某仍不服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1)对于本案哪个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本案被告是谁 (3)本案有无第三人如果有是谁 案例5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权 梁某从某地购买了大量食用油,租由赵某任船长的货船A,欲将油运 往甲省B市。但乙省A市海关疑该船为走私船,将该船连同货物扣押。 因赵某无法出示购油的增值税发票,被海关限制人身自由达3天之久。 后经协商,赵某依海关要求交纳了40万元押金以后,返回梁某处取 增值税发票。待取来后海关却说该发票是假的,拒绝退还40万元押 金。此时船已在海上被扣一个月有余。梁某和赵某对海关的扣押行为、 限制人身自由以及扣押金的行为均不服,欲起诉。 若赵某系甲省B市人,梁某是丙省C市人,且A、B、C三市均为省会 市,那么哪些法院拥有管辖权理由何在 案例6行政诉讼参加人、司法审查标准、行政诉讼判决类型 1999年10月9日下午,某县花边厂职工邹某倒汽车时,不慎将已停 在该地的个体出租车司机林某的出租汽车刮了一下。为此林某和邹某 夫妇发生口角,以致双方夫妇扭扯。在扭扯中,林某打了邹某妻子一 巴掌,致其轻微伤,后被邻居劝解。当晚,邹某召集制锁厂职工尤某 及其妹夫陈某等人于23时许,持刀闯入林某家,邹某殴打林某及其 丈夫。次日凌晨1时许,邹某,陈某和尤某再次闯入林某家,捣毁林 某部分家具。之后,该三人又闯到林某的胞妹家,捣毁其部分家具。 1999年11月1日,某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 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以“故意殴打他人”为由,对邹某,林某作 出行政拘留10天,对尤某,陈某分别处以治安警告处罚。林某认为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开放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与答案4

试卷代号:2110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开放专科”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与答案4 注意事项 一、将你的学号、姓名及分校【工作站)名称填写在答题纸的规定栏内。考试结束后,把试卷和答题纸放在桌上。试卷和答题纸均不得带出考场。监考人收完考卷和答题纸后才可离开考场。 二、仔细读懂题目的说明,并按题目要求答题。答案一定要写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上,写在试卷上的答案无效。 三、用蓝、黑圆珠笔或钢笔(含签字笔)答题,使用铅笔答题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每小题1分,共10分) 1.行政立法行为属于(D )。 A.依申请的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 C.内部行政行为 D.抽象行政行为 2.不具有行政立法权的是( B )。 A.国家教育部 B.河南省消费者协会 C.深圳市人民政府 D.国家税务总局

3.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D )。 A.在我国,乡(镇)人民政府是最基层的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 B.派出机关是指由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不是一级人民政府 C.乡(镇)人民政府内部只设办事机构,不设职能部门 D.在我国,居委会是最基层的人民政府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每小题2分,共10分) 11.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ABD)。 A.主体变更 B.客体变更 C.形式变更 D.内容变更 12.行政行为无效的原由有(ABD )。 A.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B.明显超越职权 C.不适当 D.没有实施的可能 13.下列事项中,属于对财产的强制措施的是(ABCD)。 A.变价出售 B.强制退还 C.强行拆除建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 1、下列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的有(C ) A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B、罚款C、逮捕D、行政拘留 2、行政诉讼中,(A )对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A、被告 B、原告 C、法院 D、第三人 3、行政复议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C )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4、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C )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D)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15日 B、30日 C、2个月 D、6个月 6、经人民法院(B)次合法传唤,行政诉讼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 A、1 B、2 C、3 D、4 7、人民法院接到行政诉讼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A)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B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8、行政诉讼的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B)内向人民法

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C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9、下列行为中,(C)不属于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罚款 B、责令停产停业 C、收取取保候审保证金 D、行政拘留 10、下列事项中,(C )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不服公安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 B、公民不服我国政府对美国的外交政策 C、王某对公安机关不给自己开的旅馆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行为不服 D、李某对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不服 1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A )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具体行政行为 B、不具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C、行政处分行为 D、民事侵权行为 12、(D)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证据。 A、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对行政案件证人所作的询问笔录 B、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对行政案件当事人所作的询问笔录 C、行政处罚听证记录 D、人民法院立案后行政机关自行向证人取证所作的笔录 13、行政诉讼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的,人民法院可以(C)。

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乙肝第一案

行政诉讼法案例 —张先著诉芜湖市人事局案案情摘要: 2003年6月,原告张先著在芜湖市人事局报名参加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报考职位为芜湖县委办公室经济管理专业。经过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在报考该职位的三十名考生中名列第一,按规定进入体检程序。 2003年9月17日,张先著在芜湖市人事局指定的铜陵市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显示其乙肝“小三阳”,主检医生依据《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确定其体检不合格。张先著随后向芜湖市人事局提出复检要求,并递交书面报告。同年9月25日,芜湖市人事局经请示安徽省人事厅同意,组织包括张先著在内的十一名考生前往解放军第八六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显示,张先著乙肝“一、五阳”,但体检结果仍为不合格。依照体检结果,芜湖市人事局依据成绩高低顺序,改由该职位的第二名考生进入体检程序。并以口头方式向张先著宣布,张先著由于体检结论不合格而不予录取。 2003年10月18日,张先著在接到不予录取的通知后,表示不服,向安徽省人事厅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2003年10月28日,安徽省人事厅作出皖人复字(2003)1号《不予受理决定书》。 2003年11月10日,原告张先著以被告芜湖市人事局的行为剥夺其担任国家公务员的资格,侵犯其合法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认定原告体检“一、五阳”不符合国家公务员身体健康标准,并非法剥夺原告进入考核程序资格而未被录用到国家公务员职位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恢复录用。 案件焦点 1、人事局是否为适格被告?——体检结果由人事局负责还是由体检医院负责? 2、鉴定结论是否合法? 3、《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是否合法有效? 争议分歧 针对焦点一:人事局是否为适格被告?——体检结果由人事局负责还是由体检医院负责? 1、体检结果由人事局负责,人事局为被告。 在芜湖市范围内进行公务员招考录用,是被告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其中体格检查工作由被告指定的医院完成,其行为性质应属行政委托关系,被委托方的一切行为,其责任都应当由委托方负责。因此,人事局应该对体检不合格的鉴定负责。原告对体检结果不合格不服应该以人事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负责,医院为被告 医院与人事局之间并非行政委托关系,而是委托鉴定关系。医院以其医学标准对鉴定结果负责。人事局只是使用了鉴定结果而作出不录用决定,因此原告若认为体检结果违法则应该以体检医院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针对焦点二:鉴定结论是否合法? 1、合法:人事局依照有关规定,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行为,是委托鉴定关系,而非行政委托关系,医院作出的体格结论是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应该以医院的检验标准为依据,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1—6分析(行政主体) 案例分析一:畜牧局行政处罚案(0707) 2003年9月6日,农民甲某趁夜晚无人之机,在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屠宰了一头病死猪准备出卖.该市畜牧局得知后,遂决定立案查处.同年8月27日,畜牧局以食品经营处负责人乙某为甲某提供屠宰场所为由,依法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乙某不服,便将畜牧局告上了法庭. 2004年5月11日,B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的经营性质是非法人的国有经营单位,属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原告资格中的其他组织,而乙某只是该经营处的负责人,因此,被告不能直接对原告本人进行处罚,而应该对该组织进行处罚.故法院作出了因为该市畜牧局作出的处罚主体错误,予以撤消的判决.问题:1.本案中市畜牧局是否能够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为什么? 2.本案中市畜牧局应以谁为处罚对象?为什么? 答案: 1.本案中市畜牧局是行政处罚的主体。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8分) 2.市畜牧局应当以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为行政处罚对象,不能直接对乙某本人进行处罚。(7分) ※※市畜牧局可以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 案例分析二:本案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谁? (10分。问题中的选择题为不定项选择.正确答案为至少一个以上) (0901本) 2007年3月,深圳市民樵某向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驾驶执照被拒。被拒原因是樵某没有提交驾校培训记录,车辆管理所的依据是2006年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06]376号),该文件规定:“自2006年11月15日起,除部队驾驶证或者境外驾驶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外,其他初次申请驾驶证或者增加准驾车型的,必须持驾校出具的《驾驶培训记录》方可预约考试。” 同年5月,樵某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1月,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作出以下判决:“被告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作出的不受理原告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问题: 1.本案中,所涉及到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BC)。 A.深圳市公安局 B.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C.深圳市民樵某 D.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本案中,深圳市车辆管理所行使行政职权性质属于(C)。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 C.行政许可 D.行政确认 3.粤公、通字【2006]376号性质属于(AD)。 A.抽象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 C.地方行政规章 D.其他规范性文件 4.根据学习过的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谈谈你对本案的看法。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明确规定了驾驶执照申领的条件是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联合下发文件对颁发驾驶执照的行政许可增设了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而是违法的。 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拒绝给樵某申领驾驶执照行为,依据为违法的地方其他规范性文件,因而是违法的,适用法律错误,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案例分析三:该通告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案情]为庆祝某自治州建州20周年,该州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有关工作。为此,市政府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发布了有关市容卫生、文明礼貌和清理、整顿秩序的通告,要求全市各行各业各单位和全市市民切实遵守执行。 [问题]该通告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答案与分析] 该通告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

2020年《行政诉讼法》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

2020年《行政诉讼法》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19题) 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的(B)进行审查。 A合理性 B合法性 C合法性和适当性 D合规性 2(D)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A纪律检查机关 B人大代表 C人民法院 D人民检察院 3下列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B)。 A公务员甲不服所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记过处理 B甲对某市烟草专卖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C甲不服单位对其作出的任免决定 D甲不服某市制定的《某市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条例》 4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C)人民法院管辖。 A复议机关所在地 B原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C原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或者复议机关所在地 D原告所在地 5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C)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所在地 B原告所在地 C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 D被告所在地的中级 6以下关于行政诉讼管辖权转移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D)

A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 B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C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D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省级以上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7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死亡,(A)可以提起诉讼。 A其近亲属 B其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C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 D经人民法院指定的人 8关于行政诉讼被告,以下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B) A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B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与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C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D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9以下哪一选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证据?(B) A书证、物证 B被害人陈述 C视听资料、鉴定结论 D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10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D)。 A证据

行政诉讼法论述题答案

期末复习小册子中的论述题归纳 一、论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特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基础性和自身特殊性的特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予以追究,违法行政主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 .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 .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三)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根据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基于自由裁量权而 产生和存在的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以下三方面: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行政行为不

得违背社会公平观念或法律精神,不得存在法律动机以外的目的或追求。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共同构成行政法治原则。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合理性原则解决行政是否适当的问题。 二、论述公务员的概念和双重身份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法律地位,便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现。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一种外在的表现形式,公务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必须承担的义务才是其实质内容。作为公民的公务员在法律地位上有下列特点:他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同时履行宪法和法律要求公民履行的各种义务;他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个人行为,但不能以国家名义从事公务行为,否则就是另外一种身分了;他的个人行为只代表他个人,不具有强制性,而且行为效果归属于他自己。公务员首先是公民,因而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公民。当公务员依法代表国家从事公务时,他就具有了其作为公务员的法律身分,从而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由于自然人和公务员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身分,二者所处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当其处于公务员法律地位时,便显示出其特点: 公务员有资格作为国家的代表,以公务机关的名义从事公务行为;公务员享有行政职权,享有行政优益权,同时需要承担行政职责;公务员的公务行为具有强制性,公务行为所引起的效果,由所属公务机关承受; 所属公务机关对公务员个人过错负连带责任。 三、论述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 行政法制监督由主体、对象和内容三部分构成。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进行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 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国家公务员和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题库(电大本科珍藏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题库(电大本科珍藏版) (马全力整理、更新至2020年7月试题、涵盖95%以上期末考试原题及答案、盗传必 究!) [案情介绍] 1998年2月,李某当选某县某镇闵楼村民委员会主任。3个月后,李某被镇党委、镇政府免去职务。李某不服,诉至法院。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问题:(1)本案中,引发争议的行政行为是(C)。 答:C.越权 (2)本案中,引发争议的行政行为法律关系的主体是(AC)。 答:A.镇政府C.李某 (3)本案中,闵楼村村委会是不是行政主体?(B) 答:B.不是 (4)本案中,镇政府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 答:镇政府行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的规定,镇政府并不当然享有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权力,只是对村委会成员的选举活动具有指导、支持与帮助作用。本案中镇政府直接免去李某村委会主任的职务,超越了法律赋予自己的行政职权,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而是违法的。行政合法性原则认为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镇政府行为因为越权而归于无效。 [案情介绍] 2005年8月,张某当选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3个月后,其被所在镇党委、镇政府免去职务。张某不服,诉至法院。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问题:(1)你认为对本案中涉及到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越权? 答:是越权 (2)本案中,引发争议的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是谁? 答:是镇政府 (3)本案中,某村村民委员会是不是行政主体? 答:村委会不是行政主体 (4)本案中,镇政府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 答:镇政府行为是违法的,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的规定,镇政府并不当然享有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权力,只是对村委会成员的选举活动具有指导、支持与帮助作用。本案中镇政府直接免去张某村委会主任的职务,超越了法律赋予自己的行政职权,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而是违法的。行政合法性原则认为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镇政府行为因为越权而归于无效。 [案情介绍] 2007年3月,深圳市民樵某向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驾驶执照被拒。 被拒原因是樵某没有提交驾校培训记录,车辆管理所的依据是2006年,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061376]号),该文件 1

行政诉讼法基本知识测试题库

行政诉讼法基本知识测试题库 一、判断题 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一般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答案:正确 2、行政机关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答案:正确 3、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答案:正确 4、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正确 5、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答案:正确 6、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正确 7、人民法院审查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不得进行调解,但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答案:正确 8、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答案:正确 9、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答案:正确 10、人民法院原则上应当公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供公众查阅。 答案:正确

1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一律应当公开进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答案:错误 1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答案:错误 13、行政诉讼案件一律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错误 14、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处以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答案:错误 15、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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