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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哪些企业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哪些企业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随着我国大幅度降低了企业设立门槛,市场活力和投资热情被激发出来,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般情形下的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经过成立清算组并备案、在报纸上公告、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制作清算报告等程序。注销企业程序复杂、耗时较长,影响了市场机制的效率,拖延了僵尸企业的清理退场时间,影响企业兼并重组的效率,也给企业登记机关造成很多不必要的工作负担。

从2017年3月1日起,全国开始实行简易注销。

一、企业简易注销依据

(1)《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

(2)《工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信息化技术方案》等信息化文件的通知》(工商办字〔2017〕17号)

总局已经就简易注销作了十分详尽、细致的规定,可依据总局《指导意见》执行。

二、简易注销的适用对象

2个条件、4种类型、8种不适用情形、2种特殊情况

2个条件: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

判别是否符合提条件:通过企业注销申请表格和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判别是否属于上述情况,工商登记部门只作材料的形式审查。

4种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

(1)有限责任公司

(2)非公司企业法人

(3)个人独资企业

(4)合伙企业

系统会对4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类型进行判断,符合条件的才允许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8种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指申请简易注销公告时,正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指导意见》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技术方案和总局对文件的解读材料都明确企业移出异常名录后,仍可以申请简易注销)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的其他企业;

系统会对8种限制性条件进行部分事前限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能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强制限制至少包括: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股权冻结、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已录入系统的)、行政处罚(已录入系统的)、未注销分支机构(已录入系统的)、曾经被终止简易注销。属于限制行业的外资企业、需要审批方可注销的企业目前系统还无法判别。

2种适用简易注销的特殊情况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直接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不需要进行简易注销公告。

三、简易注销的流程大致分三步

第一步:企业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企业联系人正常登录公示系统后,会多出一个“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里面包括3个功能:

(1)公告填报

(2)公告查看

(3)公告撤销。

公告填报:内容非常简单,申请简易注销,将《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以JPG的格式上传。

特别提醒:每个企业只能有一次申请简易注销的机会,随便上传一个《承诺书》图片,或误操作上传错误图片文件,一旦确认上交,都将无法修改,将导致简易注销无法通过,并且不得再次申请。一定要提请企业谨慎操作。

公告撤销:企业可以从提交简易注销公告开始至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前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撤销后不能再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步:公告,等待是否有人提异议

(1)自然人、企业、其他相关部门在45天公告期内可以对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提出异议,超过公告期,公示系统不再接收异议。公告期45天为45个自然日

(2)提出异议须实名,需上传身份证、营业执照图片、核对手机号码。

(3)公告期内,自然人、企业的异议申请只能通过公示系统在线填写,相关政府部门的异议申请可通过公示系统在线填写,也可通过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协同监管平台等各种交换方式提供,所有异议信息都记于企业简易注销公告下面,通过外网可以看到异议内容,通过内网可以查看到异议人信息。

公告期结束后还有人要提出异议怎么办?

《指导意见》没有明确规定,但总局对文件的解读材料明确:

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公告期满后,“异议留言”功能关闭。

公告期满后、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前,或者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后,有关利害关系人向工商部门书面提交异议申请的,工商部门可以作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的依据或有关案件查办的线索。

第三步: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1)公告期结束后,企业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向工商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

(2)特殊情况可以不进行公告直接受理简易注销申请。

(3)登记业务人员首先需要对提出简易注销申请的企业进行人工审核,重点做好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判断,系统会尽可能进行自动检索并提示。

主要包括下列条件:

1、企业是否属于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4种企业类型;

2、企业是否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了45天简易注销公告;

4、企业在简易注销公告期内是否被提出异议;(其他部门通过非公示系统提出)

5、企业是否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

6、其他不能简易注销的情形。

企业一旦被终止简易注销,今后不允许再次申请,只能通过正常注销程序处理。

(4)受理简易注销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或不通过。

(5)所有的受理、核准文书与一般注销文书式样一致,文号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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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流程及简易注销资料

流程:工商注销备案——》工商注销登报(如果为简易注销的,则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国税注销——》地税注销——》工商注销——》银行注销 以下为简易注销的相关资料: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登记机关应当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还要推送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简化企业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将全体投资人作出解散的决议(决定)、成立清算组、经其确认的清算报告等文书合并简化为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包含全体投资人决定企业解散注销、组织并完成清算工作等内容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见附件1)。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只需要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

附件1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企业简易注销的有关规定和需提交的资料

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有哪些? 1、有限责任公司; 2、合伙企业; 3、个人独资企业; 4、非公司企业法人。 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1、未开业且未发生债权债务; 2.、未开业且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3、无债权债务且未发生债权债务; 4、无债权债务且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5、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 6、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 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的企业,曾经被行政处罚过的企业;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1、《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 被吊销企业是否适用简易注销登记? 答:不适用,属于曾经被行政处罚过的企业。 企业在公告期满后需要在多少日内前来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申请? 答:一般情况下,企业需在公告期满后30个自然日内前来申请简易注销。 企业是否可以撤销简易注销公告? 答:企业可在45个公告日(自然日) 30个自然日(企业可在公告期满后的30个自然日内提交申请材料)内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超过75日未撤销的,企业不可再撤销公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在公告起始日起将显示企业正在进行简易注销的状态。 若企业在公告期45日 30个自然日的申请期后,发现有属于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主动放弃简易注销申请,要求申请一般注销流程,应如何处理?简易注销公告是否可以替代报纸公告? 答:企业可以按照一般注销流程申请,但是简易注销公告不可替代报纸公告。 企业撤销简易注销公告后是否可以再次申请简易注销?

西安市工商简易注销模板

适用范围: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称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材料。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指导意见》要求,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只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安)《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公告期内,工商部门将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信息推送至国税、地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还要推送至商务部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安)《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公告

期满后,企业经公告信息页面打印后并加盖公章,按照简易注销清单整理好资料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已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因公司合并、分立未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的,“申请人声明”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不需要填写表格中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文号”、“公告报纸名称”。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上海企业简易注销流程

上海企业简易注销流程 1. 首先,在电脑上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直接在百度里搜索即可)。 2. 然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3. 其次,在打开的页面里,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 4. 在接下来的页面里,如果是按照一般登记程序设立的企业,可选择工商联络员登录。 5. 如果是按照全程电子化流程设立并领取了电子营业执照,可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6. 登录后,需要根据提示内容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示公告(取代了传统的登报公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需要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如是自然人,需本人亲笔签字,不可代签)。在公告后,公示系统会显示到当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办理的时间段(不可提前,更不可延后)。 7. 在公告满45天后,企业可携带《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表格可从国家工商总局网站上面下载)、《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必须是上传公告的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当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登记机关会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二、适用于简易注销的情况 首先,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其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三、注意事项 ·在进行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期内,如有个人、单位、监管部门提出异议,登记机关便可驳回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简易注销虽然简单方便,但却更为严格。不管因为任何原因(比如被提出异议、公告期满后的一个月内未到登记机关申请等)被登记机关驳回,便不可在进行简易注销。如任要进行注销,只能按照一般注销程序进行。

企业简易注销操作流程

企业简易注销操作流程指南 1、企业简易注销的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答:企业简易注销申报流程如下图: 2、企业申报简易注销公告应该如何具体操作? 答:第一步:打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平台,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第二步:通过“工商联络员”登陆。

第三步:登陆后点击“简易注销公告填报”录入公告信息 第四步:填写公告 (1)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JPG版本,需要按照格式范围提交,并由全体投资人签署。(2)点击“保存”按钮后可以打印预览查看公告内容。

(3)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公示”按钮,系统会自动计算公告期(45个自然日)(4)保存并公示成功后会弹出提示,点击“确认”后,整个申报流程完毕。 3、如何查看企业的简易注销公告? 答:社会公众可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输入企业名称或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入企业详情页面查看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操作如下: (1)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平台,输入企业名称或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点击“查询”按钮。 (2)查询到企业信息后,会有“该企业正在进行简易注销公告”的提示。 (3)点击企业名称后,可进入企业详细信息页面,会有红色字体提示“企业正在进行简易注销公告”,并显示公告日期。 (4)在企业的基础信息中,显示了简易注销公告信息。

(5)点击“查看详情”按钮,查看企业简易注销公告。 4、在注销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对企业申请简易注销存在异议应如何提 出? 答:在注销公告期(45天)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云南)《简易注销公告》专栏“我要异议”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超过 公告期,公示系统不再接受异议。所有异议信息都记于企业简易注销公告下面,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全部异议内容。 公示系统的异议操作流程如下: (1)同查看企业简易注销公告一致,直至进入企业详细信息页面,点击“我要异议”按钮, 之后进入企业简易注销公告页面,再次点击“我要异议”按钮。

上海企业简易注销

上海企业简易注销 一、上海公司简易注销申请条件: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白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上海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可以参照适用简易注销登记。 二、上海公司简易注销提交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公司 1、有限公司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 4、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5、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其他简易注销企业 1、有限公司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非公司企业提交〈〈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合伙企业提交〈〈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个人独资企业提交〈〈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 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上海公司简易注销办理流程(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公司直接提交) 1、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公告期为45个白然日。 2、登记机关将公告信息推送至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等政府部门,同时通过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 3、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

企业简易注销有哪些程序

企业简易注销有哪些程序 学习啦【公司变更/注销】编辑:晓敏发布时间:2017-03-20 11:09:38 现在有没有关于企业简易的注销程序呢?不少公司都需要做注销了,但是这注销流程大家都不清楚,一起来看看企业注销的流程吧,或许能帮到你。 企业简易注销程序_企业注销流程 企业简易注销程序 一、适用主体 企业简易注销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资企业和按照“一照一码”登记的企业暂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仍须按现行有关企业注销规定办理。 二、适用条件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是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 三、简化流程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通过全流程网上登记模式办理。商事登记机关不再要求企业办理清算人员备案和提交清算报告。企业也无需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但应当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免费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限为45天。 四、注销异议 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对注销登记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企业提出,也可以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填报注销异议申请表的方式向商事登记机关提出。 五、法律责任 企业提交虚假材料、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等取得简易注销登记的,其股东、合伙人、投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商事登记机关也可依法将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合伙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公司注销后如何进行清算 一、企业注销后的清算一般分为两个层面: 1、企业层面,就是从事实体生产经营的公司(清算的公司)应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 2、股东层面,指企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而取得的所得进行企业(个人)所得税清算。 二、哪些企业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如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分立等,改组企业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三、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清算之日的确定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 四、清算期确定、清算备案和时间要求

集团公司简单注销

一、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只需要提交: 1、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三、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四、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五、附件

附件1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企业简易注销(完整资料).doc

此文档下载后即可编辑 一、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只需要提交: 1、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三、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四、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五、附件

附件1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企业简易注销的有关规定和需提交的资料

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有哪些 1、有限责任公司; 2、合伙企业; 3、个人独资企业; 4、非公司企业法人。 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1、未开业且未发生债权债务; 2.、未开业且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3、无债权债务且未发生债权债务; 4、无债权债务且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5、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 6、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 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的企业,曾经被行政处罚过的企业;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1、《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 被吊销企业是否适用简易注销登记 答:不适用,属于曾经被行政处罚过的企业。 企业在公告期满后需要在多少日内前来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申请 答:一般情况下,企业需在公告期满后30个自然日内前来申请简易注销。 企业是否可以撤销简易注销公告 答:企业可在45个公告日(自然日) 30个自然日(企业可在公告期满后的30个自然日内提交申请材料)内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超过75日未撤销的,企业不可再撤销公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在公告起始日起将显示企业正在进行简易注销的状态。 若企业在公告期45日 30个自然日的申请期后,发现有属于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主动放弃简易注销申请,要求申请一般注销流程,应如何处理简易注销公告是否可以替代报纸公告 答:企业可以按照一般注销流程申请,但是简易注销公告不可替代报纸公告。 企业撤销简易注销公告后是否可以再次申请简易注销

苏州公司简易注销资料及步骤

公司简易注销文件清单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逐步推进,越来越多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注册容易,注销难。公司注销成为很多投资创业者头疼的问题。 众多明智的投资者会委托菲达公司这种专业机构进行公司注销,这样能够及时准确的达到目的。现在菲达财务就公司注销要点为您梳理如下: 简易注销 苏州企业办理简易注销登记主要分为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是企业发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第二步是社会公众和有关行政部门对企业公告提出异议; 第三步是企业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第四步是登记机关受理、核准。 时限上最快45日可办结。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简易注销如果因为不符合条件,被登记机关驳回,企业不得再次申请使用简易注销,只能按照一般程序办理注销。

简易注销不当需承担4种责任 与其他法律一样,申请简易注销不当,企业也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项:在简易注销登记中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被登记机关依法撤销注销登记;被撤销注销登记、恢复主体资格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严意利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逃避债务或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相关利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投资人主张其相应民事责任;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销公司的原因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注销公司的流程 各企业自身状况不同注销时长不等,具体可来电详询

一、登报公告(简易注销不需办理此项) 二、公司清算组备案(简易注销不需办理此项) 三、公司注销登记 注销公司材料清单 公司清算组备案文件: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 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注销登记文件: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简易注销公司的所有流程

申请条件 (一)符合申请简易注销的市场主体有: 有限责任公司 非公司企业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以上四种类型企业登记完成后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可以自主选择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未开业是指: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无债权债务是指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二)简易注销企业不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 (2)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有股权(投资权益)正在被依法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的;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或曾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包括曾被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简易注销登记或者不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的等情形;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按照工商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执行;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提示: 1.企业一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发布公告,将被限制办理所有登记业务,但企业报送年度报告不受限制。 2.企业一旦撤销公告,不能再次发布公告。 3.企业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未向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的,视为自行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企业不能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2办理流程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武汉) 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前往登记注册大厅提交相关材料→ 登记机关审查、核准登记并核发登记(核准)通知书。 3网络公示流程

公司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简易注销)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如实填写。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未上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2.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分支机构由其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投资人)签署字并加盖隶属企业的公章;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请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注销决议文件; 注销决议文件应对设立登记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资产清算、公告结果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决议文件应当由全体股东(合伙人、投资人)和清算组成员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决议由全体董事会成员和清算组成员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一人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提交注销

决定; ◆非公司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批准企业法人注销的文件、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4. 分支机构注销的证明文件(有分支机构的企业提交); 5.企业公章(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提交); 6.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在报纸上公告的企业提交);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企业简易注销申报流程

企业简易注销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1、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7910792137.html,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以联络员的身份登录(如没有注册联络员请先进行联络员注册)→点击“简易注销公告填报”→仔细阅读本企业是否符合简易注销申报条件,如符合条件请点击“已阅”,再点击“确定”→下载“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将“企业名称、债权债务情况(注意:债权债务情况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二选一)”这两项内容填写好后打印出来交由全体投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再将“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扫描成图片保存到电脑上(注:在下载“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时简易注销公告填报网页页面可能会自动关闭,出现这种情况后请联络员又重新登录)→点击“简易注销公告填报”页面中的“浏览”按纽把保存在电脑上的全体投资人已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点出来,再点击旁边的“上传”按纽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点击“保存并公示”按纽结束企业简易注销网上申报流程。 2、请联络员再次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7910792137.html,→点击“信息公告”→点击网页页面左下角“简易注销公告”→点击网页页面正中的“涪陵区域”查看本企业的简易注销公告是否已成功公示,如已成功公示再点击本企业名称查看公示内容,上面会显示公告的期限,公告期为45日(自然日),企业应当在公告期结束后30天(自然日)内到行政服务中心4楼48、49号窗口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如果公告期结束后30天(自然日)内不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将不受理该申请,企业只能申请一般程序注销。 3、企业可以从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开始至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前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 4、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有异议的,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7910792137.html, 专栏“异议留言”模块提出异议。超过公告期,公示系统不再接收异议。企业可以随时登录公示系统查询是否有异议信息。 5、企业只能申请一次简易注销,企业在简易注销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以及经登记机关审查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不得再发布简易注销公告、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6、企业被提出异议不能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后,自己需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7910792137.html,撤销简易注销申请后,才能申请一般程序注销。 7、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进入“重点监管库”的微型企业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8、特别提示:企业一定要先把产生的债权债务结清后(包括国税、地税的相关税费)才发布简易注销公告申请。 1

最新的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规定

最新的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规定 现在有没有关于企业简易注销的程序呢?进行企业简易注销应该怎么做?小编为你带来了“企业简易注销程序”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企业简易注销程序 一、适用主体 企业简易注销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资企业和按照“一照一码”登记的企业暂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仍须按现行有关企业注销规定办理。 二、适用条件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是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 三、简化流程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通过全流程网上登记模式办理。商事登记机关不再要求企业办理清算人员备案和提交清算报告。企业也无需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但应当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免费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限为45天。专业代·办·最新的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规定。王经理:~I32~~96I2~~9948~~ 四、注销异议 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对注销登记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企业提出,也可以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填报注销异议申请表的方式向商事登记机关提出。 五、法律责任 企业提交虚假材料、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等取得简易注销登记的,其股东、合伙人、投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商事登记机关也可依法将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合伙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公司注销后如何进行清算? 一、企业注销后的清算一般分为两个层面: 1、企业层面,就是从事实体生产经营的公司(清算的公司)应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 2、股东层面,指企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而取得的所得进行企业(个人)所得税清算。 二、哪些企业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 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简易注销操作流程

简易注销操作流程 1、登录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点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 2、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3、插入法人一证通,输入密码登录备注:建议使用IE的高版本浏览器和最新的法人一证通协卡助手进行操作。

4、点击“简易注销公告填报” 5、点击“简易注销公告填报”,请注意网站提示,如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需按正常注销流程办理 6、上传全体股东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附件1《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详见本文档最后一页 提醒:企业提交成功后请在45天期满后查看是否有异议,如有异议的,需及时撤销网上的简易注销,走正常注销流程。

公示满45天后如无异议的,企业带好以下资料来办理: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公章 3、全体股东到场,带好身份证原件 4、简易注销的企业无需登报、无需清税证明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示范文本(简易注销)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注:1、已清算的公司、非公司外资企业、合伙企业由清算组负责人(清算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或清算人签字; 2、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因合并或分立未清算的公司、非公司外资企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申请简易注销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资企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 4、破产程序终结的由破产管理人签字。

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厦门××合伙企业(XX合伙)(商事主体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商事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商事主体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商事主体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商事主体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商事主体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厦门XX有限公司(盖章) 李XX(签字) 王XX(签字) XX年XX月XX日

简易注销操作指南

简易注销操作指南 一、适合使用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二、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三、简易注销的流程 第一步、企业首先通过企业联络员信息帐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没有帐号注册即可;登录后在企业公示系统中会有一个“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选取“公告填报”;同时将《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样本见附件)拍成照片或扫描后以jpg/JPG格式上传。 特别提醒:每个企业只有一次申请简易注销的机会,随便上传一个《承诺书》图片,或误操作上传错误图片文件,一旦确认提交,都将无法修改,并且不得再次申请。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必须全体股东以黑笔或墨蓝笔亲自签署,不用按指纹,日期位置加盖公章。如中途进行撤销操作,也不得再次申请。请企业谨慎担操作!!! 第二步:公告期45天(自然日)结束后,企业须在30个自然日内办理网上预审并提交书式材料(超过30日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简易注销)。网上

预审操作步骤为登录临沂市工商局主页()找到网上登记,进入“临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进入“企业登记”选择“注销”(有帐号直接登录,无帐号的可先注册帐号再登录)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页,在附件信息栏将“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扫描上传,所有信息完毕后点击提交工商局预审,2个工作日内工商局会进行预审。 预审通过后登陆“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网上服务平台”即可在主页查看,请打印通知书及申请书,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通知书上指定的窗口提交。 特别说明:简易注销只简化企业注销手续,并不代表企业就可以不再进行清算,清算工作仍需由企业自行完成。

企业简易注销的有关规定和需提交的资料页

ZHANGJIAN作者: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 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1、合伙企业;2、、个人独资企业; 3、非公司企业法人。4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有哪些?未开业且未发生债权债务;1、、未开业且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2.无债权债务且未发生债权债务;、3、无债权债务且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4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5、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6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有哪些?、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1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3、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的企业,曾经被行政处罚过的企业; 4、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5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7、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8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申请书》;答: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2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 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1 / 7 、营业执照正、副本。4被吊销企业是否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答:不适用,属于曾经被行政处罚过的企业。企业在公告期满后需要在多少日内前来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申请?个自然日内前来申请简易注销。30答:一般情况下,企业需在公告期满后企业是否可以撤销简易注销公告?答:企业可在45个公告日(自然日)30个自然日(企业可在公告期满后的30个自然日内提交申请材料)内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超过75日未撤销的,企业不可再撤销公告。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在公告起始日起将显示企业正在进行简易注销的状态。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公司清算报告简易注销及一般注销(参考其中一个样式)

成立以来从来没有聘请员工,从没开展经营活动的参考以下样本: XXXX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 根据本公司XXXX年XX月XX日(登报前决定注销公司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决定日期)的股东会会议(如果是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就写“股东决定”),解散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XXXX年XX月XX日(与上述日期一样)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XXX、XXX组成,清算组负责人由XXX担任,并于XXXX年XX月XX日(与核准清算组备案通知书上的落款日期一致)在工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清算组人员已对XXXX有限公司进行了完全彻底的清算,具体清算结果如下: 一、注销公告情况 我公司已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报》上刊登清算公告,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 二、资产及债权、债务清理情况 1、公司成立以来从没聘用员工,也没开展经营活动,公司股东也没实缴出资,故公司没有资产。 2、公司没有债权债务。 三、缴付所欠税款 公司已缴清所欠税款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并已于XXXX 年XX月XX日注销了国税税务登记证,XXXX年XX月XX日注销了地税税务登记证。(如果执照已经是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这段话请这样表述:公司已缴清所有税款并已取得税务部门的“清税证明”。) 四、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由于成立至今从未聘请员工,所以公司解散不用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五、支付清算费用 清算组人员在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清算组人员工资均在XXXX年XX月XX日(日期跟清算报告最后一行的日期一致)前支付完毕。 六、人员安排 成立至今从未聘请员工。 七、分公司和对外投资 公司没有办理分公司,清算期末没有进行对外投资。 八、会计资料保管 公司成立以来从没开展经营活动,没有会计资料。 九、剩余财产分配 公司按股东认缴出资比例由股东出资支付上述所有款项,支付完后,截止清算期末,公司资产总额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负债总额0元;净资产总额0元。 综上所述,清算组对XXXX公司的清算工作已完成,全体股东保证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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