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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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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随着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在全国走红,“反腐”“监察”等词已为老百姓所熟知。反贪大剧掀起的风潮也是党和国家治腐决心的真实写照。今年全国两会之后新鲜出炉的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新成立的国家监察委员会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监察委员会的组建也是对行政监察、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资源力量的大整合、大融合,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包括公办教育、科研、文化、医疗、体育事业等单位。其意义重要性不言而喻。笔者认为,如何让人们不再谈腐色变、如何使监察落到实处是当前亟待思考的问题。

监察人需牢记使命,敢于担当,把好监察难关。全国各级监察委的全体监察人要牢记自身职责,聚焦使命担当,对于国家新出炉的宪法修正案加以组织学习,确保从思想上打牢“我是监察人”,从行动上践行“我干监察事”。各级监察委要层层压实作风,党员干部要做好执纪监督和问责工作,以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带动全体监察人,形成从上至下的完整的监察体系,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进而推动整个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监察事需创新模式,加强建设,提升监察效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于监察类线索要做到归口管理,分门别类、逐件登记,建立好总台账,集中管理,推动工作进一步开展。二是要做好监察前期预防和后期跟踪工作,工作只有敢为才能有为,既要做到敢于监督,也要做到善于监督。一方面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第一种形态”,早教育、早提醒,常体检、防未病,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也要做好线

索处理和督办工作,各级监察委要对密切配合、联动推进,采取重点抽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的方式,对于违规违纪的行为进行查处,切实做到对腐败、违纪零容忍。

监察路需拓宽范围,畅通渠道,形成监督合力。监察委在工作当中要做到“全面把关,了然于心”,要全力做好日常监察、重点监察、派驻监察、巡察监察、审查调查监察五位一体的党内监察,发挥监察效用,肃清党内风气。此外,监察委还应走好群众路线,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听取民意、民声,同时可通过信访、网络、审计、舆论、社会监督等各方各面汇集监督资源,集众家之智、护一方安宁。(秘书工作交流群)

关于管理培训心得体会5篇

关于管理培训心得体会5篇 关于管理培训心得体会5篇 管理培训主要是指以提高管理技能、提高生产运作效率为目的的培训,下面是精心整理的关于管理培训心得体会,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关于管理培训心得体会篇1 9月22日,教导主任蒋老师对我们全校教师做了有关《教学常规管理》的培训。本次培训旨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强化责任,明确目标。在培训会上,蒋老师对本学期教学常规管理做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对教学常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一、以高效课堂为抓手,备足上好每一节课。 要上好一节课,我们必须提前备课,备课时不仅要备教材,备学生,备教学目标,备重点难点,更重要的要备教法和学法及教学流程。要上好一节,认真编写导学案,设计好导学案中每一个问题。教师要按时上下课,组织教学严谨并贯穿课堂的始终,对学生严格要求,始终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出现问题及时解决或课后与班主任沟通。 二、加强自主学习,更新教育教学理念。 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正在不断地更新和变化,为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我们要不断地学习使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教育教学方法,更新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 三、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积极参加校内、年纪内组织教研教改活动,主动参与片区的教学

研讨,学人之长,补己之短。研讨课、公开课、调研课等听完后,经过教师和专家的点评和知道,才能真正的认识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才能形成有价值的教学经验,对自己今后的教育教学才有指导意义。有了好的教学经验和方法,才能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今后的教学之路还很漫长,我们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值得我们反思的还有很多。教学常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核心,是学校的立足之本。在检查中总结,在总结中反思,在反思中提升——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学校教学管理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在下阶段的教学中,我校将紧紧围绕本次会议精神,按照中心学校的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力争把我校的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关于管理培训心得体会篇2 有效的管理实践培训,其培训目的是帮助主管人员发现盲点,改变其做事风格。应用行为培训的重点在于评估其当前的工作胜任能力,以确定行为的改善目标和提高学习敏感度。培训要有针对性地确定改善的优先顺序和发展的目标,提高主管学习的敏感度,提升其实践的理性。以评估作为培训的起始点,是为了以组织学习的方式引起共同反思,达成共识,避免陷入习惯性防卫,利于实施。通过在实践中辅导,强化培训效果,达到培训目的,提高主管的工作效率和学习的敏感度。所以在《经营战略与执行》系列包括《策略管理》、《策略执行力》、《卓越主管的角色与职责》三门课程,分别培养高阶主管领导的先见力、构想力、执行力;策略执行者的思维、运营、管理和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内容解读 审议历程 2020年6月2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该法律草案进行了审议。 2020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公开征求各界意见。[6] 2020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发布。[4] 2020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内容解读 解读一 2020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公布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明确了国家监察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规定了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重要内容。 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制定监察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总结反腐败斗争经验、巩固反腐败成果的制度保障,主要任务是: 一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

领导。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要举措。监察法为监察委员会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在反腐败工作领域体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是实现监察全覆盖。在我国,“政府”历来是广义的,而行政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察范围过窄。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由监督“狭义政府”公职人员到监督“广义政府”公职人员的转变,使监督不再有空白地带。 三是整合分散的反腐败力量。组建监察委员会,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解决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职能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职能交叉重叠问题,有利于形成反腐败合力。 四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写入法律,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解决长期困扰我们的法治难题。[6] 解读二 监察委由人大产生并对其负责实行监察官制度 草案明确了监察委的基本定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是最高国家监察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规定了监察委由谁产生、如何产生、任期、对谁负责等根本问题——

企业管理培训心得感想

企业管理培训心得感想 前段时间,我参加了企业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接受了系统、全方位企业管理知识的学习和辅导,受益良多。我深刻领会到,作为一名合格的企业管理者,应该如何驾驭整个企业的运作机制。并领悟到,应该以管理促创新,以创新促效益,从而促使企业稳步健康发展。 目前,电力建设在飞速发展,在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的大环境下,多种经营企业该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市场份额,在管理中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课题。通过这次学习,结合电力多经企业的行业特点,我个人认为,电力多种经营企业要想实现大发展,必须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首先,要毫不动摇的狠抓人力资源管理。 一个企业的发展,重中之重,在于人才,在于充分挖掘人才的潜力,使其为企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者不在于他像关羽一样“千军万马中,取上将首级”,也不在于他像张良一样“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重要的是他能否如刘邦那样,找到和使用好这样的人,即识人用人能力的大小决定了一个企业管理者的发展远景。古往今来,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刘邦用萧何、张良、韩信,建立汉朝后曾说过,我管理不如萧何,计谋不如张良,领兵打仗不如韩信,但是我成功了,因为我很好地使用他们,大家都成就了一番丰功伟绩。 多种经营企业必须实施两手抓、两手都要强的职工队伍建设方针。一方面要继续面向社会,广开才路,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同

时对在职职工要积极培养和关心,实现“三留人”,即情感留人,待遇留人,事业留人。另一方面,对现有职工队伍进行强化培训,达到巩固提高的目的,不断挖掘其潜力,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信任是基础,事业是平台,利益是杠杆,感情做纽带,一个企业管理者,尤其是高级管理者,牢记这个用人方略,就一定能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使其竭尽全力为企业发展做贡献。 其次,始终如一地开拓、经营市场,并培养核心竞争力以求生存。 市场,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命脉所在,占领多大的市场份额,开拓多大的领域,从一定程度上说,证实着一个企业发展的实力。所以,如何开拓市场、经营市场显得尤为重要。电力多经企业具有行业性的显着特点,开拓市场也必须依据行业特点逐步实施。 所谓核心竞争能力,是一个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要素。它不仅指某种独特的产品或技术,还包括销售渠道、顾客服务、顾客群、品牌、资金以及研发能力。一个企业不可能拥有所有这些能力,但它必须发展一种不同寻常的能力,才能成为一个拥有核心竞争能力的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是企业战略的焦点,它必须形成理念,并体现在核心产品上,获取高于竞争对手的质量水平,并能移植到各分支机构中。 具体到多经企业要如何培养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首先应如前所述的分析我们的生存环境、竞争优势、竞争弱势,然后扬长避短,定位自己赖以生存的市场,建立围绕该市场运作的机制,该机制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审议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审议历程 2017年6月2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该法律草案进行了审议。 2017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公开征求各界意见。[6] 2018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发布。[4]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解读一 2017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公布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明确了国家监察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规定了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重要内容。 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制定监察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总结反腐败斗争经验、巩固反腐败成果的制度保障,主要任务是: 一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要举措。监察法为监察委员会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在反腐败工作领域体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是实现监察全覆盖。在我国,“政府”历来是广义的,而行政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察范围过窄。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由监督“狭义政府”公职人员到监督“广义政府”公职人员的转变,使监督不再有空白地带。 三是整合分散的反腐败力量。组建监察委员会,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解决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职能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 1

最新中层管理培训心得体会(1)

中层管理培训心得体会 上个月我有幸参加了公司组织的中层管理培训,通过听总经理关于中层管理如何增强执行力的讲座,理论学习,收获颇丰,真正体会到作为一名公司中层的作用。中层就是夹层,就像三明治中间的夹层,要承受上压下顶,是兵头将尾,但中层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中层的作用发挥得好,是公司领导联系下面员工的一座桥梁;发挥得不好,是横在领导与员工之间的一堵墙,就会形成"上边想、下边望,中间成了顶梁杠"的局面。所以提高中层管理的执行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什么是执行力呢所谓执行力就是把计划、方案变成现实操作的能力,它不是单一的素质,而是多种素质、能力结合的表现。在学习之前请大家先想想,在三国演义中,哪位将领是最出色的中层执行者,哪位是最失败的中层执行者呢哪位又是最灵活变通的中层执行者呢先不要回答到最后我们一起讨论一下。 目前,我们公司处在飞速发展的阶段,规模不断在扩大,因此要提升管理。而提升管理,除了要有好的决策班子、好的发展战略、好的管理体系外,更重要的是要有公司中层管理者的执行力。那么中层管理者要提高执行力,在工作中至少需具备两种能力:理解公司和高层领导的理念的能力和在本职工作上的组织实施能力。那么,到底如何提高这两方面的能力呢我以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着眼: 第一、思想上重视,正确理解公司和领导的理念,做好一个传播者。中层管理者在接到领导工作指示时,一定要正确理解领导的意图和初衷,不能不懂装懂,要把正确的理念灌输到下属中去。否则将会出现企业的决策方案在执行的过程当中,标准渐渐降低、甚至完全走样,越到后面离原定的标准越远,从而背离了领导的意图和目的。 第二,表率作用是前提。作为一个中层管理,不能只靠说,要靠做,必须身先士卒、百折不挠,以自己的人格魅力树形象,无论是遵章守纪,还是公司布置任务的完成,都要起到表率作用,打铁先要自身硬。只有让手下员工心悦诚服,你才有说服力,你说的话,别人才会听,才谈得上执行力。

管理培训心得体会

管理培训心得体会 入伍2年,参加工作将近一年。接触了或多或少的管理培训知识和实践。以下为个人小小心得体会,请各位多多指教: 一栋大楼最主要的是地基,公司和工厂的地基就是最底层的员工,我国现阶段员工普遍文化水准在于初高中层次,人员素质较为低下,他们有潜在的对错意识,却基本完全没有执行对错的行为意识。容易感情用事,并且自私自利,没有团队合作团结意识,没有集体荣誉感意识。我的主要心得就是如何培养员工的团队合作意思和集体荣誉感。 学习是一个累积的过程,而培训也是一个累积的过程,也许对于高素质人才,一场简短的2个钟头的培训可以使他受益良多,因为他明白这场培训对于他的价值,2个钟头或许对于大家来说意义都不大,关键是在于2个钟以外的时间,高素质的人才会花费数倍于2个钟的时间去消化累积培训内容,他们有学习意识,有成长意识。而我们的员工没有这种意识,没有这种思想,所以就要靠他们的管理人员去培养,去帮助他们累积。 而我的团结合作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也就是在日常的坚持不懈的培养和累积中造就了我的黄金队伍!我的队伍里边人员素质普遍都不高,小学毕业程度75%,剩下12%初中,

3%高中。以前:这支队伍,面对的是粗鲁的管理方法,死板的制度程序,造成的结果是人员严重不服从管理,抵制情绪严重,致使管理人员心情不愉,整个团队情绪化工作情节严重,工作效率低下,工作事故率教高。 现在:我的入手处在于人性化管理,一方面小事内部消化解决改正,大事化小清淡处理。我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动作并非是纵容,每当我处理抗住了事故后,都会喧导事故的前后和我解决的过程,为自己造势,从中喧导解决的艰辛,也显示自己的能力。另一方面工作中突出自己的工作指挥和协调能力,正确的指挥和指导让手下信服,再加强我个人的培训内容,这点主要是突出关心体恤下属前途,指导他们向前看,向上边的岗位看,提供简单理论内容,制定简单实践过程,突出上边岗位的简单面,易学面,激发积极性,达到预期目的和最终目的。达到最终目的后,这时我在下属心中的形象有2点:1体恤下属,为下属着想,这种老大跟着值;2有很强的能力,这种老大跟着有前途。 在此基础上,我大力喧导集体团结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精神,告诉他们每个人都是我这个团体中的一份子,每个人的所做所为我和我们的团体都会为他负责,而他作为团体的一份子,他的所做所为也要为这个团体和他个人负责,认真工作,改正小事上的不足,重视纠正大事上的缺陷,个人找出原因,集体帮助分析,达到彻底消除事故的目的。并且培养

监察法多选

二、多选题 1.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以()为指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 A马克思列宁主义 B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C“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D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各级监察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 A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B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C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D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3.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的干涉。 A行政机关 B企事业单位 C社会团体 D个人 4.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A审判机关 B检察机关 C公安机关 D执法部门 5.监察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职责。 A监督 B执纪C调查 D处置 6.监察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A依法履职 B秉公用权 C廉洁从政从业 D道德操守情况

7.监察委员会对涉嫌()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A贪污贿赂、滥用职权 B玩忽职守、权力寻租 C利益输送、徇私舞弊 D浪费国家资财 8.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 A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 B国家机关 C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 D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 9.国家实行监察官制度,依法确定监察官的()等制度。 A等级设置 B任免 C考评 D晋升 10.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基层群众性自治组 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A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 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B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 人员 C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D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11.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证据。 A查询B收集 C调取 D备份 12.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査过程中知悉的()应当保密。 A国家秘密 B商业秘密

监察法释义(40):监察机关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

监察法释义(40):监察机关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 第四十条监察机关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被调查人有无违法犯罪以及情节轻重的证据,查明违法犯罪事实,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侮辱、打骂,虐待、体切罚或者变相体罚被调查人和涉案人员。 [释义] 本条是关于监察机关调查取证工作要求的规定。 监察机关调查取得的证据,要经得起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审查,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只有这样,监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才能真正成为铁案。如果证据不扎实、不合法,轻则检察机关会退回补充调查,影响惩治腐败的效率;重则会被司法机关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影响案件的定罪量刑;对于侵害当事人权益、造成严重问题的,还要予以国家赔偿。所以,各级监委一定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从一立案就要严格依法、严格按标准收集证据,不能等到临近移送司法行、甚至进人司法程序后,再去解决证据合法性的问题,这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最直接、最基本的要求。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从正反两方面规范监察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保证监察机关依法、全面收集证据、查清犯罪事实。 本条分为两款。第一款规定了依法全面收集证据。依法全面收集

证据主要是指,监察机关调查人员必须严格依照规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被调查人有无违法犯罪以及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这要求我们收集证据必须要客观、全面,不能只收集一方面的证据。监察机关调查人员在收集完证据之后,要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鉴别真伪,找出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客观内在联系,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第二款规定了严禁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主要是指,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式来获取证据。特别是以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方式取得的被调在查人和涉案人员的口供,是其在迫于压力或被欺骗情况下提供的,虚假的可能性非常之大。,仅凭此就作为定案根据,极易造成错案。其中,刑讯逼供包括以暴力殴打、长时间不让睡眠等方式对被调在查人和涉案人员逼取口供。通过思想政治工作让被调查人不和涉案人员主动交代,争取从宽处理;对被调查人和涉案人员宣讲党和国家的政策,宣传法律关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的规定,不属于强迫犯罪嫌疑人证实自己有罪。

管理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管理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管理培训学习总结1 一、培训内容丰富,拓宽了视野 这次培训的内容选材宽泛,基本涵盖了终端工作的方方面面。很多案例令人耳目一新,分析起问题让人豁然开朗,可操作性强。以前对终端的工作都不是很了解,例如人员管理、卖场管理、营销管理、售后管理、货品管理等都是没有科学的管理方法,甚至可以说有点陌生。经过这次培训使了解很多关于这些管理的方法。 二、心态的调整,明确了工作方向 这次的培训和以往的培训都不同,首先就是先调整了每一个学员的心态,在没有参加本次培训前,觉得自己的心态在终端有点操之过急,我记得在这次培训中的一个看似非常简单的游戏让感受最深,我们的女队长为了整个团队做了100个俯卧撑,她是因为我们犯错而受处罚。从这件事理会到,在我们平时的工作中,有多少次是因为我们犯的错要别人来买单。我以后的工作方向就是多从培训和店务管理上突破,因为我明白作为一名督导,不仅仅是代表自己个人的形象,更重要是代表一个公司的形象和实力。以前我对于督导的工作定们不明确,现在我可以清楚的明白了督导不只是要帮助加盟商做销售,那样的话只是一名高级的营业员做的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还要加强个人的沟通能力和执行力。

三、“三欣会”让我学会团队管理 这次实训也让我深刻了解到,不管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要和领导,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的刚进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突然想起鲁迅先生的一句话:这里本来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生活的路呢?生活的路也是人走出来的,每个人一生总要去很多陌生的地方,然后熟悉,而接着又要启程去另一个陌生的地方。通过“三欣会”,让我学会如何去欣赏同事、自己的团队和欣赏自己。管理团队也是一样的,要学会去认同别人和欣赏别人,这样的话整个团队才会更好的凝结在一起。 在这里我还学到了爱的鼓励和跟踪检查,培训到最后一首歌曲《感恩的心》,是的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对亲人、对同事、对公司、对社会,只有这样才会感到自己永远是最幸福的啊! 通过这次训练学习,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生命的挑战不是为了得到多少的奖杯,而是为了战胜自我,超越自我,展示人生的风彩,最后感谢公司给了我这样的机会,我将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

管理培训心得体会范文3篇

管理培训心得体会文3篇 管理培训心得体会文3篇 管理培训心得体会文1: 此次培训课程主要是针对督导、管理类人员的营销管理培训,为期三天两夜,主要分为两大模块进行: 一、首先从心态、观念等思想意识层面向学员传达如快乐、正面地对待工作。于课程上,讲师着重讲述观念、改变观念决定行为,改变可以重新树立观念。 以种角度去对待企业、对待工作、对待因工作而延伸的人与事,取决于观念。对待工作,即付出与收获的关系,在要求得到更多同时,思考是否同等的有所付出;二者之间相辅渐进,不存在前与后的关系。而对待人与事,需学会欣赏的才能,课程中讲述三欣会欣赏自己,欣赏同事,欣赏企业;欣赏进而带来尊重与理解。学会欣赏,需时不时地跳出工作中的摩擦,跳出惯性思维的影响,客观地进行评价。 改变,源于欲望,人有改善生活、提高地位的欲望,才能有改变行为式的动力;而改变行为式,源于改变、更新观念。但在现实中,更多的人未能为自己找到合适的观念,或无从寻找、无从认识。树立积极正面的观念,正是一个健康发展的企业不容推卸的使命。 二、在专业的课程上,主要将营销过程中的各面知识进行系统地梳理,突出重点,让培训人员清楚知晓本职位的位置与本职位对于企业的价值,如摆正位置与维持价值。终端店铺的营销,主要是保证业绩与企业文化的传承,于管理上需兼具灵活性与原则性。课程的讲述,理论与实例相结合,为培训人员带来更直观的感受。在学习了精

炼、全面的理论知识后,深感无论是作为一名营销人员还是文职人员,对工作经验进行总结、系统化地梳理,提炼至理论层面,并以简明亲切的语言进行阐述的重要性。而在粤豪,这一面的能力仍需要不断地加强。中层领导丰富的经验,急需转化为理论文字,才能有效地在同事之间传授。 在三天的培训中,经过与其他同行人员的相处,感受到同龄人的风采与自身的不足。于同龄人身上,看到了更多的自信与活力,对比自身,应学习良好地展示自我,创造与他人沟通的机会。突破性格的局限,才能拥有更广大的平台。在职业路上,新的人与事不断出现或退出,需要我们珍惜每一次交流的机会谨以此勉励自我继续努力,勇于尝试! 管理培训心得体会文2: 通过对《现代企业管理学》的学习,了解到管理学是一门很深奥的知识,任组织都需要管理工作的支持,而且任管理工作都是在某一特定组织进行并为该组织服务的。 管理有两重性: 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自然属性具有科学性和管理共性,社会属性具有阶级性和管理个性。自然属性就是合理组织生产力,管理水平和生产水平的相适应。社会属性就是管理建立有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管理为所有者服务。管理学的来源有这么三种类型:技术型、制度型、魅力。 管理是一门科学,是有大量学者和实业家在总结管理工作的客观规律基础上,借用多科学家的理论、知识和法,它是一套管理理论体

监察法有关问题

1、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以及如何衔接? 首先监察法既是程序法也是实体法。程序法规定了监察委员会的组织、职权,也规定了监察工作的具体程序。刑事诉讼法只是程序法。两者在很多方面都有权力的交叉和重叠。如何厘清这些权力的分界,是我认为明确两者关系的关键之一。监察法的实施不可避免的给刑事诉讼法带来了重大影响。 关于如何衔接:第一,职务犯罪方面的侦查权交由监察委行使。职务犯罪的调查原本是属于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范围之内。监察法使刑诉法的关于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的条款都暂停适用。这是一个重大的权力转移。关于职务犯罪侦查权的使用和包含的内容都应该确定清楚。第二,职务犯罪案件诉讼程序发生变化。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和侦查将交由监察委执行。然后将案件交由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在移交过程中的衔接也很重要。监察委和检察机关对于同样案件的认识和证据证明标准是否一致,证据效力如何认证,证据的补充如何实行都是需要双方做出统一的标准的。在监察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监察机关在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时,应当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中有所体现。第三,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如何实施强制措施。监察法的一个亮点在于用留置代替了检察院的拘留和逮捕。一般来说,当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应当适用刑事诉讼法。那么关于强制措施的规定都应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暂停适用。 权力的转移必然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监察委和检察院在工作和程序上的衔接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进行规定。这些衔接必然要在未来的实践中慢慢摸索才能找到合适的方法。目前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也是为了应对监察法的实施。 2、如何理解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不同规定? 从机关属性看,监察委员会是政治机关。检察机关是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是行政机关。从法律制定目的和任务看,监察法第一条说明“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工作,制定本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刑事诉讼法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法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从而也可以看出监察法适用范围较刑诉法更小。监察法的立案范围主要在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而刑事诉讼法不仅仅针对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的个人与单位只要触犯刑法所规定的犯罪,都要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但是,监察法虽然取代了检察机关的针对职务犯罪的刑事侦查权,但是其实不限于原来检察机关的立案侦查范围。从监察法第三条规定可以看出追究对象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也正好对应第一条所提及的监察全面覆盖。所以监察法更多的是从反腐的角度来保障人民的权利。 从程序衔接上看,监察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分别规定了监察职责:调查和处置。监察委有权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在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依法提起诉讼。监察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做出起诉决定。整个诉讼程序中,监察委负责立案侦查和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在进一步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补充调查,再决定做出是否起诉决定。检察机关的进一步审查,势必对整个诉讼程序增加了一重保障,尽量避免冤假错案的的出现。 3、律师如何在监察案件中进行参与? 目前在监察法中未能看到有关律师介入监察案件的有关规定。虽然没有规定,但是参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觉得律师仍然可以在监察案件中为被调查人提供法律帮助。根据监察法第五章的内容,监察委的办事流程应该是:受理线索—初步审查—立案—调查—移送审查。监察委的调查阶段相当于检察机关的自侦案件的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侦察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监察法并未规定律师可以在调查期间会见被调查人。但这并不

管理人员培训心得体会(精选6篇)

管理人员培训心得体会(精选6篇) 管理人员培训心得体会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可以寻思将其写进心得体会中,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心得体会很难写吧,以下是精心整理的管理人员培训心得体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管理人员培训心得体会1 一、广泛学习,在修养方面求突破 歌德曾说过”人不光是生来就拥有一切,而是靠他从学习中得到的一切来造就自己”。作为一名市场营销部的一员,不但要掌握营销方面的相关知识,还要熟悉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但要掌握检查工作流程,还要掌握检查技巧,只有广泛学习,不断的”充电”,提升学习能力、提高自身修养,才能胜任本职工作。否则即使是一个知识渊博的人,如果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很快就会被时代淘汰;即使是一个工作上尽心尽力的人,如果不接受新的知识,也难以胜任新形势、新情况下的岗位。 学习要立足于工作进步和修养提高,广泛学习一切有益知识。既学习与自己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提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也要广泛涉猎政治、经济、法律、科技、文化、历史等基本知识,并把这些方面的学习同自身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专”与”博”相结合,求知与修身共进步,使知识结构更加合理,个人修养全面提高。尤其是通过对会议管理及时间管理的两门课程真正的了解了会议、时

间在工作中的重要性,近期我也将所学知识一点点的融入到工作中去,我想这样将会大大的提高工作的效率。 二、自我加压,在工作方面求突破 人生需要懂得自我加压,过分的安逸会使人变得懈怠,变得”弱不禁风”,经不起生活的击打,只有不断地自我加压,勇敢地挑起生活的重担,人生的步履才会迈得更坚实、更稳健、更有力。我虽然参加工作二十年,但时过境迁,平时忙于事务性工作多,深层次思考工作少。通过学习,结合自身从事的市场工作,我深刻认识到当前工作面临的压力大、肩负的责任重,我要把压力变为动力,把学习的收获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开展工作的本领。 1、克服消积情绪。”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要生存、要发展、要成功,学历、资力、某个阶段的能力早已不是决定性的因素,起决定作用的是不断修炼自己、勇攀高峰的意识,有了这种意识,我们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2、明确奋斗目标。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就没有工作压力,也就很难产生工作动力,没有动力很难取得工作实效,只有自我加压,才会创造无穷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给自己树立明确的工作目标,定下标杆,向着目标努力。 3、坚定理想信念。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自我加压、自强不息是一种工作的方法,更是一种对待工作的态度。做好工作离不开自我加压、自强不息的精神。态度端正了办法自然会多,路子自然会顺。事实证明,只要坚定理想信念,一切行动都从大局出发,

《监察法》 重点条文解读来了!

《监察法》重点条文解读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重点条文解读)基本情况: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宪法作出部分修改增加有关 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后,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正式通过并生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总共69条),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废止。一、原先的反腐体系的问题及改革思路 原先反腐体系主要有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纪委、监察局的合署办公是针对党员违纪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问题的处理。而检察机关主要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以上这个反腐体系实践证明存在诸多问题,已经不适应新时代的反腐工作。(一)传统的监察范围过窄。改革之前党内监督已经实现全覆盖(对所有党员),而依照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行政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没有做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有些非体制编制的非党公职人员无法覆盖)。(二)反腐力量分散。改革前纪委、行政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反腐职能既分别行使又交叉重叠,没有形成合力。同时,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既行使侦查权又行使批捕、起诉等权力,缺乏有效监督机制。(三)传统的监察体制纪法衔接不畅。改革后,

监察能够管住纪与法,解决过去一些地方职务违法无人过问,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先移后处”“先法后纪”,甚至出现党员“带着党纪蹲监狱”等问题。 改革思路:建立两大反腐治理体系,行使依规治党(纪委专责)和依法治国(国家监察委专责)、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监察委员会,并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代表党和国家行使监督权和监察权,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责,在我们党和国家形成巡视、派驻、监察三个全覆盖的统一权力监督格局,为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监察道路。二、立法的目的意义(《监察法》第1条) 为了贯彻落实上述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为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为了以立法形式将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律,为了将改革的成果固定化、法治化,因此才通过宪法修改增加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进而根据宪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三、监察委员会性质和职能(第3条) 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与纪委合署办公,从而实现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是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监察委的职能任务有三项。(1)对所有公职人员监察监督(2)

监察法试题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试题库 单选题 1、职务违法犯罪的涉案人员提供重要线索,(),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答案:有助于调查其他案件的 2、在特殊情况下,留置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 答案:三个月 3、留置时间不得超过()。 答案:三个月 4、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 答案: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5、调查人员采取调查措施,均应当依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 答案:二人以上 6、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 答案:复议 7、监察机关在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时,应当()。

答案: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 8、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审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 答案:一个月 9、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审机关应当在()内作出复审决定。 答案:一个月 10、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决定。 答案: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 11、立案调查决定应当向被调查人宣布,并()。 答案:通报相关组织 12、监察机关补充调查以()为限。 答案:二次 13、被调查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死亡的,由监察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向()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答案:人民法院 14、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心得体会 管理培训心得体会4篇

管理培训心得体会4篇 为了不断地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局人力资源部组织了为期一个月的培训。主要学习了作为一个管理者如何管理和搞高自己的情商,也就是所说的eq。所谓情商管理实际上就是情感情绪管理。就是激发人的积极心理体验,控制人的不良情绪,以积极心态面对现实,从而改善人际关系,提高幸福指数、提升工作效率。情商是与智商相关的一个概念。智商决定一个人的聪明程度,情商决定一个人的处事能力。智商是先天决定为主、后天努力为辅,情商虽然也受先天制约,但后天可改变的空间很大。 现代社会,人们的工作压力普遍增加,人际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通过培训,感觉到如何正确认识自己、认识他人、既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又能了解他人的情绪,不断改善日益紧张的同事关系,是非常必要的。那么作为一个管理者,如何管理或提高自己的情感情绪,也就是情商(eq),我有几点的体会: 1、学会制怒、尊重他人 老话说怒伤肝、气伤脾,发怒不仅伤别人,也很伤自己。所以情绪控制的第一步就是制怒。制怒的作用意义谁都懂,就是做得不好。如果我们学会尊重别人,制怒就容易做到。我们对自己尊重的人是很少发怒的。作为一个管理者,只有尊重别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才能以理服人。 2、管理者要懂得情感情绪发生发展的规律

管理就是沟通和服务,这样的观点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沟通的重点就是把握员工心理、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因此管理人员懂得情感情绪发生发展的规律,无疑会给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便利,说如虎添翼也不过分。 情感是一种稳定的心理体验。情绪则是变动不定的心理感受。我们平时所说的爱恨情仇基本上属于情感范畴,喜怒哀乐则属于情绪范畴。一个相对稳定,一个如急风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不过二者可以互相转换。经常令人产生愉悦情绪的人和物,久而久之就会产生稳定的情感爱。经常产生令人生气的人和物,久而久之就会产生恨。管理人员要做的工作就是让员工来到企业总是产生愉悦的心情,尽量避免产生讨厌的心情,久而久之,企业的凝聚力就产生了。令人愉悦的事情,大家都愿意做,甚至会抢着做;令人讨厌的事情,谁都不愿意做。管理人员要做的就是让下属员工尽量对其工作和工作环境产生愉悦体验,久而久之,就能培养员工爱岗敬业的情感。 管理人员如果不能做到让员工开心,但至少要做到不惹员工生气。 3、管理者要懂得情绪控制方法 好情绪如春风,温暖人心;坏情绪如瘟疫,腐蚀心灵。情绪不好的人不仅对周围环境不满意,对自己也不满意。管理人员要做的就是激发员工好的心理体验,控制或疏导员工不良情绪。 我的管理理念中有一条把微笑送给别人,把欢乐留给自己。就是十年前针对少数干部整天绷着脸,让同事让众人心情压抑而提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内容解读 导读:本文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内容解读,希望能帮助到您! 审议历程 2017年6月2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该法律草案进行了审议。 2017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公开征求各界意见。[6] 2018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发布。 [4]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内容解读 解读一 2017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公布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明确了国家监察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规定了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重要内容。 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制定监察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总结反腐败斗争经验、巩固反腐败成果的制度保障,主要任务是: 一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要举措。监察法为监察委员会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在反腐败工作领域体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是实现监察全覆盖。在我国,“政府”历来是广义的,而行政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察范围过窄。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由监督“狭义政府”公职人员到监督“广义政府”公职人员的转变,使监督不再有空白地带。 三是整合分散的反腐败力量。组建监察委员会,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解决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职能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职能交叉重叠问题,有利于形成反腐败合力。 四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写入法律,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解决长期困扰我们的法治难题。[6] 解读二 监察委由人大产生并对其负责实行监察官制度 草案明确了监察委的基本定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是最高国家监察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规定了监察委由谁产生、如何产生、任期、对谁负责等根本

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监察法突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国家监察的全覆盖,体现了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强化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国家法制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必将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而制定本法。监察法突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国家监察的全覆盖,体现了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强化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国家法制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必将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意义重大:一要深刻认识制定《监察法》是强化权力监督,维护人民利益,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的需要;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二要深刻理解监察体制改革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的创制之举。三要认真学习监察法,以上率下、突出重点、把握要义、学懂弄通,增强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四要结合开展“七五”普法,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贯彻监察法活

动,加大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力度,提升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为开创新时代振兴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加强监察法的制定完善,其目的就是要加强对所有行使公职权力人员的监督,监督全覆盖,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学习监察发,落实监察法,学以致用。新时代,就要有一个健康的政治生态环境,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老虎打了,苍蝇也得灭。灭了苍蝇,病毒才不会传染,空气才会更加清新。 一、加强学习,方可自敲警钟。作为基层普通工作者,主要一点是要自觉提升防腐能力,不时给自觉注射防疫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懂得珍惜,不断学习,不断进取,才不会越红线,跨入腐败的门槛,步入罪恶的深渊。 二、自觉履职,方可清心寡欲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文章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出自一切腐败行为的产生,首先是他的工作态度问题,一个走上贪腐的人员,可能想的就不是为人民履职的问题,而在思想上存在得过且过,他们一心谋“事”而不干事,总是搞团团伙伙,搞拉帮结派,以权压人,用人一家亲等。有这类思想的人总是发挥不了为群众服务的主观能动性,也不可能安心履职,更谈不上为民办事,从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也只有自觉履职,把身心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投入到为群众办事中去,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才能消除私心杂念,去除心魔。清心寡欲,方可廉洁奉公。 三、提升素质,方可维护监察法的权威。通过学习《监察法》,对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有了深刻的认识,对监察委员会工作的性质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我想,学习《监察法》的目的在于依法办事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于自觉规范行为,提升素质,接受人民监督,做受人民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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