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知识产权法教程读书笔记

知识产权法教程读书笔记

知识产权法教程读书笔记
知识产权法教程读书笔记

知识产权法教程读书笔记(专利部分)

第九章专利法律制度概述

疑问:

一、如果在他人申请日之前没有制造相关产品、使用相关技术或者做好制造和使用的准备,则在他人获得专利权之后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使用自己的发明创造。

总结:

一、对“专利”一词的概念上可能存在误解

汉语“专利”一词往往被人们理解为“专有权利”,但是“专利”源自英文patent。英文patent 是letter patent 的缩写,是“公开的信件”的意思,此外patent还有“授予特权”的意思,因此专利法中“专利”一词的含义应该是信息的公开和授予特权,而不是根据字面意思理解的专有权利。

二、专利权的特征

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具有独占性、地域性等特征,与著作权相比有所差异。首先,专利权的独占性更强。假如两人同时创作完成一件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则两人都可以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如果两人同时完成了意见发明创造,则只有一个人可以申请专利,获得法律的保护。其次,以向社会公开技术为条件。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并不以向社会公开为权力获得前提,作者可以选择发表或者不发表,根据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作品创作完成后即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发明创造或者设计人要想获得专利权,就必须向社会公开技术方案。这也是专利法“以公开换权力”的制度设计。再次,专利经审查后才能依法

定程序授权。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只要符合“独创性”的要求,无序登记或审查即可获得法律的保护,获得相关权力。而专利权不是自动取得的,必须经过国务院专利管理部门的审查,确定其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特征之后才能后的法律保护,取得相应的权力。如果专利权可以不经审查,在无法确定技术方案能够对社会产生重大利益的情况下就是发明创造人获得近乎绝对的垄断权,无疑对他人和社会是不公平的。最后,专利权的地域性等限制更加突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都要是到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但相比之下专利权受到的限制更加突出。在地域上,由于目前大多数国家加入了《伯尔尼公约》,根据公约的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产生后可以在公约缔约国范围内同时获得权力保护。而专利并非自动获得的,而是需要经过国家专利主管部门审查之后才能获得授权。由于各国专利法对授权条件的规定存在较大的差异,仅在已过获得的专利在其他国家并不能受到保护和承认。在保护时间上,著作权法保护大部分作品时间为作者有生之年+50年(摄影作品、法人作品或其他组织作品保护时间为50年),专利法中发明专利的保护时间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时间为10年。此外专利法中还规定专利的“强制许可”制度,而著作权法中至今尚无强制许可制度的规定。

三、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知识产权制度起源于1474年威尼斯的《专利法》,随后英国与1623年颁布了《垄断法》都对新产品的发明人给予一定的期限的保护,以使发明人获得相当的收益。德国发明家维尔纳芬基勉斯曾于1876年向德国宰相建议制定专利法应对本国技术人员流失的状况。专利制度在吸引技术人才和推动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的极端重要的。

我国古代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专利制度,在太平天国运动中洪仁轩在《资政新篇》中曾提出对“首创至巧者,赏自以专其利,限满准他人仿作”的主张,但并未实施。1898年“戊戌变法”

中颁布了《振兴工艺给奖章程》有对新方法授予专利的规定。1912年辛亥革命成功后颁布的《奖励工艺品暂行章程》,1944年国民政府颁布了《专利法》。1984年新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四、专利制度的作用

与著作权制度相似,专利制度的作用在于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的推广应用。首先通过赋予发明者在一定时间内实施技术的排他性权利,保证发明人可以从中受益,鼓励发明创造的产生。其次,可以促进发明创造投入实际应用,通过缴纳年费、强制许可等制度安排,可以促使发明人尽快将发明创造投入实际应用。最后,提供技术信息和资料防止社会资源的浪费。当年社会的发明和创新都是建立在前任已经研究的基础上,专利制度通过“公开换权力”的安排,可以为社会提供大量的技术创新信息,防止重复研发。

知识产权法阅读参考书目

阅读参考书目 教材类 1、张玉敏:《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2、吴汉东:《知识产权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李雨峰、王迁、刘有东:《著作权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张耕:《商业标志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5、汤宗舜:《专利法教程》,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著作类 1、王泽鉴:《民法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王泽鉴:《侵权行为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冯晓青著,《知识产权法哲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4、李扬主编,《知识产权的合理性、危机及其未来模式》,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5、陶鑫良、袁真富著,《知识产权法总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版 6、吴汉东、胡开忠著,《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修订版),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7、金海军著,《知识产权私权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8、阳平著,《论侵害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从知识产权特征出发的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9、郑成思著,《WTO知识产权协议逐条讲解》,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 10、郑成思著,《知识产权论》(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1、吴汉东、胡开忠等著,《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2、王先林著,《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13、黄晖:《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14.郭禾:《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第1 版。 15.刘华:《知识产权制度的理性分析与绩效分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4年6月第1版。 16.盛世豪:《知识产权与竞争优势――区域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1月版。 17.梁彗星,严永和:《论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出版社,2006年1 月版 18.冯晓青:《知识产权法热点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第1版。 19.冯晓青:《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8月第1版。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自测题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第一章自测题单选题 1. 下列国际公约中,TRIPS不要求全体成员必须遵守并执行的是(10分) A.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B.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 C. 〈〈世界版权公约〉〉 D. 〈〈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 2. 下列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辖的国际公约与TRIPS共同遵守的是(10分) A. 最惠待遇原则 B. 对权利合理限制原则 C. 透明度原则 D. 对行政终局决定的司法审查和复审原则 3. 下列措施中,TRIPS没有强化的是(10分) A. 知识产权的执法程序和保护措施 B. 协议的执行措施 C. 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 D. 知识产权的权利用尽原则 4. 狭义的知识产权贸易的主要形式是(10分) A. 进口知识产权产品 B. 销售知识产权产品 C. 知识产权许可和知识产权转让 D. 出口知识产权产品 5. 世界贸易组织(WTO)三大支柱是(10分) A. 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产品贸易 B. 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技术贸易 C.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 D. 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边境贸易 6. 我国内地第一部〈〈著作权法〉〉颁布于(10分) A. 1988年 B. 1989年 C. 1990年 D. 1991年 7. 世界第一部专利法诞生于(10分) A. 英格兰 B. 威尼斯共和国 C. 美国 D. 法国 8. 《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不包括(10分) A. 强制许可原则 B. 自动保护原则 C. 宽限期原则 D. 临时保护原则 9. 根据《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对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优先权期是(10分) A. 12个月 B. 6个月 C. 18个月 D. 3个月 10. 广义的版权不包括(10分) A. 作者权 B. 表演者权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知识产权法》课程作业答案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知识产权法》课程作业 姓名:学号: 年级:学习中心: ————————————————————————————— 第一部分着作权法 一、名词解释 1.自然人作者: 自然人作者是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创作技巧和方法,直接创作出反映自己个性和特点的作品的人。 2.创作: 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3.着作权: 着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着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着作权属于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着作权是一种对世权,属于绝对权。 4.作品: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5.独创性: 独创性,亦称原创性,是作品的必要构成要件之一,独创性要求作品必须是作者自己独立创作的结果,即作者对作品的整体构思和具体的表达经过自己的独立思考,不是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在独创性的认识上,独创性与创造性不同,作品雷同并不意味着没有独创性。独创性并不排除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他人作品的参考、引用和借鉴。 6.演绎作品: 演绎作品,是对原作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后产生的作品。由于演绎作品在原作品的基础上加入演绎作者独创性的二度创作,因此演绎作品是一种新作品。演绎作品也享有着作权。在作者对自己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整理时就会享有基于原作品和基于演绎作品而产生的双重着作权。在行使演绎作品着作权时不得损害原作品的着作权。 7.发表权: 发表权是着作人身权的内容之一,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所谓公之于众,即披露作品并使作品处于为公众所知的状态。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

《课程与教学论》自制读书笔记(完整+重点)

课程与教学论复习资料 00467(简答题部分★66) 钟启泉、张华辽宁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一章课程与教学研究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课程研究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教学研究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课程与教学的涵义 第四节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一、选择: 1、课程与教学研究是教育研究中的基本核心领域。 2、美国博比特《课程》、《怎样编制课程》以及查特斯《课程编制》是课程独立研究诞生标志。 3、泰罗主义假设是:人受经济利益驱动,其特征是:效率取向、控制中心。 4、博比特是科学化课程理论的奠基者,内容为教育本质、课程本质、课程开发方法(活动分析)。 5、博比特:课程的本质:儿童准备完美的成人生活从事的活动及经验。 6、活动分析:把人的活动分析为具体的、特定的行为单元的方法。 7、博比特:课程目标即能力,是课程开发的基本依据,遵循效率原则。由具体化和标准化的知识、技能、习惯、价值、态度、鉴赏力构成。 8、贾德和桑代克确立“行为的—联结主义的学习观”,为“泰勒原理”奠定了心理学和方法论基础。 9、泰勒:“现代评价和课程理论之父”,出版《成绩测验的编制》、《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确立了“课程基本原理”和“评价原理”,统称为“泰勒原理”。 10、泰勒原理形成于“八年研究”:30年代经济大萧条,进步教育协会展开了旨在改革课程体制的实验研究,泰勒负责开发课程的一般程序和原理。11、泰勒原理的实质是对“技术兴趣”,“技术理性”的追求,创造性、学校实践的特殊性、教师和学习者的主体性被忽略。 12、50年末至60年末,西方指向教育内容现代化的课程改革运动即“学科结构运动”。诞生了“学术中心课程”。 13、布鲁纳《教育过程》确立了“学科结构运动”的理论基础与行动纲领。 14、学术中心课程是以专门的学术领域为核心开发的课程,由知识领域及其研究方法构成,其基本特征:学术性、专门性、结构性。 15、施瓦布、费尼克斯认为学科结构是“实质结构”与“句法结构”的统一。强调学术中心课程是课程现代化的最基本特征。 16、学术课程吸收杜威·进步主义·经验课程因素,确立了“同时诚实地尊重学科本身的逻辑和儿童的心理逻辑”的课程价值观。 17、施瓦布被认为是仅次于布鲁纳的倡导结构课程的第二号旗手,建立起实践性课程开发理论。18、施瓦布:课程由教师、学生、教材、环境四要素构成,相互作用构成“实践性课程”。是班级或学校的完整文化。方法是“课程审议”,即主体“课程集体”对具体情境中的问题反复讨论得出的。 19、课程审议三种艺术:实践、准实践和折中方式。 20、施瓦布“实践的艺术”包括“观察”和“问题形成”。“折中”是针对情境的特殊性对不同理论进行选择、修改、超越。 21、学校本位的课程开发,“课程集体”或“审议集体”是主体,课程集体中,教师和学生是核心,其兴趣和需要是课程审议的核心问题。 22、实践性课程本质是“实践兴趣”的追求,教师与学生得到尊重。 23、70年代课程开发由“怎样有效开发课程”转向“怎样理解课程”。被称为“概念重建主义课程范式”,追求“解放兴趣”。 24、“概念重建主义课程范式”的两种理论倾向:以现象学、存在主义、精神分析理论为基础;以法兰克福学派、哲学解释学、知识社会学为基础。25、第一个倡导教学论的是德国拉特克。特点:以教学的方法技术问题为教学研究中心、既依赖儿童心理又依赖学科知识的性质、确立了“自然教学法”、教授语言和科学是教学论的重要课题。 26、夸美纽斯是捷克·理论化、系统化的教学论的创立者。《大教学论》是标志,与拉特克同为启蒙时期教学论确立者。 27、法国卢梭为启蒙时期教学论的发展者。《爱弥儿》是柏拉图《理想国》后西方最完整主张自然教育和尊重儿童发现天性的教学论。 28、瑞士裴斯泰洛齐创造性发展卢梭的教育思想,主张:适应自然、自我发展、直观、教学心理学化。 29、教学论发展时代代表有赫尔巴特、杜威。德国赫尔巴特主张:观念心理学、任务是培养学生多方面兴趣、教学的“形式阶段”、教育性教学。 30、杜威确立了教育即经验的连续改造、教育是一种社会的过程、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生长四个哲学命题。经验课程形态是“主动作业”即着眼于儿童

(完整版)知识产权法考试大纲

《知识产权法》课程考试大纲 一、课程编号:0322617/0322322 二、课程性质:专业基础课 三、适用专业:法学专业 四、考试对象:法学专业学生 五、教学时数 本课程总学时为54,周3学时,第四学期或六学期开,共18周。 六、教材及主要参考文献 1.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2.现行《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及其相关法规。 七、教学主要内容与考核要点 一.总论 1.知识产权的概念。 2.TRIPs协议给出的知识产权范围。 3.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4.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及基本特点。 二.著作权 5.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概念和种类。 6.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和不保护的客体。 7.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和特殊规定。 8.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人的各项具体权利的内容;著作权的保护期。 9.邻接权的概念及其范围、内容。 10.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概念、种类。 11.著作权侵犯行为的认定。 12.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 13.著作权的转让、许可使用、质押的概念及其辨析。 三.专利权 14.专利、专利权、发明人(设计人)、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职务发明、现有技术、优先权日、首次销售、初步审查、实质审查的概念。 15.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共同发明、委托发明的专利权归属。16.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三种专利的概念及其相互区别;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的概念。17.专利申请的原则:先申请原则与优先权原则。 18.授予专利的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 19.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 20.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21.专利权的限制制度。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可以授予专利强制许可的情况。22.专利纠纷的解决。假冒专利问题的解决。 四.商标权 23.商标的含义、功能。 24.商标与其他商业标识的辨析。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各章自测题答案

2009 年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第一期各章自测题答案 第一章 第1题:下列国际公约中,TRIPS不要求全体成员必须遵守并执行的是(10.0 分) A: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B:〈〈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 C:〈〈世界版权公约〉〉 D:〈〈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正确答案:C 第2题:下列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辖的国际公约与TRIPS共同遵守的是( 10.0 分) A:最惠待遇原则 B:对权利合理限制原则 C:透明度原则 D:对行政终局决定的司法审查和复审原则正确答案:B 第3题:可以加入《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与WTO勺成员是(10.0 分) A:加入联合国的独立主权国家 B:独立关税区C:国际实体组织 D:非政府组织正确答案:A 第4题:下列措施中,TRIPS没有强化的是(10.0 分) A:知识产权的执法程序和保护措施 B:协议的执行措施 C: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 D:知识产权的权利用尽原则正确答案:D 第5 题:狭义的知识产权贸易的标的是( 10.0 分)A:知识 B:技术 C:产品D:知识产权正确答案:D 第 6 题:我国内地第一部〈〈著作权法〉〉颁布于( 10.0 分) A: 1988 B: 1989 C: 1990 D: 1991 正确答案: C 第7 题:我国内地第一部〈〈专利法〉〉颁布于( 10.0 分) A: 1985 年 B: 1984 年C: 1986 年 D: 1983 年正确答案:B 第8 题:中国第一部具有专利性质的法规是( 10.0 分) A:《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暂行条例》 B:《振兴工艺给奖章程》 C:《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D:《专利法》正确答案:B 第9 题:世界第一部专利法诞生于( 10.0 分)

知识产权法课程介绍

知识产权法课程介绍 知识产权法课程是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而发展和壮大的,是随着知识产权在全国乃至在全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受到重视而成为一门显学。 我校知识产权法课程开设较早,发展很快。1992年3月张玉敏教授主编了我国最早一批《知识产权法》教材(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我校开设了《知识产权法》必修课程,课时也增加到50学时。此后,我校又先后增加了知识产权双语教学、著作权法、商业标志法、商业秘密法、知识产权贸易理论与实务、电子商务、外国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等选修课。2000年,为了整合我校知识产权法教师资源,成立了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该中心全国范围内都有较大的影响。现在,《知识产权法》课程已成为师资力量强大、配套课程齐全、深受学生欢迎的本科课程。目前,该课程已经成为我校法学重点发展的课程,成为在西南乃至在全国都有相当影响的一门课程。 我校从1997年开始招收知识产权法方向的硕士研究生,2000年开始招收知识产权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截至今年7月份,共培养知识产权方向的硕士研究生200多名,博士研究生10余名,其中包含1名美籍和1名我国台湾地区攻读本方向的博士生。从目前来看,我校已经形成了一支政治过硬、治学严谨、勤于耕耘、整容强大的教师队伍。目前,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课程已形成一支职称结构、年龄、学历合理的教学和科研梯队:在师资配置上,现有教授5人,副教授4人,讲师5人,助教1人,其中博导2人,硕导9人,另聘请5名境内外知识产权法专家作为兼职教授绝大多数教师已经取得博士学位或者正在攻读博 士学位。 本课程的主要特色有:1、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模式,推进课堂教学改革。2、师资队伍强大,发展后劲很足。3、教材和教学辅导资料先进,教学方法先进。

知识产权法课件课后思考题答案

【绪论】 第一讲 1、知识产权的概念。 一种是概括式,即下定义的方法,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对自己创造性智力活动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传统) 另一种是列举式,即用列举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方法表达知识产权的概念,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重要国际公约:《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与TRIPS协议。 2、如何正确理解知识产权的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 3、如何全面理解知识产权的特征? 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可复制性 著作权 第二讲 1、什么是作品及其构成条件? 作品是作者基于表达思想、情感、理论、学说而创作的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的智力创造成果。 作品的构成条件 ①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即作品往往是作者为表达其学术观点、情感而创造,其目的并不直接用于工业上的应用和商业上的使用。 ②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也称原创性,它是作品的首要构成条件。独创性的基本含义是指: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创作的成果。无论是作品的内容,还是表现形式都是作者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而不是对他人已有作品的复制、抄袭或剽窃。 ③作品的可复制性,是指作品必须以一定客观形式表现出来为第三人所感知。 2、简述作品的分类(新旧著作权法比较) ①一般作品。a文字作品b口述作品c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音乐作品指交响乐、歌曲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d美术、建筑作品。e摄影作品。f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g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②特殊作品。a计算机软件。b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第三讲 1、什么是作者及如何认定? 作者是指基于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依法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认定:一般原则:本法有规定的除外,著作权属于作者 2、论述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原始主体继授主体 第四讲 1、简述著作权人的人身权的内容; 著作权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人身权利 2、简述著作权人的财产权的内容;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主要标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展览权主要适用于美术作品、摄影作品。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大学版(试题及答案)

单选题 1.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说法是:(D) (5分) A. 商标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特别引人注目 B. 构成商标的图形越复杂,商标越具有显著特征 C. 构成商标的图形越简单,商标越具有显著特征 D. 将“苹果”二字作为服装上的商标使用,该商标具有显著特征;将“苹果”二字作为苹果酱上的商标使用,该商标缺乏显著性 2. 某厂的“白玫瑰”注册商标有效期即将届满,欲办理续展手续。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办理续展的申请时间只能是:(D )(5分) A. 期满前6个月 B. 期满前后各6个月 C. 期满后6个月 D. 期满前后各12个月 3. “万宝路”是世界驰名的香烟商标,已在中国注册。某葡萄酒厂生产的“莹光”牌葡萄酒,其瓶贴和包装盒的文字、图形、色彩与“万宝路”商标基本相同。对此事的正确说法是:D (5分) A. 葡萄酒和香烟并非相同或类似产品,葡萄酒厂不构成侵权 B. 葡萄酒厂将“万宝路”作为装璜使用,不存在侵权问题 C. 葡萄酒厂已在其产品上标注有厂名、厂址,未构成侵权 D. “万宝路”是驰名商标,某葡萄酒厂的行为造成与该驰名商标的混淆,故构成侵权 4. 目前,国际上流行的纯羊毛标志为:C (5分) A. 集体商标 B. 联合商标 C. 证明商标 D. 防御商标

5.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商标侵权的有:D (5分) A. 在商标许可合同期限届满以后,未经许可人同意,继续使用该商标 B. 王某未经商标专用权人的许可,擅自制造其商标标志并出售 C. “娃哈哈”酸奶为驰名商标,甲公司在其生产的果汁上使用“娃娃哈”商标 D. 商标被许可使用人经商标权人同意,继续使用该商标 6. 下列行为中,属于对专利权的合理使用的行为的有:A (5分) A. 某学校在进行一项教学实验时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一项相关专利 B. 某学校受某公司委托开发一种新产品时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一项相关专利技术 C. 某公司在生产其产品时未经允许使用了他人的一项相关专利 D. 某公司在广告宣传活动中未经许可使用了他人的一项专利方法 7. 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外国优先权期限为:A (5分) A. 十二个月 B. 六个月 C. 十八个月 D. 三个月 8. 小张完成了一项发明,2005年6月,小张将其发明在国内举办的国际研讨会上首次发表。后小张就该项发明内容申请专利,该专利申请:B (5分) A. 已经丧失新颖性 B. 从在该会上首次发表6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 C. 从在该会上首次发表12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 D. 新颖性不因在先公开而受影响 多选题

《知识产权法》课程标准

《知识产权法》课程标准 学时:54 学分:课程编号: ★一、课程概述: 《知识产权法》是为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开设的必修课程,是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十四门主干课程之一。《知识产权法》以平等主体因创造和利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为研究对象,其内容由导论(知识产权概述)、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最新知识产权问题研究等六个部分组成。《知识产权法》的调整手段和适用原则主要是民法的手段和原则,行政法和刑法性质的规范在知识产权法中也占有小部分比例,因此民法、刑法和行政法系本门课程的前置课程,而程序法则是后置课程。知识经济时代同时也意味着知识产权时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仅深刻地影响着我国的经济、社会生活,也将对我国的教育产生着深远的影响。《知识产权法》课程的开设对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来讲,不仅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之必须,而且将逐渐成为学科之重。 ★二、课程目标 《知识产权法》是典型的应用型法学学科,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旨在使学生了解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历史与发展,知道本学科的性质、地位、独立价值、研究范围、基本框架、研究方法、学科进展和未来方向,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内容,理解本门学科的主要概念、基本原理和策略,了解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及执法现状,

了解知识产权的最新发展动态。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学会运用一些具体的策略或技术,如申请专利权、商标注册的技术;运用专利、商标策略等,同时使同学们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能够应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并能提出解决方案。 ★三、课程内容和教学要求: 本课程的教学要求中,“了解”、“理解”、“掌握”、“学会”是四个由低到高、逐步深入的能力层次要求。“了解”是指知道有关情况;“明确”是指在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正确理解有关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准确表述;“掌握”是指在明确的基础上,能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的完整内容;“学会”是指在掌握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结合基本制度,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教学内容和要求表中的“√”号表示教学知识和技能的教学要求层次。 本标准中打“*”号的内容可作为自学,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求或不布置要求。 导论知识产权概述

现代课程论的读书笔记

现代课程论的读书笔记 现代课程论的读书笔记1 德国的合科教学引起了世界的关注,随后美国也出现了打破传统学科的框架,试图采取巧大单元的方式将课程整起来的动向。 推进这一运动的进步主义教师认为,课程编的基础必须是学习者经验本身。即,课程不应当是由一组学科编成的学科课程,而应当是包括了儿童的学习活动在内的一连串的生活经验。 这种“经验课程”的理念同赫尔巴特学派理念是对果立的。这样,便开始出现了赫尔巴特学派的统整与经验课程折衷起来的形式。即形成了广域课程或核心课程的课程。这种广域课程采取的方法是,将具有逻辑相关性的一组学科归纳成社会、理科、美术、人文一类的若干主要领域。 到了20世纪60年代,出现了源于美国的理科课程改造的世界性的教育改革运动,它表现为两潮流。 一是改革学校制度,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掘尽可能多的儿童的智慧潜力。 二是改革课程,改变传统的课程模式,把现代的科学、技术、文化的成果更完整地、及明地反映在学科结构之中。表现为两个特点: 1.压缩科学的古老层部分的内容,加强“新生层”,充实学科内容; 2.根本地改造学科课程,从学校教育的最初阶段开始,就要在教材中引进儿童也能理解的同现代科学息息相关的一般原理和思想。

现代课程论的读书笔记2 “没有人拥有真理而每个人都有权利要求被理解”,这一课程理想之中教师是领导者,但只是学习者社区之中一个平等的成员。 多尔所设想的课程为具有四R特点的课程:丰富的(rich)、回归性的(recursive)、关联的(relational)、严密的(rigorous)。丰富性来自于课程的开放性和假设性,为合作性对话探索提供了多重领域。回归性很重要,一种丰富的课程产生于对自身予以反思所带来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之中,而且,从杜威的观点看,回归性为经验的反思性再组、重构和转变提供了机会。关联性指的是对观点和意义之间联系的不断寻求,并考虑历史和文化背景与关系感知之间的联系。严密性成为对可供选择的关联和联系的有目的的寻求。 实质上,多尔所提出的后现代的、过程导向的教学与课程观建立于建构主义和经验主义的认识论基础之上,在这一认识论之中,我们以共同的历史为背景参与到彼此之间的会话之中,通过多重解释和转变而寻求意义。 作者深刻批判了西方受工具理性所支配的课程理念与课程体系,认为这种课程理念与课程体系已沦为一种封闭性的科学教条,成为现代工业生产体系的一个环节,教育与课程从而被彻底工具化了,教育与课程的内在价值—促进人的心灵成长的价值被彻底泯灭。作者进而提出了一种超越现代科技理性的课程观—后现代课程观。 这种课程理念创造性地运用了混沌学、过程哲学等思潮,提出了以“丰富性、“回归性”、、“关联性”、“严密性”为标准的后现

2019年知识产权法课本.doc

第一章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1、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智慧创作物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私权) 2、更好的定义:人们对于自己智力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力。 3、理解其定义: ①客体是智力成果/商业标识等非物质性客体,不是有形物质,这是区别于物权的特征; ②不要理解成对知识的财产权; ③知识产权客题分两类:创造性智力成果、识别性商业标识。 4、并非一切智力成果都受知识产权的保护,如点子、创意,但知识产权也非常注意在赋予创新者 知识产权的同时,避免这种保护的范围扩大,将本来属于公众可以自由利用的信息纳入专有范围。达到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利益平衡原则是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帝王原则”。 5、知识产权客体就是智慧创造物,是人民利用其智慧、时间、资金和劳动创作出来的智力成果。 具有以下特征:无形性(本质特征)、智慧性、传承性、共享性。 6、知识产权的内容:一是积极权利二是消极权利 ①积极权利,指知识产权所有人依法享有的许可他人实施其智慧创作物的权利; ②消极权利(禁止权),指知识产权所有人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实施其受法律保护的智慧创作物的权利。 7、知识产权特征:知识产权空间效力的有限性,知识产权保护期的有限性(发明专利权20年、外 观制作权10年、著作权有生以来及死后50年),知识产权的独占性,知识产权的法定性(国家授予性)。 8、知识产权性质:是一种民事权利,是私权。 9、分类(基础知识):文学产权、工业产权 著作权: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特征:①单点效力,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著作权之效力,只能及于某一件具体的作品,既能禁 也有权许可他人以某种方式利用其作品,但不能阻止他人对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也不能禁止他人对其独立创作的作品正常地行使其版权②双重内容(也称为一体两全),即著作权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两个方面的内容。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与人身权利是相互独立的③自动取得,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即刻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任何手续。 作品: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是人类智力成果;作品是必须能够被别人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只有具有独创性的表达才是作品。构成条件:形式条件:必须是我国《著作权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作品形式实质要件:一个具体的文学艺术表达形式须具备独创性并能以有形形式复制。类别:文字作品、口述作品、戏曲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不适用著作权法的对象:①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 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一定情况 原始著作权人:在作品创作完成后,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直接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除作者外,还有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作品中的合同约定人、特殊职务作品创作者所属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情形)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委托作品中的合同约定人:委托作品,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合同委托他人创作的作品。特殊职务作品创作者所属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职务作品,是指自然人为完 普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属于创作作品的自然人,其所属之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2年的优先使用权;特殊职务作品的自然人享有署名权,其他的权利属于自然人所属之法人或其他组织。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二、知识产权的种类 1、广义的知识产权和狭义的知识产权 划分标准:知识产权的范围 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2、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划分标准:对知识产品的消费方式。 著作权是广义的,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其保护对象是以精神消费为目的的知识产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等。 工业产权是指著作权以外的知识产权。其内容已超出“工业”的范围,主要指以物质消费为目的的知识产品,包括科学技术发明、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及标记、禁止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等等。 3、创造性智力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 划分标准:知识产权价值的来源 创造性智力成果权的价值直接来源于对该成果的商业性利用。无论是科学技术还是文学艺术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本质上都是人们设计出来的“结构和形式”。对这些“结构和形式”的利用所获得的收益,就是创造性的智力成果的价值。 工商业标记本身不是其财产价值的源泉,它的价值来源于所标记的商品或服务,来源于它所标记的工商业主体的商业信誉。 三、知识产权的性质 (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它所反映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因而具备了民事权利最基本的特征。

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大纲

《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大纲 一、《知识产权法》课程说明 (一)课程代码:02130014 (二)课程英文名称: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三)开课对象:法学专业 (四)课程性质: 知识产权法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是针对高年级本科生开设的学科必修课。 (五)教学目的: 1、学习和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提高知识产权权利意识和法制观念; 2、熟悉各种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训练和提高解决司法实践问题、处理法律纠纷的能力; 3、了解知识产权法在民法中的地位,注意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其他民事法律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六)教学内容: 知识产权法学是研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法学学科,掌握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学知识是各类法律专业人员必不可少的专业知识要求。伴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知识产权法在保护智力创造者合法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事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在我国加入 WTO 以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对我国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七)教学时数: 教学时数:32学时 学分数:2学分

(八)教学方式 本课程的教学方法是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适当布置一些课外作业。加强学生课堂讨论力度,训练学生自主学习方法,培养学生应用知识和创新思维能力。 教师应当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制作课件。 (九)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 考核方式为考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并结合平时成绩综合考查学生应用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严格考核学生出勤情况,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的旷课量取消考试资格。综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40% ,期末成绩占60% 。 二、讲授大纲与各章的基本要求 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述 教学要点: 通过本章的学习,让学生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范围、性质及特征,理解知识产权法的含义、基本制度的类别及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掌握知识产权区别于有形财产权的基本特征,为后面各章节的学习奠定基础。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种类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二、知识产权的种类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性质

课程理论读后感

《课程理论——课程的基础、原理与问题》读后感 任何教育过程都涉及知识、技能、能力、态度或情感等方面的因素,即都涉及“教什么”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课程的问题是教育上的一个永恒的课题。本书作者施良方先生通过对课程的心理学、社会学和哲学基础的探讨,对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整个编制过程的分析与反思,对课程理论体系和研究范式的思索,对课程一些基本问题的探讨,对课程的历史、现状的剖析以及对未来课程的展望,从而确立起一个比较完整的课程理论的框架,为我国课程理论的发展与完善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本书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就课程定义及其课程理论进行概述性的阐述;第二部分分析课程的基础,主要探讨了课程与心理学、社会学和哲学三大学科的关系,及其相关学科流派对课程理论的影响与启示;第三部分对课程编制的原理及其程序进行了分析,就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的“泰勒的课程模式”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探讨;第四部分对课程探究的形式进行了分析,主要有过程模式、实践模式和批判模式,分析其原理,并对其进行相应的批评和反思;第五部分是关于课程理论与研究,谈到课程理论的构建,课程的基本问题(课程的分类问题等相关问题),以及课程的未来挑战和未来课程面临的问题。 一、绪论 本书的《绪论》通过对几种主要的课程定义的剖析,使读者对课程处论探讨的基本对象有所了解,以帮助读者形成或澄清自己的课程定义。书本在绪论中首先对课程的定义做出了探讨,但是作者也提到,要得出一个精确的并为大家所认同的课程定义,这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对待现存各种课程定义的一种合适的方式,是仔细考察人们是如何使用“课程”这个术语的,以及这些定义的实际含义,这有助于拓展我们对课程的理解。所以作者在追溯课程定义的历史渊源基础上,归类了过去六种典型的课程定义:1、课程即教学科目;2、课程即有计划的教学活动;3、课程即预期的学习结果;4、课程即学习经验;5、课程即社会文化的再生产;6、课程即社会改造等。上述各种课程定义,从不同的角度或多或少都涉及到课程的某些本质,但也都存在明显的缺陷。在作者看来,与其对各种课程定义冲突程度做概念上的分析,不如去考察一下给课程下定义的方式,这将有助于我们对课程的认识。 在书中,作者对课程定义的方式做了一番探讨,使读者了解了课程从规划、设计到实施,从课程决策者、编制者到教师和学生,经历了好几种转换。事实上,有些课程定义关注的是某一层次上的课程,而有些则把焦点放在另一层次上。当然,关注不同层次上的课程,本身也反映了定义本身的基本观点和取向。我们在探讨课程时应注意到,既然课程存在于不同层次,若如我们只注意某一层次而完全忽略其他,则不但见不到课程的全貌更有扭曲课程的危险。作者在此不是为了得出一个精确的课程定义,而是为了说明:每一种有代表性的课程定义都有一定的指向性,即都是指向当时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课程所出现的问题,所以都有某种合理性,但同时也存在着某些局限性。而且,每一种课程定义都隐含着作者的一些哲学假设和价值取向。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重要的不是选择这种或那种课程定义,而是要意识到各种课程定义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伴而随之的新问题,以便根据课程实践的要求,做出明智的决策。 二、课程的基础 作者指出,所谓课程的基础,是指影响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的一些基本领域。考察课程的基础,实际上是要确定课程知识领域的外部界线,确定与课程最相关的和最有效的信息来源,也就是说,要确定课程的基础学科有哪些。然而,仅仅考察基础学科有哪些种类还是不够的,我们还需了解这些基础学科与课程的种种关系,以及对课程的实际含义。 把心理学、社会学和哲学作为课程的基础或基础学科,是大家比较公认的。“这些基础学科能使课程理论和实践工作者更仔细地分析所提议的或所实施的课程计划,并更好地为之辩护。……

知识产权法课件

知识产权法课件内容 课程大纲: 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总论( 6学时)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2学时) 重点掌握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内容(2学时) 重点掌握 第三节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和体系(2学时) 一般了解 第二章著作权法(20学时) 第一节著作权法引论(3学时) 一般了解 第二节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3学时) 熟悉掌握 第三节著作权的内容和限制(4学时) 重点掌握 第四节著作权的归属和转移(4学时) 熟悉掌握 第五节邻接权(3学时) 熟悉掌握 第六节著作权的保护(3学时) 重点掌握 第三章专利法( 15学时) 第一节专利法引论(3学时) 一般了解 第二节专利权主体和客体(3学时) 重点掌握 第三节专利权的取得(3学时) 熟悉掌握 第四节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3学时) 重点掌握 第五节专利权的法律保护(3学时) 一般了解 第四章商标法(8学时) 第一节商标法引论(2学时) 一般了解 第二节商标权的主体和客体(2学时) 重点掌握 第三节商标权的取得、行使和管理(2学时) 熟悉掌握 第四节商标权的保护(2学时) 重点掌握 第五章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4学时) 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保护(2学时) 熟悉掌握第二节原产地名称与知识产权保护(2学时) 一般了解

第一章 1.教学目的: 知识产权法是一门重要的法学学科,通过学习了解其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内容,掌握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和发展历史,形成对知识产权法的初步认识。 2.教学要求: 通过知识产权法总论的学习,要掌握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和内容,了解知识产权法的概念,掌握关于知识产权的基础知识。 3.学习方法: 理论联系实际方法;比较方法;研究方法。 3.内容要点: 知识产权法是法学专业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通过本章的学习,主要使学生掌握知识产权的概念、法律特性,了解知识产权包括的内容,熟练掌握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了解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渊源及其产生和发展,熟悉现代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的关系等。 4.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的概念、法律特性,以及知识产权包括的内容;还有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和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渊源及其产生和发展,熟悉现代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著作权法基础知识及相关习题问题详解(知识产权法)

著作权法第一次修改解决的实际问题 1)解决超国民待遇问题。 2)增加了网络传播权是修改的又一亮点 3)确立了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4)增加了侵权打击力度。 ●著作权法的作用 一)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是保护创作者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二)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是衡量知识价值的杠杆 三)著作权法是建立正常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 四)制定著作权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五)著作权法是国际间文化艺术交流的桥梁 ●作品的围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影视作品 七)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十)法律规定的其他作品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一)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 二)依法禁止出版和传播的作品 三)不适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四)缺少作品实质要件的对象。诸如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公式等。 五)竞技体育运动 六)已过保护期的作品 著作人身权的特点 1.专属性。 2.法定性。法人和非法人团体可视为作者享有著作权; 3.不可转让性。 4.永久性。 ●我国著作人身权的容 1.发表权 2.署名权 3.修改权 4.保护作品完整权 ●我国著作财产权的容 1.复制权。 2.发行权。 3.出租权。出租权客体仅限于影视作品和计算机软件。 4.展览权。展览权的客体: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及可以公开列的其他作品。衍生分析:未

经小说著作权人许可将其已发表过的小说手稿公开展览,并不侵犯小说著作权人的展览权。 5.表演权。客体:戏剧、文字、舞蹈和音乐作品等。 6.放映权。客体:文字作品,戏剧、曲艺作品,音乐作品,电影、电视作品。 7.广播权。广播权适用于文学作品,戏剧、曲艺作品,音乐作品,电影、电视作品等。 8.摄制权。电影类作品,但并不仅仅指将小说拍成电影片、电视剧等。未经许可将音乐作 品、美术或摄影作品摄入电影、电视也构成侵犯摄制权。 9.改编权。并非所有文字转化都是翻译,如将汉文转换为盲文,不是翻译,仅是复制。 10.翻译权。 11.汇编权。 12.注释权和整理权。 13.改编权。 14.信息网络传播权。 15.其他著作财产权。 ●著作权主体的分类 作者主体和非作者主体 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 国主体和外国主体 自然人主体、法人主体和国家主体 著作权继受主体的确定 1.因继承、遗赠、扶养协议成为主体。 2.因受让合同成为著作权主体。 3.国家成为著作权的特殊主体。 ●合作作品的构成条件: 1)两人以上合作创作。 2)创作结果符合作品的要求。 3)必须有共同的创作意图。 4)具有共同创作行为。 简单劳务性工作不视为创作劳动,如抄写稿件、整理资料等。概括四个字“合意、合作”。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与联系 1.联系: 1)从属关系。邻接权是作品传播者的权利。是派生权利。多数国家在著作权法中专章规定。著作权的许多规定适用于邻接权。 2)补充保护。对独创性低于著作权保护要求的劳动成果予以保护。如美术作品受著作权保护,而独创性较低的版式和装帧设计,则受邻接权保护;录像作品受著作权保护,而录像制品则受邻接权保护。 还可以加上:都与作品相联系;都是法律规定的权利;都具有严格的地域性。 2.区别 1)主体不同。作品创作者;邻接权主体是作品传播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者和出版者。 2)客体不同。著作权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传播者艺术加工后的作品。创作者劳动和传播者劳动。 3)保护容不同。著权保护作者人身权和财产权;邻接权保护除表演者权外都不具有人身权利性质。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