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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课程论文试论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试论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提要: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所订立的协议,是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集体合同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所在企业通过协商谈判,就集体劳动条件、生活条件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商。本文从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涵义、法律特征、作用、订立程序、履行、变更和终止几方面分析二者之间的异同。

关键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异同

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大国,就业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广大劳动者在就业前需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签定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1994年7月5日,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该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谓总称,指其既包括劳动法的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包括了大量的劳动法规、条例、规定、实施细则等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其主要作用有:

一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术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说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我国劳动法的实质,也是劳动法的首要任务。

二是调整劳动关系,建立、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法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法律形式。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中有特别重要的作用,他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形式,反映职工的要求,解决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从而改善集体劳动关系,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三是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

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适应社会化生产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可以增强双方当事人按约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观念,促使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益的提高,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还可促使劳动者的合法流动。

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法的核心内容。劳动合同制度包括对劳动合同形式、种类、主要条款、订立、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的规定。集体合同我国称之为集体协商,也是劳动法的内容之一。集体合同制度主要包括集体合同订立、变更、解除、形式及效力等内容。本文就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作粗浅的解说。

一、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涵义异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所订立协议。劳动合同是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集体合同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所在企业通过协商谈判,就集体劳动条件、生活条件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商。不同点在于:前者订立在于明确劳动关系,后者订立是在已明确劳动关系后为维护职工劳动条件、生活条件等权益而订立的协议。两者相同点都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法律特征不同

1、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即用人单位。集体合同主体一方是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企业。

2、职责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职责上的从属关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在身份上、组织上、经济上从属于用人单位,遵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为用人单位劳动,完全纳入用人单位的经济组织和生产结构之内。集体合同中职工代表作为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代表企业职工群体的意志和利益;企业行政代表企业作为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从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出发,双方代表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通过协商,取得合作,以维护稳定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

3、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内容各有所侧重

劳动合同的内容由法律规定或受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尽管劳动合同内容在签订时

各不一样,但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七个法定条款: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集体合同的内容侧重于维护企业职工权益的规定。《劳动法》第33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这就体现了集体合同是以职工劳动条件、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协议。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确立的法律形式,则是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规定,而集体合同主要是规定企业行政的义务,而不是职工的义务。

4、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目的不同

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是劳动成果的给付,当然并不排除劳动合同对劳动成果的要求。集体合同签订的直接目的在于规定企业职工的一般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前者产生于劳动关系确立之前,后者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过程之中。

5、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负有义务,并且,各方所负义务既是与各自所享权利对应的代价,又是实现对方相应权利的保证。依据劳动合同,劳动者一方面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另一方面向用人单位取得劳动报酬。集体合同的内容多涉及国家劳动基准法的规定,它规定企业在不低于国家劳动标准的基础,向职工提供劳动条件与生活条件。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这就使集体合同具有本企业劳动基准法的效力。

三、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作用不同

订立劳动合同,其作用主要有: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维护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3、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

订立集体合同,其主要作用:一是集体合同是确保职工劳动条件与劳动待遇的必要手段;二是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与公平的有效措施;三是集体合同可以弥补劳动合同的不足。如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因单个劳动者是相对弱者而不足以同用人

单位抗衡,难免会违心地接受用人单位提出的不合理条款,不能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通过工会代表全体劳动者签订集体合同,就可以改善单个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避免劳动者被迫接受不合理条款,可以确保在一定范围内全体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实现。

四、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订立程序不同

(一)劳动合同订立遵循下列程序

1、用人单位向被录用者介绍拟订劳动合同的内容和要求,有义务回答劳动者的询问。

2、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3、办理有关手续。劳动合同签订后应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二)集体合同订立遵循以下程序

1、集体协商,拟定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此过程即为集体合同草案形成过程。

2、讨论并通过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草案形成后,应召开职工大会,组织广大职工就草案中有关问题充分讨论、酝酿,提出修改意见,最后再就修改后的草案进行正式通过。

3、签署集体合同与审查备案。草案修改定稿后,由双方代表在合同文书上签字,然后报送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五、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履行的异同

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必须按合同内容严格、认真履行。合同履行都遵循实际履行、全面履行和合作履行的原则。

实际履行原则: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而不能由第三人代替履行;二是要求劳动者按合同规定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完成劳动过程。

全面履行原则:劳动合同这一原则要求劳动者一方按照法律与合同规定的时间、

地点和方式,保质保量的完成劳动任务;要求用人单位全面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劳动条件及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

合作履行原则:劳动合同这一原则要求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相互配合、友好合作,并在遇到困难时相互理解和帮助。

集体合同在履行时同样遵循实际履行、适当履行和协作履行的原则,认真执行、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的条款,全面落实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措施和指标。同时,应针对不同的合同条款使用不同的履行办法。对于其中的标准性条款,要求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始终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各项标准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确保职工劳动权利的实现不低于集体合同中所规定的标准。对于目标性条款,应具体落实在企业计划和工会工作计划中,并积极创造条件予以实现。对于约定不明的内容,凡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议定。

六、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或单方依法修改或补充劳动合同内容的法律行为。它发生于劳动合同生效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期间,是对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完善和发展。

集体合同的变更,指因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的变化,当事人依法对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集体合同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七、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终止的异同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能引起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事实主要有:1、合同期限届满;

2、约定终止条件成立;

3、合同目的实现;

4、当事人死亡;

5、劳动者退休;

6、用人单位消灭。

集体合同的终止,即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集体合同的效力消灭。它包括下述三种情况:1、因有限期届满而终止;2、因目的实现而终止;3、因依法解除而终止。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都是劳动者(或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的

协议,是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这是两者相同的一面。不同之处是劳动合同订立是为了建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确保劳动过程的实现。只有签订合同,双方劳动关系才得予形成。而集体合同是工会(或者工人代表)代表劳动者为维护职工劳动条件、生活条件等权益而与企业协商订立的协议,是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形成劳动关系之后产生的,它主要规定的是企业行政的义务,而不是职工的义务。

经济法与劳动合同法论文

经 济动 法合 与同 劳法 论 文 浅谈《劳动合同法》对大学毕业生影响

通过选修经济法与劳动合同法这门选修课,使我学到了很多与我们大学生就业工作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下面是我通过查阅资料整理了与我们大学生就业最密切的《劳动合同法》谈谈对我们的影响。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内容牵涉到所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对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工会以及劳动行政部门均产生了重大影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并有不同的解读。对于即将踏入职场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很多人并不了解新《劳动合同法》,或很少有精力关注新法会对自己的就业产生哪些影响。本文拟从《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引起的短期震荡、长期效应和涉及大学生的某些条款浅析《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以供各方参考。 一、高校毕业生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和了解 据“你对《劳动合同法》施行的看法”网络在线调查结果表明,参加调查的114名学生中对新法相当了解的占9.1%;比较了解的占12.7%,不太了解的占69.1%;完全不知道新法施行的占9.1%。认为新法有利于保障大学毕业生权益的占27.1%;认为新法的施行将进一步加剧就业竞争和就业压力的占18.6%;相信该法的实施执行力度的占3.4%,对该法的实施执行力度持观望态度的占50.9%。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学校应该组织学生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和讨论,认清新法施行对大学毕业生在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新的保障及约束,以更好地遵守法律,并在必要的时候以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劳动合同法》施行引起的短期震荡 作为2008年最受关注的法律之一,《劳动合同法》一出台就在全国范围内掀起风暴。裁员潮、咨询潮、劳务派遣潮……这场社会震荡短时间内不会平息下来。高校毕业生在震荡期内的就业毫无疑问也会受到影响,会加剧目前的就业紧张形势。一段时期内,企业对高校毕业生的招收量将会减少,招聘程序会越来越严格,对毕业生的资质要求会越来越高。 (一)不规范用工的企业违法成本的升高,既要合法用工,又要稳定成本,必然导致用工的减少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劳动者、用人单位产生的最大影响在于: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加重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因此,对一些用人不太规范的企业影响较大,这种企业并不在少数。过去即使一些企业的用工行为不规范,月薪低,福利少,但由于人才市场供大于求,仍然有很多毕业生应聘。初出茅庐的毕业生是这类企业的重要用工资源,在这种情况下,求职者无法要求相关权益。新法的出台使得不法企业无法像过去那样行事,在合法用工会导致这些企业成本增高的情况下,首选方案就是减少对毕业生的招收量。即使是合法用工的企业,之前对高校毕业生采取的大量录用再大量淘汰以去芜存菁的招聘策略,基于成本考虑也会发生逆转。 (二)无违约金赔偿,担心毕业生随意违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并仅在两种情况需要交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费用进行过专业技术培训,二是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没有了违约金的限制,企业担心大学毕业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协议)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20XX年月___日解除双方于年月 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的《劳动合同》。乙方工资发放至20XX年月日。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劳动合同》解除时双方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及纠纷,乙方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权益(若有)。 三、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应将属于甲方的所有财物,文件和资料等归还给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办完时甲方支付乙方未发工资_________元(若有)。 乙方未按时办理离职手续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未发工资及办理在离职手续。 四、未经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书的内容。否则对方有权追究泄秘方的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有权司法机关管辖地处理。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协议 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条款之一()原因决定解除、终止与乙方签定的劳动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乙方过错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5.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 6.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办理调出手续; (2)存档费用由_______方负担。 (3)住房公积金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封存或转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2016年正规劳动合同范本下载

2016年正规劳动合同范本下载 下面网为大家提供了三种版本的2016年正规劳动合同范本,欢迎下载参考! 正规劳动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六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日工资为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五)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试论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经济法)

试论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重点是要签订好两个涉及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这是确保企业劳动关系长期和谐稳定的有效机制。本文从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一些基本法律概念、特征、内容及区别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关键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差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重点是要签订好两个涉及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这是确保企业劳动关系长期和谐稳定的有效机制。北京市在《关于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见》中,要求所有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单位,在继续深化搞好劳动合同制的同时,都应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现就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一些基本法律概念、特征、内容及区别浅谈一点个人的理解。 1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法律概念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河为了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在内容、程序合法的前提下,本着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台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台同。 集体合同是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 订立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是贯彻《劳动法》的重要内容,一个是建立、规范劳动关系.一个是调整一定范围内集体(群体)的劳动关系。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全面贯彻《劳动法》,规范和制约劳动合同的需要,也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 2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主要包括的内容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还可以协商约定其它内容。 集体合同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劳动标准、劳动条件的规范内容;第二,

大学生劳动合同论文(

对大学生签订劳动就业合同的相关分析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问题分析 劳动就业合同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实现大学生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但是,现在大学生经常遭遇用人单位的不当解雇,违反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不合理情况。今天,大学生就业已从计划分配转变为自由择业。因此,在这种形式下,就业劳动合同就成为规范劳动就业市场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合同双方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武器。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化、明确化,如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大学生就可以次用来作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据。 一、目前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出现的问题 (一)错误地认为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 经相关部门调查发现,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毕业生认为,有就业协议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了。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就业协议是指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 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派遣的依据。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 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工种劳动的依据。也就是 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另外,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同,就业协议的 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同意接受 该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该毕业生,列入就业方案并纳入就业情况统计,它不涉及毕业生到 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而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 律等,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更为明确。因此,毕业生只有弄明白这两个合同的含义,才能更好 地通过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二)用人单位与大学生签订不合理的劳动合同 大学的普及,让很多学子走进了大学的殿堂,但同时,也让更多的大学毕业生面临着就业难题,而这给一些企业提供了利用廉价劳动力的机会。有些大学生在被招聘单位录用后,就急于与对方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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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论文 自1995年实施《劳动法》,推行劳动合同制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劳动者文化素质的提高和法律意识的增强,《劳动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的解除论文。但是在现实中,随着人才交流的进一步活跃,每天都要签订大量的劳动合同,同时也有大量的劳动合同以不同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普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特别是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是合同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意志行为,并不以对方的意志为转移,单方解除不当,就会损害对方利益,破坏合同的效力和尊严。例如不少用人单位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往往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制定成格式化、定型化的条款,随意或武断地解除劳动合同,严重损害了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些问题,非常值得我们去认真思考、研究。下面我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入手,浅谈一下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

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则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以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前途和生活来源,也关系到用人单位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可以说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根据提出解除合同的主体不同,可分为双方解除、单方解除两大类。双方解除,即协商解除或协议解除,按照契约自由原则,劳动合同也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合意。因此,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具有以下特点: 1、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请求。 3、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单方解除,即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劳动合同,不以对方当事人是否

2016 新劳动合同版本

编号:劳动合同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签约须知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4.用人单位应按照双方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劳动合同空白之处应协商一致后填写,不需协商之处可以写“无”或划掉。 6.劳动合同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7.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甲方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签收。甲方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

集体合同(示范合同)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集体合同(示范合同) 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集体合同(示范合同) 用人单位名称(盖章):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首席代表: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的职工协商代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第二条集体合同是双方促进用人单位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用人单位行政应与用人单位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

浅析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 论文

浅析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1)论文 论文关键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劳动者 论文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提出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争议之声不断。本文从争议的主要问题切入,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特征、订立及解除四个方面阐述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理论,并对争议做出回应。最后在前几部分的基础上,指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价值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基本含义及特征 (一)含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表明劳动合同的终止是不确定的,但并不是说没有终止时间,更不存在所谓的“终身制”、“铁饭碗”。 (二)特征 1.没有约定终止时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都有明确的终止时间。 2.具有稳定性: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都会因终止时间的到来和一定工作的完成而终止。劳动关系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持续存在。 3.在一定条件下依法强制订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就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

是,和其他两类劳动合同相比,其他两类劳动合同只能协商一致订立,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应依照法律规定强制订立。 4.尊重了信息不对称的事实:各国纷纷采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形式消除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不平等、信息不对称,这证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以承认劳动关系中信息不对称的事实为基础的。 二、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突破了合同的原理 依《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或者适用有以下几种情形: 1.协商一致订立 实践中绝大多数劳动合同的订立,都要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订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所讲的协商一致是指,双方当事人就签订的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所达成的一致。 2.特殊条件下强制订立 《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同意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条件如下: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要求劳动者在一个单位工作的年限要满十年,而且其间不能发生间断。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适用该条件签订劳动合同时,所提的十年和在十年中所签劳动合同的次数无关。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

开题报告论劳动合同的解除

西安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论文题目论劳动合同的解除 班级 学号 姓名 联系方式__ 指导教师 提交日期

一、选题的理论意义与实际意义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符合法定的条件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有效或者无效的劳动合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正是因为用人单位是社会中利用劳动力最主要的主体,我国《劳动合同法》赋予了用人单位这一重要的权利以确保用人单位通过对用工自主权的调节,使得劳动力资源得以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最终实现国家劳动力政策的预定目标,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实践中用人单位在行使法律赋予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利时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表现为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文本身存在不足,另一方面主要是因为用人单位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可能会滥用单方解除权,而相关法律对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性条款本身也存在较多的不足。针对于此对于该课题进行了相关的研究,以期能够完善完善我国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能够更好的保障员工的合法的权益,具有一定的现实的意义。 二、论文综述 国内外有关的学者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并且取得了一定的研究的结果,具体的研究的结果如下所示: (一)国内研究现状 范艳(2018)认为:雇佣单位仅仅是名义上的雇佣方,并不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处于分离的关系,在劳动者完成了自身的劳动工作后,如果产生关于劳动的争议,需要和派遣单位以及用工单位协商进行处理。因为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是单纯的用工关系,而无实质的用工协议,所以不能进行单方面的合同解除。 李王超(2018)协议解除的对象,应当包括之间解除的合意,也应当包括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考虑,用工单位从自身扮演的角色出发,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本无可厚非,但是用工单位滥用这种合同的解除权,会使被派遣劳动者利益遭受损失。从派遣劳动者的角度进行考虑,实现这种利益的均衡,必须考虑到协议解除主体的责任,在用工单位行使这种权利的时候,需要进行考虑。 刘珊(2018)用人单位的原因而产生争议,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协议解除的动议应该是用工单位进行协商来执行的,代表的是用工单位的单方意志,协议解除的提出应该考虑的是劳动者的利益。 (二)国外研究现状 Karsten Giese(2015)认为:防止用工单位任意地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来实现对于劳动者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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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最新劳动合同模板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据>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六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日工资为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五)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内容提要: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两种合同形式,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面有共同之处,从历史角度看,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只有在劳动合同确立了雇主和雇员的劳动关系后才有集体合同。从两者的比较角度看,既有相同之处(如都有关于雇员和雇主的权利义务规定),又各具特色,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五个方面的主要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代替关键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目的主体内容法律效力责任 一﹑正确认识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概念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一般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2)劳动合同是合法行为,即当事人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是实现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和手段,因而,除具有如上所述的一般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 (1)就主体而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意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必须一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即劳动力的使用者;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即劳动力的所有者。因此可成为劳动合同主体的劳动者,必须具有提供劳动力的能力;而且用人单位必须要有使用劳动力的能力,即是具有特定资格的法人或者其它依法成立的组织、团体。

(2)因劳动合同而确立的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在缔结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自由协商而决定劳动合同的内容;然而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劳动者纳入用人单位生产体系从事劳动,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因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属性。 (3)就内容而言,劳动合同是以确立劳动关系为目的,以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协议。 (4)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由于用人单位基于经济上的力量,较之劳动者具有优势地位。因此,为维护弱者一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往往大量介入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合同有别于一般私法上合同的社会性。国家法律大量介入劳动合同的结果,造成国家以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与劳动条件最低标准,使劳动合同内容受到国家法律的极大影响。 根据《劳动法》第33条和原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劳部发[1994]485号)第5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是工会组织或职工推举的代表职工与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1)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力使用者即企业,另一方是全体职工,全体职工一方由工会组织(没有建立工会的,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作为其代表。 (2)具体合同是一种劳动协议,而非民事、经济协议。集体合同所反映的是以劳动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关系,是规定全体职工与企业之间整体性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一种协议,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 (3)集体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而且集体合同文本必须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分析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之间的联系

劳动合同法论文

论《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的影响 目前,由于城镇新增就业人口、下岗人员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仍处于一个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而且将长期处于这个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除劳动关系、滥用试用期、为逃避法定义务签订短期劳动合同、限制劳动者自由择业和合理流动,集体合同签订率不高甚至流于形式等问题。,由于劳动合同有关规定不具体,对用人单位合同义务的规定不够,使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内容不规范,严重影响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实施。针对以上情况,迫切需要根据劳动法确立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制定一部专门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制度的法律,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就是为了解决和规范劳动关系双方的行为,不仅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还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对我国劳资市场的一种规范调节,也必然会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带来诸多影响。 虽劳动关系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实际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经济地位的差异直接造成了双方不可能真正的平等,用人单位处于优势,因此,《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是有偏向性的,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地位,加强对用人单位行为的规范,这必然会对大学生以后就业是有利的。在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作出了新的规定:一是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二是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三是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前面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些新的规定将有力遏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和压缩劳动合同期限的行为,遏止用人单位把大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强制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加大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违法责任,这必将大大提高大学生就业的签约率和就业质量;《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聘使用劳动者时必须如实告知劳动工作岗位相关情况,这有利于大学毕业生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等;《劳动合同法》还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时间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对劳动者的工作强度做出了限制,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这有利于大学生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都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利益,理所当然对大学生就业有利。 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大大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人工成本,会给企业带来 一定的压力,用人单位招聘的倾向开始转变,用人理念也不同了,用人单位在招 聘员工时就更重视人才的素质,更加青睐有既有工作经验又有能力得的求职者, 用人单位在众多求职者之间就会更看好有过工作经验的求职者,这对大学生的就 业将是一个挑战。因此,大学生在校期间应该努力学习,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 把自己能力作为求职的筹码,吸引用人单位的垂青。大学生应该重视在竞争激烈

很好的论文论劳动合同的履行与解除

论劳动合同的履行与解除 ----全球化下的个人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合同法国际研讨会 内容提要: 10月30日至3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共同主办的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高峰论坛----“全球化下的个人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合同法国际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法楼601国际报告厅隆重举行。本次研讨会得到了法国巴黎第一大学、里昂第二大学以及“法语世界大学组织”的鼎力支持,是中法两国高等学府跨国交流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法学院构建国际化学术平台的又一次盛会。出席此次会议的中方嘉宾有: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北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北京市总工会的官员,来自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等国内多所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劳动法学者,以及来自北京和各地的律师界代表;参会的外国嘉宾有:法国驻华使馆法律参赞吕妍婧(Christine DA LUZ)女士,法国劳动法学会会长高蒂(Fran?ois Gaudu)教授、国际劳动法学会名誉会长韦蒂埃(Jean-Maurice V erdier)教授、法国劳动法学会名誉会长尚穆(Antoine Jeammaud)教授,以及来自法国巴黎第一大学、里昂第二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柬埔寨金边大学等高校的著名学者和法、柬两国的律师。会议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林嘉教授主持。林嘉教授代表法学院和研究所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她表示,在全球化背景下如何完善个人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以应对新的挑战是世界各国劳动法所共同面临的课题,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对于加强国际交流、完善各国立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法国驻华使馆法律参赞吕妍婧女士、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张世诚副主任、法国巴黎第十大学教授、法国劳动法学会名誉会长韦蒂埃教授以及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关怀教授先后致辞。本次研讨会围绕着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界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种类及其立法选择、劳务派遣的法律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评价五大议题展开了为期一天半的讨论。 主持人(法国巴黎第一大学教授、法国劳动法学会会长高蒂):现在继续我们的会议,今天下午的主题是“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履行”。现在请Gilles Bélier律师,他是法国富尔德律师事务所律师,他将给我们说说法国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我非常感谢所有其他讲话人都讲15分钟以内,这样的话,最后一个人可能就没时间了,或者说我们后面没时间讨论了。 Gilles Bélier:谢谢,我说得快一些,首先我非常高兴和荣幸和大家在一起,今天下午对我来说是一个很荣幸的事情。鉴于规定15分钟讲话的期限的规则,我就向大家讲一下大致的解除劳动合同还有执行劳动合同的规则,它的原理吧。 首先,法国法里面对于解除劳动合同主要的原理,就像上午说过的,法国的法律主要是基于保护市场就业的法国劳动者,法国工人就业者的就业目标,从法律层面来说还是达到了,我们就不详细来研究这些方面的课题。如果我们要不提到集体协商的话,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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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正规劳动合同范本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本公司或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2、甲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 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以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综合工资元人民币,于次月15日前发放。 2、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 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应在满十五日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此期间乙方应坚守岗位。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异同 内容提要: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两种合同形式,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面有共同之处,从历史角度看,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只有在劳动合同确立了雇主和雇员的劳动关系后才有集体合同。从两者的比 较角度看,既有相同之处(如都有关于雇员和雇主的权利义务规定),乂各具特色,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五个方面的主要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代替关键词:劳 动合同集体合同目的主体内容法律效力责任 一、正确认识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概念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一般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特征。 (1) 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2) 劳动合同是合法行为,即当事人之间订立、变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是实现劳 动权利的法律形式和手段,因而,除具有如上所述的一般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

(1) 就主体而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意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必须一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即劳动力的使用者;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即劳动力的所有者。因此可成为劳动合同主体的劳动者,必须具有提供劳动力的能力;而且用人单位必须要有使用劳动力的能力,即是具有特定资格的法人或者其它依法成立的组织、团体。 (2) 因劳动合同而确立的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在缔结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自由协商而决定劳动合同的内容;然而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劳动者纳入用人单位生产体系从事劳动,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因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属性。 (3) 就内容而言,劳动合同是以确立劳动关系为目的, 以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协议。 (4)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由于用人单位基于经济上的力虽,较之劳动者具有优势地位。因此,为维护弱者一方一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往往大虽介入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合同有别于一般私法上合同的社会性。国家法律大虽介入劳动合同的结果,造成国家以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与劳动条件最低标准,使劳动合同内容受到国家法律的极大影响。 根据《劳动法》第33条和原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 (劳部发[1994]485号) 第5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是工会组织或职工推举的代表职工与企

劳动作文之劳动合同论文

劳动合同论文 【篇一:《劳动合同法》论文】 2014年10月18日 学习《劳动合同法》心得 【摘要】: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劳 工关系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对调整劳资之间的关系、以及定位 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通过八周的学习对于《劳动合同法》的认知 与了解。 【关键字】: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章制度、劳动者 一、引言一直以来,相对于用工单位,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位,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最终表现为劳动者为了工资,不能不作出让步。1994年7月5,全国 人大常委会通过《劳动法》,1995年1月1生效实施。当时,我国 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时期,劳动关系初步出现紧张状况。但是,经过十多年的经济发展,我国劳动关系状况也发生了很大改变。《劳动合同法》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颁布,2008年1月1日即将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已纳入 规范、依法调整的法制轨道。2007年9月份,省局组织全省各市级 局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举办的《劳动 1 合同法》理解与运用培训班,此次系统的学习使我对该法有了全新 的认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更加 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是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确定出台的,完全符合中国现状,有利于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 行劳动义务,保持社会劳动关系的稳定、发展,最终推动构建和谐 社会。现结合《劳动合同法》的学习收获具体谈谈我的理解和体会。 二、正文 经过八周的系统学习,我们小组三个人对于《劳动合同法》都有了 一定的认识,以下二方面是我们对于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Ⅰ、《劳动合同法》对于调整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有着极其重 要的地位 鉴于在中国,劳动者一直处于弱势地位的缘故,国家为了保障劳动 者的权益,制定了《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等法条。《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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