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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烟草)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烟草)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烟草)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为加强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XXX烟草专卖局(公司)及所属县局(营销部)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

2 职责

2.1XX(公司)人事劳资科负责职工教育经费归口管理。

2.2各县市局(营销部)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具体管理。

2.3财务部门负责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和报销审核工作。

2.4XX(公司)人事劳资科、财务科共同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局(营销部)经费使用情况。

3 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

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列入管理费用。

4 职工教育经费使用范围

4.1上岗和转岗培训费;

4.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费;

4.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费;

4.4专业对口的在职学历继续教育费;

4.5企业组织的员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4.6员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4.7教学用品、用具、仪器、设备购置或租赁费;

4.8员工岗位自学成才、技能竞赛奖励费用;

4.9购置各类培训书籍及培训资料的印刷费;

4.10讲师授课费、食宿费、交通费;

,高级职称者每课时100元,中级职称者每课时50元,其它人员每课时30元;

,特聘国内外名教授、名专家,授课费用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决定;

4.11教学场地租赁费;

4.12 考试费;

4.13有关员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5 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程序

5.1借款:除外出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外,原则上不借支培训费。凭批准后的《出差审批单》办理借款手续,借款数额不得超过预估费用。

5.2报销:

,员工按审批报销权限进行批准报销。其中自办的培训,与培训相关的所有费用都在职工教育经费列支。外出参加培训,培训费和资料费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其他费用在相应项目中列支。

,要严格控制定额标准,培训费用必须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内。

,报销一次往返直线车船费,住宿费凭票报销,学习期间不报销市内交通费。

,按参加会议标准报销。

,原则上实行伙食费自理,每人每天可报销伙食补助费10元。

,学习培训时间在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的,每人每日可报销200元的补助,学习培训时间在一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每人每天可报销100元的补助。

,原则上不允许员工自行联系,进行脱产学习。

,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由单位全额支付所有费用,对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中途退出学习的,需由本人承担单位垫支的所有费用。本人申请,经单位同意,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与行业生产经营相关专业的自考、函授等方式的继续学历教育,取得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毕业文凭后,由单位根据学员毕业成绩按比例报销学费、书本费,具体报销比例为:毕业成绩平均在90分(或优秀)以上的报销学费、书本费的80%;毕业成绩平均在80-89分(或良好)的报销学费、书本费的70%;毕业成绩平均在60-80分(或通过)的报销学费、书本费的60%,学习面授、辅导、考试期间的交通费只报销往返直线车船费(限火车硬卧及以下、轮船二等舱及以下),一律不报销住宿费、补助等其他费用,且交通费应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凭面授、考试通知与学费统一报销。

,其学历、资历等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职称评审条件,且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考试、评审并获得通过,可以凭票报销考试费、书本费、500元以内的培训费。

,一切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取得职业合格证书后,方可报销全部费用,包括培训费、评审费、鉴定费、证书费、交通费等,报销需凭国家统一的标准票据,每一鉴定等级每人只能申报两次。

6 XX(公司)及县市局(营销部)职教经费使用比例

6.1由于XX(公司)面向全州统一组织的培训项目较多,按照独立核算,归口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局(营销部)职教经费使用总额控制在员工工资总额的1%以内,其余部分由XX(公司)统筹使用。

6.2各县市局(营销部)必须在上年11月30日前制定本单位下年培训计划及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总额不得超过本单位可使用额度,其中参加外出培训经费预算不得低于本单位可使用培训经费的70%。

6.3由于参加XX(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致使培训经费超过使用限额的,可向XX(公司)提出申请,经XX(公司)审批同意后调节使用。

6.4各县市局(营销部)当年可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有结余的,全部由XX(公司)统一使用。

6.5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区分职工教育经费和其他费用的界限,严格按照培训计划项目对应列支职工教育经费,不得挪用、挤占职工教育经费。

7 附则

7.1本办法由人事劳资科负责解释、修订,各县市局(营销部)及子公司可参照XX(公司)培训费用控制程序制订实施细则,报人事劳资科备案后执行。

7.2 XX(公司)控股、全资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定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7.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教学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 为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为临床带教服务,提高医院临床带教水平,以成功创建XX医科大学及XX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医院,为创建“三甲”医院打下坚实基础,提升医院整体水平,现将《教学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年月日

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医院临床带教水平,提升医院档次,根据医学院校和医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经费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经费是医院为保证正常教学所划拨的专用经费,医院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确保教学经费发挥最大效益,严谨将教学经费挪作他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教学经费包括组织学生活动费、教学管理费、临床带教及课时津贴、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外出学习差旅费、培训费等涉及教学软件投入费用,教学仪器修理费、教学设备购置费等教学硬件费用不应包括在内。 第四条教学的筹措,教学经费主要通过实习进修收入,上级部门专项投入、医院医疗业务收入。 第五条医院财务科应单独设立教学经费账目,加强教学经费管理,年度教学经费预算必须确保占医院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并应逐年增长。 第六条教学日常经费由医院在年初预算时下达至使用和管理 部门。 第七条教学专项经费统一实行归口项目管理。立项程序为:经费使用部门提出立项申请交科教科,科技科会商财务科,报院办公会审定,财务科根据医院审定结果列入次年预算。使用部门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必须按照财务管理和教学管理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应职责;科教

科组织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项目完成后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财务科对项目经费实行专项管理。 第八条教学经费的审批权限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医院财务科和审计科应加强对教学经费的管理和审计,确保经费的正确使用。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科教科负责解释。

教育部项目管理办法

教育部项目管理办 法

附件: 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教技〔〕1号 4月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规范化管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经费的有效使用,推动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根据国家财政制度的要求及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项目经费,来源于由教育部负责分配和管理的部分科学事业费。 第三条本办法为项目管理的依据,项目申请学校及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执行。 第四条项目资助的范围主要为高等学校开展的自然科学研究。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科技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规划,并结合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特点、学科布局及发展的需要,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研究三类,按照资助额度的不同分为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和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 第二章立项 第五条项目采取分年度发布申报领域、限额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原则;项目每年受理一次,申报时间截止到每年的6

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第六条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选题符合经济、社会及科技发展的需求,鼓励学科交叉。2.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 3.研究队伍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年;学风端正,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4.课题已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并基本具备主要研究条件(实验室和基本设备等)。 5.非教育部属学校在申请项目时,依托学校及隶属省(直辖市、自治区、兵团)教育厅(教委)应分别签署条件保障和配套经费的实质性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七条在条件相当时,依托于国家或教育部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的申请予以优先支持。 第八条项目立项程序: 1.教育部在每年4月底前将申报项目通知下发直属学校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兵团)教育厅(教委),确定当年申报领域和各单位申报的限额。 2.申请者须填报《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1)一式三份,经学校科研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盖具学校公章统一报出,不受理个人申报。

XXXXX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XXXXX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职工教育经费,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培训效益,根据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教育经费是提供职工教育活动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的经济保证,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必须定期检查、监督,确保教育经费的足额提取与合理使用。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来源,教育经费的管理,教育经费的开支范围,教育经费的使用,教育经费的考核与监督以及职工参加培训发生费用后要与公司签订服务期限等内容。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劳动人事处 1、负责日常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的审批; 2、会同职工学校编制公司年度培训预算草案; 3、负责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 第六条职工学校 1、负责日常教育经费报销的审批; 2、负责监管公司教育经费的使用。

第三章职工教育经费来源 第七条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精神,公司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比例定为企业职工核定工资总额的2.5%。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由公司劳动人事处会同财务处统一提取。 第八条公司各基层单位的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比例定为各基层单位职工核定工资总额的2.5%,公司劳动人事处和财务处根据各单位培训计划,严格审批教育经费的使用。 第四章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 第九条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凡由劳动人事处统一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培训班,各单位(部门)在提出培训需求时应一并提出培训项目的经费预算。由劳动人事处收集汇总,会同职工学校编制公司年度预算草案,依照有关程序列入财务部门用款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使用。计划外需增加的培训项目经费,申请单位(部门)应向劳动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审批权限交由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用于培训的设备购置费、办公资料费、办班费用中单笔超过1000元的要经公司主管教育培训领导、劳动人事处审批后方可列入职工教育经费中开支。 第十条坚持“专款专用、节约使用、节余上交”原则。职工教育经费必须按照规定建立使用专帐,并做到“专款专用、节约使用”。基层单位年度节余的职工教育经费一律上交公司,由公司统一使用,禁止克扣、挪用和侵占职工教育经费。

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切实保证教育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相关财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司有关规定,实行归口管理、预算控制和专款专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地市分公司,研发中心、数据中心。 第二章管理职责分工 第四条教育培训部门是教育培训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年度教育培训经费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情况分析及控制。 第五条财务部门是公司的预算汇总管理部门,负责批复年度教育培训经费预算。 第六条总公司审计部和各区域审计中心负责教育培训经费的审计监督。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是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部门,负责提出部门年度教育培训需求和教育培训经费预算项目,并报送教育培训部门。 第三章开支范围 第八条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对象包括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与公司签订代理合同的销售人员,具体开支范围为: (一)使用对象为员工的教育培训经费开支范围 1.培训费:新入司员工岗前培训,在岗员工的岗位资格培训、岗位适应性培训,专业资格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党校培训,专题讲座等。 2.授课费:讲师授课费用。 3.考试费: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参加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资格考试费用、以个人名义加入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学会的年度会费。 4.教材资料费:培训教材、教学资料购买费用。 5.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购置非固定资产的教学设备和教学用具,教育培训刊物,各类考试的出卷、阅卷、监考等费用。 6.食宿费:学员和讲师在培训期间的住宿和就餐费用。

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南京邮电大学文件 校教发〔2010〕3号 关于印发《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确保教学中心地位,规范和加强教学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教学经费指用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的经费,包括:本专科业务费、教务处业务费、质量工程与教学建设改革专项经费和各类竞赛与创新教育专项经费等。 第二章经费使用范围及审批程序 第三条本专科业务费使用范围及审批程序 (一)本专科业务费是直接用于本专科生教学运行的费用。 (二)使用范围 1. 实验教学经费(包括低值易耗品和教学实验耗材); 2. 实践教学与毕业设计经费(包括实习费、毕业设计论文费、实践教学耗材资料费、教学差旅费和毕业设计评优等);

用于学生实习资料查询、文印,学生实习交通、住宿,实习耗材购买,实习场地使用,实习管理,校外实习基地调研、建设等费用的支出。 3.与本科教学运行直接相关的教学耗材资料费、教学差旅费等。 (三)费用标准 按本科生人均常规计算,实验费人均30元/年;实习等费用人均230元。由学校统一预算,按学生人数划拨至各学院。 (四)审批程序 学院(部)本专科业务费实行专款专用,由学院院长和实验院长或教学院长双签。 第四条教务处业务费使用范围及审批程序 (一)教务处业务费是指由教务管理职能部门直接支配和使用的教务管理费用。 (二)使用范围 1. 教学维持费(采购教学耗材,订制学历、学位证书,采购教学软件); 2. 试卷印刷及考务支出; 3. 教学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其他日常教学支出; 4. 参加教指委及教学改革和研究方面的会议费用和调研费用。 5. 各类申报材料和教学材料印刷费。 6. 教学基本建设费:用于培养方案修订和教学大纲编写

财务制度大全职工教育经费管理规定

财务制度大全职工教育经费管理规定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管好、用好职工教育经费,不断促进公司员工理论知识地更新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同时为全聚德事业培养储备人才,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另外,按照职工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现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第二条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根据审定的预算,职工教育经费的开支,实行各店(分公司)独立核算,分层管理,在职权范围内由公司及各店(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财务部进行审核。 第三条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第四条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基础职工教育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等方面。 第五条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公司要求认真执行。 第六条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员工监督和公司本部审查。

第七条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职工教育经费不得用于非职工教育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第三章职工教育经费开支范围 第八条报销人员。发放工资在股份公司的以及在股份公司有职务的在职人员。 第九条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教娱乐等方面活动的开展,如:资料费、讲课费、购买文具用品、误餐费、举办展览的消耗用品等费用支出。 第十条学历与职称考试。用于公司员工学历晋升考试(大专以上)以及职称考试等方面的费用支出,事先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报请部门经理及主管经理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学历晋升考试事先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学历晋升考试,报销标准70%,员工学历晋升考试,报销标准50%;职称考试按取得单科证书进行报销,报销标准100%。考试费用包括:报名费、考试费、听课费、教材费等考试方面的费用,不包括前往外省市考试的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费等费用。 第十一条短期培训。用于对员工开展短期培训的费用支出。公司及各店(分公司、子公司)因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短期培训,培训之前各部门需制定培训计划,报请总经理及人力资源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对人力资源开发、储备的需要,不断提高全员岗位工作技能,积极开展各级、各类,特别是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岗位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财政部《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湘煤集人〔2007〕513号),特就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总部,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直属公司。各单位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条各单位员工教育培训经费归口人力资源部管理。 第二章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 第四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经费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列入成本开支,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五条集团公司从按规定组成的工资总额中提取员工教育培训经费,并按照计税工资总额和税法规定提取比例的

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 第六条集团公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三章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 第七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的开支范围 (一)培训(养)费。指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组织所发生的职工学历教育培养费、职工岗位培训费、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费、通用培训习练费等。 (二)授课酬金。指外聘教师和内聘兼课教师酬金。 (三)开班费用。指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开班所发生的簿本费、培训资料费、出卷费、阅卷费、监考费,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住宿、交通费等。 (四)公务资料费。指专职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和资料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教学实验费,培训教材的编印费等。 (五)设备购置费。指购置员工教育培训用一般教学器具、实验仪器、图书等费用。 (六)各单位组织员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七)员工经批准参加政府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术培训所发生的费用。

小学教育费用管理制度

小学教育费用管理制度 小学教育费用管理制度 国家对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学校公用经费相对宽裕。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尤为必要。为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收 支行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夕阳民族 小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 1、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所有经过批准的收费要进行公示。学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收费,并把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举报电话,在单位内外 醒目的地方,以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 间不得少于7天。 3、所有收费,要开据规范性票据。收费学校必须向缴费人开据 安徽省财政厅印制的统一票据。 4、无收费依据,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收费不开据或使用不规范票据、打白条等收费的,缴费的单位和个人有 权拒付和举报。已经发现,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和单位领导 责任。 二、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 1、管理模式 我县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实行县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额度分配到校,学校把握使用,县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结算的运作模式。

1)资金额度到校:学区把资金数额明确到各学校,让学校了解可使用资金额度,以便学校预算安排使用计划; 2)学校把握使用:学校将按照一定原则,认真审核学校预算; 2、义务教育经费使用原则 1)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原则。义务教育经费要首先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以及在教学活动中、后勤服务、校舍维护 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其次要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 地分配和使用中小学公用经费,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倾斜, 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 发展; 2)坚持预算控制的原则。小学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性、科学性、透明性、绩效性原则。应根据明确的公用经费数额,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而出,将学校收支全 额纳入预算,作出预算编制,做到预算不留缺口,严格按照预算办 理各项支出。 3)公开透明原则。大额支出事项,应集体决策并进行公示、公布,公开透明。 3、公用经费使用范围 学校维持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等方面。 1)业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费用,包括教学业务费、实践实习费,文体维持费、宣传费等; 2)公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公用车旅费、会议费、邮电费,机动车燃料费; 3)设备购置费是指因教学和管理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文体设备、图书及其他设备; 4)修缮费是指教学和管理用房屋,建筑物和各类设备维修所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以及不够基建立项的零星的土建工程费用;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 (教财〔2012〕7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建立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中央高校内部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研事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 一、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分级管理体制 1. 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院)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学校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合理确定科研、财务、人事、资产(设备)、审计、监察等部门的责任和权限,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确保经费使用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行使。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 2. 明确院系监管责任。学院、系、所和国家认定的校内各类研究机构(简称院系),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院系要根据学科特点和项目(含课题,下同)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要监督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学校要将科研经费管理绩效纳入院系负责人的考核范围。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 3. 落实项目负责人直接责任。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要熟悉并掌握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按照批复预算和合同(任务书)使用经费,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4. 设立专门机构。科研管理任务重、科研经费规模大的学校,可以在财政部门或科研部门内部统一设置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机构。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协助、指导项目申请人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对已批复或签订合同(任务书)的项目提供从到款通知到具体项目经费分配、预算执行进度通报、经费使用建议、预算调整、决算编制、外部沟通协调等全过程服务,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咨询、业务培训、科研合同管理、技术市场登记、税费减免等相关工作。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 5. 建设专业化队伍。学校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业的财务、科研管理人员,充实科研经费管理服务力量。建立科研经费管理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制度,提升管理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引导院系和有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根据需要聘用科研秘书,协助完成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学校财务部门要会同科研管理部门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和科研秘书等人员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强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 6. 完善科研信息系统。学校要统筹规划,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完善系统功能,建立校内科研、财务等部门和院系、项目负责人共享的信息平台,实现科研项目从申报、评审、立

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荣人医发〔2015〕86号 关于下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 教学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我院“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方针政策,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和教学投入的优先地位,根据医院财务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教学经费管理规定》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 2015年11月19日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教学经费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我院“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方针政策,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和教学投入的优先地位,根据医院财务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经费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经费的范围 具体包括:1、专项经费, 是指国家及地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拨付到医院用于专项培训的教学经费;2、普通经费,指实习、进修、短期学习等学员上交医院的带教费;3、医院投入经费,医院每年按照预算投入到教学、进修、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经费。 二、教学经费的投入原则 教学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节约为本、统筹兼顾”的原则,确保教学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严禁将教学经费挪作他用。原则上医院对教学经费的投入呈逐年上升趋势。 三、教学经费的使用管理 (一)集中核算,分级管理。医院财务科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计划统筹各项教学经费资金并进行会计核算;科教科严格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教学经费。 (二)严格预算,严格制度。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经费支出预算,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严禁教学经费被

挤占或挪用。 (三)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为了加强教学经费管理,科教科应组织好本院教学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日常使用管理工作,保证教学经费足额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同时确保本单位各项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有效完成。 四、教学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教师讲课课时费、临床带教费。 (二)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刷卡、公需科目、聘请教师等相关费用。 (三)本院职工外出进修、学习、会议产生的费用。 (四)教学教材及资料的购买费用和教学大纲及试卷复印费、教学仪器模型的购置费、教学设备设施的维修费。 (五)用于教学实验室的教学实验耗用的试剂药品、实验动物、标本、器械器皿、文具、工具等消耗材料;实验、分析、测试等费用;直接用于教学实验的其他费用。 (六)教学差旅费、教师外出考察学习、课题调研、短期培训及参加学术会议等费用。 (七)举办专题讲座、外聘教师发生的有关费用。 (八)教学基本条件的改善、教研室、实验室、学生寝室、教学部门办公场地的一般改造维修。 (九)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必需的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宣传广告及工作联系费用。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doc

附件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有关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是用于支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以下简称繁荣计划)社会科学研究、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繁荣计划专项资金以促进出成果、出人才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遵循规律、“放管服”结合,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专款专用、规范高效的管理原则。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充分体现质量创新和实际贡献,赋予依托学校和项目负责人更大的管理权限。在简政放权的同时,注重规范管理、改进服务,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创造良好条件和

宽松环境,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 第四条财政部、教育部负责制定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预算安排的总体方案。教育部负责编制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工作,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考评机制。 第五条项目依托学校是繁荣计划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应当制定和完善本单位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按要求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评价等全过程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学校预算,指导和审核项目预算编制,承担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项目资金使用,审核项目决算。 项目依托学校的财务和科研管理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需要,加强对项目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的指导;注重科学管理、改进服务,为项目实施提供条件保障。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和决算,合理合规使用资金。 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预算和财务管理规定,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二章支出范围 第七条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分为研究项目资金、非研究项目资金和管理资金。

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公司职工教育经费 管理办法

xx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快培养和造就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职工队伍。充分发挥教育经费的作用,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根据《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按规定比例足额计提、先提后支、提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职工教育经费是职工教育培训活动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的保证,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必须作好记录和评价,定期检查、监督,确保教育经费的足额提取与合理使用。 第五条各分子公司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公司的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第六条员工参加单位组织或派送的各类培训的培训费、教师的授课费、与培训直接相关费用在教育经费中列支,培训期间差旅住宿等费用不能在教育经费中列支。 第二章经费来源 第七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 ]16号)中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

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的教育培训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 第三章经费的管理 第八条职工教育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职工教育经费的主管部门。 第九条凡由我公司统一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培训班,各部门在提出培训需求时应一并提出培训项目的经费预算。培训主管部门收集汇总,经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批准后,列入教育培训经费预算。计划外需增加的培训项目经费,有关部门应向人资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审批权限交由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 第十条为使我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更加规范化和合理化,教育培训费用部报销前必须拿相关材料和报销单据到培训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登记。没有进行审核登记的,财务部不得为其报销教育培训费用。 第四章教育经费的使用 第十一条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应根据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面向全体员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严禁截留或挪作她用。 第十二条华唐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如下;具体报销比例及办法由各分子公司自行决定。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大唐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经费提取 第四条公司须按照财建〔2006〕317号文件等国家政策规定以及大唐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并列入成本开支。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五条公司内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实施归口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经费预算计划、审批、支出等日常使用管理,财务部负责财务帐目管理,监查

审计部负责监督管理。 第三章经费使用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应根据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面向全体员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七条员工参加不同层面、类别的教育培训项目、技能竞赛、调考等,相关费用均由所在企业承担。 第八条公司负责管理和使用的本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如下: (一)上岗和转岗培训费用; (二)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费用; (三)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费用; (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用; (五)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费用; (六)外送培训经费支出; (七)技术、技能竞赛或调考经费及员工参赛或参加考试费用; (八)集团公司系统内网络培训、考核及相关管理费用; (九)购置或租用教学设备与设施费用;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下文是,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科研及财务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经费来源 第二条科研经费来源: 一校外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二学校及各学院所、中心等划拨的科研经费。 三科研成果转化收入。 四其它形式的科研经费来源。 第三章科研经费支出范围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 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 题等活动而召开会议发生的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 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 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 八资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九数据采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 费用。 十印刷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十一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 的出版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十二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 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三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 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计划项目和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十四管理费:是指从事科研管理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十五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 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第四条学校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 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文件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21]11号以及地方各级部门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规定。 第五条学校年度科研经费收支由科研管理部门提出预算方案,经财务部门审核,纳 入学校总体财务预算。 第六条各类科研项目必须以学校名义签订科研项目合同,其经费必须全额划入学校 银行账户,按项目管理。 第七条科研经费实行责任制管理。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 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烟草)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加强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XXX烟草专卖局(公司)及所属县局(营销部)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 2 职责 (公司)人事劳资科负责职工教育经费归口管理。 各县市局(营销部)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具体管理。 财务部门负责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和报销审核工作。 (公司)人事劳资科、财务科共同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局(营销部)经费使用情况。 3 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 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列入管理费用。 4 职工教育经费使用范围 上岗和转岗培训费; 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费; 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费; 专业对口的在职学历继续教育费; 企业组织的员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员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教学用品、用具、仪器、设备购置或租赁费; 员工岗位自学成才、技能竞赛奖励费用; 购置各类培训书籍及培训资料的印刷费; 讲师授课费、食宿费、交通费; 4.10.1内部聘请的兼职教师,高级职称者每课时100元,中级职称者每课时50元,其它人员每课时30元; 4.10.2外聘兼职教师,特聘国内外名教授、名专家,授课费用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决定; 教学场地租赁费; 考试费; 有关员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5 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程序 借款:除外出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外,原则上不借支培训费。凭批准后的《出差审批单》办理借款手续,借款数额不得超过预估费用。 报销: 5.2.1培训结束后,员工按审批报销权限进行批准报销。其中自办的培训,与培训相关的所有费

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学校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机构的办学行为、健全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收费制度 一、报名流程 免费咨询—入学测试—制定学习计划—缴纳学费—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 二、收费办法 1、新生入学按照各学习阶段的课程收费标准以及教材和学习资料的实际价格进行收费,具体的参照附件。 2、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材料费、资料费; 3、学费应在学生收到缴费单3天内完成缴费事宜,若有延迟: 1)延迟一周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需向学校做出书面说明并及时催缴; 2)延迟两周以上缴费的,学生任课老师课时将取消课时的核算;4、收取学费必须统一开具收据单(写明报班科目、班级、实际费用、活动优惠等)。 第二退学、退费 一、机构在收费开具的收费收据作为退费的唯一凭证依据。 二、退费执行标准 1、若因机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退还剩余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费用=剩余学费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学费-学生所缴纳费用5%=学生所得退款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1、交费后至学期小组开学后的15天内,学员有特殊情况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80%退费。 1、学期开学后的第15-30天,学员需退学的,扣除课时费后,按剩余学费总额的60%退费。 2、学期开学后的第30天,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3、单据遗失者,不予退费。 三、退费流程 1、学员家长提出申请,填写退费申请表; 2、任课老师沟通学员学习情况,确认责任方,如果是校方责任,或者学员确实有特殊情况,无任何原因校方不予办理退费; 3、任课老师核实课消情况,签字确定(三日内完成) 4、家长凭当期缴费收据及已签批退费申请表15号至前台开具退费单,由陈校长审核签字。 5、凭签字后的退费单由财务支出退费。 此规定在招生简章或招生资讯时向家长公式,并在缴费时以一式两份的形式,要求学生或者家长签字,自签字起具备法律效力。 ,,,,,,,,,,,,,,,,,,,,威可拓教育 2018年7月16日

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顾庄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师培训经费的管理,严肃培训经费开支纪律,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教师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现根据教育部、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教师培训是指在职教师(含校长,下同),为提高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参加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 第三条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教育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由预算内财政资金予以全额保障。要按照不少于学校公用经费总额5%的比例,提取教师培训经费用于教师培训开支。 第二章经费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使用的原则,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应严格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学校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教师年度培训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在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时,应先使用公用经费总额的5%部分,再使用师训专项经费。

第六条学校要认真执行教师培训经费的预算决算制度,增加教师培训经费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教师培训经费当年安排当年使用。 第七条教师培训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日常办公经费、非师训性业务经费等开支。 第八条教师培训经费使用应坚持普惠性原则,保证每一位教师都能参加培训,并在规定周期内应完成培训学时数,杜绝师训经费集中使用至个别教师身上的情况发生。 第三章使用范围及标准 第九条教师培训经费原则上用于在职专任教师的相关培训、学历培训补助及上级教育部门批准的干部培训和骨干培训补助。凡与培训无关的会议、参观及带有福利性质的休养等活动,其经费不得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 第十条教师经学校批准参加专业发展培训,一般由教师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结束后,教师凭培训通知书、培训结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和培训时实际发生费用的正式发票到所在学校结报,超出标准限额部分,由教师个人负担。 第十一条教师参加专业发展培训,差旅费报销按照《固镇县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文件执行。

教学四项经费管理与实施办法(试行)

教学四项经费管理与实施办法 (试行) 根据教育部〔2005〕1号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要求,为保障本科教学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从2005开始,每年划拨教学四项经费专款,使年本科教学四项经费的投入达到年学费总额的30%(即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标准),为规范和加强四项经费的管理与使用,科学、合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经费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科教学四项经费是指教学业务费、教学仪器设备修理费、教学差旅费和体育维持费。 第二条教学业务费是开展日常教学的各项开支,包括教学杂费(含军训费、招生费、就业指导费等);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费;专业建设费;教学检查与评估费(含教师教学竞赛);教学成果与奖励费;实习实践费(含各类实践竞赛、文艺活动等费用);实验耗材费;毕业论文设计费;教材建设与奖励费;日常办公费用。 第三条教学仪器设备修理费。包括各类教学仪器的修理、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的维护等费用。

第四条教学差旅费。指各项与教学有关的差旅费用,包括教师和行政干部的调研、学习、培训及外聘教师的差旅等费用。 第五条体育维持费。指体育场地的维护、维修、消耗材料的购买、各项体育活动和参加比赛等费用。 第六条经费投入。学校决定本科教学四项经费每年以不低于年学费收入的30%投入,2005年按学费总额的30%投入,根据收支情况,投入逐年递增。 第七条立项。原则上所申请的教学项目内容,必须要有按培养计划要求完整、充分的立项依据。同时经费的支付范围和额度必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第八条立项形式。实行“按计划整体立项,分次支取经费”和“按分项目使用经费,总额包干”的形式申报和使用经费。采取何种形式,需要根据项目类型进行确定。第一种形式多用于规模大、共性强、计划性好的教学项目;第二种形式多用于规模小、随机性大、不易提前计划的教学项目。 第九条立项管理。为保障教学项目顺利进行,实行管理责任制。教务处负责教学项目的审定和考核,院系明确责任主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以保证按项目目标和要求开展教学工作。 第十条管理权限。教学业务费中除办公费用由院系和教务处共同审核,其它项目内容均由教务处负责审核,其中教务处负责公共课办公费用的立项分配(含两课、体育、公外、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大学化学、计算机、艺术)。教学仪器设备修理费、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xx公司公司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暂行) 则第一章总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加强公司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加快培养和造就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职工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提支平衡、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经费提取 第四条公司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公司按年初财务预算以及具体情况提取,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五条职工教育经费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实施专项管理。办公室负责经费预算计划、审批、支出等日常使用管理,以及负责财务账目和账目监督管理。 第三章经费使用 第六条公司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如下: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经费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第七条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使用范围如下: (一)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证书的人员,其费用按照取得的学历学位情况及任职岗位的等级给予奖励。 (二)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分类一览表》(附件三)范围内的中级或等同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技能和资格的人员,按照取得的专业技术、职业技能和资格等级以及任职岗位的等级给予奖励。 (三)经公司领导批准或委派参加的培训,学习期间的费用 (书本资料费、学费)由公司报销。学习期间发生的伙食补助和交通费等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 (四)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他教育。 第八条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的具体奖励标准 (一)学历学位教育奖励 职工参加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教育,根据任职岗位的等级不同奖励标准如下: 1、一级:高级管理人员,按学费总额的100%予以奖励; 2、二级: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按学费总额的70%-80%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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