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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师 制 实 施 办 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导师制实施办法

为了保证高职生学习的科学性、有序性、高效性,圆满地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学院决定在学分制下实行导师制。我院的导师制主要是指由导师对学生学业进行指导的一项管理制度。

一、导师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关心爱护学生,素质高,师德好,把主要精力放在教书育人上。

3、精通业务,有一定教育、教学的经验和学术水平,能真正发挥其指导作用。

4、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且履职考核称职者。

二、导师的职责

1、导师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把握因材施教、教书育人的原则,帮助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几方面都得到全面发展。

2、导师应认真研读《教学指导书》,了解其全貌,熟悉专业教学计划的结构,了解相关专业的课程设置,向学生详细介绍《恩施职院学分制实施方案》及各有关规定和程序,帮助学生安排好适合自己特点和志向的修读计划(包括全程和学期的计划),负责指导学生每学年两次的选课工作,使学生在大学期间构建完整、合理的知识体系。

3、导师要随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帮助他们适应高职生学习生活,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4、导师应注重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特别注重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导师每学期须指导学生阅读参考书,指导他们学会自学,并检查其学习效果。导师应鼓励并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和科学研究,以提高学生的各种能力。

5、导师应经常了解学生的情况,全面关心学生的学习、身体和心理等状况,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健康地成长。

6、定期填写学生学业指导记录表,并接受教务处抽查。

三、导师的聘任和工作量计算

1、导师可由本人自荐,也可由系(部)推荐。各系对自荐和推荐的教师进行全面考察,并将考察结果报教务处审核,经教务处审核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2、导师主要由各教学系(部)、教研室负责领导和管理,教务处负责督察。

3、每位导师指导10-15名学生,导师的工作由系(部)统一安排。

4、导师基本津贴每月每生6元,导师津贴由学院按当年所聘导师数结合教务处组织学生对导师进行测评的系数进行计算。

导师津贴=6元/每生?每月×学生测评系数

四、导师的考核

1、导师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

2、考核内容为:

(1)帮助学生制定修业计划的情况;

(2)指导学生选课的情况,

(3)向学生提供阅读书目的情况;

(4)指导学生参与科研和论文写作的情况;

(5)导师与学生进行思想交流的情况。

3、考评项目和方式:

(1)导师每学期要提供学期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

(2)导师定期填写“学生学业指导记录表”;

(3)每学期教务处组织被指导学生对导师工作进行测评,测评分数作为导师津贴的系数;

(4)学院每年进行“优秀导师”评选,将对优秀导师进行表彰;

(5)考核结果列入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晋职、晋级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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