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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不良贷款管理-司法型贷款重组

第十三章 不良贷款管理-司法型贷款重组
第十三章 不良贷款管理-司法型贷款重组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公司信贷

第十三章 不良贷款管理

知识点:司法型贷款重组

● 定义:

1)破产重组

2)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和解与整顿程序

● 详细描述:

1)破产重组

所谓破产重整,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

到期债务时,债务人、债务人股东或债权人等向法院提出重组申请,在法院主导下, 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协商,调整债务偿还安排,尽量挽救债务人,避免债务人破产以后对债权人、股东和雇员等人,尤其是对债务企业所在地的公共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和解与整顿程序

第一,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 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

第二,和解与整顿又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 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第三,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当时的时代特征, 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例题:

1.抵债资产拍卖原则上应采用()拍卖的方式

A.市场价

B.购置价

C.保留价

D.成本价

正确答案:C

解析:银行处置抵债资产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避免暗箱操作,防范道德

风险。抵债资产原则上应采用公开拍卖方式进行处置。选择拍卖机构时,要在综合考虑拍卖机构的业绩、管理水平、拍卖经验、客户资源、拍卖机构资信评定结果及合作关系等情况的基础上,择优选用。

2.关于司法性贷款重组,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破产重整目标是尽量挽救债务人,避免其破产后对债权人、股东和雇员等人,尤其是对债务企业所在地的公共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B.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要组成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共同协商债务偿还安排;

C.当债权人内部发生无法调和的争议时,法院会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裁决

D.所谓整顿,是指债务人同债权人会议达成的和解协议生效后,由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主持并采取措施,力求使濒临破产的企业复苏并能够执行和解协议的制度

E.和解与整顿要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

正确答案:A,B,C,D,E

解析:所谓破产重整,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务人、债务人股东或债权人等向法院提出重组申请,在法院主导下,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协商,调整债务偿还安排,尽量挽救债务人,避免债务人破产以后对债权人、股东和雇员等人,尤其是对债务企业所在地的公共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于这类债务重组主要是为了避免债务人立即破产,而且一旦重组失败以后债务人通常都会转入破产程序,因此这类重组被称为"破产重整"。

法院裁定债务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以后,其他强制执行程序,包括对担保物权的强制执行程序,都应立即停止。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共同协商债务偿还安排。根据债权性质(例如有无担保),债权人往往被划分成不同的债权人组别。当债权人内部发生无法调和的争议,或者债权人无法与债务人达成一致意见时,法院会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裁决。

所谓和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三个月内,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经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就和解协议草案达成一致,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而中止破产程序的过程。所谓整顿,是指债务人同债权人会议达成的和解协议生效后,由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主持并采取措施,力求使濒临破产的企业复苏并能够执行和解协议的过程。各国破产法

虽都有和解制度,但把和解与整顿结合起来,则为我国破产法的独创。

现行《企业破产法》中规定的和解与整顿制度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第二,和解与整顿又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第三,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当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3.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

A.前提

B.原因

C.结果

D.从属

正确答案:A

解析:现行《企业破产法》中规定的和解与整顿制度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第二,和解与整顿又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第三,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当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4.各国破产都有和解制度,但把和解与整顿结合起来,则为()所独创

A.中国

B.美国

C.英国

D.法国

正确答案:A

解析:司法型债务重组,主要指在我国《企业破产法》中规定的和解与整顿程序以及国外的破产重整程序中,在法院主导下债权人对债务进行适当的调整

5.关于破产重整,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破产重整是在法院的主导下,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协商,调整债务偿还安排的行为

B.破产重整是指债务人或债权人等申请债务企业破产

C.债权人与债务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以债权人的意见为主

D.债务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以后,其他强制执行程序,可以继续进行

正确答案:A

解析:破产重整,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务人、债务人股东或债权人等向法院提出重组申请债权人无法与债务人达成一致意见时,法院会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裁决;法院裁定债务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以后,其他强制执行程序,包括对担保物权的强制执行程序,都应立即停止。

6.司法型债务重组,主要指在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和解与整顿程序中,以及国外的破产重整程序中,在法院主导下()对债务进行适当的调整。

A.法院

B.贷款银行

C.债权人

D.债务人

正确答案:C

解析:考核司法型债务重组。

7.和解与整顿由()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之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A.商业银行

B.人民法院

C.政府行政部门

D.工商局

正确答案:C

解析: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之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信用社(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XX市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规范不良贷款管理行为,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效率,确保不良贷款价值回收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市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系指按贷款期限管理划分(四级分类)的后三类贷款: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或按贷款风险程度划分(五级分类)的后三类: 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 第三条不良贷款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不良贷款管理与处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政策及省联社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 (二)真实反映原则。要真实、准确、客观地统计和反映不良贷款分类、认定、 调查、估值、问责等环节工作情况。 (三)处置减损原则。不良贷款形成以后,应通过调查和完善手续等手段,防止 不良贷款价值贬损,并及时清收、转化和处置,实现不良贷款价值回收最大化。 (四)损失补偿原则。基层信用社应根据自身贷款风险的大小,有计划地逐步提 高风险拨备水平,并及时处理与消化处置损失。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市农村信用社所有不良贷款的管理。 第二章不良贷款管理的组织

第五条不良贷款管理工作,实行省联社、市联社、县联社、基层社四级管理,各级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本级不良贷款的管理、处置、监测和分析工作。 第六条省联社风险管理部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制度的制订,不良贷款的清收、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检查; 负责对各市联社、办事处、部分县级联社不良贷款监测、分析和考评工作; 负责对辖内各社进行相关政策指导和培训。 第七条各市联社、办事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辖内不良贷款管理、指导和处置工作,负责对县级联社不良贷款监测、分析和考评工作。 第八条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门是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和处置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内不良贷款管理、指导和处置工作,负责对基层信用社不良贷款的监测、分析和考评工作。 第九条基层信用社负责对本社内的不良贷款的管理、监测、清收与转化工作。 第三章不良贷款的认定标准 第十条本办法所称的不良贷款是指《贷款通则》中所规定的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 (一)逾期贷款是指按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二)呆滞贷款是指超过借款合同规定期限(含展期后到期)1 年(含)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 1 年,但借款人被依法撤消、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 或虽未被依法终止法人资格,但生产活动已停止; 或借款人的经营活动虽未停止,但产品无市场,企业资不抵债,亏损严重并濒临倒闭(不含呆账贷款)。 (三)呆账贷款是指: 1. 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2. 借款人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并取得了医院或公安局出具的死亡证明,以 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不良贷款催收管理办法制度.

财务公司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流程,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内部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称不良贷款指按监管部门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标准认定的不良贷款。为保证清收效果,在实际操作中将逾期、欠息但尚未认定为不良贷款的贷款一并纳入本办法进行清收管理。 第三条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实行经营体负责制,遵循规范管理、高效运作、人单合一的原则。 第二章不良贷款的清收形式 第四条不良贷款的清收的形式有收回、转化、保全和以资抵债等。 第五条不良贷款收回是指不良贷款本金和利息以货币资金净收回,包括: (一)以现金、银行存款收回不良贷款本息; (二)票据兑付或贴现后、有价证券变现后收回不良贷款本息; (三)抵债资产以租赁、拍卖、变卖等方式获取货币收入,冲减不良贷款本息; (四)自用的抵债资产,按购建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经折价入账冲减不良贷款本息。 第六条不良贷款转化是指通过债务重组、注入资金等方式,增强债务主体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不良贷款转化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债务主体合格,与财务公司合作关系正常,还款意愿良好; (二)借款人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有净利润或较以前亏损大幅下降;借款人为个人的,家庭关系、职业收入稳定,偿债能力趋于好转; (三)借款人能按时支付当期利息,已落实贷款本金及原欠利息还款计划并按期偿付。有新增贷款的,亦能按时还本付息; (四)有足值有效的抵押、质押、保证担保,或已对原有担保方式进行了完善。 第七条不良贷款保全是指在债权或第二还款来源已部分或全部丧失的情况下,重新落实债权或第二还款来源的行为,包括: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不良贷款的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减少信贷资金损失,根据人总行颁发的《贷款通则》、《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城市合作银行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我行《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不良贷款实行两级管理。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支行)应建立、完善贷款质量监管制度,对不良贷款进行认定分类、登记和催收;总部对支行不良贷款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第二章不良贷款的认定分类、登记和监控 第三条不良贷款的认定分类。 《贷款通则》中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帐贷款的划分标准是认定不良贷款的基本标准,各分支机构必须严格遵守。 逾期贷款系指按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合呆滞和呆帐贷款)。 呆滞贷款系指逾期(含展期后到期)超过二年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帐贷款)。 呆帐贷款系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贷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包括: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被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赔偿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四)贷款人依法处置贷款抵押物、质物所得价款不足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 (五)贷款本金逾期2年,贷款人向法院申请诉讼,经法院裁决后仍不能收回的贷款。 (六)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但经有关部门认定,借款人、担保人事实上已经破产、被撤消、解散在3年以上,进行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七)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处理的财产不足归还所欠贷款,又无另外债务承担者,确定无法收回的贷款。 (八)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贷款。

大学生贷款管理系统(SQL数据库)_1401191959018243

大学生贷款管理系统(SQL数据库) 摘要 :当今社会己进入信息社会时代。信息己经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被看作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三大支柱(材料、能源、信息)。信息是管理的基础,是进行决策的的基本依据。在一个组织里,信息己作为人力、物力、财力之外的第四种能源,占有重要的地位。然而,信息是一种非物质的,有别于基本资源的新形式的资源。信息也是管理的对象,必须进行管理和控制。 在校大学生贷款管理系统是将IT技术用于在校大学生贷款中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的管理, 它能够收集与存储大学生的个人信用档案,提供更新与检索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的接口;协助学校和银行开展大学生助学贷款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银行的放贷风险;提高学校和大学生的诚信形象。 系统采用JSP为编程语言。论文主要介绍了本课题的开发背景,所要完成的功能和开发的过程。重点的说明了系统设计的重点、设计思想、难点技术和解决方案。 关键词:大学生贷款,JSP,系统开发 目录 摘要3 Abstract 4 1、引言5 1.1 研究现状5 1.2 主要研究的目的及内容5 1.3 研究方法及设计思路6 1.3.1 研究方法6 1.3.2 设计思路6 2、应用需求分析与可行性分析7 2.1 应用需求分析8 2.2 运行需求分析9 2.3 其他需求分析9 2.4 可行性分析9 2.4.1经济可行性9 2.4.2技术可行性10 2.4.3 运行可行性10 2.4.4 时间可行性11 2.4.5 法律可行性:11 2.5 系统开发步骤11 3、相关技术简介12 3.1 JSP 12 3.2 SQLServer2000数据库13 3.3 JDBC 15 3.4 B/S模式分析15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化解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风险 化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完善贷款管理制度,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不良贷款,是指以 2019 年*月* 日数据为基数的大口径逾期贷款。 第三条贷款风险化解责任人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支行(部门)主协办客户经理、各支行(部门)负责人为支行(部门)主要责任人;业务管理部负责人、合规风险部负责人、分管行长为总行责任人,总行行长负责各类风险化解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第四条不良贷款形成 15 天内,经办客户经理应向借款人、担保人发送催收通知书并进行首轮商谈,形成初步风险处置方案,由支行(部门)负责人审定。 第五条不良贷款形成 30 天内,若风险未能有效化解,则应进行第二次商谈,由主协办客户经理及各支行(部门)负责人进行商谈并形成商谈纪要; 第六条不良贷款形成 45 天内,若风险仍未能有效化解,则应进行第三次商谈:

(1)个人 50(含)万元、公司 100(含)万元由主协办客户经理及各支行(部门)负责人进行商谈并形成商谈纪要; (2)个人 50 万元以上至 200(含)万元、公司 100 万元以上至 300(含)万元由各支行(部门)负责人、业务管理部负责人、合规风险部负责人及分管行长进行商谈并形成商谈纪要; (3)个人 200 万元以上、公司 300 万元以上由各支行(部门)负责人、业务管理部负责人、合规风险部负责人、分管行长及行长进行商谈并形成商谈纪要。若仍无法落实实质性风险化解措施的,则应及时向债务人发送律师函或诉讼告知书。 第七条不良贷款形成 60 天后,仍未有效化解,原则上应向合规风险部提交诉讼流程及资料,支行(部门)要求暂缓诉讼(执行)的,应由支行(部门)提前 7 个工作日撰写暂缓诉讼的请示上报合规风险部,同意后方可延期诉讼(执行)。 第八条支行(部门)主协办客户经理为贷款案件诉讼与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合规风险部起到指导与监督责任。 第九条贷款形成不良后,支行(部门)可通过回降盘活、平移、增加担保人、补充担保物、诉讼等方式处置。且尽量通过压缩一定的贷款金额、追加借款人的关联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联企业等)为担保人或者追加余值抵押等方式降低、缓释或分散部分贷款风险。 第十条诉讼与执行。本行的风险贷款由合规风险部负责配

交通银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案例

中国计算机报/2006年/8月/7日/第B14版 专栏 交通银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案例 中创软件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曾经饱受信贷失控痛苦的银行业,对信贷风险的控制尤为严格。靠什么控制风险呢?是靠对责任人的严格要求,还是靠科学的方法?日渐成熟的银行,尝试过各种方法。在加强对信贷责任人管理的同时,银行高层日益重视现代信息技术在风险控制中的作用。因此,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成为不少银行信息化规划中的重点项目。我们特地选择了交通银行建设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案例,希望能给正在建设或即将建设相关系统的银行提供借鉴。 中创软件推出的“银行信贷管理系统平台解决方案”,是基于中创软件自主创新的中间件技术,依托15年的金融应用开发背景,针对金融信贷管理领域的信息化应用现状及发展需求推出的。依据该方案,中创软件在交通银行成功实施了“交通银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简称CMIS)”。它是一个适合前台、中台、后台操作的信贷业务处理平台,是全行的信贷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增强快速响应信贷流程变化的能力,提升了业务服务质量;实现了系统中大量信贷报表展现功能,可对复杂信贷业务数据报表进行灵活定制和展现;通过采用构件化开发方式,缩短了项目建设周期,降低了系统投资。 信贷管理涉及的业务流程,绝大多数都需要经过多级业务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流程复杂且跨度比较大。由于银行的金融信贷策略会受国家政策的调整、市场信息的变化,以及银行内部机制调整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信贷审批过程的变化,这就要求交行信贷业务流程具有随需而变的能力,以及对交通银行的台账、风险管理、放款中心等业务系统产生的大量报表,具有快速、灵活展示的能力。 总体技术框架 交通银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体系结构主要分为:表示层、中间逻辑层、业务逻辑层和数据层。通过对体系结构的分析,可以看出交行信贷流程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架构的主要支撑在于中间逻辑层,即业务流程服务引擎和中式报表服务引擎。 业务流程服务引擎 交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解决方案首先向业务流程提供从定义、部署、运行到交互、分析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其次将人员和信息系统通过自动化的流程结合在一起,同时还能快速应对业务流程无论是资源配置还是控制结构上的变化,实现这些目标的核心是将流程逻辑从运行它们的应用中分离出来,管理流程参与者之间的关系,集成内部和外部的流程资源,并实时监控流程性能和运行状况。 中式报表服务引擎 报表服务引擎提供B/S环境下快速实现中西式复杂报表设计、部署、生成、展现、打印和管理的服务,真正作到了“中西合璧”,支持各种类型的复杂报表,支持“所见即所得”的图形化设计,支持报表开发的全过程零编程,支持证件和票据套打,适应多种平台及数据库环境,并可以跟应用无缝集成,快速构建图文并茂的报表应用。 功能模型 交通银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功能主要包括:客户信息系统、客户授信额度系统、放款中心系统、风险资产管理系统、信贷台账系统、上报人民银行系统、公共控制系统等功能。 集中管理交行客户资料的子系统,任务是集中处理客户财务、非财务数据和集团客户关系信息,满足信贷业务对客户资料的需求,建立满足多种营销、管理、监督、分析需求的统一的公共

不良贷款诉讼管理办法

不良贷款诉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全县农村信用社诉讼保全资产的管理,规范诉讼程序,提高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农村信用社为保全资产所涉及的借款合同纠纷等民事诉讼案件及相关法律事务。 第三条诉讼保全的原则:集体研究、责任到人、严格操作、逐级监控、分级协调、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保全资产。 第二章诉讼保全的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县联社成立诉讼保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诉委会),由联社主任任诉委会主任,分管资产管理工作的副主任任诉委会副主任,资产、业务部门负责人、熟知法律业务的骨干、联社法律顾问为成员。 基层信用社要成立诉讼保全小组。 第五条联社诉委会、信用社诉讼保全小组负责研究决策属本级管理的资产诉讼保全方案,全面管理、协调、监督辖内诉讼保全案件的办法,确定诉讼几负责人和经办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罚意见等。 第六条严格落实诉讼案件管理责任制。标的额在10 万元以下的诉讼案件,原则上由信用社信贷主任为负责人;标的额在10万元至50 万元之间的诉讼案件,原则上由信用社主任为负责人;标的额在50 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诉讼案件,原则上由联社分管主任为负责人;标的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案件,原则上由联社主任为负责人。 第七条案件负责人负责对诉讼案件的诉前准备、起诉、调解、执行、和解和资产过付等诉讼的全过程的协调和监督,案件负责人可根据案情确定案件具体经办人,案件经办人负责所经办案件具体事项的办理。 第八条案件负责人与经办人因协调不力、工作失误或违规操作等人为因素导致损害信

用社合法权益后果发生的,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章诉讼保全的一般规定 第九条资产(信贷)管理人员经过诉前分析后拟起诉的案件,应收集、整理《借款凭证》《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将全部材料交联社法律顾问研究,由法律顾问制作《法律意见书》,并尽快将《法律意见书》交诉委会审查。 《法律意见书》应明确诉讼主体、诉讼请求(包括和解方案)、诉讼事实与理由、诉讼 适用的法律、胜诉的可能性及执行能力的大小等内容。 第十条诉委会对法律顾问提交的《法律意见书》,必须在三日内进行审查。经论证同意起诉的案件,诉委会签署《同意起诉意见书》,确定案件负责人、经办人;对不同意起诉的案件,诉委会要签署《不予起诉意见书》,提出处理意见,《不予起诉意见书》一份交债 权信用社,一份诉委会存档。 第十一条对证据的取得与提交、诉前保全、庭审、上诉、执行、申诉、再审等程序, 必须坚持有利于保全信用社资产、维护信用社合法权益的原则,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向人民法院申请的诉讼请求要合法、全面,凡涉及信用社担保物权的债权, 应同时请求人民法院裁判信用社有权行使抵押(质押)权。 第十三条案件若存在证据有灭失的客观可能性或证据在将来有难以取得的苦恼情形 的,案件经办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第十四条案件起诉后,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擅自撤诉或解除查封。对确需撤诉或解除查 封的,应有联社诉委会研究决定,并按诉讼案件备案的权限备案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十五条案件经办人员在庭审过程中要积极进行陈述和答辩,不得作对案情不利的陈 述或答辩,不得出示和提供对维护信用社合法权益不利的证据。 第十六条对方当事人有主动和解的意向,且和解意见与该案件《法律意见书》中的“和 解方案”规定比较一致,案件经办人报请案件负责人同意后,可以在法庭的主持下调解结案。 对涉及担保物权的案件原则上不得调解结案。

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COLOR=blue]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规范不良贷款管理行为,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效率,确保不良贷款价值回收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系指按贷款风险程度划分(五级分类)的后三类: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第三条不良贷款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不良贷款管理与处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省联社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二)真实反映原则。要真实、准确、客观地统计和反映不良贷款分类、认定、调查、估值、问责等环节工作情况。(三)处置减损原则。不良贷款形成以后,应通过调查和完善手续等手段,防止不良贷款价值贬损,并及时清收、转化和处置,实现不良贷款价值回收最大化。 (四)损失补偿原则。基层信用社应根据自身贷款风险的大小,有计划地逐步提高风险拨备水平,并及时处理与消化处

置损失。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农村信用社所有不良贷款的管理。 第二章不良贷款管理的组织 第五条不良贷款管理工作,实行省联社、市联社、县联社、基层社四级管理,各级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本级不良贷款的管理、处置、监测和分析工作。 第六条省联社风险管理部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制度的制订,不良贷款的清收、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检查;负责对各市联社、办事处、部分县级联社不良贷款监测、分析和考评工作;负责对辖内各社进行相关政策指导和培训。第七条各市联社、办事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辖内不良贷款管理、指导和处置工作,负责对县级联社不良贷款监测、分析和考评工作。 第八条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门是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和处置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内不良贷款管理、指导和处置工作,负责对基层信用社不良贷款的监测、分析和考评工作。 第九条基层信用社负责对本社内的不良贷款的管理、监测、清收与转化工作。 第三章不良贷款的认定标准

信贷信息系统管理

20.1概述 20.1.1定义 20.1.2目的 20.1.3系统运行环境 20.1.4用户管理 20.1.5系统主要功能框架20.2系统的主要功能 20.2.1客户资料信息 20.2.2信用限额设定 20.2.3授信额度管理 20.2.4授信额度登记 20.2.5合同协议信息 20.2.6放款及帐务处理 20.2.7贷后管理记录 20.2.8资产清分记录 20.2.9监测提示功能 20.2.10查询功能 20.2.11综合报表 20.3安全管理

20.1概述 20.1.1定义 本章的信贷信息系统仅指对公信贷业务系统。对公信贷业务系统(下称“系统”)是我行以对公信贷资产业务信息管理为主要内容,以支持信贷业务放款操作为主线,面向全行信贷业务的应用操作系统。 20.1.2目的 (1)系统为全行信贷资产业务管理的重要信息来源,不但为我行报表统计、流程控制、质量监测、综合分析提供了大量基础数据,而且还满足了 人民银行、银监会、上市审计等外部机构的数据需要,为进一步实现 数据仓库的数据挖掘打下基础。 (2)系统与会计系统前、后台业务处理的无缝联接,流程化处理过程,为全行信贷业务流程的统一提供平台,为放款中心防范放款操作性风险 提供控制手段,为管理决策提供可靠及时的后台管理信息。 (3)系统提供行内其他业务管理部门的数据共享和接口,为全行后台信息管理一体化提供前提条件。如:与人民银行咨询登记系统接口,与行 内客户评级系统、资金定价系统实现数据共享等。 20.1.3系统运行环境 系统在400主机上运行,严格与办公系统网络分离,用户通过终端微机登录400主机,进行信贷业务数据输入,实时查询及会计账务处理等日常工作过程。报表输出及历史数据查询则通过数据仓库来完成。 20.1.4用户管理 (1)信贷业务系统用户分为信贷用户和会计用户。总、分行要指定专人负责系统的用户管理。总行信贷管理部、会计部、信息技术部负责总行

银行不良授信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银行不良授信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年2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不良授信资产管理和处置,防范和化解风险,依法维护我行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不良授信资产是按照《贷款风险分类实施细则》评估结果认定为次级、可疑和损失类的授信资产。不良授信资产包括不良贷款及其他不良授信(以下统称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管理是从不良贷款发生到处置完毕的全过程管理,具体包括认定、催收、保全、处置和问责等环节。 第三条不良贷款的管理和处置应坚持实事求是、合法合规、有利于我行根本利益的原则,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处置净回收现值最大化。 第四条总行风险管理部是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的归口管理部门,各级行风险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人员与债务人、担保人、持股企业、资产受让(受托)方、受托中介机构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或经认定对不良资产形成有直接责任的,在不良贷款处置中应当回避。 第二章不良贷款管理 第六条不良贷款管理的组织实施 各经营行、总/分行风险管理部、总/分行计划财务部、总/分行法律合规部、总/分行审计部等部门在不良贷款管理中应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履行不良贷款管理责任,切实做好不良贷款的管理和处置工作: (一)不良贷款的管理和处置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经营行

负责人作为清收责任人,在不良贷款管理中,履行不良贷款诉讼前的催要清收工作、积极参与及配合不良贷款的管理与处置工作等职责; (二)总行风险管理部是不良贷款的归口管理部门,总/分行风险管理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核经营行不良贷款清收方案和不良贷款处置的相关材料; 2.指导总/分行不良贷款的保全、盘活、清收、处置和变现等工作; 3.统一指导或直接办理不良贷款诉讼执行工作; 4.对不良贷款的处置进行审核; 5.对总/分行不良贷款进行台账管理; 6.对经营行不良贷款进行考核; (三)总/分行授信审批部负责按照审批权限对不良贷款诉讼等的审批; (四)总/分行计划财务部负责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和变现等的账务处理; (五)总/分行法律合规部负责全行不良贷款管理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服务; (六)总/分行审计部负责对不良贷款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第七条不良贷款的集中化管理: (一)总行风险管理部下设资产管理中心,指派专人负责实施不良贷款的预警、清收、处置、重组和盘活; (二)资产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为: 1.探索开展不良资产市场化、商业化、规模化处置活动,建立相关不良资产信息库,对全行不良资产的处置信息进行每月跟踪; 2.参与并监督高风险或高金额不良贷款的清收和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500万以上的保证类贷款、1000万以上其他类贷款、资产

不良贷款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规定

不良贷款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规定

海商行发〔2011〕187号 关于印发《江苏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良贷款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支行、营业部: 《江苏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贷款责任追究 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二届十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江苏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良贷款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江苏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农商行”)贷款行为,强化贷款责任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增强责任制约,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全面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尽职指引》、《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等规定以及XX农商行信贷管理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XX农商行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人员,是指从事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包括各支行、营业部(包括小额信贷服务中心等区域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支行”)、及XX农商行从事信贷业务拓展、授信、审批、风险防控等部门从事信贷业务操作和管理的所有相关岗位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信贷业务是XX农商行对客户提供的表内、外信用的总称,表内信贷业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信贷业务包括贷款承诺、保函、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贷款责任包括工作责任、过失责任、违规责任、违法责任。是指信贷人员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XX农商行规章制度或未尽职履职而应承担的贷款责任。 第五条贷款责任追究的范围主要包括风险贷款、不良贷款、违章违规贷款以及XX农商行认为需要追究责任的其他信贷业务。 第六条贷款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违规积分、经济处罚、经济赔偿、纪律处分及其他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

银行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分析

管理信息系统课程设计

目录 1 引言 (3)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5) 2.1 国外研究现状 (5) 2.2 国内研究现状 (6) 3 初步调查 (8) 4 可行性分析 (8) 4.1 管理上的可行性研究 (9) 4.2 技术上的可行性研究 (9) 4.3 经济上的可行性 (9) 4.4 社会上的可行性 (10) 5 项目开发计划 (10) 6 详细调查 (10) 6.1 组织结构调查 (10) 6.2 管理功能调查 (11) 6.3 现有业务流程图和数据流程图 (11) 6.3.1 业务流程图 (12) 6.3.2 数据流程图 (13) 6.4 数据字典 (14) 6.4.1 数据项 (14) 6.4.2 数据流描述 (17) 6.4.3 数据存储 (21) 6.4.4 处理逻辑 (21) 6.4.5 外部实体 (22) 7 参考文献 (23)

1 引言 目前,银行业正处在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向导的激烈竞争时代,信贷业务作为银行的主要业务之一,是银行电子化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针对目前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银行间的竞争日益激烈等现状,对银行的信贷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应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跟踪、预测银行客户的发展动向,最大限度地挖掘客户信息的潜在价值,并利用这些信息来改进银行服务,提高竞争能力,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如何由以往的单一的贷款账务管理转变为以客户为中心的信息化管理,如何将信息共享处理,提高贷款质量,减少贷款风险,实现信贷业务的集约化经营、科学化管理、对增强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提高信贷管理水平,规范业务流程,加强信贷预测和决策的科学性,是银行决策层极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与其同时,银行信贷业务作为银行的核心盈利业务,其重要性不言喻。信贷业务作为银行的主要业务之一,是银行电子化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针对目前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银行间的竞争日益激烈等现状,对银行的信贷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大信贷资产的监管将起到极大的积极作用。然后加大监管则需要对大量的信息资料进行处理、加工,这对以往半手工半电脑的信贷管理模式有所不同。 信贷综合管理系统既是信贷业务操作与信息处理,又是管理分析决策支持系统。因此,系统的业务需求本着适应现行信贷业务操作规范、满足信贷管理要求、兼顾未来业务发展的原则,将易初信贷综合管理系统改造成具有前瞻性的开放式、易维护、操作简捷的应用管理系统。 系统改造的业务需求牢牢把握银行信贷工作的经营思想,以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为基础,以数据库、数据仓库为有形载体,以信贷管理规章制度为依据,以适应信贷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为出发点,通过本系统支持并推行新的信贷经营理念,实现贷款管理方式的根本性变革,为高层宏观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和决策支持。 系统在借鉴并吸收国内外成功银行成熟经验的基础上,以国际先进水平为标尺,规划设计注重前瞻性和开放性,确保该系统始终保持国内绝对领先地位。 系统不仅能够完全满足现有信贷业务的需要,还充分考虑信贷业务未来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兼容性和易扩展性,使之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适应银行今后信贷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结构调整的需要,配合银行经营战略和经营重心的重大调整。 系统以集中式数据库和数据仓库为依托,以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效益为目标,集授权、授信、信用等级评定为一体、防范利率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关联性风险,实现刚性控制与分类管理的有机结合。

1.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 不良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提高不良贷款管理和清收处臵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是指按照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有关规定划分为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的贷款及表外不良贷款。 第三条不良贷款管理是指根据不良贷款的内在特点,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与流程,对不良贷款移交、日常管理、清收处臵和监测、检查与奖惩等各个环节进行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贷款管理单位是指承担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职责的农村信用社经营机构,包括县级联社公司业务部、个贷中心、营业部及基层信用社等。 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管理单位是指承担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处臵等职责的农村信用社经营机构,包括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及承担不良贷款管理处臵职责的贷款管理单位。 本办法所称还款义务人是指借款人、保证人以及依法承

继其还款义务的个人或单位,如财产继承人、虚假出资或抽逃资金的企业股东、改制后具有债务承继关系的企业、企业开办单位等。 第五条不良贷款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真实反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不良贷款的形态状况及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处臵各环节的工作情况。 (二)依法合规。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处臵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 (三)尽职履责。不良贷款管理人员根据尽职管理要求,忠实履行工作职责,维护信用社权益。 (四)科学管理。科学合理设臵不良贷款的管理体系和业务流程,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处臵技术水平。 (五)优化处臵。合理把握处臵效率和效益的关系,通过处臵时机的选择、处臵方式的比较和定价机制的运用等,实现不良贷款处臵效益的最大化。 (六)信息保密。严格保密不良贷款管理、处臵相关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和贷款损失。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和县级联社要设立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辖内经营单位或不良贷款较少的办事处也可设臵不良资产管理岗。

不良贷款催收管理办法制度

不良贷款催收管理 办法制度

财务公司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流程,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内部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称不良贷款指按监管部门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标准认定的不良贷款。为保证清收效果,在实际操作中将逾期、欠息但尚未认定为不良贷款的贷款一并纳入本办法进行清收管理。 第三条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实行经营体负责制,遵循规范管理、高效运作、人单合一的原则。 第二章不良贷款的清收形式 第四条不良贷款的清收的形式有收回、转化、保全和以资抵债等。 第五条不良贷款收回是指不良贷款本金和利息以货币资金净收回,包括: (一)以现金、银行存款收回不良贷款本息; (二)票据兑付或贴现后、有价证券变现后收回不良贷款本息;

(三)抵债资产以租赁、拍卖、变卖等方式获取货币收入,冲减不良贷款本息; (四)自用的抵债资产,按购建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经折价入账冲减不良贷款本息。 第六条不良贷款转化是指经过债务重组、注入资金等方式,增强债务主体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不良贷款转化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债务主体合格,与财务公司合作关系正常,还款意愿良好; (二)借款人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有净利润或较以前亏损大幅下降;借款人为个人的,家庭关系、职业收入稳定,偿债能力趋于好转; (三)借款人能按时支付当期利息,已落实贷款本金及原欠利息还款计划并按期偿付。有新增贷款的,亦能按时还本付息; (四)有足值有效的抵押、质押、保证担保,或已对原有担保方式进行了完善。 第七条不良贷款保全是指在债权或第二还款来源已部分或全部丧失的情况下,重新落实债权或第二还款来源的行为,包括: (一)悬空或有法律纠纷的贷款重新落实了合格的承贷主体; (二)担保手续不合法不合规的贷款或不合格的信用贷款,重

银行个人贷款管理系统

银行个人贷款管理系统 基本需求如下: (1) 客户提出申请要求贷款,申请中包括期限、金额、用途和本人基本情况。银行收到申请后,置于“申请档案”中,以申请号标识。 (2) 贷款业务员收集到客户的有关证明材料后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贷款。贷款最后经业务经理核准后,签订合同,未予批准则通知客户。 (3) 贷款批准后建立“贷款账户”,贷款账户由贷款编号识别,内容有贷款金额、贷款日期、最后还款金额、最后还款日期、利率、贷款类型(抵押贷款或信用贷款)、还款方式(一次付清、按年付、按月付)、每次还款金额、担保人等。 (4) 贷款员打印通知交出纳部门,由出纳部门发放贷款并记账。 (5) 贷款划拨的次月,票据部门开始处理客户贷款的每次还贷,并保存贷款账户的每一项“还款情况”,打印支付凭证。如果客户到期未还款,票据部门发出催付账单和违约金账单。票据部门还要定期向贷款员或经理发送各种报告,包括日常交易、拖欠贷款和即将偿还的贷款等。 (6) 贷款偿还完后或经同意已无力偿付时,账户终结,记载终结原因,转入历史档案。 (7) 各客户基本信息及其贷款情况和贷款支付明细提供银行内部查询。 一、银行个人贷款管理系统数据流图: (一)顶层数据流图如下: (二)第一层数据流图如下图: 二、数据字典: 1. 数据流字典 1) 数据流名称:申请单标识符:H1 数据结构: 01申请单 02期限 02金额 02用途 02本人基本情况 排列方式:按申请号升序排列 来源:客户 去向:银行 2) 数据流名称:申请档案标识符:H2

数据结构: 01申请档案 02期限 02金额 02用途 02本人基本情况 排列方式:按申请号升序排列 来源:银行 去向:贷款业务员 3) 数据流名称:支付凭证标识符:H6 数据结构: 01客户还款款 02还款日期 02还款金额 来源:票据部门 去向:客户 4) 数据流名称:各种报告标识符:H7 数据结构: 01报告 02日常交易 02拖欠贷款 02即将偿还的贷款 来源:票据部门 去向:贷款员或经理 5) 数据流名称:历史档案标识符:H9 数据结构: 01历史档案 02日期 02终结原因 02用户信息 02贷款信息 排列方式:按日期升序排列 来源:客户 去向:贷款业务员 2. 数据存储字典 1) 存储文件名:贷款账户标识符:H3 数据结构: 01贷款账户 02贷款金额 02贷款日期 02最后还款金额 02最后还款日期 02利率 02贷款类型

银行(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考核办法

不良贷款清收考核办法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XX行(以下简称“本行”)不良贷款清收考核办法的要点,旨在建立科学合理的清收考核办法,确保不良贷款管理的规范操作,使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对不良贷款清收的奖惩考核。 3.定义、缩写和分类 3.1定义 (1)不良贷款:是指表内按五级分类的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按四级分类的逾期、呆滞、呆账贷款及表外已核销的呆账、已置换央行票据等不良贷款。 (2)次级类贷款: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3)可疑类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4)损失类贷款: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贷款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5)法律时效:包括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查封时效等各类可能引起权益发生变动的时效。 3.2缩写 无 3.3分类。 (1) 不良贷款考核对象为全辖的信贷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含公司银行部、个人银行部客户经理); (2)不良贷款管理按个人完全责任贷款、个人经办责任贷款、岗位清收贷款和集体清收区别管理。 4.职责与权限

5.原则与基本规定 5.1原则 1)统一管理。资产管理部作为不良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对本行不良贷款实行统一管理; 2)落实到人,新老划段。对已形成的不良贷款按照责任划分指定专人进行清收,按照贷款形成时期划断清收考核,对清收实行任务分解落实到人的原则; 3)区域划分。对全辖分支机构进行区域划分,实行部门包点,协助清收。 4)责任考核。对分支机构负责人及责任人实行全年分段责任考核及年终考评;建立贷款奖惩考核机制,制定奖惩考核办法。 5.2、基本规定 无

银行个人贷款管理系统

银行个人贷款管理系统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银行个人贷款管理系统基本需求如下: (1) 客户提出申请要求贷款,申请中包括期限、金额、用途和本人基本情况。银行收到申请后,置于“申请档案”中,以申请号标识。 (2) 贷款业务员收集到客户的有关证明材料后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贷款。贷款最后经业务经理核准后,签订合同,未予批准则通知客户。 (3) 贷款批准后建立“贷款账户”,贷款账户由贷款编号识别,内容有贷款金额、贷款日期、最后还款金额、最后还款日期、利率、贷款类型(抵押贷款或信用贷款)、还款方式(一次付清、按年付、按月付)、每次还款金额、担保人等。 (4) 贷款员打印通知交出纳部门,由出纳部门发放贷款并记账。 (5) 贷款划拨的次月,票据部门开始处理客户贷款的每次还贷,并保存贷款账户的每一项“还款情况”,打印支付凭证。如果客户到期未还款,票据部门发出催付账单和违约金账单。票据部门还要定期向贷款员或经理发送各种报告,包括日常交易、拖欠贷款和即将偿还的贷款等。 (6) 贷款偿还完后或经同意已无力偿付时,账户终结,记载终结原因,转入历史档案。 (7) 各客户基本信息及其贷款情况和贷款支付明细提供银行内部查询。 一、银行个人贷款管理系统数据流图: (一)顶层数据流图如下: (二)第一层数据流图如下图: 二、数据字典: 1. 数据流字典 1) 数据流名称:申请单标识符:H1 数据结构: 01申请单 02期限 02金额 02用途 02本人基本情况

排列方式:按申请号升序排列 来源:客户 去向:银行 2) 数据流名称:申请档案标识符:H2数据结构: 01申请档案 02期限 02金额 02用途 02本人基本情况 排列方式:按申请号升序排列 来源:银行 去向:贷款业务员 3) 数据流名称:支付凭证标识符:H6数据结构: 01客户还款款 02还款日期 02还款金额 来源:票据部门 去向:客户 4) 数据流名称:各种报告标识符:H7数据结构: 01报告 02日常交易 02拖欠贷款 02即将偿还的贷款 来源:票据部门 去向:贷款员或经理 5) 数据流名称:历史档案标识符:H9 数据结构: 01历史档案 02日期 02终结原因 02用户信息 02贷款信息 排列方式:按日期升序排列 来源:客户 去向:贷款业务员 2. 数据存储字典 1) 存储文件名:贷款账户标识符:H3 数据结构: 01贷款账户 02贷款金额 02贷款日期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 1.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分析 1.1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基本概念 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 我国以前将不良贷款定义为呆帐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即一逾两呆)的总和。我国自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水准,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贷款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1.2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估算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降低不良贷款上的确下了很多功夫,如尝试制定严格的信贷管理制度,信贷业务的完全程序化改革,规定降低不良贷款的指标等。但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仍严重偏高,尤其四大国有银行为最。2004年,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减少3946亿元,下降4.56个百分点,已降至13.2%。这个比例已经远远高出世界银行业的平均水平,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仍处于高位,不仅已超过《巴塞尔协议》的要求,而且与国际先进银行不良贷款比率应保持在5%以下的要求相去甚远。如果考虑各国有商业银行对外公布的数字相对保守的因素,那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更是可想而知。 表1-1截至2003年国内各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 单位:亿元人民币 银行名称贷款不良贷款额不良贷款率 中国工商银行29578.377598.7821.56% 中国建设银行17663.882679.6011.90%

中国农业银行19129.606982.0330.07% 中国银行18161.894085.3118.07% 合计84533.7421345.7225.26% 尽管我国近年来频频采取诸如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关闭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增强银行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但权威人士指出,高风险、低收益仍是国内银行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 中国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杨再平说,2004年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实现了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的“双降”,但若剔除政策性剥离因素和新增贷款稀释效果的影响,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实际上是“不降反升”。由此可见,如何控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增长,使其不良贷款率达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仍然是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我们国家面临的重要课题。 2.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分析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已久,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也就比较复杂,其中主要是历史上的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当然,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也是不良贷款形成不可或缺的因素。 2.1历史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 首要的是计划经济下国家对我有企业的资金扶持转移造成的,而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持续完善和发展,一大批旧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出现了严重的负债。 这当中,当然首先是因为体制方面的问题。在国有企业、国有银行、政府干预这种三位一体的国有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这个整体对社会欠下的“坏帐”总会以各种形式发生,如:财政补贴、三角债、工资拖欠、垃圾股票、垃圾债券、通货膨胀等。但以银行坏债这种特殊形式发生,其中一个具体的原因,就是从8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逐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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