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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论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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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论思维导图

刑法论刑

刑法的概念和特征

刑法的渊源/刑法的定义和形式

刑法的特征

刑法的目的,任务和机能

刑法的体系和结构体系

根据效力

立法解释

主体

形式

效力

司法解释

主体

效力

学理解释

主体

效力

文理解释

例如:第163条非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罪和第385条受贿

论理解释

扩张解释

缩小解释

当然解释

罪刑法定原则

法条依据:第三条

基本内容

主要体现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法条依据:第四条

基本含义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法条依据:第五条

基本含义

刑法体现

基本含义

补充罪责自负原则基本要求

立法体现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基本含义

立法体现

司法适用

刑法的效力范围刑

域内效

力—属

地原则第六条

“领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

罪”

“刑法的特别规定”

属地原则—属

人原则—保护

主义原则—普

遍管辖原则

域外效力

属人原则

保护原则

普遍原则

刑法的时间效力

溯及力

从旧兼从轻原则

新减刑假释思维导图及表格版

170101施行的减刑假释思维导图及表格版 (针对减刑部分,第1条到第22条) 山东舜翔(枣庄)律师事务所何西文 法律新规层出不穷,法律人学无止境。唯有不断汲取营养、更新知识结构、熟知新律新规,才能成长、进步。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14日颁布的并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以下简称《17年规定》)对假释、减刑进行了新规定。已决犯的减刑、假释事关其羁押时间,对于他们来说尤为重要。刑法第78--86条分别对减刑、假释进行了规定。《17年规定》最后一条提到“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这就涉及到之前有哪些规定以及之前的哪些具体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而关于之前关于减刑假释的规定主要是2012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12年规定》),故笔者通过对两者间的比较学习,以思维导图以及表格版的形式对减刑部分予以整理、归纳,以便快速掌握。 为了思维导图和表格表述方便,规定以下简称。 A型罪犯是指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 B型罪犯是指职务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 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罪犯,恐怖活动犯罪罪犯,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及毒品再犯,累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刑判项的罪犯。

C1型罪犯是指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 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罪犯。 C2型罪犯是指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 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 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刑判项。 D 型罪犯是指报请减刑前的服刑期间不满 18周岁,且所犯罪行 不属于B 型的罪犯。 E 型罪犯是指老年罪犯、患严重疾病罪犯或者身体残疾罪犯,并 且 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难以自理的。 一、第1条到第5条思维导图版(清晰图片在附件中) *MUHk?:Ki:1".MI *U-4LLMH"a4HIR H UVIElHft R-HVUVM4PAIM1 .■4iWHl -aM!feM*BY l -H-M4filinlUl. iiHbir ■也 VAfiSXE. E4KDMI. HEWl* * £ WAJU OMW JFTAHLUUlafia ■ imAUKHOH MHdMaxfVAK Ml UM =” am ?建: ■ . n E -i-nMfc£Ani. >.H 事?■邮勺■■ EJ 二、第6条到第21条表格版 主要有三个表格,一个是起始时间表、一个是减刑幅度表、一个 是 减刑间隔时间表。 注: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 时 间的限制适用于第6条到22条多有条文 T L-flfli 【■?? HE'" KiMtt± ? ? D

刑事诉讼法试卷三

第 1 页 共 4 页 铜 陵 学 院 学年第 学期 《刑事诉讼法》考试试卷( 卷) (适用班级: ) 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总分 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某检察院以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并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而向某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该法院受理后,认为李某犯罪行为轻微,至多可能判处5年有期徒刑。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 A .应当移送下级法院审理 B .既可以移送下级法院审理,也可以不移送 C .可以进行审理,不再交基层法院审理D .经检察院同意后,交下级法院审理 2.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在所承担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这类案件由哪一法院管辖? ( ) A .被告人人境地的基层法院 B .被告人人境地的中级法院 C .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法院 D.被告人被抓获地的基层法院 3.袁铭因黄某对其进行人身伤害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其哪些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 A.医药费 B .误工费 C 护理费 D .精神损失费 4.某基层检察院在侦查某区派出所所长刘某涉嫌受贿罪一案时,发现刘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对此应如何处理? ( ) A .不起诉 B .撤销案件 C .中止审理 D .免予起诉 5.下列事项中,应适用裁定的是什么? ( ) A .宣告被告人无罪 B .对审判人员的回避申请 C .对违反法庭秩序人员实施的罚款、拘留 D .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判决 6.下列哪一人员不能充当辩护人? ( ) A .具有律师职业资格的蒋某 B .被告人单位的法律顾问 C .被告人的丈夫(正在被执行管制) D .被告人的好友许某(无业) 7.下列哪一案件中,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A .被告人周某是文盲 B .被告人许某家境困难 C .被告人林某可能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D .被告人何某刚满18周岁 8.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 )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A .自案件立案时起 B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起 C .自案件提起公诉时起 D .自法院受理该案时起 9.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原理和有关规定,逮捕应符合有“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法定证据条件。这一法定证据条件的完整、准确含义是指什么? ( ) A .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并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系该犯罪嫌疑人实施 B .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C .上述A 、B 两项条件至少应具备其中的一项 D .上述A 、B 两项条件应同时具备 10.扈某因受贿被某检察院依法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对扈某拘留的最长期限是多少天? ( ) A .7日 B .10日 C .14日 D .37日 11.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 )的医院进行。 A .省级人民政府 B .省级人民检察院 C .省公安厅 D .高级人民法院 12.某法院在开庭审理叶某交通肇事一案时,叶某的辩护人请求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并请求重新勘验。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 A.可以终止审理 B .可以中止审理 C .应当退回补充侦查 D .可以决定延期审理 13.丁某以侮辱罪向某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在审判中,经法院调解丁某与梁某达成协议,调解书合法送达后,丁某反悔。在此情况下,丁某有权采用哪种做法? ( ) A .要求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B .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C.提出申诉,要求再审 D .重新起诉 14.在开庭审判中,下列有关证人参与诉讼活动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未成年人作为证人时,可以不出庭作证 B .审判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询问证人 C .向证人发问时可以分别进行 D .证人不得旁听对本案的审理 15.涂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死刑的法院在接到执行命令后,应当在( )内将涂某交付执行。 A .3日 B .5日 C .7日 D .10日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的材料可以是( ) 得分 得分 班级 姓名 学号 ―――――――――装――――――――――订―――――――――线―――――――――――

刑法论文

“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之罪”问题刍议 摘要:我国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实施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之罪,我们该怎样去解读,这不仅牵涉到共犯从属性说与共犯独立性说的争议,更是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针锋相对之处。本文正是从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调和角度来重新解读这一问题。 关键词:教唆未遂、共犯从属性、共犯独立性、主观主义、客观主义 我国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之罪,这一问题我们怎样解读?有学者认为“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之罪”①包含“被教唆者没有接受教唆,或者虽然接受教唆但没有实施被教唆之罪。”对此我们持有异议。对这一问题的争议势必涉及到“共犯从属性说”与“共犯独立性说”的争论。 共犯从属性说认为,亲自实行犯罪构成要件行为的行为人是正犯,并非亲自充足犯罪构成要件而是通过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构成要件行为的行为人是教唆犯,教唆犯只能从属于被教唆者即正犯的实行行为成立犯罪,而不能独立构成犯罪。按照共犯从属性说来解读,教唆者只能从属于正犯的实行行为才能成立犯罪,那么无疑“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之罪”,即教唆者没有实施教唆者所预期的实行行为,那么教唆者便没有可罚性的根基,甚至可以说此处的“教唆者”并非刑法意义上的“教唆者”。共犯独立性说则认为,教唆者与正犯一样,具有独立性,而不是被动的完全从属于正犯。按照共犯独立性说来解读,教唆犯的成立并不依附于被教唆者的实行行为,因为教唆者本身人身危险性或反社会性格而具有可罚性的根基,那么即使“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之罪”,此处也应是我们所指的“教唆未遂”,应当处罚。 依上述,我们不难发现共犯从属性说与共犯独立性说的对立,但是我们探究一下,便会发现,二者的对立实质上是“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对立。客观主义认为,刑事责任的基础是表现在外部的犯罪人的行为及其实害,或者说犯罪概念的基础、可罚性及刑罚裁量的根基是客观行为及其实害。因为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没有客观行为便没有犯罪;如果仅以行为人的主观恶意作为处罚的依据,就混淆了法律与道德的界限。任何人不能因为其思想而受到处罚,任何的思想必须因实害行为彰显出来才具有可罚性。我们认为思想行为表达的本身不具有可罚性,教唆者可罚的根基不在于其制造或强化了犯意的行为本身,而在于通过其制造或强化的犯意来表现出来的实害行为。我们认为教唆行为本身的危害性是或然的,其实害性必须挂靠于正犯的危害行为。否则,会有惩罚“思想犯”的嫌疑。也即“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之罪”,是没有实害行为的,教唆者的“犯意”也就无从彰显,不具有可罚性。甚至可以说此处的“教唆”并非刑法意义上的“教唆”。刑法应当惩罚实害,不应该惩罚危险。

法考刑法思维导图(前命题人团队制作)

说明:由于本书体例的原因,本图并未涵盖所有的的刑法学知识点,但尽量兼顾了刑法犯罪行刑法上的因果犯罪结果共同犯犯罪 论犯罪故犯罪主作为不作犯罪成立要犯罪未完成罪数论犯罪客观要犯罪主观要犯罪排除自然人单位犯罪过事实认识直接故间接具体的事实错抽象的事实错误过于自信的过疏忽大意的违法排除责任排除正当防紧急避被害人承诺与推定的被害责任年责任能违法性认识犯罪中犯罪 一般原 单犯与共共同犯罪人的 特殊问题(共犯中止、过 区分罪数的 想象竞合犯和结果加重 牵连犯与不可罚的事前、事

犯罪论①刑法与犯罪概说③刑法的适用范围刑罚裁量刑罚执行与刑罚消灭②罪刑法定原则分则 危害公共安全罪总则 导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刑罚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①自首①减刑侵犯财产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①交通肇事罪刑 法 学 知 识 导 图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④累犯②立功⑤缓刑制度③数罪并罚制度②假释③追诉期限渎职罪②放火罪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④投放危险物质罪②生产、销售假药罪⑤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③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⑥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⑦持有、使用假币罪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⑨集资诈骗罪④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⑩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逃税罪?非法经营罪②非法拘禁罪①故意杀人罪⑦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③绑架罪④遗弃罪⑤拐卖妇女、儿童罪 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①抢劫罪⑥敲诈勒索罪⑤诈骗罪③盗窃罪④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⑦故意毁坏财物罪 ②抢夺罪①赌博罪②伪证罪③窝藏、包庇罪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⑤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⑥盗伐林木罪⑦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⑧非法持有毒品罪 ①贪污罪②挪用公款罪③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④行贿罪⑤介绍贿赂罪②玩忽职守罪①滥用职权罪③徇私枉法罪 说明:由于本书体例的原因,本图并未涵盖所有的的刑法学知识点,但尽量兼顾了刑法学知识体系。

刑事诉讼法: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

刑事诉讼法: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 《高法刑诉解释》第52条规定,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1.被告人的身份;2.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3.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4.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5.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6.被告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7.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或者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8.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 我国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具体范围主要包括:1.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2.作为罪刑轻重的各种量刑情节的事实。3.解决刑事诉讼程序问题需要证明的事实。4.其他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 证明责任,也称举证责任,是指司法机关或某些当事人应当收集或提供证据证明应予认定的案件事实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认定、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应当承担收集证据,提供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法律责任。 证明责任的分担:1.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在刑事诉讼中执行控诉职能的国家专门机关承担,即由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承担。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对其控诉承担证明责任。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提出反诉的,对于其反诉主张,被告人又具有自诉人的诉讼角色,负有相应的证明责任。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情况下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尽管如此,法律没有赋予被追诉人沉默权,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但对于与本案无关的,可以拒绝回答。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负举证责任的例外,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案件。对于此类案件,首先承担证明责任的仍是司法机关,当司法机关收集到足够证据证明某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时,举证责任转移到犯罪嫌疑人身上,即必须说明差额部分的来源是合法的,如果不能说明,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4.人民法院不负证明责任。 例解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05/2/97,不定项) A.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B.自诉人对其控诉承担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 C.律师进行无罪辩护时必须承担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成立的责任 D.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检察机关应当证明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 这一事实的存在 [答案及解析]BD.考查证明责任的分担。 法条链接

刑法-思维导图

刑法思维导图 【思维导图】 【解析】 1.刑法概述:刑法指研究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简单说是给犯罪分子定什么罪和量什么刑。 2.刑法的概述中第一个考点是刑法的基本原则。考法:有两种考法。 (1)第一种简单粗暴式,问下列哪些属于/不属于刑法基本原则的是,大家记住三个,罪刑法定、平等适用、罪责刑相适应,这部分有个常见的干扰项需要注意,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个是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而不是刑法的基本原则。 (2)第二种考法是题干中给出一种情形,问违反/符合下列刑法的哪项原则,简单说要求能够对上号,这就要求能够把握每种原则的具体含义掌握清楚,下面分别给大家讲解。 3.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经典表述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只要法律没有明文写出,就不能定罪、不能量刑。比如现在没有流氓罪,张三到处调戏妇女,也不可以以流氓罪给张三判刑,因为现在已经没有流氓罪的说法,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定罪、不能量刑,即称为罪刑法定。 (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也叫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在适用刑法时都是平等的,不因你的财富、你的职位、你的工作等等,什么都不用管,任何人都是平等的。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有时也表述为罪刑相适应或罪刑相当。对罪责刑的意思进行拆解理解,“罪”指罪行;“责”指责任;“刑”指刑罚,即罪行、责任和刑罚要相适应,符合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的量刑要求。 (4)表述: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通常哪个法定刑更重?原因:故意犯罪比过失犯罪的 法定刑更重,因为故意相对于过失而言,其主观恶性更强、对社会危害性更大,罪行更严重,因此 需要承担更重的法定刑。 4.适用范围:指刑法在什么空间、什么时间具有适用的效力,即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1)空间效力:即我国刑法对哪些犯罪行为有管辖权,共有下列四种原则,即属地管 辖权、属人管辖权、保护管辖权和普遍管辖权。 ①属地管辖权:即主权,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通常适用我国刑法。此处 需要掌握两个考点,一个是关于领域的认定问题;另一个是关于如何理解犯罪地。 a领域中的领陆、领水、领空比较容易理解;重点解释驻外领使馆,指发生在我国驻外 国使领馆的刑事案件仍然受我国刑法的管辖。船舶和航空器只要挂着中国的国旗,无论在哪里 航行、无论在哪里停靠,依据属地管辖都适用我国刑法,即旗国主义。 b犯罪地:行为地或结果地之一即可。曾经出过一道题目,即“假如张三在甲地投毒, 甲地在国外,毒顺着河流飘入乙地,乙地在我国,毒死了我国公民,此时我国刑法能够适用,因为 只要行为地或者结果地有一个在我国主权管辖范围内就叫做犯罪地在我国,依据属地管辖我国 刑法适用。 ②属人管辖权:主要看国籍,即中国人在国外犯罪该如何适用。属人管辖需要区分情况,即区 分普通公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即使跑到外国,但只要触犯我 国刑法就一律追究;如果是普通公民,比如普通百姓在美国旅游期间犯罪,此时轻罪可以不予 追究,轻罪是指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 ③保护管辖权:一听到保护,大家就会想到是否是利益被侵犯了才涉及到保护的问题,因此标注“利益”,即主要看“利益”,指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即侵犯我国或我国公民的利益,此时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可以行使保护管辖权。 a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是一个比较重的罪,即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典型为故意杀人。 b其行为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应当受到刑法处罚。a和b之间是“且”的关系,需要满足 双重犯罪的要求,此时才有可能涉及保护管辖的问题。 ④普遍管辖权:指针对危害人类社会共同利益的犯罪,并为此缔结了相应的国际条约,我国也在条约上签字,此时我国刑法可以管辖。典型例子比如贩毒、海盗、恐怖主义等等,即普遍管辖权。注意:四种管辖权中,从考试角度看,属地管辖权考查相对较多,作为重点掌握。 (2)时间效力:重点围绕“溯及力”的概念进行讲解。 ①首先需要明确什么叫做溯及力。从字面意思看,溯及力是看法律是否有溯及既往的能力,即新法能否管旧事。新法能管旧事,此时法律有溯及力;如果新法不能管旧事,法律则没 有溯及力。

法源刑法模拟教学软件

法源刑法模拟教学软件系统介绍 法源刑法模拟教学软件是一款服务于高校教师课程教学,通过学生自主练习及教师安排实验的训练方式,结合软件提供的知识点训练以及大量系统实验的使用,帮助提高学生的理论实践运用能力的课程化软件。 一、软件功能意义 法源刑法模拟教学软件以刑法学教材为基础,以刑法案例为切入点,通过教学内容展示、教学材料拓展、交流与沟通、自我练习、作业和考试等各种学习方式,一方面为法学理论教学提供辅助工具;另一方面为学生不分时段、不分场合的随时学习提供可能。因此,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课程化软件有非常大的作用:一是可以整合现有的教学资源,提供丰富的教学内容;二是可以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作用,加大学生的参与力度;三是可以改革教学方式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二、实验模式 法源刑法模拟教学软件以刑法学教材为基础,以刑法案例为切入点,指导及训练学生对刑法内容的理解与掌握,全面提高学生的理论实践运用能力。软件内置丰富充实的实验内容,能够调集学生上课的积极性。软件自身的案例内容真实且极具针对性,可以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多样化的系统功能既方便老师教学,又能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三、软件架构 软件采用B/S架构,无须安装客户端,仅在服务器上安装,用户通过浏览器便可以使用软件;安装简单,使用方便;软件使用流行的开发语言和技术DONET/ C#来开发,以及使用流行的WINDOWS SERVER系统和IIS信息服务来部署软件,能够适用于目前国内绝大部分的高校网络环境。 四、软件特色 1.实验涉及模块多,实验数量丰富

主要涉及刑法基础论、犯罪论、法律后果论、罪行各论等四大项业务模块。各业务下又设置多个小实验。让学生在完成实验项目后,更加全面地掌握刑法的知识。 2.实验统计数据多样化 成绩与评分设置综合成绩构成与实验成绩构成,使得成绩区分多样化。实验总体分布、各班级实验分布、业务模块实验分布、完成率等数据统计图更能凸显出班级实验概况,给教师以直观的感受。 3.实验模式设计新颖 每个小实验中均设置实验目标、实验要求、实验原理、实验材料(具体包括法条材料、案例材料)、具体的实验过程。 4.实验素材新颖 实验项目设置紧密结合刑法的相关理论,所选素材取自现实社会中的生活原型,关注度较高,有利于充分调动学生在刑法学习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实验成绩考核方式多样化 考核方式采用智能考核结合老师主观评分方式。大部分案例采用的模式是系统对实验中智能考核的题目自动评分,教师根据参考答案并结合实验情况对学生作进一步的综合评价,实现考核的公正化。 6.实验操作方式简单 每个大类别的实验目录下设置多个小实验,学生只需进行小任务式的实验方式就可以开展实验,让学生在有限时间内最大程度掌握刑法的各项知识点,提高学习的兴趣与效率。 五、系统业务介绍 本软件根据刑法学教材为基础,以刑法案例为切入点来设置业务,主要包括刑法基础论、犯罪论、犯罪后果论、罪刑各论、案例教学、视频教学、案例分析多种业务环节。多种业务模块中包括案例管理、实验管理、流程管理、表单管理、情景管理、视频管理、幻灯片管理。 1、刑法基础论 2、犯罪论

文化生活思维导图2016

文化生活思维导图 '化的礼会作川为什 么 \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丈化与补会 文化对人的 影响文化彤响人r '尿什5J*祁『“出祜“ E认谓川界改适冊艸 过卅中转化为tna力战?对社会童展产生探刻 够响 史化的内涵 足什么 特点:人去特竹的现除,足-种攒菲*粉神活动 离不川初厕衲型?轴种严品海不川咄神油型 P优反东川了环琢政祁.丽给卩塔济 枚汕亚人的晌 文化9经济政泊 |< +11心砂 丈化Q政沁相".空融]_________________ : 文化号综介国力k f我现:丈优痢韭超碳为氏族凝囉力和创适力 的猱泉.越来眩厲为综件国m的収绘凶盍 、 怎么办:把疋化住检作为皿喘战略任的 农现 特定的乂化坏境 “來源 各种咛似化辭」j 彫响人们的交往行为和交往方式人』 影响人们的认谀活动实践活~' 抽点 序响人们的认说活动实践沾 动和型继方式 £替移默化:要参加健屣向上的' 丈化活 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张远持久:婴欖立正确的世界~ 观人吃观价值观 辱厂 r F富人的粘神肚界 文化塑适人生増强人的梢神力雄 X jf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文化生活思维导图 民联节日 機表現L 1 ; 文恼产 紙嚥认財民敝北 ,mn^TVL :H 诰,文乳印飙电f 和略 itSfiX :佣 M 熾文化的发 臥促进悄界文化的皴 顛使飢KOOSB 朋文化在巾脱拣XK 洲哗文化创法 世界文化的 多帥 \ 述要It 攵化是民軸戊是世界的 \ _ _________ } 文牝的瓣性与 文北在交流 删中

刑法体系图(总则)--思维导图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基本原则、适用范围 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 基本的犯罪构成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化的未完成形态 修正的犯罪构成 共同犯罪 犯罪一罪与数罪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非犯罪化的 其他(自救行为、自损行为等) 管制 拘役 主刑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刑罚的种类罚金 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刑罚累犯 自首 量刑情节立功 数罪并罚 缓刑 假释 刑罚的具体运用行刑情节 减刑 时效 其它规定

知识体系结构分图示例(犯罪主体) 不满14周岁:对一切犯罪都不负责 1. 周岁的计算 2. 对8种犯罪负责 3. 仅仅8种 4.是指行为,而非罪名 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5.转化为8种的也要负责 犯罪主体不满16周岁6.盗窃、诈骗、抢夺后实施暴力的: 不转化为抢劫 自7.不得判处死刑(含死缓) 然8.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人16周岁以上:对一切犯罪负责(含过失) 犯 犯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不负 罪罪精神病人 主部分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负,但 主体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成年人犯罪主体盲聋哑人:负,但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体醉酒的人:负,且无从轻、减轻 定罪身份(真正身份犯) 特殊犯罪主体量刑身份(不真正身份犯) 无特殊身份者可构成共犯 各自利用职务便利:按主犯身份 定罪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单位犯罪主体单位实施,但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 单位犯罪的处罚:既有单罚,也有双罚。但单罚时只罚个人 表1 管辖原则比较 名称适用对象★难点突破 属地管辖原则 (1)在中国境内犯罪 and(2)任何人 注意: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的人除外、港澳台地区除外。 (1)犯罪的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境 内,就视为在我国境内; (2)飞机、船舶无论在哪里,均视为在我国 境内。

事业单位考试如何高分上岸,小白必看

本人自学上岸,公基分数80+,有人说我考的分数高,是因为我智商高,其实跟智商没半毛钱关系,我觉得是因为我对公基看的太透了,其中的秘密都在本文中。 本人因为在职在备考事业单位笔试时上花的时间不多,一共28天,平均每天5个小时,但是公基考了88我觉得非常满意(只考公基),第一名。接下来分享我的备考故事吧。 参加的原因也就是那几种——工作加班多,工作工资低还加班多,笼统概括为工作不满意、不理想,想换个能正常休息的工作。于是在好姐妹的推荐下参加了事业单位考试,她考上公务员后,朋友圈里全是幸福,让我我觉得转的钱多或者钱少无所谓,只要有时间能陪陪家人,我还是很乐意的,于是就参加了,决定在职备考。 先来讲讲事业单位考试吧,有很多人一开始接触根本就不知道事业单位考什么!事业单位考试一般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大部分地区都是这三科,具体还是要看招聘公告。我只考了公共基础知识,没办法给你讲其他的了,大部分地区考试时都是含有公基这一科的,如果对你有用,那请继续往下看吧。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 关于公共基础知识科目的考察要求: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 具体考试内容: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 2、毛泽东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形成与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4、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价值取向、道德修养、行为规范。 6、法律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加试内容,包括上述范围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知识)。 7、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汉字、词汇、语法、修辞、文学常识,党政机关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 8、经济知识和科技知识: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金融经济、产业经济,科技创新、科学前沿、科技常识。 9、历史知识: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现代史。 10、其他知识:最新的时政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准备资料(我的独家秘笈) 我的公基复习主要分了三轮,没错就想高考那样。 公基一轮复习(9天) 买一本公共基础教材(华图),前两天就把大概的书本大概的翻一下,了解考试的知识架构,找出你看书过程中难的部分,自己根本就看不明白的部分,然后进行标记,以便于后来复习时知道这是难点。 后六天就看秦叶事考红宝课记忆公基知识,前面觉得自己学的还不错的视频快进着学习,学完就能记住,不懂的地方就视频多看几遍,结合老师讲的内容理解着去学习。 具体学习方法:

刑法体系图总则 思维导图

实用标准文案 构图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基本原则、适用范围 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 基本的犯罪构成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化的未完成形态 修正的犯罪构成 共同犯罪 犯罪一罪与数罪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非犯罪化的其他(自救行为、自损行为等)管制拘役 有期徒刑主刑 无期徒刑死刑刑罚的种类罚金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刑罚累犯 自首 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 立功量刑情节 数罪并罚缓刑假释 刑罚的具体运用行刑情节 减刑 时效 其它规定 知识体系结构分图示例(犯罪主体) 不满14周岁:对一切犯罪都不负责 1. 周岁的计算 2. 对8种犯罪负责 3. 仅仅8种 4.是指行为,而非罪名 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5.转化为8种的也要负责 犯罪主体不满16周岁6.盗窃、诈骗、抢夺后实施暴力的: 不转化为抢劫

自7.不得判处死刑(含死缓) 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 8.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然 16周岁以上:对一切犯罪负责(含过失)人 犯 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不负犯 罪罪精神病人 主部分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负,但 主体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成年人犯罪主体盲聋哑人:负,但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体醉酒的人:负,且无从轻、减轻 定罪身份(真正身份犯) 特殊犯罪主体量刑身份(不真正身份犯) 无特殊身份者可构成共犯 各自利用职务便利:按主犯身份 定罪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单位犯罪主体单位实施,但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

单位犯罪的处罚:既有单罚,也有双罚。但单罚时只罚个人 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 表1 管辖原则比较 表2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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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考历史思维导图与训练第14单元中国传统文化主流思想的演变

第十四单元中国传统文化主流思想的演变 时空定位 框图结构 思维导图 经典训练 1.(2019.4·浙江高考·1)研究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3世纪的中国史,史家选择了一些关键词进行分析,如分封制、宗法制、井田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孔子、孟子、荀子等。据此判断,下列项中与之相符的是( ) ①政治制度较早走向完备和成熟②早期国家制度受到宗族血缘关系的明显影响 ③儒家思想较早进入比较成熟的阶段④比较成熟的农业技术和相对完备的农业管理A.①③ B.②④C.①②③D.②③④ 【答案】C

【解析】根据材料“分封制、宗法制、井田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在中央与地方、皇权与相权都有较为较为成熟的制度进行规范约束,故①正确;根据材料“分封制、宗法制、井田制”,商周时期国家政治制度带有明显的宗法血缘色彩,故②正确;根据材料“孔子、孟子、荀子”,儒家思想得以创立并发展,故③正确;根据材料“井田制”,使用耒耜生产,简单大规模协作,并且日益走向瓦解,故④错误,选择C项符合题意。 2.(2019·北京高考·13)《诗》《书》等原是孔子编订的私学教材,至汉代,位列官方史书《汉书》的《艺文志》第一大部类“六艺略”。导致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 A.诸子“百家争鸣” B.始皇帝焚书坑儒 C.汉武帝独尊儒术 D.司马迁撰《史记》 【答案】C 【解析】由材料“原是孔子编订的私学教材,至汉代,位列官方史书《汉书》的《艺文志》第一大部类六艺略”可知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措施使得儒家思想成为正统思想,故选C项;材料强调儒家思想成为正统思想的表现而非百家争鸣的局面,排除A项;材料强调汉代推崇儒学的原因而非秦朝对儒学的打击排斥,排除B项;《汉书》是官方史书,《史记》是史学家编撰通史的典范,排除D项。 3.(2019·新课标全国Ⅱ卷高考·25)西汉初期,道家学说兼采阴阳、儒、墨、名、法各家学说的精髓;后来董仲舒的儒家学说也吸收阴阳五行、法、道等各种思想。促成当时学术思想上呈现这种特征的主要因素是( ) A.王国势力强大 B.百家争鸣局面的延续 C.现实统治需要 D.兼收并蓄的文化政策 【答案】C 【解析】由材料“西汉初期,道家学说兼采阴阳、儒、墨、名、法各家学说的精髓;后来董仲舒的儒家学说也吸收阴阳五行、法、道等各种思想”可知道家和董仲舒的儒家学说都兼采众家之长以适应现实统治的需要,故选C项;汉景帝平定七国之乱,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削弱了诸侯国的势力,排除A项;秦统一六国后“焚书坑儒”,奉行法家学说,打破了百家争鸣的局面,排除B项;文化政策是国家对于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制度性规定,汉武帝时期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排除D项。 4.(2019·新课标全国Ⅱ卷高考·26)程颢诗云:“闲来无事不从容,睡觉东窗日已红。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风云变态中。富贵不淫贫贱乐,男儿到此是豪雄。”其体现的主旨是( )

新减刑假释思维导图及表格版

170101施行的减刑假释思维导图及表格版(针对减刑部分,第1条到第22条) 山东舜翔(枣庄)律师事务所何西文 法律新规层出不穷,法律人学无止境。唯有不断汲取营养、更新知识结构、熟知新律新规,才能成长、进步。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14日颁布的并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以下简称《17年规定》)对假释、减刑进行了新规定。已决犯的减刑、假释事关其羁押时间,对于他们来说尤为重要。刑法第78--86条分别对减刑、假释进行了规定。《17年规定》最后一条提到“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这就涉及到之前有哪些规定以及之前的哪些具体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而关于之前关于减刑假释的规定主要是2012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12年规定》),故笔者通过对两者间的比较学习,以思维导图以及表格版的形式对减刑部分予以整理、归纳,以便快速掌握。 为了思维导图和表格表述方便,规定以下简称。 A型罪犯是指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 B型罪犯是指职务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罪犯,恐怖活动犯罪罪犯,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及毒品再犯,累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刑判项的罪犯。

C1型罪犯是指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罪犯。 C2型罪犯是指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刑判项。 D型罪犯是指报请减刑前的服刑期间不满18周岁,且所犯罪行不属于B型的罪犯。 E型罪犯是指老年罪犯、患严重疾病罪犯或者身体残疾罪犯,并且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难以自理的。 一、第1条到第5条思维导图版(清晰图片在附件中) 二、第6条到第21条表格版 主要有三个表格,一个是起始时间表、一个是减刑幅度表、一个是减刑间隔时间表。 注: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适用于第6条到22条多有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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