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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坪石油库施工方案.

中石化坪石油库施工方案.
中石化坪石油库施工方案.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石油仓储分公司

《坪石油库油罐及其附件局部防腐维修工程》

编制单位:(盖单位章)

2013年11 月20 日

目录

一、工程概述 (2)

3.1技术准备 (3)

3.2施工人员准备 (3)

3.3劳动力计划表 (3)

3.4施工条件准备 (3)

3.5施工机具、检验设备准备 (4)

四、施工技术方案 (4)

油漆涂层外观质量要求 (10)

4.4 施工注意事项 (14)

4.5 现场主要施工机具及材料管理要求 (15)

4.6 质量要求及检测 (16)

六、安全保证技术措施 (18)

7.1全局管理 (20)

7.2材料管理 (20)

7.3现场卫生管理 (20)

7.4文明形象管理 (21)

一、工程概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称建设单位)的境内项目管理。 集团公司及建设单位控股公司的境内项目管理,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办法。 境外项目及国内对外合作项目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投资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油气田地面、炼油化工、油气储运、加油(气)站、建构筑物等(详见附件)。 第四条项目管理应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突出质量和效益,强化风险控制,积极推广标准化设计、规模化采购、工厂化预制、模块化建设,充分应用集团公司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项

目管理(EPM)系统,优选承包商和供应商,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集团公司对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定,督促相关部门和专业分公司履行项目管理相关职责。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权限和职能分工履行项目管理与监督职责。 第六条专业分公司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规范; (二)负责权限范围内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及专项技术方案审批; (三)负责一类、二类项目管理手册备案管理和执行检查; (四)组织、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办理项目专项评价和核准、备案手续并获取所需支持性文件; (五)初审提前采购计划,审查引进设备技术方案、引进设备清单,审批或会签权限内招标方案、招标结果和可不招标事项;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 苏丹反应进料炉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ZGSY-SD-HT0610005 签定日期:年月日 签定地点:中国北京

1.0定义: 本采购合同所用的词“买方”指中国石油工程(集团)建设公司。 本采购合同所用的词“卖方”指北京中能连通石油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合同中所用的词“现场”系指中石油苏丹原油减粘裂化装置反应进料炉项目的建设现场即货物安装使用的地点,即:苏丹原油减粘裂化装置。 2.0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出口加工项目,合同中没有说明的按国际惯例执行。装运港:PORT OF SHIPMENT 天津新港Tinjin Xnggang, China 目的港:PORT OF DESTINATION 苏丹港Port Sudan, Sudan 3.0供货范围 3.1买方同意订购,卖方同意供应下列货物: 描述: H-301/401 反应进料炉(两台) 即2台反应进料炉的采购、加工制造和包装运输。 3.2本采购合同的详细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以技术文件附件为准。技术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0附件 4.1技术附件 4.2商务附件 4.3所有技术要求和澄清应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本合同所有的附

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5.0采购合同价格 5.1采购合同价格是FCA天津新港的价格。 5.2合同项目下的分项价格以双方签定的CPECC苏丹减粘炉项目价目表(单台炉)为准。 本采购合同总价值为人民币玖佰伍拾万元整(含增值税)。 其中运输包装保险费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运至天津新港费用)。5.3本采购合同价格为固定价,自采购合同生效日起,除非卖方和买方书面同意,不能更改。 5.4商务说明 1、本采购合同价格已包括了本才后合同条款的全部费用,同时 包括了检验、车间试验、NDC报告、试验证书及规定提交的 各种文件、施工及开车备件及现场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质 量保证的费用。本价格中不包括设计费、二年备品备件费。 2、在本合同中,卖方应负责按发票价值的110%保综合险,该 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总价中。货物运抵指定承运人前,一切 保险由卖方承担,交付指定承运人后由买方负责。 3、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和执行本合 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4、材料代用 未经买方的书面批准,不得进行材料代用。 6.0支付

中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申请材料

附件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申请材料 承包商申请准入类别: 申请单位: 年月日

填报说明 1.承包商申请准入类别是指申请准入一类或是二类承包商; 2. 申报材料包括书面及电子版两套。电子版要以承包商规范全称命名打包为一个文件夹,包括准入申请表、承诺书、相关证书图片、申报资料导入模板等等,证书图片以图片格式储存,无须单独建文件夹,同时需将图片粘贴到本申报材料word文件中; 3. 承包商准入申请表中企业性质填写一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种;企业资质类别按照施工、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无损检测分类,企业资质等级按照企业资质证书内容如实填写,多项资质类别及等级可追加表格填写;合同化用工数量指国企中正式、在职、占编制的员工数量,非国有企业只填写员工总数;技术工人总数指承包商主营业务范围所需的主要技术工种人员的总数;企业主要装备情况应填写企业主营范围内所必须具备的主要、关键施工设备或机具;业主单位即直接与企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 4. 承包商应按照要求及时规范填报申请材料,不得擅自更改模板格式,为使填写内容显示完整,可调整单元格大小。准入申请表中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5. 承包商准入申请材料等由地区公司负责保存。

申请材料目录 一、承包商准入申请表; 二、承诺书; 三、相关证明文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影印件; 2.国家有关部门(行业)生产经营、安全许可证书影印件; 3. 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最近一次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审核报告影印件; 5. 近三年已审财务报告、资信证明; 7.近三年来主要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8. 拥有专利、专有技术及工法证明材料; 9. 近三年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技术成果、管理成果、获奖项目证明文件; 10.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_招标190920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18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招标数量、招标情况、招标行业分布、投标企业排名、中标企业 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592442616工商注册号:110000015474874组织机构代码:059244261 法定代表人:杜广义成立日期:2012-12-18 企业类型:/经营状态:在业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六号第四幢第十一层 营业期限:2012-12-18 至 / 营业范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工程咨询;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特种设备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招标数量 企业招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1,042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管理办法

附件19 制度编号:GZ/AQ 019-2013 施行日期:2013-10-9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管理办法 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13〕3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在公司不同层面报告、记录、统计、分析和总结各类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在公司范围内形成对事件原因和预防措施的信息、资源和经验共享平台,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重复发生以及更大级别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轻微伤害事件,是指员工在工作时发生伤害,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且能自行修复,损失少于一个工作日的情况。 未遂事件,有可能造成人们所不期望后果的事件,其结果未发生健康损害、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与环境破坏的事件。尽管没有实际的后果产生或产生的后果轻微,但有明确的可能造成不希望的后果的事件。 第三条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的报告、记录和统计工作

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各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单位)。 第二章事件报告、调查与收集 第五条轻微伤害事件和未遂事件(以下统称为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应急处置,不应因处置延误而酿成更大伤害事故,同时立即报告直接主管,并报至基层单位HSE部门,HSE管理人员确认事件属实后立即发布事件发生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提示。 第六条事件发生单位属地主管及时组织相关人员(HSE专职人员、当事人、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等)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 若事件的影响范围跨属地或其潜在后果较为严重,应由相应的上一级主管组织调查。 第七条事件调查应在事件发生后一周内完成,形成事件调查报告(见附件一),调查报告应附有“事件原因分析图”。 第八条应使用“事件原因分析图”(见附件二)等先进的方法查找发生的所有原因,直至找出导致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并进行全面分析,制定符合实际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HSE督察工作规定

附件27 制度编号:GZ/AQ 027-2013 施行日期:2013-10-9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HSE督察工作规定 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13〕3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督察管理,规范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督察工作,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督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督察(以下简称HSE督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行为准则、督察程序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HSE督察在海外地区分(子)公司、国内专业分公司及其所属各项目、直属项目部等的督察工作。 第二章HSE督察管理体制 - 1 -

第四条公司HSE督察由公司安全监督中心实施统一管理,受公司安全总监委派,对公司HSE管理委员会和安全总监负责,负责监督特定地区或者建设项目的HSE管理工作,对责任督察地区或者项目的HSE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公司HSE督察采用划片监督结合巡回监督的安全环保监督形式开展工作。海外HSE督察按照工程所在国设置,通常每个所在国设置一名HSE区域督察。国内HSE督察执行区块负责制,根据公司当年国内工程项目分布情况,由安全监督中心划定各责任区域,指定各区域HSE督察,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轮换,避免同一责任区块内连续由同一HSE督察负责的情况出现。 第三章HSE督察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HSE督察的职责 (一)监督HSE体系运行。主要包括各单位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情况;建立安全环保组织机构、执行公司安全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环保责任情况,以及管理和操作人员HSE和教育培训等情况。 (二)监督安全生产条件。主要包括各单位设备设施、工具和安全防护设施完整性情况,以及生产经营、生活场所满足 - 2 -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海外工程项目营地HSE管理规定

附件2 制度编号:GZ/AQ 002-2013 施行日期:2013-10-9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海外工程项目营地HSE管理规定 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13〕3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海外工程项目营地(以下简称营地)的HSE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营地是指施工现场以外独立设立的,为项目施工人员和业主提供集中办公、居住、生活、娱乐功能且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自建场所。对于租赁当地建筑物作为营地的海外项目,在实施HSE管理时可参照本规定执行。对于分包商的自建营地,在签定分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其营地的HSE管理必须符合本规定的所有要求。 第三条营地设施按功能分为办公区、生活区和辅助设施,须与施工作业区和周边居民区保持有效隔离和安全距离。 第四条营地HSE管理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并逐步实现与HSE管理高标准的国际化并轨。 第五条营地必须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卫生防疫、消防、生

活设施的使用、维修和生活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的海外分公司。 第二章安全、保卫、消防 第七条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应按照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营地的治安、保卫、消防应急预案。 第八条营地须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安保和消防工作。专职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营地员工须佩带公司徽章,实行人员挂牌制度,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出、留宿,来访人员必须进行登记。 第九条对存在恐怖袭击的危险区域,应要求业主或当地政府安排武装保安人员,在营地入口设立检查岗哨,严格凭证件出入。 第十条营地围墙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墙与房舍之间须有15米宽的安全空间。围墙周围应按营地的实际规模,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第十一条营地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一)营地的消防工作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

安64号: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文件 中石化石工建…2014?64号 关于印发《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的通知 各所属单位、项目管理部、直属项目部,国际工程事业部、公司机关各部门: 现将《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2014年6月18日 —1—

企业制度-执行类 2

1基本要求 1.1所属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或编制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明确管理目标,并设专人负责。 1.2本细则未做出要求和规定的,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若有新颁布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业标准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标准,应从其规定。 2人员管理 2.1持证上岗 2.1.1项目经理、主管项目安全副经理和HSE监督人员应持有“安全资格证”。 2.1.2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登高架设工、起重机械操作等)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1.3无损检测人员应持有辐射安全与防护合格证书。 2.1.4机动车辆驾驶人应持有驾驶证、准驾证。 2.1.5餐饮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证。 2.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2.2.1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超过期限的不得使用。 2.2.2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一律穿戴公司(各单位)统一配发的安全帽、劳保服、劳保鞋。 2.2.3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按照安全规定要求, —3—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2.3员工行为管理 2.3.1施工期间严禁把安全帽、安全带移作他用。 2.3.2施工期间员工不得有坐、躺、吸烟、嬉闹、攀、爬、跳、越等不安全行为。 2.3.3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及危险作业中接打手机。 2.3.4严禁打架斗殴,严禁酒后上岗。 2.3.5严格遵守业主HSE规定,未经许可,严禁动用业主生产、消防等设施。 3资料管理 3.1开工前HSE教育培训应有针对性,并形成记录。 3.2项目HSE领导小组会议、每周HSE活动、班组HSE 活动、HSE检查等记录规范。 3.3安全技术措施危害识别准确全面,措施到位,交底到人,记录保存完整。 3.4施工项目开工许可手续齐全。 3.5特殊作业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作业票证填写规范、有效,归类保管。 3.6应急预案演练及时,记录准确齐全。 4临时设施 4.1营地设臵 4.1.1营地设臵应选择地势较高处。生活、办公区域不4

中国八大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公司

中国八大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公司 篇一:三大石油系统下属公司名单合集 中国海油局级单位列表: 上游业务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下辖)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海石油研究中心 中上游业务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销售分公司

中海油气开发利用公司 中国化工供销(集团)总公司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 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炼化与销售事业部 专业技术服务 中海油田服务有限公司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保险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 中海油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东海公司 中海实业公司 中海油基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报社 中国石油局级单位列表 油田企业: 中国石油大庆油田公司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 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中国石油青海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中国石油玉门油田公司中国石油浙江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南方勘探开发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油安〔2011〕7号 各企事业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参)股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包括国家审批项目和省级及以下审批项目。国家审批项目是指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省级及以下审批项目是指由省级及以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包括立项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施工建设环境保护、试生产环境保护和竣工环境保护等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应当遵循“环保优先、统筹协调、综合决策”的原则,环境保护与项目建设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监督,从源头防止污染和保护生态。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是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 工程名称:重庆市黔江中学校教学科技楼工程 施工单位:重庆鑫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旋挖桩专项施工方案已编制完毕,请审批。 编制人: 年月日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年月日 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意见: 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施工总承包单位(章): 年月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章): 年月日建设单位审核意见: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章): 年月日

重庆市黔江中学校教学科技楼工程 旋 挖 桩 施 工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重庆鑫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一、工程施工实施目标及概况 (一)工程施工实施目标 高度重视本工程的施工,科学地组织交叉流水作业,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认真履行合同,实行对业主的承诺,以一流的项目管理、一流的工程质量、一流的文明施工、一流的安全措施、一流的效率、一流的服务,确保实现如下目标: 1、施工质量目标:优良工程。 2、施工安全目标:实现安全生产“六无”目标,即无死亡、无重伤、无倒塌、无中毒、无爆炸、无重大机械交通事故。 3、施工工期目标: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任务,工期为270天。 (二)编制依据 1、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2、有关现行施工规范、设计规范、规程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规范》GB50007-2011、《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94-2008、 3、我司类似工程施工的成功经验。 (三)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及规模 重庆市黔江中学校科技楼工程位于黔江中学校校园内,建筑总面积为9873.39㎡,占地面积为2305.08㎡,层数为5F/-1层,设计地坪标高为608.450m,结构形式为框架,基础形式为机械钻孔桩,采用卵石与强风化页岩,设计最大单柱荷载为5000KN。,抗震等级为3级,结构安全等级:一级,耐火等级:地上一级,基础设计:丙级,抗震烈度:7度,设计年限50年,场地类别为III类。旋挖桩数量约91根,桩身混凝土强度为C25,地梁为C30,垫层为C15。根据入岩深度及承载力不等分五种类型:ZH1型桩径Φ1200,桩长58m,承载力特征值4220KN;ZH2型桩径Φ1200,桩长50m,承载力特征值为3210KN;ZH3型桩径Φ1000,桩长40m,承载力特征值为2280KN;

中石化工程建设HSE管理细则(修订稿)

工程建设HSE管理细则(修订稿) 河北石油分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

目录 一、施工前准备 (4) 1.建设单位准备 (4) 1.1成立项目部 (4) 1.2资质审核 (4) 1.3资料准备 (5) 1.3.1合同、HSE协议签订 (5) 1.3.2设计、施工、监理安全方案审查 (5) 1.3.3项目HSE管理实施细则制定 (5) 1.3.4安全技术交底 (6) 1.4进场前安全教育培训 (6) 1.5资产处置 (7) 1.6施工进场确认 (7) 1.7资料发放 (7) 2.施工单位准备 (8) 2.1资料准备 (8) 2.2施工现场门禁管理 (8) 3.监理单位准备 (8) 二、施工过程HSE管理 (9) 1.施工单位工作 (9) 1.1场地布置 (9) 1.1.1平面布置图 (9)

1.1.2临建搭建 (9) 1.1.3标牌设置 (9) 1.1.4制度上墙 (10) 1.1.5季节防护措施 (10) 1.1.6门禁设置 (10) 1.1.7车辆管理 (10) 1.2施工负责人工作 (11) 1.3安全员工作 (11) 2.建设单位工作 (12) 2.1项目经理工作 (12) 2.2甲方代表(安全监护人)工作 (12) 2.3安全员工作 (12) 2.4事故管理 (13) 3.监理单位工作 (13) 三、HSE监督检查 (14) 3.1施工检查 (14) 3.1.1检查部门 (14) 3.1.2检查频次 (14) 3.1.3检查处罚 (15) 3.2项目部考核 (15)

一、施工前准备 1.建设单位准备 1.1成立项目部 1.1.1市公司成立项目部,项目部接受市公司领导,以正式文件(附件1)下发执行。 1.1.2文件中应明确项目经理(片区经理)、甲方代表兼现场安全监护人(站长)、现场安全员(2人)岗位职责,明确市公司安全数质量科安全监督管理人、发展基建科安全责任人及岗位职责,明确市公司各部门职责,以及市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办法。 1.2资质审核 1.2.1发展基建科审核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 1.2.2安全数质量科审核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HSE证书等,出具资质审查意见书(附件2)。 1.2.3项目经理(片区经理)审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及监理人员资格证书。 1.2.4发展基建科、项目部留存人员身份证、资质证书复印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附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诚实守信,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抢险救灾和临时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和炼油化工检维修作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股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规定。境外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按照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销售和炼油化工等石油石化专业工程项目以及矿区建设等其他工程项目。

第四条集团公司质量与标准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综合管理与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 (二)组织和指导所属企业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检查体系运行情况; (三)负责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业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各监督站(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组织集团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管理,掌握质量动态; (五)归口管理工程建设重要产品、设备驻厂监造工作; (六)协调处理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外部用户、专业分公司之间发生的重大工程质量纠纷,组织调查处理特大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分公司的工程质量事故。 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实施细则;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管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西南司建〔2005〕42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前期阶段管理 第三章项目管理机构 第四章施工图设计管理 第五章物资供应管理 第六章工程建设总体部署 第七章开工报告 第八章招投标管理 第九章合同管理 第十章施工管理 第十一章监理管理 第十二章质量管理 第十三章HSE管理 第十四章计划统计管理 第十五章投资控制管理

第十六章完工交接管理 第十七章竣工验收管理 第十八章工程项目考核 第十九章风险抵押和奖励考核 第二十章附则 附件一:工程分类与管理机构资质等级对应表 附件二:项目管理机构申报表 附件三: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建设总体部署编制纲要附件四:开工报告申报表 附件五:建设项目周报表格式 附件六:新增天然气、原油产能配套建设情况表 附件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项目风险抵押金收取比例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适应现代企业规范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搞好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项目管理规定,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对质量、工期、投资和安全的有效控制,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分为前期阶段、建设阶段和竣工阶段。项目的酝酿、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到初步设计的批复为前期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至工程进行完工交接前为建设阶段,完工交接、投产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估为竣工阶段。 第三条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管理部是分公司地面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的建设阶段,参与地面建设项目前期阶段、竣工阶段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将分公司油气田地面井场装置、集输气站、集气管线、脱水站、增压站、污水处理站、天然气净化装置、炼油和化工装置、天然气长输管线、输配气站场、CNG站、矿建(厂、处、院、所)等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天然气销售终端市场投资项目等地面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投资大小、项目建设意义等方面情况分为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两类型。本办法涉及的“地面建设工程”属限上项目的,按本办法进行项目管理,限下项目的,由分公司各二级单位参照本办法,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编制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管理部每年将根据分公司地面建设投资计划,按照项目投资大小及项目建设的重要程度将当年地面建设项目明确划分为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两类型,并行文下发到各二级单位。 第五条凡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项目管理,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执行项目经理、副经理必须持证上岗和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突出工程建设目标管理、工程建设HSE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目标。 第六条凡分公司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第三方检测和第三方质量监督制度。

中石化营改增2016年307号文概要

关于“营改增”实施后调整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计价依据的通知 中国石化建[2016]307号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根据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营改增”实施后有关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计价依据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调整现行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计价依据。调整后的计价依据适用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 (一)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招投标以不含增值税工程造价作为定价基础,同时在合同中明确计税方法,根据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含税造价。 (二)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基础工程设计概算编制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价。 二、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招投标及合同计价仍执行调整前的《石油化工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4版)》、《石油化工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7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7版)》及相关动态调整文件。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各单位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集团公司工程部反映。 附件 1、《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2007版)》调整办法 2、《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指标(2007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7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7版)》及其动态调整文件的调整办法 3、《石油化工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版)》、《石油化工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4版)》、《石油化工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调整办法 4、《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2007版)》相关费用扣税办法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2016年7月6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办公厅 2016年7月6日印发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规焊工准入管理行为,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项目,从事钢结构、金属管道、设备焊接作业的焊工准入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投资建设的可研估算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一、二、三类建设项目的焊工准入管理应执行本规定。四类建设项目及投资1亿元以下的一、二、三类项目中,焊接工作量大、焊接技术复杂的项目原则上应执行本规定,其他项目是否按本规定执行由所属企业自行确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以下简称焊工准入管理),是指所属企业组织的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焊接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焊工)资格查验确认、焊接作业能力验证性考核、焊工入场证件发放以及焊工退出管理等行为的总称。 第四条焊工准入管理原则上按项目进行管理,也可由所属企业对各个项目的焊工准入进行统一管理。由所属企业对各个项目的焊工准入进行统一管理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申请准入的焊工应持有相应标准规要求的焊工,准入焊

工应参加并通过焊接作业能力验证性考核(以下简称焊工准入考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质量与标准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的综合管理与监督,其焊工准入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规章制度; (三)指导、监督和检查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工作。 第七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规定; (二)监督检查所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工作。 第八条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的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总部、专业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二)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监理机构、检测机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按照本规定和建设单位要求落实焊工准入管理要求。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其他各参建方负责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和本规定,履行焊工准入管理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市场资源库成员名单(全国范围)

首批勘察设计A级资源库成员名单 (批准时间:2009.01.13) 1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2 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3 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4 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5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 6 华东管道设计研究院 7 中原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 8 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 9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0 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11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12 南京扬子石油化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3 茂名瑞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14 南京金陵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5 天津辰鑫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6 北京燕山玉龙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17 镇海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8 江苏中核华纬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19 北京海淀中京工程设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0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1 长岭炼化岳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2 安庆实华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3 广州中元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24 天津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5 荆门炼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6 上海众一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27 重庆川维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8 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 29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30 胜利油田胜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1 江苏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

首批监理单位级资源库成员名单 (批准时间:2009.01.13) 1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2镇海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 4中原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 5中原石油勘探局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6江苏石油勘探局工程监理部 7北京华夏石化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8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9胜利油田胜利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0胜利油田胜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1北京燕山玉龙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12江苏中核华纬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13南京长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4茂名国信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5广州石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6江汉石油管理局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17上海金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8沧州朝阳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19天津市石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咨询分公司_中标190925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咨询分公 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5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咨询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5561478X3工商注册号:110105015261325组织机构代码:05561478X 法定代表人:史鼎铭成立日期:2012-09-2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法人独资)经营状态:在业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101号院3号楼三十四层 营业期限:2016-09-02 至 / 营业范围: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家用电器、日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投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DOC 14页)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统筹工程建设资源,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参)股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及销售、炼油化工及其他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的总承包及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以下统

称承包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标准、严格准入; (二)规范选商、择优使用; (三)过程控制、动态管理; (四)严格监督、落实责任。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承包商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订和审议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 (三)指导、监督承包商管理工作; (四)负责一类承包商准入的审批; (五)承包商管理重要事项的决策。 第七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分公司,负责办理领导小

组日常事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 (二)落实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 (三)组织开展承包商评审和评价工作; (四)组织建立、维护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 (五)组织开展承包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职责。 集团公司总部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承包商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承包商评审专家组为领导小组提供技术支持。专家组成员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专业分公司代表和相关技术、商务专家组成,具体负责: (一)一类承包商准入的评审; (二)跨专业分公司承建项目的承包商评价。 第九条专业分公司负责业务范围内的承包商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监督业务归口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开展权限范围内承包商准入的评审和审批工作; (三)组织、指导、监督业务归口企业开展承包商准入、选择、使用和评价工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办法--中油建设【2014】29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统筹工程建设及检维修资源,规范工程建设及检维修市场秩序,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及销售、炼油化工及其他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的总承包和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以及检维修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标准、严格准入; (二)规范选商、择优使用; (三)过程控制、动态管理; (四)严格监督、落实责任。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承包商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订和审议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 (三)指导、监督承包商管理工作; (四)负责一类承包商准入的审批; (五)承包商管理重要事项的决策。 第七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分公司,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 (二)落实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 (三)组织开展承包商评审和年度评价工作; (四)组织建立、维护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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