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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影响预测软件讲解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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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影响预测

&

地表水现状调查

何海燕

目录1 大气影响预测

1.1 三级预测及评价

1.2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1.3 卫生防护距离

2 地表水现状调查

2.1 地表水现状监测及评价

2.2 区域污染源调查

一、大气影响三级预测

影响预测的目的主要是预测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是否达标,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

预测软件(Screen3)控制参数:

1、污染源

污染源分为点源、面源、体源和火炬源。当选择不同的类型的污染源时需要输入不同的污染源参数:

(1)点源数据

排放速率(g/s):排气筒排放污染物的速率。

排气筒几何高度(m):排气筒出口至排气筒所在地面的高度。

排气筒出口内径(m):排气筒出口内部的直径。

烟气排放速率:可以选择烟气的流速(m/s)或烟气的流量(m3/s)。烟气温度(K):排气筒出口处,烟气的温度。

环境温度(K):排气筒出口处的环境温度。默认取值为293K。

(2)面源

排放速率(g/(s.m2)):单位面积的面源污染物的排放速率。

排放高度(m):面源的有效高度,可取面源的平均高度。

面源长度(m)、面源宽度(m):……

预测点离地的高度(m):预测点与所在地面之间的高度。例如预测点为建筑物的屋顶,则应输入建筑物的高度。默认值为0。

城市或农村选项:这个选项会影响到模型的扩散参数。

2、预测选项

地形选项:地形选项分为简单地形和复杂地形。

简单地形:距污染源中心点5km 内的地形高度(不含建筑物),低于排气筒高度时,定义为简单地形,见图1。在此范围内,地形高度不超过排气筒基底高度时,可认为地形高度为0m。

复杂地形:距污染源中心点5km 内的地形高度(不含建筑物),等于或超过排气筒高度时,定义为复杂地形。复杂地形中各参数见图 2。

熏烟:……

建筑物下洗:……

3、影响预测案例

3.1 源强参数

项目废气:有组织、无组织

有组织:正常情况下和非正常情况下废气的排放

非正常情况一般指设备故障、异常、污染防治措施达不到预定的去除效果,污染物排放高于正常情况。

大气导则中源强参数统计的格式要求:

有组织废气污染源强参数详见表1、表2,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源强参数详见表3。

大气影响预测 & 地表水现状调查——讲解

表1 正常情况下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源排放预测参数

备注:(1)坐标系以项目红线最西侧处为坐标原点,正东方向为X轴,正北方向为Y轴

表2 非正常情况下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源排放预测参数

同正常情况

表3 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源调查清单

3.2 预测方案

影响预测因子:丁二烯、非甲烷总烃……

主要预测内容:

a.下风向污染物预测浓度及占标率;

b.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浓度占标率及距源距离。

3.3 预测结果

项目各大气污染物正常排放时(包括有组织和无组织)的最大地面浓度及占标率见表4。

表4 正常排放时大气污染物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及占标率

预测结果表明,1#排气筒预测的……;2#排气筒预测的;罐区无组织排放情况下,丁酮最大落地浓度0.03935 mg/m3,占标率9.84%。

各污染物占标率均低于10%,对周围大气及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表2.4-2 评价工作等级

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根据导则中对于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定义: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

(1)在左边“参数设定”框内输入源参数和评价标准,在右边“计算结果”框内按“运行”得到计算结果。

(2)对于非矩形面源,要求折算成面积相等、形状相近的矩形面源。

(3)污染源排放率为面源的总排放率,可选择单位g/s,kg/hr和t/a之一。

(4)应输入污染物的评价标准,如果有小时标准的应输入小时标准,如果没有小时标准的要输入日均标准,两者至少要输入一个。。

评价标准的选取:

一般选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1h平均浓度;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如已有地方标准,应选用地方标准中的相应值。对上述标准中都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国外有关标准。

(5)如果有多个污染物,对每一个污染物要输入其排放率和标准,进行计算,得到每一个污染物的结果,取最大值。

(6)如果有多个无组织源(面源),对每一个面源分别计算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根据全部面源环境防护距离的最大包络线决定。

(7)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可再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画出控制距离范围,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建设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8)有厂界排放浓度标准的,预测结果应首先满足厂界排放标准。如预测结果在厂界监控点处(以标准规定为准)出现超标,应要求削减排放源强,重新计算。

要求: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

案例:

某新建化工项目储罐区有无组织废气产生,废气主要产生情况见表5。

表5 某化工项目储罐区无组织废气产生情况

表6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及结果统计表

计算结果的分析:

(1)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均无超标点,即对于建设项目的无组织废气排放,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超标的情况:削减源强

(3)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说明厂界浓度达标,但是厂界外存在浓度大于环境质量标准的情况,也就是项目厂界外必然存在P max >100%的情况,在不考虑D 10%情况下,一般情况下某项目的评价等级最低应为二级评价。

表7 某化工项目各污染物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情况

三、卫生防护距离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201--91):

7.1 凡不通过排气筒或通过15m高度以下排气筒的有害气体排放,均属无组织排放。

7.2 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进入呼吸带大气层时,其浓度如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则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7.3 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时,级差为50m;超过100m,但小于或等于1000m时,级差为100m;超过1000m以上,级差为200m。

7.4 各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按式(31)计算:

式中: Cm----标准浓度限值;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S(m2)计算,;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工业企业

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从表5查

取。

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

表8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表

表9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

卫生防护距离在100米以内时,级差为50米;超过100米,但小于或等于1000米时,级差为100米;超过1000米时,级差为200米。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提高一级。

总结扩展:扩建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在现有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因此扩建项目保留原有4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的画法,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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