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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质押合同(适用于出质人为单位)

文本编码:CMBC-HT-377(公司2011)

质押合同

(适用于出质人为单位)

编号:公担质字第号

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质权人: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章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一条为了确保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甲方同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为,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币种),(本金数额小写),(本金数额大写)。

第二章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三条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果主债权合同约定的期限在履行中发生变化,其开始的时间以借款借据记载的日期为准,其届满日相应顺延;乙方依约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以该提前到期日为期限届满日。

第三章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四条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财产的保管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有其他费用。

第四章质押财产

第五条甲方以依法可以质押的财产提供质押担保。质押财产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等具体状况详见附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在质押存续期间内所产生的孳息仍属于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七条附件中质押财产的评估或约定价值为参考价值,最终价值以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质押财产的价款(或净收入)为准。

第五章质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质押依法应当办理出质登记的,甲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办理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有关质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章质押财产的交付和保管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或权利凭证,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交付乙方。

第十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质押或转让时应当背书的权利凭证,甲方在交付前应当在权利凭证上背书“质押”字样。

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为存款单、仓单、应收账款等,在相关权利凭证交付前,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取得存款行确认书、仓储保管人确认函、应收账款债务人确认函等乙方要求的手续。

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为单位定期存单,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在存款行的预留印鉴或密码。

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为保证金账户内存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在乙方处开立保证金账户并存入约定的款项。乙方有权将上述保证金账户内款项冻结,除乙方依本合同约定扣划该账户中款项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债权的情况外,该冻结直至本合同项下债权全部得到清偿。

第十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的所有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正本均由甲、乙双方确认后,交乙方保管。

第七章质权的实现

第十三条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依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约定,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主合同债务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随时行使质权,并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为动产的,乙方有权采取如下方式处分质押财产:(一)与甲方协议将质押财产折价以清偿债权;

(二)拍卖、变卖质押财产以取得价款清偿债权;

(三)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行使质权;

(四)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为保证金账户内存款时,乙方有权直接扣划相应的存款以抵偿债务。

第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为权利的,乙方有权单方采取如下方式处分质押财产:(一)对质押的权利进行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以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清偿债权;

(二)将质押的权利凭证兑现价款或提取货物变卖,以所得款项清偿债权;

(三)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行使质权。

乙方依据本合同处分质押财产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权,并以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债权:(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危及乙方的质权;

(二)甲方有诉讼、仲裁或重大行政案件,可能对质押财产产生不利影响;

(三)甲方破产、歇业、被申请破产重组、被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四)乙方主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第十七条乙方处分质押财产所得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债权:(1)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复利;(5)罚息;(6)利息;(7)本金。

乙方有权变更上述顺序。

第十八条主合同项下债权为外币的,乙方处分质押财产所取得款项按该日乙方公布的外汇现汇卖出价折算抵偿。

第八章保险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如为动产,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应按乙方要求到甲乙双方协商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质押财产的保险手续。保险合同应经乙方认可,其中不应有任何损害或限制乙方权益的条款。

第二十条质权存续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作为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账户待债务到期后清偿或提前清偿债务。

第二十一条质权存续期间,甲方应一直维持保险有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将质押财产的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管。

第二十三条质权存续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乙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亦不得有任何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行为。

第九章提存

第二十四条非因乙方保管原因,质押财产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单方拍卖、变卖质押

财产,并将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提前清偿乙方债权或者存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也可向第三方提存。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出质的权利凭证到期日先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的,乙方可以在出质的权利凭证到期后兑现或者提货,并将兑现的价款或提取货物变卖所得款项提前清偿乙方债权或者存入甲方或主合同债务人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也可向第三方提存。

第二十六条乙方同意转让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的,甲方应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提前清偿乙方债权或者存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也可向第三方提存。

第十章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七条甲方承担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财产保险、公证、鉴定、估价、登记、过户、保管等费用。

第二十八条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甲方有义务采取措施以避免乙方受侵害。

第二十九条质权存续期间,甲方发生经营机制变化、注册资本变动、股权变动、申请重组、和解、破产或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任何重大资产等事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甲方地址、名称、法定代表人变化,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三十条乙方有权收取质押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第三十一条乙方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质权存续期间,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展期或增加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或主合同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变更外,其他变更不必取得甲方同意。

乙方按期得到清偿,应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返还甲方或协助甲方办理注销质押登记并将保管的质押财产产权或使用权凭证、有效证明文件退还甲方。

第三十三条甲方知悉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乙方在主合同或本合同项下权益的事实发生或可能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发生违约行为、停业、破产等,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拒绝配合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交付手续或质押登记手续导致主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应按被担保主债权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三十六条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质押财产的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或者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质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承诺与保证

第三十八条甲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已取得了签订本合同所需的一切必要的许可、批准、登记及备案。

第三十九条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全部内部授权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并充分有效。甲方签署本合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不会与现行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或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相抵触。

第四十条甲方保证自己对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有完全、有效、合法的处分权;质押财产如为共有,已取得共有人同意。

第四十一条甲方保证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或造成不合法的情形,质押担保的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第四十二条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设立质押,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且质押存续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对质押财产馈赠、转让或再质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第四十三条甲方保证没有亦不进行任何可能使质权人受到损害、出质权利丧失和使质押财产减值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的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第十三章独立性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其他担保合同。主合同项下同时存在其他担保的,则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且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对主合同债务人财产享有的质押权或质权、变更质押权或质权的顺位或内容,造成乙方在上述质押权或质权项下的优先受偿权丧失或减少时,甲方担保责任也不因之免除或减少。

第十四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七条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章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依法律规定办妥上述质押财产交付(包括保证金账户的开立)或质押登记之日起质权设立。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六章附则

第五十条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甲方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双方对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条款均无异议,对当事人有关权利限制或免责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五十一条信息披露与查询

乙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金融监管机构或征信机构等部门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录入银行间信贷咨询系统、征信信息系统和其他合法设立的信息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查询和使用;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违约情况酌情决定公开甲方的违约信息,并为实现债权和质押权之目的将有关的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第五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一)任何一方发给其他方的任何通知或者书面通讯,包括本合同约定必须发出的任何及所有书面文件或通知,应以挂号邮寄、图文传真、专递或者其他通讯形式发出,送至本合同所列该方的地址;

(二)如采用挂号邮寄方式,上述文件或通知在投邮后第四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采用图文传真方式,发送成功回执所示之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采用专递方式,专递人员将上述文件或通知送达收件人地址之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果联系方式之任何一项发生变化,相关方应在变化后七日内将该变化按本条的约定书面通知对方。此后,本条约定的通知、文件或申请按变更后的联系方式送达。

第五十三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义务,该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不可抗力发生的书面证明材料。

第五十四条公证(如同意以下条款,则在“□”内划“√”,否则在“□”内划“×”)□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十五条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名称,账号。

第五十六条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七条合同份数及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有关质押登记机关及各执份,其法律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为签章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有权签字人:

(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有权签字人:

(签字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权利质押清单

编号:出质人:

质权人:

附件

仓单质押清单

编号:出质人:

质权人:

附件

(单位、个人)定期存单质押清单

编号:出质人:

质权人:

附件

动产质押清单

编号:出质人:

质权人: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6280-74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范 本(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范本(完整 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银行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需要还本付息的款项,包括偿还期限超过1年的长期借款和不足1年的短期借款,主要用于企业购建固定资产和满足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 公路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借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中国农业银行概述

中国农业银行 一.农行简介 本行的前身最早可追溯至1951年成立的农业合作银行。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本行相继经历了国家专业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等不同发展阶段。2009年1月,本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7月,本行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完成了向公众持股银行的跨越。 作为中国主要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提供商之一,本行致力于建设面向“三农”、城乡联动、融入国际、服务多元的一流现代商业银行。本行凭借全面的业务组合、庞大的分销网络和领先的技术平台,向最广大客户提供各种公司银行和零售银行产品和服务,同时开展自营及代客资金业务,业务范围还涵盖投资银行、基金管理、金融租赁、人寿保险等领域。截至2013年末,本行总资产145,621.02亿元,各项存款118,114.11亿元,各项贷款72,247.13亿元,资本充足率11.86%,不良贷款率1.22%,全年实现净利润1,662.11亿元。 本行境内分支机构共计23,547个,包括总行本部、总行营业部、3个总行专营机构、37个一级(直属)分行、351个二级分行(含省区分行营业部)、3,506个一级支行(含直辖市、直属分行营业部和二级分行营业部)、19,593个基层营业机构以及55个其他机构;境外分支机构包括7家境外分行和3家境外代表处。本行拥有12家主要控股子公司,其中境内9家,境外3家。 2013年,在美国《财富》杂志全球500强排名中,本行位列第64位;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2012年一级资本排名计,本行位列第10位。2013年,本行标准普尔发行人信用评级为A/A-1,穆迪银行存款评级为A1/P-1,惠誉长/短期发行人违约评级为A/F1;以上评级前景展望均为“稳定”。 二.农行历程 1951年7月10日,中国农业银行的前身——农业合作银行建立,隶属中国人民银行领导,承担金融服务新中国农村经济社会恢复与发展的职责。1952年7月,与中国人民银行合并,职能并入人民银行。 1955年3月,按照为农业合作化提供信贷支持的要求,正式以“中国农业银行”名称建立。1957年4月,与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合并。 1963年11月,根据统一管理国家支援农业资金的要求,中国农业银行再次建立,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65年11月,与中国人民银行第三次合并。 1979年2月2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中国农业银行第四次恢复建立。 1984年6月1日,农业银行引进首笔世界银行贷款。 1985年6月24日,中国农业银行首次统一行名字体。 1985年6月25日,中央决定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党委。 1993年12月,国务院明确做出“中国农业银行转变为国有商业银行”的决定,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 1994年4月,中国农业银行向新组建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划转了绝大部分政策性业务。 1996年8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农业银行不再领导管理农村信用社,与农村信用社脱离行政隶属关系。 1999年7月,中国农业银行向新组建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资产。 2004年,农行第一次上报股改方案。 2007年1月,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中国农业银行“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改革总原则,中国农业银行进入股份制改革新阶段。 2007年9月,农行选择吉林、安徽、福建、湖南、广西、四川、甘肃、重庆等八个省(区、市)开展面向“三农”金融服务试点。 2008年1月23日,农业银行明确提出“3510”奋斗目标和发展战略。 2008年3月,农行开始推动在6个省11个二级分行开始“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

银行小额存单抵押贷款合同

银行小额存单抵押贷款合同 (_________)农储贷字______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借款申请,为加强存单抵押贷款管理,明确双 方的经济责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一、贷款种类、金额及用途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储蓄定期存款存单抵押小额人民币贷款 _________元整,用于解决储户存款未到期时急需使用资金的困难。 二、贷款的期限和利率 贷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收。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在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三、贷款的偿还 存单抵押贷款原则上甲方应按期归还,利随本清,若甲方 贷款提前还款按原定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息。 四、贷款的展期申请 甲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抵押存单到期或部 分未到期,甲方应提前10天向乙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不超过抵押

存单到期日。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到期不能如数归还贷款,在逾期一个月以内(含 一个月),甲方同意从贷款到期之日起,对逾期部分加付20% 的罚息,超过一个月,甲方同意部分和全部抵押存单的存款抵 偿贷款本息。 2.在借款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 3.乙方应妥善保管被抵押的存单,如乙方保管不妥造成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4.抵押的存单在抵押期内,甲方不得申请挂失、转让存单 保管收据,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立即处理其抵押存单。 六、其他条款 1.甲方死亡、其财产合法继承人依法办理存款过户和继承 手续,并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如无继承人履行 合同,乙方有权处理抵押存单,抵偿贷款本息。 2.甲方所提供的贷款申请,抵押存单资料等书面证明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发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 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 双方各执一份。借款本息还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 编号A:[ ]字[ ]行[ ]支行[ ]年[ ]号 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 借款人: 贷款人: 抵押人: 出质人: 保证人: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本合同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 第一条贷款种类与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购置住房贷款 B、个人购置商用房贷款 C、个人自建房贷款 D、其他: 第二条贷款用途与担保式 2.1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于购买/自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米的房屋及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米的车位。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各种式监督、核查贷款的使用。本合同项下贷款为个人购置住房贷款的,所贷款项用于购买家庭第套住房(相关认定标准按照监管规定处理)。 2.2 本笔贷款的担保式为,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相关担保条款。 A、抵押 B、质押 C、保证 D、其他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贷款利率 4.1贷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下)浮%确定,据此确定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并按下列公式换算:月利率= 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以下第种式处理:

中国农业银行权利质押担保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8374-39 中国农业银行权利质押担保合同(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中国农业银行权利质押担保合同(完 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农银权质字()第号 质权人(全称):中国农业银行____ 出质人(全称):(1)_____ (2)_____ 为了确保____ (下称债务人)与质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的《____》(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愿意为债务人与质权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我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出质人所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与主合同项下

的债权种类及数额相同,主债权种类及数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____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质押权利处置费、过户费等质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权利质押的设定 1.出质人同意以自己所有或依法具有处分权的下列财产权利____(详见权利质押清单)作权利质押,上述质押清单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上述质押权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____元,质押权利的最终价值以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质押权利的净收人为准。 第四条质权的效力 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押权利的从权利和孳息。 第五条权利凭证的移交和保管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二)范本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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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存单质押合同(二)范本正式 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致: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分行 根据你行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由我公司以定期存单作质押,你行同意同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现我公司提供以我公司存款你行的定期存款作为上述贷款质押物,该定期存款帐号为__________,货币及金额 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特设定本质押书,本质押书为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在此,我公司授权你行:在我公司违反上述贷款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论什么原因未能按时归还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时,你行有权按贷款合同规定,从我公司上述定期存款中金额扣收我公司应还你行本金、利息及费用。 我公司申明: 1.本质押书为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本定期存款质押书将继续有效。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标准版)

编号:HT-202107829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 (标准版) (This contract clearly divides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to ensure that the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will not be infring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 同 编号:______年[]字______号 质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年 _______字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条乙方出质的权利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质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______________(大写)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 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四条乙方承诺 (一)以合法享有的权利出质,出质行为真实、合法; (二)将出质的权利凭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移交甲方占有。 第五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出质的权利。若甲方

中国农业银行存款类型介绍

中国农业银行存款产品介绍 人民币活期储蓄 什么是人民币活期储蓄? 人民币活期储蓄(以下简称活期储蓄)是指个人将其所有的人民币存入银行储蓄机构,不规定存期,储蓄机构开具存款凭证,个人可随时续存或取款、存取金额不限的一种储蓄存款。 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分为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储蓄账户两种。 个人结算账户是指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在储蓄机构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个人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开户时必须以人民币开户,开户后可以存入外币。 个人储蓄账户是指自然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在储蓄机构开立的办理资金存取业务的人民币储蓄存款账户。个人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开户时不限制币种,一折多币。一元起存,多存不限。 能为您办什么? 方便您将个人生活待用款和暂时不用款暂存;存款、取款灵活方便;在通存通兑区域内我行的任一营业网点可以办理存取款、查询及口头挂失等业务;还具有代收代付、代发工资等功能。 如何办理? 1、开户 客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开户。申请开户时,客户要正确填写储蓄存款凭条,交存一定金额并约定支取方式等,柜员审核无误后,签发存款凭证。 2、续存和支取 客户凭存折和约定的支取方式办理续存和支取,每笔业务均打印或登记在存折上。 3、销户 客户不再需要该存折时,可到银行办理销户。 常见问题解答 1、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分为哪几种? 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储蓄账户两种。 2、个人储蓄账户是否可以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3、个人结算账户是否可以办理现金存取款业务? 可以办理现金存取款业务。 4、个人结算账户开户时,存款的货币有何规定? 必须是人民币。 友情提示

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

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 ()农银借合字第______号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 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份,按规定加收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以____(详见清册),上述财物的所有权归_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现作价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财物。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无特定理由的,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

物,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贷款,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方追偿。 第五条抵押财物由________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七条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份加收________%的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八条在借款方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

编号:FS-DY-88853 定期存单质押合同 经贷款人____与借款人____充分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由借款人以定期存单作质押,货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贷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现借款人提供以借款人存放于贷款人的定期存单作为上述贷款质押物,该定期存单账号为____货币及金额____,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特签订本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为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贷款人在借款人违反上述贷款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论什么原因未能按时归还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时,贷款人有权按货款合同规定,从借款人上述定期存单中全额扣收借款人应还货款人的本金、利息及费用。 本质押合同为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

所有费用尚未还清,本定期存单质押合同将继续保持有效。 贷款人对本质押合同项下的权益不会因为对上述贷款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 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若此定期存款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定期存单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定期存单。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此已作质押的定期存单。 质押人(借款人)(章):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 质权人(贷款人)(章):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Foonshion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Fengshun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商品融资(动态)质押监管协议(工行)(1)

附件(四): 协议编号: 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协议(文本) (适用动态质押)

甲方(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出质人): 地址: 丙方(监管人): 地址: 鉴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了《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合作》协议,且甲方与乙方签署了编号为的《商品融资合同》(以下简称“融资合同”),为保障融资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质押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质物交由丙方监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物。 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法律关系 第 1.1条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监管质物。本协议项下所称的监管是指丙方代理甲方占有质物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监管质物的责任。 第二条质物 第 2.1条质物即为质押标的,是甲方和乙方所签融资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并交由丙方存储监管的货物。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重量、存储地点等以丙方根据本协议第 2.6条签发的《质物清单》的记载为准。 第2.2条乙方保证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等与其和甲方的约定以及向丙方申报和交付的一致,并对上述全部事实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 2.3条乙方保证享有质物的所有权和完全的处分权,并向甲方和丙方提供相关的权属和品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检证明等)。

中国农业银行银行理财产品调研报告

银行理财产品调研报告 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班级:2012级金融6班 闫虹伊 20128056

一调查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收入的大幅度增长,个人对所增长的财富如何进行更好的管理与运用,越来越多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热点问题。老百姓手中的闲钱多起来了,理财不仅成为人们生活得一部分,也成为了商业银行新的竞争点。就此,我以中国农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作为调查对象,对银行理财产品做了调查。 二调查目的 为了了解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类型,以及居民的理财需求,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认识和关注程度。我进行了一次对中国农业银行(温江支行营业部)理财产品投资情况的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得出结论,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三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主要类型 首先,在了解中国农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之前,让我了解一下银行理财产品有哪些分类。目前,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分类,有不同的标准。 1. 根据风险和收益特征,可以分为保证收益产品,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 word文档可自由复制编辑

保证收益理财产品的收益是固定的,到期后就可以获得协议上规定的收益,反之为非保证型。非保证型又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是指银行按照约定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产品,反之就是非保本型。 一般银行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的风险仅次于储蓄风险,是追求稳定收益的稳健型客户的最佳选择。 2. 根据投资币种的不同,可以分为人民币理财产品,外币理财产品和双币理财产品。如外币理财产品只能用美元、港币等外币购买,人民币理财产品只能用人民币购买,而双币理财产品则同时涉及人民币和外币。 而人民币理财产品根据其投资方向和领域的不同,可以分为债券类理财产品,信托类理财产品,结构性理财产品,代理境外理财产品(QDII型) 债券型——投资于货币市场中,投资的产品一般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因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个人无法直接投资,这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实际上为客户提供了分享货币市场投资收益的机会。 信托型——投资于有商业银行或其他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担保或回购的信托产品,也有投资于商业银行优良信贷资产受益权信托的产品。 结构型——是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将存款、零息债券等固定收益

存单质押合同

存单质押合同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件种类:证件号码: 法定(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质权人: 负责人: 通讯地址: 鉴于:(以下称“债务人”)和质权人(债权人)签订了编号为 的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为保障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出 质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定期存单作质押。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出质人与质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标的 1.1出质标的为定期存单(以下称“存单”),存单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质押存单清单”为准。 1.2质权的效力及于存单项下的存款本金及利息。如质物是约定自动转存的定期存单,质权效力及于该定期存单项下自动转存后的本金及利息。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2.1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币种)(大写金 额),其他具体内容按主合同约定。

2.2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人保管存单和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3 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出质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存单的移交和保管 3.1 出质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经存款行确认的存单移交质权人。 3.2 质权人应妥善保管存单。存单在质押期间遗失、毁损的,质权人应立即通知出质人,出质人应按质权人要求申请挂失及补办。补办的存单作为出质标的仍交由质权人保管。 3.3 质权人对存单的遗失、毁损有过错且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出质人的陈述与保证 4.1 出质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质人为自然人的)/ 出质人依法 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出质人为非自然人的),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出质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出质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质权人提供的存单及有关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4.4 存单代表的存款关系合法、真实、有效,存单已经存款行确认。出质人对存单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存单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 4.5 存单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挂失或依法冻结止付,不存在争议、诉讼(仲裁)或任何未告知质权人的第三人的权益等情况。

(完整版)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

编号A:[ ]字[ ]行[ ]支行[ ]年[ ]号 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 (2010年版) 借款人: 贷款人: 抵押人: 出质人: 保证人: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 第一条贷款种类与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购置住房贷款 B、个人购置商用房贷款 C、个人自建房贷款 D、其他: 第二条贷款用途与担保方式 2.1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于购买/自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及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 ______平方米的车位。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各种方式监督、核查贷款的使用。本合同项下贷款为个人购置住房贷款的,所贷款项用于购买家庭第套住房(相关认定标准按照监管规定处理)。 2.2 本笔贷款的担保方式为,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相关担保条款。 A、抵押 B、质押 C、保证 D、其他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贷款利率 4.1贷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下)浮%确定,据此确定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并按下列公式换算:月利率= 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以该日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第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C、其他:。 4.3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在贷款期限内采用固定利率的,各方须另行签订《固定利率补充协议》,该协议为本合同附件,未涉及条款按照本合同条款执行,本合同中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第五条放款 5.1贷款发放或继续发放的前提条件是以下第项: A、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以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已办妥预售登记备案或预告登记手续,且房地产开发商已提供有效的连带保证担保或借款人已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方式)并持续有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中国农业银行产品创意大赛获奖作品 (3)

附件2 “金擂台”第十届产品创意大赛 作品参评申报表 创意名称:玩转企业微信银行,3秒完成银企对账 申报人:赵在坤

一、基本情况 创意名称玩转企业微信银行,3秒完成银企对账申报人 所属单位 创意产品板块对公板块创意产品 板块条线 银企对账 创意概述 当前的银企对账环节,我行庞大的中小企业往往为家族产业,缺乏专职会计人员,客户会面临不会操作、企业网银丢失、密码忘记、对账过程复杂、出差不方便移动对账等体验性差的问题,客户急需一种更加方便快捷的银企对账方式。 微信银企对账的创新点在于“新”字,全新电子对账产品!全新对账概念!带给企业全新对账体验! 1、对已签约微信对账的客户提供双重身份验证 2、客户可对账单随时随地进行余额对账,对账不符的账单,可重新对账 3、企业客户可在线申请查余额、查明细、查电子回单 4、对账消息推送,客户只需点击通知进入对账界面,轻松完成对账。 我行尤其是县域支行庞大的中小企业客户,可以不会电脑、不懂财务知识,但只要客户会玩微信,“中国农业银行企业服务”微信银企对账就能解决以上所有不足,无论客户身在何地,只需一部手机一个微信即可在1分钟之内完成对账并反馈结果给银行,银行则在系统中保存电子数据。在提高客户服务体验、减少办理成本的同时,银行也获得了高效、低成本的好处。 (不多于400字)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NOTES:

二、主要内容 一、产品创意概述 (一)产品定义。 微信银企对账是指企业客户在我行营业网点签约银企电子对账协议,通过绑定“中国农业银行企业服务”企业微信银行公众号,验证登录密码后,在对账周期内通过手机微信进行余额对账的电子对账方式。 (二)创意背景。 银企对账是我行需要客户配合的一项必不可缺的业务,然而在目前的对账业务操作中,我行庞大的中小企业往往为家族产业,缺乏专职会计人员,无论是手机K码短信对账、银企通平台还是网银对账等传统电子对账方式,客户经常会面临不会操作、没有对账意识、企业网银经常丢失密码忘记、对账流程过长、老板出差不方便移动对账等种种体验性差的问题,中小企业客户急需一种更加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的新型银企对账方式。 当前,互联网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微信作为一个具有超强社会影响力的手机应用,已覆盖90%以上智能手机,根据2017年4月24日腾讯旗下的企鹅智酷公布的《2017微信用户生态研究报告》,截止到2016年12月微信共计8.89亿月活跃用户,而新兴的公众号平台拥有1000万个,超过80%的用户关注了微信公众号,微信银行公众号已成为银行业服务体系的新锐力量。 据了解,同业中,浦发银行企业微信银行正式上线,微信银

[农业银行]贷款合同(范本)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格式文本) ()农银个房字()第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 借款人: 抵押人:1、 2、 保证人:1、 2、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购房担保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借款实际发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购买位于 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详见编号为 的购房合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四条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下)浮%,执行年利率为%。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年利率,贷款人将对法定贷款利率进行公告,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本款所述基准利率以实际放款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为准。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直至清偿之日止,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计收罚息: (1)按照万分之(大写)的日利率计收罚息。 (2)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直至清偿之日为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_ (大写)计收罚息。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4、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第五条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凭证并办妥相关手续。 2、购房首期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费用均已付清。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4、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事件。 第六条划款方式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账号或卡号。本合同约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划入借款人上述结算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划入售房人的账户(开户行;账号),以支付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直接划入售房人 的账户(开户行;账号),以支付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贷款金额划入 开立在贷款人处的指定账户内,账号。 第七条还款

商业银行个人存款质押借款合同范本(官方版)

编号:QJ-HT-0630 商业银行个人存款质押借款合同范本(官方版) Both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or the law within the contract perio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协议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商业银行个人存款质押借款合同范 本(官方版) 说明:该协议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协议,在协议期限内按照协议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合同编号: 贷款人:商业银行 借款人:身份证号: 现住址:联系电话: 出质人:12 身份证号:12 现住址:12 联系电话:12 借款人因急需资金,以出质人个人储蓄存款/国债为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贷款,借款人取得借款主要用于。 第二条借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元。 质押率:。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放款日期以贷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如遇银行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四条借款利率:月利率:%,按日计息,按月结息,在借款期限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合同利率不变;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次年1月1日调整利率,上下浮动的比例不变。 第五条质押担保 1、质物 名称户名账号凭证编号金额利率开户日到期日 质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2、出质人自愿以其处分权的上述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借款质押合同

质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乙方):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宇_______ 号 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第二条乙方出质的权利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活单载 明,该活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三条本质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借款 合同项下的本金(大写)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 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第四条乙方承诺(一)以合法享有的权利出质,出质行为真实、合法;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将出质的权利凭证于年月日移交甲方占 有。第五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出质的权利。 若甲方同意乙方处分该权利,乙方应在处分该权利后十日内将所得的价款(酬金) 提前活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作为出质财产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甲方认为乙方处 分出质的权利所得价款(酬金)明显低于该权利的价值,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另行 提供相应的担保。第六条乙方出质的有价证券的兑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甲 方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其价款可作为出质财产存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提 前活偿乙方所担保的债权、或继续购买债券出质担保。第七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 届满,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的,乙方授权甲方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 所得优先受偿。第八条发生下 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 偿: (一)乙方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乂无人代其履行债务,或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不能全部或拒绝履行偿还借款的; (二)乙方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甲方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时,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未能实现或者未能全部实现; (四)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应事先取得乙方书面同意。若乙方同意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且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办理过出质登 记,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十条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合同项下甲方的债权得到足额活偿; (二)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本合同因前款(一)被终止时,甲方应在三十日内将质押权利凭证交还乙方。本合同因前款(二)、(三)、(四)终止时,若甲方以处分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受偿后尚有剩余的,应在三十日内将其返还乙方。第十一条乙方 有下歹0情形之一的,对甲方实现质权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余额 违约金;如果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进行赔偿, 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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