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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主要特征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主要特征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主要特征

第一章

1、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主要特征,即与一般法律的根本区别

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它和普通法律在阶级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又有不同,宪法是根本大法,这是宪法在法律方面的特有属性:这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1)宪法的内容不同于一般的法律。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内容上具有根本性(2)宪法的效力不同于一般的法律。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地位,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违宪的法律不发生效力。(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制定宪法方面,很多国家都成立了专门委员会,规定了通过或者批准宪法的特别程序,以及修改宪法的复杂程序。这里要求掌握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各项程序。(4)宪法的解释和监督实施不同于一般的法律。立法解释(监督)、司法解释(监督)、特设机构解释(监督)。

2、我国宪法规定的宪法修改的程序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一以上的多数通过。”

3、宪法的概念

宪法就是规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使民主制度法律化,集中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反映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法。4、宪法规范的含义和特点P14——15

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1)宪法规范是最高的法律规范。(2)宪法规范的包容性和概括性。(3)宪法规范的制裁性具有特殊的表现形式。

5、世界上宪法解释和监督的三种体制类型,我国宪法的修改和监督机制

三种体制:立法解释制、司法解释制、特设机构解释制。

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一以上的多数通过。我国现行宪法把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把解释宪法的职权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把个性宪法的职权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6、我国宪法实施监督的制度

我国现行宪法实施监督制度是由1982年宪法规定的。具有以下特点:(1)确立了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制,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2)我国的宪法实施具有一定的组织保证,它可运用从中央到地方全部国家机构的力量防止违宪事件的发生。(3)我国宪法的实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突出地表明了保障宪法实施的全民性和民主性。(4)它采用事前审查与事后审查相结合的方法,既能积极预防违宪情况的出现,又能在违宪情况一旦发生时就能给以及时纠正。我国宪法实施的监督主要内容:第一,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第二,我国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第三,全国人大设立的各专门委员会协助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第四,现行宪法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宪法监

督体系,以保证宪法的统一实施。

第二章

1、英国宪法、美国宪法、法国宪法在世界宪法史上所具有的代表性

在资本主义世界中,最先出现的就是英国宪法。如果说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的鼻祖,那么美国宪法就是成文宪法的先驱。1791年,法国产生了第一部宪法。法国宪法它是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

2、1982年宪法四次修正案的内容。P50--58

略。

第三章

1.我国的国家性质的宪法规定

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解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马列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在中国的一种具体模式。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明确指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这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1)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本质上是一致的,主要表现在:

A、从领导权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一样,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国家政权工人阶级是通过自己的政党来实现对国家政权的领导的,在我国即通过中国共产党来实现。

B、从阶级基础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一样,都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

C、从国家职能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职能一样,有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在对内职能方面,有政治职能即民主和专政的职能,也有经济文化职能,在对外职能方面,都担负着保卫国家,抵御外来入侵和维护世界和平,发展国际友好合作的任务。

D、从历史使命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历史使命一样,都是为了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灭剥削阶级,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2)但两者又不能等同,我国之所以提出人民民主专政是因为:

A、人民民主专政反映了我国政权建设的特点,适合我国国情。

B、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能确切表明我国当前的阶级状况、政权的广泛基础和民主性质。

3、爱国统一战线的理解和组成部分(注意2004年的修改)

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统一战线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形式和内容,是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基本条件之一。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政治联盟。

2004的修改部分:“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的议事原则

人民政协的议事原则是民主协商。

5、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内涵(政治领导)

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基本内容在于: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全作的基本方针。而且,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是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各民主党派享有宪法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

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第四章

1.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和分类

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治理社会所采取的政权的组织形式,它是国家形式的一个重要方面。现代国家主要采取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君主立宪制和共和制。君主立宪制可分为二元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君主立宪制两种。共和制又可分为:议会制、总统制和委员会制三种。

2.,根本政治制度的概念

政治制度是指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政权组织形式及其有关制度的总称。其中政权组织形式是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核心部分,被称为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即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P95

(1)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原则。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较充分和比较全面地反映我国的阶级本质。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以其他制度为依据,可以创立其他多种制度。

第五章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概念

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选举为人民代表机关代表或某些国家领导人的权力。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的被选举为国家代表或某些国家领导人员的权利。

2、我国选举制度的民主原则P109——114

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且的原则,无记名投票的原则,选民对代表实行监督和罢免的原则,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原则。

3、选区划分与选举投票的规定

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

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第六章

1、国结构形式的概念

指的是国家的内部构成形式,即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部分之间的关系。

2、我国采取单一制的国家机构形式

我国采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其主要依据:第一,从历史因素看,实行单一制是历史的必然选择。第二,从民族关系发展因素来看,长期统一的中国,是各民族人民的共同愿望。第三,从我国的民族成分和民族分布的情况来看,建立单一制的国家有利于民族的团结。第四,从我国资源分布的情况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看,建立单一制的国家制的国家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第五,根据我国尚未完全统一和少数民族多的特点,我们需要建立具有自身特急、具有灵活性的单一制国家。

3、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

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自治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区域内事务的政治制度。

4、民族自治地方的类型

民族自治地方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立的民族放区自治的法定区域。民族自治地方分为三级: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不属于自治地方。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大致分三种类型:(1)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自治地方。(2)以一个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同时又包括一个或几个人口较少的其他民族聚居区共同建立起来的自治地方。(3)由两个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联合建立的自治地方。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6、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行政区域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殊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是指特别行政区在国家结构中的地位和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在法律上表现如何划分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职权。

法律地位:(1)特别行政区是我国单一制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是我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2)特别行政区是实行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域,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不同于普通地方和民族自治地方。(3)特别行政区的政权是爱国者的政权,而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香港永久性居民依照基本法有关规定组成。(4)特别行政区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

7、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一国两制”的规定,高度的自治权

我国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特别区依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

年不变。”

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有:(1)原有的政治制度在一定时期内不变,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在政权组织形式上也不改变。原有的法律,除与基本法相抵触或经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提出修改外,予以保留。(2)原有的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在一定时期内不变。(3)行政管理权。(4)立法权。(5)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6)财政独立权。(6)特别行政区在中央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7)除悬挂国旗、国徽外,可使用特别行政区的区旗、区徽。(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力。

第七章

1.我国的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个体私营经济的宪法规定:宪法第7、8、

11、16条

第五条宪法第七条:“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营经济的巩固和发展。”修改为:“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第六条宪法第八条第一款:“农村人民公社、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其他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富业和饲养自留畜。”修改为:“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第一条宪法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宪法第十六条:“国营企业在服从国家的统一领导和全面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国营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修改为:“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2.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的宪法规定:宪法第6条

第十四条宪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3.土地使用权的宪法规定:宪法第10条

第二十条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4.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宪法第13条

第二十二条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5.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两个方面。

第八章

1、公民和国籍的有关规定

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国籍是指一个人作为某一国家的公民的法定资格。取得国籍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出生国籍,即因出生而取得国籍;另一种是继有国籍,即因加入而取得国籍。根据国籍法有关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则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2、公民基本权利的种类和相关内容,以及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内容、人身自由权的规定P191——193

(1)平等权。包括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男女平等。C、民族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政治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C、宗教信仰自由。所谓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有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种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或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3)人身自由。公民的最基本的自由,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以及同人身自由相联系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玫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3、劳动和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P194——197

4、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特点,重点是基本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广泛性、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的现实性、公民权利义务的平等性、公民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四个特点。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1)公民享有权利和应尽义务是统一的。(2)权利和义务互相依存。(3)权利和义务的彼此结合。(4)权利和义务互相促进,相辅相成。

第九章

1、国家机构的概念及其特点

国家机构是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职能而建立起来的进行国家管理和执行统治职能的国家机关的总和。它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等等。

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组织形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鲜明的阶级性。第二,历史性。第三,国家机构是一种国家组织,享有特殊的强制力。第四,国家机构具有严密的组织体系。第五,协调性。

2、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2)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3)责任制原则。(4)法治原则。(5)精简和效率原则。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性质、职权和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它任何国家机关都不能超越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之上,也不能与之平行。具体表现在:(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人民的代表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是最高国家权力,主要表现为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委会才能行使国家立法权。(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最高决定权,其权力及于全国。(4)同级其他国家机关所行使的权力,都是全国人大依法赋予的,这些国家机关要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议,其他国家机关必须遵照执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1)立法权。(2)人事任免权。(3)国家重大问题的决定权。(4)监督权。(5)应当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经常性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与全国人大是隶属关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必须服从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2)根据宪法规定的范围行使立法权。(3)解释法律。(4)审查和监督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5)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的审批权。(6)人事任免的权力。(7)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8)国家生活中其他重要事项的决定权。(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4、国务院的性质、组成和领导体制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5、地方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的相关立法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2)地方性法规制定权。(3)地方重大事项决定权。(4)人事任免权。(5)监督权。(6)其他职权。

地方人民政府的立法职权:(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2)领导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工作。(3)改变或撤销所属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4)依法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

和财政预算、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6)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利益。(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城乡居民一定的居住地为纽带和范围设立,并由居民选举产生的组员组成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它有如下特点;(1)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群众性的社会组织,不同于国家政权组织和其他政治、经济等社会组织。(2)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一个具有自治性质的社会组织。(3)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基层性的特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基层人民政府的关系包括两方面:一是基层人民政府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指导关系;二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基层人民政府的协助关系。

第十章

1、《国旗法》的主要内容P269

(1)关于升挂国旗的场所与机构。(2)关于升挂国旗的时间及方法。(3)关于下半旗的适用范围。(4)国旗的制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是什么;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充分、准确的认识;知道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过程与方法: 能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能在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对比中、在对问题的探究中,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充分理解和认识了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基础上,能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对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个问题的初步探究,在思想上能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的观念。进而能产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愿望,增强宪法至上的观念。 教学建议 教材分析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是本框的重点,也是本课书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教学的难点。只有准确认识与充分理解此观点,才能使学生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严格遵守宪法,勇于维护宪法的尊严。进而,才能真正理解后面的问题。 同时,由于学生是首次接触宪法的相关知识,理论性又很强、有点枯燥,理解上较困难。教师在教法上有一定难度,所以这也是一个难点。 2、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此问题是第一框的起点,也是一个重点。因为只有充分理解了关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领会了宪法内容的特殊性,知道了宪法在内容规定方面与普通法律不同时,才能进一步、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等问题。 教法建议 1、教师可充分利用教材中拟人手法介绍的“一次隆重的法律家族聚会” 采用多种形式,让学生在情景中感受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比如: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的活动,或者以动画形式展示出来,并加入更详实的资料与案例,对比理解“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2、在讲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时,为帮助学生深刻理解。既可借助教材中设置的一些小栏目——名言与法律体系金字塔,也可在讲解时,设计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案 教学目标 1、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是什么; 2、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充分、准确的认识; 3、知道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4、通过对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个问题的初步探究,在思想上能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的观念。进而能产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愿望,增强宪法至上的观念。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活动一:法律家族聚会 1、请同学分别扮演法律家庭的不同成员,模拟聚会。 2、思考讨论:从法律家族聚会中,你能看出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吗? 3、教师小结:从这次聚会中,可以看出宪法与普通法律在内容上不同: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而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20013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其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依法治国的核心。 (一)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板书)

宪法的基本内容: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 国家的根本问题: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的标志等。 国家的性质: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家的根本制度:宪法第2条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2、同宪法相比较,普通法律只规定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 学生活动:看图:教材中的“法律体系金字塔”;查阅宪法、刑法、兵役法、环境保护法等的相关条款。 学生归纳: 依据宪法第18条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依据宪法第103条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依据宪法第11条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等。得出结论: (二)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板书) 其原因是: (1)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

【同步练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人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同步练习 .回首十年,依法治国步履铿锵,法治中国砥砺前行,法治的力量推动着社会的进步,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依法治国弘扬了宪法精神。这体现了( ) ①依宪治国首先是依法治国 ②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③宪法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 ④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①②③ .①②④ .①③④ .②③④ .“六五”普法最主要的任务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下列属于宪法规定内容的有( ) ①国家性质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③修改《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④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①②③ .①②③④ .①②④ .②③④ 年月以来,全国各地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宪法活动。学习宣传宪法要求我们( ) ①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 ②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③养成遵守宪法的习惯,树立宪法意识 ④重在学习宪法知识,不必落实遵守宪法行动 .①②③ .②③④ .①②④ .①③④ 年月日,是第十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宣传法制知识,某班举行了猜灯谜活动。其

中一个谜面是:排行我老大,国法之根本,子法由我生,效力我最高。(打一法律名称)这个谜语的谜底是( ) .宪法 .刑法 .教育法 .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都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内容,但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是有区别的。主要区别在于( )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刑事诉讼法仅仅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 .宪法规定的是我国公民的各项民事权利 .刑事诉讼法只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新拆迁条例据此取消了行政强拆。对下列观点认识正确的是( ) .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违宪违法行为都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宪法是其他普通法律的具体化 .下面关于宪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宪法作为国家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从内容上看,它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宪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 、宪法同普通法律一样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 年月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一批法律法规开始施行,多项新规定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 请说出修改上述法律的立法基础和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说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与法同行】年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周年。为积极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和“六五”普法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努力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全国各地纷纷组织开展系列纪念活动,掀起了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 为庆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某中学学生会积极配合这一活动,决定在全校进行一次学习宣传宪法知识的纪念活动,请你参与。

《_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练习题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集体学习时指出,必须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切实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之所以要树立宪法权威,是因为() A.宪法是中国共产党制定的 B.违宪行为是性质最严重、危害最大的犯罪行为 C.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D.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总和,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 2.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根本的问题。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 A.生产资料公有制 B.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社会主义制度 3.右边漫画表明:在我国法律体系中() A.宪法的制定与修改程序和普通法律相同 B.宪法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C.宪法与普通法律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D.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 4.宪法之所以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主要是因为宪法() A.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 B.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面性、根本性的问题,是国家立法活动的基础 C.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D.制定和修改程序更加严格 5.我国法律有“母法”与“子法”之分,下列选项中的两部法律属于“母法”与“子法”关系的是() A.教育法义务教育法 B.森林法环境保护法 C.民法土地法 D.宪法刑法 6.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消防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这些法律都是根据宪法精神而制定的。这说明( ) A.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所有问题 B.宪法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C.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依据 D.宪法包括上述材料中的法律及其它法律的内容 7.十七大报告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在宪法范围内活动,说明宪法() A.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B.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行为准则 C.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 D.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首要地位 8.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赞成2863票,反对10票,弃权17票。宪法修正案以超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2/3以上多数获得通过,对1982年宪法进行第四次修正。这表明() A.宪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B.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C.宪法的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D.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

第六课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练习题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巩固练习 一,基础知识巩固 (1)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问题:国家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的根本制度是_______________,国家的根本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国现行宪法的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首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宪法的修改程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议,并由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过。 (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因为,从内容上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从效力上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为了贯彻依宪治国,我们青少年该怎么做? 二,单选题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内容有 A、国家的性质 B、犯罪的特点和刑罚 C、国家的根本制度 D、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我国的国家性质是 A、社会主义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D、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 3,宪法的制定,需由国家成立专门委员起草。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其他的法律和议案的制定、修改只需一般程序,由半数以上代表通过。上述材料表明 A、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严格 B、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C、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D、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4,宪法之所以被称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因为: ①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②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③依法治国的党和国家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④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重点问题 ⑤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⑥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A、②⑤⑥ B、②③④ C、①④⑤ D、①③④⑥5.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 A.“一个国家,两种制度”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D.社会主义制度 6,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A.社会主义制度 B.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C.人民代表大会制 D.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 7.我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旗法等告别写明“以宪法为根据制定本法”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表明 A、宪法包含了其他法律、法规 B、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⑴识记:①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 ②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国根本活动准则。 ③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由宪法规定。 ⑵理解:①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②列举我国宪法的有关条款,说明宪法是人民权利的最重要的法律保障。 2。能力目标 ⑴结合宪法和法律的有关原则或规范,初步具备识辨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或公民个人行为是否违宪违法的能力。 ⑵能够对照社会与生活实际,大体说明宪法对我国公民各项自由和权利的有关规定。 3。思想觉悟目标 ⑴深刻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是一切国家机关、团体和组织以及全体公民的

最高行为准则,树立宪法至上观念。 ⑵思想上能够认识到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核 心也是依宪治国,宪法具有最大权威,神圣不可侵犯。 切实做到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热情写传宪法,勇于维护宪法。 [教学重点]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教学难点]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以宪法为核心的权利保障体制。 [课时安排] 3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请同学们粗读本课的课题、框题、目题、由学生将 知识结构写在黑板上。本课知识结构框架:请同学阅读第八课题下的引言并思考回答以下问题:我国法律在哪 些领域发挥重大作用?依法治国为什么核心是依宪治国?为什么要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 (设计此总是的目的是:(1)使学生对本课要讲的内容有一个基本了解;(2)突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和宪法的最高权威概念:(3)学生并不一事实上能马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案及教学反思

课题:第一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课型】:新知探索课 【学习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培养崇尚宪法的思想,树立宪法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宣传宪法。 能力:运用比较的学习方法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培养自主、合作学习的能力。 知识: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学习重难点】 1、重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难点: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课前延伸】 自主预习教材P84-P87页,独立思考下列问题: (1)查一查:从2001年至2009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分别是什么?(三个以上) (2)想一想:为什么数个主题中都提到了宪法呢? (3)建国近50年来,我国共制定了哪几部宪法?现行宪法是哪一部? (4)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什么地位?由哪几部分构成? (5)宪法对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任务、根本制度做了怎样的规定? (6)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体现在什么地方? (7) 保持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什么意义? (8)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为什么比普通法律更严格?表现在哪里? 【小结】: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①从内容上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从效力上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内探究】

环节一、猜谜游戏,导入新课初步感悟. 师:首先进行一个猜谜游戏,谜语是:排行我老大,国法之根本;子由母产生,冲突我有效。请问谜底是什么? (生齐答:宪法) 师: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近宪法,了解宪法。 环节二、学案导学,自主学习。 (指导学生对预习案中的问题进行整理,组内交流,找出疑难。) 环节三、合作探究解难释疑 (学习指导:师生互动,组间交流,解决自学中个人和小组解决不了的疑难问题。) 探究一:判断分析:宪法=刑法+教育法+环境保护法+········ (学生组内讨论交流,回答。) 师点拨:这个不等式不成立。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是制定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和依据,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但是,诸多普通法律的简单相加并不等于宪法。 (学生讨论交流,组代表回答) 师精讲点拨: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关系到国家的命运、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说课稿

九年级思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课稿 教师:李珂 各位老师,大家好! 我是雁鸣湖中学的李珂,今天我要进行说课的题目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我从下面几个方面来说本课: 一、说教学理念 基于关注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观点的把握和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中教师要给学生创设宽松愉悦的学习氛围, 引导学生主动的富有个性的学习,,使课堂真正成为学生展示才华的舞台 二、说学情分析 在我国,宪法与其他法律是什么关系,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对于九年级学生来说并不是很清楚。有的同学认为宪法高高在上,离我们很远。通过本课的学习,有利于帮助学生正确地看待和认识这些问题,有利于引导他们更好的关心国家大事,参与国家管理,依法行使政治权利。 三、说教材分析 教材分析又分为三部分:教材的地位和作用;教学目标;教学的重、难点 (一)说教材地位和作用: 本课是人教版九年级政治第3单元第六课第二个框题的内容。我国开展法制教育的目的,是帮助学生培养法律意识,在日常生活中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因此只有准确认识与充分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观点,才能使学生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同时只有充分理解了关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领会了宪法内容的特殊性,才能严格遵守宪法,勇于维护宪法的尊严。进而才能真正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因此,本课在法律教育的教学上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说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目标 通过先学后教的方法,帮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充分、准确的认识;知道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2、过程与方法目标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教案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案 一、教案背景 1.面向学生:√中学□小学 2.学科:思想政治人民八年级下学期 3.课时:1 4.学生课前准备: (1)了解我国有哪些法律、法规。 (2)查找与本课相关的资料。 二、教学课题 本课是人民版政治八年级下学期第15课。主要讲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课文从三个角度比较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最为严格。通过比较,使人们认识到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从而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有利于我国的依法治国。 学习本课需要达成以下的目标: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 2.知识与能力: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自觉宣传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 三、教材分析 本课时围绕“宪法”主要讲了: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要树立宪法意识等问题。其中“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关键性知识点。 教学重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教学难点:教育学生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四、教学方法及流程 教学方法:启发式、自主、合作、探究式。

流程如下: 1.常识学习 (1)了解学习目标及其重难点。 (2)出示有关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内容 (3) 基础知识总结 (4) 知识体系总结 2.自主学习 (1)看书上有关内容,找出关键词和关键句子。 (2)阅读法律的有关内容,从中分析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 3.合作探究 ①大家评评理,在我们法律家族中,谁应该排第一位?找出法律内容中相关的根据。 ②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有关活动 4.问题解读 依法治国的核心为什么是依宪治国? 5.拓展训练 全国法制宣传日①图标有何寓意?②是哪一天?主题是什么?③在这个活动中,你准备做些什么? 6.布置作业 有关马克思和毛泽东的至理名言。你是如何理解的?结合齐玉苓案例说说自己的感想。 五、教学过程 【事例导入】齐玉苓案 【教师活动】齐玉苓能获得最终胜诉,是依靠了宪法的力量,可见宪法的神圣! 【板书】神圣的宪法 【教师活动】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为什么? 【学生活动】学生可以相互交流,教师不去下结论。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 初中政治第五册教案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 初中政治第五册教案 第八课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⑴识记①我国宪 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 ②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 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国根本活动准则。 ③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由宪法规定。 ⑵理解①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 家的根本大法。 ②列举我国宪法的有关条款, 说明宪法是人民权利的最重要的法律保 障。 2 能力目标⑴结合宪法和法律的有关原则或规范,初步具备识辨国家 机关和工作人员或公民个人行为是否违宪违法的能力。 ⑵能够对照社会与生活实际,大体说明宪法对我国公民各项自由和权 利的有关规定。 3 思想觉悟目标⑴深刻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民权利的保 障书,是一切国家机关、团体和组织以及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树立 宪法至上观念。 ⑵思想上能够认识到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核心也是依宪治国,

宪法具有最大权威,神圣不可侵犯。 切实做到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热情写传宪法,勇于维护宪 法。 [教学重点]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 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教学难点]1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 以宪法为核心的权利保障体制。 [课时安排]3 课时。 [教学过程]第一课时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请同学们粗读本课 的课题、框题、目题、由学生将知识结构写在黑板上。 本课知识结构框架请同学阅读第八课题下的引言并思考回答以下问 题我国法律在哪些领域发挥重大作用?依法治国为什么核心是依宪治国? 为什么要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设计此总是的目的是 1 使学生对本课要讲 的内容有一个基本了解;2 突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和宪法的最高权 威概念 3 学生并不一事实上能马上回答出不,但要道德有一个明确、清晰 的概念。 [导入新课]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却容易使人认为是国家领导人的 事,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事,不如具体的法规如刑法、民法、诉论法、消费 者权益保护法等人们每天都能接触和使用的法律来得具体。 宪法好像离我们很远,与我人的生活没有直接关系,是这样吗?否! 在浩瀚无垠的太空中,太阳系是个独特的星系。 它由一颗恒星太阳、9 颗行星及 36 颗卫星、几万颗小行星、千百万颗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别的版本)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说课稿 2011-11-23 12:29:09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教版九年级(全册)第六课三个框题中第二框题的内容,教学需用一课时。下面从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原则与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六个方面设计进行说明。 一、说教材分析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是第六课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教学的难点。只有准确认识与充分理解此观点,才能使学生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严格遵守宪法,勇于维护宪法的尊严。进而,才能真正理解后面的问题。同时,由于学生是首次接触宪法的相关知识,理论性又很强、有点枯燥,理解上较困难。教师在教法上有一定难度,所以这也是一个难点。 2、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此问题是第一目的起点,也是一个重点。因为只有充分理解了关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领会了宪法内容的特殊性,知道了宪法在内容规定方面与普通法律不同时,才能进一步、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等问题。二、说学情分析 在我国,宪法与其他法律是什么关系,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对于九年级学生来说并不很清楚。例如,有的同学认为宪法高高在上,离我们很远等等。帮助学生正确地看待和认识这些问题,有利于引导他们更好的关心国家大事,参与国家管理,依法行使政治权利。 三、说教学目标 根据学生现有的知识水平和新课标确定本课的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对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个问题的初步探究,在思想上能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的观念。进而能产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愿望,增强宪法至上的观念。 2、知识与能力: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是什么;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充分、准确的认识;知道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3、过程与方法: 能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能在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对比中、在对问题的探究中,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充分理解和认识了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基础上,能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四、说教学重点 本框的教学重点是第一目“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之所以确立为重点是因为只有充分理解好此内容才能为掌握第二目的内容打下基础。

(完整版)八年级政治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测试题

丰县群益中学八年级思想品德法律专项练习二 命题:张永审核:孙艳红 一、填空: 1.___________是国家的根本大法。___________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2.______________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_______________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3.依法治国的核心是_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号是每年一次的法制宣传日。4.我国年满_________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人除外。 5.任何公民,非经_________批准或者决定或者_________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6.任何公民行使权利必须遵循的前提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义务具有____________,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是______行为,要承担相应的______责任 8.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______是国家的主人。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我们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 10.______和______既是我们的权利又是我们的义务。 11.______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形式 二、单选 ()1.在第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某校举办了灯谜大联猜活动。其中一个谜面是:排行我老大,国法之根本;子法由我生,效力我最高(打一法律名称),谜底是 A、民法通则 B、刑法 C、教育法 D、宪法 ()2.马克思说“宪法是法律的法律。”这句话说明了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B、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 C、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最为严格 D、宪法包含了普通法律 ()3.中学生的最高行为准则是 A、《中学生守则》 B、“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4.下类选项中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内容有: ①国家的根本任务②什么是犯罪③国家的根本制度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⑤国家的经济制度⑥环境保护原则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⑧国歌 ⑨国旗、国徽、首都 A、②④ B、⑥⑧ C、②⑥ D、①⑥ (5.2005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第一条明确指出“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说明 A、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全部问题 B、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测试题

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测试题 丰县群益中学八年级思想品德法律专项练习二 一、填空: 1.___________是国家的根本大法。___________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2.______________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_______________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3.依法治国的核心是_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号是每年一次的法制宣传日。 4.我国年满_________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人除外。 5.任何公民,非经 _________批准或者决定或者_________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6.任何公民行使权利必须遵循的前提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7.义务具有____________,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是______行为,要承担相应的______责任 8.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______是国家的主人。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是我们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 10.______和______既是我们的权利又是我们的义务。 11.______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形式二、单选()1.在第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某校举办了灯谜大联猜活动。其中一个谜面是:排行我老大,国法之根本;子法由我生,效力我最高(打一法律名称),谜底是 A、民法通则 B、刑法 C、教育法 D、宪法()2.马克思说“宪法是法律的法律。” 这句话说明了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B、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 C、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最为严格 D、宪法包含了普通法律()3.中学生的最高行为准则是 A、《中学生守则》 B、“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4.下类选项中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内容有:①国家的根本任务②什么是犯罪③国家的根本制度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⑤国家的经济制度⑥环境保护原则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⑧国歌⑨国旗、国徽、首都 A、②④ B、⑥⑧ C、②⑥ D、①⑥ ( 5.2005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

初中八年级:政治教案-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新修订初中阶段原创精品配套教材 政治教案-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 法 教材定制 / 提高课堂效率 /内容可修改 Political lesson plans-why the Constitution is the fundamental law of the country 教师:风老师 风顺第二中学 编订:FoonShion教育

政治教案-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是什么;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充分、准确的认识;知道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过程与方法: 能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能在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对比中、在对问题的探究中,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充分理解和认识了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基础上,能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对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个问题的初步探究,在思想上能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的观念。进而能产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愿

望,增强宪法至上的观念。 教学建议 教材分析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是本框的重点,也是本课书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教学的难点。只有准确认识与充分理解此观点,才能使学生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严格遵守宪法,勇于维护宪法的尊严。进而,才能真正理解后面的问题。 同时,由于学生是首次接触宪法的相关知识,理论性又很强、有点枯燥,理解上较困难。教师在教法上有一定难度,所以这也是一个难点。 2、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此问题是第一框的起点,也是一个重点。因为只有充分理解了关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领会了宪法内容的特殊性,知道了宪法在内容规定方面与普通法律不同时,才能进一步、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等问题。 教法建议 1、教师可充分利用教材中拟人手法介绍的“一次隆重的法律家族聚会” 采用多种形式,让学生在情景中感受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比如: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的活动,或者以动画形式展示出来,并加入更详实的资料与案例,对比理解“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第五册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教案

第五册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⑴识记:①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 ②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国根本活动准则。 ③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由宪法规定。 ⑵理解:①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②列举我国宪法的有关条款,说明宪法是人民权利的最重要的法律保障。 2.能力目标 ⑴结合宪法和法律的有关原则或规范,初步具备识辨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或公民个人行为是否违宪违法的能力。 ⑵能够对照社会与生活实际,大体说明宪法对我国公民各项自由和权利的有关规定。 3.思想觉悟目标 ⑴深刻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民权利的保

障书,是一切国家机关、团体和组织以及全体公民的最 高行为准则,树立宪法至上观念。 ⑵思想上能够认识到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核心 也是依宪治国,宪法具有最大权威,神圣不可侵犯。切 实做到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热情写传宪法, 勇于维护宪法。 [教学重点]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教学难点]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以宪法为核心的权利 保障体制。 [课时安排]3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请同学们粗读本课的课题、框题、目题、由学生将知 识结构写在黑板上。本课知识结构框架: 请同学阅读第八课题下的引言并思考回答以下问题: 我国法律在哪些领域发挥重大作用?依法治国为什么核 心是依宪治国?为什么要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 (设计此总是的目的是:(1)使学生对本课要讲的内容有一个基本了解;(2)突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和宪法的最高权威概念:(3)学生并不一事实上能马上

初二政治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测试题

初二政治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测试题 一、填空: 1.___________是国家的根本大法。___________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2.______________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_______________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3.依法治国的核心是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号是每年一次的法制宣传日。 4.我国年满_________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人除外。 5.任何公民,非经_________批准或者决定或者 _________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6.任何公民行使权利必须遵循的前提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义务具有____________,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是______行为,要承担相应的______责任

8.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______是国家的主人。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是我们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 10.______和______既是我们的权利又是我们的义务。 11.______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形式 二、单选 ( )1.在第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某校举办了灯谜大联猜活动。其中一个谜面是:排行我老大,国法之根本;子法由我生,效力我最高(打一法律名称),谜底是 A、民法通则 B、刑法 C、教育法 D、宪法 ( )2.马克思说“宪法是法律的法律。” 这句话说明了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B、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 C、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最为严格 D、宪法包含了普通法律 ( )3.中学生的最高行为准则是 A、《中学生守则》 B、“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 ( )4.下类选项中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内容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学设计 柳桥中学王翠萍 一、教学理念 基于关注对学生基础知识与基本观点的把握,并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中教师要给学生创设宽松愉悦的学习氛围, 引导学生主动的富有个性的学习,使课堂真正成为学生展示才华的舞台 二、学情分析 在我国,宪法与其他法律是什么关系,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对于八年级学生来说并不很清楚。有的同学认为宪法高高在上,离我们很远。通过本课的学习有利于帮助学生正确地看待和认识这些问题,有利于引导他们更好的关心国家大事,参与国家管理,依法行使政治权利。 三、教材地位和作用 本课是鲁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第十六课第一个框题。我们开展法制教育的目的是帮助学生培养法律意识,在日常生活中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因此只有准确认识与充分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观点,才能使学生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同时只有充分理解了关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领会了宪法内容的特殊性,才能严格遵守宪法,勇于维护宪法的尊严。进而才能真正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四、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目标 (1)指导帮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内容、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 (2)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过程与方法目标 (1)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运用自学和讨论的方法,引导学生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 在对问题的比较探究中,知道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关系,并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1)通过对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个问题的初步探究,从思想上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2)通过学习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能够在日常生活中运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进而能产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愿望,增强宪法至上的观念。 五、教学重难点分析 重点: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难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六、教学流程 (一)、导课 师:同学们喜欢猜谜语吗?我们一起来猜猜吧。 多媒体展示:五个兄弟,住在一起,名字不同,高矮不齐。 (打一人体器官) 屋子方方,有门没窗,屋外热烘,屋里冰霜。 (打一物)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案 一、教案背景 1.面向学生:√中学□小学 2.学科:思想政治人民八年级下学期 3.课时:1 4.学生课前准备: (1)了解我国有哪些法律、法规。 (2)查找与本课相关的资料。 二、教学课题 本课是人民版政治八年级下学期第15课。主要讲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课文从三个角度比较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最为严格。通过比较,使人们认识到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从而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有利于我国的依法治国。 学习本课需要达成以下的目标: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 2.知识与能力: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自觉宣传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 三、教材分析 本课时围绕“宪法”主要讲了: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要树立宪法意识等问题。其中“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关键性知识点。 教学重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教学难点:教育学生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四、教学方法及流程 教学方法:启发式、自主、合作、探究式。 流程如下: 1.常识学习 (1)了解学习目标及其重难点。

(2)出示有关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内容 (3) 基础知识总结 (4) 知识体系总结 2.自主学习 (1)看书上有关内容,找出关键词和关键句子。 (2)阅读法律的有关内容,从中分析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 3.合作探究 ①大家评评理,在我们法律家族中,谁应该排第一位?找出法律内容中相关的根据。 ②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有关活动 4.问题解读 依法治国的核心为什么是依宪治国? 5.拓展训练 全国法制宣传日①图标有何寓意?②是哪一天?主题是什么?③在这个活动中,你准备做些什么? 6.布置作业 有关马克思和毛泽东的至理名言。你是如何理解的?结合齐玉苓案例说说自己的感想。五、教学过程 【事例导入】齐玉苓案 【教师活动】齐玉苓能获得最终胜诉,是依靠了宪法的力量,可见宪法的神圣! 【板书】神圣的宪法 【教师活动】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为什么? 【学生活动】学生可以相互交流,教师不去下结论。 【教师活动】我国法律的“家族成员”很多,大家都来说说你知道的法律名称。 【学生活动】各抒己见,众说纷纭。 【教师活动】在这些法律家族中,谁该排第一位? 【学生活动】教师根据导入事例适当引导,得出正确结果。 【板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常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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